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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紀下 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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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記載了猶大王亞哈謝的兒子約阿施,在他祖母殺害所有王室後裔時,如何被藏匿並得以保全。六年後,他被帶出來(【第1–3節】)。祭司耶何耶大為他及王宮設立了足夠的護衛,並膏立他為王(【第4–12節】)。他的祖母亞他利雅,已統治六年,奉祭司之命被處死(【第13–16節】)。隨後,耶和華與王和百姓之間,以及王與百姓之間,都立了聖約;約阿施被安置在王位上,百姓都心滿意足,國家也因此安定(【第17–21節】)。
【第1節】亞他利雅是亞哈謝的母親,當她看見自己的兒子死了——她是亞哈的女兒,也是暗利的孫女(列王紀下 8:18, 8:26)——她就起來,
毀滅了所有王室後裔;那些倖存下來的,因為許多人已經被殺。約沙法的兒子們,約蘭的兄弟們,被約蘭所殺(歷代志下 21:4);約蘭所有的兒子,除了亞哈謝之外,都被亞拉伯人所殺(歷代志下 22:1);亞哈謝兄弟的兒子們被耶戶所殺(列王紀下 11:8)。因此,這些似乎是亞哈謝的兒女,也就是這個殘暴婦人的孫輩,她為了統治的野心而屠殺他們。或許在她兒子去探望以色列王約蘭時,她被委以統治權。有些人提出了其他原因,但這似乎是主要原因。同樣地,勞迪絲(Laodice)為卡帕多奇亞王阿里亞拉特斯(Ariarathes)生了六個兒子,她毒死了其中五個;最小的那個逃脫了她的魔掌,卻被百姓所殺F24,就像這個婦人一樣。
【第2節】但約示巴,約蘭王的女兒——她不是亞他利雅所生,而是另一位婦人所生;因為她的丈夫作為大祭司,不會娶這樣一個拜偶像的婦人的女兒,亞他利雅也不會把女兒嫁給他——
亞哈謝的妹妹,將亞哈謝的兒子約阿施從那些被殺的王子中偷了出來:他躺在那些被殺的王子中間;可能是被兇手或其同夥扔在那裡,以為他已死,或者被他的奶媽扔在那裡,讓他看起來像死了,奶媽隨後將此事告知他的姑姑,姑姑便去悄悄地把他帶走了:
他們把他和他的奶媽藏在臥室裡,躲避亞他利雅,所以他沒有被殺;也就是說,約示巴和她的丈夫把他和他的奶媽藏在一個臥室裡;或者說「床的房間」F25,裡面不止一張床;這是聖殿中祭司和利未人的一個房間,也就是說,是毗鄰聖殿的房間;因為通常不會把床帶進聖所本身F26;因此,
下一節中的「耶和華的殿」必須廣泛理解,包括其所有附屬建築。
【第3節】他與她一同藏在耶和華的殿裡六年,等等。在聖殿裡;不是在至聖所裡,如拉比雅基(Jarchi)所說,而是在祭司和利未人的一個房間裡,聖殿裡有幾個這樣的房間,如拉比金奇(Kimchi)和其他人所說;約示巴的丈夫作為大祭司,有一個房間供自己使用;孩子在這裡藏了六年,所以他被帶走並被保護時只有一歲,因為他七歲時被立為王(列王紀下 11:21),
亞他利雅統治這地;這是我們所聽聞的以色列婦人統治的唯一例子,這不是合法的,而是篡奪的;因此,根據猶太教規,婦女不得統治;其規定如下F1:他們不立婦女為王,正如申命記 17:15 所說,「在他們之上立一位王」,而不是一位女王;因此,在以色列所有有權柄和權威的職位上,他們只任命男子。
【第4節】第七年,耶何耶大差人去請百夫長、護衛長和護衛兵——這是約示巴的丈夫,他是大祭司(歷代志下 22:11)——這些
百夫長不是那些按照葉忒羅的建議,為民事事務所設立的百夫長,而是那些負責祭司和利未人班次的百夫長;其中有五位被點名,他們受命召集猶大各城的利未人和族長(歷代志下 23:1, 23:2);這裡的「護衛長」就是那裡的族長,他們是他們被派去召集的班次的領袖;而「護衛兵」則是前任國王的護衛,亞他利雅將他們解職,並換上了其他人,除非這裡指的是聖殿護衛:
把他們帶到耶和華的殿裡,到他那裡;聖殿,也就是祭司和利未人院子的那一部分:
與他們立約;要與他一同,協助他,並支持他恢復王權和改革國家:
並在耶和華的殿裡叫他們起誓;保守秘密,並對他忠誠:
並向他們展示了王的兒子;為了證實此事,他可以請出他的妻子,也就是前任國王的妹妹,以及孩子的奶媽。
【第5節】他吩咐他們說:你們當這樣行——這些是祭司和利未人中的百夫長,他作為大祭司可以指揮他們,並且可以在不引起懷疑的情況下召集他們,因為他們與他有聯繫,而且是手無寸鐵的人:為了更好地理解接下來的內容,應當注意,在大衛時代,祭司被分為二十四班,輪流在聖殿中服事一週;進班的在安息日開始時進入,出班的在安息日結束時離開,每班由一千人組成:現在,耶何耶大對這兩班,即進班的和出班的,都發出了以下命令:
你們在安息日進班的三分之一;在安息日開始時,在接下來的一週裡在聖殿中履行職責:
要看守王宮的門;根據一些人的說法,這是聖殿中王被藏匿和撫養的那一部分,被認為是聖殿的北部:或者更確切地說,這些人被安置在聖殿的北門,那裡通向王宮,以防有人從那裡衝出來殺害國王。
【第6節】三分之一在蘇爾門;猶太人普遍認為這是東門,他們說之所以這樣稱呼,是因為那些不潔淨的人被命令離開或回去,正如這個詞所表示的,不得進入聖殿;它被稱為「根基門」(歷代志下 23:5),因為根據本·革順(Ben Gersom)的說法,聖所的根基首先在這裡奠定;據說F2,除了這些名稱之外,它還有另外五個名稱:
三分之一在護衛兵後面的門;聖殿護衛兵,他們有隊長(使徒行傳 4:1);這門被認為與「西品」(sippim)或門檻門相同(歷代志下 23:4),並且是南門:
這樣你們就要看守聖殿,免得它被攻破;守衛聖殿,不讓亞他利雅黨的人闖入或衝進去。
【第7節】你們所有在安息日出班的兩部分——在安息日結束時出班的班次;這些人,沒有一個被允許回到鄉下,而是被留下來執行目前的任務,並被分成兩部分:
他們要看守耶和華的殿,在王周圍;這些人被安置在王所在的聖殿裡,或者他將被帶出來的地方,並作為他的左右護衛;這種解釋似乎符合這裡經文的順序,也是拉比雅基(Jarchi)的觀點;但有一個反對意見,即這樣分配兩班人馬,就沒有為聖殿的服事提供任何安排;因此,萊特富特博士F3將他們分為六部分,每班分為三部分,進班服事的三分之一,另一部分看守王宮,另一部分在蘇爾門;出班的三分之一被安置在護衛兵後面的門,另外兩部分看守聖殿以保護國王的安全;但根據歷代志下 23:4, 23:5的記載,總共只有三級或三等;因此,拉比金奇(Kimchi)、本·革順(Ben Gersom)和亞巴比內爾(Abarbinel)的觀點似乎最為一致,即第一部分由那些在安息日進班的人組成,不是全部,而是他們的一半,另一半則用於聖所的服事;而另外兩部分則由那些出班的人組成,甚至是他們全部,他們完全有空,被分成兩部分,並如上所述進行部署。
【第8節】你們要環繞王,各人手拿兵器——後來給他們的(列王紀下 11:10)——
凡進入隊伍的,必被殺死;任何不是他們自己人,卻進入他們所組成的隊伍的陌生人,都將被處死,因為他可能是個間諜,可能會去向女王告密正在發生的事情;根據拉比雅基(Jarchi)的說法,「隊伍」這個詞指的是王從自己的家到神殿所經過的地方F4;這裡似乎是護衛兵駐紮的地方:
他出入的時候,你們都要與王同在;當他被帶出來加冕和膏立,然後再回去的時候。
【第9節】百夫長都照著祭司耶何耶大一切所吩咐的去行——關於他們,見列王紀下 11:4——
各人帶領自己的部下;各人帶領自己的一百人:
就是那些在安息日進班的,和那些在安息日出班的;兩班人馬,見列王紀下 11:5, 11:7——
來到祭司耶何耶大那裡;帶著上述班次的人,至少是那些將被用於這次任務的人。
【第10節】祭司將大衛王的槍和盾牌,就是存放在耶和華殿裡的,交給百夫長。這些是他在戰爭中從敵人那裡奪取,並奉獻給聖殿,以便在需要時保衛聖殿,並存放在那裡的;祭司將這些交給百夫長,讓他們用來武裝他們的部下,這些部下是手無寸鐵地來的,因此沒有引起懷疑,這樣他們就可以在不被看見和知曉的情況下武裝起來。
【第11節】護衛兵各人手拿兵器,從殿的右邊到殿的左邊,環繞著王——正如所吩咐的(列王紀下 11:8)——
沿著祭壇和聖殿;燔祭壇,它立在院子裡。
【第12節】他將王的兒子帶出來——從聖殿中他被撫養長大的房間裡——
給他戴上冠冕;王室的冠冕,似乎一直存放在聖殿裡:
將律法書交給他;律法書,他一生都要閱讀,並按照它來治理百姓;這也是神對他與百姓旨意的見證:拉比金奇(Kimchi)和本·米勒(Ben Melech)將其解釋為給他穿上王袍:
他們立他為王,膏立他;宣告並宣布他為王,並膏立他以確認此事,因為亞他利雅對王位有主張;否則,正如猶太作家所說,王的兒子是不受膏的;因此,他們說,所羅門受膏是因為亞多尼雅的主張:
他們拍手;表示歡樂:
說:願王萬歲;或者,「願王活著」;或者,「願他昌盛」,如他爾根所說;願他在位期間健康昌盛。在歷代志下 23:11 中說:「耶何耶大和他的兒子們膏立他」,並說了這些話;其中必有撒迦利亞,這位王後來殺了他,這是極大的忘恩負義之舉(歷代志下 24:20-22)。
【第13節】亞他利雅聽見護衛兵和百姓的喧嘩聲——他們在國王加冕時的歡呼聲和喊叫聲;因為此時百姓已經對此事有所了解,紛紛跑來,蜂擁而至,要看新王,並表達他們在此場合的喜悅,他們也大大讚美他(歷代志下 23:12)——
她來到百姓那裡,進入耶和華的殿;外院,百姓聚集的地方;她似乎是獨自一人前來,沒有隨從,非常驚訝和慌亂,她被允許通過護衛兵,因為她是女王,而且是獨自一人,或許是耶何耶大特別命令的,儘管這與他發出的普遍命令相悖(列王紀下 11:8)。
【第14節】她觀看,看哪,王照常站在柱旁——這是君王在任何場合,無論是民事還是宗教場合,進入聖殿的慣例,因此它被稱為他的柱子(歷代志下 23:13;列王紀下 23:3;歷代志下 34:1);有些人認為這是所羅門所建造的銅臺(歷代志下 6:13),儘管維特林加(Vitringa)F5和帕特里克主教(Bishop Patrick)認為它是內院東門的門柱,根據以西結書 46:2;根據雅各·利奧(Jacob Leo)F6的說法,這是以色列人院子裡的王座,靠近高門或上門,在一根大理石柱上,大衛家的君王在第二聖殿時期進入聖所朝見耶和華時就坐在那裡;這個王座像一座高塔,立在兩根柱子上,每根高二十肘,周長十二肘;約阿施、希西家和約西亞都曾坐在這裡;無論如何,亞他利雅看見約阿施頭戴冠冕,坐在或站在君王常坐或常站的地方:
王子和吹號的都在王旁邊;祭司班次的領袖和利未人,吹著號角:
全國百姓都歡樂,吹著號角;歷代志下 23:13 補充說,歌唱的也彈奏樂器;當時聚集在那裡的人:
亞他利雅撕裂衣服;因悲傷,如同瘋狂一般:
喊著說:反了!反了!試圖看看她能否找到人支持她,並抓住新王和那些擁立他的人。
【第15節】但祭司耶何耶大吩咐百夫長,就是軍隊的官長——祭司和利未人的軍隊:
對他們說:把她帶出隊伍之外;護衛兵的隊伍,他們在通往王宮的門口,或者更確切地說,「在」隊伍之內F7;意思是,他命令將她帶出聖殿的院子,並將她置於他們的隊伍之內,被他們包圍,這樣她的血就不會在聖殿中流淌,但她也無法逃脫:
凡跟隨她的,都用刀殺死;凡支持她,並試圖幫助她,穿過隊伍跟隨她的人,立即將他處決:
因為祭司曾說:不可在耶和華的殿裡殺她;免得聖殿被她的血玷污;由此可見,護衛兵之前就已接到關於她的命令,如果她來到聖殿,見列王紀下 11:13。
【第16節】他們就下手拿住她——或者更確切地說,
她就從馬進王宮的路徑去了;要麼是馬匹和車輛通往王宮的大路,要麼是通往王宮附近馬廄的路:她就在那裡被殺了;他們讓她走到那麼遠,那裡離聖殿夠遠了,然後他們就殺了她。
【第17節】耶何耶大使耶和華與王和百姓立約,使他們作耶和華的子民——更新了耶和華與王和百姓之間的聖約;向他們保證,正如神已宣告他將是他們的上帝,他仍將是他們的上帝,賜福並保護他們,只要他們繼續順服他;並要求他們承諾,他們將事奉他們的上帝耶和華,並且只事奉他,從這地根除一切偶像崇拜,並恢復和繼續純粹的敬拜上帝:
又使王與百姓立約;王方面承諾,他將按照神的律法治理他們,並保護他們的權利、財產、特權和自由;百姓方面承諾,他們將尊敬和順服他,並作他忠誠的臣民。在歷代志下 23:16 中,耶何耶大被說成是「使他立約」,這可以理解為與耶和華立約;或者如果指他自己,意思是這約是在他、王和百姓以及耶和華之間立的。
【第18節】全國百姓——那些在耶路撒冷和鄰近地區,從鄉下來的,聽說了所發生的事——都到巴力廟去;亞他利雅為巴力建造的一座廟,可能在耶路撒冷,或附近;或許在橄欖山,因那裡所犯的偶像崇拜而被稱為腐敗山(列王紀下 23:13):
將廟拆毀,將巴力的祭壇和偶像徹底打碎;將它們全部徹底摧毀,包括廟宇、祭壇、巴力和其他神祇的偶像:
又在祭壇前殺了巴力的祭司瑪探;要麼是在他獻祭時,要麼是讓他成為祭物,要麼是在他逃到那裡尋求庇護時:
祭司又派官員管理耶和華的殿;祭司獻祭,利未人歌頌神,守門的在聖殿門口,並在其中守望,恢復了祭司的班次,以及一切在亞他利雅篡位期間被忽視或停止的秩序;見歷代志下 23:18, 23:19。
【第19節】他又帶領百夫長、護衛長和護衛兵——見列王紀下 11:4——以及全國百姓;所有為此聚集在一起的人:
他們將王從耶和華的殿帶下來;聖殿,它建在高處:
從護衛兵門的路徑來到王宮;王宮的門,王的護衛兵在那裡駐紮並履行職責:他坐在列王的寶座上;猶大列王常坐的地方,這完成了他被立為王的儀式。
【第20節】全國百姓都歡樂——因為大衛家的一位被立在寶座上,他們可能擔心大衛家已經滅絕,事實上它幾乎滅絕了;大衛的燈幾乎熄滅了,只剩下這一個生命,從他那裡產生了一系列的君王,以及彌賽亞君王;神的應許不會落空,見詩篇 132:11, 132:17,這引起了極大的歡樂:
城中也太平了;對亞他利雅的廢黜和死亡感到非常安心,甚至高興;沒有因此發生騷亂,也沒有像她在世時那樣的動亂:
他們在王宮旁用刀殺了亞他利雅;如列王紀下 11:16 所述,她被埋葬在哪裡,或者她的屍體如何處理,都沒有說明;有些人認為她被扔進汲淪溪,因為約瑟夫說F8耶何耶大命令將她帶到那個山谷,並在那裡殺死。
【第21節】約阿施登基的時候年七歲。他父親被殺時一歲,在聖殿裡藏了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