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歷代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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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羅門建造耶和華殿和王宮,二十年才完畢了。

2以後所羅門重新修築希蘭送給他的那些城邑,使以色列人住在那裏。

3所羅門往哈馬瑣巴去,攻取了那地方。

4所羅門建造曠野裏的達莫,又建造哈馬所有的積貨城,

5又建造上伯‧和崙、下伯‧和崙作為保障,都有牆,有門,有閂;

6又建造巴拉和所有的積貨城,並屯車輛馬兵的城,與耶路撒冷、黎巴嫩,以及自己治理的全國中所願意建造的。

7至於國中所剩下不屬以色列人的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

8就是以色列人未曾滅絕的,所羅門挑取他們的後裔作服苦的[奴僕],直到今日。

9惟有以色列人,所羅門不使他們當奴僕做工,乃是作他的戰士、軍長的統領、車兵長、馬兵長。

10所羅門王有二百五十督工的,監管工人。

11所羅門將法老的女兒帶出大衛城,上到為她建造的宮裏;因所羅門說:「耶和華[約]櫃所到之處都為聖地,所以我的妻不可住在以色列王大衛的宮裏。」

12所羅門在耶和華的壇上,就是在廊子前他所築的壇上,與耶和華獻燔祭;

13又遵着摩西的吩咐在安息日、月朔,並一年三節,就是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獻每日所當獻的祭。

14所羅門照着他父大衛所定的例,派定祭司的班次,使他們各供己事,又使利未人各盡其職,讚美[耶和華],在祭司面前做每日所當做的;又派守門的按着班次看守各門,因為神人大衛是這樣吩咐的。

15王所吩咐眾祭司和利未人的,無論是管府庫或辦別的事,他們都不違背。

16所羅門建造耶和華的殿,從立根基直到成功的日子,工料俱備。這樣,耶和華的殿全然完畢。

17那時,所羅門往以東地靠海的以旬‧迦別和以祿去。

18希蘭差遣他的臣僕,將船隻和熟悉泛海的僕人送到所羅門那裏。他們同着所羅門的僕人到了俄斐,得了四百五十他連得金子,運到所羅門王那裏。

經文引用:中文和合本。
第八章

本章內容與《列王紀上》9:10-28所記載的大致相同,略有差異。

【第1節】

到了二十年之末(參閱《吉爾注釋》列王紀上9:10)。

【第2節】

就是戶蘭曾歸還所羅門的城邑。所羅門起初將這些城邑賜給戶蘭,但戶蘭不喜歡,便歸還給他(列王紀上9:12)。

所羅門建造了這些城邑;或者說,他重建了這些城邑,因為它們可能年久失修,這或許是戶蘭不接受它們的原因之一。

並使以色列人住在其中;這些城邑原先可能住著迦南人餘民等其他民族;參閱《歷代志下》8:7。

【第3節】

所羅門往哈馬瑣巴去。這是所羅門唯一一次軍事遠征的例子,是以敵對方式進行的。這是哥利敘利亞(Coelesyria),雖然在大衛時代已被征服,但可能後來叛變,所羅門現在前去平定它。

並勝了它;攻取了它。

【第4節】

又建造曠野裡的達莫(參閱《吉爾注釋》列王紀上9:18)。

以及他在哈馬所建造的一切積貨城;哈馬是敘利亞的一個地區,所羅門已將其納入掌控,並在那裡儲備了大量的糧食和軍需品,以防有人試圖從他手中奪回。根據一位阿拉伯作家F1的記載,所羅門在他統治的第二十四年,拆毀了安提阿,建造了七座城,其中之一就是達莫。

【第5節】

他又建造上伯和崙、下伯和崙等等。在《列王紀上》9:17中只提到了下伯和崙。

都是堅固城,有牆、有門、有閂;這些是以法蓮支派的堅固城。

【第6–12節】

和巴拉(參閱《列王紀上》9:18)。從這裡到《歷代志下》8:11的結尾,與《列王紀上》9:19-24的內容相同。(參閱《吉爾注釋》列王紀上9:19)。(參閱《吉爾注釋》列王紀上9:20)。(參閱《吉爾注釋》列王紀上9:21)。(參閱《吉爾注釋》列王紀上9:22)。(參閱《吉爾注釋》列王紀上9:23)。(參閱《吉爾注釋》列王紀上9:24)。

【第7節】

(參閱《吉爾注釋》歷代志下8:6)。

【第8節】

(參閱《吉爾注釋》歷代志下8:6)。

【第9節】

(參閱《吉爾注釋》歷代志下8:6)。

【第10節】

(參閱《吉爾注釋》歷代志下8:6)。

【第11節】

(參閱《吉爾注釋》歷代志下8:6)。

【第12節】

那時所羅門向耶和華獻燔祭。這不僅僅是指他重建上述城邑時,而是他一貫的實踐。

在耶和華的壇上,就是他建在廊前的壇;這是聖殿入口處、院子裡的銅祭壇;參閱《歷代志下》4:1。

【第13節】

每日獻祭,照摩西的吩咐,按著一定的規矩。這是每日早晚的獻祭(出埃及記29:38-39)。

在安息日、月朔;那時有額外的獻祭(民數記28:9)。

並在一年三次的節期,就是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這解釋了《列王紀上》9:25中的「三次」。

【第14節】

所羅門又照著他父親大衛所定的例,派定祭司的班次,各供其職。這是指二十四班祭司,他們每週輪流供職(歷代志上24:1-31)。

又派定利未人的班次,各盡其職,在祭司面前歌頌,辦理每日的職事;利未人也按抽籤分班,在祭司獻祭或吹號時歌頌神(歷代志上25:1-31)。

又派定守門的班次,看守各門;萊特富特博士(Dr. Lightfoot)由此推斷,這些守門人也像祭司和利未歌唱者一樣,被分為二十四班。

因為神人大衛是這樣吩咐的(歷代志上26:1-32),他在所有這些事務上都像一位先知,在聖靈的默示和引導下行事。

【第15節】

他們不偏離王向祭司和利未人所吩咐的。祭司和利未人沒有偏離所羅門照著大衛的命令所吩咐的,而是在所有事情上都順從了。

關於任何事;這關係到他們任何一方的職責,無論是獻祭者、歌唱者,還是守門人。

或關於庫房;那些負責庫房的利未人忠於他們的職責,參閱《歷代志上》26:20。

【第16節】

所羅門一切的工程,從耶和華殿立根的日起,直到殿造成,都預備好了。材料都預備好了,費用也預備好了;甚至石頭和木材都已為建造預備妥當,因此沒有任何事物能阻礙工程的完成。

這樣,神的殿就完工了;在七年之內,所有部分都按照其形式和樣式完工,參閱《列王紀上》6:38。

【第17–18節】

那時所羅門往以旬迦別去。他現在有空閒照管他的船隊,進行貿易;關於這一節和下一節,以及它們與《列王紀上》9:26-28的調和,(參閱《吉爾注釋》列王紀上9:26),(參閱《吉爾注釋》列王紀上9:27),(參閱《吉爾注釋》列王紀上9:28)。

【第18節】

(參閱《吉爾注釋》歷代志下8:17)。

【腳註】
F1 Abulpharag. Hist. Dynast. dyn. 3. p. 53. 阿布法拉吉《王朝史》第三王朝第5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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