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列王記下

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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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紀下 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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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僅記載亞哈斯的統治,敘述了他的偶像崇拜(2王16:1-4),他用聖殿和自己的財寶賄賂亞述王,以求亞述王幫助他對抗圍攻他的以色列王和亞蘭王(2王16:5-9)。他看見大馬士革的一個偶像祭壇,便仿照其樣式,命人在耶路撒冷建造一個(2王16:10-16)。他毀壞並移除了聖殿中的一些物件(2王16:17,18)。本章以他的死亡和埋葬作結(2王16:19,20)。

【第1節】

以色列王利瑪利的兒子比加十七年,猶大王約坦的兒子亞哈斯登基。
約坦在比加第二年登基,他作王十六年,因此他作王的最後一年應落在比加第十八年;但由於他作王的第一年可能是在比加第二年之初,所以他作王的最後一年是在比加第十七年之末,如這裡所記;參閱(2王15:32)。

【第2節】

亞哈斯登基的時候年二十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十六年。
與他父親作王的年數相同。

他不像他祖大衛行耶和華他神眼中看為正的事。
他不像他更遠的先祖大衛,甚至不像他更近的父親,他從父親那裡得到如此好的教導,並有如此好的榜樣;然而,恩典既非血緣傳承,亦非教育之力所能獲得。

【第3節】

卻行以色列諸王的道。
……崇拜金牛犢,就像他們所做的一樣;這不僅與他所受的宗教教育相悖,也與他的政治利益相悖,而政治利益是以色列諸王繼續偶像崇拜的唯一或至少是主要原因。

又使他的兒子經火。
在兩堆火之間獻給摩洛,作為潔淨之禮;這可能發生在他兒子希西家和其他兒子身上,因為他還有其他兒子被他用火焚燒,如(歷代志下28:3)所示;這兩種方式都用於那種偶像崇拜中(參閱《利未記》18:21的吉爾注釋)。

效法耶和華從以色列人面前趕出的外邦人所行可憎的事。
指古迦南人;迦太基人是腓尼基人的殖民地,在災難時期也曾獻人祭,甚至獻上自己的兒女,以安撫他們的神明F12。提奧多雷特(Theodoret)說,在他那個時代,他曾在一些城市見過每年點燃的柴堆,不僅男孩,連男人也會跳過,嬰兒則由母親抱著穿過火焰;這似乎是一種贖罪或潔淨,他認為這與亞哈斯的罪行相同。

【第4節】

並且在邱壇上、山岡上、各青翠樹下獻祭燒香。
這是他之前的猶大諸王從未做過的事;因為他們雖然默許百姓這樣做,卻從未以身作則鼓勵這種行為;而且很可能他在那裡向偶像獻祭(參閱《歷代志下》28:25),而百姓卻是在錯誤的地方向真神獻祭。

在各青翠樹下;這從未說過是百姓所為,似乎證實了亞哈斯向別神獻祭,因為外邦人習慣在青翠樹下安置偶像並敬拜它們,猶太人也效仿了這種做法(耶利米書2:2;3:6)。

【第5節】

那時,亞蘭王利汛和以色列王利瑪利的兒子比加,上來攻打耶路撒冷,圍困亞哈斯。
為要與亞哈斯爭戰,這是耶和華感動他們,為要懲罰亞哈斯的偶像崇拜(2王15:37;2歷代志下28:5)。

卻不能勝他。
未能攻取耶路撒冷,並在那裡另立一位王,正如他們的計謀(以賽亞書7:5);儘管他們在其他時候都曾對他取得巨大優勢,殺戮了他許多百姓,並將他們擄去(參閱《歷代志下》28:5-8)。

【第6節】

那時,亞蘭王利汛收復以拉歸與亞蘭。
以拉是紅海的一個港口,原屬以東,被大衛從他們手中奪取,在約蘭時代他們反叛時又被奪回,或許又被亞瑪謝奪回,因為他的兒子亞撒利雅重建了它,並將其歸還猶大(2王14:22);由此看來,它曾掌握在亞蘭人手中,現在他們又收復了它;除非我們能將「亞蘭」(Aram)替換為「以東」(Edom),勒克萊爾(Le Clerc)在沒有任何權威依據的情況下冒險這樣做了。

將猶大人從以拉趕出。
這些猶大人當時佔據著以拉。這是猶大王國的居民首次被稱為「猶大人」(Jews),這個名稱源自他們最初的族長和主要支派;儘管有些人F13認為,他們從這個支派首次攻打迦南人時(士師記1:1, 1:2)就有了這個名稱。然而,拉比以利亞·列維塔(R. Elias Levita)F14的說法是錯誤的,他說聖經中從未記載他們被稱為猶大人,直到十個支派被擄去之後才如此稱呼;塔西佗(Tacitus)F15的錯誤更大,他說他們被稱為猶大人或猶太人(Judaeans),彷彿他們是來自克里特島伊達山(Mount Ida)的伊達人(Idaeans),他假設他們是從那裡來的。

亞蘭人就來到以拉,住在那裡直到今日。
邊註的讀法是以東人;七十士譯本和武加大拉丁譯本也如此讀;金奇(Kimchi)觀察到,經文寫作「**אֲרַמִּים**」(Aramim,亞蘭人),因為亞蘭王佔領了它,並藉由他,以東人得以返回那裡,但讀作「**אֱדוֹמִים**」(Edomim,以東人),因為它屬於以東的子孫;而且確實以東人曾來擊打猶大(2歷代志下28:17)。

【第7節】

亞哈斯差遣使者去見亞述王提革拉毘列色。
關於他,參閱(2王15:29)。說:「我是你的僕人,你的兒子。」
表示他願意成為他的附庸,向他進貢,像僕人服事主人,或兒子服事父親一樣,條件是他會來幫助他;於是他就成了他的僕人;因此他的兒子希西家被說成反叛亞述王(2王18:1, 18:7)。「求你上來救我脫離亞蘭王和以色列王的手,他們起來攻擊我。」
他沒有理由尋求這種幫助,因為耶和華已經應許他將從這兩位王手中得蒙拯救,並給了他一個兆頭(以賽亞書7:4-16)。

【第8節】

亞哈斯將耶和華殿裡和王宮府庫裡所有的金銀都取了來。
這些是烏西雅和約坦所存放在那裡的;因為在亞瑪謝時代所發現的一切都被以色列王約阿施取走了(2王14:14)。

都送給亞述王為禮物。
以獲得他的幫助和支援。

【第9節】

亞述王聽從了他。
答應了他的請求。

就上去攻打大馬士革,將城攻取。
大馬士革是亞蘭王國的首都,因此為猶大王製造了一個強大的轉移。

將城裡的居民擄到吉珥。
不是武加大拉丁譯本所說的古利奈(Cyrene),那是屬於埃及的國家,亞述王無權管轄;而是約瑟夫F16所記載的,上米底亞的一個地方,屬於亞述王;參閱(以賽亞書22:6)與(2王21:2)的比較;關於這次被擄,阿摩司在之前就已預言過(阿摩司書1:5)。

將利汛殺了。
亞蘭王利汛,這也在同一預言中被預言。

【第10節】

亞哈斯王上大馬士革去迎接亞述王提革拉毘列色。
當他聽說亞述王已到那裡並攻取了城,便去祝賀他勝利,並感謝他的幫助;根據邦廷(Bunting)F17的記載,從耶路撒冷到那裡有一百六十英里。

看見大馬士革的祭壇。
很可能他在那裡與亞述王一同參加了祭壇上的獻祭。

亞哈斯王將壇的樣式和尺寸,並一切的作法,都送給祭司烏利亞。
不僅是祭壇的大小和形狀,還有上面所有的裝飾和圖案,以及其製作工藝。這位烏利亞很可能是大祭司,因為很難想像亞哈斯會寫信給其他祭司,或者其他祭司會或能夠遵從他的請求;他似乎就是以賽亞在某件事上請來作見證的那位,儘管他現在已背離了以賽亞對他的描述(以賽亞書8:2)。

【第11節】

祭司烏利亞照著亞哈斯王從大馬士革送來的,一切的樣式築了一座壇。
完全按照其大小、形狀、圖案和雕刻工藝,儘管這明確違背了神的命令;神的命令規定了神祭壇的形狀和材料,以及與之相關的一切,作為大祭司的他不可能不知道(出埃及記27:1);但他是一個趨炎附勢者,尋求討好他的君王。

在亞哈斯王從大馬士革回來以前,祭司烏利亞就照樣築好了。
國王和祭司都急於建造這座祭壇。亞哈斯等不及回家,就從大馬士革發出指示,祭司也迅速遵從他的命令,在他從大馬士革回到耶路撒冷之前就完成了。

【第12節】

王從大馬士革回來,看見這壇。
看著它,很喜歡,因為它完全符合他送去的樣式。

就走近壇前,在壇上獻祭。
可能是藉由祭司,也可能是他親自獻祭,完全不顧神的律法和規定,特別是他的祭物不是獻給神,而是獻給大馬士革和亞蘭的神(2歷代志下28:23)。

【第13節】

燒他的燔祭和素祭。
這兩者按照神的律法是同時獻上的,外邦人也效仿了這種做法。

澆他的奠祭。
一種酒的奠祭,很可能像他們按照利未記律法所使用的那樣。

將平安祭牲的血灑在壇上。
如同按照同一律法所使用的那樣;因為各種祭物,偶像崇拜者也像神的子民一樣獻上,以模仿他們。

【第14節】

他又將耶和華面前的銅壇。
就是所羅門所造的那個(2歷代志下4:1),它立在會幕門口的院子裡,在耶和華面前(利未記1:5)。從殿前挪開;殿的正面,也就是殿的東門。

從壇和耶和華殿的中間挪開;因為烏利亞似乎將新壇放在舊壇後面,更不顯眼的地方;銅壇立在新壇和東門之間,或說聖殿入口之間;因此他將銅壇挪開,將他的新壇放在原處。

放在壇的北邊。
指新壇的北邊,也就是進入聖殿時的右手邊;在那裡它像是在一個角落裡,更加隱蔽,而新壇在進入聖殿時則更顯眼。

【第15節】

亞哈斯王吩咐祭司烏利亞說。
祭司在敬拜之事上不應受王的命令,而應遵從神的律法和制度。

說:「你將早晨的燔祭、晚上的素祭。
每日的獻祭,早晨和晚上。

王的燔祭、素祭,和國內眾民的燔祭、素祭、奠祭,都在這大壇上獻。
指新壇,它要麼比神的祭壇更大,要麼在亞哈斯眼中更為尊貴。

又將燔祭牲的血和別的祭牲的血,都灑在壇上。
如同過去灑在耶和華祭壇上那樣。

至於銅壇,我要思想。」
要查考、詢問、思考如何處理它;因為祭壇從未被用作神諭來詢問;其含義是,它只能由他使用,並且在他願意的時候才使用。

【第16節】

祭司烏利亞就照著亞哈斯王所吩咐的一切行了。
不僅關於祭壇的建造,也關於要在其上獻的祭物;君王和祭司都一樣,都是背道者和偶像崇拜者。

【第17節】

亞哈斯王又將盆座的旁板割下,把盆從座上挪下來。
聖殿中有十個洗濯盆供祭司洗濯之用,這裡指的就是這些,單數詞代表複數;這些洗濯盆有銅座,盆就放在上面;這些座的周圍有旁板,上面刻有各種動物的圖案,如獅子、公牛和基路伯;亞哈斯將這些割下,要麼是為了毀壞它們,表示輕蔑,要麼是為了將銅用於其他用途,他可能也將盆座本身取走,因為他將盆從座上挪下來了(參閱《列王紀上》7:27-30)。

將銅海從馱海的銅牛上挪下來。
所羅門所造的銅海,他將其放在十二隻銅牛上;亞哈斯將其從上面挪下來,要麼是為了削弱其宏偉,使其顯得卑微,要麼是為了銅牛的銅(參閱《列王紀上》7:23-26)。

放在石鋪的地上。
不是放在聖殿的地板上,因為那是木頭、松木或香柏木的,而是放在一排排石頭上,代替盆座來承載它。

【第18節】

又因亞述王,將殿為安息日所蓋的廊子和王從外入殿的廊子都拆去了。
安息日所用的,要麼是供百姓坐下聽祭司講解律法,要麼是供當天輪值的祭司使用,以便讓位給輪值進入的祭司,但他們直到晚上才離開聖殿;更可能是供國王本人在當天參加聖殿禮拜時坐下,可能是腳手架的遮蓋物(2歷代志下6:13),而且可能是非常昂貴的金錦;因此他將其取走,獻給亞述王,或者表示他將不再頻繁光顧此地。因此接下來說:

將王從外入殿的廊子都拆去了;他將從王宮通往聖殿的道路改道,使其迂迴曲折,以免被人發現兩者之間有通道。他這樣做是為了

亞述王;為了討好他,讓他從中推斷他已完全放棄在聖殿中敬拜神,並將歸附大馬士革和亞蘭的神;或者因為懼怕他,以免他看見進入聖殿的道路,並取走器皿;或者在他被他危及時,若被迫藏身於此,他可能找不到他。

【第19節】

亞哈斯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
其他一些事記載在正典《歷代志》中(2歷代志下28:1),而且很可能記載在現已失傳的猶大列王年鑑中。

【第20節】

亞哈斯與他列祖同睡,葬在大衛城,與他列祖同葬。
但沒有葬在以色列諸王的墳墓裡,像大衛和所羅門一樣,因為他是一個邪惡的君王(2歷代志下28:27)。

他兒子希西家接續他作王。
關於他,本歷史的後續部分有許多記載。

【腳註】
F12 Justin. e Trogo, Hist. l. 18. c. 6. Curt. Hist. l. 4. c. 3. Pescennius Festus apud Lactant. de fals. Relig. l. 1. c. 21. 查士丁《特羅古斯歷史》第18卷第6章;庫爾提烏斯《歷史》第4卷第3章;佩斯肯尼烏斯·費斯圖斯引自拉克坦提烏斯《論虛假宗教》第1卷第21章。
F13 Polydor. Virgil. de Invent. l. 4. c. 1. 波利多爾·維吉爾《論發明》第4卷第1章。
F14 Tishbi, p. 143. So David de Pomis Lexic. fol. 83. 4. 《提什比》第143頁。大衛·德·波米斯《詞典》第83頁第4欄。
F15 Hist. l. 5. sect. 2. 《歷史》第5卷第2節。
F16 Antiqu. l. 9. c. 12. sect. 3. 《猶太古史》第9卷第12章第3節。
F17 Travels p. 185. 《遊記》第18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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