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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紀上 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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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簡述了猶大王亞比央(15:1-8)和亞撒(15:9-24)的統治;以及以色列王耶羅波安之子拿答,以及滅絕其家族的巴沙的統治(15:25-34)。
【第1節】以色列王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十八年,亞比央登基作猶大王。
這表示他開始作王;由此可見,羅波安在位第十八年去世,因為他和耶羅波安同時登基。
他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年。
僅僅三年;他的統治很短,實際上不足三年,只有一個整年和另外兩個年份的部分時間;因為他的兒子亞撒在耶羅波安二十年登基(列王紀上15:9),所以他統治了耶羅波安十八年的部分時間、整個十九年,以及二十年的部分時間。
他母親名叫瑪迦,是押沙龍的女兒。
在歷代志下11:20-21中稱為押沙龍。猶太人普遍認為他是大衛的兒子押沙龍,這似乎並非不可能,因為他的另外兩個妻子是來自他父親的家族(歷代志下11:18)。約瑟夫說F17她是押沙龍的女兒他瑪的女兒,所以是他的孫女;這可以解釋她為何在歷代志下13:2中被稱為基比亞人烏列的女兒米該亞,因為瑪迦和米該亞之間的差異並不大;烏列可能是他瑪丈夫的名字;不過,最有可能的是,父親和女兒都有兩個名字;這裡提到她,似乎是為了指出她是她兒子行為不當的原因和媒介,如下文所述,參見列王紀上15:13。
亞比央行他父親在他以前所行的一切惡事。
他有父母雙方作為不良榜樣可效法;這主要指偶像崇拜的行為,參見列王紀上14:23。
他的心不像他祖大衛的心,誠誠實實地順服耶和華他的神。
他確實承認真神並敬拜祂,但並非完全、單獨且真誠;他除了耶和華之外還敬拜其他神祇:因此他的心不像他祖大衛的心;大衛是單一且真誠的敬拜者,從未偏離神和祂的服事。
然而耶和華他的神因大衛的緣故,仍使他在耶路撒冷有燈。
《他爾根》譯為「在那裡有王國」,輝煌榮耀,得以延續其後裔:為要在他之後興起他的兒子;在其中:
並堅立耶路撒冷。
使聖殿所在的城得以存續,為了聖殿和其中對神的敬拜,大衛的後裔得以在猶大王位上世代相傳。
因為大衛除了赫人烏利亞那件事,都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一生沒有違背耶和華一切所吩咐的。
就敬拜而言:一生沒有違背耶和華一切所吩咐的;特別是在宗教事務上,甚至在他的道德行為和生活上,都沒有經過深思熟慮、刻意或有目的地違背:
除了赫人烏利亞那件事。
殺害烏利亞,以及導致此事的其他罪,並與此相關的罪;亞巴賓內認為,因為拔示巴的事沒有被提及,所以那件事沒有被算作大衛的罪;但毫無疑問,那件事是罪,並且包含在這裡。
羅波安和耶羅波安在世的日子,常有爭戰。
並非羅波安在世的日子,儘管那也是事實,並已在列王紀上14:30中提及,而是亞比央在世的日子,在他登基之前,他年輕時也參與其中,而這場戰爭在他和耶羅波安之間仍在繼續;儘管有些人認為他被稱為他父親的名字,就像羅波安被稱為大衛一樣(列王紀上12:16)。
亞比央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
這似乎是由先知易多所寫,參見歷代志下13:22。
亞比央和耶羅波安之間常有爭戰。
我們在歷代志下13:3-17中讀到他們之間一場著名的會戰。
亞比央與他列祖同睡。
即像他們一樣去世:
葬在大衛城裡。
葬在他王室祖先大衛、所羅門和羅波安的墳墓裡:
他兒子亞撒接續他作王。
他可能是他二十二個兒子中最年長的(歷代志下13:21)。
以色列王耶羅波安二十年,亞撒登基作猶大王。
關於這如何解釋,請參閱列王紀上15:2的吉爾注釋。
他在耶路撒冷作王四十一年。
他是一位好王,蒙福得以長壽,甚至超過了大衛和所羅門的在位年數:
他母親名叫瑪迦,是押沙龍的女兒。
那是他祖母的名字,參見列王紀上15:2;她被稱為他的母親,不是因為她生了他,而是因為她撫養了他;這裡提到這一點是為了稱讚他,儘管他是由一個拜偶像的婦女撫養長大,但他並沒有像他父親那樣被她腐蝕。
亞撒效法他祖大衛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在他的個人行為和生活上,在他的國家治理上,特別是在他的神和宗教事務上,他以大衛為榜樣和楷模。
他將國中孌童除掉。
這些孌童在羅波安時代就存在(列王紀上14:24),並在他父親統治時期繼續存在;他將他們除掉,要麼是將他們逐出國境,要麼是按照神的律法將他們處死(利未記20:13),凡是他所知道的,都如此行,因為仍有一些人留下(列王紀上22:46)。
又除掉他列祖所造的一切偶像。
或允許製造的,如所羅門、羅波安和亞比央所造的,參見列王紀上11:7,14:23,15:3。
並且他祖母瑪迦所造可憎的偶像,他也廢掉她太后的位。
從王國中,如《他爾根》所說;從政府中擁有任何份額,她可能在他未成年時擁有,他的母親已去世,正如一些人推測的;他不僅奪走了她的權力和權威,而且奪走了所有權力的標誌,或許還禁止她進入宮廷:或者他將她從王后,他自己的妻子身邊移開,以免她被她腐蝕;或者更確切地說,是從主持接下來提到的偶像的儀式和崇拜中移開:
因為她造了一個可憎的偶像在樹林中。
這個偶像的名字來自於恐懼和顫抖;要麼是因為它外觀可怕,要麼是因為它給崇拜者帶來恐懼,要麼是因為它給他們帶來可怕的災難和審判:根據一些猶太作家F18的說法,這是一個普里阿普斯(Priapus),形象淫穢;其他作家F19也如此認為,他們推測她主持這個不潔神祇的聖禮,與巴力毗珥相同;異教徒習慣將普里阿普斯放在花園裡F20,以嚇跑鳥類,參見耶利米書49:16;另一些人認為它是潘神,因此「恐慌」(Panic)一詞用於形容巨大的恐懼。
亞撒砍下她的偶像,在汲淪溪邊燒了。
並將其灰燼倒入溪中,以免任何人從中獲利,即偶像上的金銀,並表示對偶像的憤怒,參見出埃及記32:20。
只是邱壇沒有廢去。
即那些在聖殿建造之前用於敬拜神的邱壇,儘管現在應該廢去,因為獻祭現在只能在那裡進行;但他可能認為它們仍然合法,或者百姓對它們有這樣的看法,以至於試圖廢去它們是困難和危險的;否則,用於偶像崇拜的邱壇已被他廢去(歷代志下14:3)。
亞撒一生卻向耶和華存誠實的心。
他真誠地敬拜神,並盡其所知和能力,為恢復真宗教和摧毀偶像崇拜做了一切。
亞撒將他父親所獻的,和自己所獻的金銀與器皿,都奉到耶和華的殿裡。
他父親從耶羅波安那裡奪取的戰利品,並將其奉獻給宗教用途,但他未能活著履行他的誓言,他的兒子現在替他完成了;所以看來,儘管他犯了罪,但他對神和祂的敬拜仍有所顧念,參見歷代志下13:19。
和他自己所獻的。
從埃塞俄比亞人那裡奪取的戰利品中(歷代志下14:13-14),他將這些金銀和各種器皿帶入耶和華的殿中。
亞撒和以色列王巴沙在世的日子,常有爭戰。
即只要他們兩人都在世;因為巴沙比亞撒早逝多年,這必須從他們之間戰爭開始的時候算起。巴沙直到亞撒第三年才登基(列王紀上15:25),而在亞撒統治的前十年,國土安靜,沒有戰爭(歷代志下14:1),其中巴沙統治時期必有七年,這裡提到他有些不合時宜,因為拿答在他之前作王(列王紀上15:25-27),亞巴賓內認為其原因是,歷史學家在記述了亞撒的善行之後,在他繼續歷史的另一部分之前,先講述了他的過失。
以色列王巴沙上來攻擊猶大。
在歷代志下16:1中說這是在亞撒作王第三十六年,或者更確切地說,是他的王國第三十六年;因為這絕不可能是他作王的年份,因為巴沙在此之前許多年前就已去世,因為他的統治始於亞撒第三年,他只統治了二十四年,因此他必須在亞撒第二十七年去世;但這應理解為猶大王國從以色列分裂出來之後;從那時到現在是三十六年,羅波安統治了十七年,亞比央統治了三年,所以這一年必須是亞撒的第十六年;猶太編年史F21中就是這樣計算的,許多我們最好的編年史家也遵循此說:
修築拉瑪。
這是便雅憫支派的一個城市(約書亞記18:25),但被以色列王佔領,他重建或加固了它:
不許人出入猶大王亞撒那裡。
這樣他的人民就不能往來耶路撒冷,在聖殿敬拜;這個駐軍位於兩國邊界,他認為這樣可以切斷他們之間的一切聯繫。
於是亞撒將耶和華殿裡和王宮府庫裡所剩下的金銀都拿出來。
埃及王示撒沒有奪走的(列王紀上14:26),或者他父親和他自己所獻的(列王紀上15:15);無論是哪一種,都不應被拿走,特別是耶和華殿裡的財寶,並用於世俗用途,尤其是用於這些不良目的:
交在他臣僕手中。
按接下來的指示處理:
打發他們往大馬士革去見住在那裡的亞蘭王便哈達,他父親他伯利們的兒子,他祖父希旬的兒子。
根據一些編年史家F23的說法,便哈達的祖父希旬與所羅門時代亞蘭的第一位王利遜是同一人(列王紀上11:23-24),利遜之後是他伯利們,他伯利們之後是便哈達:
說:「我父與你父曾有盟約,現在我與你也要立約。
因為希旬,如果他與利遜是同一人,在所羅門時代是以色列的敵人(列王紀上11:25),但看來他的兒子不是,而是以色列和猶大諸王的盟友:
看哪,我將金銀送給你為禮物。
從聖殿庫房和自己的庫房中取出:
求你廢掉與以色列王巴沙所立的約,使他離開我。」
他從聖殿中取出奉獻的錢財是罪;更甚的是,他用這些錢賄賂一個異教徒,使其破壞與另一個人的盟約和聯盟,以達到自己的目的;在這件事上,他對耶和華和祂幫助他的能力表現出極大的不信任;當神曾為他奇妙地顯現,對抗埃塞俄比亞人時,這就更顯得罪加一等了,參見歷代志下16:7-8。
便哈達聽從亞撒王的話,打發他軍長去攻擊以色列的城邑。
他斷絕了與以色列王的聯盟;由於他有一支常備軍和適當的軍官,他直接派他們去攻打以色列的城市:
他們就攻取了以雲、但、亞伯伯瑪迦、基尼烈全境、拿弗他利全地。
這些地方位於以色列北部,最靠近敘利亞。以雲有人說是拿弗他利支派的一個地方,也有人說是亞設支派的;它似乎位於國土最北端,但也是如此;因此有「從但到別是巴」的說法,即從北到南。亞伯伯瑪迦與歷代志下16:4中的亞伯瑪音相同,這可能與耶羅米F24所說的亞伯拉相同。
F24 在大馬士革和帕尼亞斯之間,被普林尼F25認為是恩海德拉。基尼烈與革尼撒勒相同,是加利利一個肥沃的地區,新約中提到有一個同名的海或湖,當時位於拿弗他利支派,其土地在此時被佔領。
【第21節】巴沙聽見,就停工不修築拉瑪了。
這正是這次轉移的目的:
仍住在得撒。
在瑪拿西支派,更近在咫尺,以便觀察和阻止亞蘭王的行動。
於是亞撒王召集猶大眾人。
召集各階層、各等級的人:
無一例外。
猶太人F26說,甚至連律法規定第一年免於戰爭的新婚男子,以及智者的門徒,都無一例外:
將巴沙修築拉瑪所用的石頭、木頭都運去。
或加固該地所用的;這些,亞撒召集的猶大人將其運走:
用以修築便雅憫的迦巴和米斯巴。
這兩座城都在便雅憫支派,他將其加固(約書亞記18:24, 18:26;耶利米書41:10)。
亞撒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和他的勇力,以及他所修築的城邑,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
其中一些可以在那本正典書中找到(歷代志下14:1-16:14),另一些則在列王年鑑中,聖經記載就是從中取材的:
只是他年老的時候,腳有病。
患了痛風,猶太人F1說,這是在他去世前兩年,參見歷代志下16:12-13。
亞撒與他列祖同睡,葬在他祖大衛城裡。
葬在他自己所造的墳墓裡,並以盛大的排場和隆重的方式,躺在鋪滿香料和香膏的床上,這些香料和香膏是按照技藝預備的,並為他焚燒(歷代志下16:14)。
他兒子約沙法接續他作王。
一位非常虔誠和賢明的君王。
猶大王亞撒第二年,耶羅波安的兒子拿答登基作以色列王。
在巴沙之前:
作以色列王二年。
不是整整兩年;因為他是在亞撒第二年登基,而在亞撒第三年,巴沙殺了他,並接替他作王(列王紀上15:28)。
拿答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
犯了偶像崇拜,在神眼中沒有比這更大的惡了:
行他父親所行的道,犯他父親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
製造和崇拜金牛犢。
以薩迦人亞希雅的兒子巴沙背叛拿答。
一個屬於那個支派的人;但他是誰,或者他的父親是誰,在其他地方都沒有提及,很可能是拿答軍隊中的一名軍官:
背叛他。
策劃奪取他的性命,並奪取王國:
巴沙在非利士人的基比頓擊殺拿答。
但支派的一個城市(約書亞記19:44)。
這城是屬非利士人的。
這是一座賜給利未人的城市(約書亞記21:23),他們被耶羅波安趕走後,非利士人佔領了它,或者以前曾征服過它;拿答渴望從他們手中奪回它,因此圍攻它,如下文所述:
那時拿答和以色列眾人正圍困基比頓。
當他圍攻基比頓時,巴沙趁機殺了他,他的屍體暴露在狗或飛鳥之下,沒有得到埋葬,正如亞希雅所預言的(列王紀上14:11, 14:13)。
在猶大王亞撒第三年,巴沙殺了拿答,接續他作王。
這似乎是他殺害拿答的唯一或主要目的,即奪取他的王國。
巴沙一作王,就擊殺耶羅波安的全家。
這樣他就沒有競爭對手,也沒有人可以聲稱擁有王位:
凡有氣息的,沒有留下一個,都滅盡了,正如耶和華藉他僕人示羅人亞希雅所說的話。
並非他毀滅耶羅波安家族的目的是為了應驗那個預言,但結果卻是如此;參見列王紀上14:10, 14:14。
這是因為耶羅波安所犯的罪,和他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以他所惹耶和華以色列神發怒的罪。
並非巴沙毀滅耶羅波安家族是因為他的罪,這些罪給以色列帶來了如此大的禍害,並激怒了耶和華,出於對這些罪的厭惡或憎恨,因為他自己也行了同樣的罪(列王紀上15:34),而是耶和華藉著他的先知預言了這事,並允許它發生,是因為耶羅波安的那些可憎之事。
拿答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
在他短暫的統治中,所行的事比這裡記載的更多:
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
其中也記載了他父親耶羅波安的事(列王紀上14:19)。
亞撒和以色列王巴沙在世的日子,常有爭戰。
因為巴沙是個惡人,是個拜偶像的人,亞撒不尊重他,儘管他殺了耶羅波安的家族;巴沙也不顧念猶大,也不顧念耶路撒冷對神的敬拜,所以他們之間沒有良好的關係,而是頻繁的敵對行為,參見列王紀上15:16。
猶大王亞撒第三年,亞希雅的兒子巴沙在得撒登基,作以色列眾人的王,共二十四年。
這重複記載,部分是為了指出整個王國都順服了他,儘管他是個篡位者和殺人犯,以及他設立朝廷的地方,也說明了他的統治時間,如下文所述:
二十四年。
這與耶羅波安和他兒子統治的總時間一樣長。
巴沙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
像他所殺的拿答一樣:
行耶羅波安所行的道。
他毀滅了耶羅波安的家族:
犯他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
崇拜金牛犢;所以他殺害耶羅波安家族並非出於厭惡偶像崇拜,而是出於惡意和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