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撒母耳記上

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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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母耳記上 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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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記載了掃羅和約拿單、掃羅的僕人以及所有百姓對大衛的敬重,以及婦女們在歌唱中對他的讚美(1撒18:1-7)。後者大大觸怒了掃羅,從此他嫉妒大衛,盯著他,甚至尋索他的性命,並將他從身邊調離;然而大衛仍然是百姓的寵兒,在他們中間行事智慧,這使掃羅非常困窘,不知如何是好(1撒18:8-16)。掃羅先是將他的長女許配給大衛,大衛因殺死非利士人而有權利娶她,但掃羅卻欺騙他,將女兒嫁給了別人(1撒18:17-19)。然後,掃羅又將他的小女兒許配給大衛,條件是大衛必須帶回一百個非利士人的陽皮,掃羅以為這樣會使大衛的性命陷入危險,然而大衛卻完成了(1撒18:20-27)。由於大衛得到妻子的愛戴和掃羅僕人的好評,掃羅更加懼怕他,並成為他的仇敵(1撒18:28-30)。

【第1節】

大衛向掃羅說完了話,
這是回答掃羅關於他家世的問題,無疑他們談論的內容比這裡記載的更多。

約拿單的心與大衛的心深相契合:
大衛贏得了約拿單的心,征服了他的情感,使他的心向著大衛並依戀他。大衛俊美的外貌、優雅的舉止、流暢的表達、勇敢無畏,加上他的謹慎、謙遜和正直,都強烈地吸引了約拿單。

約拿單愛大衛如同自己的性命:
不僅是按照大衛靈魂的卓越和偉大,如同他應得的敬重和愛,正如亞巴班尼爾(Abarbinel)所建議的,而是約拿單愛大衛如同愛自己一樣。他們在個人、年齡、心智傾向、智慧、勇氣、謙遜、忠誠和坦誠方面都有相似之處,這使他們彼此吸引,成為另一個自己;如同亞里斯多德F18所說的真朋友那樣,成為一個靈魂。普魯塔克F19列舉了許多真摯友誼的例子,如提修斯(Theseus)與皮里圖斯(Pirithous)、阿基里斯(Achilles)與帕特羅克洛斯(Patroclus)、俄瑞斯忒斯(Orestes)與皮拉德斯(Pylades)、皮提亞斯(Pythias)與達蒙(Damon)、伊巴密濃達(Epaminondas)與佩洛皮達斯(Pelopidas);但沒有一個能與此相比。

【第2節】

掃羅當日收留大衛,
不僅是將他納入恩寵和服事,更是將他帶入宮廷;就在他殺死非利士人的那一天,或者說,一旦事情辦妥,就立刻這樣做了。

不容他再回父家去:
不像以前那樣;當他只是掃羅的樂師時,他只在掃羅心情憂鬱需要他時才進宮,因此他來來去去,在間歇期間牧放他父親的羊(1撒母耳記17:15);但現在掃羅不允許他再從事那樣的工作,因為他不僅要成為朝臣,被立為王子或貴族,而且還要按照掃羅對任何殺死歌利亞之人的宣告,娶他的女兒。

【第3節】

約拿單愛大衛如同自己的性命,就與大衛立約:
這是友誼之約;他們鄭重地約定,要彼此保持真誠的敬重,並在生前和死後,無論誰是倖存者,都要支持對方的利益;因此,當掃羅與大衛鬧翻時,大衛在宮廷中有一位朋友,他為大衛辯護,揭露他父親的陰謀,並成為保全大衛性命的工具。

因為他愛大衛如同自己的性命:
所以這個盟約不是建立在空洞的言語上,而是建立在真誠和衷心的情感上,因此是持久而不可侵犯的。

【第4節】

約拿單從身上脫下外袍,
這是他真誠的愛和友誼的標誌,也為了讓大衛在宮廷中不再以牧羊人的裝束出現,而是以王子的服飾出現。

給了大衛,又將自己的戰衣、刀、弓、腰帶都給了他:
除了外袍之外,還有他的其他衣服,這樣就從頭到腳地給他穿戴起來,而且這些衣服都非常合身;因為他們的靈魂和性情相似,所以他們的身體構造、體格和身高也相似。

甚至連他的刀、弓、腰帶都給了他:
他將這些東西給大衛,讓他裝備自己,使他既能像王子,又能像戰士,像另一個約拿單,或者說就是約拿單本人;這樣他們看起來就像一個人,身體相似,服裝也相似。

【第5節】

大衛無論掃羅差遣他往何處去,他都出去,
無論處理什麼事務,特別是軍事事務,他都完全勝任。

辦事精明:
他在處理事務上表現得非常謹慎和明智,因此無往不利,並贏得了人們的讚賞;他爾根(Targum)將其譯為「亨通」;他所參與的任何事都亨通順利,因為耶和華與他同在,並賜福於他。

掃羅就立他作軍長:
也就是說,立他作其中一部分軍隊的指揮官;因為押尼珥(Abner)是軍隊的元帥或將軍,並一直擔任此職。

眾百姓和掃羅的臣僕都喜悅他:
全國所有百姓,所有認識或聽說過他的人,都普遍喜悅他;他被視為一位智慧、勇敢、成功的指揮官,這為他贏得了百姓的敬重和愛戴。

掃羅的臣僕也喜悅他:
這非常難得,因為僕人往往容易嫉妒那些聲譽日隆的人;然而這並非指所有僕人,沒有例外;而是指大多數僕人;而且這裡也沒有像對百姓那樣使用「所有」這個詞;因為他們中有些人後來站在掃羅一邊反對大衛,暗中成為他的敵人(參1撒母耳記18:22-26)。

【第6節】

眾人回來的時候,
以色列的軍隊,由他們的指揮官率領。

大衛殺了非利士人回來:
可能是指他帶著歌利亞的頭前往耶路撒冷,掃羅也伴隨他;或者更可能是指他從其他時候殺戮非利士人回來,這裡的單數詞「非利士人」代表複數;因為根據歷史的順序,這似乎發生在大衛被帶入宮廷、被立為將軍、被派去執行軍事任務並成功歸來之後,他現在正從其中一次任務中返回。

婦女們從以色列各城裡出來,
她們經過的各城。

歌唱跳舞:
這是在取得巨大勝利和獲得拯救之後的慣例,女性通常對這些事情非常感動;因為當事情進展不順時,她們會遭受很多痛苦,在戰鬥中她們的恐懼會很高漲;而當勝利站在她們一邊時,會給她們帶來巨大的喜悅,她們通常會以這種方式表達出來。

迎接掃羅王:
總司令,以及他的其他軍官,大衛也在其中。

擊鼓、歡樂、用樂器:
她們用口吹奏,也用手彈奏笛子或長笛,以及其他能激發歡樂的樂器;最後一個詞,他爾根(Targum)將其譯為:

【第7節】

婦女們歌唱跳舞,彼此應和說:
她們用樂器伴奏,輪流歌唱,一人唱一句或一節,另一人接著唱。

掃羅殺死千千,大衛殺死萬萬:
如果這指的是前一章的戰役,如同通常的理解,那麼意思就是,雖然掃羅在追擊非利士人時殺死了數千人,而大衛只殺死了一人,就是歌利亞;但殺死歌利亞是殺死萬萬人的原因,因此將其歸功於大衛。但這似乎更像是指在後來的某些戰役中,大衛比掃羅更成功、更勝利,因此婦女們所唱的歌中給予他更高的讚揚;然而,無論這樣讚揚多麼公正,卻是不明智的,因為這激怒了她們的王,如下文所示。

【第8節】

掃羅甚是發怒,不喜悅這話,
部分原因是因為她們稱他為「掃羅」,而不是「掃羅王」;沒有給他王室的頭銜,這可能加強了他後來提出的懷疑;主要原因是因為她們將更多的殺戮歸功於大衛,而不是他,如下文所示。

說:「她們歸大衛萬萬,歸我卻千千,
這樣,她們將更多的榮譽歸給了一位下級軍官,而不是總司令;歸給了一位臣民,而不是君王。

他所剩下的不過是王位了!」
她們的歌中沒有遺漏任何東西,也沒有什麼可以再給他的了,除了王位。有些人認為掃羅從大衛的謹慎行為、他在神和人面前所蒙的恩寵,以及婦女們的這些讚揚中,知道王位將歸於大衛;並且撒母耳的話是真實的,將會得到證實,王位將從他身上奪去,賜給比他更好的人。根據梵蒂岡抄本的希臘文譯本,本句與1撒母耳記18:9-11被省略了。

【第9節】

從那日起,掃羅就惡眼看大衛。
他不再像對待朝臣和寵臣那樣,以愉悅和微笑的眼神看他,大衛本應因其英勇行為而得到這樣的待遇,但他卻以陰沉、惡毒的眼神看著大衛;他以邪惡、懷恨、惡意和嫉妒的眼神看著他;或者說,他仔細觀察大衛的一切舉動和行為,看它們是否傾向於不忠和叛國,是否意圖廢黜他,奪取王位,這是他所懷疑的;他爾根(Targum)說他為大衛設下埋伏,而且也設下陷阱,正如接下來的歷史所顯示的。

【第10節】

次日,
婦女們用音樂和舞蹈迎接他之後,當他回到家時。

從神那裡來的惡魔大大降在掃羅身上:
他思慮著上述發生的事情,變得憂鬱。

他就在家中胡言亂語:
要麼是真的,像先知一樣發出神聖的詩歌;根據亞巴班尼爾(Abarbinel)的說法,他預言大衛將成為國王,王位將從他身上奪去,賜給大衛;要麼他假裝自己是先知,模仿他們的動作和姿態;或者,正如他爾根(Targum)所說,他像個瘋子或傻瓜一樣行事,說著愚蠢的話,做著可笑的姿態,這似乎最符合他身上的惡魔。

大衛照常彈琴:
彈奏他的豎琴,以驅除掃羅身上的惡魔或憂鬱情緒;因為儘管他現在在宮廷中地位提升,成為軍官,並深受百姓的愛戴和讚揚:但他並不認為為君王服務,充當樂師是低下的事;他就是這樣一個謙遜、善良、真誠的人。

掃羅手裡拿著槍:
一種矛,或半長矛,他特意拿在手裡,以便在大衛彈琴時殺死他;因為像他這樣處境的人,既非常惡毒,又非常狡猾,善於策劃。

【第11節】

掃羅把槍一擲,
從他手中向大衛擲去。

心裡說:
他心裡決定:

「我要將大衛刺透在牆上!」
他決心以如此大的力量和暴力擲出,使槍能穿透大衛,刺入大衛身旁的牆壁。

大衛躲避他兩次:
以躲避向他擲來的槍;要麼是第一次擲出時他躲開了,然後又進來,掃羅第二次向他擲出時,他又躲開了;要麼這是其中一次,另一次是之後的某個時候(參1撒母耳記19:9)。亞巴班尼爾(Abarbinel)認為,大衛在彈琴時,眼睛專注於自己的手,沒有察覺到槍,兩次都是無意中轉身躲開了,因此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逃脫了;這是神對他美好的護理,當掃羅察覺到這一點時,就對他產生了影響,如下文所示。

【第12節】

掃羅懼怕大衛,因為耶和華與大衛同在,
保護並保守他,使他亨通成功,使他戰勝敵人,並在百姓中蒙恩;他爾根(Targum)說:

卻離開掃羅了:
因此他失去了勇氣、心胸寬廣、智慧和謹慎,變得卑鄙下賤,並使自己受到臣民的輕視。

【第13節】

所以掃羅使大衛離開自己,
將他從宮廷中調離,部分原因是他對大衛懷有如此大的仇恨,以至於無法忍受見到他,部分原因是他可能擔心大衛會對他不利,因為他對大衛的待遇,所以將他調離會更安全。

立他作千夫長:
這並非出於對他的敬重和榮譽,而是部分為了掩飾他的惡意,取悅百姓,部分是希望他能在率領軍隊時被敵人殺死。

他就出入在百姓面前:
或在他們前面,如他爾根(Targum)所說;他帶領他們出戰,並安全歸來,帶著勝利和凱旋,獲得了巨大的榮譽,深受百姓的敬重;這與掃羅的意圖和希望完全相反。

【第14節】

大衛在他一切所行的事上都精明:
無論是在宮廷還是在軍營,無論他被委派執行什麼任務;或者「亨通」F21,這個詞也有此意;因為一般來說,行事精明的人都會成功;在這方面,他是基督的預表(以賽亞書52:13);原因如下:

耶和華也與他同在:
他從神那裡獲得智慧和成功;他爾根(Targum)說:

【第15節】

掃羅看見大衛行事精明,
以至於他無法從大衛身上佔到任何便宜,而且大衛在他所有的事業中都成功亨通,越來越受百姓的喜愛:

就懼怕他:
恐怕王位從他身上奪去,賜給大衛的日子臨近了。

【第16節】

但以色列和猶大眾人都愛大衛,
動詞是單數,表示以色列所有支派中的每個人都愛他,以及他自己的猶大支派的人也愛他;他受到如此普遍的敬重,並贏得了百姓的心和愛戴。

因為他出入都在他們面前:
在百姓面前,如1撒母耳記18:13所記;七十士譯本(Septuagint)中,根據梵蒂岡抄本,1撒母耳記18:17-19這幾節是缺失的。

【第17節】

掃羅對大衛說:
這並非出於友誼和善意,而是意圖為他設下陷阱。

「看哪,我的長女米拉,我必將她給你為妻。」
大多數解經家認為,掃羅因大衛殺死歌利亞而有義務履行承諾(1撒母耳記17:25);但亞巴班尼爾(Abarbinel)持不同意見,他正確地指出,所引用的話並非掃羅所說,而是以色列人所說,他們可能猜測國王會怎麼做;或者如果他們聽到掃羅說過類似的話,那也只是誇張的說法,表示他不在乎給予什麼,不在乎放棄什麼,只要是給殺死非利士人的人,但並未因此嚴格約束他必須給予這個特定的東西;大衛也從未要求過這樣的承諾,掃羅也認為自己沒有義務這樣做,而是將其作為他極大善意和恩惠的例子提出,正如他所聲稱的,因此期望得到豐厚的回報,如下文所示。

「只要你為我奮勇,為耶和華爭戰。」
他知道大衛是個勇敢的人,也樂於爭戰;但他期望大衛為了這份恩惠和如此高的榮譽,能以非凡的方式奮力作戰,參與危險的嘗試,並證明自己配得上成為國王的女婿,為他、為他的國家辯護,並為以色列神的榮耀而戰;他暗示所有這些,而他的目的卻是讓大衛將自己的生命置於危險之中,希望他會因此喪命。

掃羅心裡說:
不是公開地、口頭地說,而是在他心裡;他心裡想:

「我不要親手害他,
他曾試圖親手傷害他,或殺死他,但現在他想得更清楚了,並顧及他在百姓中的聲譽。

卻要藉非利士人的手害他。」
他希望藉此方式,大衛在率領軍隊時,在為他的國王和國家顯示勇氣並冒生命危險時,會死在非利士人手中;掃羅所策劃的,最終卻發生在他自己身上,他在與非利士人的戰鬥中陣亡(1撒母耳記31:4)。

【第18節】

大衛對掃羅說:
他對掃羅的提議感到驚訝,但並未拒絕,而是以極大的謙遜和謙卑表達自己。

「我是誰呢?
就他個人、出身和職業而言,他卑微而微不足道,至少在他自己眼中是如此,他是謙卑的耶穌的預表(馬太福音11:29)。

我的性命算什麼呢?
他牧羊,就是從那裡被選拔出來並晉升的;不過有些人認為他的意思是,像掃羅所提議的那樣冒生命危險,並不等同於他所要賜予的榮譽,而且他隨時都準備這樣做。

我父家在以色列中算什麼呢?
雖然在一個尊貴的支派中,也是一個尊貴的家族,但它似乎並不顯赫,至少在大衛看來,不值得如此高的晉升,以至於其中一人能與國王如此親近;本革森(Ben Gersom)認為大衛指的是他家族的起源,摩押女子路得。

我豈可作王的女婿呢?」
他將因娶國王的女兒而成為國王的女婿。

【第19節】

到了掃羅女兒米拉當給大衛的時候,
要麼是當談論將她嫁給大衛的時候,要麼是當她婚期已定的時候。

掃羅卻將她給了米何拉人亞得列為妻:
掃羅要麼從未真正打算將她嫁給大衛,只是提出來取悅百姓,或者為了羞辱大衛,使他因自己打算採取的行動而感到羞恥和困惑,或者他很快就改變了主意;儘管亞巴班尼爾(Abarbinel)的觀點是,這位年輕女子在父親不知情的情況下將自己許配給了這個人,這似乎不太可能;她被嫁給的人是米何拉人巴西萊的兒子(2撒母耳記21:8);有些人指出,這是神對這樁婚姻的詛咒,她的所有兒子都被交給了基遍人,並被吊死,正如同一處所記載的;因為儘管這些兒子被說成是由米甲撫養長大,但他們是米拉為他所生。

【第20節】

掃羅的女兒米甲愛大衛,
他的小女兒愛上了大衛,可能是因為他俊美的外貌、英勇的行為、明智的舉止,以及他所享有的普遍敬重和聲譽。

有人告訴掃羅,掃羅就喜悅這事:
不是因為他的女兒愛大衛,也不是因為他將成為他的女婿,而是因為他希望有機會除滅大衛,這個機會他因將長女嫁給他人而失去了;同時也希望挽回他在百姓中的聲譽,因為他對待大衛的方式使他的聲譽大為受損,而大衛已成為百姓的寵兒。

【第21節】

掃羅心裡說:「我將這女兒給他,作他的網羅,
成為他跌倒和毀滅的原因,藉由他將提出的婚姻條件;但她非但沒有成為他的網羅,反而成為他得救的工具,當掃羅派人去殺他時(1撒母耳記19:11-17)。

好讓非利士人的手攻擊他。」
被他將要促使他們做的事情所激怒。他心中的計謀後來顯明了,他現在所說的並非公開地對他的僕人和朝臣說的,他並不信任他們保守他的秘密,而是他心裡說的,在他自己的腦海中構思和策劃的。

所以掃羅對大衛說:
大衛當時仍在宮廷中,或者掃羅為此召他前來。

「你今日可以作我的女婿,娶我的兩個女兒中的一個。」
藉由娶他兩個女兒中的一個;表示他不會推遲婚事,或將其延後,如同他之前所做的,而是他將立即與他的一個女兒結婚;既然他不能娶長女,因為她已經嫁人了,他就可以娶小女兒,這樣他同樣會成為他的女婿。如果我們不加補充地讀這句話,「你將成為我的女婿,娶兩個」,或「兩者皆娶」,那麼意思就是他將娶她們兩個;所以猶太人說F23,他娶了她們兩個,先是米拉,在她死後娶了米甲;或者說他將因兩個原因成為他的女婿,一個是與米拉訂婚,儘管他沒有娶她,另一個是與米甲結婚,這樣他將是雙重女婿;但根據補充的解釋是最好的。

【第22節】

掃羅吩咐他的臣僕說:「你們要暗中勸大衛,
並說服他娶米甲,並向他保證掃羅對他真誠的關心和善意;因為大衛在長女的事情上受到不公對待,似乎不願聽從掃羅關於小女兒的提議,因此掃羅採取這種方法來促成此事。

說:『看哪,王喜悅你,
對他有好感,對他評價很高,他成為他的女婿會讓他很高興。

他的臣僕也都愛你;
這在一般情況下可能是真的,除了少數幾個人;這對掃羅來說是個不小的打擊,儘管他在此處以此為由,並讓他的僕人利用這一點來達到他目前的目標。

現在你可以作王的女婿了。』」
接受他提出的建議,娶他的小女兒。

【第23節】

掃羅的臣僕就將這些話說給大衛聽:
就是前面所說的,掃羅吩咐他們說的話,他們按照命令,清晰、明白、準確地說出來,讓大衛能聽見並理解。

大衛說:「你們以為作王的女婿是小事嗎?
一件小事,一件微不足道的事,一件容易達成的事,具備所有必要條件的事。

我是貧窮人,
無法給予與國王女兒身份相稱的聘禮;在那個時代,通常是男方給女方聘禮,而不是女方帶來嫁妝;這也是日耳曼人的習俗,正如塔西佗(Tacitus)F24所記載的;而且這必須與結婚者的地位和身份相稱,而大衛在這種情況下是不夠格的。

又是卑微人嗎?」
不是被以色列和猶大百姓輕視,他們愛他,甚至掃羅的僕人也愛他,至少表面上是如此;而是被掃羅本人輕視,掃羅曾將他的長女許給他,卻又將她嫁給了別人,這讓大衛感到沮喪和不滿。

【第24節】

掃羅的臣僕將大衛所說的話告訴掃羅說:
大衛說了這樣那樣的話,大意是表達他不配作王的女婿,也無力提供與她身份相稱的聘禮。

【第25節】

掃羅說:「你們要這樣對大衛說:
回答他的異議,並消除它們,特別是關於聘禮的異議。

『王不要什麼聘禮,只要一百非利士人的陽皮,為要報王的仇。』」
也就是說,他要求或希望大衛不要任何其他聘禮,只要他殺死一百個非利士人,並將他們的陽皮帶給他;藉此他就能知道他所殺的是非利士人,而不是受過割禮的以色列人;儘管很難想像掃羅會懷疑這一點,或採取這種方法來防止它;但由於這些人幾乎是,如果不是全部,他們鄰近唯一未受割禮的人,因為阿拉伯人、以東人、米甸人等都從他們的祖先那裡接受了割禮,所以對他來說,這些人就是他所殺的人,這將是一個明確的證據;他之所以選擇他們,是因為他們是他的敵人,也是以色列的敵人,並為耶和華所憎惡;這表面上顯示出對神榮耀和百姓福祉的熱心,也因為他希望大衛在這次行動中會死在他們手中,或者至少會讓自己非常憎惡他們,他們會對他懷恨在心,並尋求他的毀滅。斯特拉波(Strabo)F25記載,卡爾馬尼亞(Carmania)的人民中,沒有人會在砍下敵人的頭並將其帶給國王之前結婚;國王將頭骨存放在寶庫中,誰帶來的頭最多,誰就最有名。掃羅選擇的不是頭,而是陽皮,原因如前所述。

掃羅的意思是要使大衛死在非利士人的手下:
他希望在這次行動中,非利士人會比他強大,並殺死他。

【第26節】

掃羅的臣僕將這些話告訴大衛,
國王除了非利士人的一百個陽皮之外,不要求任何其他聘禮。

大衛就歡喜作王的女婿:
在這樣的條件下;部分是因為這份榮譽,部分是因為他對米甲的愛;主要原因是因為這將給他一個機會,去毀滅神和祂百姓的敵人,而且這樣的婚姻將為他按時登上為他預備的王位鋪平道路,成為神護理中的一步。

日期還沒有滿:
既沒有滿交出陽皮的日期,也沒有滿完成婚禮的日期。

【第27節】

大衛就起身,他和跟隨他的人去了,殺了非利士人二百人。
這是他自己做的,因為動詞是單數,而且比要求的多了一百人;他這樣做是為了表明他對掃羅命令的尊重和順從,並證明他對他女兒的真誠愛意,為了她,他在這次遠征中冒了生命危險,同時也表達了他對神和他的國家,對抗他們公然敵人的熱心;希臘文譯本只有一百人(參2撒母耳記3:14)。

大衛將他們的陽皮帶回來:
他殺死他們後,將陽皮取下,帶回掃羅的宮廷。約瑟夫(Josephus)說F26他砍下他們的頭,帶給掃羅,他將人數定為六百;這兩者都不符合經文,而是為了使他的歷史更符合外邦人的口味(參1撒母耳記18:21);一位阿拉伯作家F1提到一個民族,他們砍下男人的生殖器,作為聘禮送給他們的妻子。

足數交給王:
大衛派去傳遞陽皮的使者,足足交了二百個,比要求的多了一倍。

好作王的女婿:
他現在和國王一樣渴望這件事。

掃羅就把女兒米甲給大衛為妻:
他不能不這樣做,因為大衛已經履行了他所要求的條件。大衛娶了小女兒,而根據各種考慮,他本應娶長女,這可能是基督迎娶外邦教會的象徵,而猶太教會,她的長姊,卻被他忽視了,因為她拒絕了他。

【第28節】

掃羅看見也知道耶和華與大衛同在,
他從大衛在人面前所蒙的恩寵,從掃羅為害他所採取的一切步驟都被神轉化為對他有益,以及他所參與的一切事都成功亨通中,察覺到這一點;他爾根(Targum)說:

「耶和華的道是為了幫助大衛:」

【第29節】

掃羅就越發懼怕大衛,
因為耶和華與他同在,他的妻子也愛他;所以他擔心自己永遠無法實現他的計劃,而且這樁他意圖作為他毀滅手段的婚姻,反而會為他登上王位鋪平道路。

常作大衛的仇敵:
他每天都表現出對大衛的敵意;以前是時好時壞,有時會有間歇;但現在敵意已經根深蒂固,成為習慣,並持續不斷地表現出來。

【第30節】

非利士人的首領出來,
他們成群結隊地從城裡出來,報復並劫掠以色列地,因為他們的勇士歌利亞被殺,以及大衛最近殺死他們二百人並取下他們的陽皮,使他們受到傷害和羞辱,這讓他們非常憤怒;而且,正如猶太人所說{b},他們聽說大衛結婚了,並知道以色列人有一條律法,新婚男子第一年不得參戰,於是趁此機會入侵並劫掠他們;然而大衛比他們更了解那條律法,知道它指的是非自願的戰爭,而不是神命令對七個民族的戰爭;而且即使在這種情況下,有些人認為,它並沒有強迫這些人留在家裡,而是讓他們自行選擇。

他們一出來:
就被以色列人,被掃羅的軍隊,在不同的指揮官率領下,迎戰並抵抗。

【腳註】
F18 Ethic. l. 9. c. 4, 9. So Porphyr. de Vita Pythagor. 《倫理學》卷9章4、9。波菲利《畢達哥拉斯生平》亦同。
F19 Apud Patrick in loc. 帕特里克在該處引述。
F20 Vid. Pignorium de Servis, p. 166, 174. 參見皮尼奧里烏斯《論僕人》第166、174頁。
F21 ( lykvm ) "prospere admodum res gerebat", Vatablus; "secundabatur",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so the Targum and Jarchi. **לְמַשְׂכִּיל**(lemaskil)「行事非常亨通」,瓦塔布魯斯;「蒙福」,尤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皮斯卡托;他爾根和雅爾基亦同。
F23 T. Bab. Sanhedrin, fol. 19. 2. 《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19頁第2欄。
F24 De Moribus German. c. 18. 《日耳曼人的習俗》第18章。
F25 Geograph. l. 15. p. 500. Vid. Alex. ab Alex. Genial. l. 1. c. 24. 《地理學》卷15第500頁。參見亞歷山大·亞歷山大《天才》卷1章24。
F26 Antiqu. l. 6. c. 10. sect. 3. 《猶太古史》卷6章10節3。
F1 Alcamus apud Bochart. Hierozoic. par. 2. l. 1. c. 19. col. 130. 阿爾卡姆斯引博夏特《動物學》第二部卷1章19欄130。

【第N節】大衛行事比掃羅一切臣僕更精明;他顯出自己在戰爭藝術上更為嫻熟,以極大的智慧和審慎籌劃計謀,並同樣明智地執行,且充滿勇氣和膽量,以致敵人受擾並被擊敗,以色列民則得益、受保護、享安全;或者,如他爾根及其他注釋者所言,他比他們更「亨通」;他在攻擊非利士人及與其交戰中更為成功:

以致他的名聲極受看重;他在百姓中享有崇高聲望;他的名對他們而言是「寶貴的」F3,正如該詞所指;他們提及他的名時,如本·革順所解釋,帶著極大的尊榮和榮耀;因此,掃羅在他針對大衛所設的計謀上大為失敗,且極其失望。

【腳註】
F2 Midrash Schemuel apud Abarbinel. in loc. 《撒母耳米大示》引阿巴比內爾於此處的注釋。
F3 ( rqyyw ) "et in pretio esset [vel] erat",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וַיְיַקֵּר**(vayyakar):「且在珍貴中 [或] 曾是」,尤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皮斯卡托。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