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列王記上

第十二章

【第12章】

本章記載羅波安前往示劍受膏為王,以及耶羅波安從埃及歸來(12:1-2)。百姓請求羅波安減輕稅負,以此作為擁立他為王的條件(12:3-4)。羅波安在三天後答覆他們,他聽取了老年人和年輕人的建議,卻採納了後者的意見,給出了嚴厲的答覆(12:5-15)。結果,十個支派背叛了他,只有兩個支派忠於他(12:16-20)。因此,羅波安籌劃對抗這十個支派的戰爭,但被耶和華禁止(12:21-24)。耶羅波安為了鞏固他的王國,並防止百姓因耶路撒冷的聖殿敬拜而歸向大衛家,便在他的領土內設計了一套偶像崇拜的方案(12:25-33)。

【第1節】

羅波安往示劍去。
在他父親去世並安葬之後。

因為以色列眾人到示劍去要立他作王。
這是表面上的藉口,實際上是為了尋找反對他的機會,並立耶羅波安為王。他們很可能知道亞希雅的預言,因此不願去耶路撒冷,而是選擇示劍。示劍是以法蓮支派的一座城,耶羅波安就是這個支派的人,他曾在那裡作官時播下了叛亂的種子。他們選擇這個地方,部分原因是可以更自由地表達他們心中的想法,部分原因則是為了保護他們為此召來的耶羅波安。因此,羅波安去那裡並非出於自願,而是出於必要。猶太人F3指出,這個地方非常不祥;底拿在這裡被玷污,約瑟在這裡被賣,亞比米勒在這裡施行暴政,如今王國又在這裡分裂。

【第2節】

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在埃及聽見這事。
聽聞所羅門去世以及以色列人在示劍聚集之事。

(他先前為躲避所羅門王,逃到埃及去了;見《列王紀上》11:40)
耶羅波安住在埃及,直到所羅門去世。有些人將這些詞翻譯為「耶羅波安從埃及回來」F4,這與《歷代志下》10:2相符。他是在聽到上述消息後,並在一些朋友的召喚下這樣做的,如下文所述。

【第3節】

他們就打發人去請他。
也就是以色列百姓,其中一些主要人物,特別是以法蓮支派的人,派使者去請他到示劍。或者,他們「已經打發人去請他」F5,正如金奇(Kimchi)所解釋的,這是他從埃及回來的原因,至少是其中之一。

耶羅波安和以色列全會眾都來了。
指他們的首領,百姓的領袖。這些人,由耶羅波安率領,從埃及回來,來到示劍,羅波安也在那裡,他們約定在那裡會面。

對羅波安說。
其中一人代表眾人發言,或許是耶羅波安。

【第4節】

你父親使我們負重軛。
所羅門王為了完成他的建築工程、維持他的家室、飼養大量的馬匹和戰車、支付官員薪俸以及維持他宏偉的宮廷,向百姓徵收重稅。然而,他們其實沒有太多理由抱怨,因為這一切都是為了國家的榮耀和尊貴,而且他們在他統治期間享受自由、和平、富足和安全;他為他們帶來了大量的財富,以至於銀子如同街上的石頭。儘管如此,或許在他晚年,為了供養他眾多的妻子、她們的偶像崇拜,以及為了防禦哈達和利遜的攻擊,稅負可能有所增加。但正如大多數解經家所觀察到的,他們最應抱怨的,即他所設立的偶像崇拜,他們卻隻字未提。

現在求你使你父親加給我們的重擔和重軛輕省些。
也就是減輕他們的稅負,或降低稅額。

我們就事奉你。
承認他為王,向他效忠,並順從他。

【第5節】

羅波安對他們說:「你們暫且去,第三日再來見我。」
暗示他會考慮他們的提議,並調查其優劣,然後在三天內給他們答覆。這乍看之下似乎是他的明智之舉,為此事務的審議和諮詢爭取時間,但在他的情況和處境下,這卻是非常不明智的。因為他很容易看出百姓中存在不滿,並且正在形成一個派系來反對他。他為自己爭取時間,也給了他們時間來採取措施,加速並成熟他們的叛變。因為,給他們這樣的答覆,他們可能會清楚地意識到他無意滿足他們。對他來說,最明智的做法是立即承諾會讓他們滿意。

百姓就去了。
回到他們的住處,在那裡等到第三天。

【第6節】

羅波安王與他父親所羅門在世的時候,在他面前侍立的老年人商議。
這做得非常明智;因為這些人年事已高,曾是他父親的謀士,無疑從他父親那裡學到了許多智慧,經常與他一同參與內閣會議,他們有能力給他最好的建議。

說:「你們給我出個什麼主意,我好回覆這百姓呢?」
你們建議我如何答覆他們,以及用什麼方式?

【第7節】

他們對他說。
他們給出了如下建議:

你若今日作這百姓的僕人,服事他們。
屈尊俯就他們,對他們謙卑有禮,至少今天如此,並滿足和取悅他們。儘管事實上,君王不過是百姓的僕人,他的治理就是為他們服務;因此,安提哥努斯F6,一位溫和、謙卑、仁慈的君王,看到他的兒子對臣民行為粗暴時,對他說:「我的兒子,你難道不知道我們榮耀的王國是一種服事嗎?」

回答他們,說好話給他們聽。
給他們一個溫和的答覆,對他們說話和藹可親,並給予他們美好的承諾,讓他們有理由期待他們的要求會被應允。

他們就永遠作你的僕人。
這樣的行為會如此贏得他們的心,並在他們心中留下深刻印象,以至於他們將永遠對他抱有高度評價,並堅定地依附於他,樂意服事他。

【第8節】

羅波安卻不用老年人給他出的主意。
他並不真正喜歡這個建議,也沒有真心接受;這不符合他傲慢的性情,他無法忍受向百姓屈尊;他認為任何看起來像討好百姓的行為都會貶低他的尊嚴;因此他決定不採納老年人給他的建議,而是尋求其他意見。

卻與那些與他一同長大,在他面前侍立的少年人商議。
這些是貴族之子,與他一同受教育,從小就是他的玩伴,現在是他的宮廷官員,也是他的樞密顧問,是他的心腹,他在這次事件中諮詢了他們。雖然他們被稱為少年人,但與老年人相比,他們確實年輕,然而既然他們與羅波安同齡,而羅波安當時已四十一歲,他們也必定在四十歲左右,或不相上下,這個年齡本應比他們表現出來的更為明智。

【第9節】

對他們說:「這百姓對我說:『你父親使我們負重軛,現在求你使你父親加給我們的重擔輕省些。』你們給我出個什麼主意,我好回覆他們呢?」
(參見《列王紀上》12:4的吉爾注釋)。

【第10節】

那些與他一同長大的少年人對他說。
給了他以下建議:

「這百姓對你說:『你父親使我們負重軛,現在求你使我們輕省些。』你要對他們這樣說。
如《列王紀上》12:4所說。

我的小指頭比我父親的腰還粗。」
或者,「是更粗」F7。這意味著他比他父親更有力量和權柄,他會讓他們知道這一點,他們將感受到其重壓,他不僅不會減輕,反而會增加他們的稅負。因為這也暗示著他的榮耀、威嚴和壯麗比他父親更大,尤其是在他剛登基時,因此需要同樣或更高的稅負來維持。或許這也指他們年齡的差異,所羅門登基時還是個孩子,或者非常年輕;而羅波安已經四十多歲,有能力判斷什麼是合適的,不應以這種方式與他交談和對待,也不應在百姓提出條件的情況下接受王位。

【第11節】

「我父親使你們負重軛,我必加重你們的軛。
這是在他口中塞入話語,承認對他父親的指控,正如他所做的(《列王紀上》12:14),如果屬實,這將非常不合適;除非這是根據百姓的感受所說的。

我父親用鞭子責打你們,我必用蠍子鞭責打你們。」
這是在他口中塞入謊言,而他也說了出來(《列王紀上》12:14),因為在所羅門整個統治期間,沒有任何普遍對百姓施加嚴厲懲罰的例子。

我必用蠍子鞭責打你們。
更粗暴地對待他們,施加更大的嚴厲。鞭子可能指較小的鞭子,而蠍子鞭則如他爾根所說的馬鞭;它會造成像蠍子蜇傷一樣劇烈的疼痛,或造成類似的傷口。本·革順(Ben Gersom)說,這些是帶刺的棍子,會刺穿並造成劇烈疼痛。威姆斯(Weemse)F8認為《民數記》33:55和《士師記》2:3中的「肋旁的荊棘」暗示了這些,因為用它們鞭打是在肋旁,而不是沿著背部。阿巴爾巴內爾(Abarbinel)稱它們為鐵刺,是帶有鐵尖或鐵齒的棍子,會極度撕裂皮肉。伊西多爾(Isidore)F9說,光滑的棍子稱為杖,但如果多節帶刺,則恰當地稱為蠍子,因為它會在身體上造成彎曲的傷口。普林尼(Pliny)F11將這種蠍子的發明歸因於克里特人。

【第12節】

耶羅波安和眾百姓遵著王所說「第三日再來見我」的話,第三日就都來見羅波安。
耶羅波安率領百姓來見他,他是派系的領袖,並被指定為他們的王。

正如王所說:「第三日再來見我」;見《列王紀上》12:5。

【第13節】

王用嚴厲的話回答百姓。
他態度囂張,用嚴厲的言辭和威脅來回應,因為他的年輕謀士們激發了他這種精神。

不用老年人給他出的主意。
即不用他們給予好言好語和善意承諾的建議。

【第14節】

照著少年人所出的主意對他們說。
並用他們給出的原話說:

「我父親使你們負重軛,我必加重你們的軛;我父親用鞭子責打你們,我必用蠍子鞭責打你們。」
(參見《列王紀上》12:11的吉爾注釋)。

【第15節】

王不肯聽從百姓。
不肯減輕他們的稅負,也不肯減輕他們的重擔,正如他們所要求的。

因為這事是出於耶和華。
這是按照祂的旨意和永恆預旨;百姓的背叛是耶和華所命定的,護理中的各種事件促使他們疏遠羅波安,並使他們傾向於背叛他,轉而支持耶羅波安;耶和華也允許羅波安的謀士們給他那樣的建議,並任憑他心中的愚昧去採納。

為要應驗耶和華藉示羅人亞希雅對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所說的話。
見《列王紀上》11:29-39。

【第16節】

以色列眾人見王不肯聽從他們。
不肯答應他們的要求。

就回答王說:「我們與大衛有什麼分呢?
或者說,我們與他的後裔有什麼關係呢?他們不是我們支派的人,我們也沒有義務要一個那個家族的王;從羅波安粗暴的回答中,我們可以輕易得出結論,我們也無法從中得到任何好處或利益。

與耶西的兒子並沒有產業。」
他們輕蔑地稱大衛為耶西的兒子;這是極大的忘恩負義,因為大衛曾為他們做了許多大事,他和他的兒子所羅門曾將他們提升到現在的財富和榮耀的頂峰;這些都是煽動性的言論,似乎是借用了大衛時代的一個煽動者(《撒母耳記下》20:1)的話。

「以色列啊,回你的帳棚去吧!」
這意味著是時候離開羅波安了,不要再與他有任何瓜葛,而是回到自己的住處,考慮要立誰為王。

「大衛家啊,自己顧自己的家吧!」
不是指他自己的家和家庭,去處理他的家務事,也不是指他支派中的聖所,許多猶太解經家如此解釋;而是指猶大支派,他屬於這個支派,並要他考慮他的王國將會縮小到何等狹小的範圍,他剛才還在吹噓他作為君王的威嚴。

於是以色列人都回自己的帳棚去了。
如他爾根所說,回到他們的城市和住處,沒有承認羅波安為他們的王,也沒有向他宣誓效忠或表示臣服。

【第17節】

惟獨住在猶大城邑的以色列人。
指那些先前居住在猶大支派城市,或現在為了敬拜而遷居到猶大支派的以色列人;或者是指以色列的一部分,即居住在猶大支派所屬城市的猶大支派人。

羅波安仍作他們的王。
他們承認他為王,並順服他的統治。

【第18節】

於是羅波安王差遣掌管服役的亞多蘭去。
大衛時代有一位同名的人擔任此職(《撒母耳記下》20:24),這與亞多尼蘭是同一個人,正如拉比雅基(Jarchi)所認為的(見《列王紀上》4:6)。羅波安派他去,要麼是為了徵收以法蓮人的貢物,以顯示他的權威;要麼更可能是為了召回百姓,與他們進一步交談,並試圖緩和局勢,使他們順從,約瑟夫斯F12也持此觀點;但為時已晚,而且他僱用了一個非常不合適的人;繁重的稅負是他們的抱怨,而一個稅吏,特別是掌管服役的,對他們來說是所有人都最不喜歡的;這是羅波安愚蠢和錯誤舉動的又一個例子。

以色列眾人就用石頭打死他。
百姓立刻衝上去,用石頭將他打死;儘管這違反了法律和正義,但卻得到了他們主要人物和所有百姓的認可和讚揚;他們因羅波安的回答而如此激怒和挑釁。霍廷格(Hottinger)F13說,這個人被埋葬在示劍,這很有可能;但他暗示這裡有記載,實際上並沒有;然而,公元1480年在西班牙發現的一塊刻有此銘文的墓碑並非真品。

【第19節】

這樣,以色列人背叛大衛家,直到今日。
直到本書作者所生活的日子,並一直持續到他們被亞述王擄去。他們的背叛被稱為叛亂;因為儘管這是按照神的旨意和永恆預旨,但百姓並沒有從神那裡得到命令或指示,而且是在沒有諮詢神的情況下進行的,是對他們合法君王的拒絕。

【第20節】

以色列眾人聽見耶羅波安回來了。
從埃及回來;主要人物之前就知道這事,因為他曾率領他們接近羅波安並向他陳情;但普通百姓並不知道,特別是除了以法蓮支派之外的其他各支派的人。

就打發人去請他到會眾那裡,立他作以色列眾人的王。
他們從他的帳棚或家中(很可能在示劍)派人去請他,邀請他來參加他們為商議立王而召開的集會;於是他們一致推選他作以色列的王,也就是十個支派的王,並為他舉行了就職典禮。

除了猶大支派以外,沒有人跟從大衛家。
其中也包括便雅憫支派,如下一節所示;因為它與猶大支派合併,並與之混合,兩者都在耶路撒冷佔有一部分,因此此後這個王國一直被稱為猶大王國。

【第21節】

羅波安來到耶路撒冷。
從示劍到耶路撒冷有四十英里F14。

就招聚猶大和便雅憫全家,共十八萬精兵,要與以色列家爭戰,將國奪回,歸給所羅門的兒子羅波安。
這不僅顯示羅波安現在安全回到家後重新振作的勇氣,也顯示猶大和便雅憫對他的衷心依附,他們立即為他召集了如此龐大的軍隊;如果不是耶和華反對他們與以色列作戰,他們很可能已經成功了,因為耶羅波安的王國尚未穩固,也沒有組建軍隊。

【第22節】

但神的話臨到神人示瑪雅。
當時的一位先知,見《歷代志下》12:15;臨到他的話,如他爾根所說,被稱為預言之言。

【第23節】

說:「你當告訴猶大王所羅門的兒子羅波安。
他之前被稱為王,但沒有明確說明是哪個支派或哪些支派的王,只是在《列王紀上》12:17中有所暗示;而他只被耶和華自己承認為猶大王。

和猶大、便雅憫全家。
這只構成一個家,正如之前只構成一個支派(《列王紀上》11:36)。

並其餘的百姓。
指可能居住在耶路撒冷的其餘支派的人,特別是西緬支派,他們的產業在猶大支派境內(《約書亞記》19:1)。

【第24節】

「耶和華如此說。
先知們奉耶和華之名說話時常用的開場白。

你們不可上去與你們的弟兄以色列人爭戰。
因為他們是他們的弟兄;儘管這不是唯一的原因,還有另一個原因如下:

各歸各家去吧!因為這事是出於我。」
這是按照神的旨意,正如約瑟夫斯F15正確地說的;這是出於祂的永恆預旨和安排,儘管耶羅波安和百姓在實現這事的途徑和方式上犯了罪;因此,與以色列爭戰以奪回王國,就是與神爭戰,所以是徒勞無功的。

眾人就聽從耶和華的話,照著耶和華的吩咐回去了。
他們知道示瑪雅是耶和華的先知,他們相信他所傳達的信息來自耶和華,因此聽從並順服了;在羅波安的同意下,他們解散了軍隊,回到了自己的住處,君王和百姓都對神的旨意感到滿意並順從。

【第25節】

耶羅波安在以法蓮山地築示劍,就住在其中。
並非這座城自亞比米勒時代(《士師記》9:45)以來一直荒廢,否則它就不會是百姓集會的合適地點(《列王紀上》12:1);而是他修復了城牆,加固了它,並在其中建造了一座宮殿作為他的居所。

又從那裡出去,築毗努伊勒。
約旦河對岸的一個地方,其城樓曾被基甸拆毀(《士師記》8:17),現在可能被重建,或者至少這座城被他修復並重新加固,或許是為了更好地保障他在約旦河對岸的領土安全;儘管福爾圖納圖斯·斯卡庫斯(Fortunatus Scacchus)F16認為這是一個祭壇,與迦密山的祭壇相同(《列王紀上》18:30),是耶羅波安建造的,並以此命名,以證明以色列人和猶太人共同的宗教。

【第26節】

耶羅波安心裡說。
當他沉思他的王國狀況和事務時。

恐怕這國仍歸大衛家。
他有這樣的恐懼,除非能採取某種方法來阻止,特別是在宗教方面,這正是他所思考的。

【第27節】

這百姓若上耶路撒冷去,在耶和華的殿裡獻祭。
每年三次,所有男丁都必須去那裡的聖殿獻祭,此外還有其他需要獻祭的時候,他們不能在其他任何地方獻祭。

他們的心必歸向他們的主,就是猶大王羅波安。
他們會被聖殿的宏偉、敬拜的美麗和秩序、地方的聖潔、王宮的壯麗,以及耶和華的祭司和先知的勸說所吸引,既要堅守耶和華的服事,又要順從他們合法的君王;此外,他們可能擔心自己會被逮捕並作為叛徒受到懲罰,因此會選擇順從羅波安,以便能夠無懼地獻祭;耶羅波安自己似乎也意識到羅波安是他們合法的君主和國王。

他們就殺我,仍歸猶大王羅波安了。
他的恐懼如此之高,以至於他擔心自己不僅會失去王國,還會失去生命,除非採取某種措施來改變宗教敬拜。

【第28節】

耶羅波安王就籌劃。
他與他的一些主要人物商議,這些人與他一樣缺乏宗教信仰,只關心國家事務;他們商議的結果如下:

鑄造了兩個金牛犢。
效法亞倫所造的,並受到他的榜樣和成功的鼓勵;他曾在埃及居住一段時間,可能在那裡學會了牛犢或牛的崇拜,並可能從那裡取樣,像他們一樣鑄造兩個;他們稱其中一個為亞皮斯(Apis),在孟斐斯受崇拜,另一個稱為姆涅維斯(Mnevis),在希拉波利斯受崇拜,正如許多學者所觀察到的;根據《七十士譯本》和約瑟夫斯F17的說法,這些是母牛犢。

對百姓說。
不是對他的謀士,而是對全國百姓說:

「以色列人哪,你們上耶路撒冷去實在是太難了。」
他假裝是為了他們的方便,想出一個辦法來避免他們長途跋涉的疲憊,去獻祭、獻初熟的果子,而猶太人F18說,初熟的果子從西彎月二十三日(約為五月和六月的一部分)起停止運往耶路撒冷,他們在那一天為此守齋。

「看哪,這就是領你們出埃及地的神。」
他用亞倫在類似場合所說的話;並非他認為這些真的是神,或其中有神性;他也不可能希望或期待百姓會相信它們有神性;而是說這些是真神的代表,是那位領他們出埃及地的神;而且可以同樣地假設,神會讓祂的榮耀(Shechinah)居住在它們裡面,就像居住在約櫃上的基路伯之間一樣。

【第29節】

他就把一個安在伯特利。
在國土的南部,以法蓮和便雅憫的邊界上;他選擇這個地方,更是因為它的名字意為「神的殿」,而且曾是一個聖地,雅各曾多次在那裡經歷神的同在。

把一個安在但。
在國土的北部,方便那裡的居民;更是因為它在過去曾是一個受人尊敬的地方,因為那裡有米迦的偶像。

【第30節】

這事就成了罪。
偶像崇拜之罪的原因和緣由;它逐漸引導他們放棄對神的敬拜,轉而將這些牛犢當作神來敬拜。

因為百姓甚至到但去,在其中一個面前敬拜。
但離得最遠,可見他們對偶像崇拜的熱心;或者他們在伯特利的牛犢設立之前就去那裡了;甚至伯特利的人也會遠赴但去敬拜,可見他們對這兩隻牛犢的崇敬。阿巴爾巴內爾(Abarbinel)認為,耶羅波安鑄造這些牛犢並非為了偶像崇拜,只是為了後文提到的祭壇;他從未在它們面前敬拜,也未向它們獻祭,甚至沒有在它們面前建造祭壇;而是將它們設立為標誌,紀念他的王國,就像所羅門聖殿中的柱子一樣;他選擇牛犢或公牛作為他家族,即約瑟家族的象徵(《申命記》33:17),兩隻代表以法蓮和瑪拿西;金色的,表示他王國的威嚴和永恆;他將它們安放,一個在伯特利,位於入口處,另一個在但,位於邊界遠端;他並沒有稱這些為神,而是稱獨一真神為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的神;只是用這種表達方式表明神無處不在,在那裡也一樣,就像在耶路撒冷一樣;但以色列人被感官對象所吸引,出於好奇去參觀這些,這就成了他們的網羅,他們就陷入了對它們的敬拜;就像基甸的以弗得和摩西的銅蛇對他們一樣。

【第31節】

他又在邱壇那裡建殿。
或者「祭壇」F19,他在但建造了一座殿,並在其中設立了幾個祭壇,用於獻祭,包括燔祭和香祭,就像在耶路撒冷一樣。

從民間立非利未人為祭司。
這句話似乎翻譯得不太好;因為這會非常不得人心,並使他的新敬拜形式受到輕視,將百姓中的渣滓立為祭司,這不僅是一個非常神聖的職位,而且地位崇高;在某些國家,君王兼任祭司是很常見的F20,耶羅波安自己也行使了這個職位(《列王紀上》12:33;13:1),因此他絕不會將百姓中最卑微的人立為祭司,而是會選擇地位較高的人。這些詞的字面意思可以是「從百姓的邊緣」或「末端」F21;這不僅指從他國家的最邊遠地區,更可能指從全體百姓中,從他們中的任何一個人中選取,不分支派:因為接下來說:

不是利未子孫的。
這樣一來,他既通過佔據屬於祭司和利未人的城市而致富,這些城市是他們被迫離開的,他將他們趕走(《歷代志下》11:14),又通過向百姓開放祭司職位,使他們免於繳納什一奉獻等,從而取悅了百姓。

【第32節】

耶羅波安定八月十五日為節期,像猶大的節期一樣。
即住棚節,是在七月十五日;這樣做主要是為了改變;儘管阿巴爾巴內爾(Abarbinel)認為,由於國土北部的水果成熟和收穫不如耶路撒冷附近那麼早,他認為這個月最適合舉行收穫節;他可能希望在所有收穫都完成後,能有更多人來參加他的節期。

自己上壇獻祭(在伯特利也是如此),祭祀他所鑄的牛犢。
他通過他的祭司這樣做,或者更確切地說,他自己這樣做,見《列王紀上》13:4;這表明耶羅波安鑄造這些牛犢是為了敬拜,並向它們獻祭,至少是將它們作為神的代表。阿巴爾巴內爾為了使這與他的假設相符,對這句話的解釋是,他不是向牛犢獻祭,而是向神獻祭,因為它們是他的王國的標誌,希望他的王國能夠延續;而且每個地方只有一隻牛犢,所以不能說他同時向兩隻牛犢獻祭,而是向神獻祭,因為有兩隻牛犢;或者他認為這必須是在百姓轉向它們之後才做的,而不是在耶羅波安鑄造它們的時候。括號中的「在伯特利也是如此」暗示他在伯特利也做了與但相同的事情,即他在伯特利也建造了邱壇的殿,從所有百姓中立祭司,這些祭司不是利未支派的,也規定在八月十五日守節,他自己也在那裡的祭壇上獻祭。

又在伯特利設立他所造邱壇的祭司。
讓他們在那裡供職。

【腳註】
F3 T. Bab. Sanhedrin, fol. 102. 1. 《巴比倫他勒目》公會篇,第102頁第1欄。
F4 ( Myrumb-bvyw ) "reversus est de Aegypto", V. L. Ex Egypto, ( b ) pro ( Nm ) , Vatablus. **מִמִּצְרַיִם יָשָׁב**(mimitzrayim yashav,從埃及回來),《武加大譯本》:「從埃及回來」,**ב**(b)代替**מִן**(min),瓦塔布魯斯。
F5 So Pagninus, Montanus. 帕尼努斯、蒙塔努斯皆如此。
F6 Apud Aelian. Var. Hist. l. 2. c. 20. 艾利安《雜史》第二卷第二十章。
F7 ( hbe ) "grossior est", V. L. Pagninus; "densior est",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עָבֶה**(aveh,粗壯),《武加大譯本》、帕尼努斯:「更粗壯」;朱尼厄斯與特雷梅利烏斯、皮斯卡托:「更濃密」。
F8 Christian Synagogue, paragraph 6. diatrib. 2. p. 190. 《基督徒會堂》第六段,第二篇,第190頁。
F9 Origin. l. 5. c. 27. p. 39. 《詞源》第五卷第二十七章第39頁。
F11 Nat. Hist. l. 7. c. 56. 《自然史》第七卷第五十六章。
F12 Antiqu. l. 8. c. 8. sect. 3. 《猶太古史》第八卷第八章第三節。
F13 Praefat. ad Cipp. Hebr. p. 4. Vid. Walton. in Bibl. Polyglott. Prolegom. 3. sect. 35. p. 22. 《希伯來墓碑序言》第4頁。參見沃爾頓《多語聖經》導論第三章第三十五節第22頁。
F14 Reland. Palestin. Illustrat. tom. 2. p. 1007. 雷蘭德《巴勒斯坦圖解》第二卷第1007頁。
F15 Ut supra. (Antiqu. l. 8. c. 8. sect. 3.) 同上。(《猶太古史》第八卷第八章第三節)
F16 Elaeochrism. Myrothec. l. 2. c. 58. col. 593. 斯卡庫斯《油膏寶庫》第二卷第五十八章第593欄。
F17 Ut supra, (Antiqu. l. 8. c. 8.) sect. 4. 同上。(《猶太古史》第八卷第八章第四節)
F18 Schulchan Aruch, par. 1. c. 580. sect. 2. 《舒爾漢·阿魯赫》第一部分第五百八十條第二節。
F19 ( twmb ) "altarium", Vatablus. **בָּמוֹת**(bamot,邱壇),瓦塔布魯斯:「祭壇」。
F20 Rex Anius Virgil. l. 3. Vid. Servium in ib. 維吉爾《埃涅阿斯紀》第三卷中的安尼烏斯王。參見塞爾維烏斯對此的注釋。
F21 ( Meh twuqm ) "de extremitatibus populi", Vatablus, Piscator. **מִקְצְוֹת הָעָם**(miktsot ha'am,從百姓的末端),瓦塔布魯斯、皮斯卡托:「從百姓的邊緣」。
【第33節】

他就在伯特利所築的壇上,在八月十五日獻祭,像他在但所行的:

這月是他「自作主張」所定的;住棚節原是神所設立的,但耶羅波安卻自行更改了守節的時間,將其從七月(即提斯利月,約為我們的九月至十月)改到八月(即瑪西班月,約為十月至十一月的一部分):

並為以色列人設立一個節期;要他們遵守,如同猶大和便雅憫的祭司遵守住棚節一樣:

他又在壇上獻祭,燒香;這本是只有祭司才能做的事;或許他沒有像烏西雅那樣遭到反對,是因為這不是在耶和華的壇上。至於他燒香的方式,是效法猶太祭司,還是效法埃及祭司向太陽燒香(他曾在埃及居住一段時間),則不得而知;前者每日只燒香兩次,早晚各一次;後者則燒香三次:日出時燒乳香,中午時燒沒藥,日落時燒「庫菲」(**kuphi**),這是一種由十六種香料混合而成的香料 F23。

【腳註】
F23 Plutarch de lside & Osiride. 普魯塔克《論伊西斯與奧西里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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