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歷代志下

第十二章

《歷代志下》第12章

利哈波安和他的百姓離棄了耶和華的律法,神就允許埃及王示沙入侵他的國土,攻佔他的堅固城邑(代下12:1-4)。於是,耶和華的先知奉差遣到利哈波安和他的眾首領那裡,向他們說明此事的原因;他們便謙卑自己,耶和華就樂意不讓敵人將他們徹底毀滅,但仍使他們淪為奴役,並奪走他們的財富(代下12:5-12)。本章最後記載了利哈波安的統治和死亡(代下12:13-16)。

【第1節】

當利哈波安建立國度的時候,等等。
或者說,當利哈波安的國度得以堅立的時候;猶大和便雅憫支派堅定地歸附於他,其他支派也有許多人歸向他,在他和他的百姓遵守純正敬拜神的三年間,一切都平安順利。

並且他自己也強盛起來;
他建造了堅固城邑,以保衛自己和國度(代下11:5-12)。他離棄了耶和華的律法;在他作王三年之後,他變得強盛,自以為在寶座上安全穩固,便倚仗自己的力量:

所有以色列人也與他一同離棄;
他們中的大多數人效法了他們的王;關於這次背道以及他們所陷入的罪惡,請參閱《列王紀上》14:22-24。

【第2節】

利哈波安王第五年,
在他和他的百姓背道始於第四年;次年,接下來所記載的事情發生了,作為對此的懲罰:

埃及王示沙上來攻擊耶路撒冷;
關於此人,請參閱《列王紀上》11:40和14:25。

因為他們得罪了耶和華;
他們因陷入偶像崇拜和其他可憎的惡行而違背了耶和華的律法;他爾根的解釋是:

【第3節】

他帶著一千二百輛戰車,六萬馬兵;步兵人數不計其數。
根據約瑟夫的記載,F8 步兵人數為四十萬:

與他一同從埃及出來;
上述龐大的軍隊與他一同從埃及出來,埃及以戰馬和戰車聞名(參閱出14:7,出14:28)。接下來所提到的似乎是在他離開埃及之後加入他的,或者是在他途中征服的:呂彼亞人(Lubim),即呂彼亞的居民,一個靠近埃及的國家,與利哈賓(Lehabim)相同;關於他們,請參閱《創世記》10:13。

蘇基人(Sukkiims);
他們要麼是住在帳篷裡的斯基特阿拉伯人(Scenite Arabs),因為這個詞就是這個意思;要麼是穴居人(Troglodytes),根據七十士譯本和武加大拉丁譯本,他們住在洞穴和石窟中,這個詞「**סֻכָּה**」(Succah,棚/帳篷)有時也用於此義(伯38:40,詩10:9)。在他們的國家裡有一個城鎮叫蘇卡(Suchae),普林尼F9 曾提及;他們居住在紅海附近;如果示沙與塞索斯特里斯(Sesostris)是同一人,那麼這些人就是被他征服的,正如希羅多德F11 和斯特拉波F12 所證實的:

和古實人(Ethiopians);
有些人認為這些是古實阿拉伯人,而塞索斯特里斯曾進入阿拉伯,上述作者也證實了這一點;不過,更可能指的是真正的古實人,因為他們與呂彼亞人(非洲人)並列;而且,正如希羅多德F13 所說,他統治了古實;狄奧多羅斯·西庫魯斯F14 說他曾與他們作戰,並迫使他們向他納貢。

【第4節】

他攻取了猶大所屬的堅固城邑,
就是利哈波安最近建造並安置他兒子們的城邑(代下11:5-12,代下11:23),他毫不費力地攻取了這些城邑:

並來到耶路撒冷;
因為沒有軍隊可以抵擋他;因此,塞索斯特里斯不戰而勝地攻取了許多國家,其中包括腓尼基,正如馬內托F15 所記載的,其中可能也包括猶大。

【第5節】

那時,先知示瑪雅來到利哈波安那裡,
就是《歷代志下》11:2中被稱為「神人」的那位:

又到因示沙的緣故聚集在耶路撒冷的猶大眾首領那裡;
他們因懼怕示沙,為求安全和保護而聚集,並在此關鍵時刻商議應當如何行,是與他作戰,還是盡可能以最佳條件與他和談:

對他們說:「耶和華如此說:你們離棄了我;」
離棄了他的律法、他的話語、他的敬拜和他的典章(代下12:1)。

「所以我把你們交在示沙手中。」
任憑他入侵他們的土地,攻取他們的堅固城邑,並毫無阻礙地來到耶路撒冷,作為對他們背道的懲罰;先知奉差遣就是為了向他們解釋這護理,並呼召他們悔改。

【第6節】

於是,以色列的眾首領和王都謙卑自己,
他們既用言語承認自己的罪和神的公義,也用行動,或許像在這種場合通常那樣穿上麻衣,並禁食禱告:

他們說:「耶和華是公義的。」
在將他們交在敵人手中這事上是公義的,因為他們離棄了他,得罪了他。

【第7節】

耶和華見他們謙卑自己,
雖然只是外在的謙卑;耶和華也留意外在的謙卑,就像他留意亞哈的謙卑一樣(王上21:29)。

耶和華的話臨到示瑪雅說:「他們既已謙卑自己,我就不滅絕他們;」
現在不滅絕,至少不完全滅絕(代下12:12)。

「但我必賜給他們一些拯救;」
然而並非完全的拯救,因為他們被示沙奴役了(代下12:8),或者只是短暫的拯救:

「我的怒氣就不藉著示沙的手傾倒在耶路撒冷。」
也就是說,不會傾倒到極致;那怒氣被保留到另一個時候,並將藉著另一隻手,即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手來完成。

【第8節】

然而,他們必作他的僕人,
成為埃及王的附庸:

好使他們知道事奉我,和事奉列國的國度有何不同;
讓他們知道兩者之間的區別,事奉神是何等輕省,他們可以免稅免貢地履行,而事奉列國的國度是何等艱難沉重,因著那些他們所臣服之人的勒索和過度要求。

【第9節】

「離開耶路撒冷。」

【第10節】

(參閱《歷代志下》12:9的吉爾注釋)。

【第11節】

(參閱《歷代志下》12:9的吉爾注釋)。

【第12節】

當他謙卑自己的時候,
即利哈波安;或者如他爾根所說,他「破碎了心」,表面上是痛悔的靈,因為這只是外在的:

耶和華的怒氣就轉離了他;
這表現為示沙軍隊的撤離:

使他不至於全然滅絕他們;
或者不至於將他和他的百姓徹底毀滅:

並且在猶大,事情也順利;
在示沙事件結束後,事情興旺順利:或者「在猶大有美好的事物」F16;有一些好人,祭司、利未人,以及許多普通百姓,他們行善事,持守並遵守純正的敬拜和事奉神;這也是耶和華現在不全然滅絕他們的另一個原因(參閱創18:31,創18:32)。

【第13節】

於是利哈波安在耶路撒冷堅固自己,
在示沙離開後,他進一步加固耶路撒冷,以保衛自己:

並且作王;
又作王十二年,因為他總共作王十七年,而這是在他作王第五年;關於本節接下來的內容,請參閱《列王紀上》14:21的吉爾注釋。

【第14節】

他行惡,
他犯了偶像崇拜的罪,又故態復萌,因為他的謙卑並非真心實意:

因為他不專心尋求耶和華;
藉著禱告和懇求,並藉著參與神的服事和敬拜;因為他雖然在外表上做了這些事,卻不是真誠和發自內心的;他沒有認真、誠懇、帶著感情和熱情地投入其中。

【第15節】

第15、16節。
利哈波安其餘的事蹟,
關於這兩節,請參閱《列王紀上》14:29的吉爾注釋。(參閱《列王紀上》14:30的吉爾注釋)。(參閱《列王紀上》14:31的吉爾注釋)。

【第16節】

(參閱《歷代志下》12:15的吉爾注釋)。

【腳註】
F8 Antiqu. l. 8. c. 10. sect. 2. 《猶太古史》第八卷第十章第二節。
F9 Nat. Hist. l. 6. c. 29. 《自然史》第六卷第二十九章。
F11 Euterpe, sive, l. 2. c. 102. 《歷史》(歐忒耳佩篇),即第二卷第一百零二章。
F12 Geograph. l. 16. p. 529. 《地理學》第十六卷第529頁。
F13 Ut supra, (Euterpe, sive, l. 2.) c. 110. 同上(《歷史》,歐忒耳佩篇,即第二卷)第一百一十章。
F14 Bibliothec. l. 1. p. 50. 《歷史叢書》第一卷第50頁。
F15 Apud Joseph. contr. Apion. l. 1. c. 15. 引自約瑟夫《駁亞皮安》第一卷第十五章。
F16 ( Mybwj Myrbd ) "opera bona", V. L. "res bonae", Tigurine version, Vatablus, Rambachius. **דְּבָרִים טוֹבִים**(devarim tovim,美好的事物)「善行」,武加大譯本;「美好的事物」,提古利努譯本、瓦塔布魯斯、蘭巴基烏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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