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列王記上

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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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紀上 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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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以以利亞的預言開篇,預告未來數年將有旱災。他首先奉命前往基立溪旁,在那裡由烏鴉供養(列王紀上 17:1-7)。之後,他被差遣到撒勒法的一個寡婦那裡,他、寡婦和她的兒子,憑著一小把麵粉和一點點油,奇蹟般地供應了相當長一段時間(列王紀上 17:8-16)。寡婦的兒子生病去世後,以利亞使他復活(列王紀上 17:17-24)。

【第1節】

以利亞,提斯比人,是基列寄居的。
這基列地一部分屬於流便支派和迦得支派,一部分屬於約旦河東半個瑪拿西支派,先知就住在那裡。至於他為何被稱為「提斯比人」,則不易解釋。金吉(Kimchi)的看法似乎是正確的,即他最初來自一個名叫「提斯比」(Toshab)的城,後來才住在基列。這個城或許就是拿弗他利支派的提斯比,多比的故鄉。

對亞哈說:他或許之前曾與亞哈會面,責備他的偶像崇拜,警告他其惡果,但都無濟於事。因此,現在以利亞以極其莊嚴的方式發出威脅:

我指著所事奉永生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起誓,我站在祂面前;他指著永生的神起誓,他身處神的同在之中,並向這位無所不知的神呼籲。他是神的僕人與先知,奉神的名而來,奉神的名說話,也向神禱告。因為「站立」是一種禱告的姿勢,有時也代表禱告(參閱《馬太福音》6:5的吉爾注釋)。正是因著以利亞的禱告,雨水才被止住,如下文所述(參閱《雅各書》5:17)。

這幾年我若不禱告,必不降露,不下雨。未來幾年,甚至三年半之久。

只憑我的話。即憑著他的禱告,或他奉主名所預言的話。

【第2節】

耶和華的話臨到以利亞說:
這是預言之言,如他爾根所說。這表明他在前一節所說的「話」是指耶和華藉他所說的話。

【第3節】

你離開這裡,往東去,藏在約旦河東邊的基立溪旁。
從他所在的地方離開,因為他因著自己的責備、威脅和預言而激怒了亞哈和耶洗別,身處危險之中。

藏在約旦河東邊的基立溪旁;在溪流附近的樹林或洞穴中,或在溪岸邊生長的蘆葦叢中。波查特(Bochart)F15認為這條溪與以法蓮邊界的迦拿河是同一條,迦拿河因蘆葦而得名(《約書亞記》16:8;17:9)。而「基立」則是預先得名,因為先知在那裡得到供養。阿德里科米烏斯(Adrichomius)F16將這條溪置於以法蓮支派;而富勒(Fuller)F17則置於約旦河東半個瑪拿西支派。但邦廷(Bunting)說F18,它從以法蓮山流出,介於伯特利和耶利哥之間,在耶路撒冷以北八英里處,然後向東流,匯入約旦河。

【第4節】

你要喝那溪裡的水,
那溪水將是他的飲用水。

我已吩咐烏鴉在那裡供養你。藉此他將得到食物。這裡所指的烏鴉,並非如某些人所說,是天使以烏鴉的形狀出現;也不是如另一些人所說,是阿拉伯人,因為當時附近沒有那樣的人;也不是如還有一些人所說,是商人,因為這個詞有時也指商人,但這並非隱藏的好方法;也不是如其他一些人所說,是來自一個名叫俄立(Oreb)或俄珥波(Orbo)的地方的居民;阿拉伯語譯本稱他們為「俄拉比米」(Orabimi);但我們在約旦河附近沒有讀到過這樣的地方;猶太人F19提到在伯善附近有一個同名的城市,這些「俄立米」(Orebim)就是從那裡來的;他們中的一些人F20認為他們的名字來自《士師記》7:25中的俄立。我們將其解釋為烏鴉似乎更為恰當,因為這些生物喜歡獨居在山谷和溪流旁;這也不應成為反對的理由,因為烏鴉在律法上是不潔淨的生物,但以利亞並非以烏鴉為食,而是由烏鴉供養;即使假設因接觸而產生任何不潔,在特殊情況下,禮儀律法也可以被豁免,正如它有時被豁免一樣;儘管如此,這些生物被用來供養主的先知,這確實非常引人注目,因為牠們是掠食性鳥類,會抓住任何牠們能抓住的東西,以腐肉為生,並會忽略自己的幼鳥;這顯示了神的大能和護理。耶柔米F21也曾記載過類似的事情,一隻烏鴉帶來一整塊麵包,放在聖徒保羅和安東尼面前。

【第5節】

於是以利亞就照著耶和華的話去行,
他向東行,並藏身於所指示的地方。

去住在約旦河東邊的基立溪旁。(參閱《列王紀上》17:3的吉爾注釋)。

【第6節】

烏鴉早晨給他送餅和肉來,晚上也給他送餅和肉來;
作為他的早餐和晚餐,這是當時主要的兩餐。由於有幾隻烏鴉受命,牠們可以在短時間內為每餐帶來足夠的食物;這些食物都是預備好的,餅已製成並烤好,肉已煮熟、烤熟或烘烤。至於這些食物從何而來,無需深究;猶太人F23說它們是從亞哈的餐桌上取來的,另一些人說是從約沙法的餐桌上取來的,還有一些人認為,最有可能的是從那七千未曾向巴力屈膝的人的餐桌上取來的。

他也喝那溪裡的水。在用餐時。

【第7節】

過了些日子,
或「在這些日子結束時」F24,或許是一年,這個詞組有時就是這個意思(參閱《出埃及記》13:10;《士師記》17:10)。

溪水就乾了,因為地上沒有下雨。
由於過度炎熱,以及缺乏泉水和水源的補給,並且因為以下原因:地上沒有下雨,從以利亞禱告和預言的那時起。這次旱災在世俗歷史中也有記載:腓尼基作家米南德(Menander)F25提到在伊托巴勒(Ithobalus,即耶洗別的父親謁巴力)時代發生了一場旱災,持續了一整年,在禱告之後,雷聲大作。

【第8節】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他說:
如同之前一樣,在他於溪旁待了一年,溪水乾涸之後。

【第9節】

起來,往西頓的撒勒法去,住在那裡。
這可能是對先知信心的考驗,要他去一個屬於西頓的地方居住,而耶洗別是西頓王的女兒,在那裡有影響力(《列王紀上》16:31)。這個地方之所以這樣稱呼,是為了區別於另一個撒勒法(《俄巴底亞書》1:20)。金吉(Kimchi)將其解釋為靠近西頓,但不屬於西頓,而是屬於以色列地;儘管它似乎更像是一個外邦城市。在《路加福音》4:26中,它被稱為「西頓的撒勒法」;普林尼(Pliny)F26也如此稱呼。根據約瑟夫(Josephus)F1的說法,它離西頓和推羅都不遠,介於兩者之間;它離西頓四分之三英里。毛德雷爾先生(Mr. Maundrell)F2也提到它在從西頓到推羅的路上,現在稱為薩爾潘(Sarphan);他說,我們所見的這座城市只由幾座房子組成,位於山頂,離海約半英里;但更可能的是,城市的主要部分位於山丘與大海之間的平地,那裡仍可見到相當規模的廢墟;一位比他早許多年的旅行者F3說,他在岸邊沒有看到任何建築物,只有一些小房子位於撒勒法鎮舊址;邦廷(Bunting)F4觀察到,現在整個鎮只有八座房子,儘管從廢墟來看,它過去似乎是一個非常美麗的城市;另一位F5則指出,它離貝魯特約三英里。

我已吩咐那裡一個寡婦供養你。這並非指這事已向那婦人宣告,或她已從主那裡得到命令要供養他;而是指神已在祂心中定意,並將在祂的護理中安排她來供應他。這是對先知信心的另一次考驗,他竟被差遣到一個貧窮的寡婦那裡尋求供養,而且她還是個外邦人;但一個曾被烏鴉供養這麼久的人,沒有理由懷疑自己會以這種方式得到供應。

【第10節】

以利亞就起身往撒勒法去。
根據邦廷(Bunting)F6的說法,撒勒法距離基立溪有一百英里。

到了城門,看見一個寡婦在那裡撿柴。或許是在城外籬笆旁撿柴。這表明她是一個貧窮的婦人,除了這種方式,沒有其他辦法取得燃料,也沒有僕人為她取柴。邦廷告訴我們,現在城門前有一座小禮拜堂,據說以利亞就是在那裡第一次與寡婦說話的。

以利亞呼叫她說:「求你用器皿取點水來給我喝。」他因旅途勞累而口渴,並猜測這就是他奉命尋找的婦人,便以此方式試探她;有些人將其譯為「用這個器皿」F7,指他隨身攜帶,在基立溪旁使用的器皿。

【第11節】

她去取水的時候,
因為她毫不猶豫地答應了他的請求,立刻動身從城裡、附近的泉水或她自己的家裡為他取水;她非常樂意對一個陌生人,特別是一個好人,一個先知行好客之舉,她可能從他的衣著看出他是先知,如下文所示:

以利亞又叫她說:「求你手裡拿點餅來給我。」在他喝水之前吃。他這樣說,是為了進一步試探她是否就是那個要供養他的人,也是為了引導她與他進行更多的交談。

【第12節】

她說:「我指著永生耶和華你的神起誓,
這表明她是一個敬虔的婦人,只指著永生的神起誓,並且她認為以利亞是一個好人,是耶和華的先知。

我沒有餅,家裡沒有大小餅,連一點點麵包都沒有。

只有罈裡一把麵,瓶裡一點油;這些是分開的,沒有混合,也沒有做成餅,她打算用它們來做飯。

現在我撿兩根柴,或幾根,足夠用來烤她那點麵粉和油所能做成的東西;她用「減語法」(meiosis)說話,這是一種表達比實際意思更少的修辭手法,正如本·米勒(Ben Melech)所觀察到的。

我好回去為我和我兒子做飯,我們吃了就等死吧。」因為沒有剩下別的,也沒有指望從別處得到任何東西,而且地上的饑荒很嚴重;所以她預料吃完這些之後,除了死亡別無他途。

【第13節】

以利亞對她說:「不要懼怕!
她和她的兒子不會死,情況不會如此。

你只管照你所說的去行吧!混合她的麵粉和油,做成一個餅,然後烤它。

先為我做一個小餅,拿來給我,然後再為你和你的兒子做。這並非出於先知的自私,而是為了考驗婦人的信心;此外,正如阿巴爾巴內爾(Abarbinel)所觀察到的,先知不僅因旅途而飢渴,因此需要先得到供應,而且這是為了他的供養,主會賜福於麵粉和油;因此,如果她先為自己和兒子做飯,那麼就沒有剩下可供神賜福的東西了。

【第14節】

因為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
先知察覺她認識並信靠這位神。

罈裡的麵必不減少,瓶裡的油必不短缺;也就是說,罈裡的麵和瓶裡的油,藉著「換喻」(hypallage)或詞語的替換。

直到耶和華降雨在地上為止。這是在向她保證雨水將會降下,並且掌管雨水的主必會降下;而且,直到雨水降下之前,她將不會缺乏食物,因此無需猶豫先為先知做飯。

【第15節】

婦人就去照以利亞的話行了。
她先為他做了一個餅,並拿給他,這顯示了她對主藉先知所說之話的極大信心。

她和以利亞,並她家中的人,都吃了。許多日子,至少一年,甚至兩年(參閱《列王紀上》17:7)。寡婦、先知和她的家人就靠著那麵粉和油生活了那麼久;我們只讀到一個兒子,但她可能還有更多。

【第16節】

罈裡的麵果不減少,瓶裡的油也不短缺,正如耶和華藉以利亞所說的話。
兩者都持續增加和供應,藉著神的大能行了一個持續的奇蹟;就像門徒吃飯時,餅和魚不斷增加一樣(《馬太福音》14:19-20)。

【第17節】

這些事以後,
不僅是在先知與寡婦交談之後,而且是在他們靠著奇蹟般的供應共同生活了許多日子,一年或數年之後。

那家主婦的兒子病了;就是先知所住的寡婦的兒子;猶太人F8說這個婦人是約拿的母親,而這個兒子就是約拿。

病得甚重,以致身無氣息。這是一場致死的疾病,最終導致死亡;因為他確實死了,這從接下來的一切都可看出。

【第18節】

婦人對以利亞說:「神人哪,我與你何干?
她彷彿在說,如果我從未見過你的面,或從未與你交談過,那對我來說會更好;她說這話是出於魯莽,在她的情緒和痛苦中,因孩子的死亡而極度悲傷,這使她忘記並忽略了因先知與她同住而得到的所有好處。

你到我這裡來,是要叫神想起我的罪,殺我的兒子嗎?」為了懲罰她過去所犯的罪,她意識到自己曾有罪;因為她認為,正如旱災和饑荒是因他的禱告而降臨在這地上,同樣,她兒子的死也是以同樣的方式,即藉著先知的禱告而來。

【第19節】

以利亞對她說:「把你的兒子給我。」他就從她懷中抱過來,
她將他放在懷中哀悼;先知徵得她的同意後,從她懷中抱過他。

抱到他所住的樓上,放在自己的床上。一個樓上的房間,那是他的臥室;他把他抱到這裡,以便獨處,並在表達和姿態上更自由。

【第20節】

以利亞呼求耶和華說:
或如他爾根所說,他以極大的熱情和懇切向神禱告。

「耶和華我的神啊,我寄居在這寡婦家裡,你又降禍與她,使她的兒子死了嗎?」他懇求主,並以此作為論據,求主垂聽他的禱告;他觀察到這婦人的品格和境況,一個寡婦,主對這樣的人懷有憐憫之心;他強調她對他的恩慈,他與她同住了這麼久;他似乎將這件事描述為對他以及對寡婦的額外禍患或苦難。

【第21節】

以利亞三次伏在孩子身上,
或「量度自己」F9在孩子身上,或以某種方式使自己與孩子相等;口對口,眼對眼,手對手,就像以利沙後來在類似情況下所做的那樣,或許是模仿以利亞(《列王紀下》4:34)。藉此顯示他對孩子的深切情感,並為了更增加這種情感,使他在為孩子生命禱告時更加熱切和懇切;同時也表明,如果他能,他會將自己的氣息和生命注入孩子體內,並用自己的熱度溫暖孩子。

又呼求耶和華說:「耶和華我的神啊,求你使這孩子的靈魂仍入他身體!」這表明孩子確實死了;這也證明靈魂不會隨身體而死,而是以一種獨立的狀態存在。

【第22節】

耶和華應允以利亞的禱告,
在禱告中,並回應了它。

孩子的靈魂仍入他身體,他就活了。這是第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例子;撒旦曾模仿此事;因此異教徒中有許多關於死後復活的虛構故事F11。

【第23節】

以利亞將孩子抱下來,從樓上抱到屋裡,
孩子活過來後,他將他從臥室的床上抱下來,帶到屋子的下層,寡婦所在的地方。

交給他母親,說:「看哪,你的兒子活了!」這無疑令她大為驚訝,是神大能和恩典的奇妙例證,使徒可能在《希伯來書》11:35中提及此事。邦廷(Bunting)F12說,這個地方的居民現在聲稱能指出先知以利亞居住的房間,當時他使寡婦的兒子復活。

【第24節】

婦人對以利亞說:「現在我知道你是神人,
她在他初次來訪時就認為他是神人;麵粉罈和油瓶的奇蹟在很大程度上證實了這一點;但當她的兒子去世時,她傾向於將其歸咎於先知,因此對此產生了動搖;但現在,藉著他從死裡復活,她完全確信了。

並且你口裡所說耶和華的話是真的。」她之前就知道他所說的關於麵粉和油不會用盡的話是真的;但現在她越來越確信,他所事奉的神是真神,他所信奉的宗教是真宗教,他是一位真先知,他所有的預言都將精確應驗。

【腳註】
F12 In Tishbi, p. 275. Vid. Shalshalet Hakabala, fol. 11. 1. & David de Pomis Lexic. fol. 235. 4. 《提斯比》第275頁。參閱《卡巴拉鏈》第11頁第1欄,以及大衛·德·波米斯《詞典》第235頁第4欄。
F13 Comment. in Matth. p. 224. Ed. Huet. 赫特版《馬太福音注釋》第224頁。
F14 De Prophet. Vit. c. 6. 《先知生平》第六章。
F15 Hierozoic. par. 2. l. 2. c. 13. col. 216. 波查特《動物學》第二部第二卷第十三章第216欄。
F16 Theatrum Terrae Sanct. p. 26. 阿德里科米烏斯《聖地劇場》第26頁。
F17 Pisgah-Sight B. 2. c. 3. p. 97. 富勒《毘斯迦山景》第二卷第三章第97頁。
F18 Travels p. 205. 邦廷《遊記》第205頁。
F19 Bereshit Rabba, sect. 33. fol. 29. 1. 《創世記拉比》第33節,第29頁第1欄。
F20 T. Bab. Cholin. fol. 5. 1. Menasseh Ben Israel Conciliat. in Lev. quaest. 3. 《巴比倫他勒目》獻祭篇,第5頁第1欄。以色列人瑪拿西《利未記協調》第三問。
F21 In Vita Paul Erem. fol. 82. C. 耶柔米《隱士保羅生平》第82頁C欄。
F23 T. Bab. Sanhedrin, fol. 113. 1. Cholin, fol. 5. 1. Tanchuma apud Abarbinel in loc. 《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113頁第1欄;獻祭篇,第5頁第1欄。阿巴爾巴內爾在該處引用的《坦胡瑪米大示》。
F24 ( Mymy Uqm ) "in, vel a, fine dierum", Pagninus, Montanus (**מִקֵּץ יָמִים**,miketz yamim)「在,或從,日子結束時」,帕尼努斯、蒙塔努斯。
F25 Apud Joseph. Antiqu. l. 8. c. 13. sect. 2. 約瑟夫《猶太古史》第八卷第十三章第二節。
F26 Nat. Hist. l. 5. c. 19. 普林尼《自然史》第五卷第十九章。
F1 Ut supra. (Antiqu. l. 8. c. 13. sect. 2.) 同上。(《猶太古史》第八卷第十三章第二節。)
F2 Journey from Aleppo p. 48. 毛德雷爾《阿勒坡之旅》第48頁。
F3 Rauwolff's Travels, par. 3. ch. 22. p. 326. 勞沃爾夫《遊記》第三部第二十二章第326頁。
F4 Ut supra. (Travels p. 205.) 同上。(《遊記》第205頁。)
F5 Baumgarten. Peregrinatio, l. 3. c. 9. p. 126. 鮑姆加滕《朝聖之旅》第三卷第九章第126頁。
F6 Ut supra, (Travels) p. 203. 同上,《遊記》第203頁。
F7 ( ylkb ) "in hoc vase",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בִּכְלִי**,bikhli)「用這個器皿」,尤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皮斯卡托。
F8 Pirke Eliezer, c. 33. 《以利以謝的教訓》第三十三章。
F9 ( ddmtyw ) "et mensus est se", Pagninus, Montanus; "admensus se",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וַיִּתְמֹדֵד**,vayitmoded)「他量度自己」,帕尼努斯、蒙塔努斯;「他使自己與之相稱」,尤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皮斯卡托。
F11 Vid. Huet. Alnetan. Quaest. l. 2. c. 12. sect. 30. 參閱赫特《阿爾內坦問題》第二卷第十二章第三十節。
F12 Travels p. 205. 邦廷《遊記》第20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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