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歷代志下

第二十三章

歷代志下 第23章

本章內容與列王紀下11章4-20節相同,讀者可參閱該處注釋,無需其他解釋。

參閱吉爾對「列王紀下11章4節」的注釋。參閱吉爾對「列王紀下11章5節」的注釋。參閱吉爾對「列王紀下11章6節」的注釋。參閱吉爾對「列王紀下11章7節」的注釋。參閱吉爾對「列王紀下11章8節」的注釋。參閱吉爾對「列王紀下11章9節」的注釋。參閱吉爾對「列王紀下11章10節」的注釋。參閱吉爾對「列王紀下11章11節」的注釋。參閱吉爾對「列王紀下11章12節」的注釋。參閱吉爾對「列王紀下11章13節」的注釋。參閱吉爾對「列王紀下11章14節」的注釋。參閱吉爾對「列王紀下11章15節」的注釋。參閱吉爾對「列王紀下11章16節」的注釋。參閱吉爾對「列王紀下11章17節」的注釋。參閱吉爾對「列王紀下11章18節」的注釋。參閱吉爾對「列王紀下11章19節」的注釋。參閱吉爾對「列王紀下11章20節」的注釋。

【第1節】

(參閱歷代志下23章1節的吉爾注釋)

【第2節】

**你也要將利未人給亞倫和他的兒子們**:意即作他們的僕役和助手。

**他們是從以色列人中全然給他的**:即所有利未人,無一例外;整個利未支派中未擔任祭司職分的,都被分別出來,專為祭司服務。或者說,他們是「**給予,給予**」F17;重複此詞不僅是為了表明他們是全然給予的,如我們所譯,更是為了強調其確定性,他們確實是被給予的;特別是為了宣告這禮物的無償性;祭司們是白白得著他們的,也無需為他們的服務支付任何費用;利未人另有供養方式,即透過百姓的什一奉獻;事實上,祭司們還從利未人的什一奉獻中收取什一奉獻;因此,祭司們不僅沒有為利未人的供養或服務付出任何代價,反而從中受益。

【第3節】

(參閱歷代志下23章1節的吉爾注釋)

【第4節】

(參閱歷代志下23章1節的吉爾注釋)

【第5節】

(參閱歷代志下23章1節的吉爾注釋)

【第6節】

(參閱歷代志下23章1節的吉爾注釋)

【第7節】

(參閱歷代志下23章1節的吉爾注釋)

【第8節】

(參閱歷代志下23章1節的吉爾注釋)

【第9節】

(參閱歷代志下23章1節的吉爾注釋)

【第10節】

(參閱歷代志下23章1節的吉爾注釋)

【第11節】

(參閱歷代志下23章1節的吉爾注釋)

【第12節】

(參閱歷代志下23章1節的吉爾注釋)

【第13節】

(參閱歷代志下23章1節的吉爾注釋)

【第14節】

(參閱歷代志下23章1節的吉爾注釋)

【第15節】

(參閱歷代志下23章1節的吉爾注釋)

【第16節】

(參閱歷代志下23章1節的吉爾注釋)

【第17節】

(參閱歷代志下23章1節的吉爾注釋)

【第18節】

(參閱歷代志下23章1節的吉爾注釋)

【第19節】

(參閱歷代志下23章1節的吉爾注釋)

【第20節】

(參閱歷代志下23章1節的吉爾注釋)

【第21節】

(參閱歷代志下23章1節的吉爾注釋)

【腳註】
F17 ( Mynwtn Mynwtn ) "dati, dati", Pagninus, Montanus, Vatablus, Drusius. (希伯來文:**מְנֻתָּן מְנֻתָּן**,menuttan menuttan)「給予,給予」,帕尼努斯、蒙塔努斯、瓦塔布魯斯、德魯修斯等學者皆如此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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