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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母耳記下 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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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單奉差遣去見大衛,指責他的罪,並用一個比喻使他知罪(撒下12:1-6);這比喻被應用到大衛的處境,使他知罪、認罪並悔改,他的罪也蒙了赦免(撒下12:7-13);然而,他被告知那因姦淫所生的孩子必死,孩子很快就病了並死了;經文記載了大衛在孩子生病期間和死後的行為(撒下12:14-23);之後,所羅門由同一位婦人為他所生,並蒙主賜名耶底底亞,意為「蒙主所愛」,作為和好的記號,並確認他的罪已蒙赦免(撒下12:24,25);本章最後記載了攻取拉巴城,城中的戰利品,以及對城中居民的處置(撒下12:26-31)。
【第1節】耶和華差遣拿單到大衛那裡。這是在拔示巴所懷的孩子出生後不久,當這件事被眾人知曉並成為公眾談論的話題,且宗教的仇敵因此充滿了話柄並褻瀆神的時候(撒母耳記下12:14);因此,大衛有九個月或更長的時間沒有真正意識到自己的罪,他的心剛硬,他的恩典沉睡,救恩的喜樂從他身上被奪走,他與神沒有任何交通,對此也少有掛慮;儘管他可能偶爾會有陣痛,但很快就消失了;不過有些人認為他在此之前已經私下悔改;向主認罪,並感受到了赦免,並且在此之前,他為此寫下了詩篇第三十二篇和第一百三十篇(詩篇32:1-11;130:1-8);但拿單被差遣來喚醒他,使他公開表達對罪的意識和悔改,他是在拿單來過之後,藉著寫作並發布詩篇第五十一篇來實現的(詩篇51:1-19);因為儘管主可能會讓他的子民陷入罪中,並允許他們在其中持續一段時間,但絕非永遠;他們必藉著聖靈和恩典的幫助,在悔改和信心的行動中重新站起來,無論是私下還是公開:
他來到大衛那裡,對他說:他來的時候,彷彿是帶著一個案件要呈報給大衛,請求伸張正義,他講述這個故事,彷彿是真實發生的事情,大衛也確實如此理解:
在一座城裡有兩個人:這指的是大衛和烏利亞,他們都住在耶路撒冷:
一個是富戶,一個是窮人:大衛是富戶,是以色列全地的王;烏利亞是臣民,是他軍隊中的一名軍官,相對而言是窮人。
【第2節】富戶有許多的牛群羊群:在那個時代和地區,人的財富主要體現在這些方面;在比喻中,這些象徵著大衛的眾多妻妾;他在希伯崙有六個妻子,當他從希伯崙來到耶路撒冷後,又娶了更多的妻妾(撒母耳記下3:2-5;5:13);此外,還有他主人掃羅的妻子們,也賜給了他(撒母耳記下12:8)。
【第3節】窮人除了有一隻小母羊羔之外,一無所有:烏利亞只有一個妻子,她比他年輕許多,被稱為羊羔,一隻小母羊羔。亞巴比內認為烏利亞曾是鰥夫;並與另一位妻子育有子女,這在比喻中有所暗示,而且他比拔示巴年長許多:
是他買來的:因為在那個時代和地區,男人娶妻不是收取嫁妝,而是給予她們嫁妝:
養活牠:如同養活自己的骨肉,正如丈夫應當養活自己的妻子一樣(以弗所書5:29);
牠和他的兒女一同長大:金奇也認為烏利亞與前妻育有子女:
吃他自己的食物,喝他自己的杯,睡在他懷裡,與他如同女兒一般:所有這些都表達了一個慈愛丈夫的關懷、仁慈、愛和溫柔,他對妻子的感情深厚,讓她分享他所有的一切,分享他所吃所喝的,以及他最親密的擁抱;而且確實有動物,如羊羔和其他馴養的寵物,以這種方式被飼養的實例,比喻中就是指這些,大衛沒有懷疑這是一個比喻。波查特 F17 舉了許多以如此親密方式飼養和養育動物的例子。
【第4節】有一個客人來到富戶那裡:有些人將此理解為撒但,牠來到大衛那裡,藉著所提供的誘惑激發他的情慾;撒但是一個「行者」,如所用的詞語所示,牠四處遊走,尋找可吞吃的人,對好人而言,牠只像一個過路人,不會與他們久留;當牠的誘惑對這樣的人成功時,對牠來說就像食物和飲料一樣,非常令人愉悅;但猶太人普遍將其理解為人內心的惡念或情慾,大衛對他人妻子的淫慾,渴望與她滿足:
他不肯從自己的羊群牛群中取一隻,為那來到他家的客人預備:當他看見拔示巴時,心中充滿情慾,他沒有像他本可以做的那樣,娶他的一個妻子或妾,藉此滿足和抑制他的情慾:
卻取了窮人的羊羔,為那來到他家的人預備:派人去請拔示巴,與她同寢,以滿足他的情慾,因為她是一個年輕貌美的女子,更合他的情慾。猶太人在他們的《他勒目》F18 中觀察到這些詞語的漸進性,即惡念首先被描繪成一個過路人,從人身邊經過,不住在他那裡;然後像一個過路人或主人,進來並住在他那裡;最後像一個人,像房子的主人一樣統治他,因此被稱為「來到他家的人」。
【第5節】大衛就甚惱怒那人:那做了這事的人,他認為這是真實發生的事情:
對拿單說,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行這事的人必死:這是他在盛怒之下說的;否則,根據摩西律法,竊賊不應處死,而應賠償;如果他無力賠償,則應被賣為奴,但不應為此而死;但大衛認為這罪行因富戶所為而大大加重,又因窮人所受的損失,那是他的一切,而且這件事在所有情況下都如此殘忍和野蠻,以至於有罪之人應當處死:如果比喻中提到富戶不僅取了窮人的母羊羔,而且殺了窮人本人,他會多麼激烈,甚至公正地判處他死刑,或定他死罪呢?但拿單省略了這一點,亞巴比內認為,這樣大衛就不會明白他的意思,否則他會有所防備,不會定自己的罪;而且拿單也因此佔了上風,如果這個只取了窮人母羊羔的人都該死,那麼他這個不僅與拔示巴犯了姦淫,還殺了烏利亞的人,豈不更該死嗎?
【第6節】他必償還羊羔四倍:這符合《出埃及記》22:1的律法;但金奇認為,因為這個詞是雙數,所以它表示雙倍的數量,判決是償還八隻羊羔,因為他是一個富戶,卻從窮人那裡偷竊;所以威姆斯先生F19將其譯為「兩倍四倍」,即律法所規定的兩倍;因為他觀察到,希伯來人在雙數中會加倍,直到達到七。
因為他行了這事:犯了這偷竊的罪:
又因他沒有憐恤:對窮人沒有憐憫,卻奪走了他的一切。猶太人認為,大衛因此受到懲罰,失去了四個孩子:拔示巴所生的那個孩子、暗嫩、他瑪和押沙龍;大多數注釋家都這樣說,但本革森則以亞多尼雅代替他瑪。
【第7節】拿單對大衛說,你就是那人:那個富戶,或比喻中指代的人,與他相符F20: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膏你作以色列的王:也就是說,他吩咐撒母耳膏立他,撒母耳也照做了(撒母耳記上16:1, 16:12, 16:13);這主要指此而言;之後他先被猶大支派膏立,然後由以色列所有支派膏立,都是出於神的任命和護理;這是神為他預定並提升他的崇高尊榮:
我救你脫離掃羅的手:當掃羅逼迫他,企圖奪取他的性命時。
【第8節】我將你主人的家賜給你:不是他在基比亞的宮殿,而是他的家族,他的妻子、僕人、財富和資產,這些都因伊施波設的叛亂而被沒收;或者更確切地說,是他繼承的王國:
又將你主人的妻妾交在你懷裡:雖然我們讀到掃羅(如果他指的是他的主人)只有一個妻子,除了他的妾利斯帕,也從未讀到大衛將她們納入懷中和床榻;因此,這只能理解為他有權處置她們,隨意將她們賜給誰;這個詞可以譯為「他的婦女」,也可以譯為「他的妻子」,可能指他的女兒米拉和米甲,她們都曾賜給大衛,儘管後來又被奪走並賜給了別人:猶太人說,大衛的第六個妻子以格拉是掃羅的妻子(參見撒母耳記下3:5的吉爾注釋);
又將以色列和猶大家賜給你:兩者的王國;使他作以色列所有支派的王:
你若以為不足:無論是他的妻子太少,如猶太人所解釋的,還是他的王國太小:
我還要加倍地賜給你這樣那樣的福分:更多更大的恩惠;事實上,神也確實應許了他這些,例如堅固的家室或王國,以及彌賽亞將從他而出。
【第9節】你為何藐視耶和華的命令,行他眼中看為惡的事呢?等等。這裡所指的命令是神的律法,特別是第六條和第七條誡命(出埃及記20:13,出埃及記20:14);大衛對這些誡命毫無顧忌,他的違犯表明他輕視並藐視了它們:
你用刀殺了赫人烏利亞:因此藐視並違犯了第六條誡命(出埃及記20:13);因為他雖然沒有親手奪走烏利亞的性命,但他卻策劃並安排了這件事,並下令將他置於會導致他死亡的境地:
又娶了他的妻為妻:在他玷污了她之後,她本是別人的妻子,他卻採取了這種非法手段使她成為自己的妻子,藉此他藐視並違犯了第六條和第七條誡命(出埃及記20:13,出埃及記20:14):
你藉亞捫人的刀殺了他:雖然他沒有用自己的刀將他處死,但他所做的在某些方面同樣惡劣甚至更糟,他將他暴露在亞捫人的刀下,導致他喪命;不僅是他,還有一些以色列人也因此喪命,這使得那些未受割禮的人有理由嘲笑以色列人,甚至褻瀆以色列的神。
【第10節】現在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在他有生之年,這在他死前暗嫩和押沙龍被殺,以及死後亞多尼雅被殺中顯明出來,並在他的後裔中,因他們與以色列子民和其他國家的戰爭而持續:
因為你藐視我:他的誡命,這實際上就是藐視他這位立法者:
又娶了赫人烏利亞的妻為妻:這句話的重複表明這事極其令神不悅,在他眼中是極其可憎的罪行。
【第11節】耶和華如此說:因為他所說的不是出於自己,而是在預言之靈的感動下:
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你:也就是說,邪惡的人,他們將犯下邪惡之事,作為對他所犯之罪的懲罰,而且這些禍患將來自他自己的家庭,例如暗嫩和押沙龍:
我必在你眼前將你的妻妾賜給你的鄰舍:之所以這樣表達,是因為這事發生在他有生之年,他知情卻無力阻止,儘管他並非嚴格意義上親眼目睹:
他必在日光之下與你的妻妾同寢:指著天上的太陽,當時可能正照耀著他們所在的房間:荷馬F21將太陽描繪成看見萬物,這裡原文也將「眼睛」歸於太陽;其意思是,這件事將在白天,公開地發生,這在亞希多弗建議在屋頂上搭帳篷,押沙龍在以色列眾人眼前與他父親的妃嬪同寢時得到了應驗(撒母耳記下16:22)。
【第12節】因為你是在暗中行的:與拔示巴私通,並試圖掩蓋,藉著讓她的丈夫在戰鬥中被殺,然後盡快娶她,以掩蓋這件羞恥的事:
我卻要在以色列眾人面前,並在日光之下行這事:正如上述事實所發生的那樣;也就是說,他會允許這事發生,並在他的護理中安排一切,使這事得以成就;例如大衛留下他的妻妾,亞希多弗被允許給出的邪惡建議,以及押沙龍被放任的情慾,而以色列百姓中沒有人有足夠的信仰、精神和勇氣來反對這件事。
【第13節】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這個認罪雖然簡短,卻是完全的,源於對自己所犯之罪惡的徹底認識,伴隨著真實的破碎之心、真誠的謙卑和合乎神心意的憂傷,正如為此而作的悔罪詩篇第五十一篇所顯示的(詩篇51:1-19):
拿單對大衛說:他完全確信大衛悔改的真誠和真實性,大衛已用言語和行動證明了這一點,並且他是在神的靈的引導和催促下說的:
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不會將罪歸咎於他,不會將罪歸算於他,也不會因此懲罰他,而是自由而完全地赦免,將罪拋在身後,投入深海;使罪從他身上過去,永不再提起,這是主的作為,也唯獨是他的作為,因為罪是針對他而犯的:
你必不至於死:儘管他會經歷肉體的死亡,但不會是直接死於神的手,也不會像罪犯、殺人犯和姦夫那樣死於公義的刀劍,因為根據律法,他本應如此;他也不會經歷屬靈的死亡,儘管他的恩典曾如此低落,他的敗壞曾如此高漲;他也不會經歷永恆的死亡,即第二次死亡,罪的最終工價。
【第14節】然而,因為你行這事:這複雜的罪惡,與拔示巴通姦,謀殺她的丈夫,並導致其他人死亡:
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讓他們可以侮辱以色列和以色列的神,並因烏利亞和其他以色列人被殺而獲得的優勢,誇耀他們自己的偶像;並惡意評論神是個偏待人的神,他曾將掃羅和他的家族從王位上廢棄,卻讓大衛堅立在王位上,而大衛所犯的罪是掃羅沒有的;並惡意評論神的話語、道路和敬拜,以及真宗教,說這一切都是虛偽和欺騙,因為那些聲稱信奉它的人卻犯下如此滔天的罪行;因此,為了讓這些人看清並知道主不贊同和縱容這些行為,反而憎惡和厭惡它們:
你所生的孩子也必死:這將是神對他罪惡不悅的明顯見證,讓所有聽到和知道這事的人都看見;孩子以這種方式被奪走,對他來說將是巨大的痛苦,而且他的感情對孩子投入甚多,從接下來的經文可見;否則,孩子的離世可能被視為一種憐憫,因為它的存活會不斷提醒罪惡,並成為對他永久的羞辱。
【第15節】拿單就回自己家去了:他自己的家,可能在耶路撒冷城裡,他已經傳達了信息,使大衛意識到自己的罪,並從主那裡宣告了罪的赦免;然而,為了宗教的榮譽,並堵住褻瀆者的口,孩子的死亡被威脅和預言,然後拿單就離開了他,因為主沒有更多的話要對他說:
耶和華擊打烏利亞妻給大衛所生的孩子:因為她當時是烏利亞的妻子,而不是大衛的妻子,當這個孩子懷上時;作為神對姦淫罪不悅的標誌,孩子被神親手擊打,患了重病:
孩子病得很重:甚至到了死亡的地步,正如結果所顯示的。
【第16節】大衛就為這孩子懇求神:或許他進入了他為約櫃所建的會幕,向主禱告,求主恢復孩子的生命,並饒恕他的生命;因為儘管主曾說孩子必死,他可能仍希望那是一個有條件的威脅,主可能會施恩並撤銷它(撒母耳記下12:22);
大衛禁食:整天禁食:
進去:從神的殿回到自己的家:
終夜躺在地上:他既不進臥室,也不躺在床上,而是整夜躺在地板上,為孩子的生命哭泣禱告,特別是為他永恆的福祉禱告:因為他因罪而導致孩子陷入罪惡和痛苦的境地。
【第17節】他家中的老臣起來,到他那裡,要扶他從地上起來:勸他起來,坐到座位上,吃些東西後去睡覺;這些人是宮廷中的主要官員,負責管理他家中的事務:
他卻不肯:他們無法說服他:
也不與他們一同吃飯:那天晚上,不像他往常那樣;他們是他的宮廷大臣,習慣與他同桌吃飯。
【第18節】到第七日,孩子死了:不是從孩子生病那天算起的第七天,而是從他出生那天算起的第七天;因為不能認為大衛禁食了七天:
大衛的臣僕不敢告訴他孩子死了:恐怕他會過於悲傷:
因為他們說,看哪,孩子活著的時候,我們對他說話:要他從地上起來,吃東西:
他尚且不肯聽我們的話:我們無法說服他做這兩件事:
現在孩子死了,我們若告訴他,他豈不更傷害自己嗎?或者如果我們告訴他,他會「傷害」F23自己,傷害他的身體;他會撕裂自己的肉體,自殘甚至自殺;他們害怕這樣,因為他們觀察到孩子活著時他所處的痛苦和掙扎,因此他們斷定聽到孩子死訊後,這些痛苦會加劇。
【第19節】大衛見臣僕低聲說話:因為他們彼此低聲說著上述的話,以免他聽到,儘管他們與他在同一個房間裡:
大衛就知道孩子死了:他猜到了,這就是他們彼此低聲談論的事情:
於是大衛問他的臣僕說,孩子死了嗎?他們說,死了:因為他如此緊迫地問他們,他們無法避免給出答案,而他已經從他們身上觀察到的情況做好了接受的準備。
【第20節】於是大衛從地上起來:從他躺臥的地板上起來:
沐浴,抹油,更換衣服:這些事他在禁食期間都沒有做過:
進了耶和華的殿敬拜:他進入了他為神的約櫃所建的會幕,然後在禱告中順服神的旨意,承認神在他所做之事上的公義;感謝神使他意識到自己的罪並悔改,並將他赦罪的恩典應用於他,使他對孩子的永恆福祉和幸福感到滿足,正如撒母耳記下12:23所顯示的:
然後他回到自己的家:從神的殿回來,在那裡完成了他的敬拜:
他吩咐:吩咐人送食物來:
他們就在他面前擺上餅,他就吃了:而之前,在孩子活著的時候,他拒絕吃飯。
【第21節】他的臣僕對他說,你所行的是什麼事呢?等等。或者說,這種行為舉止的原因是什麼?他們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但他們不明白其中的含義,這就是他們所詢問的:
孩子活著的時候,你禁食哭泣:為孩子禁食哭泣禱告,求他活著,不要死:
孩子死了,你卻起來吃飯:而且顯得很高興;這讓他們感到奇怪,因為他們預期他的悲傷會加劇。
【第22節】他說,孩子還活著的時候:所以還有希望他能繼續活著:
我禁食哭泣:或者說,我藉著禱告、禁食和哭泣尋求主,希望威脅不會實現,孩子的生命能被饒恕:
因為我說:他心裡這樣想,他這樣推理:
誰知道耶和華或者會憐恤我,使孩子存活呢?懷著這個希望,他不斷禱告、禁食、哭泣;他不知道神是否會後悔他所威脅的惡事,就像在某些情況下他曾做過的那樣;參見約珥書2:13-14;約拿書3:9-10。亞巴比內認為大衛禁食哭泣是為了向他的妻子和僕人隱瞞這件事,不讓他們知道這是對他的懲罰,孩子必死。
【第23節】如今孩子死了,我何必禁食呢?等等。禱告又有何用?沒有任何目的可以達成:
我豈能使他回來呢?從死裡復活,藉著禁食、禱告和哭泣使他活過來;這是無法預期的:
我必往他那裡去:到死亡的境地,到他的身體所在或將要所在的墳墓;到天堂和永恆的幸福,他的靈魂所在之處,他滿懷安慰地希望並相信:由此可見,舊約聖徒並不認為死亡是湮滅;而是相信靈魂的不朽,死亡之後有永恆生命和福樂的未來狀態:
他卻不能回到我這裡來:在現今必死的狀態中,儘管在復活時他們會再次相遇。
【第24節】大衛安慰他的妻拔示巴:這是她第一次被稱為他的妻子,烏利亞已死,大衛已娶她為妻;儘管這事起初因其伴隨的境況而令主不悅,但後來卻蒙主確認。拔示巴無疑非常痛苦,極度沮喪,因為她所犯的罪,因為神的憤怒和不悅,也因為孩子的死亡,這是神不悅的標誌;她心中可能有些疑慮,是否可以繼續與大衛同居。現在大衛安慰她,告訴她神已經赦免了他們所犯的罪孽,並且他會賜給他們另一個兒子,這個兒子將繼承他的王位,並為他的名建造殿宇:
大衛與她同寢:如同他的妻子:
她就生了一個兒子:在適當的時候:
給他起名叫所羅門:要麼是主給他起這個名字,要麼是大衛遵照主的指示;因為這個名字在他出生前就已賜下(歷代志上22:9);《克里》(Keri)或旁註的讀法是「她給他起名叫」,也就是拔示巴,她已從大衛那裡得知主希望他被稱為這個名字,這個名字的意思是「平安的」;這個兒子的出生證實了神與他們之間的平安與和好,這個名字也蘊含著這層意義;同時也預示著在他統治期間將有的太平盛世,他在其中是基督——和平之君的預表;基督藉著他十字架的血,是神與人之間和平的締造者,屬靈的平安從他而來,永恆的平安和幸福也藉著他而來:
耶和華也愛他:並且對他而言是父親,他對神而言是兒子,正如所應許的(撒母耳記下7:14)。主對所羅門的這份愛和情感,由拿單向大衛傳達,如下所述。
【第25節】耶和華藉先知拿單的手傳話:要麼是大衛這樣做;他藉著拿單傳話給拔示巴,告訴她孩子的名字是所羅門;這不太可能:或者「他,大衛,將他交在先知拿單的手中」;讓他教育、教導並在主的教養中撫養他;或者更確切地說,主藉著先知拿單向大衛傳達信息,說他愛所羅門:
又因耶和華的緣故,給他起名叫耶底底亞:也就是說,大衛也給他起這個名字,因為耶和華愛他;因為耶底底亞的意思是「耶和華所愛的」;這個名字和稱號非常符合彌賽亞,所羅門的預表(馬太福音3:17;17:5)。
【第26節】約押攻打亞捫人的拉巴:關於他被派去攻打並圍困拉巴,我們在撒母耳記下11:1中讀到;但很難想像他圍困了這麼久,以至於大衛已經與拔示巴生了兩個孩子;然而,關於攻城結束的記載放在這裡,是為了讓關於拔示巴的故事可以連貫地呈現,不受任何打斷:
攻取了京城:或者說,城中王宮所在的部分,亞巴比內觀察到,這部分在城外,正如現在國王的宮殿通常那樣。
【第27節】約押就打發使者去見大衛:向他報告他如何進行,以及他取得了什麼成功:
說,我攻打拉巴:圍困了它,並與出城襲擊他們的隊伍進行了小規模戰鬥:
又取了水城:與京城相同,他爾根在這裡也這樣翻譯;之所以這樣稱呼,是因為它位於水邊;阿德里科米烏斯F24說,雅博河環繞著它:或者它水源豐富,城中其他部分,或者說真正的拉巴城,都從這裡獲得水源;而這種交通被切斷後,它就無法堅持太久,約押意識到這一點,因此派人去請大衛。朱尼烏斯和特雷梅利烏斯將這些詞譯為「我截斷了城中的水源」;這與約瑟夫斯F25的記載相符,他說他切斷了他們的水源,並阻止了其他補給,使他們因缺乏食物和飲料而陷入極大的困境;安提阿古在數百年後也以同樣的方式攻取了它;因為那位歷史學家F26說,他圍城很久,卻無法取勝,因為城中人多,直到一個囚犯向他們展示了一條地下通道,他們從那裡取水;他們用石頭等物堵住了通道,然後因缺水而投降。
【第28節】現在你要招聚其餘的百姓:以色列地其餘的士兵,來到拉巴:
安營攻城:正式圍困它:
將城攻取:通過投降或強攻;因為它無法堅持太久:
免得我攻取了城,人就稱這城是我的名:約押雖然是個有野心的人,卻如此看重他的君王大衛的名聲和榮譽:正如克拉特魯斯F1在圍攻阿爾塔卡克納時,準備攻取它,卻等待亞歷山大的到來,以便他能獲得這份榮譽。
【第29節】大衛就招聚眾民:與他在一起或在他附近的士兵;這樣做一部分是為了補充約押的部隊,他們因圍城持續和敵人的出擊可能大大減員;一部分是為了征服亞捫人的其他城市,並奪取他們的戰利品:
往拉巴去:這必定是在烏利亞死後,很可能是在拔示巴為他哀悼期間:
攻打那城,就取了那城:通過突襲。
【第30節】奪了他們王的冠冕戴在自己頭上:亞捫王哈嫩的冠冕,他現在落入大衛手中,大衛剝奪了他的王權標誌,哈嫩曾如此羞辱大衛的使者(撒母耳記下10:4):
(其重量為一他連得金子,並有寶石):或作「和一塊寶石」;可能不止一塊,如我們的譯本所示,但其中有一塊特別大且珍貴。約瑟夫斯 F2 說,它上面鑲有一塊非常珍貴的寶石,是紅縞瑪瑙;根據《他勒目》F3,這塊寶石的價值相當於一他連得金子。一他連得等於三千舍客勒,如《出埃及記》38:25-26所示;根據布雷伍德 F4 的計算,其價值相當於我們貨幣的4500英鎊;但根據坎伯蘭主教 F5 的計算,則是5067英鎊3先令10便士。這頂冠冕的價值與會幕中的金燈臺相同(《出埃及記》25:39);有些人認為這裡指的是價值,而非重量,因為一他連得金子非常重;根據坎伯蘭主教 F6 的計算,是93.75磅;有些人說113磅10盎司,甚至更多;對於哈嫩或大衛來說,這重量太重,無法戴在頭上;但若加上金子和寶石,其價值可能相當於一他連得金子;然而經文明確提到了重量,而且東方君王的冠冕體積和重量都很大,價值也高:雅典人 F7 提到一頂由一萬塊金子製成的冠冕,放在托勒密王的寶座上,還有一些冠冕長兩肘、六肘,甚至十六肘。有些人 F8 認為這頂冠冕不是亞捫王的冠冕,而是他們的偶像米勒公或摩洛的冠冕,並且認為譯本應保留其專有名稱,而大衛戴的冠冕是從中取金子製成的,他能夠承受;但如果像其他人 F9 所說,指的是敘利亞他連得,那只相當於希伯來他連得的四分之一,那麼這個困難就大大減輕了;因為這似乎就是大衛後來所戴的冠冕,如下文所述:
【第30節】**就戴在大衛頭上**;這表明王權已轉移給他,或已歸他管轄;正如亞歷山大征服大流士後,將波斯王冠戴在自己頭上 F11,以示該帝國已轉移給他:然而,歸根結底,「從……上」這個詞組可以譯作「從上方」或「在……之上」F12,因此它被「置於」或「懸於」大衛頭上,由某種方式支撐,使其重量不直接壓在頭上。然而,撰寫了學術著作《論冠冕》的帕斯卡利烏斯 F13 必定是錯的,當他說這似乎是猶大王國首次使用冠冕,因為之前沒有提到掃羅或大衛的冠冕,只提到膏立;因為《撒母耳記下》1:10明確提到了掃羅的冠冕;儘管他的觀察可能是正確的,即這頂允許大衛佩戴的冠冕,是他王室尊嚴得以恢復,以及他在為上述罪行悔改後蒙神悅納的保證:
**他將城裡的掠物大量帶出來**;這些掠物,或至少其中一部分,被奉獻用於建造聖所(《撒母耳記下》8:11-12)。
【第31節】**他將城裡的人帶出來**。並非所有居民,而是亞捫人的首領,哈嫩的謀士,那些建議他以如此羞辱的方式對待大衛使者的人,以及其他對此表示高興和滿意的人:
**把他們放在鋸下,鐵耙下,鐵斧下**;他們因此被鋸成兩半,正如羅馬人和其他人 F14 所做的那樣,或者他們的肉被撕裂,遭受極度的痛苦和折磨,最終悲慘地死去;參見《歷代志上》20:3;
**又使他們過磚窯**;他們在那裡燒磚,他們不僅被烤焦和起水泡,而且被燒死;「克里」(Keri,即邊註)中的這個詞,我們所遵循的,就是這個意思;但在正文中,他們使他們經過瑪勒金,這與米勒公或摩洛相同,是亞捫人的可憎之物(《列王紀上》11:5, 7);他們曾使自己的兒女經火獻給它,將他們燒死;現在他們自己也在同一個地方被使經過,被燒死,作為對他們野蠻邪惡偶像崇拜的公正懲罰。根據蘇伊達斯 F15 的說法,希臘譯本中使用的詞,意指一支軍隊,或一個排成四方形,像磚塊一樣的部隊;約瑟夫斯 F16 也以同樣的意義使用它;因此一位學者 F17 推測,大衛的軍隊也排成類似的隊形,亞捫人被迫從中經過,在經過時被飛鏢襲擊而殺死;這類似於義大利人所稱的「穿過長矛陣」的懲罰:
**大衛向亞捫人的各城都是這樣行**;對待他們的居民;也就是說,那些主要人物,他們曾對大衛使者受到的惡劣待遇表示歡樂:他這樣做是為了震懾其他國家,使他們不敢以同樣的方式對待他的使者。大衛的這一行為顯示出如此嚴厲,大多數人認為是在他與拔示巴犯姦淫,處於剛硬和不悔改的狀態下所為,當時他自己沒有憐憫之心,所以也沒有施予憐憫;這對他的品格來說太過傷害了;因為這是對這個殘酷民族的公正報復(《撒母耳記上》11:2;《阿摩司書》1:13)。這在其他例子中也可以看到(《士師記》8:6-7;《撒母耳記上》15:33);但大衛的殘酷指控將很容易被一位學者 F18 的翻譯所消除,我認為這些詞可以這樣理解:「他強迫城裡的人出來,讓他們去鋸」石頭;「去鐵礦」挖礦;「去用鐵斧」砍柴;「在他讓他們與他們的王」一起出城之後。
**於是大衛和眾百姓都回耶路撒冷去了**;凱旋而歸,並帶著大量的戰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