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列王記下

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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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紀下 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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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記載了耶戶之子約哈斯作以色列王的邪惡統治,以及他如何被亞蘭人逼入困境(列王紀下 13:1-9);又記載了他的兒子約阿施的統治(列王紀下 13:10-13);以及以利沙的病逝;約阿施在以利沙病重時探望他;以利沙預言約阿施將戰勝亞蘭人;還有一個死人被丟進先知的墳墓後復活的事件(列王紀下 13:14-21);以及約阿施按照先知的預言戰勝亞蘭人的事蹟(列王紀下 13:22-25)。

【第1節】

猶大王約阿施第二十三年,耶戶的兒子約哈斯在撒馬利亞登基作以色列王,共十七年。
約阿施登基作猶大王是在耶戶第七年,而耶戶只作王二十八年(列王紀下 10:36,12:1),所以這只能是約阿施的第二十一年。為了解釋這個矛盾,必須注意,約阿施是在耶戶第七年年初登基的,而約哈斯是在約阿施第二十三年年初登基的,正如猶太注釋家所指出的。

【第2節】

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效法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總不離開。
他犯了偶像崇拜的罪,敬拜金牛犢,從未停止。

【第3節】

於是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將他們交在亞蘭王哈薛和哈薛的兒子便哈達手中,直到約哈斯在位的日子。
「他們」這個詞不應被補足,因為以色列人並非在這些亞蘭王有生之年一直被交在他們手中;他們後來從便哈達手中被解救出來(列王紀下 13:25)。但「他」這個詞應該被插入,因為這裡指的是約哈斯在位的日子(參列王紀下 13:22)。

【第4節】

約哈斯懇求耶和華,耶和華就應允他,因為他看見以色列人所受的欺壓,就是亞蘭王欺壓他們。
他在困境中沒有向他所敬拜的金牛犢求助,而是向耶和華求助;耶和華垂聽了他的禱告,並非因為他自己,或他有任何義行,甚至不是因為他表面的悔改和謙卑;而是為了以色列的緣故,因為他們是祂的子民,雖然他們嚴重地離棄了祂,但祂仍是他們的上帝,而且他們正受欺壓。耶和華不僅以祂無所不知的眼光,也以憐憫和慈悲的眼光看見了以色列人所受的欺壓,因為亞蘭王不斷入侵和戰爭,欺壓他們。

【第5節】

耶和華賜給以色列一位拯救者,使他們脫離亞蘭人的手,於是以色列人得以安居在自己的帳棚裡,像從前一樣。
這位拯救者不是祂所差遣的天使,也不是在他們中間興起的將領,也不是預言他們得救的先知以利沙,也不是約哈斯本人,而是他的兒子約阿施(列王紀下 13:25)。因此,他們脫離了亞蘭人的手,不再受他們的轄制、騷擾或懼怕。以色列人得以安居在自己的帳棚裡,像從前一樣,享受和平與安全。

【第6節】

然而,他們總不離開耶羅波安家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反倒行在其中;並且在撒馬利亞仍有亞舍拉。
他們仍然繼續敬拜金牛犢,這是一個極大的忘恩負義的表現。敘利亞語和阿拉伯語譯本讀作「他沒有離開」,指的是約哈斯王。亞哈在撒馬利亞所造的亞舍拉(列王紀上 16:33)仍然存在,耶戶和他的兒子都沒有將其砍伐,儘管巴力已被毀滅。

【第7節】

亞蘭王只給約哈斯留下五十名騎兵、十輛戰車和一萬步兵,因為亞蘭王已經毀滅了他們,使他們像打穀的塵土一樣。
這節應與列王紀下 13:4 連接,而列王紀下 12:5-6 則應視為括號內的內容,正如我們的譯本所示。這裡指的是亞蘭王,他只給以色列王留下這麼少的人,不是指全國百姓,而是指他的軍隊,只剩下五十名騎兵,其餘的都被亞蘭王擄走或殺害了。還有十輛戰車,以及戰車上的士兵;以及一萬步兵。他的軍隊因與亞蘭人的戰爭而減少到如此小的數目。因為亞蘭王已經毀滅了他們,使他們像打穀的塵土一樣,如同穀物或糠秕因過度打穀而變成塵土,或像泥土被踐踏一樣。

【第8節】

約哈斯其餘的事蹟,凡他所行的,和他的勇力,豈不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嗎?
他對抗亞蘭人所展現的勇力,他是一個勇敢的人,雖然沒有成功,因為耶和華沒有與他同在,反而與他為敵。這些事蹟豈不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嗎?那裡記載了他們的事蹟和他們統治期間的事件。

【第9節】

約哈斯與他列祖同睡,葬在撒馬利亞。他兒子約阿施接續他作王。
他死了,像他的列祖一樣。他們把他葬在撒馬利亞,那裡是暗利和所有從他而出的以色列諸王被埋葬的地方。他的兒子約阿施接續他作王,關於他的簡短記載在接下來的經文中。

【第10節】

猶大王約阿施第三十七年,約哈斯的兒子約阿施在撒馬利亞登基作以色列王,共十六年。
然而,既然他的父親在約阿施第二十三年登基,並作王十七年(列王紀下 13:1),那麼這位王就必須在約阿施第三十九或第四十年登基。為了解釋這個矛盾,可以認為他父親統治的兩年可能是不完整的;或者更確切地說,他的兒子在他父親生前作王兩三年,被興起作以色列人脫離亞蘭人的拯救者;這樣他的父親就能看到他的禱告得到應允(列王紀下 13:4-5)。他作王十六年。

【第11節】

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不離開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一切罪,反倒行在其中。
他像他父親一樣,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他的品格也用同樣的話語來描述(參列王紀下 13:2, 6)。

【第12節】

約阿施其餘的事蹟,凡他所行的,和他的勇力,以及他與猶大王亞瑪謝爭戰的事,豈不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嗎?
雖然目前還沒有記載他的任何事蹟,除了他的罪行。他的勇力,或他在與亞蘭人的戰爭中的英勇行動(列王紀下 13:25),以及他與猶大王亞瑪謝爭戰的事,這些在下一章中有記載。這些事蹟豈不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嗎?在他們統治期間的歷史記錄中。

【第13節】

約阿施與他列祖同睡,耶羅波安坐了他的位。約阿施葬在撒馬利亞,與以色列諸王同葬。
他死了。耶羅波安坐了他的位,他是他的兒子。這裡沒有說他開始坐位,或開始作王,也沒有說他接續他父親作王;因此,金奇和其他人推斷,他父親在他生前就讓他坐上了王位;猶太編年史F12明確指出他與他父親共同作王一年。約阿施葬在撒馬利亞,與以色列諸王同葬(參列王紀下 13:9)。關於他生平事蹟的記載並未在此結束,而是在記載以利沙的病逝之後重新開始,這段插敘是為了引導後續的記載。

【第14節】

以利沙得了必死的病。以色列王約阿施下來看他,伏在他臉上哭泣,說:「我父啊!我父啊!以色列的戰車馬兵啊!」
先知不會永遠活著;這場病是致命的。以利沙死了,並沒有像以利亞那樣被提升天。約阿施王從他的宮殿下來到先知家,探望他病中的情況;這是一個極大的謙卑和尊敬的表現,尤其是一個邪惡的君王,他無法被先知所改革。他伏在以利沙臉上哭泣,將頭伏在他身上哭泣,意識到他即將離世,並明白他的死將是國家的巨大損失;儘管他的忠告和建議被忽視和輕視,但國家卻常常從他的禱告中受益。他說:「我父啊!我父啊!以色列的戰車馬兵啊!」這與以利沙在以利亞升天時所說的話相同,約阿施很可能聽說過這件事(參列王紀下 2:12)。這裡和那裡一樣,他爾根的解釋是:

【第15節】

以利沙對他說:「拿弓箭來。」他就拿了弓箭來。
這是當時常用的戰爭工具。他拿了弓箭來,雖然先知家裡可能沒有,但他可以從隨行的護衛那裡得到。

【第16節】

以利沙又對以色列王說:「把手放在弓上。」他就把手放在弓上。以利沙把自己的手按在王的手上。
他的左手。以利沙把自己的手按在王的手上,按在他放在弓上和箭上的兩隻手上F13;這表示雖然王會在戰鬥中拉弓,但先知所代表的耶和華會賜予成功;他將藉著耶和華的幫助和祂對他軍隊的祝福,戰勝敵人。

【第17節】

以利沙說:「開朝東的窗戶。」他就開了。以利沙說:「射箭吧!」他就射了。以利沙說:「這是耶和華得勝的箭,是戰勝亞蘭人的箭!你必在亞弗擊殺亞蘭人,直到將他們滅盡。」
亞蘭位於以色列地的東方,正如猶太注釋家普遍指出的,他們為此引用以賽亞書 9:12,但它位於東北方,或者更偏北。因此,這可能指的是以色列地東部,亞蘭人已經佔領了那裡,並且將會被收復,正如這個記號所顯示的(參列王紀下 10:33)。他就開了窗戶。然後以利沙說:「射箭吧!」他就射了箭,從開著的窗戶射出去。以利沙說:「這是耶和華得勝的箭,是戰勝亞蘭人的箭!」意思是,那支箭是耶和華拯救以色列脫離亞蘭人的記號,以色列人曾被亞蘭人嚴重欺壓,並被削弱到極點。因為你必在亞弗擊殺亞蘭人,直到將他們滅盡。不是指整個國家,而是指他們將帶到那裡的軍隊;亞弗是以色列地的一個城市,在亞哈時代,亞蘭人在那裡被擊敗;一天之內有十萬人被殺,另有兩萬七千人因城牆倒塌而死(列王紀上 20:26, 29, 30)。因此,有些人將這裡的經文讀作「像在亞弗一樣」。

【第18節】

以利沙又說:「拿箭來。」他就拿了箭來。以利沙對以色列王說:「擊打地面。」他就擊打了三次,就停住了。
其餘的箭。以利沙對以色列王說:「擊打地面。」就是先知躺臥的房間地板。他就擊打了三次,就停住了,不再擊打。他可能認為這個動作很瑣碎,不值得他做,只是為了取悅先知,但並非真心實意,所以沒有再擊打;儘管這象徵著他擊打亞蘭人,但他可能不明白。

【第19節】

神人就向他發怒,說:「你當擊打五六次,就能擊殺亞蘭人,直到將他們滅盡;現在你只能擊打亞蘭人三次。」
因為他停止擊打,沒有多擊打幾次;因為先知受到心靈的感動,得知他擊打地面的次數,將決定他戰勝敵人的次數;但這要由王自己決定擊打多少次,這樣先知也能知道他將以何種精神追逐勝利,以及他將獲得的優勢。以利沙說:「你當擊打五六次,就能擊殺亞蘭人,直到將他們滅盡。」作為一個國家,以及擊潰他們各自的軍隊。現在你只能擊打亞蘭人三次,在戰鬥中只擊敗他們三次,這與他擊打地面的次數相符。

【第20節】

以利沙死了,人將他葬了。到了新年,摩押人的軍隊犯境。
在撒馬利亞。伊皮法紐斯F14說,在撒馬利亞的塞巴斯托波利斯,撒馬利亞本身在後來被稱為塞巴斯特;儘管猶太人F15說他被葬在迦密山,在以利亞的洞穴裡。根據猶太編年史F16,他死於約阿施第十年,他預言了六十多年;亞巴比內爾說六十六年,因為他從約沙法第十九年開始預言;根據亞歷山大的革利免F17,他四十歲時開始預言;但金奇觀察到,他似乎是在約阿施統治初期,甚至在他父親去世之前,當他與父親共同執政時,以及在任何從亞蘭人那裡獲得拯救或解脫之前去世的。到了新年,摩押人的軍隊犯境。在春天,當地上有果實時,這些強盜部隊前來掠奪和搶劫。幾位猶太作家指出,「來臨」這個詞中的**ה**(he)代替了**א**(aleph),因此可以譯為「在那一年」,就在以利沙去世的那一年;敘利亞語、阿拉伯語和武加大拉丁語譯本也這樣讀。

【第21節】

有人正要埋葬一個死人,忽然看見一隊摩押人,就把死人拋在以利沙的墳墓裡。那人一碰到以利沙的骸骨,就活過來,站起來了。
也就是說,他們正要去埋葬他;因為他們還沒有到達他們打算埋葬他的地方,正如接下來所顯示的。忽然,他們看見一隊摩押人,是摩押人的其中一隊,前來搶劫和掠奪,他們就在他們打算埋葬那人的地方附近;或者他們認為當他們到達那裡時,或者至少在他們埋葬他之前,摩押人會在那裡,因此他們因害怕而停了下來。他們就把死人拋在以利沙的墳墓裡,因為那墳墓最近,他們打開了它,或者更確切地說,移開了石頭,然後匆忙地把屍體扔了進去。那人一碰到以利沙的骸骨,或者「去碰觸」F18;也就是說,正如金奇所解釋的,被扔進去後,他滾動直到碰到先知的身體,然後就活過來,站起來了。這可能證實了約阿施對先知關於他勝利的預言的信心;這是死人復活和永生的證明,也是我們藉著基督的死而活過來的象徵。猶太人F19說這個人是提革瓦的兒子沙龍,也是女先知戶勒大的丈夫,他是一個好人,樂善好施,因此得到了獎賞;他們還說,他回到了自己的家,活了很多年,生了孩子,特別是耶利米書 32:7 中提到的哈拿篾,這不太可能;儘管其他人F20說他是一個惡人,是基拿拿的兒子西底家(列王紀上 22:24),因此不允許他留在先知的墳墓裡;但前者更為可能;根據約瑟夫斯F21的說法,是那隊強盜留下了這個被他們謀殺的人,在以利沙的墳墓裡。這個墳墓似乎是在田野裡,古時和後來的猶太人都在田野裡埋葬,就像希伯崙的田野,陶匠的田野一樣;希臘人,正如保薩尼亞斯F23所記載的,以及羅馬人F24,也都在路邊埋葬。

【第22節】

哈薛王在約哈斯在位的一切日子,都欺壓以色列人。
至少在他獨自作王,在他讓兒子約阿施與他一同作王之前。

【第23節】

耶和華卻施恩給他們,憐憫他們,眷顧他們,因他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不肯滅絕他們,也不將他們從自己面前趕出,直到如今。
耶和華卻施恩給以色列人,儘管他們離棄了祂,犯了敬拜金牛犢的偶像崇拜之罪。祂憐憫他們,因為他們受欺壓和困苦。祂眷顧他們,以憐憫和慈悲的眼光看顧他們。因為他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這個很久以前所立的約,祂仍然記得。祂不肯滅絕他們,也不將他們從自己面前趕出,直到如今,或允許他們被擄到另一個國家,就像祂後來在何細亞時代所做的那樣。

【第24節】

哈薛王死了,他兒子便哈達接續他作王。
這是第三個便哈達;第一個同名的是大馬士革的王;雖然王國現在屬於另一個家族,但這個名字在亞蘭人中受人尊敬,因此被保留下來。

【第25節】

約哈斯的兒子約阿施從哈薛的兒子便哈達手中,收復了他父親約哈斯在戰爭中所失去的城邑。
這些城邑位於基列和巴珊地區,屬於流便、迦得和瑪拿西支派(列王紀下 10:33)。約阿施三次擊敗他,在三次激烈的戰鬥中,但地點沒有說明,無疑其中一次是在亞弗,至少(列王紀下 13:17),也許另外兩次是在約旦河對岸;這與他三次擊打地面,象徵著這些勝利相符(列王紀下 13:18)。他收復了以色列的城邑,就是前面提到的那些;否則,如果這些城邑沒有被收復,那麼被亞述王擄走的就不是十個支派,而只有七個半支派了;然而約瑟夫斯F25明確指出,十個支派都被擄走了。

【腳註】
F12 Seder Olam Rabba, c. 19. 《世界秩序拉比》第19章。
F13 See Virgil. Aeneid. 11. ver. 831, 862. 參維吉爾《埃涅阿斯紀》第11卷第831、862行。
F14 De Vitis Prophet. c. 6. 《先知生平》第6章。
F15 Cippi Heb. p. 46. 《希伯來墓碑》第46頁。
F16 Seder Olam Rabba, c. 19. 《世界秩序拉比》第19章。
F17 Stromat. l. 1. p. 326. 《雜記》第1卷第326頁。
F18 ( egyw Klyw ) "abit et tetigit", Pagninus, Montanus. (**וַיֵּלֶךְ וַיִּגַּע**,vayelech vayiga)「他去了並觸摸了」,帕尼努斯、蒙塔努斯。
F19 Pirke Eliezer, c. 33. 《以利以謝箴言》第33章。
F20 T. Bab. Sanhedrin, fol, 47. 1. Shalshalet Hakabala, fol. 11. 2. 《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47頁第1欄。《卡巴拉鏈》第11頁第2欄。
F21 Antiqu. l. 9. c. 8. sect. 6. 《猶太古史》第9卷第8章第6節。
F23 Corinthiac. sive, l. 2. p. 97. 《哥林多志》或第2卷第97頁。
F24 Vid. Kirchman. Funer. Roman. l. 2. c. 22. 參基爾希曼《羅馬葬禮》第2卷第22章。
F25 Antiqu. l. 9. c. 14. sect. 1. 《猶太古史》第9卷第14章第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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