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帖撒羅尼迦前書

第四章

【帖撒羅尼迦前書 第4章】

本章中,使徒繼續普遍勸勉信徒行善,特別是生活聖潔、弟兄相愛、安靜度日、勤奮工作,以及不要為已故親友過度悲傷;這引導他談論基督的第二次降臨和死人復活。關於聖潔的普遍勸勉見於【第1–3節】,這是為基督的緣故以懇求的方式提出的;所敦促的職責是基督的誡命,是使徒們已經傳給他們,他們也已領受並熟知的;此外,按照這些誡命行事是蒙神喜悅的,而普遍的成聖是神的旨意。使徒特別勸勉他們要禁戒淫亂和一切不潔,因為這會羞辱人的身體;這是像不認識神的無知外邦人一樣行事;與別人的妻子行淫是欺詐他人;神的報應將臨到這樣的人;這與聖徒所蒙的呼召相悖,因為那呼召是為著聖潔,而非不潔;輕視這勸勉,不是輕視人,而是輕視神自己,【第4–8節】。弟兄相愛是接下來的勸勉,這似乎不需多寫,因為這些聖徒在重生時已被教導要實踐愛,並且他們已經向馬其頓全地的弟兄們實踐了愛,儘管有必要勸勉他們在這方面更加豐盛,【第9–10節】。他們也要努力安靜度日,勤奮工作,以便在世俗鄰居中過誠實的生活,不至於向他們有所缺乏,【第11–12節】。鑑於他們中有些人因死亡失去了親愛的朋友和親屬,並準備為他們過度悲傷,使徒勸阻這種過度的悲傷,因為這就像那些對死人復活沒有盼望的人一樣;然而,既然基督從死裡復活是他們信仰的一部分,他們就可以確信,那些在基督裡睡了的人,當他第二次顯現時,將與他一同被帶來,【第13–14節】。這不會被那些在基督降臨時還活著的人所阻礙;因為他們將被改變,在基督裡死了的人也將在他降臨時復活;他的降臨將是親自從天上而來,帶著呼叫、天使長的聲音和神的號筒;然後兩者將一同被提到空中與他相遇,並永遠與他同在;因此,他們無需像其他人一樣悲傷,因為他們將再次相遇,永不分離,他們應當用這些話語在目前的損失中彼此安慰,【第15–18節】。

【第1節】

此外,弟兄們,我們懇求你們,並勸勉你們:
或以最親切溫柔的方式請求你們,出於對你們真實而衷心的愛與情感,並著眼於你們的益處和神的榮耀。

並勸勉你們:
或懇求並請求你們。使徒沒有像他本可以做的那樣,或有時會做的那樣,對他們發出命令,而是試圖以懇求的方式感動他們,他無疑認為這是最有效的方法來贏得他們,並獲得他們的支持;因為有些人的心靈更容易被懇求而非權威所感動。他以最動人而有力的方式這樣做,甚至

靠著主耶穌:
或「在主耶穌裡」;奉他的名,代替他,彷彿他本人和他的同工們藉著他懇求並請求他們;或是為他的緣故,暗示如果他們對他有任何敬重,對他的名有任何重視,如果這對他們有任何影響,或者他們關心他的榮譽和利益,那麼他懇求他們注意以下的勸勉;或是藉著主耶穌,藉著他裡面的一切,或他為他們所做的一切;他們在他裡面蒙揀選,藉著他蒙救贖,在他裡面成為新造的人,要效法他的形象,他們自稱是他的跟隨者,他們接受了他的福音,並以他的名被稱呼。

你們既然從我們領受了當怎樣行事為人,才能討神喜悅:
信徒的行事為人有兩種,一是內在的,一是外在的。他們內在的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這是靈魂憑信心向基督求取一切恩典的供應。他們外在的行事為人不像歸信前那樣,隨從今世的風俗,或像其他外邦人一樣,而是在聖潔的宗教生活和行為中;這需要屬靈的生命、力量和基督的引導;因為死人不能行走,即使活著,若軟弱也無法行走;行走的人也無法引導自己的腳步;這樣的行事為人也表示在善行中持續不斷,並在其中進步或前行,並假定有可行的道路。基督是主要且首要的道路,還有其他與他相關或引導到他的道路;例如真理之道、聖禮之道、公開和私下的宗教敬拜之道,以及公義、聖潔和善行之道:聖徒行事為人的方式是像基督自己所行的那樣,隨從聖靈,不隨從肉體,按照聖經的準則,這是信仰和實踐的標準,要謹慎、智慧、小心,並配得上神,配得上他們所蒙的呼召:這樣的行事為人是必要的;它「應當」,它必須如此,既是為了神,因為這是他的旨意,為了他的榮耀,反之則會顯出對他的極大忘恩負義;也是為了聖徒自己,為了妝飾他們和他們的信仰,保護他們免於羞恥和恥辱,顯明他們的信心,並向他人證明他們的蒙召和揀選;同樣也是為了他人,一部分是為了贏得一些人,藉此向他們推薦福音,一部分是為了使那些誣告他們美好行為的人感到羞恥和沉默。現在,當使徒和與他同在的人在帖撒羅尼迦時,他們給了這些聖徒關於他們行事為人的指示和教導,要以「討神喜悅」的方式來安排他們的行為;這不應理解為藉此使他們個人蒙神悅納,因為聖徒蒙神悅納唯獨在蒙愛的基督裡;也不是藉此獲得神的愛和恩惠,因為神的愛是從亙古到永遠的,是自由的,是至高無上的,並非源於或依賴於人的聖潔和順服;也不是藉著這樣的行事為人與神和好,因為和好唯獨藉著基督的寶血成就;而是指做那些神所認可的事情,並以神所認可的方式去做:未重生的人不能討神喜悅,他們所做的一切也不能,因為他們缺乏神的靈,沒有基督和他的恩典,也沒有對他的信心,沒有信心就不可能討神喜悅;但信徒憑信心,出於愛心,奉基督的名,靠著基督的力量,並為神的榮耀所做的一切,都蒙神認可,並藉著基督,為基督的緣故蒙他悅納;這類事情很多,例如禱告、讚美、施捨窮人,以及一切善行和聖潔的行為:既然他們已經這樣被教導和指示如何在他們外在的行事為人中表現和引導自己,他們就被懇求和勸勉要在主的工作上繼續並更加豐盛:

就照你們所行的,多多的長進:
也就是說,在每種恩典的操練和每項職責的履行上,越來越多,在聖潔的生活上不斷進步,並在敬畏神中使其完善。比撒(Beza)的古老抄本和其他一些手稿,以及亞歷山大抄本和其他一些抄本,在前面和最後這句話之間加上了「正如你們所行的」;《武加大拉丁譯本》和《衣索比亞譯本》似乎也是這樣讀的;這是在稱讚他們現在和過去的行事為人,以便說服和鼓勵他們繼續前進。

【第2節】

你們原知道我們憑主耶穌傳給你們什麼命令。
當使徒們與他們同在時,他們傳給了他們什麼命令;例如關於信心和愛心的命令,福音的聖禮,洗禮和主的晚餐,以及所有與神的敬拜和事奉、基督教會的紀律、他們彼此之間的行為以及他們在世上的舉止有關的命令:這些命令是傳給他們的,不是出於使徒們自己,也不是出於他們自己的權柄,而是

憑主耶穌:
奉他的名,憑他的權柄,並按照他的吩咐;因為他們的使命是教導人遵守基督所吩咐的一切事:既然他們知道這些命令是什麼,是誰的命令,以及他們有義務遵守這些命令,使徒就以此作為一個理由或論據,促使他們順服這些命令;因為那知道主人心意卻不遵行的僕人,必多受責打(路加福音12:47)。

【第3節】

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
這是另一個理由,用來加強上述勸勉。「成聖」有內在和外在之分。內在的成聖是聖靈的工作,是靈魂中屬靈生命的原則,是悟性中神聖而屬靈的光照,是意志順服神的旨意,是情感專注於神聖的事物,也是將每種恩典植入人心。外在的成聖源於此,在於聖潔的生活和行為;這主要是指外在的成聖,從前文和後文都可以看出:這就是「神的旨意」;是他旨意和預旨的旨意;因為在他預旨藉著耶穌基督拯救任何人的同一預旨中,他也預旨他們在心靈和生活上,今生和來世都要成聖:這是他認可的旨意,或在他眼中是蒙喜悅的,因為這符合他的本性,符合他的神聖屬性,特別是他的聖潔,他在其中是榮耀的;這是他命令的旨意,是他律法所要求的,這律法是聖潔、公義、良善的,並且完全符合福音的純正教義,以及他在兩者中啟示的旨意。

遠避淫行:
這裡特別提到淫行,因為遠避淫行是外在聖潔的一個分支;也因為這種罪在外邦人中很普遍,不被他們視為罪;同時也提醒這些基督徒,既然單純的淫亂不被允許,更不用說其他不潔的行為,如姦淫、亂倫、雞姦等,這些都是在異教徒中盛行的罪惡。《敘利亞譯本》將其譯為「遠避一切淫行」;使徒在接下來的幾節經文中對此主題進行了闡述。

【第4節】

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
這可能指一個人的妻子,或他的身體,很難確定是哪一個,因為猶太人兩者都用這個詞來稱呼。有時他們稱 F16 女人為 **גולם**(golem,未完成的器皿),註釋說這是一個未完成的「器皿」。據報導 F17 ,當拉比以利亞撒去世時,拉比哈卡多什想娶他的寡婦,但她不願意,因為她是 **כלי קדושה**(keli kedusha,聖潔的器皿),比他更偉大。此外,據說 F18 ,

「強姦(一個年輕女子)的人必須 **בכלי שלו**(bikeli shelo,在他的器皿中)飲酒。如何在自己的器皿中飲酒?即使她跛腳,即使她失明,即使她患有潰瘍。」

「在他所選擇的器皿中;也就是說,無論他願意與否,他都必須娶她。」

「**אין אהל אלא אשתו**(ein ohel ela ishto,沒有帳篷,只有他的妻子),正如經上所說(申命記5:30),去,告訴他們,回到你們的帳篷裡去。」

「雖然一個人的妻子在任何時候對他都是自由的,但對於一個智慧的門徒來說,習慣於 **בקדושה**(bikdusha,在聖潔中)是合適和恰當的。」

【第5節】

不放縱私慾的邪情,像那些不認識神的外邦人。
或「情慾的激情」;僅僅為了滿足和放縱它;一個人這樣佔有他的器皿,就是滋養情慾的罪,心中罪惡的最初衝動,人因此被引誘和誘惑;煽動情慾的火焰,並為肉體預備以滿足其情慾:

像那些不認識神的外邦人:
因為,儘管他們認識他,或者可能藉著自然之光和自然之工對他有自然的認識,但他們沒有救贖性地、屬靈地認識他,正如他在聖經中所啟示的那樣,而他們卻缺乏聖經;或者像所有恩典的神,以及基督的神和父,或者像他在基督裡那樣:儘管藉著自然之光他們可能知道有一位神,但他們不知道那位神是誰;他們也沒有按照他們所擁有的光和知識行事;他們沒有將榮耀歸給他,將應得的歸給他;他們也沒有為從他那裡得到的恩惠感恩;他們也沒有敬畏、愛、敬拜和事奉他;他們也不喜歡將他保留在他們的知識中,因此被交給了審判性的盲目和剛硬,交給了敗壞的心,和可恥的情慾,所以做了許多不便、不自然和不光彩的事情。因此,一個人以任何不貞潔和不光彩的方式使用他的妻子或他的身體來滿足他的情慾,就是行外邦人的事;在馬太福音6:32、馬太福音20:25-26、加拉太書4:8-9中也使用了類似的論證來勸阻不法之事。

【第6節】

不要在這些事上越分,佔他弟兄的便宜;因為這一切的事,主必報應,正如我們從前預先告訴你們,又切切囑咐你們的。
或「在這件事上」,如《敘利亞譯本》所譯。這通常被理解為超越人與人之間公義和公平的界限;以及在貿易和商業中欺騙和詐騙,藉由買賣雙方提高或降低貨物的價值和價格,不遵守交易、合同、契約或樣品,使用假秤和假量,以及利用人的軟弱和無知;所有這些都因與弟兄這樣打交道而加重;參見哥林多前書6:8。人們認為這個提示是必要的,因為帖撒羅尼迦是一個貿易和商業繁盛的地方。但這裡所指的「事」或「業務」不是貿易,而是使徒前後所談論的貞潔或不潔的主題;所用的詞語要麼指姦淫行為,貪戀弟兄的妻子,與她同寢,從而玷污他的床鋪,欺詐和虧負他;要麼更可能指雞姦行為,男人對男人不自然的慾望和交合;因為 **ὑπερβαίνειν**(hyperbainein),譯為「越分」,與希伯來文 **על**(al),「上去」或「躺臥」相對應,這在猶太著作中經常被用來指以非法方式與女人、男人和野獸同寢。例如 F25,

因為這一切的事,主必報應:
或「關於所有這些事」,如《武加大拉丁譯本》和《敘利亞譯本》所譯;或「為所有這些事」,如《阿拉伯譯本》和《衣索比亞譯本》所譯;例如淫亂、姦淫、放蕩和各種可憎的不潔。犯這些事的人,主必報應,要麼在今生,藉著民事官員的手,他是神的僕人,是報復者,要向作惡的人施行忿怒;要麼藉著暴死,如心利和哥斯比的例子,以及同時還有兩萬四千人;要麼藉著來自天上的可怕審判,如所多瑪和蛾摩拉的例子;要麼在來世;因為神的律法是為這樣的人而設並對付他們的;這些人若活著並死在這樣的罪中,神必審判,因為報應屬於他;這些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而是在那燒著硫磺的火湖裡有他們的份。

正如我們從前預先告訴你們,又切切囑咐你們的:
不是藉著前一封書信,彷彿這是給他們的第二封信,而接下來的是第一封,正如格羅提烏斯所想的;而是當他們親自與他們同在時這樣做的,因為知道這些可憎的惡行在他們的城市中盛行;因此他們對這些惡行作了見證,揭露了它們的邪惡,並警告他們其中的危險,所以他們現在不能再以無知為藉口。《衣索比亞譯本》以第一人稱單數讀作:「正如我從前對你們說過,又向你們作了見證」。

【第7節】

神召我們,本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乃是要我們成為聖潔。
《敘利亞譯本》讀作「你們」。這是另一個理由,用來加強上述勸勉,並警告他們提防上述不潔的行為,這個理由取自神藉著他有效恩典的有效呼召的目的,這目的不是

沾染任何形式的污穢,如前所述。他們在蒙召之前曾生活在污穢中,現在卻蒙召與基督相交,他愛公義,恨惡罪孽;藉著福音,福音教導人棄絕不敬虔和世俗的情慾,並離棄一切肉體和靈魂的污穢:

乃是要我們成為聖潔,過聖潔的生活和行為,特別是在思想、眼神、言語和行為上保持貞潔;因為呼召他們的神是聖潔的,所以那些蒙召的人也應當聖潔;他們所蒙的呼召是聖潔的呼召,當他們蒙召時,恩典和聖潔的原則就在他們的靈魂中產生;他們蒙召的目的是要過節制、公義和敬虔的生活;只有這樣,他們才配得上他們所蒙的呼召,配得上那藉著他的恩典呼召他們進入他的國度和榮耀的神。

【第8節】

所以,那棄絕這教訓的,不是棄絕人,乃是棄絕那把聖靈賜給你們的神。
《武加大拉丁譯本》補充說:「這些事」;這些現在所傳達的勸勉,主耶穌基督所賜的命令,以及上述所宣告的神的旨意;那輕蔑地拒絕這些事,不理會它們,不按照它們行事的人,

不是棄絕人:
不只是人,基督的使徒和福音的僕人;因為,藉著輕視這些勸勉,他們自己也被輕視了,儘管不只是他們:而是神;父、子、聖靈;父神,他的旨意是他們的成聖,甚至要遠避淫亂和一切不潔的行為,如果他們不聽從,就是輕視他;還有主耶穌基督,藉著他,並為他的緣故,他們蒙懇求和勸勉,使徒奉他的名,憑他的權柄給他們這些命令;因此,輕視這些命令,就是輕視耶穌基督自己;順帶一提,這證明了基督真實而完全的神性。此外,這樣的輕視者,在某種意義上,也輕視了恩典的靈,使徒藉著他說話,或者說聖靈在他們裡面說了這些事,如下文所述,

他已將他的聖靈賜給我們:
正如他賜給舊約的先知一樣,因此他們所說的同樣是出於神的默示;因此輕視他們,就是輕視藉著他們說話的聖靈。《敘利亞譯本》和《阿拉伯譯本》讀作「他已將他的聖靈賜給你們」;史蒂芬斯的所有抄本也是如此;這提供了一個新的理由或論據,勸阻他們遠離不潔,因為神已將他的「靈」賜給他們,使他們確信罪、公義和審判,這樣他們就不會對所警告的事一無所知;他已將他的靈賜給他們,作為一個「聖潔」的靈,作為成聖的靈,在他們裡面開始並繼續這工作,而污穢與此完全相反;他已將他的靈賜給他們,或「進入」他們裡面,住在他們裡面,如同在他的殿中,因此他們應當小心不要玷污它;並使他們遵行他的律例,幫助他們遵守他的典章,並實行它們,作為他們產業的憑據,並將他們印證直到得贖的日子;因此,他們不應當藉著不潔的生活使他擔憂;他們有義務活在聖靈裡,並隨從聖靈而行,而不是隨從肉體而行。

【第9節】

論到弟兄們相愛,不用人寫信給你們:
這是成聖的另一個分支;它與愛神和愛基督不同,儘管它總是伴隨著愛神和愛基督,也與愛全人類不同;它是屬靈關係中弟兄們所特有的,應當是普遍的、熱切的、真誠的,並像基督愛他們一樣:關於這一點,有以下幾點:

不用人寫信給你們:
《武加大拉丁譯本》讀作「我們無需寫信給你們」;一些抄本也是如此。似乎有必要寫信給他們關於其他事情,例如提醒他們當初與他們同在時所給予的指示,關於他們應當如何行事為人才能討神喜悅;提醒他們基督所賜的命令,以及他們的成聖是神的旨意;特別是,有必要寫信給他們關於貞潔和聖潔的生活,無論是在婚姻狀態中還是之外;但至於弟兄相愛,則沒有立即的絕對必要性來寫信,無論是關於它的本質,還是描述它的對象,或者指出它的實例,或者以迫切的方式勸勉它:原因是,

因為你們自己蒙了神的教訓,叫你們彼此相愛。
不只是藉著自然之光,它教導人要仁慈、有禮、和藹、樂善好施;也不只是藉著摩西律法,它要求人愛鄰舍如同自己;也不只是藉著福音的教導,它經常強調實踐這種恩典的重要性;也不只是藉著基督的新命令和榜樣;而是藉著聖靈在重生時內在的教導,他按照新約的宗旨,將這愛和基督的律法寫在心上;既然這律法藉著神的靈的手寫在帖撒羅尼迦人的心上,他們因此被清楚地引導,並有力地教導去實踐這種恩典,履行這項職責,並在同一聖靈的影響下實踐它,使徒就沒有必要寫信給他們,並敦促他們這樣做。

【第10節】

你們向馬其頓全地的眾弟兄固然是這樣行,但我還勸你們,弟兄們,要越發如此。
無論是高是低,是富是貧,是為奴是自主,是信徒大小,無論是否在血緣關係上有所關聯;他們對所有人都實踐了這種愛的恩典,不偏待人,不僅對帖撒羅尼迦特定團體中的所有弟兄,而且

在馬其頓全地:
遍及整個地區,特別是在腓立比和庇哩亞,以及其他地方:

但我還勸你們,弟兄們:
亞歷山大抄本和其他一些抄本讀作「親愛的弟兄們」;《敘利亞譯本》讀作「我勸你們,我的弟兄們:要越發如此」;在向弟兄們表達愛心方面;這可以藉著在物質上幫助他們,在困境中援助他們,同情他們,並給予他們忠告和建議來實現;在屬靈上,藉著擔當他們的重擔,寬容他們,饒恕他們;藉著在愛中勸誡他們,激勵他們去愛和行善,與他們一同禱告並為他們禱告,以及在他們最聖潔的信仰中教導和建立他們;這種恩典的增長和豐盛,不僅可以指更頻繁和熱切地使用它,也可以指將它擴展到其他對象;例如不僅對他們自己教會中的所有弟兄,以及馬其頓全地的所有弟兄,而且也對世界其他地方的弟兄,以及更遙遠的弟兄;甚至特別是對耶路撒冷的貧困聖徒;因此我們發現他們的愛確實對他們豐盛;參見羅馬書15:25-27,哥林多後書8:1-2,這表明儘管這些聖徒非常實踐弟兄相愛,但它並不完美;任何恩典在程度上都不是完美的;任何聖徒在今生履行職責方面也不是完美的。

【第11節】

又要立志作安靜人,辦自己的事,親手作工,正如我們從前所吩咐你們的:
在自己的家庭中和睦相處,不藉著搬弄是非、竊竊私語和背後中傷來打擾其他家庭;在他們所居住的鄰里、城鎮或城市中安靜行事,並尋求其和平;在國家中,在他們所屬的政府之下,過著安靜和平的生活,凡事敬虔和誠實;不要在自己的教會中,或在基督的任何教會中製造和鼓勵派系、分裂、敵意和爭執;聖徒應當立志這樣做,為此非常懇切,為此努力追求:所用的詞語意味著對此有抱負,視其為一個人的榮耀和尊榮,相互效仿,爭相超越,看誰是社區中最安靜的人,最和平的成員:

辦自己的事:
或私事,或一個人自己特有的事;每個人都應當安守自己的蒙召,專心於自己的事務,不要闖入其他家庭,也不要假借熱心、情感和友誼之名,多管閒事地檢查、指導或管理他人的事務:簡而言之,他不應當干涉他人的事務,而應當專心於自己的事:這就是猶太人所稱的 **דרך ארץ**(derech eretz,世俗之道),或生活事務:

親手作工:
這樣做的原因是,他們中間有些人根本不工作;參見帖撒羅尼迦後書3:11;從這項指示可以看出,這個教會的成員普遍是從事手工藝行業的人,他們貧窮而卑微;這也是早期教會的普遍情況:神樂意揀選和呼召這世上的貧窮人,福音傳給他們,他們也接受了;猶太人中的統治者很少有人相信基督,外邦人中也沒有多少有權勢、富裕或高貴的人蒙召;雖然也有一些,在這個教會中也有一些城裡的主要婦女(使徒行傳17:4),儘管這些人和其他較好的人,以及他們中間在言語和教義上勞苦的福音傳道人,並沒有因此被要求從事手工勞動,但他們也沒有完全免除這項勸勉;因為所有類型的人都應當從事某種工作,並在其中勤奮努力:使徒的主要目的是譴責懶惰和怠惰,並勸勉人勞動和勤奮,這是維持和平與安靜最有效的方法,並使人免於在家庭、教會和國家中成為麻煩和有害的人:接下來的經文中有支持這一點的理由,

正如我們從前所吩咐你們的:
使徒的命令具有分量和權威,應當被順服;是的,他們不僅嚴格要求勤奮工作,而且自己也樹立了榜樣,參見帖撒羅尼迦前書2:9,帖撒羅尼迦後書3:7-8。

【第12節】

叫你們可以向外人行事端正,自己也就沒有什麼缺乏了。
端莊地,有良好的信譽和聲望,在眾人眼前為自己和家人預備誠實的事物,並誠實地償還每個人的債務;為此,他們應當專心於自己的事務,從事自己的行業;否則他們的行事為人將是可恥的,而不是誠實和光榮的:

向外人:
世上的人,那些在教會之外的人;參見哥林多前書5:12;世俗的罪人,未歸信的外邦人,那些沒有基督、沒有盼望、沒有神的人,他們是外人,是陌生人;然而,應當小心,不要給這樣的人任何機會來羞辱神的名、基督的道路和福音的教義:

自己也就沒有什麼缺乏了:
而是有足夠的供應生活所需,也能施予那些有需要的人,這比接受更有福和光榮;或者不需要任何這樣的教導和勸勉,或任何對懶惰的責備;或者不需要「任何人」,如《敘利亞譯本》所譯;不需要任何人的幫助和援助,不需要那些外人的幫助,這將是不光榮的;或者不需要那些內部的人,不需要教會的幫助,這可能會成為負擔。《武加大拉丁譯本》將其譯為「你們就不會向任何人要求任何東西」;正如懶惰人終日貪婪地渴望別人的東西,這種渴望會殺死他(箴言21:25-26),他貪戀邪惡的貪婪,以可恥的方式乞求別人的麵包;而他若安靜地工作,吃自己誠實勞動所得的麵包,不依賴他人,會更光榮。

【第13節】

弟兄們,我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
他們似乎對虔誠的死者狀況、為他們哀悼的規矩和程度、死人復活的教義、基督的第二次降臨以及聖徒未來的幸福一無所知;因此使徒認為有必要就這些主題寫信給他們:亞歷山大抄本和其他一些抄本,《康普魯頓合訂本》,《武加大拉丁譯本》、《阿拉伯譯本》和《衣索比亞譯本》都讀作「我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

【腳註】
F16 T. Bab. Sanhedrin, fol 22. 2. 《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22頁第2欄。
F17 Juchasin, fol. 48. 2. Shalsheleth Hakkabala, fol. 23. 1. 《猶哈辛》第48頁第2欄。《卡巴拉鏈》第23頁第1欄。
F18 Misna Cetubot, c. 3. sect. 4, 5. 《密示拿》婚約篇,第3章第4、5節。
F19 Jarchi & Bartenora in ib. 拉比雅爾奇和巴特諾拉在同上。
F20 T. Bab. Moed Katon, fol. 7. 2. & 15. 2. 《巴比倫他勒目》小節期篇,第7頁第2欄及第15頁第2欄。
F21 Maimon. in Misn. Sanhedrin, c. 7. sect. 4. 邁蒙尼德在《密示拿》公會篇,第7章第4節。
F23 Maimon. Hilch Deyot, c. 5. sect. 4. 邁蒙尼德《品格律法》第5章第4節。
F24 Caphtor, fol. 57. 2. 《卡夫托》第57頁第2欄。
F25 Misna Sanhedrim, c. 9. sect. 1. 《密示拿》公會篇,第9章第1節。
F26 Misna Maccot, c. 3. sect. 1. 《密示拿》鞭打篇,第3章第1節。
F1 T. Bab. Beracot, fol. 32. 2. 《巴比倫他勒目》祝福篇,第32頁第2欄。

論到那些「睡了的人」;即是死了的人:在東方民族中,當他們談論死者時,常用「睡了」來表達。這種說法在舊約和新約中都頻繁使用;參(列王紀上 2:10)(列王紀上 11:43)(但以理書 12:2)(約翰福音 11:11)(哥林多前書 15:20),他爾根譯本中也經常出現;例如《傳道書 3:4》「哭有時」的他爾根釋義是:

「使你們不至於像那些沒有指望的人一樣憂傷」;使徒的目的並非鼓勵或建立斯多葛派的冷漠、麻木不仁和野蠻的無感,這些都與人性的構造、聖徒的實踐,甚至基督和使徒們(包括我們這位使徒本人)的行為相悖;而是要禁止過度、不節制的憂傷,以及外邦人所採取的各種極端形式。外邦人對死人復活的教義一無所知,對再次見到他們的朋友毫無指望,認為他們已完全失喪,不再存在,也永遠無法再相遇、相見和享受;這驅使他們做出極端的行為、狂暴的舉動,甚至完全瘋狂;例如脫掉衣服、拔掉頭髮、撕裂身體、自殘,並為死者在兩眼之間剃光頭;參(申命記 14:1)。這些行為是猶太人所禁止的,對於相信死人復活教義的基督徒來說,更是極不合宜。這些話語不應理解為指那些對已故朋友的永恆福祉沒有指望的其他基督徒;然而,那些對親愛逝者的未來福祉抱有美好希望的人,他們的憂傷必然且理應與那些毫無希望的人大不相同。猶太人F2在解釋《創世記 23:2》「亞伯拉罕來為撒拉哀哭」時指出:

【第14節】

「因為我們若信耶穌死了,又復活了」:正如每個基督徒所信的,因為基督的死與復活都是信仰的基石;沒有什麼比基督為祂子民的罪而死,又為他們的稱義而復活更確定、更安慰、更值得堅信的了;聖徒現今的平安、喜樂和安慰,以及他們永恆的救恩和幸福,都依賴於此。同樣確定、安慰,且同樣值得堅信的是接下來的話:

「神也要將那些在耶穌裡睡了的人與祂一同帶來。」:那些已死的聖徒不僅被描述為睡了,如前所述,而且是「在耶穌裡睡了」;這將他們與其他死者,即惡人區分開來;因為「在死亡中睡去」這個短語,雖然最常用於好人,但也普遍用於好人和壞人。猶太人F3也這樣說:

【第15節】

「我們現在照主的話告訴你們這事」:使徒要傳達一些關於基督降臨、第一次復活(即聖徒的復活)、活著的聖徒的改變,以及復活和活著的聖徒一同被提到雲中與基督在空中相遇的新奇而超凡的事,因此他以這種方式表達自己;這可能是為了呼應古時的先知,他們常說「耶和華的話臨到他們」,並常用「耶和華如此說」來引介他們的預言;或者這是為了區別於他自己的私人感受、觀點和看法;這表明他將要說的並非他自己的幻想和猜測,並非他自己頭腦的產物,而是他能基於確鑿的基礎,基於最好和最大的權威,即主的話語來斷言的;這可能指基督的某些特定話語,有些人認為是(馬太福音 24:30-31)(約翰福音 5:28-29);或者更確切地說,是指他直接從基督那裡得到的關於這些事的特殊啟示和特別教導;這可能發生在他自己被提到第三層天時,他親身經歷了活著的聖徒和復活的聖徒一同被提到雲中時將會感受到的某些事物;因為活著的聖徒在死人復活時的改變,似乎是首先由使徒保羅得知並揭示的一個奧秘;參(哥林多前書 15:51-52)。

「我們這活著還存留到主降臨的人」:使徒並非認為他自己和當時活著的聖徒會一直活著並存留到基督第二次降臨;因為他並不認為基督的降臨會如此臨近,這從(帖撒羅尼迦後書 2:1-3)中可以清楚看出;儘管帖撒羅尼迦人可能誤解了他的意思,他在那裡糾正了這種誤解;但他以第一人稱複數來指代自己和他人,作為一個例子和說明;意思是說,假設他和他人那時還活著,情況將會是這樣:此外,他以這種方式說話,對於其他聖徒,甚至那些尚未出生、但在基督第二次降臨時將會出現的人,也具有極大的適切性;因為所有聖徒構成一個身體、一個家庭、一個教會和一個總會;所以使徒可以真實而公正地說:「我們這活著的」;也就是說,我們這個身體、我們這個家庭、我們這個教會或團體中,凡在基督降臨時還活著的人;他之所以選擇以這種形式、人稱和時態說話,可能是為了喚醒聖徒的謹慎、警覺、勤勉和儆醒,因為主何時降臨是無法預知的:然而,從這裡可以看出,基督第二次降臨時將會有活著的聖徒;祂將會有子民事奉祂,直到祂再次降臨;在最糟糕的時代,祂一直有,而且將會有,甚至在末後的日子,在人子的日子,據說那日子將像挪亞和羅得的日子一樣:這些人被稱為「存留」或「留下」的,他們將是餘民,是恩典揀選的餘數和殘餘,他們將是那些逃脫了敵基督及其追隨者,或聖徒迫害者的狂怒的人:現在這些人

「絕不能在那些睡了的人之先」:也就是說,在那些死了的人之先,埃塞俄比亞譯本也是如此;關於死者為何被稱為「睡了」,請參閱前幾節的注釋:其意思是,他們「不會在那些睡了或死了的人之上」,正如敘利亞文、阿拉伯文和埃塞俄比亞文譯本所翻譯的;他們不會進入死亡的狀態,他們將經歷一種等同於死亡的改變,但不是死亡本身;參(哥林多前書 15:51-52);或者更確切地說,他們「不會走在他們前面」;他們不會搶先一步,在基督降臨時就已經在耶穌懷裡,享受祂的同在,這或許會被認為,但情況並非如此;因為已死的聖徒將在活著的聖徒改變之前復活,兩者將一同被提到空中與主相遇,正如接下來的經文所說;因此,一方不會在另一方之前來到或走在另一方之前,也不會先於另一方來到或進入對基督的享受,而是兩者同時。

【第16節】

「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不是藉著代理人,也不是藉著代表;不是藉著天使的服事,如同在西奈山那樣;也不是藉著傳道人,如同在福音時代那樣;也不是藉著祂的靈,以及祂愛和恩典的顯現,在這種意義上,祂以屬靈的方式降臨,並探訪祂的子民;而是親自,以祂的人性,以靈魂和身體;祂如何升天,也將如何從那裡降臨,以致於所有人都可見、可見和可聽:祂將從第三層天降下,祂被提升到那裡,被接到那裡,並被留在那裡,直到萬物復興的時候,聖徒們也從那裡等候祂:這次降臨將是

「有呼叫的聲音」:這裡使用的詞語被許多人指出,是指水手們在拉槳划船時,為引導和鼓勵彼此而發出的那種聲音或呼喊;或者是指一支軍隊在將軍的帶領下,準備進行某項重大行動,準備投入戰鬥並發起進攻時的聲音;基督那時將顯現為萬王之王、萬主之主,作為全地的審判者,伴隨著天上的軍隊,君王的呼喊聲將在他們中間:或許這與《啟示錄 19:1, 6, 7, 14, 15》中,基督降臨、敵基督被毀滅、羔羊婚娶時,那「好像許多人的聲音,像眾水的聲音,又像大雷的聲音」所指的相同。武加大拉丁文、敘利亞文和埃塞俄比亞文譯本將其譯為「在命令中」或「帶著命令」;阿拉伯文譯本則譯為「帶著祂自己的統治」或「權柄」;也就是說,祂將降臨,要麼是奉祂父的命令,作為人子和中保,從父那裡領受權柄執行審判;要麼是帶著祂對將與祂一同降臨的強大天使的指揮權柄:接著說,

「和天使長的聲音」:猶大書 1:9 中稱米迦勒為天使長,可與啟示錄 12:7 比較;他或許就是基督自己,祂是所有執政掌權者的元首;其意義是,基督將從天降臨,帶著一種聲音,或者那時將發出這樣一種聲音,表明祂是天使長;或者如敘利亞文譯本所譯,是「天使之首」或「天使之君」;這聲音究竟是像拉撒路墳墓前那樣清晰可辨的聲音,還是像雷鳴般的巨響(那是神的聲音),抑或是基督權能的彰顯,尚不確定:又說,

「並神的號聲」:在哥林多前書 15:52 中被稱為「末次的號筒」,因為此後將不再有號筒吹響,這可能與啟示錄 11:15 中的第七號筒相同;這裡稱之為神的號筒,因為是奉祂的命令吹響的;或者是由基督自己吹響的,祂是神,因此與天使長的聲音相同;這些比喻性的表達方式,是為了描繪基督降臨的宏偉和壯麗;祂將不再以第一次降臨時那種卑微、低賤和謙卑的形象出現,而是帶著極大的榮耀,以及尊貴和敬意的標誌;有天使歡呼,號筒吹響,聖徒歡慶。這是在暗示西奈山頒布律法時所聽到的號筒聲,猶太人F4對此說,它(**אֲחַיָּה**,achaya,使死人復活);因為他們認為,當以色列人第一次聽到主的聲音時,他們死了;但第二次聽到時,他們又活過來了F5:他們也認為,在將來的時代,在死人復活時,號筒將會吹響,使死人復活F6,並在審判日F7;這被他們視為彌賽亞降臨的標誌之一F8:

【第17節】

「然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參見帖撒羅尼迦前書 4:15 的吉爾注釋)。

「必被提到」:突然之間,一瞬間,眨眼之間,帶著力量和權能;藉著基督的能力,並藉著聖天使的服事和方式;而這次被提將有助於復活和改變的聖徒身體所擁有的敏捷性:活著的聖徒這次被提將是

「與他們一同」:與那時將要復活的在基督裡死了的人一同;這樣,一方不會在另一方之前,或者一方不會比另一方更快地與基督同在;而是一方復活,另一方改變,他們將會被聯合在一個群體和總會中,一同被提到:

「雲裡」:或許是基督降臨的同一片雲彩,將會降下接他們上去;這些雲彩將是他們被帶到祂那裡的戰車;因此,正如我們主升天時,一片雲彩接祂,祂在雲中被帶離人的視線,同樣,那時所有聖徒都將乘坐天上的雲彩升天:

「在空中與主相遇」:祂將降到空中,那時祂將清除空中撒旦及其魔鬼黨羽的區域,這些魔鬼現在在那裡遊蕩,伺機而動,利用一切機會在地上作惡;那時它們將像閃電般從天墜落,被捆綁並關閉在無底坑中,直到千年期結束:基督將在這裡停留,並對所有人可見,無論善惡,都將像正午的太陽一樣容易被所有人辨認;祂那時還不會降到地上,因為地上還不適合接納祂;但當地上及其上的工程被焚燒殆盡,被火潔淨和淨化,成為新地時,祂將降臨其上,並與祂的聖徒一同居住在其中:這也暗示了祂將停留在空中,以及祂的聖徒將在那裡與祂相遇,並被祂帶到第三層天,直到世界的普遍大火和焚燒結束,以保護他們免受其害;然後神的選民將像為丈夫裝飾好的新婦一樣從天降下,祂也與他們同在,神的帳幕將在人間;參(啟示錄 21:1-3)。穆斯林稱復活為**لِقَاءُ اللهِ**(liqāʾu Allāh,與神相遇),或去與神相遇:

「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現在聖徒有時與祂同在,與祂相交,但並非總是如此;但那時他們將永遠與祂同在;無論祂在哪裡;首先在空中,他們將在那裡與祂相遇;然後在第三層天,他們將與祂一同升上去;然後在地上,他們將與祂一同降下並作王一千年;然後在最終的榮耀中直到永恆:這將是恩典的永恆預旨和聖約、基督的受苦和受死,以及祂的預備和禱告的結果和成就。

【第18節】

「所以,你們當用這些話彼此勸慰。」:或這些教義;例如聖徒死後並非消逝,而是睡了,在耶穌裡睡了;他們的靈魂與祂同在,他們的身體在祂懷中安睡,並受祂看顧;他們將與基督同在,就像基督降臨時活著的聖徒一樣快;基督的降臨將帶著極大的權能和榮耀;義人將在復活的清晨首先復活,並在活著的聖徒改變並與基督同在之前;他們將一同被提去與祂相遇;他們都將與祂同在,並且永遠同在,永不分離;在今生的一切試煉和苦難中,在身體的一切疾病和不適中,在為基督緣故所受的一切苦難和逼迫中,在面對死亡和永恆時,沒有什麼比這更能帶來真實而堅實的安慰了:有些抄本讀作「用聖靈的這些話」;阿拉伯文譯本也是如此,「用這些屬靈的話」:因為它們是神的話語,如帖撒羅尼迦前書 4:15 所說。

【腳註】
F2 Tzeror Hamnaor, fol. 23. 4. 《光明之束》第23頁第4欄。
F3 Shebet Juda, p. 294. Ed. Gent. 《猶大之杖》第294頁,根特版。
F4 Targum Jon. in Exod. xx. 18. 《約拿單他爾根》出埃及記 20:18。
F5 Kettoreth Hassamamim in ib. 《香爐》同上。
F6 Mechilta in ib. & Abarbinel, Mashmia Jeshua, fol. 11. 4. 《米基他》同上,以及亞巴比內爾《耶穌的宣告》第11頁第4欄。
F7 Zohar in Lev. fol. 42. 2. 4. 《光輝之書》利未記第42頁第2、4欄。
F8 Abkath Rocel, p. 138. Ed. Huls. 《羅塞爾的塵埃》第138頁,胡爾斯版。
F9 T. Hieros. Kilaim, fol. 32. 3. & Cetubot, fol. 35. 2. Bereshit Rabba, sect. 74. fol. 65. 1. 《耶路撒冷他勒目》混合篇,第32頁第3欄;以及《婚約篇》,第35頁第2欄。《創世記拉比》第74章,第65頁第1欄。
F11 Bereshit Rabba, sect. 96. fol. 83. 4. & 84. 1. & Shemot Rabba, sect. 32. fol. 135. 2. 《創世記拉比》第96章,第83頁第4欄及第84頁第1欄;以及《出埃及記拉比》第32章,第135頁第2欄。
F12 Zohar in Gen. fol. 68. 4. 《光輝之書》創世記第68頁第4欄。
F13 Zohar in Gen. fol. 79. 3. 《光輝之書》創世記第79頁第3欄。
F14 lb. fol. 100. 3. 同上,第100頁第3欄。
F15 Ib. fol. 103. 1. 同上,第103頁第1欄。
F16 Ib. fol. 83. 1. 同上,第83頁第1欄。
F17 Alkoran, Surat. 6. v. 31. p. 113. Ed. Hinckelman. 《古蘭經》第6章第31節,第113頁,欣克爾曼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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