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內容與《列王紀上》9:10-28所記載的大致相同,略有差異。
【第1節】到了二十年之末(參閱《吉爾注釋》列王紀上9:10)。
【第2節】就是戶蘭曾歸還所羅門的城邑。所羅門起初將這些城邑賜給戶蘭,但戶蘭不喜歡,便歸還給他(列王紀上9:12)。
所羅門建造了這些城邑;或者說,他重建了這些城邑,因為它們可能年久失修,這或許是戶蘭不接受它們的原因之一。
並使以色列人住在其中;這些城邑原先可能住著迦南人餘民等其他民族;參閱《歷代志下》8:7。
【第3節】所羅門往哈馬瑣巴去。這是所羅門唯一一次軍事遠征的例子,是以敵對方式進行的。這是哥利敘利亞(Coelesyria),雖然在大衛時代已被征服,但可能後來叛變,所羅門現在前去平定它。
並勝了它;攻取了它。
【第4節】又建造曠野裡的達莫(參閱《吉爾注釋》列王紀上9:18)。
以及他在哈馬所建造的一切積貨城;哈馬是敘利亞的一個地區,所羅門已將其納入掌控,並在那裡儲備了大量的糧食和軍需品,以防有人試圖從他手中奪回。根據一位阿拉伯作家F1的記載,所羅門在他統治的第二十四年,拆毀了安提阿,建造了七座城,其中之一就是達莫。
【第5節】他又建造上伯和崙、下伯和崙等等。在《列王紀上》9:17中只提到了下伯和崙。
都是堅固城,有牆、有門、有閂;這些是以法蓮支派的堅固城。
【第6–12節】和巴拉(參閱《列王紀上》9:18)。從這裡到《歷代志下》8:11的結尾,與《列王紀上》9:19-24的內容相同。(參閱《吉爾注釋》列王紀上9:19)。(參閱《吉爾注釋》列王紀上9:20)。(參閱《吉爾注釋》列王紀上9:21)。(參閱《吉爾注釋》列王紀上9:22)。(參閱《吉爾注釋》列王紀上9:23)。(參閱《吉爾注釋》列王紀上9:24)。
【第7節】(參閱《吉爾注釋》歷代志下8:6)。
【第8節】(參閱《吉爾注釋》歷代志下8:6)。
【第9節】(參閱《吉爾注釋》歷代志下8:6)。
【第10節】(參閱《吉爾注釋》歷代志下8:6)。
【第11節】(參閱《吉爾注釋》歷代志下8:6)。
【第12節】那時所羅門向耶和華獻燔祭。這不僅僅是指他重建上述城邑時,而是他一貫的實踐。
在耶和華的壇上,就是他建在廊前的壇;這是聖殿入口處、院子裡的銅祭壇;參閱《歷代志下》4:1。
【第13節】每日獻祭,照摩西的吩咐,按著一定的規矩。這是每日早晚的獻祭(出埃及記29:38-39)。
在安息日、月朔;那時有額外的獻祭(民數記28:9)。
並在一年三次的節期,就是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這解釋了《列王紀上》9:25中的「三次」。
【第14節】所羅門又照著他父親大衛所定的例,派定祭司的班次,各供其職。這是指二十四班祭司,他們每週輪流供職(歷代志上24:1-31)。
又派定利未人的班次,各盡其職,在祭司面前歌頌,辦理每日的職事;利未人也按抽籤分班,在祭司獻祭或吹號時歌頌神(歷代志上25:1-31)。
又派定守門的班次,看守各門;萊特富特博士(Dr. Lightfoot)由此推斷,這些守門人也像祭司和利未歌唱者一樣,被分為二十四班。
因為神人大衛是這樣吩咐的(歷代志上26:1-32),他在所有這些事務上都像一位先知,在聖靈的默示和引導下行事。
【第15節】他們不偏離王向祭司和利未人所吩咐的。祭司和利未人沒有偏離所羅門照著大衛的命令所吩咐的,而是在所有事情上都順從了。
關於任何事;這關係到他們任何一方的職責,無論是獻祭者、歌唱者,還是守門人。
或關於庫房;那些負責庫房的利未人忠於他們的職責,參閱《歷代志上》26:20。
【第16節】所羅門一切的工程,從耶和華殿立根的日起,直到殿造成,都預備好了。材料都預備好了,費用也預備好了;甚至石頭和木材都已為建造預備妥當,因此沒有任何事物能阻礙工程的完成。
這樣,神的殿就完工了;在七年之內,所有部分都按照其形式和樣式完工,參閱《列王紀上》6:38。
【第17–18節】那時所羅門往以旬迦別去。他現在有空閒照管他的船隊,進行貿易;關於這一節和下一節,以及它們與《列王紀上》9:26-28的調和,(參閱《吉爾注釋》列王紀上9:26),(參閱《吉爾注釋》列王紀上9:27),(參閱《吉爾注釋》列王紀上9:28)。
【第18節】(參閱《吉爾注釋》歷代志下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