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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母耳記上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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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記載了約櫃被運到基列耶琳,並在那裡停留了二十年(撒上 7:1-2)。撒母耳勸誡以色列民悔改,離棄偶像,這勸誡達到了預期的效果(撒上 7:3-4)。撒母耳為百姓禱告,並為他們獻祭,結果他們戰勝了敵人(撒上 7:5-14)。本章也記載了撒母耳為百姓施行公義,並持之以恆(撒上 7:15-17)。
【第1節】基列耶琳人就來,將耶和華的約櫃接上去。
約瑟夫 F7 說,約櫃是從靠近他們的伯示麥運來的。他們毫不費力地接過約櫃,並且欣然接受;因為如果他們知道伯示麥人所遭遇的事,他們也知道那並非因為約櫃在他們中間,而是因為他們對約櫃不敬的行為。雖然基列耶琳不是利未人的城邑,所以城裡的人不能自己抬約櫃,但他們可以從伯示麥請來合適的人來執行這項事奉。
運到山上亞比拿達的家。
這座山位於基列耶琳城內,提到它可能是為了區分住在山上的亞比拿達與城裡另一個同名的人,正如金奇(Kimchi)所觀察到的;或者,是為了說明這個地方的適宜性,以及選擇它來安放約櫃的原因;因為在那些時代,山丘和高處被認為最適合舉行神聖的事奉,也是安全的地方。這個人是誰並不確定。約瑟夫 F8 說他是利未人,但如果是這樣,他只能是這個地方的寄居者;然而,他可能像他所暗示的那樣,是一個因虔誠和公義而備受尊敬的人。
又使他兒子以利亞撒分別為聖,看守耶和華的約櫃。
不僅是看守約櫃,以防它被拿走,更是要阻止人靠近它,觸摸它,或不敬地使用它;以及那些不被允許靠近它的人;同時也要保持約櫃所在之處的潔淨。為此,他由祭司或城裡的長老任命;並透過潔淨和獻祭被分別出來執行這項事奉;之所以是他而不是他的父親擔任此職,是因為他年輕,而他的父親可能年邁體衰;而且他的兒子也是一個聖潔善良的人,聰明謹慎,對神和真信仰充滿熱情;從各方面來看,他都是擔任此職的合適人選。
約櫃在基列耶琳停留的日子甚久,
這段時間不可能少於四十年到五十年,因為它一直留在這裡,直到大衛作了全以色列的王,並在猶大作王七年之後,才將它從這裡移走;從以利去世到那時,包括撒母耳和掃羅的統治時期,時間不可能少於前面所暗示的。
共有二十年。
這並非指約櫃在基列耶琳停留的全部時間,而是指它在那裡停留了這麼久,才受到人們的重視和尋求,以及人們藉著它尋求主;人們對神和祂的敬拜有很大的疏忽,而透過撒母耳的努力,大約在這個時候開始復興,正如接下來所說的:
以色列全家都傾向耶和華。
他們意識到自己的惡行,並為此悔改,禁食、禱告、流淚尋求主;他們為自己的背道和離棄神而哀哭,並呼求一位正在離去的神。
撒母耳對以色列全家說:
當他們聚集在一年三次的節期之一,或者當他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勸誡他們悔改和改革時;他察覺到他們開始意識到自己的罪,並且似乎渴望歸向神,恢復對祂的敬拜:
你們若一心歸順耶和華,
真誠地、真心實意地;因為他可能擔心他們中至少有些人有虛偽和假冒。
就要把外邦的神
除了真神以外,所有神都是外邦神;或者說,是別人的神,例如非利士人、迦南人的巴力,似乎是主要指的,正如下一節所示:
和亞斯他錄從你們中間除掉;
女性神祇,在其他民族中以朱諾(Juno)、維納斯(Venus)之名出現,阿拉伯譯本也是如此。
專心歸向耶和華,單單事奉祂;
也就是說,在事奉祂的時候,要將心歸向祂;讓事奉發自內心,並且單單為祂而行,而不是與祂一同事奉別神;或者像偶像崇拜者常聲稱的那樣,藉著別神事奉祂。
祂必救你們脫離非利士人的手。
他們已經在非利士人的統治下多年;雖然他們的權力因參孫而削弱,但參孫並未完全將他們解救出來;所以在以利的所有時期,他們都沒有完全擺脫非利士人;特別是自從上次被非利士人擊敗,約櫃被擄之後,他們一直受到非利士人的壓迫;現在撒母耳應許他們,如果他們放棄偶像,專心誠意地事奉主,祂必將他們從壓迫中解救出來。
以色列人就除掉巴力和亞斯他錄,等等。
他們除掉了男性和女性的神祇,關於這些神祇可參見(士師記 2:13)(3:7)。
單單事奉耶和華。
萊特富特博士 F9 觀察到,悔改和歸信的靈普遍降臨在所有百姓身上;這件事和這個時期,幾乎是我們在聖經中讀到的最顯著的事件和時期之一,只有《使徒行傳》第二章和第三章的大歸信可以與之媲美。
撒母耳說:「要招聚以色列眾人到米斯巴,
不是約旦河對岸基列的米斯巴,而是位於猶大和便雅憫邊界的一座城,利未人的妾事件時各支派曾在那裡聚集(士師記 20:1)。撒母耳透過派使者到各支派或其首領那裡,命令他們在這個地方聚集:
我好為你們禱告耶和華。」
毫無疑問,他私下為他們禱告,願已開始的改革得以繼續,並顯出其真誠、真心、普遍和全面;但他渴望他們能以群體形式出現,與他一同為他們的屬靈和屬世福祉公開禱告;願他們為自己的罪真心悔改,從罪中回轉,得蒙赦免,並從敵人手中被解救出來。
他們就都聚集到米斯巴,
甚至全以色列,至少是百姓的首領和代表。
打水,倒在耶和華面前;
他們從附近的水源打水,倒在神面前,因為神與聚集的百姓同在。耶柔米 F11 記載,根據猶太人的傳統,咒詛被倒入這水中,就像在嫉妒之水中一樣,偶像崇拜者因此受審;任何否認自己崇拜偶像並嚐了這水的偶像崇拜者,他的嘴唇就會黏在一起無法分開,藉此被識破並處死;因此據說撒母耳當時就在這個地方審判。但應當注意的是,這水不是用來喝的,而是倒出來的;這是他們謙卑的標誌,正如拉比雅基(Jarchi)所說,他們在主面前如同倒出的水;也是他們悔改真誠的標誌,正如他爾根(Targum)所說:
又在那日禁食,說:「我們得罪了耶和華。」
撒母耳為他們公開禱告,他們也一同參與;他們按字面意義禁食,不吃食物,並承認自己的罪;這是那一天的工作。
撒母耳就在米斯巴審判以色列人。
這並非指他現在才開始審判他們,而是指他以更公開、更有力的方式審判他們;他坐著,聽審並審理呈到他面前的案件;向他們解釋神的律法,並強制他們遵守;糾正他們中間的弊端,並懲罰偶像崇拜者。
非利士人聽見以色列人聚集在米斯巴,
他們不知道這是為了宗教目的;卻以為他們聚集是為了策劃和採取措施,以擺脫他們的軛,將自己從他們手中解救出來;並且正在準備拿起武器,攻擊他們:
非利士人的首領就上來攻擊以色列人。
他們從各自的諸侯國調集軍隊,聯合起來與以色列人作戰;他們認為不應浪費時間,而應在以色列人尚未充分準備和裝備好自衛之前就發動攻擊:
以色列人聽見,就懼怕非利士人。
因為他們手無寸鐵,根本沒有為戰爭做好準備,也沒有預料到會發生戰爭。
以色列人對撒母耳說:
他們向撒母耳求助,不是把他當作軍隊的將領,而是當作耶和華的先知;他們相信他為他們禱告,比一支人數再多、裝備再好的軍隊對他們更有幫助:
願你不住地為我們呼求耶和華我們的神,
他那天一直在為他們禱告,他們希望他能繼續為他們禱告,深知義人懇切的禱告大有功效;他們知道他們的救恩來自耶和華,只有祂能拯救他們,而且必須向祂祈求;既然撒母耳與祂有密切關係,他們懇求他繼續為他們代求;他們藉此表達了對神的信靠,對方法(禱告)的重視,以及對耶和華先知的高度尊敬,他們懇求他為他們禱告:
使祂救我們脫離非利士人的手。
非利士人現在正上來攻擊他們,而且長期以來一直壓迫他們。
撒母耳就取了一隻吃奶的羊羔,
這羊羔可能還在吃奶,但已超過八天大,因為未滿八天不能獻祭(出埃及記 22:30)。
全獻為燔祭,獻給耶和華。
整隻羊羔都被燒盡,連皮帶肉,而其他燔祭的皮是歸祭司的;這被 F13 標記為與其他祭物不同的三件事之一;由於「羊羔」這個詞是陰性,猶太人由此推斷,正如拉比雅基(Jarchi)所指出的,雌性動物可以在私人祭壇上獻祭。
撒母耳為以色列人呼求耶和華;
他不僅為他們獻祭,也為他們禱告:
耶和華就應允他。
祂應允他,要麼是降火在祭物上,將其燒盡,要麼是藉著雷聲,驚嚇並擊潰非利士人;事情的結果清楚地表明了這一點。
撒母耳正獻燔祭的時候,等等。
他可能透過祭司獻祭,正如本·革順(Ben Gersom)所建議的,因為他只是一個利未人;儘管他作為先知,一個非凡的人物,而且這是一個非凡的案例,他可能自己獻祭,就像基甸和其他人一樣,並且在會幕之外的地方獻祭;示羅現在已被毀滅,獻祭的人和地點現在被豁免了:在撒母耳獻祭尚未結束之前,
非利士人上來要與以色列人爭戰。
他們幾乎已經到達米斯巴,以色列人就在那裡,撒母耳正在獻祭:
當日耶和華大發雷聲,攻擊非利士人,
這應驗了哈拿的預言(撒母耳記上 2:10);約瑟夫 F14 說,這伴隨著閃電,閃電在他們臉上閃爍,將他們的武器從手中震落,使他們手無寸鐵地逃跑;也伴隨著地震,造成地面裂縫,他們跌入其中:
使他們潰亂,
使他們驚慌失措,陷入混亂和無序,並摧毀了他們許多人:
就在以色列人面前被擊敗。
這並非指他們在以色列人面前逃跑,被以色列人殺死;而是指在以色列人出來與他們作戰之前,他們許多人就被雷電擊敗和摧毀,並被裂開的地面吞噬;因為「在以色列人面前」這個短語,正如亞巴比內爾(Abarbinel)所觀察到的,表示時間,而不是地點。
以色列人就從米斯巴出來,
他們聽到或察覺到非利士人的軍隊被雷電和地震擊潰,因此受到鼓舞。
追趕非利士人,
當他們出來時,非利士人正從裂開的地面逃跑,被雷電嚇壞了,許多人被殺,所有人都陷入混亂;所以他們沒有停留與以色列人交戰,以色列人所要做的只是追趕敵人:
擊殺他們,
他們用在米斯巴能找到的任何武器,以及一些人可能隨身攜帶的私人和常用武器擊殺他們;但更特別的是用非利士人因混亂和恐懼而丟棄的武器:
直到伯甲之下。
一個名叫伯甲的地方;「甲」(car)意為羊羔;這裡可能曾有一座獻給羊羔的廟宇,除非它的名字是為了紀念撒母耳現在獻上的羊羔,因為這次獻祭帶來了如此大的成功。約瑟夫 F15 稱此地為科雷亞(Corraea);在他爾根(Targum)中,它是伯沙崙(Bethsaron),意為肥沃的田野或平原。
撒母耳就取了一塊石頭,立在
不是為了敬拜,而是作為一個紀念碑,紀念藉著神的幫助所獲得的勝利:他將這石頭立在
米斯巴和善之間;
後者意為「牙齒」,指一塊突出的岩石峭壁,形狀像牙齒一樣懸垂著:
給它起名叫以便以謝,
意為「幫助之石」;這就是預先被稱為以便以謝的地方(撒母耳記上 4:1),所以,在以色列人兩次被非利士人擊敗,約櫃被擄的同一個地方,這次為他們成就了救恩:
說:「到如今耶和華都幫助我們。」
這只是他們從非利士人手中得蒙拯救的開始,這歸因於耶和華的幫助;既然祂已經開始幫助他們,他們就可以希望並鼓勵自己,祂會繼續幫助他們,直到他們的拯救完成:然而,他們與撒母耳都認為,承認耶和華為他們所做的一切,並使之永垂不朽,是他們的職責,這是正確的,儘管他們不能確定祂將來會為他們做什麼;然而,他們既意識到並感謝祂這次的恩典,就希望得到更多,並依賴祂在未來戰勝敵人。
從此,非利士人就被制伏了,
並非他們的國家被征服,或他們被以色列人所轄制並成為附庸;而是他們被如此謙卑,以至於不再試圖給以色列人帶來任何進一步的麻煩和困擾,以色列人現在已經從他們的壓迫和暴政中解脫出來:
不敢再入以色列的境內。
這次他們沒有重新集結分散的軍隊,也沒有將新的軍隊帶入以色列地;他們滿足於在邊境設置駐軍,但不再試圖進入和入侵他們;也就是說,在很長一段時間內,直到撒母耳年老,百姓想要一個王,並有了一個王,這觸怒了耶和華,然後祂才允許他們再次受到非利士人的困擾;但在撒母耳獨自執政期間,他們沒有再來,儘管在掃羅作王後不久他們就來了,正如接下來所說:
耶和華的手終撒母耳之世攻擊非利士人。
並非他一生中的所有日子,而是他獨自執政的所有日子,這限制了他們入侵以色列地;事實上,在後來他們出來與以色列人作戰時,在撒母耳的時代,戰役都是對他們不利的。
非利士人從以色列人奪去的城邑,都歸還以色列。
我們從未讀到以色列人出兵與他們作戰,並透過圍攻和攻擊從他們手中奪回這些城邑;而是在上述勝利之後,他們要求歸還這些城邑,非利士人因懼怕而默默地將它們交還給他們:
從以革倫直到迦特,和屬地的邊界,以色列人都從非利士人手中奪回。
並非憑藉刀劍之力,而是透過要求,非利士人順從了;雖然以革倫,如果不是迦特,是透過抽籤歸給猶大支派的,但從未被他們佔領;因此在這裡應理解為排除在外,即並非這些城邑,而是位於它們之間及其邊界,被非利士人佔領的城鎮,他們被迫將這些城邑歸還給以色列;如果以革倫和迦特被歸還了,他們也沒有長期佔有,因為我們很快就讀到它們在其他人手中:
以色列人與亞摩利人也和好。
亞摩利人是迦南人的主要民族之一,在這裡代表所有剩下的迦南人;約瑟夫 F16 稱他們為迦南人的餘民;這些人發現非利士人被制伏了,就安靜和平,不再給以色列人帶來麻煩。
撒母耳平生作以色列的士師。
不僅在掃羅作王之前,而且在之後;因為雖然他沒有行使國家的最高統治權,但他可能在掃羅手下擔任士師,聽審並審理呈到他面前的案件,並執行公義和判斷;作為先知,他教導和指導百姓,並糾正他們中間的弊端;此外,他還擔任並行使他被神興起的特殊職務,甚至承擔起責備掃羅本人和殺死亞甲的責任。猶太人 F17 說他只審判了以色列十三年,其中十一年是他獨自審判,兩年是與掃羅一同審判;但他的統治時期必定更長,他與掃羅的統治時期被算為四十年(使徒行傳 13:21)。
他每年巡行,
如同士師一般;或「從年到年」 F18,正如他爾根(Targum)所說,從一年中的某個時間到另一個時間,也就是每半年;約瑟夫 F19 也說,他每年巡行兩次:他所去的地方,以及他舉行審判庭的地方,是
伯特利、吉甲、米斯巴;
伯特利並非指示羅,正如亞巴比內爾(Abarbinel)所說,因為示羅當時已被毀滅;也不是約櫃所在的基列耶琳,因為那樣就會以其名稱呼;而是靠近艾城,離示羅不遠的那個伯特利,它位於便雅憫支派境內,所有這些地方都是如此。吉甲是以色列人過約旦河後,會幕、約櫃和營地最初紮營的地方,米斯巴是百姓在必要時聚集的地方,見(撒母耳記上 7:5-6),
在這些地方審判以色列人;
百姓從各地來到這裡,在週期性回歸的時期,處理他們的案件,並尋求各種情況下的建議和諮詢。
隨後他回到拉瑪,
當他巡行完畢後,他回到這個城市,這是他的故鄉,也是他父母曾居住的地方,見(撒母耳記上 1:1)。
因為他的家在那裡;
以及他父親的家在他之前也在那裡,或許是同一個地方(撒母耳記上 1:19),他在那裡審判以色列人;這是他固定的居所,除了巡行之外,他總是在這裡;以色列人可以從各地來到這裡,以求人與人之間的公義,或在困難和重要的事情上獲得資訊:
又在那裡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
用來獻他自己的祭物,以及百姓的祭物,要麼由他自己,要麼由祭司,當百姓來尋求公義時;或者請求他為他們禱告,教導和指導他們,或給他們建議。示羅被毀滅後,沒有指定會幕和祭壇的地方,猶太人說,為私人祭壇設立高處是合法的,甚至非祭司也可以獻祭;這些事情,雖然由律法規定,但暫時被豁免了,直到事情可以被安置在適當的位置和秩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