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列王記上

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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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紀上 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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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記載了所羅門王儘管智慧超群,卻因娶了外邦女子並敬拜別神而犯下的錯誤(11:1-8)。因此,耶和華威脅他,要在其子在位時將國度撕裂(11:9-13)。耶和華興起哈達、利遜和耶羅波安為他的敵人(11:14-26)。其中,耶羅波安被先知亞希雅告知將獲得以色列十個支派的統治權;所羅門得知此事後,便尋求殺害他(11:27-40)。本章最後記載了所羅門的死與埋葬(11:41-43)。

【第1節】

但所羅門王愛許多外邦女子。
他的愛是情慾而非合法的,而且這些女子不僅來自異國,也不是他合法的妻子,並且人數眾多:

除了法老的女兒之外;
除了她之外,或者說他愛她,或許更愛其他女子;他的罪並非愛他合法的妻子,而是與她之外的女子有染;很可能法老的女兒是歸信者,並未引導他去拜偶像,因為我們沒有讀到為埃及偶像建造任何邱壇的記載:

摩押女子、亞捫女子、以東女子、西頓女子、赫人女子;
這些都來自鄰近的國家。有些人認為他這樣做是出於政治考量,為了獲取這些國家的情報,或是為了減輕和消除他們的敵意;但這更像是情慾或驕傲的結果。

【第2節】

論到耶和華曾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不可與他們通婚,他們也不可與你們通婚。」
這指的是他們不應彼此通婚;這應理解為指最後提到的赫人,他們是這條律法所涉及的七個民族之一(申命記 7:1, 7:3)。

因為他們必使你們的心偏離,去隨從他們的神;
這是制定上述律法的原因,並在所羅門身上得到了悲慘的應驗:

所羅門卻戀愛這些女子,與她們親近;
他不僅娶了她們,還留住她們,並對她們表達了強烈的愛慕之情。

【第3節】

他有七百個妃,都是公主;又有三百個嬪。
總共一千人,數量驚人;儘管這些可能並非全部用於實際用途,而是為了效法東方君王的排場;這個數字遠遠超過《雅歌》6:8所暗示的,除非那裡「無數的童女」是指這些女子中未被他玷污的;但這裡的數字似乎明顯與《傳道書》7:28相呼應。

他的妃嬪使他的心偏離;
使他偏離對神的職責,也偏離他作為君王的政務,尤其是前者,如下文所述。

【第4節】

所羅門年老的時候到了;
在他統治的後期,他可能接近六十歲;因為他的兒子和繼承人羅波安登基時是四十一歲(列王紀上 14:21);這裡提到他的年齡,要麼是為了加重所羅門的罪行,因為他在老年時,本應因長期的經驗而更加智慧,情慾也應減少:然而

他的妃嬪使他的心偏離,去隨從別神;
或者指出他的妃嬪利用了他的年齡:

他的心不完全歸順耶和華他的神,不像他父親大衛的心;
大衛雖然犯了許多罪,但從未傾向於拜偶像;他在這一點上,以及在敬拜上,心一直是正直和真誠的(參詩篇 18:20-24)。

【第5節】

所羅門去隨從西頓人的女神亞斯他錄,
被他所娶的西頓女子所引誘(列王紀上 11:1)。根據腓尼基歷史F9,所羅門娶了推羅和西頓王希蘭的女兒;亞歷山大的革利免也說F11,希蘭將他的女兒嫁給所羅門;亞斯他錄就是亞斯塔特,與希臘人的維納斯相同,蘇伊達斯F12如此說;路西安F13明確指出,西頓人有一座廟宇,他們說屬於亞斯塔特,他認為是月亮;維納斯和朱諾都指同一顆行星;(參《士師記》2:13的吉爾注釋)

又隨從亞捫人可憎的米勒公;
與摩洛相同(列王紀上 11:7)。(參《利未記》18:21的吉爾注釋)。(參《阿摩司書》1:13的吉爾注釋)。此後,他被他的亞捫妻子或眾妻所引誘(列王紀上 11:1),儘管猶太學者認為他並未敬拜這些偶像,而是允許他的妻子們這樣做,並對此視而不見,這就是他的罪;本革森和亞巴比內爾也持此觀點。

【第6節】

所羅門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
正如拜偶像一樣,沒有什麼比這更惹祂發怒的了:

不效法他父親大衛專心順從耶和華;
因為他雖然沒有放棄對真神的敬拜和聖殿的事奉,但由於他除了敬拜真神之外,還敬拜別神,或者對敬拜別神視而不見,所以他沒有像他父親那樣完全、持續、專一地事奉耶和華。

【第7節】

那時,所羅門為摩押可憎的基抹,在耶路撒冷對面的山上建築邱壇;
關於這個偶像,(參《耶利米書》48:7的吉爾注釋),他命令建造或至少允許建造一個邱壇,這是受他的摩押女子或眾女子唆使的(列王紀上 11:1),這邱壇建在耶路撒冷對面的山上;根據拉比雅爾基的說法,這就是橄欖山,後來因此被稱為「敗壞山」(列王紀下 23:15);又為亞捫人可憎的摩洛(列王紀上 11:5)建造邱壇。

【第8節】

他為他一切外邦女子也是這樣行,
也就是說,他為她們的偶像建造了邱壇,或者允許它們被建造;因為當他為一個女子這樣做之後,他就不能拒絕另一個,否則會大大得罪她們;甚至為許多女子這樣行,

她們都向自己的神燒香獻祭;
這些神是她們來自的國家所敬拜的,也是她們從小所受的敬拜。這表明,即使是最優秀、最有智慧的人,當被任憑己意時,也可能做出最糟糕、最愚蠢的事情;因為敬拜這些可憐的神明,沒有什麼比這更愚蠢的了。

【第9節】

耶和華向所羅門發怒,因為他的心偏離向他兩次顯現的耶和華以色列的神;
或者說偏離了對祂的敬畏,正如他爾根所說,這在很大程度上必須被拋棄,否則他不可能以任何形式陷入偶像崇拜;因為耶和華發怒正是因為偶像崇拜,沒有什麼比這更惹祂發怒的了,正如經常可見的:

祂曾兩次向他顯現;
一次在基遍,另一次是在他為聖殿獻祭禱告之後(列王紀上 3:5;9:2),這裡提到這一點是為了加重他的罪,因為耶和華曾如此恩慈地向他顯現,他卻仍然陷入罪中。

【第10節】

又曾吩咐他不可隨從別神;
這是他罪行的另一個加重因素,因為他違背了神明確的命令,而且這命令是特別賜給他的,他被警告要遵守,並被威脅若違背將有惡果:

他卻沒有遵守耶和華所吩咐的。(參列王紀上 9:5-7)。

【第11節】

所以耶和華對所羅門說:
不是像以前那樣在異象中,而是藉著一位先知;猶太人說F14,是示羅人亞希雅,這很可能(參列王紀上 11:29)。

「你既行了這事,不遵守我所吩咐你的約和律例;」
他因拜偶像而違背了這些約和律例:

「我必將你的國奪回,賜給你的臣僕。」
指耶羅波安,他不僅是臣民,而且在他手下擔任官職(列王紀上 11:26, 11:28)。

【第12節】

「然而,因你父親大衛的緣故,我不在你活著的日子行這事,」
不是因為大衛的功德,而是因為對他所作的應許(撒母耳記下 7:12, 7:13):

「我必從你兒子的手中將國奪回。」
指他的直接繼承人羅波安。

【第13節】

「只是我不將全國奪回,」
整個以色列國:

「卻要將一個支派賜給你的兒子;」
但他似乎擁有便雅憫和猶大兩個支派,只有十個支派從他手中被奪走;這種表達方式的原因可能是,要麼祂賜給他一個以色列支派,除了他自己的猶大支派之外;要麼只指猶大支派,因為便雅憫支派的全部並不屬於他,因為伯特利和該支派的其他一些地方都在耶羅波安的掌控之下;或者更可能的是,這兩個支派被稱為一個,因為他們的產業毗鄰,彼此混合;特別是,兩者都在耶路撒冷城中佔有一席之地,而且在分裂之後,這個王國一直只以猶大為名:而這個支派被賜予

「為我僕人大衛的緣故;」
因為對他的應許,他的後裔必不斷有人坐在他的寶座上(列王紀上 9:5):

「又為我所揀選的耶路撒冷的緣故。」
祂選擇耶路撒冷作為祂聖所和敬拜之所,因此認為在那裡有一位統治者是合適的,他會顧念祂在其中的事奉。

【第14節】

耶和華使一個敵人興起攻擊所羅門,就是以東人哈達。
雖然祂沒有因他的罪而奪走他的國,但祂用人的杖管教他,正如祂所說的;讓一個又一個敵人興起,在他年老時擾亂他的平安(參撒母耳記下 7:14):

他是以東王室的後裔;
屬於王室血統。

【第15節】

從前大衛在以東的時候,
與以東人爭戰,制服他們,並在該地設立駐軍(撒母耳記下 8:14):

元帥約押上去埋葬被殺的人;
指在戰鬥中陣亡的以色列人,或者後來以東人通過詭計和突襲,在他們的駐軍中襲擊並殺害的以色列人,這導致約押前往那裡埋葬他們,並為此向以東人報仇;或者這些是被大衛和約押殺死的以東人;埋葬敵人的屍體一直被認為是人道之舉,也是征服者的榮譽(參以西結書 39:12, 39:13);或者允許敵人自己埋葬他們:據說F15,赫拉克勒斯是第一個實行這種做法的人,在此之前,屍體被留在戰場上,任由狗吞食;在特洛伊戰爭時期也是如此,正如荷馬的著作所顯示的;但在後來的時代,羅馬人F16和希臘人也採用了埋葬的做法;約瑟夫斯F17將埋葬敵人視為摩西律法,不允許任何死者未被埋葬,也不允許路過或忽視任何未被埋葬的屍體;但他的依據或來源並不十分明顯;這是首次提到這種做法;儘管他爾根是這樣說的,

【第16節】

約押和以色列眾人,在那裡住了六個月,
與全軍一起:

直到將以東的男丁都剪除;
他以為如此;但事實並非如此,因為此後他們再次繁盛,成為一個強大的民族,並有自己的君王,後來從猶大背叛(列王紀下 8:20-22)。

【第17節】

哈達卻逃走了。
當約押埋葬被殺者時:

他和一些以東人,他父親的臣僕,一同逃走;
他要麼是王,這些是他的官員和朝臣;要麼是王室成員,有隨從,這些是其中一些人:

往埃及去;
那是他們最初的目標,他們可能希望在那裡得到幫助,至少是庇護:

那時哈達還是個小孩子;
他父親的僕人在約押大肆屠殺時將他藏起來,並趁約押埋葬死者之機帶著他逃走。

【第18節】

他們從米甸起身,
一個位於他們前往埃及途中的國家,他們似乎在那裡停留了一段時間,然後離開了:

來到巴蘭;
巴蘭附近有一片同名的曠野,以色列人出埃及時曾在其中漂流,它位於以東和埃及之間:

他們從巴蘭帶了人,
要麼是作為穿越曠野的嚮導和護衛,要麼是為了在法老面前顯得更有氣派,以便得到更好的接待:

來到埃及,見埃及王法老;
並向他說明了他們的情況,告知他哈達是誰:法老憐憫這位不幸的年輕王子,

賜給他房屋;
供他和他的僕人居住:

又給他糧食;
為他和他的手下提供每日的食物:

又賜給他土地;
供他的僕人耕種,並從中獲取收入以維持生計;猶太學者說他賜給他城市來統治;但由於他來的時候還是個小孩子,不能認為那是直接發生的。

【第19節】

哈達在法老面前蒙大恩,
或許是因為他英俊的容貌、王子的氣質和良好的舉止,隨著他長大:

以致法老將他自己的妻子的妹妹,就是皇后答比匿的妹妹,賜給他為妻;
看來埃及的君王習慣將他們所寵愛的人嫁給顯赫的人物;參《創世記》41:45。

【第20節】

答比匿的妹妹給他生了一個兒子,名叫基努拔。
這個名字的意思是「偷竊」,可能是為了紀念他自己被偷偷帶離故土:

答比匿在法老的宮中將他斷奶;
她非常喜歡這個孩子,於是將他抱去,在王宮中為她斷奶:

基努拔就在法老的宮中,與法老的眾子一同長大;
像法老的兒子一樣被撫養長大。

【第21節】

哈達在埃及聽見大衛與他列祖同睡,
就是死了並被埋葬了,因為君王的死訊很快就會傳到其他國家,尤其是像大衛這樣聲名顯赫的君王:

又聽見元帥約押也死了;
約押的名字可能讓哈達感到恐懼,因為他在哈達的國家進行了屠殺:

哈達就對法老說:「求你容我回去,往我本國去。」
希望並期望能收復他的國家,因為大衛和約押都死了。

【第22節】

法老對他說:「你在我這裡有什麼缺乏,」
要麼是缺乏與他的出身和婚姻相稱的排場,要麼是缺乏家庭的供應,要麼是缺乏榮譽和尊重,要麼是缺乏來自他的任何恩惠:

「看哪,你竟想回你本國去?」
好像他在這裡沒有受到善待,或者在那裡會得到更好的照顧:

他回答說:「沒有。」
他什麼都不缺,擁有一切他所希望的:

「然而,無論如何,求你容我回去。」
他極度渴望回去,懇求無論如何都不要拒絕他;他是否向法老說明了這個請求的目的,聖經沒有說,但很可能他這樣做了,而且法老確實允許他回去(參列王紀上 11:25)。

【第23節】

神又使另一個敵人興起攻擊所羅門,
一個來自北方,另一個來自南方:

就是以利亞大的兒子利遜,他曾從他主人瑣巴王哈大底謝那裡逃走;
當大衛與他爭戰時;這個人看到戰局對他的主人不利,他很可能會被打敗,於是就背棄了他並逃走了(參撒母耳記下 8:3)。

【第24節】

他聚集了一些人,
或許是他主人的一些散兵游勇:

當大衛擊殺瑣巴人的時候,他作了一夥人的首領;
一些逃脫的人投靠了這個人,在大衛統治的餘年,以及所羅門統治直到他年老時,都靠掠奪為生,那時他的心因他的妻子們而偏離了神去拜偶像:

他們往大馬士革去,住在那裡,並在大馬士革作王;
利遜和他的手下去了那裡,不是在大衛時代,因為大衛在那裡設立了駐軍(撒母耳記下 8:6),而是在所羅門統治的末期,當哈達在以東建立勢力時,這給了他在大馬士革也這樣做的提示,他成為那裡的王,並建立了那個王國;在他之後,那裡有很長一串的君王。

【第25節】

利遜在所羅門活著的日子,常作以色列的敵人,
不是他一生的所有日子(參列王紀上 5:4),而是從他開始拜偶像到他生命結束的所有日子:

除了哈達所行的禍患之外;
無論那是什麼禍患,都不是在這之前發生的;因為要麼當他得到法老的允許回到他的國家時,他躲藏在那裡,等待機會奪取它;要麼他藉由法老的力量,在所羅門的允許下成為那裡的王,並向所羅門納貢;但當所羅門年老時,他背叛並拒絕納貢,反叛他,給他帶來了許多麻煩:

他憎惡以色列,並統治亞蘭;
不是哈達,而是利遜;他對以色列人懷有厭惡,是他們的一根刺,給他們帶來了許多麻煩,同時也輕視他們,向他們挑戰,因為他不僅掌握了大馬士革,也掌握了整個亞蘭。

【第26節】

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
根據一些猶太學者的說法F18,這是比基利的兒子示巴;但正如金奇所觀察到的,示巴是便雅憫支派的,而耶羅波安是以法蓮支派的;此外,示巴的頭被砍下,扔過牆給約押(撒母耳記下 20:1, 20:22):

是撒利大的一個以法蓮人;
在以法蓮支派的某處,但沒有在其他地方被提及。在基督時代之前,有一位著名的猶太學者,似乎來自這個地方,名叫撒利大約瑟本約以謝F19:

所羅門的臣僕;
不僅是他的臣民,而且是被他提拔到官職,在他手下服務的人(列王紀上 11:28):

他母親名叫洗魯阿,是個寡婦;
她很可能由這個勤奮聰明的兒子供養:

他也舉手攻擊君王;
要麼是攻擊所羅門,指責和責備他所做的一些事;要麼更可能是攻擊他的兒子羅波安,這非常忘恩負義。

【第27節】

他舉手攻擊君王的原因乃是這樣:
其原因是他被提拔到所羅門手下的一些職位,這使他自大,以及他與先知亞希雅之間發生的事,下文將述:

所羅門建造米羅,修補他父親大衛城的破口;
猶太人認為,所羅門在監督這些工程時,僱用了這個人,而這個人卻因他建造米羅的房屋給法老的女兒,並堵塞通往大衛城的通道,以及百姓因此無法隨時進入那裡而責備他。

【第28節】

這人耶羅波安是個大有才能的人;
一個身體強壯,心志堅定的人:

所羅門見這少年人殷勤,
在他上述的建築和修復工程中:

就使他管理約瑟家的一切勞役;
以法蓮和瑪拿西支派,作他們的王子或副總督;或者更確切地說,是向他們徵收國王的稅款,或該地區的收入(參22:29)。

【第29節】

那時,耶羅波安從耶路撒冷出來,
要麼是去就任新職:要麼是與所羅門會面,繳納稅收,並與他結算帳目後,正要返回鄉下履行職責:

示羅人先知亞希雅在路上遇見他;
不是偶然,而是特意在路上等他,與他交談;這位先知來自示羅城,當時他住在示羅(參列王紀上 14:2):

亞希雅身上穿著一件新衣;
不是耶羅波安,而是先知,這是奉耶和華的指示,為了以下目的:

他們二人在田野裡,只有他們二人;
耶羅波安可能帶了一些僕人;但亞希雅要求與他私下交談,他便讓僕人先行,或吩咐他們保持距離;然而,僕人可能能夠觀察到所發生的事,儘管聽不到所說的話;否則所羅門如何得知此事呢?(列王紀上 11:40)。

【第30節】

亞希雅就抓住自己身上穿著的新衣,
這看起來像是耶羅波安的衣服,他穿了一件新衣服去見王;儘管其含義可能是,先知抓住自己身上的衣服:

將它撕成十二片;
象徵以色列的十二個支派。

【第31節】

對耶羅波安說:「你拿十片去吧!」
十二片中的十片,象徵他將得到的十個支派:

「因為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看哪,我必將國從所羅門手中奪回;』」
也就是說,從他的家族手中奪回:

「『將十個支派賜給你。』」
讓你統治。

【第32節】

「只是我因我僕人大衛的緣故,必將一個支派賜給他兒子;」
(參列王紀上 11:13的吉爾注釋)。

【第33節】

「因為他們離棄了我,」
他爾根說,離棄了我的敬拜;所羅門和以色列子民都效法他的榜樣;考慮到他們總是傾向於拜偶像,這不足為奇:

「敬拜西頓人的女神亞斯他錄,摩押人的神基抹,亞捫人的神米勒公;」
關於這些神明,(參列王紀上 11:5的吉爾注釋)(參列王紀上 11:7的吉爾注釋)。

「沒有遵行我的道,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也不遵守我的律例典章,像他父親大衛一樣;」
特別是關於宗教敬拜的各項律法,大衛是嚴格遵守的;因此,所羅門有這樣一個榜樣在前,就更應受責備。

【第34節】

「然而,我卻不從他手中奪回全國,」
不是任何一部分(列王紀上 11:12):

「我必使他終身作君王;」
也就是說,他將在他有生之年繼續統治所有支派:

「為我僕人大衛的緣故,我所揀選的,因他遵守我的誡命和律例;」
參列王紀上 11:12,或者說蒙我喜悅,正如他爾根所說;因為從正確的原則和正確的觀點遵守神的誡命,是蒙祂喜悅的。

【第35節】

「我卻要從他兒子的手中將國奪回,」
除了猶大和便雅憫支派之外的所有:

「將十個支派賜給你。」
由他所得到的被撕裂的衣服的十片所象徵(列王紀上 11:31)。

【第36節】

「但我要將一個支派賜給他的兒子,」
猶大和便雅憫被算作一個支派;(參列王紀上 11:13的吉爾注釋),「使我僕人大衛在我所揀選立我名的耶路撒冷,在我面前常有燈光;」或者說一個王國,正如他爾根所說;或者一位傑出的君王,一位繼承者,在王室的威嚴和榮耀中閃耀,引導、指引、振奮和安慰以色列民;成為大衛家族的榮耀,並成為在耶路撒冷聖殿中延續純粹敬拜神的方式;參《撒母耳記下》21:17,《詩篇》132:17。

【第37節】

「我必揀選你,」
從他卑微的地位,成為君王:

「你可以照你心所願的,作以色列的王。」
他渴望王國,並且心中已經形成了一些奪取王國的計劃:

「作以色列的王。」
指十個支派。

【第38節】

「你若聽從我一切所吩咐你的,」
並順從:

「遵行我的道;」
摩西律法所指示的:

「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遵守我的律例誡命;」
特別是那些關於神聖敬拜的:

「像我僕人大衛所行的;」
他非常勤奮並持續地遵守宗教儀式:

「我必與你同在;」
引導、指引、保護、防衛、使你昌盛、成功:

「為你建立堅固的家,像我為大衛所建立的一樣;」
使王國的繼承權在他的後裔中延續:

「將以色列賜給你;」
讓你統治他們。

【第39節】

「我必因此苦待大衛的後裔,」
因為所羅門所犯的偶像崇拜罪,以及他所縱容的:

「但不至於永遠。」
因為當十個支派被擄時,猶大王國在希西家和約西亞手下興盛;雖然猶大支派被擄,但在七十年被擄之後,它又回來了,並有大衛後裔的統治者;特別是神將他父親大衛的寶座賜給了彌賽亞,祂的國度將永無止境(路加福音 1:32, 1:33);拉比雅爾基對這段經文的注釋是,

【第40節】

所羅門因此尋索耶羅波安,要殺他。
這是他愚蠢的另一個例子,他試圖阻止神的旨意,儘管他自己已被耶和華告知王國將被撕裂,並賜給他的臣僕(列王紀上 11:11);特別是如果他被告知亞希雅和耶羅波安之間發生的事,正如這段經文所顯示的,要麼是亞希雅沒有保守秘密,要麼是耶羅波安無法保守自己的秘密,要麼是僕人報告了他們所看到的事(列王紀上 11:29),所羅門很容易就能理解:

耶羅波安就起來逃往埃及;
在那些日子裡,這是受困者的共同避難所:

到了埃及王示撒那裡;
要麼是所羅門的岳父或內兄,要麼是另一個家族的人,王位傳給了他;他可能對所羅門沒有好感,因此耶羅波安認為在他那裡是安全的:這是聖經中唯一一位以自己名字而非法老稱呼的埃及王;他通常被認為是希羅多德F20所說的塞索斯特里斯,以及查士丁F21所說的維克索里斯或維克索西斯;更可能指他,因為根據希羅多德F23的說法,他是唯一一位統治埃塞俄比亞的埃及王;斯特拉波說F24他是第一個征服埃塞俄比亞和特洛格洛底特人地區的人;狄奧多羅斯·西庫魯斯也證實F25,他與居住在南方的埃塞俄比亞人作戰,並迫使他們納貢;示撒在遠征耶路撒冷時,從這些國家帶來了許多人(歷代志下 12:2, 12:3):

直到所羅門死了,他才從埃及回來。
直到那時他才敢回來,然後他回來了。

【第41節】

所羅門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和他的智慧,都寫在所羅門記上。
要麼是他自己所寫,如金奇所建議的,儘管已不復存在;要麼是由他所僱用的編年史家或歷史學家所寫,記錄他統治期間最值得紀念的事;要麼是由幾位先知所寫,如《歷代志下》9:29所載,本書的受默示作者從中選取了耶和華指示他傳給後世的內容。

【第42節】

所羅門在耶路撒冷作以色列全國的王,共四十年。
異教作家歐波勒摩斯F26也這樣說,他認為所羅門只活了五十二歲;這是猶太人的普遍傳統,他們認為他登基時只有十二歲;這可以從他兒子羅波安的年齡來反駁(參列王紀上 14:21)。約瑟夫斯F1則認為他活得太久,他說他統治了八十年,活到九十四歲。

【第43節】

所羅門與他列祖同睡,死了,
像他們一樣死去:

葬在他父親大衛城裡;
不是在伯利恆,而是在錫安(列王紀上 2:10):

他兒子羅波安接續他作王;
關於他,在下一

【腳註】
F9 Apud Tatian. contr. Graecos, p. 171. 塔提安《駁希臘人》第171頁。
F11 Stromat. l. 1. p. 325. 革利免《雜記》第一卷第325頁。
F12 In voce ( Astarth ) . 蘇伊達斯《詞典》「亞斯塔特」條目。
F13 De Dea Syria. 路西安《論敘利亞女神》。
F14 Seder Olam Rabba, c. 20. p. 53. Kimchi in loc. 《世界秩序拉比》第20章第53頁。金奇對此處的注釋。
F15 Aelian. Var. Hist. l. 12. c. 27. 埃利安《雜史》第12卷第27章。
F16 Liv. Hist. l. 39. c. 21. Vid. Kirchman. Append. ad. lib. de Funer. Roman. c. 3, 4, & 5. 李維《羅馬史》第39卷第21章。參基爾希曼《羅馬葬禮附錄》第3、4、5章。
F17 Antiqu. l. 4. c. 8. sect. 24. contr. Apion. l. 2. c. 29. 約瑟夫斯《猶太古史》第4卷第8章第24節。《駁亞比安》第2卷第29章。
F18 Shalshalet Hakabala, p. 11. 《卡巴拉鏈》第11頁。
F19 Pirke Abot, c. 1. sect. 4. 《父訓》第1章第4節。
F20 Euterpe, sive, l. 2. c. 102. 希羅多德《歷史》第二卷第102章。
F21 E Trogo, l. 1. c. 1. 查士丁《特羅古斯史》第一卷第1章。
F23 Ut supra, (Euterpe, sive, l. 2.) c. 110. 同上(《歷史》第二卷)第110章。
F24 Geograph. l. 16. p. 529. 斯特拉波《地理學》第16卷第529頁。
F25 Bibliothec. l. 1. p. 50. 狄奧多羅斯·西庫魯斯《歷史叢書》第一卷第50頁。
F26 Apud Euseb. Praepar. Evangel. l. 9. c. 34. 歐波勒摩斯《福音預備》第九卷第34章。
F1 Antiqu. l. 8. c. 7. sect. 8. 約瑟夫斯《猶太古史》第八卷第七章第八節。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