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歷代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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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年,耶何耶大奮勇自強,將百夫長耶羅罕的兒子亞撒利雅,約哈難的兒子以實瑪利,俄備得的兒子亞撒利雅,亞大雅的兒子瑪西雅,細基利的兒子以利沙法召來,與他們立約。

2他們走遍猶大,從猶大各城裏招聚利未人和以色列的眾族長到耶路撒冷來。

3會眾在上帝殿裏與王立約。耶何耶大對他們說:「看哪,王的兒子必當作王,正如耶和華指着大衛子孫所應許的話」;

4又說:「你們當這樣行:祭司和利未人凡安息日進班的,三分之一要把守各門,

5三分之一要在王宮,三分之一要在基址門;眾百姓要在耶和華殿的院內。

6除了祭司和供職的利未人之外,不准別人進耶和華的殿;惟獨他們可以進去,因為他們聖潔。眾百姓要遵守耶和華所吩咐的。

7利未人要手中各拿兵器,四圍護衛王;凡擅入殿宇的,必當治死。王出入的時候,你們當跟隨他。」

8利未人和猶大眾人都照着祭司耶何耶大一切所吩咐的去行,各帶所管安息日進班出班的人來,因為祭司耶何耶大不許他們下班。

9祭司耶何耶大便將上帝殿裏所藏大衛王的槍、盾牌、擋牌交給百夫長,

10又分派眾民手中各拿兵器,在壇和殿那裏,從殿右直到殿左,站在王子的四圍;

11於是領王子出來,給他戴上冠冕,將律法[書交給他],立他作王。耶何耶大和眾子膏他,眾人說:「願王萬歲!」

12亞她利雅聽見民奔走讚美王的聲音,就到民那裏,進耶和華的殿,

13看見王站在[殿]門的柱旁,百夫長和吹號的人侍立在王左右,國民都歡樂吹號,又有歌唱的,用各樣的樂器領人歌唱讚美;亞她利雅就撕裂衣服,喊叫說:「反了!反了!」

14祭司耶何耶大帶管轄軍兵的百夫長出來,吩咐他們說:「將她趕到班外,凡跟隨她的必用刀殺死!」因為祭司說:「不可在耶和華殿裏殺她。」

15眾兵就閃開,讓她去;她走到王宮的馬門,便在那裏把她殺了。

16耶何耶大與眾民和王立約,都要作耶和華的民。

17於是眾民都到巴力廟,拆毀了廟,打碎壇和像,又在壇前將巴力的祭司瑪坦殺了。

18耶何耶大派官看守耶和華的殿,是在祭司利未人手下。這祭司利未人是大衛分派在耶和華殿中、照摩西律法上所寫的,給耶和華獻燔祭,又按大衛所定的例,歡樂歌唱;

19且設立守門的把守耶和華殿的各門,無論為何事,不潔淨的人都不准進去。

20又率領百夫長和貴冑,與民間的官長,並國中的眾民,請王從耶和華殿下來,由上門進入王宮,立王坐在國位上。

21國民都歡樂,合城都安靜。眾人已將亞她利雅用刀殺了。

經文引用:中文和合本。
第二十三章

歷代志下 第23章

本章內容與列王紀下11章4-20節相同,讀者可參閱該處注釋,無需其他解釋。

參閱吉爾對「列王紀下11章4節」的注釋。參閱吉爾對「列王紀下11章5節」的注釋。參閱吉爾對「列王紀下11章6節」的注釋。參閱吉爾對「列王紀下11章7節」的注釋。參閱吉爾對「列王紀下11章8節」的注釋。參閱吉爾對「列王紀下11章9節」的注釋。參閱吉爾對「列王紀下11章10節」的注釋。參閱吉爾對「列王紀下11章11節」的注釋。參閱吉爾對「列王紀下11章12節」的注釋。參閱吉爾對「列王紀下11章13節」的注釋。參閱吉爾對「列王紀下11章14節」的注釋。參閱吉爾對「列王紀下11章15節」的注釋。參閱吉爾對「列王紀下11章16節」的注釋。參閱吉爾對「列王紀下11章17節」的注釋。參閱吉爾對「列王紀下11章18節」的注釋。參閱吉爾對「列王紀下11章19節」的注釋。參閱吉爾對「列王紀下11章20節」的注釋。

【第1節】

(參閱歷代志下23章1節的吉爾注釋)

【第2節】

**你也要將利未人給亞倫和他的兒子們**:意即作他們的僕役和助手。

**他們是從以色列人中全然給他的**:即所有利未人,無一例外;整個利未支派中未擔任祭司職分的,都被分別出來,專為祭司服務。或者說,他們是「**給予,給予**」F17;重複此詞不僅是為了表明他們是全然給予的,如我們所譯,更是為了強調其確定性,他們確實是被給予的;特別是為了宣告這禮物的無償性;祭司們是白白得著他們的,也無需為他們的服務支付任何費用;利未人另有供養方式,即透過百姓的什一奉獻;事實上,祭司們還從利未人的什一奉獻中收取什一奉獻;因此,祭司們不僅沒有為利未人的供養或服務付出任何代價,反而從中受益。

【第3節】

(參閱歷代志下23章1節的吉爾注釋)

【第4節】

(參閱歷代志下23章1節的吉爾注釋)

【第5節】

(參閱歷代志下23章1節的吉爾注釋)

【第6節】

(參閱歷代志下23章1節的吉爾注釋)

【第7節】

(參閱歷代志下23章1節的吉爾注釋)

【第8節】

(參閱歷代志下23章1節的吉爾注釋)

【第9節】

(參閱歷代志下23章1節的吉爾注釋)

【第10節】

(參閱歷代志下23章1節的吉爾注釋)

【第11節】

(參閱歷代志下23章1節的吉爾注釋)

【第12節】

(參閱歷代志下23章1節的吉爾注釋)

【第13節】

(參閱歷代志下23章1節的吉爾注釋)

【第14節】

(參閱歷代志下23章1節的吉爾注釋)

【第15節】

(參閱歷代志下23章1節的吉爾注釋)

【第16節】

(參閱歷代志下23章1節的吉爾注釋)

【第17節】

(參閱歷代志下23章1節的吉爾注釋)

【第18節】

(參閱歷代志下23章1節的吉爾注釋)

【第19節】

(參閱歷代志下23章1節的吉爾注釋)

【第20節】

(參閱歷代志下23章1節的吉爾注釋)

【第21節】

(參閱歷代志下23章1節的吉爾注釋)

【腳註】
F17 ( Mynwtn Mynwtn ) "dati, dati", Pagninus, Montanus, Vatablus, Drusius. (希伯來文:**מְנֻתָּן מְנֻתָּן**,menuttan menuttan)「給予,給予」,帕尼努斯、蒙塔努斯、瓦塔布魯斯、德魯修斯等學者皆如此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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