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哥林多後書

第五章

【哥林多後書 第5章】

使徒在本章中,詳述了聖徒對天上榮耀的確切把握、熱切期盼與渴望;論及他自己及其他福音執事在傳講聖道上的勤奮與努力,以及促使他們如此行的原因;最後以福音事工的重要性、其核心與實質來讚揚福音事工。在前一章的後半部分,使徒提到了聖徒所經歷的苦難正為他們成就那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以及他們所仰望的、那不可見的實體。在此,他表達了自己與其他聖徒對這榮耀的確切把握;他將其比作一座建築,並以其與身體的對立來闡明,身體則被他比作房屋和帳棚;前者是人所造,後者是神所造,非人手所造;前者屬地,後者在天;前者將被拆毀,後者卻是永恆的(林後5:1)。因此,對此榮耀的熱切渴望,正如林後5:2所言,不足為奇。在此,對榮耀的渴望以呻吟來表達,這暗示著某種困擾與不安;又以熱切盼望得蒙拯救與幸福來表達,這被解釋為渴望穿上那從天上來的房屋;在此,天上的榮耀不僅像前文一樣被比作房屋,也被比作一件衣裳,凡穿上基督義袍的人,都可理所當然地期盼披戴這衣裳;因為這些人將不會被發現赤身露體,也不會繼續如此(林後5:3)。這種對不朽與榮耀的熱切渴望在林後5:4中得到更充分的解釋,其中不僅身體在現今的狀態下再次被比作帳棚,聖徒也被描繪為在其中受困而呻吟;而且也暗示了這呻吟的原因,即他們所承受的重擔,包括罪與苦難;然而,人天生傾向於留在身體裡,不願與之分離,因此他並非渴望脫去身體,而是渴望穿上不朽的衣袍,好讓現今的必死之身完全被生命吞滅。聖徒有理由相信有這樣的幸福可享,並且他們在其中有份,這是清楚的;因為神既為他們預備了那榮耀,也為那榮耀預備了他們;此外,祂還賜下聖靈作為這榮耀的憑據與保證(林後5:5)。因此,他們既對此確信不疑,又考慮到他們在身體裡、在現今的事物狀態中不過是寄居者和客旅,並非在家中,不在父的家裡,與基督分離(林後5:6),這從他們憑信心行事,在對未來與未見之事物的確切把握、活潑盼望與熱切期盼中行走,而非在對它們的榮耀異象中行走,便可見一斑(林後5:7)。因此,他們非常渴望,寧願離開現今的居所,即身體的帳棚,好能回到家中,享受主的同在(林後5:8)。這種對永恆事物的信心與盼望,在使徒及其他忠心傳道人心中,激發了極大的謹慎與勤奮,以可蒙悅納的方式事奉主,並忠實地履行託付給他們的職責(林後5:9)。這種關切的理由,或者說同樣激勵他們勤奮履行職責的原因,是他們必將在基督的審判台前顯現;這次顯現將是普世性的,屆時每個人都將按其所行的,領受賞罰(林後5:10)。此外,不僅是他們個人在這莊嚴事件中的關切,還有他們對不朽靈魂益處的關懷,因為審判日對他們來說將是可怕的,除非他們被引導相信基督;對於這真理,他們可以向上帝和人的良心,特別是哥林多人,提出訴求(林後5:11)。為了避免這被歸咎於驕傲與自大,使徒暗示了他提及這一切的原因,是為了讓他們有話可回答那些假教師,並為福音的忠心執事辯護(林後5:12)。然而,無論這被如何解釋,是瘋狂的結果還是清醒的表現,他都能以最大的信心斷言,他的目標是神的榮耀和靈魂的益處(林後5:13)。對於這種在傳講福音上的勤奮與忠心,他和其他人不僅受到對幸福的渴望與期盼、對未來審判的必然顯現、以及對不朽靈魂的關懷(使他們能逃脫那日的報應)所感動;他們更是被基督為他們而死、並在祂裡面他們也死了的愛所催逼(林後5:14),其目的是使他們不再為自己活,而是為那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5:15)。作為他們正直與忠心的進一步例證,使徒指出,他們不因人的肉身出身和外在特權(如猶太人)而看重任何人;甚至他們也不再從肉身角度看待基督自己,或像他們曾經那樣將祂視為一位屬世的君王(林後5:16)。他們唯一的目標和願景是人的屬靈益處,以及基督屬靈國度的推進;由此得出的結論是,凡真正屬基督、在祂國度裡的人,都是新造的人,生活在一個新世界、一個新時代中,其中律法、異教和他們過去行為的舊事都已過去,教義、敬拜和行為的一切都已更新(林後5:17)。從此,使徒繼續讚揚福音的時代及其事工,從其作者神,以及其主題——藉著基督使人與神和好(林後5:18)——來闡述。這在林後5:19中得到更充分的解釋和擴展,包括和好的有效原因、和好的對象、和好實現的方式與方法,以及福音執事在福音中對和好的宣揚。這些執事被描述為基督的使者,奉神的名行事,並作為基督的代表,為人的益處而工作(林後5:20)。最後,本章以對偉大挽回祭基督的描述作結,藉著祂,和好得以成就;祂本身無罪,卻因歸算而被神為罪人作成罪,好使罪人同樣藉著祂在神面前被算為義(林後5:21)。

【第1節】

因為我們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
這「房屋」指的是身體,之所以如此稱呼,是因為它像一座建造精良的房屋,一件精巧的建築藝術品;正如房屋由各種部件巧妙地組合、以恰當的對稱與比例構成,且各部分皆有其完整功用,人的身體亦然;這彰顯了建築師神的大能與智慧。同樣,因為它是靈魂的居所,這表明靈魂比身體更為卓越,獨立於身體,並能脫離身體而獨立存在。它被稱為「地上的」房屋,因為它來自塵土;由地上的事物所供養;現今居於地上,並將迅速歸回塵土。而這「地上的帳棚」之房屋,是暗指古時列祖和以色列人所居住的帳棚;或是士兵、牧羊人、旅行者等人的帳篷,這些帳篷很快就能搭起、拆卸,並從一處搬到另一處;這表示我們必死之身的脆弱與短暫。柏拉圖 F26 稱身體為 **γῆινον σκῆνος**(ghinon skēnos,地上的帳棚);猶太人也習慣稱身體為房屋和「帳棚」 F1 F2。

我們必得著從神而來的居所,不是人手所造的,乃是天上永存的房屋。
有些人將此理解為身體復活後的榮耀狀態,與其現今脆弱、必死、屬地的軀殼相對;然而,這一切更可能指聖徒的幸福,這幸福將在他們身體解體時立即開始,並在復活時達到圓滿;這一切都是神所建造和預備的;非受造物之手所造;也不是藉著人所行的義行而獲得的;它位於天上,並將永遠存留。猶太人 F3 亦談及 **בֵּית קֹדֶשׁ**(beit kodesh,聖屋),在來世,他們認為這在《以賽亞書》56:5和《箴言》24:3中有所提及。聖徒現今就擁有這居所;它已為他們建造和預備妥當;他們藉著基督的義,對它擁有無可置疑的權利和所有權;它在基督裡為他們確保,基督是他們的受託人、元首和代表;他們也擁有它的憑據,即神在他們心中的聖靈;對這一切,他們都有確切的知識:「因為我們知道」;他們從不能說謊的神的應許、福音的宣告、聖靈的見證,以及他們已領受的恩典與將來的榮耀之間緊密不可分的聯繫,對此深信不疑。

【第2節】

我們在這帳棚裡嘆息,深想得著那從天上來的房屋,好像穿上衣服。
這句話的意思是,我們為這幸福而嘆息,或者更確切地說,我們在這帳棚裡嘆息。這些話是前文的理由,證明聖徒有從神而來的居所;他們知道自己有這居所,因為他們在此地為之嘆息;因為聖徒的嘆息是在聖靈的影響和引導之下,聖靈為他們代求,既為恩典,也為榮耀,都照著神的旨意。這種嘆息進一步解釋為:

深想得著那從天上來的房屋,好像穿上衣服;
這並非指復活清晨榮耀的身體;因為雖然聖徒的身體將是榮耀的、不朽壞的、有能力的、屬靈的,但它們並非被稱為屬天的,也不會從天上來,而是從地裡復活:此外,使徒所說的是靈魂將進入的居所,並且渴望在脫離身體這地上的房屋後立即進入,以及它渴望在脫去肉身的衣裳後立即穿上的衣服:因此,那從天上來的房屋必然是指天上的榮耀,已故的靈魂將立即進入並披戴,即他們在帳棚被拆卸和解體後,將立即穿上的潔白閃耀的純潔、完全和榮耀的衣袍。猶太人 F4 F5 確實談到一種屬天的身體,靈魂在與屬地的身體分離後將立即穿上,其比喻性用語與使徒在本節和下一節中所用的非常相似。

【第3節】

因為我們穿上這衣服,就不至於赤身了。
這個假設是針對那些在基督第二次降臨時仍然活著的聖徒而言,他們將不會脫去身體,因此將「不至於赤身」,或說不至於脫離身體,並且靈魂和身體將同時披上榮耀;或者這些話是從聖徒現今的穿著推論到他們將來的穿著,如此說來:「既然我們已經穿上衣服」,不僅穿上了新人,並以聖靈的恩典裝飾,而且披戴了最好的袍子,就是婚禮的禮服,基督公義的袍子,

我們就不至於赤身了;
但我們一離開這裡,就會穿上天上的榮耀。有些人將這些話讀作一個願望:「哦,願我們穿上衣服,就不至於赤身!」因此,這表達了聖徒在現今處境中對另一個世界榮耀的嘆息、呻吟和熱切渴望之一。

【第4節】

我們在這帳棚裡的人,嘆息勞苦。
有些聖徒並不在身體這個帳棚裡。他們曾經在其中,但現在不在了;他們的身體在墳墓裡,那是為眾生所定的居所;他們的靈魂則在非人手所造、天上永存的房屋裡,在永恆的居所中,在基督父家所預備的住處裡;他們已經停止嘆息,因為他們已從一切壓迫者——罪、撒旦和世界——中得蒙釋放;他們已從一切勞苦中安息,並擺脫了一切重擔;只有那些在身體帳棚裡、處於不穩定狀態的聖徒,在苦難之中嘆息,尚未享受他們所渴望的幸福。他們嘆息的原因是,他們

被身體本身所重壓;身體是靈魂在屬靈操練中的累贅和阻礙;而且身體的失調和疾病常常使人成為自己的重擔;但聖徒在此生中主要被重壓的,也是使他們嘆息最多的,是他們所背負的罪與死的身體;它的污穢令人作嘔、痛苦難忍;它的罪咎常常沉重地壓在良心上;它的重量壓迫甚重,極大地阻礙他們奔跑基督徒的賽程;他們在這種重擔之下,除了仰望一位擔罪、贖罪的救主,神的羔羊,那除去世人罪孽的,別無解脫。他們也常常被撒旦的試探、褻瀆的思想、犯罪的引誘、死亡的恐懼、死亡的痛苦以及隨之而來的一切所重壓;儘管神是信實的,祂不會讓他們受試探過於他們所能承受的;然而,這些試探是巨大的重擔,並引發許多嘆息:此外,還有生活中各種各樣的苦難,這些苦難雖然相對而言是「輕的」,但本身卻是沉重、痛苦的重擔,難以承受;它們的性質、數量和持續時間常常使它們如此;特別是當神樂意隱藏祂的面,並收回祂的愛與憐憫的顯現時。使徒繼續解釋他所說的渴望穿上衣服是什麼意思,

並不是願意脫下這個;
也就是說,脫去我們的身體;他這樣說,並非出於對這種動物性生命或在此地感官生活方式的喜愛,這些使屬世之人熱愛生命,渴望永遠活在這裡;而是出於一種自然原則,即身體對死亡的反感,不喜歡解體,寧願以任何其他方式離開這個世界,而不是通過死亡;靈魂和身體一同被提到天堂,就像以諾和以利亞那樣,對一個好人來說,甚至更為可取;或者像基督再來時活著的聖徒將經歷的改變,使徒似乎也考慮到了這一點,他們將不會像人死時那樣脫去身體,

乃是願意穿上;
正如這裡所渴望的,穿上不朽壞和不死的身體:

叫這必死的被生命吞滅了。
並非指必死的身體,或身體的實質,即必死的,會被消耗和毀滅,而是指死亡,即身體因罪而受制於的這種性質,將不再存在:他沒有說「死亡被生命吞滅」,這將在復活的早晨發生;而是說死亡,它被提或在末日發生的改變所吞滅,將阻止死亡:而「吞滅」這個詞,表示改變的突然性,在一瞬間,一眨眼之間,而且沒有任何痛苦,或通常伴隨死亡的痛苦;也表示死亡的徹底、最終和完全廢除;因此,它將永遠不再出現;他的願望是,它能被「生命」吞滅,這才是真正意義上的生命,而此生則不是;這指的是榮耀的、不朽的、永恆的生命,聖徒一旦擺脫了他們必死的身體和身體的死亡,就立即進入這種生命。

【第5節】

為此,那造成我們的就是神。
「為此」是指,要麼是聖徒在此地嘆息時所承受的苦難重擔,神已命定他們承受,因此他們應當忍耐;要麼是指那榮耀與不朽,他們作為蒙憐憫的器皿,從永恆就被神預備好了;為此,他們的身體和靈魂在創造中由祂塑造,並在重生中藉著祂的聖靈和恩典在他們身上精巧的工藝,使他們配得這榮耀與不朽:既然「祂是神」,而非人,是祂為此造成了他們,無論是藉著祂在永恆中隱秘的恩典預旨和預備,還是藉著祂在時間中公開的創造和重生之工;毫無疑問,他們必將確實享受這榮耀,因為祂的旨意是不可改變的,祂是磐石,祂的作為是完全的;凡祂所開始的,祂必完成,祂的目的從不落空:司提反的一個抄本補充說,「並膏抹了我們」,這似乎是從《哥林多後書》1:21抄錄而來。

祂又賜給我們聖靈作憑據。
因此,可以確信必將擁有那產業,聖靈就是那產業的憑據;參見《哥林多後書》1:22。

【第6節】

所以,我們時常坦然無懼。
因為神已為我們塑造了不朽與榮耀,並賜給我們祂的聖靈作為憑據,我們就鼓起勇氣,滿有信心,不致在重擔下沉淪,也不致對幸福絕望,而是完全確信必能享受我們所渴望的:

知道我們住在身內;
或者說,我們是身體裡的房客或寄居者;因為身體並非聖徒真正的家;當他們在身體裡時,他們不過是客旅和寄居者;他們在身體裡居住的時間是他們寄居的時間:在此期間,他們

與主相離;
並非指祂無所不在的同在,那同在遍及各處,伴隨所有受造物,與之分離是不可能的;也非指祂屬靈的同在,雖然並非總能明顯感受到,但卻是頻繁的;神的兒女從未被完全且最終地剝奪祂的同在;而是指祂榮耀的同在,以及對那同在的完全享受。現在,知道並思考這一點,即聖徒在身體裡時的現今狀態和處境是一種寄居的狀態,因此是與主基督和他們父家相離的狀態,這有助於增強他們的信心和確據,他們不會長久如此,而是在不久之後就會回到家中,永遠與主同在。

【第7節】

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
信心是一種具有多種有用目的的恩典;它是靈魂的眼睛,藉此仰望基督以得公義、平安、赦免、生命和救恩;它是靈魂的手,藉此領受祂;它是靈魂的腳,藉此走向祂,並照著所領受的在祂裡面行事;這並非指單一的信心行為,而是指持續不斷的相信過程;它所表達的,並非軟弱的信心,而是對榮耀和幸福,以及在其中有份的堅定信心:它與「眼見」相對:眼見在此並非指感官的相交,而是指屬天的異象:信心之中有某種眼見;那是看見子;它是未見之事物的確據,是另一個世界不可見之榮耀的確據;信心仰望並瞥見未見之事,這些事是永恆的;但這不過是如同隔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它並非將來信心轉為眼見時,那面對面的完全看見。

【第8節】

我們是坦然無懼,是更願意。
我們在現今的狀態中是喜樂的,因為我們確信將來的幸福;儘管我們寧願

離開身體;
也就是說,死去,離開這個世界。死亡與復活之間的間隔,是與身體分離的狀態,在此期間,靈魂脫離身體,以獨立的狀態存在;並非處於不活動和沉睡的狀態,因為那樣並不可取,而是處於幸福和榮耀的狀態,享受神的同在,讚美祂,相信並等候身體的復活,屆時靈魂和身體將再次結合;此後將不再有分離,無論是與身體的分離,還是與主的分離:

與主同住。
這在永恆的聖約中應許給基督,祂所有的屬靈後裔都將與祂同在。祂期盼這事;正是這事的喜樂擺在祂面前,使祂以如此喜樂的心情經歷苦難和死亡;這是祂所有禱告和代求的總結,也是祂在天上一切預備的原因。正是這事支持和安慰聖徒在此地的一切憂傷,也使他們樂於面對死亡,否則死亡對本性而言是可怕和令人不悅的;甚至渴望捨棄生命,與基督同在,這遠比一切都好。

【第9節】

所以我們立了志向,無論是住在身內,是離開身外。
這可以理解為特指福音的執事,他們在聖道和教義上勞苦,如這裡所用的詞語所示,他們雄心勃勃,努力傳講福音,不是為了取悅人,而是為了取悅他們的主和主人;或者泛指聖徒,他們專注於此,他們最高的志向是,無論生或死,他們都

要蒙主悅納;
包括他們的個人和他們的服事。那些重生、相信基督並真正愛祂的人,都熱切渴望做那些討祂喜悅的事;並靠著基督的力量努力去行。信心是一種勤奮、努力和有果效的恩典,它使人像它自己一樣。沒有人應該,也沒有人比信徒更謹慎地行善,或更渴望在善行上超越他人,從而取悅他們的主。而這些是唯一能取悅祂的人,因為沒有信心就不可能取悅祂;因為他們是出於愛祂的原則,並以祂的榮耀為目標行事;只要他們在生與死中都能蒙祂悅納,無論是在今世還是來世,他們就擁有了他們所能渴望和祈求的最高恩惠。

【第10節】

因為我們眾人必要顯在。
這就是聖徒如此勤奮勞苦,如此熱切專注於蒙主悅納的原因,因為他們必須站立在

基督的審判台前;
祂被任命為全地的審判者,祂在各方面都具備資格,因為祂是全能全知的神;當祂第二次降臨時,將坐在祂那象徵純潔與正直的白色大寶座上,並將以最嚴格的公義和公平開始並完成這項工作:在祂面前,「我們眾人必要顯現」;所有聖徒以及其他人,傳道人和會眾,各階層、各身份、各民族、各年齡、各性別的人;這次審判是無法避免的,所有人都「必須顯現」,或者說「被顯明」;他們將在天使和世人面前公開展示;他們的身份、品格和行為,甚至最隱秘的都將被顯明:

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
這是指他藉著身體各肢體作為工具所行的,或者他在身體裡所做的一切;因此,這不僅涉及言語和行為,也包括心中一切隱秘的思想和意念,這些都將被顯明:當說到「各人必受報」時;其意思是,他將領受這些行為的報應,

照他所行的,或善或惡;
善行的報應是出於恩典,而非功德:善行在末日審判時將被考慮,並非作為永生和幸福的原因,聖徒將被判得永生和幸福;而是作為恩典的果實,作為信心真實性的證據,在公開法庭上呈現,這將證明審判者按照祂自己作為救主所說的話行事是公義的:

「信的人必得救,不信的人必被定罪。」惡行的報應將嚴格且公正地按其性質和罪惡程度而定。猶太人 F6 F7 說,

【第11節】

我們既知道主是可畏的。
或說主的敬畏;這指的是使徒心中所植入的敬畏主的恩典,他們在事奉中憑此行事,忠實地向人傳講恩典的奧秘;他們絕不會因此動搖,因為敬畏神常在他們眼前,並在他們心中;或者更確切地說,是指末日審判時主的威嚴,那將是極其可畏的,考慮到「死人起來,接受審判」這召喚的莊嚴;審判者的顯現將是突然、令人驚訝和榮耀的;寶座的設立,書卷的打開,惡人的位置,對他們宣判的可怕判決,以及判決的立即執行;所有這些,傳道人從真理的聖經中得知;他們知道審判者,知道將有一次普遍的審判,並且審判的日子已經確定,儘管他們不知道確切的時間:因此

勸人;
並非勸人因一點外在的道德而認為自己的狀況良好,也不是勸人與神和好,或在基督裡得著益處,或自行歸正,這些都不是人能做到的;而是他們盡其所能,藉著從神的話語和他們自身經驗中得來的最佳論證,努力說服人們,他們正處於危險的境地,走在一條通往毀滅的道路上;他們可能受到律法的咒詛、神的憤怒和永遠的毀滅;現今的宗教職責不能彌補過去的罪,他們的眼淚也不能贖他們的罪,他們所行的任何義行也不能使他們在神面前稱義;救恩唯獨藉著基督,祂既能也願拯救罪魁禍首:他們努力勸說並鼓勵那些貧窮、有知覺的罪人,冒險信靠基督,並相信祂以拯救他們的靈魂。因此,阿拉伯語譯本讀作:「我們勸人相信」;儘管他們盡其所能,但若沒有神聖靈大能有效的恩典,他們的勸說仍是無效的;然而,這樣做,他們就盡了良心,對神和人盡了忠心:

卻在神面前是顯明的;
祂鑒察人心,試驗肺腑,祂知道一切行為及其隱秘的動機;在祂面前,我們內心的真誠和行為的正直完全顯明;我們可以向祂申訴,我們一切的事奉都是為了祂的榮耀和靈魂的益處:

我深信在你們的良心裡也是顯明的。
你們也能為我們的忠誠和正直作證,為我們所付出的不懈努力,以及我們對人靈魂福祉所表現出的真誠關懷作證。司提反的一個抄本讀作「我們深信」;這與使徒在本節和前幾節中以第一人稱複數說話相符。

【第12節】

我們不是再次向你們自薦。
我們不需要這樣做,因為你們對我們很熟悉;我們這樣說自己和我們的事奉,也無意自薦:

乃是給你們機會,為我們誇口;
向你們提出一些你們可以為我們辯護、維護我們品格和行為的理由:

好叫你們可以回答那憑外貌誇口,不憑內心的人。
這裡指的是那些假使徒,他們誇耀外在的表現,誇耀他們所獲得的學識、口才和民眾的讚譽,而不是誇耀內心的真誠和良心的見證,這些才是基督真使徒最渴望的。

【第13節】

我們若果癲狂。
正如有些人認為他們是這樣,正如非斯都認為使徒保羅是這樣,因為他們所傳講的教義,以及他們因對手的誹謗而被迫自薦;在其中,他們並非主要尋求自己的名譽,而是神的榮耀,因為他們的名譽受損而使神的榮耀受損:

是為神;
是為了祂的榮耀,而不是我們自己的榮耀,我們才扮演這個角色,為此我們被譴責為瘋子。

若果清醒;
謙卑地思考和談論自己,並以一切謙遜和謙卑的心態行事:是為你們。是為了你們的教導和效法。神的榮耀和祂教會的益處,是他們生命中每個部分所關心的。有些人將此歸因於使徒是否處於狂喜或出神狀態。另一些人則歸因於他所講述的,要麼是福音中更為崇高的教義,因此他被視為瘋狂,儘管在傳講這些教義時,他只以神的榮耀為目標;要麼是福音中較為淺顯易懂的真理,這些真理更適合能力較差的人;在這樣做時,他尋求的是他們的造就和益處。

【腳註】
F26 In Clement. Alexandr. Stromat. l. 5. p. 593. 載於革利免《亞歷山大雜記》第五卷第593頁。
F1 Sepher Caphtor, fol. 38. 2. 《卡夫托書》第38頁第2欄。
F2 Mashmia Jeshua, fol. 11. 4. 《彌賽亞的聲音》第11頁第4欄。
F3 Zohar in Exod. fol. 34. 3. & 35. 3. 《光輝之書》出埃及記篇,第34頁第3欄及第35頁第3欄。
F4 Zohar in Exod. fol. 62. 1, 2. 《光輝之書》出埃及記篇,第62頁第1、2欄。
F5 Zohar in Exod. fol. 92. 2. Vid. fol. 84. 3. & in Gen. fol. 49. 3. & Caphtor, fol. 18. 2. & 78. 2. 《光輝之書》出埃及記篇,第92頁第2欄。參見第84頁第3欄及創世記篇第49頁第3欄,以及《卡夫托書》第18頁第2欄及第78頁第2欄。
F6 Zohar in Gen. fol. 57. 3. 《光輝之書》創世記篇,第57頁第3欄。
F7 Midrash Hanneelim in Zohar in Gen. fol. 75. 4. 《隱秘的米大示》載於《光輝之書》創世記篇,第75頁第4欄。
【第14節】

因為基督的愛激勵我們。或作「包含我們」;它將我們固定在我們的崗位和職責上,如同士兵在展開的旗幟或軍旗之下被聚集和維繫在一起;教會提到這點時說:「他以愛為旗在我以上」(雅歌 2:4)。沒有什麼比基督在聖約承諾中、在道成肉身中,特別是在為他們受死(這正是經文所舉的例子)所彰顯的愛,更能有效地維繫傳道人或其他信徒在他們主的工和服事中,或更強烈地促使和激勵他們樂意履行對主和彼此的職責。

因為我們這樣判斷;我們經過深思熟慮,成熟地考慮了這件事:

若一人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或作「既然一人替眾人死」;因為這與其說是一個假設,不如說是一個斷言,使徒以此為根據進行推理。這裡所指的替眾人死的人是耶穌基督,雖然沒有提及,但應從前一句補充。基督為世人受死的教義是眾所周知的,因此無需提及他的名字;他被稱為「一人」,以區別於他為之受死的「眾人」,並排除了所有其他人,因為他自己足以達成他受死的目的;因此,應當單單仰望他、信靠他以得救,並將一切榮耀歸於他。他受死的方式是為眾人,或代替眾人;因此,他受死不僅僅是作為殉道者,或作為榜樣,或僅僅是為了他們的好處,而是作為他們的替代者,代替他們,將他百姓的一切罪孽歸在他身上,為此他作了滿足。他受死的性質表明了這一點,那是一種獻祭、贖價、挽回祭和代贖。基督為之受死的人是眾人;不是指人類的每一個個體,而是指他所有的百姓,他所有的羊,他教會的所有成員,或他作為偉大救恩元帥所帶領歸榮耀的所有兒女。因此,這段經文並不支持普遍救贖的教義;因為應當注意,它沒有說基督為「所有的人」死,而是為「眾人」死;因此,根據聖經,可以理解為所有被提及的人。此外,經文的後半部分說,基督為之受死的人,他也為他們復活;他受死的人數不多於他為之復活的人數,也不為其他人復活:現在,他為之復活的人,他是為他們的稱義而復活;因此,如果基督為所有人的稱義而復活,那麼所有人都會被稱義,否則基督復活的目的就沒有達成;但並非所有人都被稱義,也將不會被稱義,有些人將被定罪;由此可見,基督並非為所有的人從死裡復活,因此也並非為所有的人受死:此外,基督為之受死的「眾人」,都與他一同受死,並藉著他的死,對律法和罪都死了;他為他們受死,是為了讓他們活著,不是為自己活,而是為他活;這兩者都不是指人類的所有個體:此外,上下文解釋了「眾人」是指那些在基督裡的人,是新造的人,與神和好,他們的過犯不被歸算,基督為他們成為罪,他們在基督裡成為神的義;這一切都不能說是指所有的人。由此得出的結論是:

眾人就都死了;意思是,那些基督為之受死的人,要麼是在亞當裡死了,在律法上死了,在過犯和罪中死了,這使得他必須為他們受死;否則,就沒有他受死的必要;然而,這並不意味著基督為所有處於這種狀況的人受死;只是說那些基督為之受死的人,在這個意義上是死了,即使承認這是這段經文的意義;儘管罪中的死似乎不是這裡的意思,因為如果基督沒有為任何人受死,那麼所有人都死在罪中仍然是一個事實;這更不是基督受死的結果,也不是隨之而來的;它也不能使人有能力,反而使人無法為基督而活:因此,這裡似乎更指的是在基督裡與基督一同的奧秘之死;埃塞俄比亞譯本也如此翻譯:「在其中,每個人都死了」。基督作為他百姓的元首和代表而受死,他們都在他裡面受死,與他一同被釘十字架,並藉著他的死,對律法死了,就其咒詛和定罪而言;對罪死了,就其定罪權勢而言,因為他們已被宣告無罪,被釋放,並從罪中稱義;其結果是從罪的轄制中得釋放,從而使他們能夠為基督的榮耀而活。這段經文的意思不是說基督為所有死了的人受死,而是說所有基督為之受死的人都死了;無論是前一種意義還是後一種意義,這對他們來說都是真實的:冠詞 **οἱ**(hoi,那些)是回指的或關係代詞,正如比撒和皮斯卡托所觀察到的;其意思是,如果基督為眾人受死,那麼所有「那些」基督為之受死的人都死了。

【第15節】

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基督為世人受死的目的是叫他們活著;在法律意義上活著,活出稱義的生命;那些在這種意義上活著的人,

從此不再為自己活:不再為自己的私慾活,不再隨從自己的意願活,無論是罪惡的自我,還是自以為義的自我:

乃為那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也就是說,為他們,為他們的稱義而活;因為所有基督為之受死的人,他也為他們復活;當他復活時,他們就被稱義、宣告無罪、被釋放;這不能說是指全人類;這對這些人來說是一種義務,要為基督而活,將他們整個救恩歸於他,並將他的榮耀作為他們一切行動的目標。有些抄本讀作「為他們眾人而死」。

【第16節】

所以,我們從今以後,不憑著外貌認人了。等等。自從基督的死和復活,打破了中間的隔牆,消除了人的一切區別,我們不再憑著肉體的出身和肉體的特權來認識、尊重、重視任何人,例如作為猶太民族的一員,亞伯拉罕的後裔,並像他一樣受割禮;也不再憑著他們外在的地位和狀況,例如在人中間富有和受人尊敬,或憑著他們的自然才能和學識,他們的學問、智慧和口才;我們也不承認任何憑肉體生活,為自己而不是為基督生活的人是基督徒;我們也不把聖徒本身看作是在這必死的狀態中,而是看作他們在復活時的樣子,因為基督為他們受死並復活了。

雖然我們從前憑著外貌認識基督:他們中的一些人曾親眼見過他;另一些人則因他屬於猶太民族,並與他們有肉體上的關係而看重他;他們所有人都曾對他和他的國度抱有肉體的觀念,以為那將是一個屬世的國度:

如今卻不再這樣認識他了。不再是在這必死的狀態中認識他,因為他已從死裡復活;我們也不再因曾親眼見過他而自豪;因為雖然這樣看見和認識他是可取的,但屬靈的認識更為可貴;許多人曾親眼見過他,但他們既不享受他在此地的屬靈同在,將來也不會蒙受他榮耀的同在。此外,我們不再像我們在屬靈上認識他之前那樣判斷他,也不像我們的同胞那樣,憑著他外在的環境,憑著他的出身和教育,他的貧窮和苦難,他的同伴和交談,就認為他不可能彌賽亞,神的兒子,因此是該死的;我們現在對他有完全不同的想法和認識,相信他是神的基督,一位屬靈的救主和救贖主,他的國度不屬這世界;我們已經放棄了我們所有的民族偏見和以前關於彌賽亞、他的國度和百姓的觀念。有些抄本補充說:「憑著外貌」;阿拉伯譯本則說:「然而現在我們不再那樣認識他了」。

【第17節】

若有人在基督裡。從永恆以來,就有一種隱秘地在基督裡;因此,所有被他所愛、與他訂婚、在他裡面被揀選和保守的人,他作為聖約的元首、保人、代表,他們都在他裡面,與他聯合,與他合一;不是像父在他裡面,也不是像人性在他裡面那樣,而是像夫妻、元首和肢體那樣合一:在歸信時,就有一種公開地在基督裡,當一個人信靠基督,並將自己獻給他時;信心並不是將一個人置於基督裡,而是使他顯明是在基督裡:這樣的人「就是新造的人」;或如有些人所讀的,「讓他成為新造的人」:他們將在基督裡理解為憑著信仰,其意義是,凡在基督的國度或教會裡,自稱是基督徒的人,都應該是新造的人:阿拉伯譯本讀作:「凡在基督信仰裡的人,就是新造的人」。所有從永恆以來隱秘地在基督裡的人,雖然他們中的一些人可能還不是新造的人,但他們遲早會是;而那些公開地在他裡面,或已歸信的人,實際上就是如此;他們是「新創造」,正如這些詞可以翻譯的:**חֲדָשָׁה בְּרִיאָה**(chadashah b’riah,新創造),這是猶太 F8 拉比們經常使用的短語,使徒將其應用於歸信的人;它所指的不是外在生活和行為的改革,而是一種內在的恩典原則,這是一種受造物,一種創造之工,因此不是人的,而是神的;在其中,人是純粹被動的,就像他在第一次創造中一樣;這是一種新造物,或一個新人,與舊人,即本性的敗壞相對立和區別;因為它是靈魂中新植入的東西,以前從未存在過;它不是在舊的自然原則上進行工作和改進,而是植入新的恩典和聖潔原則;這裡有新的心,新的靈,在其中有新的光和生命,新的情感和慾望,新的喜悅和快樂;這裡有新的眼睛可以看,新的耳朵可以聽,新的腳可以走,新的手可以工作和行動:

舊事已過。舊的生活方式,舊的侍奉神的方式,無論是在猶太人中還是在外邦人中;舊的律法義,舊的同伴和熟人被拋棄;所有外在的事物,如財富、榮譽、學問、知識、以前的宗教觀念,都被放棄:

看哪,一切都變成新的了。有新的生活方式,包括信心和聖潔;有新的、藉著聖靈透過基督侍奉神的方式,並從恩典的原則出發;新的、另一種、更好的義被接受和擁抱;新的同伴被尋求和喜愛;新的財富、榮譽、榮耀,一個新耶路撒冷,是的,新天新地,都被新造的人所期待:或者,整個句子的意思可能是,如果有人進入了神的國度,進入了福音時代,進入了福音教會狀態,這似乎是加拉太書 3:28、5:6、6:15 中「在基督裡」這個短語的意思,那麼他就是一個新造的人,或者說他進入了一個新的創造,彷彿進入了一個新的世界,無論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因為就他們任何一方的舊狀態而言,「舊事已過」;如果他是猶太人,整個摩西律法體系都被廢除了;舊約已經陳舊,消失了;舊的割禮和逾越節條例不再存在;每日獻祭已經停止,所有其他獻祭都已終止,因為基督,那偉大的獻祭,已經獻上;亞倫的祭司職分已被廢除,祭司職分和整個律法都已改變;遵守聖日、月朔和安息日已經結束;整個禮儀律都已終止;所有它的影子都已消逝,因為它們所影射的事物已藉著基督,它們的總和與實質,而來臨;不再是憑著律法的舊樣侍奉神,而是憑著聖靈的新樣:如果他是外邦人,他轉離了他以前所崇拜的一切偶像,他的話語是:「我與偶像還有什麼關係呢?神的殿與偶像有什麼相合呢?」他放棄了他以前用來崇拜偶像的所有獻祭、迷信的儀式和典禮,以及他所習慣的所有其他異教習俗、規則和行為方式:「看哪,一切都變成新的了」;對這一方和那一方都是如此;福音時代是一種新的事物狀態;一種新的教會形式被建立起來,不是像猶太人那樣的民族性,而是會眾性的,由從世界中召集出來的人組成,並重新結合在一起;新的條例被制定,以前從未被使用過,如洗禮和主的晚餐;藉著基督的血,一條又新又活的路被開闢到至聖所,不是藉著被宰殺的牲畜,像猶太人那樣,也不是藉著小神,像外邦人那樣;一條新的愛誡命被吩咐給所有羔羊的跟隨者;他們被賦予另一個名字,一個新的名字,是他們主神親口所命名的,不是猶太人也不是外邦人,而是基督徒;新的歌被放在他們口中,甚至是對神的讚美:簡而言之,福音教會狀態似乎是一種新的創造,或許就是以賽亞書 65:15、65:17 中所說的新天新地;正如那些作為其真正成員的人,在前面給出的意義上,是新造的人。

【第18節】

一切都是出於神。一個人被帶入福音教會狀態是出於神;使所有舊事過去,無論是在猶太世界還是外邦世界,都是出於神;震動天地,並挪去那些被震動的事物,廢除禮儀律,終止所有摩西的儀式和獻祭,將撒旦逐出異教廟宇,廢除異教,以及所有其他被稱為舊的和新的事物,都是出於神:是他使舊事過去,使一切都變成新的,參見啟示錄 21:1、21:5。此外,正如舊創造中的一切都來自他,所有受造物都從他那裡獲得存在,都由他維繫,並且都是為他的喜悅和榮耀而造;同樣,新創造中的一切都出於他;更新的工作本身是他的;所有在重生中植入的恩典都來自他:沒有什麼是出於受造物,或歸因於受造物。救贖中的一切都出於他;他制定了救贖的計劃,呼召他的兒子成為救贖主,任命並差遣他為救贖主;特別是救贖中的和好,是出於他:

他藉著耶穌基督使我們與他自己和好。和好或為罪作代贖的工作歸於父;這並不是說他是這工作的作者,因為這本是基督的工作;而是因為他邁出了第一步:他制定了和好的方案;他在他的旨意和預旨中設立他的兒子為挽回祭;他在議會和聖約中,在應許和預言中,將這工作指派給他,並差遣他去完成;因此他說是「藉著」他完成的;也就是說,藉著他的血和獻祭,藉著他的受苦和受死,聖經將我們的平安與和好歸於此,且唯獨歸於此:這和好是歸於「他自己」:因為他是被冒犯的一方,他的律法被破壞,罪是針對他犯下的,他的公義要求並得到了滿足:

並將這和好的職事賜給我們。這就是和平的福音,這話語傳講、宣揚並宣告藉著基督的血所成就的和平;這是對傳道人的一份禮物,也是對百姓的一份祝福。神的白白恩典在這件事上顯得極其突出;父神發起了這和好的工作,基督成就了它,福音的傳道人則宣揚它。

【第19節】

這就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這表達並解釋了福音傳講的實質內容,特別是其中關於我們與神和好的部分;它闡明了和好的方案、作者、對象、方式、方法和結果。「在基督裡」這個短語可以與「神」這個詞連用,如我們的譯本:「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也就是說,他在基督裡制定方案,確定和好的方法;他的思想專注於此,這些思想是和平的思想;他召開了和平會議,並與基督訂立了和平之約,基督被指定並同意成為和平的締造者。或者與「和好」這個詞連用,這樣:「神在基督裡和好」;也就是說,藉著基督;因此,它像前面一樣,表示藉著基督實際的和好。神為了實現他的旨意、議會和聖約,差遣他的兒子來締造和平;並將我們的罪和我們和平的懲罰歸於他;這是罪的懲罰,藉此罪得到了滿足,從而與神和好:或者與「世人」這個詞連用,這樣:「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這裡所指的不是人類的每一個個體,因為這些人並非都在基督裡,也並非都與神和好,許多人死在對神的敵意中,也並非所有人都蒙受罪不被歸算的祝福;然而這些都被說成是世人的:而是指神的選民,他們在基督裡被揀選,基督是他們的和平,他們的罪不被歸算,沒有任何有效的指控可以針對他們;特別是指外邦人中的神的百姓,他們在聖經中經常被稱為「世人」;他們是神所愛的世人,基督是為他們的罪作挽回祭,約翰福音 3:16、約翰一書 2:2、羅馬書 11:12、11:15 特別提到了他們的和好。這種解釋與上下文非常吻合,上下文表明,沒有人因其自然血統而受重視;無論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只要他是新造的人,就沒有關係:因為福音的和好及其職事,對這一方和那一方都同樣重要。此外,這種和好必須被視為意圖性的、實際性的,或是在話語職事中的宣告;無論哪種方式,都不能認為它延伸到世上的每一個個體:如果它被理解為意圖性的,即神打算藉著基督使世人與自己和好,並在他裡面制定了方案,那麼他的意圖就不可能受挫;他的旨意必立定,他必成就他一切所喜悅的;他藉著他的兒子如此明智地制定的方案,不可能歸於虛無,或只部分執行;然而,如果他的目的是使人類的每一個個體與自己和好,那麼這就必然是這種情況,因為他們中有很大一部分人並沒有與他和好:如果這些話被理解為藉著基督使世人與神實際的和好,這種解釋與前一節經文相符,那麼「世人」這個詞就毫無疑問不能被理解為包含世上的每一個男人和女人;因為事實上,有許多人沒有與神和好,他們死在罪中,他們的和平沒有與他建立,他們也沒有與藉著基督得救的方式和好:即使承認這裡指的是和好的職事,這不是向世人提供和好,而是宣告或聲明藉著基督的死所成就的和平與和好;這也不是傳給所有人的;在和好的話語交託給使徒們之前,許多人已經死了;此後,有大量的人從未聽過它;即使在使徒時代,它也沒有傳給當時活著的每一個人:此外,經文並沒有說神藉著他的使徒們做了什麼,而是說他自己在他的兒子裡一直在做什麼,這是在他們的職事之前發生的,並產生了他們的職事,是他們職事的基礎。在世界開始之前,神的旨意中就已經制定了和好的方案,並藉著基督的死實現了實際的和好,這在福音中被宣揚出來,這些話語包含了其總結和實質:這種和好,如前所述,是「歸於他自己」的;歸於他被冒犯的公義,歸於他諸般美德的榮耀,並使它們在救恩之事上和諧一致:

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這是他從永恆以來就決定的,既然基督已成為他百姓的保人與替代者,他就不會將他們的罪歸到他們身上,也不會向他們尋求罪的滿足;而是會將罪歸算並歸於他們的保人,並期望從他那裡得到滿足;他確實這樣做了,也確實得到了滿足。這種不將罪歸算給他百姓,或不懲罰罪的意願,從永恆以來就存在於神裡面,這無異於稱義他們;因為主不歸算罪的人,他歸算義,這樣的人才是真正稱義的。

並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或將它放在我們裡面,如同珍貴的寶藏;因為藉著基督的血所成就的和平與和好教義就是如此;這是交託給忠心之人保管的神聖託付,以便按照其被賦予的目的和用途來分發和處理。

【第20節】

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既然神藉著基督成就了和好,並且和好的職事已交託給我們,我們就是基督的使者;我們帶著他完全的權柄而來,不是為了提出和平的條件,與人商談和平,向他們提供和平,而是為了宣揚和宣告和平已由他成就:我們代表他,以及藉著他成就和平的神,

就好像神藉著我們勸你們一般;要你們留意我們從他那裡帶來的這和平的使命和信息;要考慮它從何而來,使用了什麼方法來實現它,以及它是如何完成的;這應當使人與天使一同說和唱:「在至高之處榮耀歸於神,在地上平安歸於他所喜悅的人」;並以和平的方式對待所有人和彼此:

我們替基督求你們:代表他,彷彿他親自站在你們面前:

與神和好。你們這些新造的人,基督為你們而死,和平已成就;你們這些哥林多教會的成員,憑著信心的宣告已被納入這樣的關係中;你們要與神對你們的一切護理安排和好;讓你們的意志順服並歸順於他的意志,因為他是你們的和平之神;正如你們藉著基督這位祭司與他和好一樣,也要與他這位君王和你們的神和好;與他所有的條例和安排和好;與他家中的所有命令和律法和好;在一切事上順從他的旨意和喜悅,我們作為他的使者,奉他的名,代替他,已將這些旨意和喜悅告知你們。你們應當完全順服他,永不質疑他所說或所命令的任何事。

【第21節】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基督由女子所生,取了有罪女子的肉身;雖然他從她那裡所取的肉身並非有罪,因被聖靈,即基督人性的塑造者所聖化:然而,他顯現「在罪身形狀裡」;他帶著軟弱,那是罪的結果,儘管他無罪;他被世人誹謗為罪人,並被視為罪人。此外,他被作成贖罪祭,為要為罪作挽回和代贖;希伯來文 **חַטָּאת**(chatta’th)同時指罪和贖罪祭;參見詩篇 40:6;希臘文 **ἁμαρτία**(hamartia)亦然,羅馬書 8:3,希伯來書 10:6。但除此之外,他藉著歸算被作成罪本身;他所有百姓的罪都轉移到他身上,歸在他身上,並歸到他的帳上;他擔當了他們的位格,背負了他們的罪;罪在他身上,他對罪負有責任,神的公義對待他,彷彿他不僅是個罪人,而且是罪的集合體;因為被作成罪,比被作成罪人更為強烈的表達:但現在,為了表明這只是藉著歸算,並且沒有人會因此得出結論說他真實地、實際上是個罪人,或他本身就是罪人,經文說他「被作成罪」;他沒有藉著自己的任何罪行而成為罪或罪人,而是藉著他父的歸算行為,他對此表示同意;因為是「他」使他成為罪:經文沒有說世人使他成為罪;但他們確實誹謗他為罪人,聲稱他們知道他是一個罪人,並在彼拉多的審判台前控告他為罪人;也沒有說他自己使自己成為罪,儘管他樂意承擔他百姓的保人,並自願擔當他們的罪,為他們獻上自己;但經文說他,他的父,使他成為罪;是「他」將我們眾人的罪孽「歸於」他,或「使之會合」在他身上;是他使他的靈魂成為贖罪祭,並將他交給公義之手,交給死亡,而且是「為我們」,「代替我們」,為要承擔罪的懲罰,並為罪作滿足和代贖;他有能力這樣做,並且為此具備了充分的資格:因為他

不知罪;這不能理解為純粹絕對地對罪一無所知;因為這與他作為神和作為中保的身份都不符;他完全知道罪的本質,即它是對神律法的違犯;他知道罪的起源,人敗壞的心,以及那心的絕望邪惡;他知道罪的應得報應和悲慘後果;他知道,他也留意他自己百姓的罪;他知道所有惡人的罪,並將把他們都帶入審判,使他們知罪,並定他們的罪:但他不知罪,以至於認可它,喜歡它;他憎恨、厭惡並痛恨罪;他從未意識到自己有任何罪;他從未在自己裡面知道任何這類事情;他也從未犯過任何罪,也沒有任何罪在他裡面被發現,無論是人還是魔鬼,儘管他們努力尋找。提到這一點,部分是為了讓我們更好地理解他被作成罪,或罪人,只能是藉著將他人的罪歸算給他,因為他沒有自己的罪;部分是為了表明他是非常適合擔當和除去世人罪孽的人,成為他們的獻祭,因為他是神的羔羊,沒有瑕疵和污點,在這方面,正如在其他方面一樣,被律法時代的獻祭所預表;也是為了表明他受死,並以司法方式被剪除,不是為他自己,他自己的罪,而是為他百姓的過犯;並表達神公義的嚴格性,即使是神的兒子,雖然聖潔無瑕,當他擔負他人的罪,並使自己對這些罪負責時,也沒有被赦免。他被作成罪的目的,儘管他自己沒有罪,是為了

使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不是神的本質公義,那既不能被賦予也不能被歸算;也不是神在我們裡面所成就的任何公義;因為這是一種「在他裡面」,在基督裡的義,而不是在我們自己裡面,因此必須是指基督的義;之所以這樣稱呼,是因為它是藉著基督所成就的,基督是萬有之上的神,是真神,是永生;也是因為它被父神所認可,被他所接受,為他的選民,並代表他們,作為稱義的義;這是他賜給他們,並歸算給他們以使他們稱義的義;這是一種義,而且是唯一一種在神眼中使人稱義的義。現在,被作成神的義,就是藉著歸算基督的義,在神眼中被作成義。正如基督藉著將他人的罪歸算給他而被作成罪,或罪人一樣;同樣,他們藉著將他的義歸算給他們而被作成義,或義人;除了這種方式,一方不能被作成罪,另一方也不能被作成義。這被說成是「在他裡面」,在基督裡;這表明,雖然基督的義歸於所有信他的人,並在他們身上,歸算給他們,並加在他們身上;它不是在他們裡面所成就的任何事物;它不是內在於他們。教會說:「我必在耶和華裡有公義和能力」(以賽亞書 45:24);也表明我們獲得這義的方式是藉著在基督裡;沒有人被算為有義,除非他們在他裡面,我們首先是「出於」神「在」基督裡,然後他才成為我們的義。從永恆以來隱秘地在基督裡,或與他聯合,是我們藉著他的義得稱義的基礎和根基,而歸信時公開地在基督裡則是其證據。

【腳註】
F8 T. Hieros. Roshhashana, fol. 59. 3. Vajikra Rabba, fol. 170. 4. Bemidbar Rabba, fol, 202. 3. Cosri, fol. 62. 2. & R. Levi ben Gersom in Exod, fol. 108. 1. Tzeror Hammor, fol. 121. 2. 《耶路撒冷他勒目》新年篇,第59頁第3欄。《瓦伊克拉拉比》第170頁第4欄。《貝米德巴拉比》第202頁第3欄。《庫茲里》第62頁第2欄。以及拉比利維·本·革順《出埃及記注釋》第108頁第1欄。《哈莫爾之束》第121頁第2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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