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提摩太前書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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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摩太前書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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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中,使徒對僕人提出了一些指示;訂立了一些判斷假教師的準則;勸勉人要知足;揭露貪婪的罪惡;勸勉提摩太要遠離罪惡,追求良善之事,在爭戰中持守不懈,其結果將是永生;對他個人提出囑咐,並指示他應當吩咐他人,特別是富人,以及他自己應當做什麼;並祝願他蒙恩典,使他能履行職責。對僕人的指示有兩類:首先,對於那些不信主人的僕人,他們應當尊敬和順服主人,以免基督的名和教義受人毀謗;其次,對於那些信主人的僕人,他們不應當因為主人是弟兄就輕視他們,反而應當更樂意地服事他們,因為他們是基督裡的信徒,蒙神所愛,並分享神的恩典;這些職責值得在福音事工中強調(提前 6:1-2)。凡不教導這些事的人,都應被視為假教師,他們的特徵在幾個方面被描述:他們是不健全、驕傲、無知、好爭吵、貪婪的人,應當遠離他們(提前 6:3-5)。從此,使徒勸勉人要知足;並為此提出論證,一部分是從知足與敬虔一同帶來的益處;一部分是從人來到世上時的本相,以及離開世上時的本相來考慮;也從有衣有食(包括生活必需品)來論證(提前 6:6-8)。然後他揭露貪婪的愚昧和危險,貪婪是萬惡之根;是真信仰和敬虔的敵人;是毀滅和滅亡的原因(提前 6:9-10)。因此,他特別向提摩太發出呼籲,要他避免一切此類的事;並追求與假教師相反的事;打那美好的仗,然後持定永生;他從提摩太的蒙召,以及他公開所作的見證來鼓勵他(提前 6:11-12)。接著是對他發出的莊嚴囑咐,在神和基督面前給予他;要他以最完美的方式遵守所吩咐他的,直到基督顯現;這是確定的,可以從神的不同稱謂推斷出來;神將在祂自己的時候使基督顯現(提前 6:13-16)。此外,還吩咐提摩太要囑咐富人,不要因財富而自高自大,也不要信靠財富,因為財富是不確定的事物;而要信靠神,他們從神那裡領受了如此豐盛的財富;要他們樂善好施,這最終會轉化為他們自己的益處(提前 6:17-19)。最後,他極力敦促提摩太,要保守所託付給他的福音純潔無瑕;並避免一切與之對立的事物,如世俗的、空洞的言談,以及徒有知識外表而非真知識的事物;更何況,有些世俗的教師和福音的宣稱者已經偏離了福音:並以祝願他蒙恩典作結,使他能遵行所給予他的各項指示(提前 6:20-21)。

在神的律法之軛下,或在基督之軛下;儘管這裡所說的僕人是在兩者之下;但他們是在「**治理之軛**」下,正如亞拉伯文譯本所譯;也就是說,在人的軛下,處於僕役狀態,在主人的治理之下,並為他們服務;他們或是主人的學徒,或是用主人的錢買來的,或是受主人僱傭的:

【第1節】

**當算自己的主人配受各樣的尊敬**;並給予他們;這包括順服他們;服從他們一切合法的命令,這些命令必須符合宗教和理性,符合神的律法和自然之光;以及對他們的一切敬畏和尊重,透過言語和姿態表達出來:所有這些都應當給予他們自己的主人,他們所屬的主人;那些擁有他們財產的主人;無論他們在宗教和性情上是怎樣的人;無論他們是信徒還是不信者;無論他們是善良溫和、仁慈人道;還是頑固、暴躁、惡劣:

**免得神的名和祂的教訓被人毀謗**;不信的主人,如果他們的信主僕人頑固、不順服、反叛或不敬,就會傾向於說:這些人所事奉的是什麼神?這就是他們的宗教嗎?這就是他們所談論的福音嗎?他們的教義教導他們這樣的事,不順服主人,對主人不敬嗎?它是否解除他們對自然律法的義務,瓦解公民社會的紐帶,並破壞人與人之間存在的關係?如果真是這樣,那麼他們的上帝和他們的教義都應當被拋棄。因此,使徒勸勉說,如果信主僕人對他們所稱呼和呼求的名,以及他們所接受和宣稱的福音教義有任何尊重;他們就應當順服和尊敬他們的主人;這樣他們就沒有機會毀謗神和福音。

【第2節】

**那些有信主人的**,就是信獨一真神,與持有多神的異教徒相對;並信耶穌基督,與猶太人區別開來;他們是心裡相信祂,口裡承認祂,並以清潔的良心持守信仰的奧秘。前面所說的是對那些有不信主人的僕人說的;如果他們行為不當,主人就會準備毀謗。僕人兩方面都處於陷阱中,因為假教師的暗示,他們認為自己的僕役身份與他們的基督徒自由不符;他們不應當服事惡人,因為他們蒙神呼召,地位高於惡人;也不應當服事好人,因為他們與好人是平等的。但使徒教導另一種教義:

**不可輕看他們,因為他們是弟兄**;他們同屬基督所命名的家庭,同屬神的家和信心的家,並有同一位父;因為儘管在屬靈的福分、特權和禮儀方面他們是平等的;但在屬世和民事事務方面卻不是;因此不應當因此而對他們不那麼尊敬,或更不願意服從他們合法的命令:

**反而要更樂意地服事他們**;更衷心地,更甘願地,如同服事主;這些主人屬於主,並投身於主的事工;他們的僕人藉著樂意順服他們,就是在協助主的事工:更何況,

**因為他們是忠信的**;在小事上,在給予他們(僕人)公正和合宜的食物、適當的衣物和應得的工資方面;以及在善用他們的財富和資產,為基督的利益、幫助貧困聖徒和傳播福音方面;因此在更大的事上,藉著堅守他們的信仰告白,忠於基督、祂的真理和禮儀:或者「**因為他們是信主的,或信徒**」;這與前面所用的詞是同一個;因此他們應當對他們珍貴,並高度尊重他們;因為信心是寶貴的恩典,擁有信心的人是蒙神揀選的,是寶貴的:

**是蒙愛的**;蒙神所愛,神揀選他們得救;蒙基督所愛,基督用祂的血救贖了他們;蒙聖徒所愛,聖徒蒙神教導要彼此相愛;這是另一個他們應當被服事而非被輕看的原因;第三個原因如下:

**是蒙恩惠的分享者**;分享神白白的恩典;分享藉著耶穌基督而來的救贖和拯救,以及在祂裡面的一切屬靈福分;因此應當更樂意地服事他們。敘利亞譯本譯為「**在他們的服事中享受安息**」,或「**因他們的服事而得著更新**」;亞拉伯譯本則譯為「**因他們對他們的服事**」:其意思是,當信主的僕人樂意忠實地服事他們信主的主人時,主人會對他們感到滿意,喜悅他們的服事,並將其視為對他們的益處和恩惠;這因此應當激勵和鼓勵他們服事主人。有些人將「**忠信的**」和「**蒙愛的**」這些特徵理解為僕人自己;因為他們是這樣的人;所以他們應當服事,而不是輕看他們信主的主人;特別是最後一句,可以譯為「**作為回報從他們那裡得到益處**」,如食物、衣物和工資;此外,他們受到人道和仁慈的對待,以符合基督徒的方式;埃塞俄比亞譯本與此相符,譯為「**他們將會接納並幫助你**」;會照顧你,幫助你,並供應你所需的一切:

**這些事你要教導並勸勉**;敘利亞譯本和亞拉伯譯本補充說「**僕人**」。使徒並不認為教導和勸勉這些能力有限、生活地位低下的人是低於身份的;提摩太也應當如此行;每一位傳道人也應當如此。

【第3節】

**若有人傳異教**,或如敘利亞譯本所譯,傳另一種教義;一種與使徒剛才所教導的關於僕人對主人職責不同的教義;正如假教師所做的,他們輕視權柄或政府;不僅是民事政府,因此說統治者和官長壞話;還有教會政府,因此辱罵使徒、長老和教會牧師;還有家庭政府,並鼓勵不順服父母和主人;參見(彼得後書 2:10)(猶大書 1:8)

**或傳與聖經、基督和祂使徒的教義不同的教義**:

**不服從健全的話語**:例如福音的教義;它們是聖徒的食物,是嬰孩的奶,是壯丁的肉;它們對屬靈的味覺來說是甜美可口的食物;它們滋養人,是屬靈成長的途徑;它們有益健康;它們沒有腐敗、污染或毒素:

**就是我們主耶穌基督的話**;祂在世上傳講的教義,祂被聖靈膏抹,沒有限量地傳講福音,藉著祂,一切恩典和真理的教義都來了;或者是指與基督有關的教義,關於祂的位格、職分、恩典、公義、犧牲和滿足;關於祂是誰,祂做了什麼,正在做什麼,以及將要做什麼。

**以及那合乎敬虔的教義**。整個福音是敬虔的奧秘;它是與敬虔相符的真理,它有助於促進內心和生活中的真敬虔:即使是其中更具區別性的教義,那些被指控為放縱的教義;例如永恆和個人揀選的教義;因為儘管它不是出於行為,而是出於恩典,但聖潔是揀選中既定的手段,也是藉著揀選所確保的目的;它是所有真正聖潔的源頭和泉源;內心的聖潔是信徒自己蒙揀選的證據;生活的聖潔是向世人證明蒙揀選的證據;沒有什麼比思考他們是蒙神揀選得恩典和榮耀更能有力地促使人追求聖潔。恩典之約是絕對無條件的,它為內在和外在的聖潔都提供了保障;在恩典的影響下,它的應許有力地在信徒心中運作,使他們潔淨一切肉體和靈魂的污穢,並在敬畏主中成全聖潔:同樣,藉著基督的義而來的白白稱義的教義,它並不廢除律法,也不阻礙善行;以及基督為祂子民的罪受死,並為他們滿足了神的公義,使他們向罪死,得以向義活;以及藉著基督的血將他們從罪、撒旦和律法中救贖出來,這是為了使他們成為一群特選的子民,熱心行善;以及他們蒙有效呼召,這是一種聖潔的呼召;以及他們在恩典和聖潔中最終的聖徒永蒙保守,所有這些教義都符合敬虔,並極大地鼓勵和促進敬虔:現在,凡不接受這些真理,不順從它們,反而與它們相悖,並教導與之相反的,他就是一個假教師,他就是使徒在接下來的話中所說的一切。

【第4節】

**他是驕傲的**,或因自負和對自己觀念的虛榮而膨脹自大,並以傲慢的態度對待忠心的傳道人。恩典的教義具有謙卑的性質,特別是當它們被屬靈地和經驗性地理解和接受時;但概念性的知識,對自然事物的知識,以及人的教義,那些出於他們自己發明的教義,卻使人心充滿驕傲和虛榮:

**一無所知**;正如他應當知道的那樣;沒有任何堅實和實質性的東西;對耶穌基督的福音一無所知:他可能對自然和民事事務有所了解,但對屬靈事務卻一無所知;他可能收集了一堆混雜的知識,但對他自己或他人都沒有真正的用處:

**卻專好問難,爭辯言詞**:或者他「**病了或有病**」;他的心智失調;他像發燒的人一樣,神志不清;他的頭腦輕浮狂野;他的想像力漫無邊際,他談論著自己不知道的事情;他的頭腦專注於「**問題**」;愚蠢而無知的問題,關於律法和行為,以及它們對稱義和救贖的必要性;關於家譜,以及其他無益無利的主題:

**以及言詞之爭**;純粹的文字遊戲;更多地爭論詞語而非事物,這無益於人,反而會顛覆和混淆聽眾。其不良影響如下:

**由此產生嫉妒**:嫉妒他人優越的恩賜和才能;嫉妒他們的成功,以及他們從他人那裡獲得的任何一點榮譽和尊重;這表明那些被這種惡習所支配的人是屬肉體的人,因為這是肉體的行為;並且他們缺乏愛心,或恩典之愛,因為愛是不嫉妒的:此外,由此產生

**爭競**;爭吵、爭執;個人乃至整個團體的平安和安慰因此被破壞;因為愚蠢和無知的問題會產生爭執(提摩太後書 2:24-25),這對主的僕人來說是非常不合宜的,對基督的教會來說也是非常不舒服的:是的,這些也會產生

**毀謗**;彼此毀謗,特別是毀謗福音的忠心傳道人;因為當假教師無法用聖經和論證戰勝他們時,他們就開始毀謗和辱罵他們:或者產生

**惡意的猜疑**;毫無根據的懷疑:或者從此產生,正如這些詞可以翻譯的,「**邪惡的觀點**」:關於神的存有、完全、旨意和護理;關於基督的位格和職分;關於律法和福音、恩典和善行;因此敘利亞譯本譯為「**心靈的邪惡觀點**」。

【第5節】

**以及心術敗壞之人的乖謬爭辯**,他們在原則上敗壞,又敗壞神的道,以一種非常頑固和乖謬的方式爭辯,彼此摩擦和激怒,從而激發憤怒和一切邪惡的行為:

**並喪失真理**,就是基督,祂是真理,對祂一無所知,既不屬靈也不救贖;對福音,真理之道,也一無所知;也喪失恩典的真理,因為他們是屬肉體的、屬情慾的,沒有神的靈。

**以為敬虔是得利的門路**;這樣的人有西門術士和他的追隨者,以及其他假教師,他們販賣人口,每個人都從自己的領域尋求利益,他們的行為彷彿宗教中除了世俗的利益和好處之外別無他物;這些人服事自己,自己的肚腹,和自私的利益,而不是主耶穌基督。因此,使徒給提摩太,並透過他給所有傳道人和教會以下建議:

**你要遠避這樣的人**:不要靠近他們;不要與他們有任何瓜葛;不要按手在他們身上,或允許他們進入事工;不要讓他們講道,也不要透過聽他們講道來鼓勵他們:如果他們在教會中,就把他們趕出去;無論在民事上還是宗教上,都不要與他們交通;避免與他們的一切交往。武加大拉丁譯本和埃塞俄比亞譯本省略了這一句;亞歷山大抄本和貝撒的克拉蒙塔納抄本中沒有這一句,但在其他抄本中則有。

【第6節】

**然而,敬虔加上知足,便是大利了。**「敬虔」並非指某種特定的恩典,而是指神聖靈的一切恩典;如信心、盼望、愛、敬畏——整個內在宗教,它在外在敬拜和一切聖潔生活與行為中顯現;而那合乎敬虔的教義教導並促使人如此行;這確實是大利,極大的利益。一個擁有真正敬虔的人,是一個得利、興旺的人:那些敬虔的,或真正蒙恩的人,他們已進入美好幸福的境況,並擁有真實、堅實、滿足、持久、深不可測的恩典財富;他們的一切債務都已償清,他們衣著華麗,飲食豐盛,身處一個美好的家庭,就是神的家,而在此之前他們是負債累累、衣衫襤褸、飢餓不堪、陌生而外來的;是的,他們是神的後嗣,與基督同為後嗣,並擁有天國產業的權利和資格;他們現在已成為神的君王和祭司,在現今的境況中,神是他們的份,是他們極大的賞賜;他們在基督裡擁有權益,並在祂裡面擁有一切屬靈的福分,並擁有聖靈作為他們未來產業的憑據;他們在信心上富足,在善行上富足;他們失喪的靈魂已得著,並將得著永遠的救恩;不久之後,他們將擁有榮耀的一切財富,這財富以非人手所造的房屋、有根基的城(其建造者和設計者是神)、不能朽壞的產業,以及國度與榮耀來象徵:敬虔的益處何等大!而增添這益處,並與之並存的,是「知足」;因為這不應被視為敬虔成為大利的條件,彷彿沒有知足就不是大利;而是敬虔的結果,是敬虔所產生的,也是其益處的一部分。這裡所用的詞意為「**充足**」;武加大拉丁譯本也如此翻譯:它指的是今生美好事物的充足;而那是什麼,在提前 6:8 中有所表達;神將這樣的充足賜給那些敬畏祂的、祂敬虔的人,他們將不缺乏任何對他們合宜的好東西;因為敬虔有今生的應許,也有來生的應許;神確實將一切與生命和敬虔有關的事物,甚至一切豐富地賜給他們享受。這個詞確實恰當地意為「**自足**」,這在嚴格意義上只屬於神,祂是「**全能者**」,是全足自足的神;但這裡它指的是一個人自己判斷為充足的充足;因為這個短語並非主要指事物本身,即充足,而是指敬虔之人對它的看法、感受,他自己判斷它,就像雅各一樣,認為它足夠了;這樣的人對自己所擁有的感到知足,並為此感恩,安靜地順服神的旨意,並耐心忍受一切逆境:這現在是敬虔或真恩典的果實和結果,是敬虔所帶來益處的相當一部分;這樣的人確實是幸福的人,無論他的境況如何。猶太人有句諺語 F14 :

「**富人是那些心靈安息於其財富,或對其財富感到知足的人;**」

「**那些為自己的份而歡喜的人,無論多寡:因此,儘管敬虔不是利益,利益也不是敬虔,在假教師的意義上,但在屬靈意義上,它卻是真正的利益。**」

【第7節】

**因為我們沒有帶什麼到世上來**,這是一個理由,清楚地表明敬虔是大利,因為那些擁有敬虔的人除了罪之外,沒有帶任何東西到世上來,然而現在卻處於前面所描述的幸福境況;而且敬虔的人應當對他們所擁有的(即使是世俗之物)感到知足,因為這些比他們來到世上時所擁有的多得多,他們是赤身來到世上的;這在最剝奪的護理之下也應當是一個使人平靜的考量;參見(約伯記 1:21)

**也不能帶什麼去**:人如何來到世上,也將如何離開世上;他們死後將不再需要他們的世俗財富,就像他們出生前不需要一樣;他們現在所擁有卻不使用的,那時將對他們失去意義,無論對他人來說可能是什麼益處:因此,他們應當樂意使用他們所擁有的,並為此知足;參見(傳道書 5:15-16)。猶太人有句類似的話 F15 :

【第8節】

**只要有吃有穿**。「食物」包括一切需要吃喝的東西,種類繁多,這裡用複數表示;「衣物」則指一切必要的遮蓋物,所用的詞語就是這個意思,也包括住所,住所是遮蔽和躲避惡劣天氣的地方。現在,有了這些生活上的舒適和必需品,有食物可吃,有飲料可解渴和提神,有衣服可穿,有房屋可住,

**就當知足**:聖徒有充分的理由知足;因為他們不能享受更多這些東西;而且他們擁有這些是帶著祝福的,是神愛他們的果實和標誌;這些是雅各所渴望的一切,亞古珥所祈求的,基督指示祂的門徒每天祈求的;擁有這些,就是擁有足夠的,適當的充足和豐足:這些話可以翻譯為「**我們將會知足**」;使徒可以為自己、提摩太和其他人這樣說,他們即使在缺乏這些東西時也曾知足。武加大拉丁譯本和埃塞俄比亞譯本讀作「**我們知足**」;敘利亞譯本則讀作「**食物和衣物對我們來說足夠了**」;因此使徒將自己和他人作為知足的榜樣,供人效法和追隨。

【第9節】

**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並非指那些已經富有的人;因為有些富人是好人;他們用財富做了許多好事;而且他們與其他人一樣,免於誘惑、陷阱和愚蠢有害的私慾,例如亞伯拉罕、亞利馬太的約瑟、該猶等人;而是指那些想要發財的人,他們為此勞碌,急於求成,不惜一切代價,無論對錯,儘管有成千上萬的人從未達到目的;所以使徒並非特別針對富人,而是針對那些決心要發財的人,無論他們是否真的發財:這些人

**就陷在誘惑裡**;並非如(雅各書 1:2)中使用的那種意義,而是如基督在(馬太福音 6:13)中使用的意義,即陷入犯罪的誘惑,以至於被誘惑引誘並被其勝過:

**和網羅裡**;武加大拉丁譯本讀作「**魔鬼的網羅**」,貝撒的克拉蒙塔納抄本也是如此;這可能取自(提摩太前書 3:7),儘管這似乎不是原始讀法,但它可能表達了真實的意義:撒旦可以比作捕鳥人;他引誘人犯罪的誘惑是他的網和陷阱;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是被捕獲和纏繞在其中的鳥,有時甚至無法自拔:

**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裡**;肉體和世俗的私慾,肉體的私慾,眼目的私慾,和今生的驕傲,這些都是世上的事物,吸引人的情感;是的,還有什麼罪是這樣的人不會陷入的呢?例如欺詐鄰舍,壓迫窮人,說謊,偽證,偷竊,謀殺,搶劫,暴力,以及各種不義?所以可以說他們是「**許多**」的,其中有些是「**愚蠢的**」。所有的罪都是愚蠢的,每個惡人都是愚蠢的,行為完全違背理性;但有些邪惡的方式是臭名昭著的愚蠢、軟弱和愚昧,那些想要發財的人會用這些方式來賺錢;儘管其中有些是狡猾和詭計多端的,但所有這些都「**有害**」於他們的聲譽,或他們的身體健康,特別是他們不朽靈魂的福祉。因此,他爾根在(以西結書 20:25)中使用了「**他們的愚蠢私慾**」(**אשפא נהירצוי**,ashpa nihirzuy)這個詞組,而猶太人則將普遍的敗壞本性稱為(傳道書 4:13)中的「**年老而愚蠢的王**」。他們問 F16 :

【第10節】

**因為貪財是萬惡之根**,是前面所提到的一切惡事,以及其他惡事的根源;並非金錢本身,如金銀,它們是神的創造物,是神的恩賜,可以用於並達成許多美好的目的;而是對金錢的愛,而且並非任何對金錢的愛;因為可能存在對金錢合法的愛和渴望,只要它足以滿足生活必需品,回應神的護理呼召,履行我們對神和人的職責,服事基督的利益,並對同胞和基督徒行善:但這裡所指的是一種過度、永不滿足的渴望,以及對金錢不當的愛,這實際上是偶像崇拜:例如當一個人愛金錢,不僅在神之外,而且在神之上;事奉金錢如同事奉神,並將他的信靠和信心寄託在金錢上,獨立於神和祂的護理;這種對金錢的愛是所有不義的源頭和泉源,如上所述;這是猶大的罪,也是他所有不義的根源。這個詞組是猶太人的說法。因此,偶像崇拜被稱為「**所有不義的根源**」(**תועבות לכל עיקר**,twnwe lk rqye);參見(希伯來書 12:15)

**有人貪戀錢財**;以一種貪婪和永不滿足的方式:

**就被引誘離了真道**;信仰的教義。他們觀察到信徒通常是貧窮的,於是他們就偏離了那條道路,甚至沒有聽過道;如果他們聽過並接受了道,然而當因道而來的逼迫興起時,他們就放棄了他們的信仰告白;或者他們的心被世俗的憂慮和虛假的財富所充滿,以至於道被窒息,變得無益,不久之後,就像底馬一樣,他們就離棄了道,因為他們愛現今的世界。

**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因此財富被恰當地比作荊棘,在獲取和保守它們時都帶來極大的麻煩和不安;而且,對獲取它們所使用的非法手段和方法的回顧,常常會帶來非常尖銳的痛苦和困擾;參見(約伯記 20:15-29)。使徒似乎暗指希伯來文詞語「**貪婪的人**」(**עוב**,eub),這個詞意為刺穿、切割和傷害,正如這樣的人對自己和他人所做的那樣。

【第11節】

**但你這屬神的人哪**,不僅是按創造而言,如同每個人都是;也不僅是按特殊恩典而言,如同每個蒙神揀選、蒙基督救贖、蒙聖靈重生和成聖的人都是;而是按他作為傳福音者和傳道人的特殊職分而言,他被裝備、奉獻並受僱於神的服事。這個詞組取自舊約,其中先知以利亞和以利沙被稱為「**屬神的人**」(列王紀下 1:9;列王紀下 4:7, 9),

**要逃避這些事**;亞拉伯譯本譯為「**這些可憎之事**」;即一切問題和言詞之爭,從中產生許多邪惡(提摩太前書 6:4-5);以及一切世俗的利益、自私的動機和宗教中的貪財觀念;不惜一切代價致富的邪惡決心,以及對世俗事物過度的愛和熱切的追求,這些都會使人陷入極大的危險,甚至徹底毀滅;這些事對任何信仰的宣稱者來說都是極不合宜的,更何況是福音的傳道人。

**要追求公義**;不是為了在神面前稱義,他已經追求並達到了,那就是基督的義,而不是律法的義;而是為了在人面前榮耀信仰;這指的是在人與人之間行公義,各歸其主,而對世界的過度依戀有時會使人偏離這一點:

**敬虔**;屬靈的信仰,內心的聖潔和行為,這有今生的應許,也有來生的應許,並且與知足一同是大利;因此追求這個比貪婪地追求世俗財富,或像假教師那樣認為敬虔在於世俗利益,或在於確保個人的世俗利益要好得多:

**信心**;信心的恩典,它不看見暫時的事物,而是看見永恆的事物;它將心靈從世俗的享樂引向神、基督和另一個世界的榮耀;它是所有其他恩典的引導恩典,也是善行的基礎,沒有它,在道德公義的行為中,或在任何可以稱為敬虔的宗教敬拜行為中,都無法討神喜悅:

**愛心**;對神的愛,這與事奉瑪門或過度愛錢是不相容的;對基督的愛,這會促使人尋求的不是自己的事,而是基督的事;對聖徒的愛,這會引導他透過施恩和慷慨來服事他們:

【腳註】
F14 T. Bab. Sabbat, fol. 25. 2. 《巴比倫他勒目》安息日篇,第25頁第2欄。
F15 Bereshit Rabba, sect. 42. fol. 36. 3. 《創世記拉比米大示》第42章,第36頁第3欄。
F16 Midrash Kohelet, fol. 70. 2. 《傳道書米大示》第70頁第2欄。
F17 R. David Kimchi in Isa. xxvii. 9. 大衛·金奇拉比在《以賽亞書》第27章第9節的注釋。

忍耐;在承受責罵和侮辱時;在為福音緣故忍受傷害、財物損失、監禁以及各種迫害時;這些都是貪婪的心態所不能容許的。最後,

溫柔;或謙卑,不追求大事,而是滿足於較低的生活地位;因為通常是驕傲驅使人無論如何都要致富:它也可能指在教導無知者、駁斥錯誤和責備冒犯者時的溫柔。

【第12節】

打那美好的仗,就是信心的仗。使徒向提摩太暗示,他還有其他事務要做,而不是只顧世上的事;他的生命是一種戰爭狀態;他是一名士兵,不應被今生的事纏累;他有許多敵人要對抗,例如撒但及其執政掌權者;罪惡和肉體的私慾;世界和世人,以及要與他們一同忍受的巨大苦難;還有假教師,他尤其要與他們打那美好的信心的仗,好使他們所抵擋的福音真理能存留在聖徒中間。這場仗被稱為「信心的仗」;部分是為了與律法相對,並與猶太人 F18 如此多談論的「**תורה של מלחמת**」(torah shel milchamah,律法之戰)相對;在使徒時代,假教師們正熱衷於此,而使徒們則與他們對抗;部分是因為信仰的教義,福音的信仰,一次交付聖徒的信仰,是他們熱切爭辯、奮鬥和爭戰的對象;也因為與真理的聖經相關的信心恩典,是他們爭戰的武器:這可以稱為一場「美好的仗」,因為它是在一個美好的事業中,就是神和真理的事業;在一位美好的元帥,就是我們救恩的元帥耶穌基督之下;為此提供了美好的武器,就是神的全副軍裝,這些武器不是屬肉體的,而是屬靈的且大有能力的;此外,那些參與這場仗的人可以確信勝利,以及榮耀、生命和公義的冠冕:所以當他們停止爭戰時,他們就沒有別的事可做,只有

持定永生;正如這裡吩咐提摩太,為鼓勵他而做的。永生是神高召的獎賞,是為那些為主爭戰的人所持守和提供的;他們應當將此視為獎賞;他們現在就可以憑信心持定它,相信自己有份於它,有權利得著它,並且將會享受它;他們可以更加確信這一點,因為他們蒙了有效呼召:

你為此蒙召;不是單單藉著福音的外在傳講,從這個意義上說,許多人蒙召,但蒙揀選和得救的卻很少;而是藉著聖靈特殊的恩典和能力在內裡蒙召;這樣蒙召的人,不僅蒙召得恩典,也蒙召得永恆的榮耀;而那召人得永恆榮耀的萬恩之神,憑著祂至高無上的美意,是信實的,必會賜予。亞歷山大抄本、武加大拉丁譯本和所有東方譯本都省略了「也」這個詞;但它似乎是強調性的,用來堅固提摩太對享受永生的信心;因為這不僅是恩典的獎賞,是信心的美好爭戰之後的結果,而且也是他藉著神的恩典蒙召所要得著的。

並且在許多見證人面前,作了美好的見證;這包括在呂司得的弟兄們面前,在他受洗和被接納進入教會時,他在他們面前陳述了他的信仰,並作了見證;他們因此,以及他合宜的生活和行為,向使徒保羅作了美好的見證(徒 16:1, 16:2);以及在使徒和其他長老面前,當他們按手在他身上時,藉此他領受了非凡的恩賜(提前 4:14;提後 1:6);或者這可能是在世人面前,在一些猛烈的迫害者面前,他勇敢而無畏地宣認他對基督耶穌的信仰;並且他在所到之處都持續不斷地這樣做;這既然如此頻繁和公開地完成,就是他應當堅持下去直到爭戰結束的原因。

【第13節】

我在神面前囑咐你,祂是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

那使萬物有生命的;所有受造物,因為所有有生命的受造物都在祂裡面有生命、動作和存留;祂使所有祂的子民在初次歸信時,當他們死在罪中時,得著生命,之後當他們遲鈍無力時,也得著生命;祂也將在末日使死人復活。這似乎是為了堅固提摩太,使他不懼怕死亡,因為如果他在為主爭戰時死去,祂有能力使他從死裡復活,並且會這樣做。

並在基督耶穌面前,祂在本丟彼拉多面前作了美好的見證;或者更確切地說,「在本丟彼拉多之下」;或者,如阿拉伯語和衣索比亞語譯本所譯,「在本丟彼拉多時代」;因為這不僅指基督在彼拉多面前受審時所作的見證,當時祂承認自己是君王,宣告祂國度的性質,並表明祂道成肉身的目的就是為真理作見證;它也可能指基督在整個事奉期間,在本丟彼拉多之下,藉著祂的教導和神蹟,以及最終藉著祂所忍受的苦難和死亡,為真理所作的忠實、清晰和公開的見證;提到這一點是為了讓提摩太效法,並鼓勵他和其他所有聖徒持守他們所宣認的信仰直到末了。

【第14節】

叫你遵守這命令,意思是指他剛才最後吩咐他的,要打那美好的信心的仗;或者指他在整封書信中給予他的所有命令,包括關於神家的教義和紀律;或者更確切地說,是指傳講福音的工作和職責,這工作是藉著聖靈託付給他,並由永生神的命令所吩咐的:使徒在神和基督面前,囑咐他以以下方式遵守和持守這命令,

毫無玷污,無可指責;意思是,他要以一切的忠誠和純潔來履行他的聖職;他要真誠地、毫無攙雜地傳講基督純正的福音;並且他要在他的生活和行為上表現得無可指責,使他的事奉不致被世人合理地責備,也不致被教會在此處,或被基督在將來責備:他要他這樣做,

直到我們主耶穌基督顯現;在末日審判活人死人,那將是極其輝煌榮耀的。現在基督向世人隱藏,但對於那些等候祂的人,祂將第二次以大榮耀顯現;在祂父的榮耀中,在祂自己的榮耀中,並在聖天使的榮耀中;那時祂的聖徒也將與祂一同在榮耀中顯現:使徒之所以提到這一點,是因為那時每個人的工作和事奉都將顯明;基督顯現的這光明的日子將會宣告出來,每個人都必須向祂交待自己和自己的恩賜:這也表明使徒不僅是為提摩太,也是為所有其他福音的傳道人,直到基督第二次降臨,發出這命令和這些指示;儘管那時,就像現在一樣,基督何時降臨是如此不為人知,以至於不能說提摩太不可能活到那時。

【第15節】

到了日期,祂必顯明;因為雖然基督顯現的時間是未知的,但這件事本身是確定的;神必會成就並在祂自己的時間,在祂所定和所安排的時間顯明出來;這時間只有祂知道,並且祂將其保留在自己的權柄中,藏在自己的心裡:

那可稱頌的;敘利亞譯本讀作「那可稱頌的神」;祂在自己裡面,在祂的聖子和聖靈裡面,在祂本性的完全裡面,都是可稱頌的;祂是全足的神,在自己裡面,為自己和為所有受造物,都有足夠的一切;祂是所有福樂的源頭和作者,無論是今世的、屬靈的,還是永恆的,任何受造物所擁有或將擁有的福樂都來自祂:

獨一的掌權者;或全世界的統治者,這只能指祂自己:祂是列國中的統治者,也是地上所有國度的統治者;祂的國度統治著所有其他國度;祂的權柄和統治來自祂自己,而所有其他掌權者都從祂那裡獲得權柄,如下所述:

萬王之王,萬主之主;他們從祂那裡領受權杖、冠冕和國度;他們藉著祂作王,並持續擁有權柄;因為祂隨己意立王廢王,他們在將來有一天必須為他們所有的治理向祂交帳;目前他們都在祂的影響和掌控之下;祂將他們的心、他們的謀劃以及他們的國度都掌握在手中,並在祂的護理之下,使一切都符合祂智慧和永恆的預旨。這些稱號被猶太人使用,他們稱祂為「**אדון כל אדונים מלך על כל מלכים**」(adon kol adonim melech al kol melachim,萬主之主,萬王之王)F19。同樣的稱號也賜給基督(啟 19:16),這表明祂與父是同等的。

【第16節】

唯獨祂有不死性。天使是不死的,人的靈魂也是不死的,復活後人的身體也將是不死的;但這些都不是憑著自己擁有不死性,它們是從神那裡得來的;唯獨神憑著自己,本源地、本質地、非衍生性地擁有不死性。

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中;在現今這個脆弱、必死的狀態中;是的,連天使自己也無法承受那光的輝煌,必須用翅膀遮臉;因為神本身就是光,祂也以光為衣;祂是所有受造物的父和光的源頭。

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除了在基督裡,至少是屬靈地和救贖性地看見;而且在現今的狀態中也只是非常不完全地看見:人性的罪惡、脆弱和必死性必須被除去,才能承受神的國,享受祂榮耀的異象;天上的聖徒擁有這種異象,他們看見祂的本相,其方式是現在任何人都不能看見的:

願尊貴和永遠的權能歸給祂。阿們。這可以被視為一個願望,願這樣的尊貴、權能和榮耀歸於祂,正如我們所補充的;或者被視為一個斷言,即它已經歸於祂,正如天使以及天上和地上的聖徒所歸於祂的。

【第17節】

你要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或指今世的財物。阿拉伯語譯本讀作「在這現今的世界」:以區別於將來的世界:有些人今世貧窮,來世富足;另一些人今世富足,來世卻貧窮、可憐、悲慘:有些人兩世都富足,而使徒這裡所指的至少有一些是這樣的人,他們是以弗所教會的成員,以弗所是一個富裕的城市,其中一些富人蒙了神的恩典;為了將他們與其他雖然今世貧窮,但在恩典和屬靈恩賜上富足的人區分開來,他這樣稱呼他們;同時也指出他們的財富就像他們所處的世界一樣,是虛假、空虛、不能滿足人、會朽壞的:使徒不僅要對這些人說話、教導、勸勉和懇求,還要嚴格地囑咐和命令他們,不顧他們的世俗顯赫和財富,

不要心高氣傲;衣索比亞語譯本讀作「不要在這世上高傲」;不要因他們的財富和世俗財物而自高自大,從他們尊貴和財富的高度輕蔑地俯視窮人,對自己抱持高傲的想法,彷彿他們的身體是由不同的物質和構造組成的,然而他們都有同一位創造者,都是同一血脈,都是屬土的,最終都必歸於塵土;或者彷彿他們的靈魂更廣闊、更有容量,他們更聰明、更有知識,然而財富並不總是歸於有悟性的人,愚昧人可能富有,智者可能貧窮;或者彷彿他們是天國特別的寵兒,然而神大多揀選和呼召今世的窮人;或者彷彿其他人不配他們的目光、陪伴和交談。財富產生驕傲;富人容易自傲,輕視他人;因此,這種邪惡被提出來,作為他們需要被警告和被吩咐反對的。

也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或「倚靠錢財的不確定性」;它們今天在這裡,明天就消失了;任何擁有它們的人都不能確信它們會持續一刻;它們會為自己長出翅膀飛走;賜予它們的,也能隨意取走它們:有各種方式可以使它們突然間從主人手中被奪走;例如貿易損失、船難、洪水、火災、盜賊等,然而人們卻傾向於承諾自己會持續擁有它們,並依賴它們,將他們的信任和信心寄託在它們身上,甚至連好人也是如此;這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神的護理,而神的護理在生活的任何環境和地位中都是最好和最安全的依賴,如下所述:

只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活神;幾乎每個詞都包含一個論據或理由,說明為什麼祂應該被信賴,因為祂是神,而不是受造物;「活」神,祂本身、本質上和本源上都有生命;祂是其他生命之源、賜予者和維護者;祂永遠存在,永不改變:並且「賜予萬物」;所有美好的恩賜都來自祂;所有自然的恩賜和護理的豐盛;既然祂賜予,祂也能取走,因此只應當敬畏祂;祂「厚賜」萬物,慷慨而豐盛;賜予必要和合宜的,並且遠超過人所應得的:而且是「享受」;不是積存,而是用於支持、提神和愉悅,儘管不可濫用。

【第18節】

要他們行善。富人有時會對自己造成許多傷害,損害他們的身體,藉著奢侈、放縱和荒淫,並損害他們的靈魂,使之毀滅;對他人則藉著欺詐、壓迫和暴力;因為他們有能力做許多惡事,也有能力做許多善事,正如他們應當做的;既然他們被賦予許多財富來行善,他們就被要求做許多事,為此他們要交帳:他們應當,特別是那些信基督的人,總體上行各樣的善事,特別是施惠於所有人,以及信徒之家。

在善事上富足;或在行善上豐盛,正如多加被稱為滿有善行和賙濟的事;並認為他們真正的財富更多在於恩典的運用和其果實,即行善,而不是在於他們的世俗享樂。這個詞組似乎是拉比用語。經常提到「**עשיר בתורה**」(ashir baTorah,律法上的富足)和「**עשיר במצוות**」(ashir b'mitzvot,誡命上的富足)F20;並且有人說F21,除了沒有律法和善行的人,沒有人是貧窮的,因為人的財富就是律法和善行。

甘心施捨;不待人求;當人求時,不推辭,不拖延,而是立刻施予,不帶憂愁,且樂意;不需要任何論據來催促他們,也不使用任何論據來反對。

樂意分享;將他們美好的東西分享給窮人的需要,使之成為他們的共同財產,使他們有份於此。有些人將這個詞譯為「合群的」,以反對富人對窮人慣常的粗暴、沉默和傲慢、拒絕的態度,而他們應當對窮人親切有禮,並允許他們自由交談。

【第19節】

為自己積蓄財寶。等等。在天上積蓄財寶,這將是他們自己永遠享受的;而他們在這裡積蓄的,是為別人,為他們的兒女或朋友,有時為陌生人,他們不知道是為誰,是為智者還是愚者,甚至為敵人:所以有人說蒙巴茲王將他父親的財寶分給窮人時,他的兄弟和朋友圍著他抱怨;他對他們說F23

為將來美好的根基;這不是指幸福的根基,因為那根基已經由神自己奠定;更不是藉著行善來奠定那根基;因為除了已經奠定的耶穌基督之外,沒有其他幸福、生命和救恩的根基可以奠定:使徒也不是在這裡談論奠定根基來建造,而是談論在天上積蓄根基,他指的是幸福本身;他稱之為「根基」,因為它是堅實、實質、永久和持久的,與今生不確定、不穩定、短暫和會朽壞的享樂和財寶相對;並且是

美好的,因為它是有益的,而積蓄世俗財富往往會損害其主人,並且當它們無益時,它將是有用的;此外,它將永遠持續,並將是一個永遠支持他們,永不崩塌的根基:現在積蓄這個,無非是尋求上面的事,表現出對它們的關心,將情感寄託在它們上面,並活在享受它們的舒適希望和期待中。這個詞組與(太 6:19, 6:20)中的相同,並考慮到屬靈的財富,恩典的豐盛,例如藉著基督而來的使人成聖、稱義和赦罪的恩典;這將是

為將來美好的根基;並將賦予享受天國財寶的權利和資格,這將是為將來,甚至直到永恆。

使他們可以持定永生;不是憑功德,而是作為神白白的恩賜,恩典的豐盛賦予了權利和資格;所有尋求真正財富的人都將持定並享受永生。亞歷山大抄本、武加大拉丁譯本、敘利亞譯本和衣索比亞譯本都讀作「真正的生命」;因為今生更像是生命的表象,而不是生命本身。

【第20節】

你要保守所託付你的;就是福音,見(提前 1:11),這是一筆豐富的財寶,放在瓦器裡,應當保持純正無瑕,忠實地傳講,並勤奮地保守,使其保持真實和純粹,不被攙雜和敗壞,也不被假教師奪走。這也可能包括他傳道所需的恩賜,這些恩賜應當被使用,被激發,不被忽略,而是被培養和改進,以造福教會和基督的利益:

遠避世俗的虛談;關於律法、割禮和其他假教師極力強調並以此迷惑聽眾的事,這些都是虛妄、空洞、無用和無益的談論。有些抄本,以及武加大拉丁譯本,讀作「世俗的新詞」;或新詞,這些詞不應被引入,因為它們常常引入新教義:純正話語的模式,有益的話語,我們主耶穌基督的話語,聖靈所教導的話語,都應當持守;尤其應當避免所有與之相悖,或絲毫削弱它們,或貶低它們的新詞。

和那敵真道、似是而非的學問;假教師誇耀他們的學問和知識,但那不是真實、堅實、屬靈和救贖性的;那不是對福音的實驗性知識;那不是與永生相連的卓越的基督知識;那只是概念性和推測性的;它是閒散、空洞和無用的,純粹是異教哲學和虛妄的欺騙,他們以此形成對立論點,或對福音真理提出反對和異議;甚至反對他們自己和神的話語,以及祂忠心的僕人。

(知識不是由「舉手」決定的。即使大多數人相信某事,那也不會使它成為真理。今天大多數人不相信挪亞的洪水(彼後 3:4-6)。在挪亞時代也是如此,但那些不信的人都淹死了!許多人熱切地相信進化論,並試圖用它來妥協聖經。這節經文對那些不藉著神的話語來檢驗一切的人,是一個嚴厲的警告(賽 8:20)。編輯註。)

【第21節】

有些人自稱;假裝是上述學問的大師,誇耀並大肆炫耀,並以此自豪:

就偏離了真道;偏離了真理的道路,走上了錯誤的道路;從信仰的教義中墮落,使信仰破產,成為完全的叛教者:使徒勸提摩太遠離虛妄的爭辯、使用新詞、宣稱錯誤的學問,以及從中對真理提出異議的危險,因為這些通常會導致叛教。

願恩惠常與你同在。阿們。使徒祝願他,願他能履行他在這封書信中向他指出的每一項職責,並保守他脫離一切邪惡和一切錯誤的道路,並將他安全地保守到神的國度和榮耀裡。他毫不懷疑這將是他的情況,因此加上他的「阿們」。亞歷山大抄本和阿拉伯語譯本讀作「願恩惠常與你們同在。阿們」。

提摩太前書是從老底嘉寫的,老底嘉是弗呂家帕卡提亞省的首府。最後這句話在亞歷山大抄本和敘利亞譯本中被省略了;事實上,在使徒時代,弗呂家並沒有「帕卡提亞」這樣的稱謂,這是羅馬人在幾年後才給予的;這表明書信的署名不僅是人為的權威,而且是後來的日期,至少其中一些是如此。阿拉伯語譯本稱其為弗呂家的都會,並省略了「帕卡提亞」;而比撒的一份手稿,將「老底嘉」讀作「馬其頓」,他認為書信是從那裡,例如腓立比或其他城市寫的;一些學者也認為它是從腓立比寫的。

【腳註】
F18 Zohar in Numb. fol. 99. 4. T. Hieros. Taanith, fol. 69. 2. & Bab. Chagiga, fol. 14. 1. Megilia, fol. 15. 2. & Sanhedrin, fol. 93. 2. & 111. 2. Midrash Ruth, fol. 31. 4. Echa Rabbati, fol. 53. 2. Caphtor, fol. 93. 2. & Seder Olam Rabba, c. 25. & Jarchi in Cant. iii. 8. 《光輝之書》民數記篇,第99頁第4欄。《耶路撒冷他勒目》禁食篇,第69頁第2欄;《巴比倫他勒目》節日獻祭篇,第14頁第1欄;《巴比倫他勒目》會堂篇,第15頁第2欄;《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93頁第2欄及第111頁第2欄。《路得米大示》,第31頁第4欄。《哀歌拉巴提》,第53頁第2欄。《卡夫托》,第93頁第2欄;《世界秩序拉巴》,第25章;雅爾奇《雅歌注釋》第3章第8節。
F19 Zohar in Numb. fol. 100. 2. 《光輝之書》民數記篇,第100頁第2欄。
F20 Zohar in Numb. fol. 91. 3. Vajikra Rabba, sect. 34. fol. 173. 4. & Tzeror Hammaor, fol. 15. 2. 《光輝之書》民數記篇,第91頁第3欄。《瓦伊克拉拉巴》,第34節,第173頁第4欄;《光之束》,第15頁第2欄。
F21 Raya Mehimna in Exod. fol 48. 3. Vid. T. Bab. Megilia, fol. 11. 1. 《拉亞梅希姆納》出埃及記篇,第48頁第3欄。參見《巴比倫他勒目》會堂篇,第11頁第1欄。
F23 T. Bab. Bava Bathra, fol. 11. 1. 《巴比倫他勒目》巴巴巴特拉篇,第11頁第1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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