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提摩太前書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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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摩太前書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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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章中,使徒論述了教會職事,即監督和執事的資格,以及他們妻子的資格;並指出了寫這封書信給提摩太的主要原因。首先,他稱讚監督的職分是美好的、值得嚮往的,並以最強烈的方式斷言其美好,【提前3:1】。接著列出擔任此職的資格,其中一些屬於家庭管理方面,涉及他作為丈夫、父親和一家之主;另一些屬於道德方面,涉及節制、好客、溫和、忍耐和慷慨;還有一些屬於教會方面,如善於教導,且不可是初信者;總之,他應當是生活無可指責、在世人中有好名聲的人,【提前3:2-7】。其次,列出了執事的資格;其中一些涉及他們的道德品格;另一些涉及他們在信仰上的純正;還有一些涉及他們的家庭事務和在家中的行為;在他們擔任職務之前,應當先對這些方面進行考察;他們的妻子也應當具備某些品格;為了鼓勵他們忠心履行職務,經文指出他們藉此可獲得美好的地位和在基督信仰上的大膽,【提前3:8-13】。使徒寫這封書信的目的,特別是向提摩太說明神教會職事資格的目的,是為了讓他知道該任命誰,以及如何在教會中行事為人;他稱讚教會是神的家,是永生神的教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3:14,15】。他還以幾點概括了這真理,揭示了敬虔的偉大奧秘,【提前3:16】。

【第1節】

這話是可信的。有些人認為這句話屬於前一章的最後一節;那麼其含義是:這是一個真實且值得相信的教義,即藉著聖子降生,或藉著道成肉身的神的兒子,信靠祂並在對祂的信心和愛中持守的男女,連同公義和聖潔的行為,都能得著救恩。同樣的短語似乎也指【提前4:8,9】和【提後2:10,11】中之前所說的。儘管它在【提前1:15】中指的是後面的內容,因此這裡也應當如此理解;它被用來引起注意,並暗示即將說出的話語是重要且無可爭議的真理。使徒在否定婦女教導的職事後,接著指出,雖然這職事屬於男人,但並非每個男人都適合;因此他列出了擔任此職者的資格;這既可以作為教會在選拔時的指導,也可以激勵擔任此職的人適當地關注自己和他們的工作:

人若想要得監督的職分;這與牧師或長老的職分是相同的;因此這裡的敘利亞譯本將其譯為「人若想要得長老職分」。這職分在於傳講聖道、施行福音的聖禮、管理教會的紀律,以及探訪、監督和看顧教會;正如這裡所用的詞**ἐπισκοπή**(episkopē,監督)所指的。這項工作和職分,若以榮耀神和造福不朽靈魂為目的,是可以合法且值得稱讚地嚮往的。任何人都不可承擔此職,除非他們內心深處有真誠的渴望和傾向,基於這些原則,並從中獲得真正的喜悅和樂趣;這樣的人

就是羨慕善工。監督、長老或教會牧師的職分「是一項工作」,而且是一項非常辛勞的工作;因此這樣的人被稱為在聖道和教義上勞苦的人:它不僅僅是一個榮譽的頭銜和一個有利可圖的職位,而是一項需要勞苦和關懷的事業;然而它是一項善工,一項卓越而美好的工作;因為它所從事的是本身最卓越、對人類福祉和神榮耀最有益的事物;例如福音的教義、聖禮和紀律;因此它必然是一項卓越、誠實、令人愉悅且有益的善工。

【第2節】

所以,監督必須是無可指責的。或作「長老」,正如敘利亞譯本所譯;這並非指這樣的人可以完全沒有罪,或在神眼中無可指責;而是指他在人面前是無可指責的,沒有犯下任何臭名昭著或惡劣的罪行;特別是,不應被指控犯有下文提及或暗示的惡行。因此,律法下的祭司在身體上也要毫無瑕疵,【利21:17-23】,使徒可能在此處有所暗示。

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這不應從神秘和寓意的角度理解為他只作一個教會的牧師,因為使徒隨後談到他的家和兒女,應當由他好好管理和維持秩序,以區別於神的教會;而是應從字面意義理解為他的婚姻狀況;儘管這條規則並未規定他必須有妻子;也未規定他不能在第一任妻子去世後再娶第二任妻子;只是如果他結婚或已婚,他一次只能有一位妻子;因此這條規則排除了所有「多妻者」擔任長老、牧師或教會監督的職務;即那些同時擁有多位妻子,或未因姦淫而離婚並再娶的人。當時多妻制和離婚在猶太人中非常普遍;信主的猶太人也無法輕易或立即擺脫這些習俗。雖然這些在任何人身上都是不合法且不應允許的;但在教會的職事身上尤其不合宜且有損聲譽。因此,在多妻制盛行時,猶太人的大祭司也不可同時娶兩位妻子;如果他這樣做了,就不能在職事上供職,直到他離婚其中一位為止F21。因為經上寫著【利21:13】:「他要娶一個婦人,**אחת ולא שתים**(achat velo shtayim,一個,而不是兩個)」F23。對大祭司所說的,也適用於所有其他祭司;見【結44:22】。同樣,埃及的祭司也不可娶多於一位妻子,儘管其他人可以隨意娶多位F24;羅馬的弗拉門祭司也是如此F25。長老或牧師也必須是

有節制的;或警醒、警惕的,即勤於職務,專心於其職責和看顧;警醒自己,言行舉止;為人的靈魂警醒,盡其所能地造福他們;身體上清醒,飲食有度,節制;心智上謙遜、謙卑、謹慎;因此拉丁武加大譯本將此詞譯為「謹慎的」;衣索比亞譯本譯為「智慧人」,即判斷力健全、理解力良好、行為謹慎的人;不自作聰明,而是應當謙遜地看待自己。敘利亞譯本和阿拉伯譯本將其譯為「貞潔的」,意指既無放縱,也無不潔:

端莊的;衣著整潔得體;舉止和行為謙遜,對所有人親切有禮;生活和言談舉止優美,被一切優雅和得體的事物所妝飾:

樂意接待遠人;即愛護陌生人,並款待他們;特別是聖徒和同工,那些因傳播福音或因其他合法且值得稱讚的原因而被流放或旅行的人。他應當根據自己的能力,以建議、勸告和生活必需品來幫助他們。亞伯拉罕和羅得是這種美德的著名例子。

善於教導的;即擁有豐富的知識;能夠解釋聖經以造就他人;能夠解釋、闡明和說明福音的真理,並捍衛它們,駁斥錯誤;不僅有能力,而且樂意將自己所知的傳授給他人;並且口才流暢,有表達能力,能以清晰易懂的語言,用恰當合宜的詞語表達自己的思想;否則,一個人知道什麼並不重要,除非他有能力將其傳達給他人,使他們理解並受益。

【第3節】

不因酒滋事;指不沉溺於酒,或不持續飲酒,不放縱飲酒;否則,擔任此職的人飲酒是合法的,有時甚至是絕對必要的;見【提前5:23】。它指的是不貪杯,如【提前3:8】所說,不沉迷於酒,或不追逐酒;敘利亞譯本將其譯為「不因酒而越界」,或在使用酒時不逾越界限,不放縱;阿拉伯譯本將其譯為「不因酒而傲慢」,因為酒醉之人會變得兇猛暴躁,好爭吵,且常造成傷害;這種解釋也為一些人所採納。

不打人;或用手打人,敘利亞譯本譯為「手不快於打人」;不是那種敏捷迅速動手的人,一受辱或受傷就舉手打人;不是一言不合就動手的人:或用舌頭打人;阿拉伯譯本譯為「不以舌頭傷人」;指在勸誡和責備軟弱的弟兄或跌倒的信徒時過於尖銳嚴厲;尤其不應對任何人使用粗俗、侮辱和輕蔑的語言;見【耶18:18】。

不貪不義之財;不貪圖金錢,不積聚財富;或不渴望從人那裡獲得大眾的讚譽和榮耀。此句在亞歷山大抄本、比撒的五份手稿及其他抄本中均無,武加大拉丁譯本和所有東方譯本中也無;它似乎是從【多1:7】抄錄而來。事實上,這裡並不需要它;因為同一意思已在該節末尾用「貪財」一詞表達,使其成為贅語;此外,省略此句後,「不打人」與其後的內容之間的對比更為明顯,

只要溫和;指耐心忍受一切羞辱和傷害,容忍冒犯,寧願放棄自己的權利和應得之物,也不願爭吵、打架;對所有人有耐心,不苛待那些得罪他的人,而是溫和、柔和、輕柔地進行指責、責備和勸誡:

不爭競;不是好爭吵、好訴訟的人,不喜歡用拳頭、刀劍或任何其他武器打架:

不貪財;或不以不節制的方式愛錢,貪圖世俗的財物和財富,對它們的慾望永不滿足;吝嗇、卑鄙、不慷慨;行為像個唯利是圖的人;只顧自己的事,不顧基督的事;只求自己的利益,不求靈魂的益處;並對自己、家人和窮人吝嗇,不給予他們應得的。相反,他應當慷慨大方,好客慈善,並在一切場合根據自己的能力樂意施予。

【第4節】

好好管理自己的家;指他的家庭、妻子、兒女和僕人;不應理解為管理自己的身體,使其保持貞潔和節制,這從下文可知:

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在家庭中保持良好的秩序;要求兒女遵守他的命令,特別是神話語的規條;不像以利,他沒有運用權柄,也沒有命令他的兒子們,沒有阻止他們作惡,也沒有嚴厲責備他們的罪,而是疏忽他們,對他們過於溫和;【撒上2:23, 3:13】;但要像亞伯拉罕,他不僅教導,而且命令他的兒女和家人遵守主的道;【創18:19】;擔任此職的人也應當如此行;不僅要好好管理自己的家庭,主持家務,走在前面,為他們樹立榜樣,並使兒女順服;而且這應當「凡事端莊」:不僅在一家之主身上,也在兒女身上;他們應當像他們的父親一樣,或應當被培養成,習慣於言談舉止和衣著上的端莊。這可以反駁天主教徒,他們禁止福音的傳道人結婚。

【第5節】

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這是一件較不重要、較容易做到的事;不需要那麼多的決心、謹慎、關懷和思考:

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主持教會,在其中治理,為其預備,並確保一切都井然有序,並按神的旨意行事。這個論證是從較小到較大的。

【第6節】

初入教的;或剛被栽種的,阿拉伯譯本補充說:「在信仰上」;這不是指年輕人,因為提摩太本人就是年輕人;而是指剛信主、剛成為教會成員的人;一個最近才認識真理,剛接受並承認真理,並成為教會成員的新栽種者:因此希伯來文**נטע**(neta',植物)在【伯14:9】中被七十士譯本譯為此詞。這樣的人不應作監督、長老或教會牧師的原因是,

恐怕他自高自大;因他所晉升的職位尊貴,因他在人眼中地位崇高,以及他被認為擁有擔任此職的偉大恩賜:因為因這些而產生的驕傲特別容易滋生,並使年輕信徒的心靈膨脹自大;因此有危險

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裡;或「毀謗者」的刑罰,此詞在【提前3:11】中如此翻譯;那麼其含義是,恐怕這樣的人會受到那些好誹謗和詆毀的人的指責和定罪,他們樂於抓住任何機會來羞辱和誹謗聖道的傳道人:但最好將其理解為撒旦;那麼其含義是,恐怕這樣的人會落在撒旦所受的同樣的定罪和懲罰中,因為他們的罪行相似。由此看來,驕傲是魔鬼最初的罪,也是他背離神的原因;他因自己的知識、力量和尊嚴而自高自大;無法忍受人性被提升到天使之上。

【第7節】

此外,他必須在教外有好名聲,等等,阿拉伯譯本讀作「在教會之外」;因為惡人雖然不喜歡敬虔傳道人的原則和信仰,並輕視他們的職分,但他們不得不稱讚他們合宜的生活和行為。他們品格的這一部分對於吸引人聽他們講道,並向他們推薦他們的職事是必要的,也為了以下原因:

恐怕他落入羞辱;落入人的羞辱;不僅是世人的羞辱,也是信徒的羞辱;他們可能會用他過去的罪來責備他;特別是那些可能受到他指責、勸誡和責備的人,這樣一來,他的職事將在很大程度上變得無用和無效:

和魔鬼的網羅;恐怕撒旦會因此受到鼓勵,引誘他犯其他更大的罪;或者恐怕他發現自己因過去的罪而被神的子民輕視和鄙視,就會對他們發怒報復;或者陷入沮喪和絕望;或者疏忽職責,害怕勸誡和責備他人,以免他們反駁他,用他過去的罪來羞辱他。猶太人對他們所任命的會眾牧師的智慧、謹慎、莊重和品行都有要求。他們的規矩是F26:

【第8節】

執事也必須莊重。使徒接著列出另一類教會職事——執事的資格和選拔規則;他們的工作和職責不是傳福音和施行聖禮;而是處理教會的世俗事務,特別是服事餐桌;為主的晚餐預備餅和酒,在餐桌旁服事,將聖餐從傳道人分發給會眾,為此收集奉獻,支付費用,並將餘款分給窮人;他們還要照顧傳道人的餐桌,確保他得到舒適的供應,並激勵會眾在這方面盡職;還要照顧窮人的餐桌,以單純和樂意的心分發教會為他們收集的款項;他們還要幫助牧師,觀察會眾的行為,調解他們之間的糾紛,探訪病患和窮人,並為教會會議準備事項。他們的品格是「莊重」的;言談舉止和衣著莊重;誠實,在人中有好名聲;言行貞潔;所有這些都可以用這裡的詞來表示;後者可能更被暗示,因為第一批執事之一的尼哥拉被指控不潔:

不一口兩舌;指心口不一的人;他們作為牧師和教會成員之間的一種中間人,對一方說一套,對另一方說另一套;這樣做會產生不良後果:或指他們對窮人求助時說好話,承諾盡力幫助他們,但最終卻說他們壞話:

不貪多酒;這會損害健康,麻痺心智,因此不適合擔任任何此類職務,也會耗盡世俗財產;並可能導致他們侵吞和耗費教會的財產:

不貪不義之財;因為這樣的人會扣留窮人應得之物,並利用手中的錢財為自己謀利。

【第9節】

持守信仰的奧秘。福音的教義,被稱為「信仰」,因為它包含需要相信的事物;提出基督作為信仰的對象;是信仰藉以產生的媒介,沒有它就無益:它被稱為「奧秘」,因為它是神聖啟示的,絕非人類理性所能發現;現在它已被啟示,其中許多事物的模式仍然是奧秘;其中一些教義是奧秘的,特別是三位一體的教義;古猶太人稱之為**רזא דמהימנותא**(raza d'meheimanuta,信仰的奧秘)F1;神的兒子道成肉身,聖徒與基督的聯合,以及他們與祂的相交,死人復活,等等。現在,執事們必須持守這奧秘的信仰教義;他們必須承認它,並堅守對它的承認,而且

用清潔的良心;用基督寶血所灑淨的良心;用對神對人無虧的良心;用合宜的生活和行為;一種與基督福音相稱並藉以妝飾福音的生活;他們品格的這一部分是必要的,這樣的人才能夠教導和堅固那些信心軟弱的人,反對和駁斥錯誤的人,並以自己的榜樣推薦福音;否則,如果他們的原則或行為不佳,他們對他人的影響可能會非常有害和致命。

【第10節】

這等人也要先受試驗;不是說他們應該在執事職務的任何部分接受試驗,以觀察他們執行職務的能力;而是要審查和考察他們的內在和外在品格,如果他們表現得正確,那麼他們就應該被認可、選召並授予職務:

然後若沒有可責之處,叫他們作執事。讓他們在執事職務的各個方面和分支中被任用和服事:

被發現無可指責;不是沒有罪,而是沒有任何嚴重和惡劣的罪行;不是在神面前,而是在人眼中;(參見【提前3:2】吉爾注釋)。

【第11節】

女執事也是如此,必須莊重。有些人將「妻子」讀作「婦女」,並將其理解為原始教會中的女執事;她們的職責是探訪教會中貧困和患病的姊妹,並照顧與她們相關的事務;但最好將這些話解釋為執事的妻子,她們必須像她們的丈夫一樣,「莊重」地言談舉止和穿著,有好名聲,行為端莊,貞潔;這將為她們的丈夫帶來榮譽和信譽:

不說讒言的;或不控告人的,因此行為像魔鬼,此詞有時如此翻譯;因為如果她們扮演這樣的角色,錯誤地或因任何瑣碎的事情控告窮人或教會的任何成員,就像那些沉迷於這種惡習的人常做的那樣,這將會產生不良後果:她們也應該

有節制的,不貪酒;過度飲酒在女性中是非常可恥的;這裡之所以提及,是因為東方國家的婦女常常沉迷於此:

凡事忠心;如同在婚姻臥榻上,也如同在家庭中和丈夫的民事事務中被託付的一切事物上;之所以特別提及這一點,是因為執事的妻子有時可能會在丈夫不在時被託付教會的財物,以分發給窮人。

【第12節】

執事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等等。(參見【提前3:2】吉爾注釋)

好好管理兒女和自己的家。這些資格與監督或長老的資格相同;(參見【提前3:4】吉爾注釋)。

【第13節】

因為那善於作執事的;勤奮忠實地,單純快樂地,好好照顧傳道人和窮人,以及神的家的紀律:

就為自己得了美好的地位;不是更高的職位,如長老或監督,這種解釋是為了服務於聖職等級制度;也不是將來在榮耀和幸福中的地位;而是恩賜和恩典的增長;或在教會中受人尊敬和榮譽的地位:或者其含義是,他們擁有並享受,這就是「得了」這個詞的意思,在教會中一個非常榮譽的職位;而且對他們來說,如果他們善於使用並以榮譽的方式履行職責,這個職位就是如此;除非使徒指的是猶太人所稱的**דרגא דמהימנותא**(darga d'meheimanuta,信仰的地位)F2;但那在下一句中已經表達了:

並且在基督耶穌裡的真道上大有膽量:或是在施恩寶座前運用信心的恩典;或是在人面前宣揚信仰的教義;並責備錯誤或不道德的行為:所有這些都可以由那些善於履行此職的人大膽地去做。

【第14節】

我將這些事寫給你;關於監督和執事的職分,他們各自的資格,以及判斷適合此項事奉的人的規則:

盼望快到你那裡去;到以弗所。他不能確定自己是否能去,因此沒有承諾,但希望他能去;既然不確定,他認為有必要寫下上述事項,以供提摩太指導和使用。

【第15節】

倘若我耽延日久;或會長期延遲前來,比預期更久;請注意,寫這些事是為了,

使你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也就是神的教會,正如後面所解釋的;之所以稱為家,是暗示它是一座建築,它是一座由活石,即真信徒,建立在根基耶穌基督之上的屬靈房屋,基督也是進入這房屋的門;它的柱子是福音的傳道人;窗戶是聖禮,聖禮也是其中的款待:或者是指一個家庭,因為這有時被稱為神的家,也是信心的家;以基督命名的家庭,祂是家主;其中有父親、年輕人和孩童;傳道人在其中是管家;並由良好健全的律法來管理:之所以稱為神的家,是因為作為一座建築,它是祂建造和修復的,祂居住其中;作為一個家庭,是祂所供養的。現在,寫這些事給提摩太,是為了讓他知道如何在這家和家庭中安排和管理事務;他自己以何種身份應當做什麼;以及指導人們選擇何種人擔任其中的職事。關於這家,經上說,

這就是永生神的教會;與偶像的房屋和廟宇相對立和區別,偶像都是無生命、無知覺的受造物;而真神是永生神,祂本身有生命,本質上、原始地、獨立地有生命,並且是他人生命的創造者和賜予者。經文補充說,

真理的柱石和根基;它將真理顯明出來,供所有人看見和閱讀,如同刻有銘文的柱子;它支持和維護真理,正如基督的每一個真教會只要保持其本質就會這樣做;儘管真理是教會的柱石和根基;因為一旦真理消失,教會就不再是教會了:因此,這裡更可能是指提摩太本人;其含義是,寫給他的內容是為了讓他更好地知道如何在神的教會中行事為人,作為真理的柱石和根基,將真理顯明並加以維護:福音的傳道人被稱為柱子,【加2:9】,這比教會本身更為恰當,教會之前被稱為房屋:儘管最好將其理解為道成肉身的基督,即敬虔的偉大奧秘;祂既是教會和所有信徒的根基和基礎,也是所有真教義的基礎;特別是關於祂位格的教義,即祂是真神和真人,是支持所有其他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沒有它,所有真理都會崩潰:因此,這句話可以與以下詞語聯繫起來閱讀,如下:「真理的柱石和根基,無可爭議地,是敬虔的偉大奧秘,等等」。猶太人對人與事都使用這種說法;因此西布倫被稱為F3**עמוד התורה**(amud haTorah,律法的柱石);經上說F4

【第16節】

大哉,敬虔的奧秘,無人不以為然,等等。以下所說的確實如此,即基督的道成肉身,祂由童貞女所生,神人二性在祂位格中的聯合;這是一個奧秘,雖然已啟示,因此應當相信,但卻無法被理性所洞察、解釋或理解其模式:而且這是一個偉大的奧秘,僅次於(如果不是等同於)神性本質中三位一體的教義;而且這是一個敬虔的奧秘,它傾向於鼓勵內在和外在的宗教,以及敬虔在所有部分和分支中的能力和實踐;而且這是無可爭議的。

神在肉身顯現;不是指本質上考慮的神,或抽象的神性,而是指位格上的神;也不是指第一位格或第三位格;因為這些事不能說在他們身上;而是指第二位格,即神的道或神的兒子;見【約壹3:8】;祂在道成肉身之前就以神聖位格存在,並與父和聖靈有區別;這證明了祂真實而恰當的神性:神的兒子在祂的神性本質上與父同樣是不可見的,但藉著取了人性,以肉身的方式顯現,以致可以被看見、聽見和觸摸:而「肉身」所指的,不僅是身體中那個部分,也不僅是整個身體,而是完整的人性,包括一個真實的身體和一個有理性的靈魂;之所以如此稱呼,部分是為了表示其脆弱性,並表明基督所取的是人性,而不是一個位格;此句的添加,並非為了區分基督的這種顯現與祂向祂子民的屬靈顯現,而是為了區別於祂在舊約中暫時以人形顯現,以及在會幕和聖殿中的雲彩顯現。此句是對「摩利亞」(Moriah)一詞非常恰當和充分的解釋,摩利亞是耶和華將顯現並被看見的山名,【創22:2, 22:14】。

【腳註】
F21 Maimon. lssurc Bia, c. 7. sect. 13. & Cele Hamikdash. c. 5. sect. 10. 邁蒙尼德《禁忌之書》第七章第13節,以及《聖殿器皿之書》第五章第10節。
F23 T. Bab. Yebamot, fol. 59. 1. 《巴比倫他勒目》耶巴莫特篇,第59頁第1欄。
F24 Diodor. Sicul. l. 1. p. 51. vide Tertull. de monogamia, c. 17. & Exhort. castitat. c. 13. 西西里的狄奧多羅斯《歷史叢書》第一卷第51頁。參見特土良《論一夫一妻制》第17章,以及《貞潔勸勉》第13章。
F25 Alex. ab. Alex. Genial Dier. l. 6. c. 12. 亞歷山大·亞歷山大《吉尼亞爾日》第六卷第12章。
F26 Maimon. Hilchot Tephilla, c. 8. sect. 11. 邁蒙尼德《禱告律例》第八章第11節。
F1 Zohar in Gen. fol. 12. 4. & 13. 1, 2. & in Exod. fol. 66. 3. 《光輝之書》創世記篇,第12頁第4欄,第13頁第1、2欄,以及出埃及記篇,第66頁第3欄。
F2 Zohar in Exod. fol. 36. 3. 《光輝之書》出埃及記篇,第36頁第3欄。
F3 Tzeror Hammor, fol. 152. 1. 《香囊》第152頁第1欄。
F4 Maimon. Hilchot Memarim, c. 1. sect. 1. 邁蒙尼德《叛逆律例》第一章第1節。
F5 Hilchot Yesode Hattora, c. 1. sect. 1. 《律法基礎律例》第一章第1節。
F6 Cosri, par. 3. sect. 23. fol. 159. 2. 《庫薩里》第三部分第23節,第159頁第2欄。
F7 Zohar in Gen. fol. 124. 1. 《光輝之書》創世記篇,第124頁第1欄。
【第16節】

**在靈裡稱義**(Justified in the Spirit):這可以理解為藉著神的靈,使祂的人性純潔聖潔,免受原罪的玷污;又藉著聖靈在祂受洗時降臨在祂身上,以此證明祂是神的兒子;又藉著聖靈的能力所行的神蹟,證明耶穌是彌賽亞,駁斥那些拒絕祂的人;又藉著聖靈在五旬節降臨在使徒們身上;使徒們在他們的職事中,為祂洗清了一切加諸於祂的誹謗。或者,這應當理解為基督的神性,以區別於祂的肉身或人性;在肉身中,祂顯現並為祂子民的罪被處死,這些罪歸算在祂身上,並由祂承擔;而藉著神性,祂得以活過來,並被宣告為神的兒子;祂從死裡復活後,就從祂子民的一切罪中被稱義和開脫,而他們也在祂裡面被稱義;因為祂已為他們完全滿足了公義的要求。

**被天使看見**(Seen of angels):這裡指的不是福音的傳道者和教會的牧者,他們有時也被稱為天使;而是指蒙福的靈體,天上的居民。祂在誕生時被他們看見,那時他們降臨並為此歌頌讚美神;在曠野,祂受撒但試探後,他們服事祂;在客西馬尼園,祂經歷痛苦和汗水時,有一位天使顯現並加強祂;在祂從死裡復活時,天使們滾開了墳墓的石頭,並告訴婦女們祂已從死裡復活;同樣,在祂升天時,天使們以凱旋之姿伴隨祂;現在在天上,他們服事祂,敬拜祂,並且是服事的靈,由祂差遣去執行祂的旨意;祂也藉著福音的職事被他們看見;他們帶著喜悅的心情審視福音的真理,並以無法言喻的喜悅和驚嘆凝視著,特別是那些關於基督位格和職分的真理。有些抄本讀作「被世人看見」,但這已包含在第一句中。

**被傳於外邦**(preached unto the Gentiles):指最惡劣的人,而且是按照基督自己的明確命令;這在舊約的預言中早已預言,但卻是一個隱藏了歷代和世代的奧秘。

**被世人信服**(believed on in the world):在猶太人中,以及在世界各國中,祂被傳講並取得了成功;對基督的信心是傳道的目的;儘管這不是出於人自己,而是神的恩賜,是祂大能的作為;考慮到基督因十字架的羞辱所承受的誹謗和恥辱,祂能像這樣被信服,這是一件奇妙的事。這只能歸因於伴隨聖道職事的神的大能。

**被接在榮耀裡**(Received up into glory):祂從死裡復活,祂復活的身體被賦予了榮耀;祂以榮耀的方式升天,在雲中,在天使的車輛中,並受到祂父的歡迎;祂坐在父的右邊,被冠以榮耀和尊貴,並與父一同得著祂在創世以前所擁有的榮耀。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