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列王記下

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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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紀下 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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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記載了約阿施的統治,他的統治時間很長,並且在耶何耶大在世時,他的統治開端是好的(2王12:1-3)。他如何迫切地想要修復聖殿,以及為此採取了哪些方法(2王12:4-16)。當亞蘭王準備攻打耶路撒冷並圍困它時,他如何卑劣且不敬虔地行事(2王12:17-18)。本章最後記載了他的死亡及其方式(2王12:19-21)。

【第1節】

耶戶第七年,約阿施登基。因此,他與耶戶的統治同期,統治了二十一年或二十二年,因為耶戶統治了二十八年。

他在耶路撒冷作王四十年;這與大衛和所羅門作王的年數相同。

他母親名叫西比雅,是別是巴人;別是巴是西緬支派的一個城市,位於迦南地最南端。她的名字在迦勒底語中是**Tabitha**(他比他),與希臘語中的**Dorcas**(多加)相同(徒9:36)。

【第2節】

約阿施在祭司耶何耶大教導他的那些日子,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他敬拜獨一的真神,並按照神的律法治理和行事。

只要他遵守耶何耶大的教導,並且只要這位祭司活著,他就治理得很好;因為「他所有的日子」必須限定於那個時期。因為在他死後,他被猶大眾首領引誘去拜偶像,生活不檢點,死得不光彩;參閱(代下24:2, 24:7, 24:25)。

【第3節】

只是邱壇還沒有廢去。這些邱壇在聖殿建造之前就已使用,或在羅波安時代設立(王上14:23),這違反了神的律法,律法要求獻祭只能在耶和華選擇居住的地方獻上(申12:4, 12:6)。百姓仍然在邱壇獻祭燒香;他們在亞他利雅時代就這樣做了,儘管在耶路撒冷恢復了對神的純正敬拜;事實上,他們在所有先前的統治時期都這樣做;即使是最好的君王,也無力,至少他們認為在希西家時代之前嘗試廢除這些邱壇是不安全的;百姓對它們如此熱衷,因為它們的古老和假定的神聖性,以及為了方便。

【第4節】

約阿施對祭司說:他心裡有意修復聖殿,如(代下24:4)所記,不僅因為它是耶和華的聖所,儘管這是主要原因,也因為它曾是他的避難所,他在那裡被隱藏和保守了六年。

凡奉到耶和華殿裡的分別為聖之物的銀子;或者更確切地說,如德迪厄和其他人所譯,「將要奉到」的,其細節如下:

就是各人經過數點所出的銀子;或如(出30:13, 30:14)所說,經過數點的人中,凡年滿二十歲以上,必須為贖自己的生命而繳納半舍客勒的;這被稱為摩西在曠野加在他們身上的徵收或負擔(代下24:6, 24:9)。

各人所估定的銀子;祭司為一個人或任何屬於他、他奉獻給耶和華的人所估定的價格,根據律法,他必須為贖回他們而支付,在此之前,他和他們不屬於他,而是屬於耶和華的,參閱(利27:1-8)。這裡他爾根稱之為贖魂的銀子,是人為贖自己的靈魂所獻的禮物。

和各人心中樂意奉到耶和華殿裡的銀子;即自願許願和獻上的甘心祭。

【第5節】

祭司可以從他們所認識的人那裡收取,等等。從那些他們最熟悉的人那裡;因為祭司在全國各地都有分配給他們的城市,那些與他們住在這些城市或附近地區的人,他們最熟悉;他們被派往所有城市,一些到這個,一些到那個,到他們最熟悉的地方,去收取銀子,包括按律法應繳的,以及百姓自願獻上的,參閱(代下24:5)。

讓他們修補殿的破壞之處,無論在哪裡發現破壞;也就是聖殿的破壞之處,根據猶太編年史F9,聖殿建成至今只有一百五十五年;它建造得非常堅固,本來不需要如此大規模的修復,但它曾被亞他利雅和她的兒子們破壞和濫用(代下24:7)。

【第6節】

到了約阿施王二十三年,祭司還沒有修補殿的破壞之處。要麼是百姓不願繳納銀子,要麼是祭司將其挪為己用;或者,無論如何,他們疏忽了國王吩咐他們做的工作,無論是在收取銀子方面,還是在按照指示使用銀子方面。

【第7節】

於是約阿施王召了祭司耶何耶大和其餘的祭司來;這些是普通的祭司,耶何耶大是大祭司。

對他們說:「你們為何不修補殿的破壞之處呢?」在他看來,他們顯得非常拖延;原因可能是百姓不願繳納銀子,而他們可能不願在收齊所有銀子,或至少足夠完成修復的銀子之前,就開始修復工作。

現在你們不可再從你們所認識的人那裡收取銀子;他懷疑他們將所收取的銀子留作己用。

卻要將銀子交出來,用於修補殿的破壞之處;交給其他人用於此目的,因此他立即解除了他們收取銀子和參與聖殿修復的職責。

【第8節】

祭司同意不再從百姓那裡收取銀子,並交出了他們所擁有的。

也不修補殿的破壞之處;他們非常樂意停止這兩項服務,特別是因為他們似乎受到了懷疑。

【第9節】

於是祭司耶何耶大拿了一個箱子,是奉王的命令(代下24:8),用來存放所收取的銀子,以防止任何欺詐或懷疑。

在蓋子上鑽了一個洞;用來投入銀子,這樣就無法在不打開蓋子的情況下取出銀子。

放在祭壇旁邊;在院子裡的燔祭壇旁邊。

在人進入耶和華殿的右邊;也就是北邊;因為進入聖殿的入口在東邊。在(代下24:8)中,說它放在殿門外;萊特富特博士F11認為這指的是另一個時間,要麼是做了另一個箱子,要麼是最初放在祭壇旁邊的那個箱子,在祭司的院子裡,因此在他們手中,由於銀子沒有迅速收齊,就被移到院子外面入口處,百姓在那裡很容易地將銀子帶來。

看守門的祭司;外院門的祭司,利未人,守門的,或者更確切地說,如他爾根所說,祭司,庫官,他們被任命擔任這項職務,取代了被解職的其他人;金奇和其他猶太注釋家也將此解釋為看守聖所器皿的人,而不是看守門的人。

他們把所有奉到耶和華殿裡的銀子都投在裡面;由來自全國各地的百姓帶來,他們奉公告要求這樣做,並且非常樂意這樣做(代下24:9, 24:10)。

【第10節】

他們看見箱子裡銀子很多的時候,這可以從捐獻的人數中輕易猜到。

王的書記和大祭司就上來;到聖殿;大祭司不願獨自前來,以免受到懷疑,而是讓王的書記與他同來,這樣銀子就可以在他們兩人的面前從箱子裡取出並點算。在(代下24:11)中,代替「大祭司」的是「大祭司的官員」,他爾根稱之為大祭司的**Sagan**(副手),或許是大祭司無法出席時由他代為處理。

他們把在耶和華殿裡找到的銀子裝在袋子裡,點算清楚;也就是說,他們把銀子從箱子裡倒出來,或清空箱子,如(代下24:11)所記,並點算清楚,很可能將總數記錄下來,並裝入袋中,很可能加蓋印章。

【第11節】

他們把點算好的銀子交給那些在耶和華殿裡做工,負責監督的人,等等。這些人被任命為監督聖殿修復工程的工人;這些監督者是平信徒,而不是祭司,因為祭司已被解除任何與修復有關的職責:金奇將這「點算好的」銀子解釋為已鑄造的;他認為有鑄造和未鑄造的銀子被帶來,分別裝在不同的袋子裡;而未鑄造的銀子,他們在交給監督者支付工人之前,先將其鑄造。

他們把銀子分給木匠和建造耶和華殿的工人;用這些銀子支付他們,一些人負責砍伐木材,另一些人負責用木材建造。

【第12節】

也分給石匠和鑿石的工人,他們從山上鑿出石頭,石匠用這些石頭修補石牆。

並用來購買木材;在黎巴嫩砍伐的。

和鑿好的石頭;適合建造用的。

修補耶和華殿的破壞之處;那裡缺少木材和石頭。

以及為修補殿所花費的一切;無論殿還需要什麼,例如鐵和銅來修補(代下24:12)。

【第13節】

然而,耶和華殿裡沒有用銀子做碗,要麼是用來盛祭牲的血,要麼是用來盛酒的奠祭。

剪燈花剪;用來修剪燈盞;或者,如拉比雅基和其他猶太和基督徒作家所說,是樂器。

盆;用來灑血的器皿,如這個詞的含義。

號筒;銀號筒,用來召集會眾,在獻祭時吹響等。

任何金器或銀器;用於任何其他用途:這些都沒有用

從奉到耶和華殿裡的銀子製作;然而,在(代下24:14)中,卻說它們是製作的,這可以這樣調和:他們起初沒有製作任何這些東西,直到聖殿修復完畢,費用支付清楚;然後用剩餘的銀子製作了殿裡缺少的器皿,這些器皿是亞他利雅曾獻給巴力的(代下24:7)。

【第14節】

但他們把銀子給了工人,用它修補了耶和華的殿。他們確保工人首先得到修復聖殿的報酬。

【第15節】

並且,他們不與那些經手銀子,分給工人的人算賬;也就是說,王的書記和大祭司,或他的官員,從未向那些他們委託銀子支付工人的監督者追究責任;從未檢查他們如何花費,以及用於何處。

因為他們辦事誠實;他們看到他們行事如此誠實正直,對他們有如此高的評價,以至於他們從未檢查他們的賬目,也從未要求他們提供賬單。

【第16節】

贖愆祭的銀子和贖罪祭的銀子沒有奉到耶和華殿裡。這是遠方的人為他們的贖愆祭和贖罪祭所送的銀子,而不是牲畜,用這些銀子購買祭牲;而剩餘的銀子沒有奉到聖殿,也沒有以上述方式使用。

那是祭司的;剩餘的部分,以及根據律法歸給他們的祭牲。

【第17節】

那時,亞蘭王哈薛上來攻打迦特,攻取了它。當耶何耶大去世,約阿施成為背道者之後,耶和華允許亞蘭王成為他的鞭子;哈薛首先攻打迦特,並攻取了它,迦特曾是非利士人的主要城邑之一,但被大衛征服,此後一直在以色列人手中;亞蘭王從這裡開始,因為它離他最近,為他進一步的目標打開了道路。

哈薛定意要上耶路撒冷去;他做了這樣的準備,採取了這樣的措施,清楚地表明了他的意圖。

【第18節】

猶大王約阿施將他列祖猶大諸王約沙法、約蘭、亞哈謝所分別為聖的物,都拿出來,這些是為聖用而奉獻,並存放在聖殿裡的。

和他自己所分別為聖的物;他自己為同樣用途所奉獻的。

以及在耶和華殿庫中找到的所有金子;這些是來自不同人為聖事所獻的禮物和贈品。

都送給亞蘭王哈薛,哈薛就離開耶路撒冷去了;這是為了賄賂他,讓他放棄他的意圖;這顯示了約阿施的卑劣心態,也是他拜偶像和背道的結果,他離棄了耶和華,也被耶和華離棄了;他本應將信靠和信心放在耶和華身上,那樣他就不必害怕面對亞蘭王了。

【第19節】

約阿施其餘的事蹟,凡他所行的,豈不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嗎?在那些君王的記錄和年鑑中;其中一些可以在(代下24:1-27)中找到。

【第20節】

他的臣僕起來,這是在他殺了耶何耶大的兒子撒迦利亞之後,撒迦利亞曾責備他拜偶像;也是在亞蘭王第二次遠征之後,亞蘭王來到耶路撒冷,掠奪了它,並讓約阿施患病,如(代下24:23-26)所記載的。

結黨;不是為了奪取王國,因為他的兒子繼承了他的王位,而是為了報復撒迦利亞的死。

在米羅宮,就是下到西拉的路,殺了約阿施;這兩者都是地名;或許提到後者是為了區分這個伯米羅與錫安的米羅;或者更確切地說,就是指米羅本身,並通過從它下到一條堤道(西拉可能指此)來描述,這條堤道通往王宮。

【第21節】

因為示米押的兒子約撒迦,據說他是亞捫婦人,這個人的名字是撒拔(代下24:26)。

和示默的兒子約薩拔,他的臣僕;在同一處說他是摩押婦人示米利的女兒。

這些人擊殺了他,他就死了;他因拜偶像而死於這些人之手,這是公正的。

他們把他葬在大衛城他列祖的墳墓裡;但沒有葬在列王的墳墓裡,因為他拜偶像和殺害耶和華的祭司。

他兒子亞瑪謝接續他作王;這些密謀者並非尋求王位,而是為了報復他的罪行,他們這樣做是否正確,是由耶和華所允許的。

【腳註】
F9 Seder Olam Rabba, c. 18. 《世界秩序拉比》第18章。
F11 Prospect of the Temple, ch. 30. p. 20, 22. 《聖殿展望》第30章,第20、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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