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下 第六章
本章記載大衛從猶大巴拉將約櫃運來,意圖將其帶入自己的城中(撒下 6:1-5);但烏撒因其錯誤被擊殺,大衛因此不悅,便將約櫃留在俄別以東家中,約櫃在那裡停留了三個月,並為俄別以東的家帶來了祝福(撒下 6:6-11);大衛聽聞此事後,便前往將約櫃從那裡運來,在約櫃前極其歡樂地跳舞,並在約櫃安放妥當後向耶和華獻祭,又分贈禮物給百姓(撒下 6:12-19);然而,他的妻子米甲對他在此場合的一些舉動感到不悅,這導致他們之間產生了一些嫌隙,而米甲的行為也惹怒了耶和華自己;因此,她終身不育,直到去世(撒下 6:20-23)。
【第1節】大衛又聚集以色列中所有被揀選的人,共三萬。
這是在他官員的建議下完成的(歷代志上 13:1);「又」這個詞,猶太解經家通常認為是指他們在希伯崙立他為王時的聚集;但那時是他們自己聚集,而非大衛聚集他們。更可能的是,它指的是他不久前聚集他們去與非利士人作戰;正如那些被聚集起來作戰的是精選的年輕人,因為他們最適合,現在也是如此,為了歡樂歌舞地運送約櫃,並保護它。七十士譯本說他們約有七萬人;但他爾根、敘利亞譯本和阿拉伯譯本都作三萬人,與希伯來原文一致。
大衛就起身,率領所有與他同在的百姓,
這包括那三萬被揀選的人,以及其他所有願意前往的人:
從猶大巴拉去,要從那裡將神的約櫃運上來;
也就是說,他們首先去了這個地方,如(歷代志上 13:6)所載,以便從那裡運來約櫃,如這裡所說,然後他們帶著約櫃從那裡回來;這個地方就是巴拉和基列耶琳,是猶大支派的一個城;因此加上了「猶大」,與基列耶琳相同(約書亞記 15:9, 15:60);這是約櫃從伯示麥運來後所到的地方(撒母耳記上 7:1);約櫃在這裡已經將近五十年了;在此期間,它沒有去過其他地方,只有一次在掃羅的基比亞與他同在(撒母耳記上 14:18);
這約櫃是稱為萬軍之耶和華名的,就是坐在二基路伯上的;
這裡指的不是約櫃,而是耶和華,約櫃屬於祂;祂的名被稱為耶和華的名,這位無限、不可測度、永恆、不變的存有,是天上地下萬軍之主;祂的居所是在遮蔽施恩座的二基路伯之間,施恩座在約櫃之上;所有這些不僅是為了表達神的偉大和威嚴,也是為了約櫃的榮耀,因為它屬於祂。
他們將神的約櫃放在一輛新車上,
這是一個巨大的錯誤,因為約櫃不應該放在車上,無論新舊;它應該由人抬在肩上,並且只能由利未人抬,而且是哥轄家族的利未人,他們沒有得到車輛,原因如上所述(民數記 7:9);奇怪的是,這麼多祭司和利未人,以及為此聚集的以色列百姓,甚至大衛本人,都如此精通神的律法,卻沒有查閱它;也許他們是受非利士人的榜樣所引導,非利士人將約櫃放在一輛新車上,並將其運往伯示麥,卻沒有因此受罰;但應該考慮到他們是無知的異教徒,他們中間沒有合適的人來抬約櫃,所以可能被寬恕了。大衛後來也看到了這個錯誤,並加以糾正(歷代志上 15:2);因此,沒有理由指責經文有錯誤或遺漏,認為「基列耶琳」這個詞缺失,需要補充,正如斯賓諾莎 F4 所暗示的:
從亞比拿達家中運出來,
或「在他們運出來之後」 F5,
這家在基比亞;
或「在基列耶琳的山上」(撒母耳記上 7:1);
亞比拿達的兒子烏撒和亞希約趕著新車;
也許不僅亞比拿達本人已經去世,他的長子以利亞撒也已去世,以利亞撒曾被分別為聖看守約櫃,如(撒母耳記上 7:1)所載;而這兩人可能是他的小兒子,當時負責看守約櫃,特別是烏撒。
他們將約櫃從亞比拿達家中運出來,這家在基比亞,
也就是說,新車,這是(撒母耳記下 6:3)中最後提到的事物;而約櫃從他家中運出來則在此之前提到;儘管有些人認為這是裝有非利士人禮物的箱子,現在與約櫃一同運出來,見(撒母耳記上 6:8);
與神的約櫃同行;
或「與神的約櫃一起」 F6;也就是說,他們將新車「從」山上亞比拿達的家中運出來,上面載著神的約櫃:
亞希約在約櫃前行;
引導拉車的牛,而烏撒可能在後面,或在一旁,以確保約櫃不會從車上掉下來。
大衛和以色列全家在耶和華面前,
也就是在約櫃前,約櫃是耶和華同在的象徵:
用各樣松木樂器:
這是一個概括性的表達,具體細節如下;儘管提到了不同種類的樂器,甚至有些是金屬製的,如鈸,它們是黃銅製的器皿,互相敲擊,發出非常尖銳的聲音,因為是中空的 F7;
就是用琴、瑟、鼓、鈸、鑼;
琴、瑟和鼓經常被提及;根據金奇的說法,號角是一種樂器,演奏時需要全身的擺動。就在此時,大衛寫下了詩篇第六十八篇,開頭是「願神興起」(詩篇 68:1-35),這些話是摩西在約櫃啟程時所用的(民數記 10:35)。
當他們來到拿艮的禾場時,
拿艮在(歷代志上 13:9)中被稱為基頓;他似乎有兩個名字;或者說這個地方有兩個名字,正如猶太人所說 F8;根據他們的一個傳統 F9,基頓是約書亞被告知「向艾城伸出你手中的槍或盾牌」的地方(約書亞記 8:18);這個詞確實有此含義,而且在必要時伸出盾牌作為信號並不罕見。因此,埃涅阿斯舉起左手的盾牌,作為他來援救特洛伊人的信號 F11:這個禾場在哪裡沒有說明;有些人說 F12 它是耶布斯人亞勞拿的禾場;它離耶路撒冷不遠,因為根據邦廷 F13 的說法,猶大巴拉或基列耶琳離耶路撒冷只有大約一英里,他們就是從那裡運來約櫃的:
烏撒就伸手扶住神的約櫃;
為了防止它掉下來:原因是,
因為牛失前蹄;
在(歷代志上 13:9)中也使用了相同的詞,在那裡被譯為「因為牛失前蹄」;牛失前蹄導致車子搖晃,約櫃在其中,烏撒認為有掉落的危險:或者「牛搖晃」,因為「它」是一個補充詞;它們搖晃,好像它們的肢體正在被撕裂和分離,正如金奇所說,因為約櫃的聖潔;好像它們意識到它們拉約櫃是錯誤的,而約櫃應該由利未人抬在肩上;通過這種方式,以及烏撒的死亡,所犯的錯誤被指出來:但其他人將其譯為「因為牛陷在泥中」 F14,無法前行;烏撒注意到這一點,擔心在它們掙扎脫困時車子會翻倒,或者隊伍會被過度延遲,於是扶住約櫃,想把它拿出來,然後將其餘的路程抬過去,因為離耶路撒冷不遠了。
耶和華的怒氣向烏撒發作,
這藉著擊殺他而顯明:
神在那裡擊殺他,因為他的錯誤;
他此時所犯的錯誤是多重的;例如,約櫃被放在車上,他可能是主要的建議者,正如加沙的普羅哥比烏斯所指出,而約櫃本應由利未人抬在肩上;他又用手觸摸約櫃,除了祭司之外,無人可以觸摸,即使假設他是利未人,這點並不清楚,但他肯定不是哥轄人;他扶住約櫃是為了用手臂抬它,即使是利未人,甚至是哥轄人,也不得如此,只能用穿過約櫃的槓子來抬;此外,正如亞巴比內爾所觀察,他對神的權能和護理表現出信心不足,彷彿神沒有他便無法看顧約櫃:
他就死在神的約櫃旁;
立刻,當場,就在約櫃旁邊;他是否被閃電擊中,或以何種方式,無法得知;然而,他死於神直接的手,作為神不悅的標誌:這表明在敬拜之事上,違背神的命令是危險的,即使在看似微小的事情上也是如此;儘管所做之事可能出於好意,就像這次一樣,那也無法開脫罪過;那些在宗教事務上最積極和熱心的人,當他們犯錯時,也無法免於神不悅的標誌。
大衛因耶和華擊殺烏撒,就心中不悅;
他無法輕易順服並接受這護理;他的心幾乎要起來反對神,抱怨神以如此可怕的方式擊殺烏撒,因為這可能看似一件小事;更何況,這阻礙了隊伍的前進,給他們在此場合的歡樂和喜悅蒙上了一層陰影,對大衛來說可能是一個不祥之兆,並可能被他的敵人利用來攻擊他:
稱那地方為毗列斯烏撒,直到今日;
他給那地方起的名字,意為「烏撒的破口」,一直沿用到本書寫作之時。
大衛那日懼怕耶和華,
他害怕自己也會因錯誤而被擊殺,特別是他對耶和華處理烏撒的方式表現出一些不滿;而他本應靜默安穩,順服神的旨意,承認神的公義,承認自己的錯誤,並為神賜予他的寬恕恩典而感恩:
說:「耶和華的約櫃怎能到我這裡來呢?」
這句話的意思不是說,烏撒死了之後,約櫃如何才能被帶到他在耶路撒冷預備的地方,因為有足夠的利未人可以抬約櫃,他們後來也確實這樣做了;而是表示,他這樣做會是魯莽和僭越的,因為神已經對他們的行動表現出如此不悅的標誌,他可能懷疑這是否是神的旨意,讓約櫃到他那裡;或者他擔心約櫃在他身邊會很危險,因為他可能會犯下與之前所犯的錯誤相同或類似的錯誤。
所以大衛不肯將耶和華的約櫃運到自己那裡,就是大衛城;
暫時不運,而是再等一會兒,直到他更徹底地考慮清楚,並熟悉所有與約櫃相關的事物,以便將來知道如何行事,而不致冒犯:
卻將約櫃運到迦特人俄別以東的家中;
這家就在他們所在地方的旁邊;這個人是利未人,從他後來被任命為約櫃的守門人,並在約櫃前歌頌讚美可以看出(歷代志上 15:18, 15:21, 15:24;16:5, 16:6);他被稱為迦特人,要麼是因為他曾在迦特寄居一段時間,要麼更可能是因為他來自利未人的城迦特臨門(約書亞記 21:24)。
耶和華的約櫃在迦特人俄別以東家中停了三個月;
大衛和與他同在的人都回到了自己的住處,他們在此期間一直待在那裡:
耶和華賜福給俄別以東和他的全家;
賜福給他和他所有的家人,賜予屬靈的祝福和豐盛的物質財富;因為敬虔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人們不會因著對宗教事業和事奉神的忠誠,以及在家中和神殿中對此的重視而有所損失,反而在物質方面有所得著。約瑟夫 F15 說,俄別以東以前非常貧窮,處境低微,但他很快就擺脫了困境,變得富裕起來,以至於引起了鄰居的注意,並廣為傳播;大衛就是通過這種方式聽說了這件事,如下文所述。
有人告訴大衛王,
由他的一些朝臣聽聞後告知:
說:「耶和華因神的約櫃,賜福給俄別以東的家和一切屬他的。」
這發生得如此突然,在如此短的時間內,而且如此豐盛,以至於認識他的人無法不注意到和觀察到;這種增長不是任何自然方式可以解釋的;因此,除了神的祝福之外,無法歸因於其他原因,而這祝福是因著神的約櫃在他家中;沒有其他原因可以想到:
大衛就去,歡歡喜喜地將神的約櫃從俄別以東家中運到大衛城;
因著神因約櫃而賜福俄別以東的家,大衛受到激勵和鼓勵,從而擺脫了之前所擁有的奴役般的恐懼,並充滿了希望,期待自己也能因約櫃而蒙福;即使不是物質上的祝福,他也不需要,而是屬靈上的祝福。
抬耶和華約櫃的人,
利未人;因為大衛現在已經看到了之前的錯誤,並加以糾正,命令利未人「抬」約櫃,正如他們用槓子抬在肩上,見(歷代志上 15:2, 15:12-15);當這些人
走了六步,他就獻牛和肥畜為祭;
在為此目的立即搭建的祭壇上;所獻祭牲的數量和種類是七頭公牛和七隻公羊(歷代志上 15:26);這些祭牲是大衛獻的,不是他自己獻的,而是由與他同在的祭司獻的,而且是在他們從俄別以東家走了六步之後立即獻的;藉此他們意識到利未人能夠抬約櫃和其中的東西,耶和華幫助他們,如(歷代志上 15:2, 15:15)所載,而且沒有絆倒跌落,也沒有任何災禍臨到他們;金奇認為這六步正好是烏撒在遭遇不幸之前所走的距離;但烏撒很可能走得更遠;然而,毫無疑問,在大衛的命令下,利未人放下約櫃,獻上祭物,以感謝神,並祈求祂繼續施恩,並為之前的錯誤贖罪。有些人認為這七頭公牛和公羊是在七個不同的時間和地點獻的,每走六步獻一頭牛和一隻公羊;但這不太可能。
大衛在耶和華面前極力跳舞;
也就是在耶和華的約櫃前;不是一套固定的舞蹈,也不是與他人一起跳舞;而是他像「**כַּר**」(kar,羔羊)一樣跳躍和蹦跳,這是因為約櫃有望被安全運回家中,沒有像之前那樣受到神不悅的任何標誌,他為此感到歡樂;他爾根說:
大衛穿著細麻布的以弗得;
除了祭司之外,其他人有時也穿以弗得,例如撒母耳;大衛可能選擇穿以弗得,而不是他的王袍,因為這更符合事奉神,也更輕便,方便他在這個場合行走和跳舞。
這樣,大衛和以色列全家將耶和華的約櫃運上來,
以色列的長老和千夫長(歷代志上 15:25);除了普通百姓;現在與他同在的人數可能和之前一樣多:
歡呼,吹角;
有普通百姓的歡呼聲,也有被指定吹號角的人吹號角,以及其他樂器,見(歷代志上 15:27, 15:28);約瑟夫 F18 說,七個詩班在抬約櫃的祭司前面行進,正如王所命令的,他自己則彈奏豎琴;七十士譯本也是如此。
耶和華的約櫃進了大衛城的時候,
由利未人抬在肩上運到那裡:
掃羅的女兒米甲從窗戶裡觀看;
在王宮的窗戶裡,觀看這盛大的隊伍,隊伍非常壯觀,氣勢磅礴,有大量百姓隨行,並伴隨著各種樂器。她被稱為掃羅的女兒,儘管是大衛的妻子,這表明她繼承了她父親許多傲慢的脾氣和性情,如下文所示:
看見大衛王在耶和華面前踴躍跳舞;
在耶和華的約櫃前,用這些外在的姿態表達他內心在此場合的喜悅;
她心裡就輕視他;
認為他行為卑賤,完全不符合他的王室尊嚴。
他們將耶和華的約櫃運進來,
進入大衛城,就是錫安的堅固營寨:
安放在大衛為它所搭的帳幕中;
或「展開」;因為這不是摩西的會幕,大衛隨意搭設的;那時會幕在基遍,一直到所羅門時代(歷代志上 21:29;歷代志下 1:3, 1:4);但這是一個幔子,或幔子,他將其展開或拉開,以便約櫃可以安放在其中;這不是在他自己的家中,因為後來提到他回到自己的家,而是在耶路撒冷或大衛城某處:
大衛在耶和華面前獻燔祭和平安祭;
也就是在約櫃前,這是為了感謝約櫃安全運到那裡,沒有他、利未人和百姓方面的任何錯誤或失誤,也沒有冒犯神,也沒有像之前那樣受到神不悅的任何標誌。這必須假定是由祭司獻的,而不是大衛自己獻的,因為他不是祭司。
大衛獻完了燔祭和平安祭,
或這些是按照他的命令執行的:
就奉萬軍之耶和華的名給百姓祝福;
不是作為祭司,而是作為君王,作為他們的共同父親,祝願他們一切外在和內在的幸福和繁榮,向神禱告,求祂賜福他們一切屬世和屬靈的祝福,祂是天上地下萬軍之神,能隨心所欲地行事,甚至超出祂百姓所求所想。
又分給眾民,
分發施捨給他們,在他們中間分配:
就是以色列全會眾:
如果人數像最初那麼多,就有三萬人(撒母耳記下 6:1);而且可能更多,因為接著說:
無論男女;
無論是男是女;婦女很可能不在那些去運約櫃的人當中,而是聚集起來參加約櫃進入城中的儀式,並出席了約櫃安放的莊嚴慶典:
每人一個餅;
或一個麵包,數量沒有說明,無疑足夠一個人或更多人食用:
和一塊肉;
不僅品質好,而且數量大,一大塊肉;猶太人說 F19 是牛的六分之一,他們將牛分成六份,就像我們分成四份一樣;但每人分到這麼多肉不太可能;
並一瓶酒;
但這樣一個容器能裝多少酒無法說明,儘管我們至少可以假設它等於我們的一瓶或更多;見(雅歌 2:5;何西阿書 3:1);
眾民就各回各家去了;
用大衛給他們的食物來補充體力。
大衛回家要給眷屬祝福;
他的妻子、兒女和僕人,在此場合祝願他們一切幸福,並向神禱告,求祂賜福他們屬世和屬靈的祝福。這是在他從約櫃安放的地方回來,回到自己的宮殿時做的:
掃羅的女兒米甲出來迎接大衛;
在他還沒完全回到自己家之前:
說:「以色列王今日何等榮耀啊!」
她以諷刺嘲弄的語氣說這話,意思是恰恰相反,他因自己的舉止而變得多麼不光彩、卑賤和可鄙:
今日在臣僕的婢女眼前露體,如同一個輕浮人無恥地露體一樣!
因為他脫下了王袍,穿上了細麻布的以弗得;不能假設他脫得精光,她的話語也不意味著這麼多,儘管這是一種激動的誇大其詞。
大衛對米甲說:「這是在耶和華面前,
在耶和華的約櫃前,所做的一切都是在那裡做的;她責備他跳舞歌唱,而這本是為了神的榮耀,並感謝祂將約櫃帶到他的城中,因此她不應該為此責備他,他又補充說:
祂揀選我,勝過揀選你父親和他的全家;
見(撒母耳記上 13:14);他這樣說是要挫傷她的驕傲,使她蒙羞,同時也指出神對他特別的恩典,這使他有義務以各種方式表達對神的感謝:
立我作耶和華百姓以色列的君王;
這是賜予他的崇高榮譽,需要極大的感恩:
所以我必在耶和華面前跳舞;
彈奏豎琴,或在祂面前讚美,如他爾根所說,在約櫃前歌頌讚美,用任何樂器,絲毫不認為自己有失體面,反而認為在這樣的服事中蒙召是最高的榮譽。
我也必更加卑微,
如果這算是卑微,我將努力變得更加卑微;如果說在約櫃前跳舞,歌頌讚美神,被認為是貶低我,我將越來越多地做這樣的事情,或類似的事情:
在我自己眼中看為下賤;
謙卑自己,在自己眼中看為低微,讚嘆神的恩典和美善,認為自己無論如何謙卑都無法過度高舉主,頌揚祂恩典的豐盛:
你所說的那些婢女,她們卻要尊敬我;
我越謙卑,越屈尊,在敬虔和宗教行為中放下一切尊貴,她們就越會尊敬我,稱讚我。
所以,掃羅的女兒米甲,直到她死的那日,都沒有生育。
她為亞得列撫養的孩子不是她自己的,而是收養的,或是亞得列與另一個女人所生的(撒母耳記下 21:8);然而,在此之後她沒有生育任何孩子,無論她之前是否有過,儘管猶太人說她是伊格拉,而伊特蘭是她的兒子(參見撒母耳記下 3:5 的吉爾注釋)。因此,她輕視大衛,卻給自己帶來了羞辱,因為不育一直被視為羞辱,而且沒有任何她的後代登上王位,坐在大衛的寶座上;正如亞巴比內爾所觀察,這也是神的護理安排,為的是大衛和掃羅的後裔不致混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