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後書 第5章】
使徒在本章中,詳述了聖徒對天上榮耀的確切把握、熱切期盼與渴望;論及他自己及其他福音執事在傳講聖道上的勤奮與努力,以及促使他們如此行的原因;最後以福音事工的重要性、其核心與實質來讚揚福音事工。在前一章的後半部分,使徒提到了聖徒所經歷的苦難正為他們成就那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以及他們所仰望的、那不可見的實體。在此,他表達了自己與其他聖徒對這榮耀的確切把握;他將其比作一座建築,並以其與身體的對立來闡明,身體則被他比作房屋和帳棚;前者是人所造,後者是神所造,非人手所造;前者屬地,後者在天;前者將被拆毀,後者卻是永恆的(林後5:1)。因此,對此榮耀的熱切渴望,正如林後5:2所言,不足為奇。在此,對榮耀的渴望以呻吟來表達,這暗示著某種困擾與不安;又以熱切盼望得蒙拯救與幸福來表達,這被解釋為渴望穿上那從天上來的房屋;在此,天上的榮耀不僅像前文一樣被比作房屋,也被比作一件衣裳,凡穿上基督義袍的人,都可理所當然地期盼披戴這衣裳;因為這些人將不會被發現赤身露體,也不會繼續如此(林後5:3)。這種對不朽與榮耀的熱切渴望在林後5:4中得到更充分的解釋,其中不僅身體在現今的狀態下再次被比作帳棚,聖徒也被描繪為在其中受困而呻吟;而且也暗示了這呻吟的原因,即他們所承受的重擔,包括罪與苦難;然而,人天生傾向於留在身體裡,不願與之分離,因此他並非渴望脫去身體,而是渴望穿上不朽的衣袍,好讓現今的必死之身完全被生命吞滅。聖徒有理由相信有這樣的幸福可享,並且他們在其中有份,這是清楚的;因為神既為他們預備了那榮耀,也為那榮耀預備了他們;此外,祂還賜下聖靈作為這榮耀的憑據與保證(林後5:5)。因此,他們既對此確信不疑,又考慮到他們在身體裡、在現今的事物狀態中不過是寄居者和客旅,並非在家中,不在父的家裡,與基督分離(林後5:6),這從他們憑信心行事,在對未來與未見之事物的確切把握、活潑盼望與熱切期盼中行走,而非在對它們的榮耀異象中行走,便可見一斑(林後5:7)。因此,他們非常渴望,寧願離開現今的居所,即身體的帳棚,好能回到家中,享受主的同在(林後5:8)。這種對永恆事物的信心與盼望,在使徒及其他忠心傳道人心中,激發了極大的謹慎與勤奮,以可蒙悅納的方式事奉主,並忠實地履行託付給他們的職責(林後5:9)。這種關切的理由,或者說同樣激勵他們勤奮履行職責的原因,是他們必將在基督的審判台前顯現;這次顯現將是普世性的,屆時每個人都將按其所行的,領受賞罰(林後5:10)。此外,不僅是他們個人在這莊嚴事件中的關切,還有他們對不朽靈魂益處的關懷,因為審判日對他們來說將是可怕的,除非他們被引導相信基督;對於這真理,他們可以向上帝和人的良心,特別是哥林多人,提出訴求(林後5:11)。為了避免這被歸咎於驕傲與自大,使徒暗示了他提及這一切的原因,是為了讓他們有話可回答那些假教師,並為福音的忠心執事辯護(林後5:12)。然而,無論這被如何解釋,是瘋狂的結果還是清醒的表現,他都能以最大的信心斷言,他的目標是神的榮耀和靈魂的益處(林後5:13)。對於這種在傳講福音上的勤奮與忠心,他和其他人不僅受到對幸福的渴望與期盼、對未來審判的必然顯現、以及對不朽靈魂的關懷(使他們能逃脫那日的報應)所感動;他們更是被基督為他們而死、並在祂裡面他們也死了的愛所催逼(林後5:14),其目的是使他們不再為自己活,而是為那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5:15)。作為他們正直與忠心的進一步例證,使徒指出,他們不因人的肉身出身和外在特權(如猶太人)而看重任何人;甚至他們也不再從肉身角度看待基督自己,或像他們曾經那樣將祂視為一位屬世的君王(林後5:16)。他們唯一的目標和願景是人的屬靈益處,以及基督屬靈國度的推進;由此得出的結論是,凡真正屬基督、在祂國度裡的人,都是新造的人,生活在一個新世界、一個新時代中,其中律法、異教和他們過去行為的舊事都已過去,教義、敬拜和行為的一切都已更新(林後5:17)。從此,使徒繼續讚揚福音的時代及其事工,從其作者神,以及其主題——藉著基督使人與神和好(林後5:18)——來闡述。這在林後5:19中得到更充分的解釋和擴展,包括和好的有效原因、和好的對象、和好實現的方式與方法,以及福音執事在福音中對和好的宣揚。這些執事被描述為基督的使者,奉神的名行事,並作為基督的代表,為人的益處而工作(林後5:20)。最後,本章以對偉大挽回祭基督的描述作結,藉著祂,和好得以成就;祂本身無罪,卻因歸算而被神為罪人作成罪,好使罪人同樣藉著祂在神面前被算為義(林後5:21)。
【第1節】因為我們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
這「房屋」指的是身體,之所以如此稱呼,是因為它像一座建造精良的房屋,一件精巧的建築藝術品;正如房屋由各種部件巧妙地組合、以恰當的對稱與比例構成,且各部分皆有其完整功用,人的身體亦然;這彰顯了建築師神的大能與智慧。同樣,因為它是靈魂的居所,這表明靈魂比身體更為卓越,獨立於身體,並能脫離身體而獨立存在。它被稱為「地上的」房屋,因為它來自塵土;由地上的事物所供養;現今居於地上,並將迅速歸回塵土。而這「地上的帳棚」之房屋,是暗指古時列祖和以色列人所居住的帳棚;或是士兵、牧羊人、旅行者等人的帳篷,這些帳篷很快就能搭起、拆卸,並從一處搬到另一處;這表示我們必死之身的脆弱與短暫。柏拉圖 F26 稱身體為 **γῆινον σκῆνος**(ghinon skēnos,地上的帳棚);猶太人也習慣稱身體為房屋和「帳棚」 F1 F2。
我們必得著從神而來的居所,不是人手所造的,乃是天上永存的房屋。
有些人將此理解為身體復活後的榮耀狀態,與其現今脆弱、必死、屬地的軀殼相對;然而,這一切更可能指聖徒的幸福,這幸福將在他們身體解體時立即開始,並在復活時達到圓滿;這一切都是神所建造和預備的;非受造物之手所造;也不是藉著人所行的義行而獲得的;它位於天上,並將永遠存留。猶太人 F3 亦談及 **בֵּית קֹדֶשׁ**(beit kodesh,聖屋),在來世,他們認為這在《以賽亞書》56:5和《箴言》24:3中有所提及。聖徒現今就擁有這居所;它已為他們建造和預備妥當;他們藉著基督的義,對它擁有無可置疑的權利和所有權;它在基督裡為他們確保,基督是他們的受託人、元首和代表;他們也擁有它的憑據,即神在他們心中的聖靈;對這一切,他們都有確切的知識:「因為我們知道」;他們從不能說謊的神的應許、福音的宣告、聖靈的見證,以及他們已領受的恩典與將來的榮耀之間緊密不可分的聯繫,對此深信不疑。
我們在這帳棚裡嘆息,深想得著那從天上來的房屋,好像穿上衣服。
這句話的意思是,我們為這幸福而嘆息,或者更確切地說,我們在這帳棚裡嘆息。這些話是前文的理由,證明聖徒有從神而來的居所;他們知道自己有這居所,因為他們在此地為之嘆息;因為聖徒的嘆息是在聖靈的影響和引導之下,聖靈為他們代求,既為恩典,也為榮耀,都照著神的旨意。這種嘆息進一步解釋為:
深想得著那從天上來的房屋,好像穿上衣服;
這並非指復活清晨榮耀的身體;因為雖然聖徒的身體將是榮耀的、不朽壞的、有能力的、屬靈的,但它們並非被稱為屬天的,也不會從天上來,而是從地裡復活:此外,使徒所說的是靈魂將進入的居所,並且渴望在脫離身體這地上的房屋後立即進入,以及它渴望在脫去肉身的衣裳後立即穿上的衣服:因此,那從天上來的房屋必然是指天上的榮耀,已故的靈魂將立即進入並披戴,即他們在帳棚被拆卸和解體後,將立即穿上的潔白閃耀的純潔、完全和榮耀的衣袍。猶太人 F4 F5 確實談到一種屬天的身體,靈魂在與屬地的身體分離後將立即穿上,其比喻性用語與使徒在本節和下一節中所用的非常相似。
因為我們穿上這衣服,就不至於赤身了。
這個假設是針對那些在基督第二次降臨時仍然活著的聖徒而言,他們將不會脫去身體,因此將「不至於赤身」,或說不至於脫離身體,並且靈魂和身體將同時披上榮耀;或者這些話是從聖徒現今的穿著推論到他們將來的穿著,如此說來:「既然我們已經穿上衣服」,不僅穿上了新人,並以聖靈的恩典裝飾,而且披戴了最好的袍子,就是婚禮的禮服,基督公義的袍子,
我們就不至於赤身了;
但我們一離開這裡,就會穿上天上的榮耀。有些人將這些話讀作一個願望:「哦,願我們穿上衣服,就不至於赤身!」因此,這表達了聖徒在現今處境中對另一個世界榮耀的嘆息、呻吟和熱切渴望之一。
我們在這帳棚裡的人,嘆息勞苦。
有些聖徒並不在身體這個帳棚裡。他們曾經在其中,但現在不在了;他們的身體在墳墓裡,那是為眾生所定的居所;他們的靈魂則在非人手所造、天上永存的房屋裡,在永恆的居所中,在基督父家所預備的住處裡;他們已經停止嘆息,因為他們已從一切壓迫者——罪、撒旦和世界——中得蒙釋放;他們已從一切勞苦中安息,並擺脫了一切重擔;只有那些在身體帳棚裡、處於不穩定狀態的聖徒,在苦難之中嘆息,尚未享受他們所渴望的幸福。他們嘆息的原因是,他們
被身體本身所重壓;身體是靈魂在屬靈操練中的累贅和阻礙;而且身體的失調和疾病常常使人成為自己的重擔;但聖徒在此生中主要被重壓的,也是使他們嘆息最多的,是他們所背負的罪與死的身體;它的污穢令人作嘔、痛苦難忍;它的罪咎常常沉重地壓在良心上;它的重量壓迫甚重,極大地阻礙他們奔跑基督徒的賽程;他們在這種重擔之下,除了仰望一位擔罪、贖罪的救主,神的羔羊,那除去世人罪孽的,別無解脫。他們也常常被撒旦的試探、褻瀆的思想、犯罪的引誘、死亡的恐懼、死亡的痛苦以及隨之而來的一切所重壓;儘管神是信實的,祂不會讓他們受試探過於他們所能承受的;然而,這些試探是巨大的重擔,並引發許多嘆息:此外,還有生活中各種各樣的苦難,這些苦難雖然相對而言是「輕的」,但本身卻是沉重、痛苦的重擔,難以承受;它們的性質、數量和持續時間常常使它們如此;特別是當神樂意隱藏祂的面,並收回祂的愛與憐憫的顯現時。使徒繼續解釋他所說的渴望穿上衣服是什麼意思,
並不是願意脫下這個;
也就是說,脫去我們的身體;他這樣說,並非出於對這種動物性生命或在此地感官生活方式的喜愛,這些使屬世之人熱愛生命,渴望永遠活在這裡;而是出於一種自然原則,即身體對死亡的反感,不喜歡解體,寧願以任何其他方式離開這個世界,而不是通過死亡;靈魂和身體一同被提到天堂,就像以諾和以利亞那樣,對一個好人來說,甚至更為可取;或者像基督再來時活著的聖徒將經歷的改變,使徒似乎也考慮到了這一點,他們將不會像人死時那樣脫去身體,
乃是願意穿上;
正如這裡所渴望的,穿上不朽壞和不死的身體:
叫這必死的被生命吞滅了。
並非指必死的身體,或身體的實質,即必死的,會被消耗和毀滅,而是指死亡,即身體因罪而受制於的這種性質,將不再存在:他沒有說「死亡被生命吞滅」,這將在復活的早晨發生;而是說死亡,它被提或在末日發生的改變所吞滅,將阻止死亡:而「吞滅」這個詞,表示改變的突然性,在一瞬間,一眨眼之間,而且沒有任何痛苦,或通常伴隨死亡的痛苦;也表示死亡的徹底、最終和完全廢除;因此,它將永遠不再出現;他的願望是,它能被「生命」吞滅,這才是真正意義上的生命,而此生則不是;這指的是榮耀的、不朽的、永恆的生命,聖徒一旦擺脫了他們必死的身體和身體的死亡,就立即進入這種生命。
為此,那造成我們的就是神。
「為此」是指,要麼是聖徒在此地嘆息時所承受的苦難重擔,神已命定他們承受,因此他們應當忍耐;要麼是指那榮耀與不朽,他們作為蒙憐憫的器皿,從永恆就被神預備好了;為此,他們的身體和靈魂在創造中由祂塑造,並在重生中藉著祂的聖靈和恩典在他們身上精巧的工藝,使他們配得這榮耀與不朽:既然「祂是神」,而非人,是祂為此造成了他們,無論是藉著祂在永恆中隱秘的恩典預旨和預備,還是藉著祂在時間中公開的創造和重生之工;毫無疑問,他們必將確實享受這榮耀,因為祂的旨意是不可改變的,祂是磐石,祂的作為是完全的;凡祂所開始的,祂必完成,祂的目的從不落空:司提反的一個抄本補充說,「並膏抹了我們」,這似乎是從《哥林多後書》1:21抄錄而來。
祂又賜給我們聖靈作憑據。
因此,可以確信必將擁有那產業,聖靈就是那產業的憑據;參見《哥林多後書》1:22。
所以,我們時常坦然無懼。
因為神已為我們塑造了不朽與榮耀,並賜給我們祂的聖靈作為憑據,我們就鼓起勇氣,滿有信心,不致在重擔下沉淪,也不致對幸福絕望,而是完全確信必能享受我們所渴望的:
知道我們住在身內;
或者說,我們是身體裡的房客或寄居者;因為身體並非聖徒真正的家;當他們在身體裡時,他們不過是客旅和寄居者;他們在身體裡居住的時間是他們寄居的時間:在此期間,他們
與主相離;
並非指祂無所不在的同在,那同在遍及各處,伴隨所有受造物,與之分離是不可能的;也非指祂屬靈的同在,雖然並非總能明顯感受到,但卻是頻繁的;神的兒女從未被完全且最終地剝奪祂的同在;而是指祂榮耀的同在,以及對那同在的完全享受。現在,知道並思考這一點,即聖徒在身體裡時的現今狀態和處境是一種寄居的狀態,因此是與主基督和他們父家相離的狀態,這有助於增強他們的信心和確據,他們不會長久如此,而是在不久之後就會回到家中,永遠與主同在。
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
信心是一種具有多種有用目的的恩典;它是靈魂的眼睛,藉此仰望基督以得公義、平安、赦免、生命和救恩;它是靈魂的手,藉此領受祂;它是靈魂的腳,藉此走向祂,並照著所領受的在祂裡面行事;這並非指單一的信心行為,而是指持續不斷的相信過程;它所表達的,並非軟弱的信心,而是對榮耀和幸福,以及在其中有份的堅定信心:它與「眼見」相對:眼見在此並非指感官的相交,而是指屬天的異象:信心之中有某種眼見;那是看見子;它是未見之事物的確據,是另一個世界不可見之榮耀的確據;信心仰望並瞥見未見之事,這些事是永恆的;但這不過是如同隔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它並非將來信心轉為眼見時,那面對面的完全看見。
我們是坦然無懼,是更願意。
我們在現今的狀態中是喜樂的,因為我們確信將來的幸福;儘管我們寧願
離開身體;
也就是說,死去,離開這個世界。死亡與復活之間的間隔,是與身體分離的狀態,在此期間,靈魂脫離身體,以獨立的狀態存在;並非處於不活動和沉睡的狀態,因為那樣並不可取,而是處於幸福和榮耀的狀態,享受神的同在,讚美祂,相信並等候身體的復活,屆時靈魂和身體將再次結合;此後將不再有分離,無論是與身體的分離,還是與主的分離:
與主同住。
這在永恆的聖約中應許給基督,祂所有的屬靈後裔都將與祂同在。祂期盼這事;正是這事的喜樂擺在祂面前,使祂以如此喜樂的心情經歷苦難和死亡;這是祂所有禱告和代求的總結,也是祂在天上一切預備的原因。正是這事支持和安慰聖徒在此地的一切憂傷,也使他們樂於面對死亡,否則死亡對本性而言是可怕和令人不悅的;甚至渴望捨棄生命,與基督同在,這遠比一切都好。
所以我們立了志向,無論是住在身內,是離開身外。
這可以理解為特指福音的執事,他們在聖道和教義上勞苦,如這裡所用的詞語所示,他們雄心勃勃,努力傳講福音,不是為了取悅人,而是為了取悅他們的主和主人;或者泛指聖徒,他們專注於此,他們最高的志向是,無論生或死,他們都
要蒙主悅納;
包括他們的個人和他們的服事。那些重生、相信基督並真正愛祂的人,都熱切渴望做那些討祂喜悅的事;並靠著基督的力量努力去行。信心是一種勤奮、努力和有果效的恩典,它使人像它自己一樣。沒有人應該,也沒有人比信徒更謹慎地行善,或更渴望在善行上超越他人,從而取悅他們的主。而這些是唯一能取悅祂的人,因為沒有信心就不可能取悅祂;因為他們是出於愛祂的原則,並以祂的榮耀為目標行事;只要他們在生與死中都能蒙祂悅納,無論是在今世還是來世,他們就擁有了他們所能渴望和祈求的最高恩惠。
因為我們眾人必要顯在。
這就是聖徒如此勤奮勞苦,如此熱切專注於蒙主悅納的原因,因為他們必須站立在
基督的審判台前;
祂被任命為全地的審判者,祂在各方面都具備資格,因為祂是全能全知的神;當祂第二次降臨時,將坐在祂那象徵純潔與正直的白色大寶座上,並將以最嚴格的公義和公平開始並完成這項工作:在祂面前,「我們眾人必要顯現」;所有聖徒以及其他人,傳道人和會眾,各階層、各身份、各民族、各年齡、各性別的人;這次審判是無法避免的,所有人都「必須顯現」,或者說「被顯明」;他們將在天使和世人面前公開展示;他們的身份、品格和行為,甚至最隱秘的都將被顯明:
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
這是指他藉著身體各肢體作為工具所行的,或者他在身體裡所做的一切;因此,這不僅涉及言語和行為,也包括心中一切隱秘的思想和意念,這些都將被顯明:當說到「各人必受報」時;其意思是,他將領受這些行為的報應,
照他所行的,或善或惡;
善行的報應是出於恩典,而非功德:善行在末日審判時將被考慮,並非作為永生和幸福的原因,聖徒將被判得永生和幸福;而是作為恩典的果實,作為信心真實性的證據,在公開法庭上呈現,這將證明審判者按照祂自己作為救主所說的話行事是公義的:
「信的人必得救,不信的人必被定罪。」惡行的報應將嚴格且公正地按其性質和罪惡程度而定。猶太人 F6 F7 說,
【第11節】我們既知道主是可畏的。
或說主的敬畏;這指的是使徒心中所植入的敬畏主的恩典,他們在事奉中憑此行事,忠實地向人傳講恩典的奧秘;他們絕不會因此動搖,因為敬畏神常在他們眼前,並在他們心中;或者更確切地說,是指末日審判時主的威嚴,那將是極其可畏的,考慮到「死人起來,接受審判」這召喚的莊嚴;審判者的顯現將是突然、令人驚訝和榮耀的;寶座的設立,書卷的打開,惡人的位置,對他們宣判的可怕判決,以及判決的立即執行;所有這些,傳道人從真理的聖經中得知;他們知道審判者,知道將有一次普遍的審判,並且審判的日子已經確定,儘管他們不知道確切的時間:因此
勸人;
並非勸人因一點外在的道德而認為自己的狀況良好,也不是勸人與神和好,或在基督裡得著益處,或自行歸正,這些都不是人能做到的;而是他們盡其所能,藉著從神的話語和他們自身經驗中得來的最佳論證,努力說服人們,他們正處於危險的境地,走在一條通往毀滅的道路上;他們可能受到律法的咒詛、神的憤怒和永遠的毀滅;現今的宗教職責不能彌補過去的罪,他們的眼淚也不能贖他們的罪,他們所行的任何義行也不能使他們在神面前稱義;救恩唯獨藉著基督,祂既能也願拯救罪魁禍首:他們努力勸說並鼓勵那些貧窮、有知覺的罪人,冒險信靠基督,並相信祂以拯救他們的靈魂。因此,阿拉伯語譯本讀作:「我們勸人相信」;儘管他們盡其所能,但若沒有神聖靈大能有效的恩典,他們的勸說仍是無效的;然而,這樣做,他們就盡了良心,對神和人盡了忠心:
卻在神面前是顯明的;
祂鑒察人心,試驗肺腑,祂知道一切行為及其隱秘的動機;在祂面前,我們內心的真誠和行為的正直完全顯明;我們可以向祂申訴,我們一切的事奉都是為了祂的榮耀和靈魂的益處:
我深信在你們的良心裡也是顯明的。
你們也能為我們的忠誠和正直作證,為我們所付出的不懈努力,以及我們對人靈魂福祉所表現出的真誠關懷作證。司提反的一個抄本讀作「我們深信」;這與使徒在本節和前幾節中以第一人稱複數說話相符。
我們不是再次向你們自薦。
我們不需要這樣做,因為你們對我們很熟悉;我們這樣說自己和我們的事奉,也無意自薦:
乃是給你們機會,為我們誇口;
向你們提出一些你們可以為我們辯護、維護我們品格和行為的理由:
好叫你們可以回答那憑外貌誇口,不憑內心的人。
這裡指的是那些假使徒,他們誇耀外在的表現,誇耀他們所獲得的學識、口才和民眾的讚譽,而不是誇耀內心的真誠和良心的見證,這些才是基督真使徒最渴望的。
我們若果癲狂。
正如有些人認為他們是這樣,正如非斯都認為使徒保羅是這樣,因為他們所傳講的教義,以及他們因對手的誹謗而被迫自薦;在其中,他們並非主要尋求自己的名譽,而是神的榮耀,因為他們的名譽受損而使神的榮耀受損:
是為神;
是為了祂的榮耀,而不是我們自己的榮耀,我們才扮演這個角色,為此我們被譴責為瘋子。
若果清醒;
謙卑地思考和談論自己,並以一切謙遜和謙卑的心態行事:是為你們。是為了你們的教導和效法。神的榮耀和祂教會的益處,是他們生命中每個部分所關心的。有些人將此歸因於使徒是否處於狂喜或出神狀態。另一些人則歸因於他所講述的,要麼是福音中更為崇高的教義,因此他被視為瘋狂,儘管在傳講這些教義時,他只以神的榮耀為目標;要麼是福音中較為淺顯易懂的真理,這些真理更適合能力較差的人;在這樣做時,他尋求的是他們的造就和益處。
因為基督的愛激勵我們。或作「包含我們」;它將我們固定在我們的崗位和職責上,如同士兵在展開的旗幟或軍旗之下被聚集和維繫在一起;教會提到這點時說:「他以愛為旗在我以上」(雅歌 2:4)。沒有什麼比基督在聖約承諾中、在道成肉身中,特別是在為他們受死(這正是經文所舉的例子)所彰顯的愛,更能有效地維繫傳道人或其他信徒在他們主的工和服事中,或更強烈地促使和激勵他們樂意履行對主和彼此的職責。
因為我們這樣判斷;我們經過深思熟慮,成熟地考慮了這件事:
若一人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或作「既然一人替眾人死」;因為這與其說是一個假設,不如說是一個斷言,使徒以此為根據進行推理。這裡所指的替眾人死的人是耶穌基督,雖然沒有提及,但應從前一句補充。基督為世人受死的教義是眾所周知的,因此無需提及他的名字;他被稱為「一人」,以區別於他為之受死的「眾人」,並排除了所有其他人,因為他自己足以達成他受死的目的;因此,應當單單仰望他、信靠他以得救,並將一切榮耀歸於他。他受死的方式是為眾人,或代替眾人;因此,他受死不僅僅是作為殉道者,或作為榜樣,或僅僅是為了他們的好處,而是作為他們的替代者,代替他們,將他百姓的一切罪孽歸在他身上,為此他作了滿足。他受死的性質表明了這一點,那是一種獻祭、贖價、挽回祭和代贖。基督為之受死的人是眾人;不是指人類的每一個個體,而是指他所有的百姓,他所有的羊,他教會的所有成員,或他作為偉大救恩元帥所帶領歸榮耀的所有兒女。因此,這段經文並不支持普遍救贖的教義;因為應當注意,它沒有說基督為「所有的人」死,而是為「眾人」死;因此,根據聖經,可以理解為所有被提及的人。此外,經文的後半部分說,基督為之受死的人,他也為他們復活;他受死的人數不多於他為之復活的人數,也不為其他人復活:現在,他為之復活的人,他是為他們的稱義而復活;因此,如果基督為所有人的稱義而復活,那麼所有人都會被稱義,否則基督復活的目的就沒有達成;但並非所有人都被稱義,也將不會被稱義,有些人將被定罪;由此可見,基督並非為所有的人從死裡復活,因此也並非為所有的人受死:此外,基督為之受死的「眾人」,都與他一同受死,並藉著他的死,對律法和罪都死了;他為他們受死,是為了讓他們活著,不是為自己活,而是為他活;這兩者都不是指人類的所有個體:此外,上下文解釋了「眾人」是指那些在基督裡的人,是新造的人,與神和好,他們的過犯不被歸算,基督為他們成為罪,他們在基督裡成為神的義;這一切都不能說是指所有的人。由此得出的結論是:
眾人就都死了;意思是,那些基督為之受死的人,要麼是在亞當裡死了,在律法上死了,在過犯和罪中死了,這使得他必須為他們受死;否則,就沒有他受死的必要;然而,這並不意味著基督為所有處於這種狀況的人受死;只是說那些基督為之受死的人,在這個意義上是死了,即使承認這是這段經文的意義;儘管罪中的死似乎不是這裡的意思,因為如果基督沒有為任何人受死,那麼所有人都死在罪中仍然是一個事實;這更不是基督受死的結果,也不是隨之而來的;它也不能使人有能力,反而使人無法為基督而活:因此,這裡似乎更指的是在基督裡與基督一同的奧秘之死;埃塞俄比亞譯本也如此翻譯:「在其中,每個人都死了」。基督作為他百姓的元首和代表而受死,他們都在他裡面受死,與他一同被釘十字架,並藉著他的死,對律法死了,就其咒詛和定罪而言;對罪死了,就其定罪權勢而言,因為他們已被宣告無罪,被釋放,並從罪中稱義;其結果是從罪的轄制中得釋放,從而使他們能夠為基督的榮耀而活。這段經文的意思不是說基督為所有死了的人受死,而是說所有基督為之受死的人都死了;無論是前一種意義還是後一種意義,這對他們來說都是真實的:冠詞 **οἱ**(hoi,那些)是回指的或關係代詞,正如比撒和皮斯卡托所觀察到的;其意思是,如果基督為眾人受死,那麼所有「那些」基督為之受死的人都死了。
【第15節】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基督為世人受死的目的是叫他們活著;在法律意義上活著,活出稱義的生命;那些在這種意義上活著的人,
從此不再為自己活:不再為自己的私慾活,不再隨從自己的意願活,無論是罪惡的自我,還是自以為義的自我:
乃為那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也就是說,為他們,為他們的稱義而活;因為所有基督為之受死的人,他也為他們復活;當他復活時,他們就被稱義、宣告無罪、被釋放;這不能說是指全人類;這對這些人來說是一種義務,要為基督而活,將他們整個救恩歸於他,並將他的榮耀作為他們一切行動的目標。有些抄本讀作「為他們眾人而死」。
【第16節】所以,我們從今以後,不憑著外貌認人了。等等。自從基督的死和復活,打破了中間的隔牆,消除了人的一切區別,我們不再憑著肉體的出身和肉體的特權來認識、尊重、重視任何人,例如作為猶太民族的一員,亞伯拉罕的後裔,並像他一樣受割禮;也不再憑著他們外在的地位和狀況,例如在人中間富有和受人尊敬,或憑著他們的自然才能和學識,他們的學問、智慧和口才;我們也不承認任何憑肉體生活,為自己而不是為基督生活的人是基督徒;我們也不把聖徒本身看作是在這必死的狀態中,而是看作他們在復活時的樣子,因為基督為他們受死並復活了。
雖然我們從前憑著外貌認識基督:他們中的一些人曾親眼見過他;另一些人則因他屬於猶太民族,並與他們有肉體上的關係而看重他;他們所有人都曾對他和他的國度抱有肉體的觀念,以為那將是一個屬世的國度:
如今卻不再這樣認識他了。不再是在這必死的狀態中認識他,因為他已從死裡復活;我們也不再因曾親眼見過他而自豪;因為雖然這樣看見和認識他是可取的,但屬靈的認識更為可貴;許多人曾親眼見過他,但他們既不享受他在此地的屬靈同在,將來也不會蒙受他榮耀的同在。此外,我們不再像我們在屬靈上認識他之前那樣判斷他,也不像我們的同胞那樣,憑著他外在的環境,憑著他的出身和教育,他的貧窮和苦難,他的同伴和交談,就認為他不可能彌賽亞,神的兒子,因此是該死的;我們現在對他有完全不同的想法和認識,相信他是神的基督,一位屬靈的救主和救贖主,他的國度不屬這世界;我們已經放棄了我們所有的民族偏見和以前關於彌賽亞、他的國度和百姓的觀念。有些抄本補充說:「憑著外貌」;阿拉伯譯本則說:「然而現在我們不再那樣認識他了」。
【第17節】若有人在基督裡。從永恆以來,就有一種隱秘地在基督裡;因此,所有被他所愛、與他訂婚、在他裡面被揀選和保守的人,他作為聖約的元首、保人、代表,他們都在他裡面,與他聯合,與他合一;不是像父在他裡面,也不是像人性在他裡面那樣,而是像夫妻、元首和肢體那樣合一:在歸信時,就有一種公開地在基督裡,當一個人信靠基督,並將自己獻給他時;信心並不是將一個人置於基督裡,而是使他顯明是在基督裡:這樣的人「就是新造的人」;或如有些人所讀的,「讓他成為新造的人」:他們將在基督裡理解為憑著信仰,其意義是,凡在基督的國度或教會裡,自稱是基督徒的人,都應該是新造的人:阿拉伯譯本讀作:「凡在基督信仰裡的人,就是新造的人」。所有從永恆以來隱秘地在基督裡的人,雖然他們中的一些人可能還不是新造的人,但他們遲早會是;而那些公開地在他裡面,或已歸信的人,實際上就是如此;他們是「新創造」,正如這些詞可以翻譯的:**חֲדָשָׁה בְּרִיאָה**(chadashah b’riah,新創造),這是猶太 F8 拉比們經常使用的短語,使徒將其應用於歸信的人;它所指的不是外在生活和行為的改革,而是一種內在的恩典原則,這是一種受造物,一種創造之工,因此不是人的,而是神的;在其中,人是純粹被動的,就像他在第一次創造中一樣;這是一種新造物,或一個新人,與舊人,即本性的敗壞相對立和區別;因為它是靈魂中新植入的東西,以前從未存在過;它不是在舊的自然原則上進行工作和改進,而是植入新的恩典和聖潔原則;這裡有新的心,新的靈,在其中有新的光和生命,新的情感和慾望,新的喜悅和快樂;這裡有新的眼睛可以看,新的耳朵可以聽,新的腳可以走,新的手可以工作和行動:
舊事已過。舊的生活方式,舊的侍奉神的方式,無論是在猶太人中還是在外邦人中;舊的律法義,舊的同伴和熟人被拋棄;所有外在的事物,如財富、榮譽、學問、知識、以前的宗教觀念,都被放棄:
看哪,一切都變成新的了。有新的生活方式,包括信心和聖潔;有新的、藉著聖靈透過基督侍奉神的方式,並從恩典的原則出發;新的、另一種、更好的義被接受和擁抱;新的同伴被尋求和喜愛;新的財富、榮譽、榮耀,一個新耶路撒冷,是的,新天新地,都被新造的人所期待:或者,整個句子的意思可能是,如果有人進入了神的國度,進入了福音時代,進入了福音教會狀態,這似乎是加拉太書 3:28、5:6、6:15 中「在基督裡」這個短語的意思,那麼他就是一個新造的人,或者說他進入了一個新的創造,彷彿進入了一個新的世界,無論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因為就他們任何一方的舊狀態而言,「舊事已過」;如果他是猶太人,整個摩西律法體系都被廢除了;舊約已經陳舊,消失了;舊的割禮和逾越節條例不再存在;每日獻祭已經停止,所有其他獻祭都已終止,因為基督,那偉大的獻祭,已經獻上;亞倫的祭司職分已被廢除,祭司職分和整個律法都已改變;遵守聖日、月朔和安息日已經結束;整個禮儀律都已終止;所有它的影子都已消逝,因為它們所影射的事物已藉著基督,它們的總和與實質,而來臨;不再是憑著律法的舊樣侍奉神,而是憑著聖靈的新樣:如果他是外邦人,他轉離了他以前所崇拜的一切偶像,他的話語是:「我與偶像還有什麼關係呢?神的殿與偶像有什麼相合呢?」他放棄了他以前用來崇拜偶像的所有獻祭、迷信的儀式和典禮,以及他所習慣的所有其他異教習俗、規則和行為方式:「看哪,一切都變成新的了」;對這一方和那一方都是如此;福音時代是一種新的事物狀態;一種新的教會形式被建立起來,不是像猶太人那樣的民族性,而是會眾性的,由從世界中召集出來的人組成,並重新結合在一起;新的條例被制定,以前從未被使用過,如洗禮和主的晚餐;藉著基督的血,一條又新又活的路被開闢到至聖所,不是藉著被宰殺的牲畜,像猶太人那樣,也不是藉著小神,像外邦人那樣;一條新的愛誡命被吩咐給所有羔羊的跟隨者;他們被賦予另一個名字,一個新的名字,是他們主神親口所命名的,不是猶太人也不是外邦人,而是基督徒;新的歌被放在他們口中,甚至是對神的讚美:簡而言之,福音教會狀態似乎是一種新的創造,或許就是以賽亞書 65:15、65:17 中所說的新天新地;正如那些作為其真正成員的人,在前面給出的意義上,是新造的人。
【第18節】一切都是出於神。一個人被帶入福音教會狀態是出於神;使所有舊事過去,無論是在猶太世界還是外邦世界,都是出於神;震動天地,並挪去那些被震動的事物,廢除禮儀律,終止所有摩西的儀式和獻祭,將撒旦逐出異教廟宇,廢除異教,以及所有其他被稱為舊的和新的事物,都是出於神:是他使舊事過去,使一切都變成新的,參見啟示錄 21:1、21:5。此外,正如舊創造中的一切都來自他,所有受造物都從他那裡獲得存在,都由他維繫,並且都是為他的喜悅和榮耀而造;同樣,新創造中的一切都出於他;更新的工作本身是他的;所有在重生中植入的恩典都來自他:沒有什麼是出於受造物,或歸因於受造物。救贖中的一切都出於他;他制定了救贖的計劃,呼召他的兒子成為救贖主,任命並差遣他為救贖主;特別是救贖中的和好,是出於他:
他藉著耶穌基督使我們與他自己和好。和好或為罪作代贖的工作歸於父;這並不是說他是這工作的作者,因為這本是基督的工作;而是因為他邁出了第一步:他制定了和好的方案;他在他的旨意和預旨中設立他的兒子為挽回祭;他在議會和聖約中,在應許和預言中,將這工作指派給他,並差遣他去完成;因此他說是「藉著」他完成的;也就是說,藉著他的血和獻祭,藉著他的受苦和受死,聖經將我們的平安與和好歸於此,且唯獨歸於此:這和好是歸於「他自己」:因為他是被冒犯的一方,他的律法被破壞,罪是針對他犯下的,他的公義要求並得到了滿足:
並將這和好的職事賜給我們。這就是和平的福音,這話語傳講、宣揚並宣告藉著基督的血所成就的和平;這是對傳道人的一份禮物,也是對百姓的一份祝福。神的白白恩典在這件事上顯得極其突出;父神發起了這和好的工作,基督成就了它,福音的傳道人則宣揚它。
【第19節】這就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這表達並解釋了福音傳講的實質內容,特別是其中關於我們與神和好的部分;它闡明了和好的方案、作者、對象、方式、方法和結果。「在基督裡」這個短語可以與「神」這個詞連用,如我們的譯本:「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也就是說,他在基督裡制定方案,確定和好的方法;他的思想專注於此,這些思想是和平的思想;他召開了和平會議,並與基督訂立了和平之約,基督被指定並同意成為和平的締造者。或者與「和好」這個詞連用,這樣:「神在基督裡和好」;也就是說,藉著基督;因此,它像前面一樣,表示藉著基督實際的和好。神為了實現他的旨意、議會和聖約,差遣他的兒子來締造和平;並將我們的罪和我們和平的懲罰歸於他;這是罪的懲罰,藉此罪得到了滿足,從而與神和好:或者與「世人」這個詞連用,這樣:「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這裡所指的不是人類的每一個個體,因為這些人並非都在基督裡,也並非都與神和好,許多人死在對神的敵意中,也並非所有人都蒙受罪不被歸算的祝福;然而這些都被說成是世人的:而是指神的選民,他們在基督裡被揀選,基督是他們的和平,他們的罪不被歸算,沒有任何有效的指控可以針對他們;特別是指外邦人中的神的百姓,他們在聖經中經常被稱為「世人」;他們是神所愛的世人,基督是為他們的罪作挽回祭,約翰福音 3:16、約翰一書 2:2、羅馬書 11:12、11:15 特別提到了他們的和好。這種解釋與上下文非常吻合,上下文表明,沒有人因其自然血統而受重視;無論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只要他是新造的人,就沒有關係:因為福音的和好及其職事,對這一方和那一方都同樣重要。此外,這種和好必須被視為意圖性的、實際性的,或是在話語職事中的宣告;無論哪種方式,都不能認為它延伸到世上的每一個個體:如果它被理解為意圖性的,即神打算藉著基督使世人與自己和好,並在他裡面制定了方案,那麼他的意圖就不可能受挫;他的旨意必立定,他必成就他一切所喜悅的;他藉著他的兒子如此明智地制定的方案,不可能歸於虛無,或只部分執行;然而,如果他的目的是使人類的每一個個體與自己和好,那麼這就必然是這種情況,因為他們中有很大一部分人並沒有與他和好:如果這些話被理解為藉著基督使世人與神實際的和好,這種解釋與前一節經文相符,那麼「世人」這個詞就毫無疑問不能被理解為包含世上的每一個男人和女人;因為事實上,有許多人沒有與神和好,他們死在罪中,他們的和平沒有與他建立,他們也沒有與藉著基督得救的方式和好:即使承認這裡指的是和好的職事,這不是向世人提供和好,而是宣告或聲明藉著基督的死所成就的和平與和好;這也不是傳給所有人的;在和好的話語交託給使徒們之前,許多人已經死了;此後,有大量的人從未聽過它;即使在使徒時代,它也沒有傳給當時活著的每一個人:此外,經文並沒有說神藉著他的使徒們做了什麼,而是說他自己在他的兒子裡一直在做什麼,這是在他們的職事之前發生的,並產生了他們的職事,是他們職事的基礎。在世界開始之前,神的旨意中就已經制定了和好的方案,並藉著基督的死實現了實際的和好,這在福音中被宣揚出來,這些話語包含了其總結和實質:這種和好,如前所述,是「歸於他自己」的;歸於他被冒犯的公義,歸於他諸般美德的榮耀,並使它們在救恩之事上和諧一致:
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這是他從永恆以來就決定的,既然基督已成為他百姓的保人與替代者,他就不會將他們的罪歸到他們身上,也不會向他們尋求罪的滿足;而是會將罪歸算並歸於他們的保人,並期望從他那裡得到滿足;他確實這樣做了,也確實得到了滿足。這種不將罪歸算給他百姓,或不懲罰罪的意願,從永恆以來就存在於神裡面,這無異於稱義他們;因為主不歸算罪的人,他歸算義,這樣的人才是真正稱義的。
並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或將它放在我們裡面,如同珍貴的寶藏;因為藉著基督的血所成就的和平與和好教義就是如此;這是交託給忠心之人保管的神聖託付,以便按照其被賦予的目的和用途來分發和處理。
【第20節】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既然神藉著基督成就了和好,並且和好的職事已交託給我們,我們就是基督的使者;我們帶著他完全的權柄而來,不是為了提出和平的條件,與人商談和平,向他們提供和平,而是為了宣揚和宣告和平已由他成就:我們代表他,以及藉著他成就和平的神,
就好像神藉著我們勸你們一般;要你們留意我們從他那裡帶來的這和平的使命和信息;要考慮它從何而來,使用了什麼方法來實現它,以及它是如何完成的;這應當使人與天使一同說和唱:「在至高之處榮耀歸於神,在地上平安歸於他所喜悅的人」;並以和平的方式對待所有人和彼此:
我們替基督求你們:代表他,彷彿他親自站在你們面前:
與神和好。你們這些新造的人,基督為你們而死,和平已成就;你們這些哥林多教會的成員,憑著信心的宣告已被納入這樣的關係中;你們要與神對你們的一切護理安排和好;讓你們的意志順服並歸順於他的意志,因為他是你們的和平之神;正如你們藉著基督這位祭司與他和好一樣,也要與他這位君王和你們的神和好;與他所有的條例和安排和好;與他家中的所有命令和律法和好;在一切事上順從他的旨意和喜悅,我們作為他的使者,奉他的名,代替他,已將這些旨意和喜悅告知你們。你們應當完全順服他,永不質疑他所說或所命令的任何事。
【第21節】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基督由女子所生,取了有罪女子的肉身;雖然他從她那裡所取的肉身並非有罪,因被聖靈,即基督人性的塑造者所聖化:然而,他顯現「在罪身形狀裡」;他帶著軟弱,那是罪的結果,儘管他無罪;他被世人誹謗為罪人,並被視為罪人。此外,他被作成贖罪祭,為要為罪作挽回和代贖;希伯來文 **חַטָּאת**(chatta’th)同時指罪和贖罪祭;參見詩篇 40:6;希臘文 **ἁμαρτία**(hamartia)亦然,羅馬書 8:3,希伯來書 10:6。但除此之外,他藉著歸算被作成罪本身;他所有百姓的罪都轉移到他身上,歸在他身上,並歸到他的帳上;他擔當了他們的位格,背負了他們的罪;罪在他身上,他對罪負有責任,神的公義對待他,彷彿他不僅是個罪人,而且是罪的集合體;因為被作成罪,比被作成罪人更為強烈的表達:但現在,為了表明這只是藉著歸算,並且沒有人會因此得出結論說他真實地、實際上是個罪人,或他本身就是罪人,經文說他「被作成罪」;他沒有藉著自己的任何罪行而成為罪或罪人,而是藉著他父的歸算行為,他對此表示同意;因為是「他」使他成為罪:經文沒有說世人使他成為罪;但他們確實誹謗他為罪人,聲稱他們知道他是一個罪人,並在彼拉多的審判台前控告他為罪人;也沒有說他自己使自己成為罪,儘管他樂意承擔他百姓的保人,並自願擔當他們的罪,為他們獻上自己;但經文說他,他的父,使他成為罪;是「他」將我們眾人的罪孽「歸於」他,或「使之會合」在他身上;是他使他的靈魂成為贖罪祭,並將他交給公義之手,交給死亡,而且是「為我們」,「代替我們」,為要承擔罪的懲罰,並為罪作滿足和代贖;他有能力這樣做,並且為此具備了充分的資格:因為他
不知罪;這不能理解為純粹絕對地對罪一無所知;因為這與他作為神和作為中保的身份都不符;他完全知道罪的本質,即它是對神律法的違犯;他知道罪的起源,人敗壞的心,以及那心的絕望邪惡;他知道罪的應得報應和悲慘後果;他知道,他也留意他自己百姓的罪;他知道所有惡人的罪,並將把他們都帶入審判,使他們知罪,並定他們的罪:但他不知罪,以至於認可它,喜歡它;他憎恨、厭惡並痛恨罪;他從未意識到自己有任何罪;他從未在自己裡面知道任何這類事情;他也從未犯過任何罪,也沒有任何罪在他裡面被發現,無論是人還是魔鬼,儘管他們努力尋找。提到這一點,部分是為了讓我們更好地理解他被作成罪,或罪人,只能是藉著將他人的罪歸算給他,因為他沒有自己的罪;部分是為了表明他是非常適合擔當和除去世人罪孽的人,成為他們的獻祭,因為他是神的羔羊,沒有瑕疵和污點,在這方面,正如在其他方面一樣,被律法時代的獻祭所預表;也是為了表明他受死,並以司法方式被剪除,不是為他自己,他自己的罪,而是為他百姓的過犯;並表達神公義的嚴格性,即使是神的兒子,雖然聖潔無瑕,當他擔負他人的罪,並使自己對這些罪負責時,也沒有被赦免。他被作成罪的目的,儘管他自己沒有罪,是為了
使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不是神的本質公義,那既不能被賦予也不能被歸算;也不是神在我們裡面所成就的任何公義;因為這是一種「在他裡面」,在基督裡的義,而不是在我們自己裡面,因此必須是指基督的義;之所以這樣稱呼,是因為它是藉著基督所成就的,基督是萬有之上的神,是真神,是永生;也是因為它被父神所認可,被他所接受,為他的選民,並代表他們,作為稱義的義;這是他賜給他們,並歸算給他們以使他們稱義的義;這是一種義,而且是唯一一種在神眼中使人稱義的義。現在,被作成神的義,就是藉著歸算基督的義,在神眼中被作成義。正如基督藉著將他人的罪歸算給他而被作成罪,或罪人一樣;同樣,他們藉著將他的義歸算給他們而被作成義,或義人;除了這種方式,一方不能被作成罪,另一方也不能被作成義。這被說成是「在他裡面」,在基督裡;這表明,雖然基督的義歸於所有信他的人,並在他們身上,歸算給他們,並加在他們身上;它不是在他們裡面所成就的任何事物;它不是內在於他們。教會說:「我必在耶和華裡有公義和能力」(以賽亞書 45:24);也表明我們獲得這義的方式是藉著在基督裡;沒有人被算為有義,除非他們在他裡面,我們首先是「出於」神「在」基督裡,然後他才成為我們的義。從永恆以來隱秘地在基督裡,或與他聯合,是我們藉著他的義得稱義的基礎和根基,而歸信時公開地在基督裡則是其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