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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紀下 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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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記載約雅敬背叛巴比倫王,為猶大國的傾覆鋪路,這一切都按照神的永恆預旨而行。本章也記載約雅敬之死,以及巴比倫王征服埃及王部分領土的事件(24:1-7)。接著是他的兒子約雅斤短暫而邪惡的統治,他與王室成員以及大量國民一同被擄到巴比倫(24:8-16)。最後,他的叔叔被立為王,取代他的位置(24:17-20)。
【第1節】在他執政的日子,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上來攻擊耶路撒冷;這是在約雅敬統治的第三年末或第四年初,也是尼布甲尼撒統治的第一年(耶利米書25:1;46:2)。當時約雅敬被俘,但因承諾順服並交出人質而獲釋。那時,但以理和他的同伴,以及聖殿的一些器皿被擄走(參閱但以理書1:1的吉爾注釋;但以理書1:2的吉爾注釋)。
約雅敬服事他三年:這三年是約雅敬統治的第五、第六和第七年。
然後他轉身背叛了尼布甲尼撒:他受到埃及王的鼓勵,埃及王承諾協助他對抗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就是托勒密星表中的納布科拉撒(Nabocolasser)。伯羅梭斯F14也證實,在波斯帝國建立前七十年,他曾與腓尼基人和猶太人作戰。七十年被擄的時期就是從此時開始計算。
【第2節】耶和華差遣迦勒底人的軍隊、亞蘭人的軍隊、摩押人的軍隊、和亞捫人的軍隊攻擊他:這些軍隊都是尼布甲尼撒的臣屬,或是自願為他效力,並且對猶太人懷有仇恨。根據歐波勒摩斯F15的記載,這支軍隊由米底亞人和巴比倫人組成,除了10,000輛戰車外,還有180,000名步兵和120,000名騎兵。
差遣他們攻擊猶大,要毀滅它:這直到約雅敬統治的第十一年才發生。尼布甲尼撒因圍攻推羅或其他重要事務而分心,直到此時才懲罰猶大王。
正如耶和華藉他僕人眾先知所說的話:這些先知包括以賽亞、耶利米、西番雅和女先知戶勒大。
【第3節】這事臨到猶大,誠然是照耶和華的吩咐,要將他們從他眼前挪去:這是神確鑿無疑的永恆預旨,他們必被擄去。因此,他激動尼布甲尼撒的心,吩咐他去攻擊猶大。
是因瑪拿西一切所犯的罪:這些罪在猶太人中仍然持續,並由他們所犯,儘管瑪拿西本人已悔改並離棄了這些罪。
【第4節】又因他所流無辜人的血,他使耶路撒冷充滿了無辜人的血:參閱列王紀下21:16。這種對先知和耶和華僕人的殘酷對待仍然持續著;參閱耶利米書26:21-24。
耶和華不肯赦免:他赦免了瑪拿西的罪,因為他悔改了,但沒有赦免那些效法他卻不悔改之人的罪。或者說,儘管他個人赦免了瑪拿西的罪,使他永遠得救,但國家因這些罪所受的暫時性懲罰,他們與瑪拿西一同捲入其中,卻沒有被免除。
【第5節】約雅敬其餘的事蹟:在歷代志下36:8中,補充說:「他所行的可憎之事,以及在他身上所發現的。」除了他背叛巴比倫王和流無辜人的血之外,這也被解釋為他為迷信和偶像崇拜的目的在身體上所做的記號;這是利拉的解釋。
【第6節】約雅敬與他列祖同睡:他像他們一樣死了,但沒有與他們同葬,實際上根本沒有得到安葬,正如耶利米的預言(耶利米書22:18;22:19)所說。因為他落入巴比倫王手中,被鎖鏈捆綁,準備被帶到巴比倫,但他一出耶路撒冷就死了,被扔在城門外,沒有得到安葬(歷代志下36:6)。此時,聖殿的一些器皿也被帶走,放在巴比倫的偶像廟中(歷代志下36:7;耶利米書27:16)。歐波勒摩斯F16說,聖殿裡所有的金、銀、銅都被帶走了。
他兒子約雅斤接續他作王:他有時被稱為耶哥尼雅,或輕蔑地稱為哥尼雅(耶利米書22:24;22:28)。
【第7節】埃及王不再出離他的國境:不再出來收取他向猶大國徵收的貢物,也不再幫助那裡的君王,約雅敬和約雅斤;直到西底家時代才出來,但被迫撤退,未能提供任何幫助(耶利米書37:7)。原因如下:
因為巴比倫王已經從埃及河直到幼發拉底河,奪取了所有屬於埃及王的地土:所有介於尼羅河或萊諾科魯拉河與幼發拉底河之間的地土,以致他無法離開他自己的領土,因為他的領土在這些河流之外。
【第8節】約雅斤登基的時候年十八歲:在歷代志下36:9中,他被記載為八歲;這可以通過以下觀察來調和:他可能在他父親統治的第一年被父親立為王並宣告為王,他父親統治了十一年,所以他八歲時開始與父親一同作王,十八歲時開始獨自作王F17。萊特富特博士F18對此難題提供了另一種解釋,即嚴格來說,他登基時是十八歲,但在不嚴格的意義上,他是「八歲之子」,或「第八年」,正如希伯來語的表達方式;也就是說,他落在猶大被擄的第八年,這是在他父親統治的第三年末或第四年初,也是尼布甲尼撒統治的第一年,而現在是尼布甲尼撒統治的第八年,他作了王,參閱列王紀下24:12。但很可能在歷代志下36:9中,抄寫員將「十八」誤寫為「八」,因為在阿拉伯語和敘利亞語譯本中,那裡也是「十八」,與此處相同。
他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個月:這裡為了簡潔省略了另外的十天(歷代志下36:9)。
他母親名叫尼戶施她,是耶路撒冷以利拿單的女兒:這個人無疑在當時是眾所周知的。
【第9節】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正如他父親一切所行的:他與父親一同坐在王位上,也一同陷在罪中,並繼續犯罪,參閱列王紀下23:37。
【第10節】那時:約雅斤作王的時候。
年終的時候:歷代志下36:10也是如此記載,或「年歲循環之時」;有些人認為這是秋季,是猶太人民事曆的開始;但更可能是春季,是君王出戰的時候(撒母耳記下11:1)。
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臣僕上來攻擊耶路撒冷:即他的軍隊,在適當的將領和官員指揮下,奉他的命令。
城被圍困:迦勒底軍隊正式圍困了這座城。
【第11節】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親自來到城下:他親自率領軍隊前來。
他的臣僕圍困了城:非常嚴密地圍困。
【第12節】猶大王約雅斤出城去見巴比倫王:不是為了與他作戰,而是為了向他投降,將城交給他,任憑他處置。
他和他母親、他的臣僕、他的首領、和他的官長:王室成員、朝臣和貴族。
巴比倫王在他作王第八年將他擄去:這是尼布甲尼撒作王的第八年,也是第一次被擄的第八年,七十年被擄的時期就是從此時算起。
【第13節】他從那裡將耶和華殿裡和王宮裡的一切寶物都搬運出來:城門向他敞開後,他進入並洗劫了聖殿和王宮,從中取走了所有財寶。
又將以色列王所羅門在耶和華殿裡所造的一切金器都打碎了,正如耶和華所說的:列王紀下20:17。因此,以賽亞的預言得以應驗。歷代志下36:10對這些器皿只說它們被帶到巴比倫;因此皮斯卡托爾(Piscator)在此處將這個詞譯為「拿走」或「帶走」;而且這些器皿確實是完整地被帶到巴比倫的(但以理書5:2;5:3)。但正如希西家被說成「砍下」聖殿的門,即剝去或刮掉門上的金子(列王紀下18:16),尼布甲尼撒也「砍下」聖殿,或剝去其中大部分金器;因為從耶利米書27:18-22來看,顯然還有一些留下來。
【第14節】又將耶路撒冷所有的人都擄去了:不是每一個人,而是其中的主要人物,那些更尊貴、富有和有用的人;因為窮人被留下了,正如後面所說的。
所有的首領,和所有英勇的戰士,共有一萬名俘虜:這是總數;具體細節隨後說明。
所有的工匠和鐵匠:除了貴族和士兵,他還帶走了所有從事手工藝行業或業務的工匠;有些人將這兩個詞解釋為木匠和鐵匠;這樣就沒有人留下為他們製造武器了;後一個詞可以譯為「鑲嵌匠」,有些人將其解釋為將珠寶鑲嵌在金屬(如金銀)中的工匠。
除了那地最貧窮的人以外,沒有留下一個:他們被留下耕種土地,修剪葡萄樹;參閱列王紀下25:12。
【第15節】又將約雅斤擄到巴比倫:他在那裡至少待了三十七年(列王紀下25:27)。
和王的母親:她的名字叫尼戶施她(列王紀下24:8)。
和王的妻妾:雖然他如此年輕,但他似乎有很多妻妾,這是當時的習俗;或者他的「婦女」,她們是他的妾或家中的僕人。
和他的官長:在他宮廷中的官員。和國中的壯士:國中的首領和貴族;或者「國中的愚人」,這個詞是這樣寫的;所以人民普遍如此。
這些人他都從耶路撒冷擄到巴比倫:根據邦廷F19的記載,兩地相距六百八十英里。
【第16節】所有有能力的人,共七千:這裡給出了被擄的一萬人的具體細節;其中七千人是國中的主要人物。
工匠和鐵匠一千:這就構成了八千人。
所有強壯、適合打仗的人:其餘的兩千人由這些人組成;亞巴賓內爾(Abarbinel)也是這樣計算的;但根據猶太編年史家F20的記載,雅爾奇(Jarchi)和其他猶太注釋家也遵循此說,七千人來自便雅憫支派和其餘支派,三千人來自猶大支派,據說這些人就是耶利米所說的(耶利米書52:28)。
巴比倫王將這些人擄到巴比倫:其中有先知以西結和以斯帖的叔叔末底改。
【第17節】巴比倫王立約雅斤的叔叔瑪探雅接續他作王:他是約西亞的第三個兒子(歷代志上3:15)。
又改他的名叫西底家:原因與埃及王改以利雅敬的名字相同(列王紀下23:34),以表明他對尼布甲尼撒的臣服;不過有些人認為這是為了提醒他神的公義,正如這個名字的含義,如果他對尼布甲尼撒不忠並背叛他,公義就會臨到他;猶太米大示(Midrash)也是這樣說的。
【第18節】他在耶路撒冷作王十一年:他母親名叫哈慕他,是利伯拿人耶利米的女兒;由此可見,他是約哈斯同父同母的兄弟(列王紀下23:31)。這一節和接下來的兩節與耶利米書52:1-3的措辭相同(參閱耶利米書52:1的吉爾注釋;耶利米書52:2的吉爾注釋;耶利米書52:3的吉爾注釋)。在歷代志下36:10-13中,除了這裡所說的,還記載他沒有在奉耶和華名說話的先知耶利米面前謙卑自己,反而與他作對;他背叛巴比倫王,違背誓言,硬著頸項和心抵擋耶和華,頑固、固執、任性。
【第19節】(參閱列王紀下24:18的吉爾注釋)。
【第20節】(參閱列王紀下24:18的吉爾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