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彼得後書

第二章

本章描述了當時基督教會中的假教師,正如猶太人中曾有假先知一樣。他們被描述為:他們暗中引進的教義,總體而言是毀滅性的異端,特別是否認那買贖他們的主;他們的成功,許多人跟隨他們走上滅亡之路;以及隨之而來的悲慘後果:真理之道被褻瀆;他們的聽眾因這些假教師的貪婪而被利用;至於他們自己,迅速而確定的毀滅將臨到他們(彼後2:1-3)。這點透過天使、古世界的人以及所多瑪和蛾摩拉居民受懲罰的例子得到闡明和證實(彼後2:4-8)。鑑於這些例子中提到了義人(如挪亞和羅得)在惡人被毀滅時蒙拯救,使徒從中得出結論:主知道如何拯救聖徒脫離苦難,並將惡人保留到審判日,屆時他們將受懲罰(彼後2:9)。特別是那些生活污穢、藐視政府、自大自私的人將受懲罰(彼後2:10)。他們的罪惡因天使(比他們優越)的不同行為而加重;他們像無知的畜牲一樣,甚至不如畜牲;他們的懲罰將是在敗壞中滅亡,作為他們不義的公義報應,因為他們公然犯罪,樂在其中,並以此為樂,是基督徒群體中的污點和瑕疵(彼後2:11-13)。這些人,無非是前面提到的假教師,進一步被描述為:他們淫蕩的眼睛不能停止犯罪;他們誘惑不穩定的靈魂;他們的心被貪婪的行為所操練;他們應得的報應是受咒詛的兒女;他們所走的道路是離棄正道,偏離正路,效法巴蘭的貪婪和其他邪惡行為,為此他被驢子責備;以及各種比喻,表達這些人的空虛,也指出他們的毀滅,並描述他們的誇耀和吹噓,以及他們透過淫蕩和不潔對一些曾在外表上悔改的人所產生的影響(彼後2:14-18)。他們以一種非常愚蠢和無知的方式獲得對這些人的影響,承諾他們自由,但當他們被這些人征服並被引誘犯罪時,他們就被帶入奴役,成為敗壞的奴僕;因此他們的情況比他們悔改和宣稱信仰之前更糟;最好是沒有他們所擁有的知識,而不是在獲得知識之後又偏離真理和聖潔的道路,這透過一句真實的聖經諺語得到闡明,這諺語表達了罪的污穢本質、這些人的特徵以及他們不可挽回的狀態和境況(彼後2:19-22)。

【第1節】

但從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來,正如在你們中間也將有假教師。
正如在神的聖徒中,有受聖靈感動和催促而發預言的聖潔之人一樣,在百姓中也有假先知。這裡的「百姓」是指猶太人,神的選民,他們的上帝是耶和華,祂揀選他們作特別的子民,超乎地上萬民之上,並以恩惠將他們與其他民族區分開來。在這些人中間,雖然敘利亞譯本讀作「在世上」,卻有假先知,他們奔跑卻未蒙差遣;他們發預言,但耶和華並未對他們說話。在耶利米和以西結時代,這樣的人很多;在亞哈時代,除了被以利亞殺死的四百五十個巴力先知外,還有四百個自稱是耶和華先知的人;其中有一個說謊的靈,鼓勵亞哈上基列的拉末,應許他昌盛和成功;基拿拿的兒子西底家,與真先知米該亞多有爭執,就是他們的頭目。在那個民族中,各世代都有這樣的人,直到基督時代,甚至在基督時代也有;參(太7:15)。現在,使徒藉著一個自然的轉折,從這些假先知轉向他這封書信的另一個目的,即描述現今世代假教師的特徵,好讓聖徒們警惕並避開他們有害的原則和行為。

他們將暗中引進毀滅性的異端:這無需驚訝,也不會絆倒任何人,因為這並非新鮮或奇怪之事,而是神子民或多或少一直以來的境況。這是一個關於將來之事物的預言,與我們主耶穌的預言相符(太24:11,太24:24),這不僅指隨後立即發生的時代,在那時代預言得到了顯著的應驗,因為假教師現在開始興起,並在使徒之後的時代大量出現,而且指從那時起直到基督第二次降臨的所有時期;這些人將從那些自稱基督徒的人中興起,並在他們中間,因此不涉及穆斯林和自然神論者;值得注意的是,這句話中的措辭有所不同,他們被稱為「教師」而非「先知」:因為預言更為前一個世代所特有,而教導則更為現今世代所特有。

他們將暗中引進毀滅性的異端:這些是福音基本教義上的錯誤;例如關於神格中的三位一體;關於基督的位格,祂的神性、獨特位格、永恆子職和真實人性;以及關於祂作為中保的職分,拒絕祂是真正的彌賽亞,是罪人唯一的救主;否認祂的犧牲和滿足,以及祂的義的歸算;以及關於聖靈,祂的神性、位格和神聖的影響與運行:這些是「毀滅性的」,或「破壞性的」,或「毀滅的異端」;它們將那些引進和傳播它們的人,以及那些接受和宣稱它們的人,引向永恆的毀滅;因為它們移除或試圖移除永生和幸福的根基:這些異端通常以「暗中」的方式引進;在不知不覺中,秘密地,偽裝地,漸進地,一點一點地,而不是一下子,公開地;這正是那些潛伏欺騙、不知不覺潛入教會、私下潛入家庭的人的恆常特徵和行為;他們在真理的華麗藉口和外表下灌輸他們的原則,使用不義的隱藏之事,行事詭詐,用詭詐處理神的道,並用虛假的解釋和捏造的言語粉飾事物:甚至否認那買贖他們的主;這裡不是指主耶穌基督,而是指父神;因為這裡沒有使用**κύριος**(kyrios,主),這個詞總是在談論基督為主時使用,而是**δεσπότης**(despotes,主宰/主人);這個詞表達了主人對僕人的權力 F9,以及神對全人類的權力;每當這個詞在其他地方用於神聖位格時,它都是指父神,如(路2:29)(徒4:24)(提後2:21)(啟6:10);尤其從(猶1:4)的平行經文來看,這點顯而易見,那裡被這些人否認的主神明顯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區分開來,而這些人被說成是被祂買贖的:這並不是說他們是藉著基督的血被救贖的,因為這裡並非指基督;此外,每當談到藉著基督的救贖時,通常會提到代價,或某些情況,以完全確定其含義;參(徒20:28)(林前6:20)(林前7:23)(弗1:7)(彼前1:18,彼前1:19)(啟5:9);然而這裡沒有絲毫這方面的暗示:此外,那些被基督救贖的人,唯獨是神的選民,基督的子民,祂的羊和朋友,以及祂的教會,他們絕不會被任憑否認祂以致永遠滅亡;因為如果這樣的人可能失喪,或被毀滅性的異端最終和完全地欺騙,並給自己帶來迅速的毀滅,那麼基督的買贖將是徒勞的,贖價也將白費;但「買贖」這個詞指的是這些人所享有的暫時的憐憫和拯救,並被用來加重他們否認主的罪;無論是藉著言語,傳播那些貶損神聖完美榮耀的教義,否認其中一個或多個,以及祂的旨意、護理、應許和真理;還是藉著行為,將神的恩典教義變成放蕩,對一切善工不順服和敗壞;他們竟然對那創造他們、維護他們生命、在護理中照顧他們、並在他們一生中以良善和憐憫追隨他們的主做出這種行為;正如摩西在(申32:6)中加重猶太人忘恩負義的罪,這句話就是從那裡借用來的,並明顯指涉那裡:「愚昧無知的百姓啊,你們這樣報答耶和華嗎?祂豈不是你的父,買贖你的嗎?祂豈不是造你,堅立你的嗎?」這也不是使徒在本章中唯一引用的地方,參(彼後2:12,彼後2:13)與(申32:5)比較;值得注意的是,他寫信的對象是猶太人,他們被稱為耶和華所救贖和買贖的子民(出15:13,出15:16);因此,首先在他們中間興起的假教師,這句話非常適用於他們:

並自取速速的滅亡:這可能指今生,他們在壯年時突然被神的手直接剪除,正如亞流和其他異端分子所遭遇的;或者指來世的永恆定罪,這是他們的教義所導致的,當他們自以為平安穩妥時,這定罪將迅速臨到他們。

【第2節】

許多人將隨從他們敗壞的行為,以致真理之道因他們的緣故被毀謗。
他們的原則和行為,都引向毀滅。康普魯頓版聖經、亞歷山大抄本、比撒的六份抄本及其他抄本都讀作「他們的淫蕩」;武加大拉丁譯本也譯作「他們的奢華」;所有東方譯本似乎也都如此讀。敘利亞譯本譯作「他們的不潔」;阿拉伯譯本譯作「他們的不貞」;衣索比亞譯本譯作「他們的私慾」;這似乎是指西門術士、尼哥拉黨、諾斯底派、卡波克拉底派等追隨者的不潔行為,他們沉溺於各種不自然的私慾和不潔之中;通常,當人信仰破產時,他們的良心也會破產,行為變得不道德;然而,儘管他們的原則具有毀滅性,他們的行為不光彩且可恥,但許多人過去和現在都是他們的追隨者;正如基督所預言的(太24:11),也正如(啟13:3)所發生的。錯誤和邪惡的道路都是寬闊的,許多人行走其上;但人數眾多並不能證明教會的真實性或人的原則的正確性,也不應盲目跟從:

以致真理之道因他們的緣故被毀謗:這要麼是指基督,祂本身就是真理,是通往永生和幸福的真正道路;要麼是指福音,真理之道,它彰顯基督這真理,並指向祂,以及所有其他真理,除了真理別無他物;要麼是指基督教信仰,它是真正的道路,與所有宗派和異端相對;這將被這些人或他們的追隨者褻瀆和毀謗;因為這句話可以譯作「藉著他們」,正如武加大拉丁譯本所譯,其含義是他們將以褻瀆的方式說話和寫作反對基督和祂的真理,辱罵和誹謗它們,並以惡毒的方式反對它們,將它們踐踏在腳下:「或為了他們」,正如其他譯本所讀;正如我們所讀的,「因他們的緣故」;他們將因其不潔的生活,導致基督的名和祂的教義被褻瀆,被世俗和不敬虔的人毀謗;參(羅2:24)。亞歷山大抄本和斯蒂芬斯的一份抄本讀作「真理的榮耀」;衣索比亞譯本也讀作「祂真理的榮耀」。

【第3節】

他們因貪婪,用捏造的言語在你們身上取利。他們的審判,從古以來就不遲延;他們的滅亡,也不打盹。
他們因貪婪:這通常是假教師中普遍存在的惡習,他們除了自己之外別無他求;要麼是為了獲得大眾的讚譽和虛榮,他們總是貪圖這些;要麼是為了為自己積累財富,他們對此有著永不滿足的慾望:

用捏造的言語:捏造的言語,是他們自己編造的言語,而不是聖靈所教導的;他們藉此掩飾自己,暗中引進他們有害的原則;因此,新的詞語和短語總是值得懷疑和警惕的,尤其是在重要和關鍵的教義上:或者用奉承的言語和甜言蜜語,誇大其詞的虛妄之言,因著世俗的利益而對人阿諛奉承;他們就是這樣達到目的的:

在你們身上取利:他們像商人處理貨物一樣處理人的靈魂,將他們帶到市場上出售;假教師就是這樣處理他們追隨者的靈魂,引誘他們,並將他們賣給撒旦,而他們自己卻為此付出代價;參(亞11:5)(啟18:13);但最終,在短時間內,他們不會從這些行為中獲利:

他們的審判,從古以來就不遲延:也就是說,神在公義中「從創世以來」(正如衣索比亞譯本所讀,或從永恆以來,參猶1:4)所決定的,要為他們邪惡的原則和行為而施加的定罪,並未被阻礙和延遲;它不遲延,不滯後,也不放慢腳步;它不會耽延,它將在預定的時間臨到他們:

他們的滅亡,也不打盹:報應的神,祂為他們的罪惡命定他們受定罪,祂不打盹;神的公義並非沉睡,也非粗心大意,而是清醒的,並看顧他們,要將他們應得的惡事降在他們身上,並為他們預備著,且將加速執行;那已定的毀滅並非潛伏不動,而是在短時間內將被激發,並以可怕的重量降臨在這些罪人身上,正如以下可怕的例子所能推斷出的。

【第4節】

因為神既然不顧惜犯了罪的天使,反把他們投入地獄,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審判;
因為神既然不顧惜犯了罪的天使:這裡所指的天使是魔鬼和牠的使者;他們是神所創造的靈,作為靈,他們本是良善的;他們所離開的最初狀態是純潔和聖潔的,也是崇高和尊貴的;他們起初在真理中,雖然他們沒有持守;他們曾是晨星和神的兒子,是光明的天使;他們的數量眾多,因此這裡用複數「天使」來表達,雖然無法確切說明有多少;一個軍團的天使曾附在一個人身上;起初可能有一個天使參與叛亂,並帶領大量天使一同墮落,至少牠是叛亂的首領,牠被稱為別西卜,魔鬼之王:他們最初的罪是什麼,以及其起因,並不容易說明;一般認為是驕傲,渴望與神相似或平等;因為這正是人被他們引誘犯罪的原因,人也因此墮落,正如他們被認為墮落一樣;也因為這是那些陷入魔鬼定罪之人的罪(提前3:6),並且是普遍墮落之前的罪;正如在人墮落之前一樣,在天使墮落之前也可能如此(箴16:18)。(約8:44)這段經文似乎最清楚地表達了他們的罪,那就是「不持守真理」;不持守福音的真理,特別是藉著道成肉身的神子拯救人類的偉大真理;這是他們無論如何都無法忍受的,這可能源於驕傲,他們無法忍受人性被高舉在他們之上;因此,猶太人反對基督作為彌賽亞和救主,被說成是出於他們的父魔鬼,並行牠的私慾;出賣基督並從使徒職分和真理中墮落的猶大,被稱為魔鬼;關於基督位格和職分的異端,被稱為魔鬼的教義;那些曾宣稱這真理,後來又否認的人,被描繪成與魔鬼一樣不可挽回和絕望的境況,必須期待同樣的懲罰(約8:44)(約6:70)(提前4:1)(來6:6)(來10:26-29);反之,也可以觀察到,那些站立得穩的良善天使,極其愛慕、珍視、尊重並探究福音的真理;特別是藉著基督的道成肉身、順服、受苦和死亡來拯救人類的計劃:現在這些

神不顧惜:或「沒有憐憫」,正如阿拉伯譯本所譯;祂沒有赦免他們的罪,也沒有為他們預備救主;而是直接、立刻,儘管他們本性尊貴卓越,卻在嚴格的公義和可怕的嚴厲中,毫無憐憫地對他們施加了應得的懲罰;因此,不能認為那些像他們一樣不持守真理,反而否認和反對真理的假教師,能夠逃脫神的報應:

反把他們投入地獄:他們被從天上拋下,從那裡像閃電一樣墜落,進入「最低的」或下層的地方,正如敘利亞譯本所譯;要麼是進入空中,如(弗2:2);要麼是進入地裡,如(啟12:9);要麼是進入深淵,無底坑,他們被拘禁在那裡,如同在監獄裡(路8:31)(啟9:11)(啟20:3,啟20:7);儘管出於某些原因,在某些時候,他們被允許出來,在地上和空中遊蕩:這些天使被從他們在天上的古老居所驅逐時,並非僅僅被命令離開,如同惡人在審判日將被命令離開一樣;也不是被「趕出」,如同亞當被趕出伊甸園一樣;而是被「投入」:帶著巨大的力量、憤怒、忿怒和輕蔑,永不被提升和恢復:

交在黑暗坑中:讓他們處於罪的罪咎之下,這就是黑暗的權勢,並處於絕望之中;將他們關閉在不信、不悔改和心硬之中;被他們的罪惡繩索捆綁,處於最可怕的奴役和情慾的囚禁狀態,這是對他們的公正審判;並處於最悲慘和不安的境況中,被驅逐出光明之境,被剝奪了神的容顏和同在,處於極度的恐懼和顫抖之中,並懷著對審判和烈火的憤怒的可怕期待,將他們吞噬;並處於全然的黑暗中,沒有絲毫的光明、喜樂、平安和安慰;那裡只有哭泣、哀號和切齒;同時也受制於神的能力和護理,沒有神的允許,無法行動或做任何事;並且,藉著神永恆、不可改變、不可測度的旨意和預旨,他們被命定受永恆的忿怒和毀滅;藉此他們被交付並捆綁,無法逃脫:

等候審判:直到審判日,直到最後的普遍審判;敘利亞譯本稱之為「折磨的審判」;這句話可以譯作「並將他們交在黑暗的鎖鏈中,等候審判」;那時他們將受到完全的折磨,這是他們現在還沒有的;那時他們將被投入為他們預備的火湖中,並永遠被關閉在地獄的監獄裡,從那裡他們將永遠不被允許出來;直到那時,他們確實受到約束,並被基督所控制,基督有權隨意捆綁和釋放他們;那時,作為人與魔鬼的審判者,祂將把他們帶出來,並對他們宣判和執行刑罰。猶太人對天使的墮落、墜落和懲罰的描述,與彼得的描述非常相似,他們用不同的名稱來稱呼這些天使;例如,他們稱誘惑亞當夏娃的蛇為撒瑪爾,並因牠的罪,他們說 F11 耶和華

【第5節】

神也沒有顧惜上古的世界,卻保護了傳義道的挪亞一家八口,使洪水臨到那不敬虔的世界;
神也沒有顧惜上古的世界:這與現今的世界有所區別,現今的世界彷彿是從被洪水毀滅的世界中重新形成的。武加大拉丁譯本譯作「原始世界」;衣索比亞譯本譯作「第一個世界」;它指的是世界從起初到洪水之前,那些古老的居民;他們因邪惡而未蒙神的顧惜,反而受到了公正的懲罰:

卻保護了傳義道的挪亞一家八口:不是指從亞當算起的第八代,如同以諾被稱為從亞當算起的第七代(猶1:14),因為挪亞是第十代;也不是要與下一句連讀作「第八位傳義道的」;而是指他是從洪水中被拯救的八個人之一;參(彼前3:20)。因此,衣索比亞譯本更像意譯而非直譯,譯作「卻使七個靈魂與挪亞一同存留;祂拯救了他們」;霍廷格 F16 和哈蒙德博士 F17 根據阿拉伯作家的記載,指出方舟停泊的山和附近的一個城鎮被稱為「特米寧」,意為「八」,因為當時在那裡有八個人得救:傳義道的:傳講神的公義,在祂一切的道路和作為中,以及在祂威脅要用洪水毀滅世界的情況下;並藉著言語(在建造方舟期間)和行為(藉著他自己公義的生活和行為的榜樣)在人中間傳講民事和道德的公義;以及傳講信心的義,或基督的義,藉此他得稱義,並成為這義的繼承人(來11:7)。猶太人 F18 說挪亞是先知;他們也將他描繪成一位傳道者,甚至告訴我們他在勸誡上古世界時所用的話 F19,說:「你們要轉離你們邪惡的道路和行為,免得洪水臨到你們,剪除人類所有的後裔。」但儘管挪亞這位傳義道的蒙拯救,假教師卻不能指望逃脫神的報應;他們只是偽裝成義的僕役,但實際上是不義的僕役;他們反對基督的義,過著不義的生活和行為,因此他們的結局將與他們的行為相符:使洪水臨到那不敬虔的世界:或「世上的不敬虔之人」,如**אֶרֶץ רְשָׁעִים**(eretz reshaim,地上的惡人) F20;參(詩75:8)。雖然這裡確實指一個充滿惡人的世界,除了極少數人之外,所有人都被洪水毀滅。這既表達了那個世代的人的邪惡,他們心中的意念終日都是惡的;他們的生活充滿了不潔、暴力、搶劫、壓迫、不公和各種敗壞;也表達了他們人數眾多,是一個充滿惡人的世界;然而這並未能使他們免於神的忿怒,反而激起了更大的忿怒;因此,假教師和他們的追隨者不應依賴他們的人數,或希望因此逃脫公正的懲罰;因為一個充滿惡人的世界,因其邪惡,被神所降的洪水一舉沖走;使那原本有用且有益的水元素成為他們毀滅的工具;因為這並非偶然之事,並非自行發生,而是出於神自己,祂使深淵的泉源裂開,天上的窗戶敞開,一舉毀滅了所有人類,男人、女人、兒童,以及所有活物,除了與挪亞在方舟裡的之外:既然他們是這裡所描述的那種人,就不能認為他們的懲罰到此為止;猶太人普遍認為 F21:「洪水世代的人在來世沒有份,他們也不會站在審判中。」

【第6節】

又把所多瑪、蛾摩拉城焚燒成灰,將它們作為後世不敬虔之人的鑑戒;
又把所多瑪、蛾摩拉城焚燒成灰:藉著從天上降下硫磺與火(創19:24),很快將它們與押瑪和洗扁(申29:25)一同化為灰燼。這些城市曾風景宜人,如同神的園子和埃及地,連同其居民,在他們被亞伯拉罕從擄掠他們的諸王手中救出後,儘管亞伯拉罕這位神的朋友為他們代求,義人羅得也住在他們中間。這些城市中的第一個在希伯來語中稱為**סְדֹם**(Sedom);猶太哲學家斐羅 F23 稱之為Sodoma,如(羅9:29),以及七十士譯本在(創13:10)(創18:22)(創19:1)(賽1:9)中。這裡說它是一個城市,約瑟夫斯 F24 總是稱之為所多瑪人的城市,但在(太10:15)(太11:24)中我們讀到所多瑪地;斐羅 F25 也稱之為「所多瑪人的國家」 F26,以及「所多瑪人的土地」 F1。他還說 F2,所多瑪人「因其邪惡而聞名」。

將它們作為後世不敬虔之人的鑑戒:指那些犯任何罪,並像他們一樣公然、大膽、無恥地宣揚罪惡的人;特別是那些犯同樣罪惡的人,那些不自然的私慾和不潔,至今仍以「雞姦」和「雞姦行為」之名流傳;現在這些城市居民的懲罰,就是這種邪惡行為的鑑戒,顯示他們將會遭遇什麼,也是對那些永恆烈火的預示,這些罪人將因其燃燒的私慾而受到公正的報應。猶太人 F3 對所多瑪和蛾摩拉的人說法與對上古世界的人相同:

【腳註】
F9 Vid. Ammonium ( peri omoiwn ) , in voce ( despothv ) . 參安莫尼烏斯《論相似詞》中**δεσπότης**一詞。
F11 Sepher Bahir in Zohar in Gen. fol. 27. 3. F12 Zohar in Gen. fol. 25. 3. F13 lb. fol. 32. 3. F14 Midrash Ruth in Zohar in Gen. fol. 45. 1. 2. vid. fol. 77. 3. F15 Zohar in Numb. fol. 84. 1. vid. Tzeror Hammor, fol. 6. 4. & 9. 4. & Raziel, fol. 14. 2. & 18. 2. 《光輝之書》在《創世記光輝篇》第27頁第3欄。 F12 《創世記光輝篇》第25頁第3欄。 F13 同上,第32頁第3欄。 F14 《路得米大示》在《創世記光輝篇》第45頁第1、2欄。參第77頁第3欄。 F15 《民數記光輝篇》第84頁第1欄。參《哈摩爾之束》第6頁第4欄及第9頁第4欄,以及《拉結》第14頁第2欄及第18頁第2欄。
F16 Smegma Orientale, p. 251, 252. F17 In loc. F18 Aben Ezra in Gen. viii. 21. F19 Pirke Eliezer, c. 22. F20 Targum in Psal. xlvi. 8. F21 Misna Sanhedrin, c. 11. sect. 3. Vajikra Rabba, sect. 4. fol. 149. 1. Yalkut Simeoni, par. 2. fol. 89. 2. 霍廷格《東方潔淨劑》第251、252頁。 F17 在此處。 F18 亞伯拉罕·伊本·以斯拉在《創世記》第8章第21節。 F19 《以利以謝的訓誨》第22章。 F20 《詩篇》第46篇第8節的他爾根譯本。 F21 《密示拿·公會篇》第11章第3節。《瓦伊克拉拉比》第4節,第149頁第1欄。《雅庫特·西緬尼》第2部分,第89頁第2欄。
F23 De Temulentia, p. 272. F24 Antiqu. l. 1. c. 8. sect. 3. c. 11. sect. 3. F25 De Abrahamo, p. 381. F26 De Temulentia, p. 272. F1 Polyhistor. c. 48. F2 De Vifa Mosis, l. 2. p. 662. F3 Misn. Sanhedrin, c. 11. sect. 3. Vajikra Rabba, sect. 4. fol. 149. 1. 斐羅《論醉酒》第272頁。 F24 約瑟夫斯《猶太古史》卷1第8章第3節,第11章第3節。 F25 斐羅《論亞伯拉罕》第381頁。 F26 斐羅《論醉酒》第272頁。 F1 亞歷山大·波利希斯特《歷史》第48章。 F2 斐羅《摩西生平》卷2第662頁。 F3 《密示拿·公會篇》第11章第3節。《瓦伊克拉拉比》第4節,第149頁第1欄。
【第7節】

**並搭救了義人羅得**。羅得是個義人,因基督的義歸算於他而稱義;他裡面有新造的人,是照著義和真聖潔創造的;他生活謹慎、公義、敬虔,雖然並非沒有罪:因為沒有一個義人活著而不犯罪的。這位義人藉著天使的幫助,從所多瑪的焚燒中被搭救出來(《創世記》19:16-17)。猶太人對這位好人的品格非常不公,給了他與使徒截然不同的評價;他們稱他為惡人,一個完全的惡人,與所多瑪的居民一樣邪惡 F4 ;他們說,因為所多瑪人罪惡滔天,所以羅得選擇住在他們中間 F5 ;他們斷言 F6 ,羅得與亞伯拉罕在一起的所有時間,神都沒有與他聯合,也沒有因他而與亞伯拉罕交通;但當他與亞伯拉罕分離後,神才這樣做;他們稱他為惡念,被咒詛的老蛇,被咒詛的羅得 F7 ;但猶太人斐羅 F8 對他評價較好,說他雖然沒有達到智慧的完全,但並沒有擁抱和喜愛居民的罪惡;《智慧書》的作者稱他為「義人」,

**他常為惡人淫行的污穢言行而憂傷**。所多瑪的居民不顧神或人的律法,也不顧自然律和良心的光照;他們比野獸更不如,日復一日地犯著不自然的淫亂;因此他們的言行被正確地稱為污穢,對義人羅得來說是沉重的負擔:因為對一個好人來說,不僅自己的罪,而且他人的罪,無論是信徒還是世俗之人,都是重擔,使他因之呻吟,因之極度疲憊,就像這位好人一樣,甚至因之厭倦生命,就像利百加因赫人女子而厭倦生命一樣。

【第8節】

**因為那義人住在他們中間**。這有時是好人的命運,令他們極其悲傷和痛苦(《詩篇》120:5-7;《以賽亞書》6:5)。提到《創世記》13:12-13的這些話:「羅得向所多瑪搭棚,但所多瑪人罪大惡極」時,拉比以利亞撒 F9 說:

**他義人的心,天天為他們不法的行為而受折磨**。要麼是「他們折磨」他,如《武加大拉丁譯本》和《衣索比亞譯本》所讀;要麼更可能是「他折磨」自己;他煩躁不安,極度不適,並不斷地被他們的邪惡行為所折磨,如同被放在刑架上一般,這個詞就是這個意思;參《詩篇》119:158。

【第9節】

**並將不義之人留到審判之日受刑**。這是從上述前提得出的結論的一部分,關於神的公義;「不義之人」指的是那些沒有義,充滿一切不義,喜愛不義,並過著不義生活,對神和人行不義之事的人;主,將墮落的天使拘禁在黑暗的鎖鏈中,直到審判,祂也知道如何將這些人的靈魂「拘禁在監獄裡」(如《阿拉伯譯本》所譯),將他們的身體拘禁在墳墓裡,「直到審判之日」;直到最後的、普遍的審判之日,那時基督將審判活人死人,並將一切隱秘的事顯明出來,那日將宣告神所定意審判世界的日子;「受刑」是指靈魂和身體都將遭受永遠和完全的毀滅,這毀滅尚未到來。這個詞組「審判之日」在《猶滴傳》中被使用,是猶太人的說法。

「禍哉,那些起來攻擊我族類的列國!全能的主必在審判之日向他們報仇,將火和蟲放在他們的肉體裡;他們必感受痛苦,永遠哭泣。」(《猶滴傳》16:17)

【第10節】

**特別是那些隨從肉體**。不僅僅是隨從敗壞本性的指引,正如所有人在未重生狀態下,甚至神的選民也是如此;而是「隨從異樣的肉體」,如《猶大書》1:7所說,隨從人的肉體:

**放縱污穢的情慾**;不是指淫亂和姦淫,而是指雞姦和雞姦行為;這些罪惡極其嚴重,不僅違背自然律和良心,而且羞辱人性;這些罪惡在偶像崇拜、不信、錯誤和異端盛行的地方也普遍存在;這些罪惡既然是極其深重的罪,就應當受到更大的定罪,並且神會特別嚴厲地懲罰它們:

**並輕慢主治的**。指輕慢父母的權柄,這些狂傲自誇和褻瀆者通常不順從父母;輕慢主人的權柄,假裝這與他們的基督徒自由相悖;輕慢官長的權柄,理由相同,並認為這是對他們情慾的約束;這就是輕慢神的命令,輕慢神的代表,引入無政府狀態和混亂,並為各種罪惡打開大門;也輕慢基督作為教會元首和錫安之王的權柄,他們不願讓祂作王統治他們,因此拒絕祂的律法,不服從祂的命令;同樣也輕慢神對世界的治理;因此《衣索比亞譯本》譯為「輕慢他們的創造主」;否認祂的全知和祂的護理,聲稱祂既不看見、不觀察、不留意世上所做的事;祂自己也不行善或作惡,也不關心人所做的事。

**他們膽大任性**;大膽妄為,不懼怕說毀謗地上最高貴的人,甚至天上神的話;參《詩篇》73:8-9。

**自以為是**;自滿自足,對自己的觀念、教條和意見,對自己的高見和深刻判斷感到滿意;並且固執己見,堅決要保留和捍衛它們。

**毫不畏懼地毀謗尊榮**;或「榮耀」;指毀謗使徒,他們在教會中居首位,是基督的榮耀(《哥林多前書》12:28;《哥林多後書》8:23);或毀謗天使,被稱為寶座、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更可能是指毀謗世俗的官長,他們身居高位,應當受到榮耀和尊崇;這樣做是違背神的律法,且後果危險的(《出埃及記》22:28;《傳道書》10:20)。

【第11節】

**就是天使,雖然力量權能更大**。這不應理解為邪惡的天使或魔鬼;因為除了他們因墮落而大大削弱和受損之外,他們是控告人的,是毀謗和誹謗最好和最偉大的人的,也是所有針對神或人的褻瀆的根源;而是指善良的天使,他們力量超群,不僅是特定個人的守護者,圍繞聖徒安營,而且掌管省份和王國,他們的力量和權能足以勝任;在這方面他們更強大,也就是說,不是比魔鬼,也不是比假教師,儘管這兩者都真實,而是比主治的和尊榮的,比君王、王子和世俗的官長:然而這些天使

**在主面前尚且不用毀謗的話控告他們**;要麼是「控告他們自己」,如《阿拉伯譯本》和比撒的一份抄本所讀;指控告彼此,控告那些與他們同類,但職位或職權高於或低於他們的人;因此人也不應輕視官長或在他們之上的更高權柄:要麼是指控告墮落的天使,魔鬼,這似乎與《猶大書》1:9相符;更可能是指控告世俗的官長,世上的君王和王子,他們雖然遠低於天使,但天使卻樂意將他們納入自己的護理之下,保護他們,甚至包括異教君王(《但以理書》10:20);而且儘管他們身上常常有許多不合宜之處,但天使並不在主面前控告他們或毀謗他們;甚至當天使奉命懲罰他們個人時,如對西拿基立、希律等人,他們也不說他們職位的壞話;因此,既然遠超人類的天使,甚至遠超人類中最尊貴的人,都以這種方式行事,那麼這些遠低於天使的人,卻說他們的壞話,這就更顯得罪惡深重了。

【第12節】

**但這些人,如同沒有理性的畜類**。這些人不僅沒有像天使那樣行事,反而墮落到比自己同類更低的境地,如同野獸,在知識和行為上變得愚昧;他們像無知的馬和騾子,行事如同沒有理性;甚至比牛或驢更愚蠢無知,牛驢尚且認識主人和槽;甚至在他們藉著自然之光可以知道並確實知道的事情上,他們也敗壞自己;他們被交給了司法性的盲目和敗壞的心,稱善為惡,稱惡為善,做不合宜的事,甚至連野獸都不會做;他們就像野獸被本能引導去做牠們所做的事一樣,這些人也被他們裡面敗壞本性的力量所引導和影響,去犯各種邪惡:他們也像野獸一樣

**生來就是為被捉拿和毀滅的**;或者,可以譯為「為捉拿和毀滅而生」;如同猛獸和猛禽,如獅子、老虎、狼、熊、禿鷲、老鷹,那些與人行淫、強姦婦女、勒索、壓迫、偷竊、搶劫和掠奪他人財產的人,可以與之相比:或者「為被捉拿和毀滅而生」;也就是說,他們被造或被命定要被撒旦的網羅和陷阱所捉拿,是為毀滅而預備的忿怒之器,並被預定受定罪和毀滅:既然這是他們的情況,他們就

**毀謗他們所不明白的事**;要麼是毀謗天使,他們對天使的本性、職責和尊嚴一無所知;並褻瀆他們,要麼是將過多的歸於他們,如創造世界和神聖崇拜,這是某些古代異端所為;要麼是說一些貶低他們、不配他們的話;要麼是毀謗世俗的官長,不了解官長和民事政府的性質和目的,因此毀謗他們,而他們本應為他們禱告和感恩,並在他們之下過著和平安靜的生活;要麼是毀謗聖道傳道人,他們對傳道人對罪人歸主和聖徒造就的益處不了解,至少不承認;因此他們被誹謗,在他們中間聲名狼藉,因為他們不認識他們;要麼是毀謗真理的聖經,異端分子不真正認識和理解聖經,反而歪曲聖經以致自取滅亡,或否認聖經;以及毀謗福音及其奧秘,這些是屬肉體的人看不見、不認識、不理解的事,因此被他們褻瀆、辱罵和嘲諷:

**並在自己的敗壞中全然滅亡**:他們是敗壞的奴僕(《彼得後書》2:19),在他們的道德敗壞中,在他們污穢和不自然的私慾中,這些私慾是他們永遠沉淪和毀滅的原因,他們被神公義地命定如此。

【第13節】

**他們必受不義的報應**。指身體和靈魂都將因他們對神和人的一切不義而受到應得的懲罰;這將是他們在神公義的審判中將要領受的公義報應,神將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其公義性由以下內容顯明,

**他們把白晝放縱作樂看為快樂**;他們將所有的滿足和幸福都寄託在感官的享樂上,日復一日地放縱作樂、醉酒、淫亂和放蕩;他們將惡日遠遠推開,以為明天會像今天一樣,不會有將來的審判和狀態;因此他們不像其他罪人那樣在夜間狂歡,而是毫無羞恥地像所多瑪人一樣宣揚他們的罪,毫不隱藏:

**他們是污點,是瑕疵**;他們用罪玷污自己,玷污自己的心思和良心,玷污自己的靈魂和身體,並藉著他們的惡言惡行玷污他人,給基督的道路、教義和利益帶來羞辱和恥辱:

**他們以自己的欺騙為樂**;他們以自己的罪和私慾為樂,藉此欺騙自己和他人,犯罪對他們來說是一種樂趣;他們從中獲得極大的快樂和消遣,不僅喜愛自己的罪,也喜愛他人的罪,以及那些行惡的人。有些譯本,如《武加大拉丁譯本》和《阿拉伯譯本》,將 **ἀπάταις**(apatais,欺騙)讀作 **ἀγάπαις**(agapais,愛筵),如《猶大書》1:12,亞歷山大抄本也是如此;在這些愛筵中,他們行為極其不檢點,沉溺於奢華和放縱:這與接下來的內容相符,

**與你們一同宴樂的時候**;在上述宴席上,或在主的餐桌上,或在他們自己的家中,這表明他們是你們中的一員,並在你們中間,如《彼得後書》2:1;這其中包含著對他們繼續這樣做的默許責備,因為他們的原則已經變得如此敗壞,生活也如此不檢點。

【第14節】

**他們滿眼是淫慾**。因為第七條誡命不僅被不潔的行為和淫穢的言語所違犯,也被不貞潔的眼神所違犯:猶太人 F11 如此解釋那條誡命,

**不能止住犯罪**:這可以理解為這些惡人,他們像翻騰的海,不能平靜,不斷從他們污穢的心中湧出罪惡的泥沙;他們活在罪中,行在罪中,不斷犯罪,他們的言行舉止無非是一連串的罪惡;他們也無法不這樣做,因為他們是情慾的奴隸,被情慾的力量所挾制:或者指他們的眼睛,總是追逐不法的對象;他們的眼睛和心只為他們的私慾,而且總是如此,正如先知論及其他人時說,他們只為他們的貪婪(《耶利米書》22:17);貪婪也是在這些人身上盛行的罪:

**勾引不堅固的人**:指那些原則不穩固,行為不穩定的人;他們像孩子一樣,被各樣的異教之風吹來吹去,沒有在基督裡扎根,也沒有在信仰上堅固;這些人,就像蛇引誘夏娃一樣,他們使人偏離基督裡的單純;他們將錯誤的教義強加於人,並藉著虛假的解釋和外在的表象欺騙他們;他們藉著甜言蜜語和淫蕩的眼神和肉體的情慾,引誘他們陷入姦淫之罪;或者說,他們誘惑他們,將他們引入撒旦的網羅和陷阱,因此他們被捉拿並被擄去。

**心中習慣了貪婪的行為**;對金錢的過度熱愛,對金錢的貪婪慾望,是萬惡之根,是宗教的禍害,是異端的源頭,也是在假教師中一直盛行的惡習;這裡所給的特徵與異端之父西門術士及其追隨者非常吻合:因此,在福音傳道人的品格和資格中,總是小心地插入一條,就是他們不可貪愛不義之財(《提摩太前書》3:3, 3:8);這種不義,當它盛行並成為一種習慣時,就像這裡所描述的人一樣,因為它在他們心中佔據了位置,他們習慣了它,並在無數的例子和邪惡的行為中不斷地實踐它,這是永不滿足且該受咒詛的:

**這些受咒詛的兒女**;或「咒詛之子」;這可以主動地理解為咒詛的兒女,就像悖逆之子是那些行悖逆之事的人一樣;所以這些是咒詛的兒女,雖然他們的口可能不像公然的罪人那樣充滿咒罵和苦毒,但他們內心深處,從心裡咒詛基督的真正追隨者和他們的原則;或者被動地理解為受咒詛的兒女,他們在律法的咒詛之下,對他們來說沒有救贖,但在末日將有可怕的判決臨到他們,說:你們這些受咒詛的人,進入永火裡去。

【第15節】

**他們離棄了正路**。指離棄了主的正路,真理的道路,福音的真理;或基督,祂是道路、真理、生命;是通往永生的真道路,也是通往永恆幸福的正路;藉著基督得生命、稱義和救贖的道路,他們曾一度宣稱的基督教信仰及其教義,現在卻離棄了:

**走迷了路**;從正路,真理和聖潔的道路,走入了錯誤和不敬虔的道路:

**隨從了比珥的兒子巴蘭的道路**;猶大稱之為他的錯誤(《猶大書》1:11),這是貪婪、污穢和偶像崇拜的道路,這些罪是他自己犯下的,或是他教導、勸誘和引誘他人去犯的;參《啟示錄》2:14。《武加大拉丁譯本》讀作「巴蘭(出自)比珥」,將「比珥」視為地名,巴蘭是那裡的人;但巴蘭的住處不是「比珥」,而是「毗奪」(《民數記》22:5)。《阿拉伯譯本》和《衣索比亞譯本》像我們一樣補上「比珥的兒子」;《敘利亞譯本》讀作「比珥的兒子」,如《民數記》22:5;因為比珥和「比珥」是同一個名字;**שְׁוָא**(sheva)發音為「o」,就像「Boanerges」中的「oa」一樣,而 **עַיִן**(ayin)發音為「s」。此外,字母 **ו**(u)和 **ה**(e)有時會互換使用,如 **נָאוּ**(Nau)和 **נָאֶה**(Nae),**אוּרָא**(Ura)和 **אֵרָא**(era),**ה**(e)和 **ו**(v)也是如此,尤其是在迦勒底方言中;彼得當時在巴比倫迦勒底,參《彼得前書》5:13;他這樣發音不足為奇。

**他貪愛不義的工價**:這是不義的占卜報酬(《民數記》22:7);這些報酬是因他的占卜或算命而得,可以稱之為不義的工價,因為這是為了做不義之事,或以不義的方式行事;他貪愛這些,渴望並貪婪地覬覦,他很想拿巴勒的金銀,並咒詛以色列,但被主所制止:他表現出這樣做的意願,與使者同行,並在一處又一處築壇獻祭,在這方面他與這裡所說的人有很大的相似之處。

【第16節】

**卻為自己的過犯受了責備**。這不僅僅是與巴勒的使者同行,因為他得到了主的允許(《民數記》22:20);而是帶著咒詛以色列的慾望與他們同行,而神的旨意是要他去祝福他們,以便得到巴勒的錢;所以他主要的罪惡是貪婪,這導致他犯了其他罪;為此他受到天使的責備(《民數記》22:32),也受到他的驢子的責備(《民數記》22:28):因為

**那不能說話的驢**,它天生如此,他所騎的驢,

**竟用人的聲音說話**;這是超自然的奇蹟,因為是神開了驢的口:猶太人 F13 說,那驢的口是創造第六日兩傍晚之間所創造的十件事之一;也就是說,正如其注釋所言,關於它的口被打開說出這驢所說的話,這是被命定的;其緣由可見於《民數記》22:22-30。拉克坦提烏斯 F14 觀察到,巨蟹座中有兩顆星,希臘人稱之為「驢子」;詩人虛構說,它們是載著利伯魯斯過河的驢子,當時他無法過河;他給其中一隻驢子這個獎勵,「**ut humana voce loqueretur**」(讓它用人的聲音說話);這無疑是一個從聖經歷史中編造出來的神話,模仿這頭驢子而說的。這驢子

**禁止了那先知的狂妄**:因此巴蘭,雖然是個占卜者和算命先生,卻被猶太作家 F15 稱為先知;他們說他先是先知,然後是算命先生,耶柔米 F16 似乎從他們那裡接受了這個傳統;他說,他先是個聖潔的人,神的先知,後來因不順從和貪圖禮物,被稱為占卜者;因為他的眼睛被打開,他看見了全能者的異象;神的靈降在他身上,他預言了許多關於以色列、彌賽亞和其他的事(《民民數記》24:4-9, 24:16-24)。他的狂妄在於與巴勒的使者同行(《民數記》22:21),意圖咒詛以色列,這違背了神的旨意(《民數記》22:12);任何人在神的謀劃、旨意、護理和誡命上與神作對都是狂妄的;每一個罪,都是對神的敵意行為,都帶有狂妄;巴蘭的狂妄被他的驢子所禁止,他也因此被說服。這裡提到這頭不能說話的驢子非常恰當,因為這裡所說的人如同沒有理性的畜類,甚至比牠們更不如(《彼得後書》2:12)。

【腳註】
F25 the Jew speaks of ( cwra ) , the region or country of the Sodomites; here the word is of the plural number, as in ( Matthew 10:15 ) ( Matthew 11:23 Matthew 11:24 ) ( Luke 17:29 ) as it is also in the Septuagint in ( Genesis 10:19 ) ( 13:13 ) ( Genesis 14:2 Genesis 14:8 Genesis 14:10-12 Genesis 14:16 Genesis 14:17 Genesis 14:21 Genesis 14:22 ) and in Philo the Jew F26 , and so is Gomorrah in some copies of this, place, as in ( Matthew 10:15 ) . Solinus, the historian, gives an account of these cities, in agreement with this; ``a good way off of Jerusalem (he says F1 ) is opened a sorrowful gulf, which the black ground, "in cinerem soluta", "reduced to ashes", shows it to be touched by heaven; there were two towns, or cities, the one called Sodom, and the other Gomorrah; where an apple is produced, which, although it has an appearance of ripeness, cannot be eaten; for the outward skin that encompasses it only contains a sort of soot, or embers within, which, ever so lightly squeezed, evaporates into smoke and dust;'' and so the author of the book of Wisdom 10:7 speaking of the five cities, on which fire fell, says, ``of whose wickedness, even to this day, the waste land that smoketh is a testimony; and plants bearing fruit, that never come to ripeness.'' Philo the Jew F2 says, that ``there are showed to this day in Syria monuments of this unspeakable destruction that happened; as ruins, ashes, sulphur, smoke, and a weak flame, breaking forth as of a fire burning:'' condemned [them] with an overthrow ; by this sad "catastrophe" God condemned the sins of those men of Sodom and Gomorrah, and condemned their persons to everlasting damnation; of which their temporal punishment was an emblem and figure; see ( Jude 1:7 ) , the word "overthrow" is generally used when this destruction is spoken of, ( Deuteronomy 29:23 ) ( Isaiah 13:19 ) ( Jeremiah 50:40 ) ( Amos 4:11 ) and therefore retained by the apostle here: making them ensamples unto those who after should live ungodly ; in the commission of any sins, and be open, bold, and impudent in them, and declare them as they did; and especially that should live in the commission of the same sins, those unnatural lusts and uncleannesses, which to this day go by the name of "sodomy", and "sodomitical" practices; now the punishment of the inhabitants of these cities was an ensample to such wicked conduct, showing what they must expect, and was a representation of those everlasting burnings, which such sinners, as a righteous retaliation for their burning lusts, shall be cast into. The Jews say F3 the same of the men of Sodom and Gomorrah as of the old world; ``the men of Sodom have no part in the world to come, as is said ( Genesis 13:13 ) "but the men of Sodom were wicked, and sinners before the Lord exceedingly"; wicked in this world, and sinners in the world to come;'' ( See Gill on Jude 1:7 ). 猶太人談到 **χώρα**(chora,地區或國家),指所多瑪人的地區或國家;這裡的詞是複數,如《馬太福音》10:15、11:23-24、《路加福音》17:29;在《七十士譯本》中,《創世記》10:19、13:13、14:2、14:8、14:10-12、14:16、14:17、14:21、14:22,以及猶太人斐羅 F26 的著作中也是如此;在某些抄本中,此處的蛾摩拉也是複數,如《馬太福音》10:15。歷史學家索利努斯對這些城市的記載與此相符:「在耶路撒冷很遠的地方(他 F1 說)有一個悲傷的深淵,黑色的土地『**in cinerem soluta**』(化為灰燼),顯示它曾被上天觸及;那裡有兩個城鎮,一個叫所多瑪,另一個叫蛾摩拉;那裡出產一種蘋果,雖然看起來成熟,卻不能吃;因為包裹它的外皮只含有某種煙灰或餘燼,只要輕輕一擠,就會化為煙塵。」《智慧書》10:7的作者談到那五座被火焚燒的城市時說:「直到今日,那冒煙的荒地仍是他們邪惡的見證;那裡生長的果樹,從未成熟。」猶太人斐羅 F2 說:「直到今日,在敘利亞仍可見到這場無法言喻的毀滅的遺跡,如廢墟、灰燼、硫磺、煙霧,以及微弱的火焰,如同燃燒的火一般。」「將他們傾覆,定他們的罪」:藉著這場悲慘的「災難」,神定所多瑪和蛾摩拉那些人的罪,並定他們個人永遠的沉淪;他們的暫時懲罰是永恆沉淪的預表和象徵;參《猶大書》1:7。當談到這場毀滅時,「傾覆」一詞通常被使用,如《申命記》29:23、《以賽亞書》13:19、《耶利米書》50:40、《阿摩司書》4:11,因此使徒在此保留了這個詞。「作為後世不敬虔之人的榜樣」:指那些犯任何罪,並像所多瑪人一樣公然、大膽、無恥地宣揚罪惡的人;特別是那些犯同樣罪行,即那些不自然的淫亂和污穢的人,這些罪行至今仍被稱為「雞姦」和「雞姦行為」;這些城市的居民所受的懲罰,就是這種邪惡行為的榜樣,顯示他們將會面臨什麼,也是那些永恆烈火的預表,這些罪人將被投入其中,作為對他們燃燒情慾的公義報應。猶太人 F3 對所多瑪和蛾摩拉的人說法與對古世界的人相同:「所多瑪人沒有來世的份,正如《創世記》13:13所說:『所多瑪人在耶和華面前罪大惡極。』今世邪惡,來世有罪。」(參吉爾對《猶大書》1:7的注釋)
F23 De Temulentia, p. 272. 《論醉酒》第272頁。
F24 Antiqu. l. 1. c. 8. sect. 3. c. 11. sect. 3. 《古代史》卷1章8節3,章11節3。
F25 De Abrahamo, p. 381. 《論亞伯拉罕》第381頁。
F26 De Temulentia, p. 272. 《論醉酒》第272頁。
F1 Polyhistor. c. 48. 《多學家》第48章。
F2 De Vifa Mosis, l. 2. p. 662. 《摩西生平》卷2第662頁。
F3 Misn. Sanhedrin, c. 11. sect. 3. Vajikra Rabba, sect. 4. fol. 149. 1. 《密示拿》公會篇,第11章第3節。《利未記拉比》第4篇,第149頁第1欄。
F4 Tzeror Hammot, fol. 14. 4. & 16. 4. & 20. 2. 《哈莫特之束》第14頁第4欄,第16頁第4欄,第20頁第2欄。
F5 Jarchi in Gen. xiii. 10. 拉比雅爾基對《創世記》13:10的注釋。
F6 Zohar in Gen. fol. 57. 2. Jarchi in Gen. xiii. 13. 《光輝之書》對《創世記》第57頁第2欄的注釋。拉比雅爾基對《創世記》13:13的注釋。
F7 Zohar in Gen. fol. 56. 1, 2. Tzeror Hammor, fol. 7. 3. & 14. 3. & 20. 2. Bereshit Rabba, sect. 44. fol. 39. 1. 《光輝之書》對《創世記》第56頁第1、2欄的注釋。《哈莫爾之束》第7頁第3欄,第14頁第3欄,第20頁第2欄。《創世記拉比》第44篇,第39頁第1欄。
F8 De Vita Mosis, l. 2. p. 662. 《摩西生平》卷2第662頁。
F9 T. Bab. Yoma, fol. 38. 2. 《巴比倫他勒目》贖罪日篇,第38頁第2欄。
F11 T. Hieros. Beracot, fol. 3. 3. 《耶路撒冷他勒目》祝福篇,第3頁第3欄。
F12 Vajikra Rabba, sect. 23. fol. 165. 1. Vid. A. Gell. Noct. Attic. l. 3. c. 5. 《利未記拉比》第23篇,第165頁第1欄。參奧盧斯·格利烏斯《阿提卡之夜》卷3章5。
F13 Pirke Abot, c. 5. sect. 6. & Jarchi in ib. Sepher Cosri, par. 2. p. 254. 《父訓》第5章第6節。拉比雅爾基對此的注釋。《庫薩里書》第二部分第254頁。
F14 De falsa Religione, l. 1. c. 21. 《論虛假宗教》卷1章21。
F15 Pesikta, Ilmedenu & Gerundensis apud Drus in loc. T. Bab Sanhedrin fol. 106. 1. Aben Ezra in Numb. xxxii. 28. 《佩西克塔》、《伊爾梅德努》和《格倫登西斯》在德魯斯處的注釋。《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106頁第1欄。亞伯拉罕·伊本·以斯拉對《民數記》32:28的注釋。
F16 Tradition. Heb. in Genes. fol. 69. D. 《希伯來傳統》在《創世記》第69頁D欄。
【第19節】

他們應許人自由。這並非基督徒的自由,那自由在於脫離罪惡、其轄制、罪咎與定罪,並以自由、喜樂、無懼地事奉神;而是罪惡肉體的自由,脫離神的律法,脫離作為行事為人準則的順服,脫離人的律法,脫離對民事官長的順服,脫離對主人的奴役,以及對父母的順從;一種隨意擱置和忽視福音規條的自由,以及活在各種罪惡和邪惡中的自由;這種自由與基督的本質、旨意和工作,與祂的聖靈,與心中恩典的原則,與福音,以及與真正聖徒的行為和生活方式都是相悖的。這正是假教師用來誘惑不穩定靈魂的陷阱;因為自由是人們極其渴望的,也符合他們肉體的私慾和利益:然而,這是一個虛妄的應許,因為

他們自己卻是敗壞的奴僕;是罪惡的奴僕,罪惡敗壞了全人類的靈魂和身體;特別是這些人所行的不潔私慾,他們不僅敗壞了自己,也敗壞了他人的良好品德;這一切都引導他們走向毀滅和敗壞,正如「敗壞的坑」所預示的:然而,這些應許他人自由的傳道人,自己卻是罪惡的奴僕;他們受罪惡的權勢和轄制。他們不僅生來如此,是罪惡的家生奴僕,而且他們賣身作惡;他們自願且樂意地服事各種私慾和享樂,成為其奴隸和苦工;同樣,他們也服事撒旦,行撒旦的私慾,被撒旦擄去;因此,他們的處境卑微、低賤、可悲,所以他們絕不可能兌現自己的應許,或給予他們自己所沒有的:這也由以下的推論所證實,

因為人被誰制伏,就是誰的奴僕:正如在戰爭中,當一個人被另一個人征服時,他就不再是自由人,而是對方的囚犯和俘虜,處於奴役和捆綁狀態;同樣,當一個人被罪惡制伏時,這必須理解為不是部分的勝利或征服,因為一個好人可能會被罪惡突襲,被過犯所勝,並在一段時間內被罪惡擄去,正如使徒所言(參羅馬書7:23;加拉太書6:1);然而他並非敗壞的奴僕,或真正處於罪惡的捆綁狀態;但這必須理解為完全徹底的勝利,當一個人完全受罪惡的轄制時,罪惡在他必死的身體中作王,他順從罪惡的私慾,並將自己的肢體獻給不義作工具;這樣的人自己不是自由人,更不可能應許並給予他人自由。

【第20節】

因為他們既然藉著認識主和救主耶穌基督,得以脫離世上的污穢,等等。世上的罪惡,世人所沉溺和深陷的普遍惡習;因為全世界都臥在惡者手下,這些惡習具有玷污的性質:這個詞組是拉比用語;據說F17,

藉著認識主和救主耶穌基督。武加大拉丁譯本和所有東方譯本都讀作「我們的主」,後者省略了「和救主」;這裡的「認識」並非指對基督屬靈的、經驗性的認識,因為那認識就是永生,是永生的開始、憑據和保證;而是指對基督概念性的認識,或對祂的承認,因為它可以譯作「承認」;或者更確切地說,是指基督的福音,福音若僅僅是概念性地被接受,可能會對人產生外在的影響,至少在某些方面和一段時間內,使他們在外表上改過自新,儘管福音在他們心中沒有地位。現在,如果經過這一切認識和改革之後,

他們又在其中被纏住;在世上的污穢中,在世俗的私慾中,這些私慾如同羅網、陷阱和圈套:

並且被制伏;被它們制伏,以至於被它們重壓,被它們引誘,並完全受它們的支配和影響:

他們後來的景況,或狀態,就比先前更不好了;參馬太福音12:45。他們先前的景況,或最初的狀態,是他們出生時的狀態,一個黑暗、無知和罪惡的狀態,他們在其中長大,這要麼是猶太教的狀態,要麼是外邦主義的狀態;他們接下來的狀態是從其中一種錯誤中外在的解脫和逃脫,並接受和宣稱基督教信仰的真理,伴隨著合宜的外在行為;而他們這最後的狀態是背離他們所宣稱的福音真理,接受錯誤和異端,並重新陷入罪惡和不道德,這使他們的情況比最初更糟;因為,通常這樣的人在犯罪上更加放縱;他們如同洶湧的海浪,湧出自己的羞恥;他們很少,或從未被挽回;而且由於他們的光照、知識和宣稱,他們的懲罰將更加嚴重,變得無法忍受。

【第21節】

因為他們不認識義路倒好。這並非說無知是好的,或可以被原諒的;而是說這是一個較小的惡,不會那麼嚴重:

不認識義路;這與「真理的道」(彼得後書2:2)和「正路」(彼得後書2:15)相同,即福音,它指明了罪人在神面前稱義的道路和方法,這不是藉著律法的行為,而是藉著歸算給他們的基督的義,並藉著信心領受;它教導人過著節制、公義和敬虔的生活;這些背道者對義的道和教義,以及對整個基督教信仰,都有廣泛的概念性知識,儘管不是經驗性的知識,這可以真正地稱作「義路」:

比認識了以後;承認、接受並宣稱了它之後:

又轉去;武加大拉丁譯本和一些抄本,如亞歷山大抄本和其他抄本,補充說:「轉向背後的事物」;轉向他們以前的私慾、錯誤,或更糟的,那些他們曾外在地背棄的事物:

離棄傳給他們的聖潔誡命;這裡的「誡命」也指福音,參彼得後書3:2;提摩太前書6:14;之所以稱為「聖潔」,是因為它的本質和影響,並與世上的污穢相對;這也是「一次交付的真道」(猶大書1:3),他們曾接受,如同傳給他們的一樣;特別是福音的規條,他們曾順服、遵守和奉行,如同傳給他們的一樣,但現在卻放棄或敗壞了:因此,他們若仍處於先前的無知中,無論是在猶太教中,還是在外邦主義中,都會更好,因為一個人的罪咎與他的光照成正比,他的懲罰也與之成正比,參羅馬書2:12;路加福音12:47-48。

【第22節】

這正應驗了那句真實的俗語,等等。這句俗語無論在事實上還是在應用上都是真實的,而且它存在於真理的聖經中,至少前半部分是如此(箴言26:11)。

狗轉過來吃牠所吐的,豬洗淨了又回到泥裡去打滾;這表達了罪惡污穢的本質,以嘔吐物、泥濘和污垢來比喻,沒有什麼比這更可憎和污穢的了;也表達了這些背道者恰如其分的特徵,他們被恰當地比作狗和豬;同樣,也表達了他們不可挽回和無法恢復的狀態和境況,除非他們的本性被改變和轉化,否則他們不可能有所不同。在希伯來語中,「豬」被稱為**חֲזִיר**(chazir),源自詞根**חזר**(chazar),意為「返回」,因為這種動物一旦從泥濘和污垢中出來,洗淨了污穢,就會自然而然地再次回到其中:同樣,這些背道者也回到他們以前的狀態,回到他們以前的原則和行為:猶太人就是這樣解釋這句俗語的F18。

【腳註】
F17 Zohar in Gen. fol. 104. 3. Vid. Bechinot Olam, p. 178. 《光輝之書》創世記篇,第104頁第3欄。參《世界考驗》第178頁。
F18 Vajikra Rabba, sect. 16. fol. 158. 4. 《利未記拉比米大示》第16章,第158頁第4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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