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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紀上 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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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記載了所羅門王儘管智慧超群,卻因娶了外邦女子並敬拜別神而犯下的錯誤(11:1-8)。因此,耶和華威脅他,要在其子在位時將國度撕裂(11:9-13)。耶和華興起哈達、利遜和耶羅波安為他的敵人(11:14-26)。其中,耶羅波安被先知亞希雅告知將獲得以色列十個支派的統治權;所羅門得知此事後,便尋求殺害他(11:27-40)。本章最後記載了所羅門的死與埋葬(11:41-43)。
【第1節】但所羅門王愛許多外邦女子。
他的愛是情慾而非合法的,而且這些女子不僅來自異國,也不是他合法的妻子,並且人數眾多:
除了法老的女兒之外;
除了她之外,或者說他愛她,或許更愛其他女子;他的罪並非愛他合法的妻子,而是與她之外的女子有染;很可能法老的女兒是歸信者,並未引導他去拜偶像,因為我們沒有讀到為埃及偶像建造任何邱壇的記載:
摩押女子、亞捫女子、以東女子、西頓女子、赫人女子;
這些都來自鄰近的國家。有些人認為他這樣做是出於政治考量,為了獲取這些國家的情報,或是為了減輕和消除他們的敵意;但這更像是情慾或驕傲的結果。
論到耶和華曾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不可與他們通婚,他們也不可與你們通婚。」
這指的是他們不應彼此通婚;這應理解為指最後提到的赫人,他們是這條律法所涉及的七個民族之一(申命記 7:1, 7:3)。
因為他們必使你們的心偏離,去隨從他們的神;
這是制定上述律法的原因,並在所羅門身上得到了悲慘的應驗:
所羅門卻戀愛這些女子,與她們親近;
他不僅娶了她們,還留住她們,並對她們表達了強烈的愛慕之情。
他有七百個妃,都是公主;又有三百個嬪。
總共一千人,數量驚人;儘管這些可能並非全部用於實際用途,而是為了效法東方君王的排場;這個數字遠遠超過《雅歌》6:8所暗示的,除非那裡「無數的童女」是指這些女子中未被他玷污的;但這裡的數字似乎明顯與《傳道書》7:28相呼應。
他的妃嬪使他的心偏離;
使他偏離對神的職責,也偏離他作為君王的政務,尤其是前者,如下文所述。
所羅門年老的時候到了;
在他統治的後期,他可能接近六十歲;因為他的兒子和繼承人羅波安登基時是四十一歲(列王紀上 14:21);這裡提到他的年齡,要麼是為了加重所羅門的罪行,因為他在老年時,本應因長期的經驗而更加智慧,情慾也應減少:然而
他的妃嬪使他的心偏離,去隨從別神;
或者指出他的妃嬪利用了他的年齡:
他的心不完全歸順耶和華他的神,不像他父親大衛的心;
大衛雖然犯了許多罪,但從未傾向於拜偶像;他在這一點上,以及在敬拜上,心一直是正直和真誠的(參詩篇 18:20-24)。
所羅門去隨從西頓人的女神亞斯他錄,
被他所娶的西頓女子所引誘(列王紀上 11:1)。根據腓尼基歷史F9,所羅門娶了推羅和西頓王希蘭的女兒;亞歷山大的革利免也說F11,希蘭將他的女兒嫁給所羅門;亞斯他錄就是亞斯塔特,與希臘人的維納斯相同,蘇伊達斯F12如此說;路西安F13明確指出,西頓人有一座廟宇,他們說屬於亞斯塔特,他認為是月亮;維納斯和朱諾都指同一顆行星;(參《士師記》2:13的吉爾注釋)
又隨從亞捫人可憎的米勒公;
與摩洛相同(列王紀上 11:7)。(參《利未記》18:21的吉爾注釋)。(參《阿摩司書》1:13的吉爾注釋)。此後,他被他的亞捫妻子或眾妻所引誘(列王紀上 11:1),儘管猶太學者認為他並未敬拜這些偶像,而是允許他的妻子們這樣做,並對此視而不見,這就是他的罪;本革森和亞巴比內爾也持此觀點。
所羅門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
正如拜偶像一樣,沒有什麼比這更惹祂發怒的了:
不效法他父親大衛專心順從耶和華;
因為他雖然沒有放棄對真神的敬拜和聖殿的事奉,但由於他除了敬拜真神之外,還敬拜別神,或者對敬拜別神視而不見,所以他沒有像他父親那樣完全、持續、專一地事奉耶和華。
那時,所羅門為摩押可憎的基抹,在耶路撒冷對面的山上建築邱壇;
關於這個偶像,(參《耶利米書》48:7的吉爾注釋),他命令建造或至少允許建造一個邱壇,這是受他的摩押女子或眾女子唆使的(列王紀上 11:1),這邱壇建在耶路撒冷對面的山上;根據拉比雅爾基的說法,這就是橄欖山,後來因此被稱為「敗壞山」(列王紀下 23:15);又為亞捫人可憎的摩洛(列王紀上 11:5)建造邱壇。
他為他一切外邦女子也是這樣行,
也就是說,他為她們的偶像建造了邱壇,或者允許它們被建造;因為當他為一個女子這樣做之後,他就不能拒絕另一個,否則會大大得罪她們;甚至為許多女子這樣行,
她們都向自己的神燒香獻祭;
這些神是她們來自的國家所敬拜的,也是她們從小所受的敬拜。這表明,即使是最優秀、最有智慧的人,當被任憑己意時,也可能做出最糟糕、最愚蠢的事情;因為敬拜這些可憐的神明,沒有什麼比這更愚蠢的了。
耶和華向所羅門發怒,因為他的心偏離向他兩次顯現的耶和華以色列的神;
或者說偏離了對祂的敬畏,正如他爾根所說,這在很大程度上必須被拋棄,否則他不可能以任何形式陷入偶像崇拜;因為耶和華發怒正是因為偶像崇拜,沒有什麼比這更惹祂發怒的了,正如經常可見的:
祂曾兩次向他顯現;
一次在基遍,另一次是在他為聖殿獻祭禱告之後(列王紀上 3:5;9:2),這裡提到這一點是為了加重他的罪,因為耶和華曾如此恩慈地向他顯現,他卻仍然陷入罪中。
又曾吩咐他不可隨從別神;
這是他罪行的另一個加重因素,因為他違背了神明確的命令,而且這命令是特別賜給他的,他被警告要遵守,並被威脅若違背將有惡果:
他卻沒有遵守耶和華所吩咐的。(參列王紀上 9:5-7)。
【第11節】所以耶和華對所羅門說:
不是像以前那樣在異象中,而是藉著一位先知;猶太人說F14,是示羅人亞希雅,這很可能(參列王紀上 11:29)。
「你既行了這事,不遵守我所吩咐你的約和律例;」
他因拜偶像而違背了這些約和律例:
「我必將你的國奪回,賜給你的臣僕。」
指耶羅波安,他不僅是臣民,而且在他手下擔任官職(列王紀上 11:26, 11:28)。
「然而,因你父親大衛的緣故,我不在你活著的日子行這事,」
不是因為大衛的功德,而是因為對他所作的應許(撒母耳記下 7:12, 7:13):
「我必從你兒子的手中將國奪回。」
指他的直接繼承人羅波安。
「只是我不將全國奪回,」
整個以色列國:
「卻要將一個支派賜給你的兒子;」
但他似乎擁有便雅憫和猶大兩個支派,只有十個支派從他手中被奪走;這種表達方式的原因可能是,要麼祂賜給他一個以色列支派,除了他自己的猶大支派之外;要麼只指猶大支派,因為便雅憫支派的全部並不屬於他,因為伯特利和該支派的其他一些地方都在耶羅波安的掌控之下;或者更可能的是,這兩個支派被稱為一個,因為他們的產業毗鄰,彼此混合;特別是,兩者都在耶路撒冷城中佔有一席之地,而且在分裂之後,這個王國一直只以猶大為名:而這個支派被賜予
「為我僕人大衛的緣故;」
因為對他的應許,他的後裔必不斷有人坐在他的寶座上(列王紀上 9:5):
「又為我所揀選的耶路撒冷的緣故。」
祂選擇耶路撒冷作為祂聖所和敬拜之所,因此認為在那裡有一位統治者是合適的,他會顧念祂在其中的事奉。
耶和華使一個敵人興起攻擊所羅門,就是以東人哈達。
雖然祂沒有因他的罪而奪走他的國,但祂用人的杖管教他,正如祂所說的;讓一個又一個敵人興起,在他年老時擾亂他的平安(參撒母耳記下 7:14):
他是以東王室的後裔;
屬於王室血統。
從前大衛在以東的時候,
與以東人爭戰,制服他們,並在該地設立駐軍(撒母耳記下 8:14):
元帥約押上去埋葬被殺的人;
指在戰鬥中陣亡的以色列人,或者後來以東人通過詭計和突襲,在他們的駐軍中襲擊並殺害的以色列人,這導致約押前往那裡埋葬他們,並為此向以東人報仇;或者這些是被大衛和約押殺死的以東人;埋葬敵人的屍體一直被認為是人道之舉,也是征服者的榮譽(參以西結書 39:12, 39:13);或者允許敵人自己埋葬他們:據說F15,赫拉克勒斯是第一個實行這種做法的人,在此之前,屍體被留在戰場上,任由狗吞食;在特洛伊戰爭時期也是如此,正如荷馬的著作所顯示的;但在後來的時代,羅馬人F16和希臘人也採用了埋葬的做法;約瑟夫斯F17將埋葬敵人視為摩西律法,不允許任何死者未被埋葬,也不允許路過或忽視任何未被埋葬的屍體;但他的依據或來源並不十分明顯;這是首次提到這種做法;儘管他爾根是這樣說的,
約押和以色列眾人,在那裡住了六個月,
與全軍一起:
直到將以東的男丁都剪除;
他以為如此;但事實並非如此,因為此後他們再次繁盛,成為一個強大的民族,並有自己的君王,後來從猶大背叛(列王紀下 8:20-22)。
哈達卻逃走了。
當約押埋葬被殺者時:
他和一些以東人,他父親的臣僕,一同逃走;
他要麼是王,這些是他的官員和朝臣;要麼是王室成員,有隨從,這些是其中一些人:
往埃及去;
那是他們最初的目標,他們可能希望在那裡得到幫助,至少是庇護:
那時哈達還是個小孩子;
他父親的僕人在約押大肆屠殺時將他藏起來,並趁約押埋葬死者之機帶著他逃走。
他們從米甸起身,
一個位於他們前往埃及途中的國家,他們似乎在那裡停留了一段時間,然後離開了:
來到巴蘭;
巴蘭附近有一片同名的曠野,以色列人出埃及時曾在其中漂流,它位於以東和埃及之間:
他們從巴蘭帶了人,
要麼是作為穿越曠野的嚮導和護衛,要麼是為了在法老面前顯得更有氣派,以便得到更好的接待:
來到埃及,見埃及王法老;
並向他說明了他們的情況,告知他哈達是誰:法老憐憫這位不幸的年輕王子,
賜給他房屋;
供他和他的僕人居住:
又給他糧食;
為他和他的手下提供每日的食物:
又賜給他土地;
供他的僕人耕種,並從中獲取收入以維持生計;猶太學者說他賜給他城市來統治;但由於他來的時候還是個小孩子,不能認為那是直接發生的。
哈達在法老面前蒙大恩,
或許是因為他英俊的容貌、王子的氣質和良好的舉止,隨著他長大:
以致法老將他自己的妻子的妹妹,就是皇后答比匿的妹妹,賜給他為妻;
看來埃及的君王習慣將他們所寵愛的人嫁給顯赫的人物;參《創世記》41:45。
答比匿的妹妹給他生了一個兒子,名叫基努拔。
這個名字的意思是「偷竊」,可能是為了紀念他自己被偷偷帶離故土:
答比匿在法老的宮中將他斷奶;
她非常喜歡這個孩子,於是將他抱去,在王宮中為她斷奶:
基努拔就在法老的宮中,與法老的眾子一同長大;
像法老的兒子一樣被撫養長大。
哈達在埃及聽見大衛與他列祖同睡,
就是死了並被埋葬了,因為君王的死訊很快就會傳到其他國家,尤其是像大衛這樣聲名顯赫的君王:
又聽見元帥約押也死了;
約押的名字可能讓哈達感到恐懼,因為他在哈達的國家進行了屠殺:
哈達就對法老說:「求你容我回去,往我本國去。」
希望並期望能收復他的國家,因為大衛和約押都死了。
法老對他說:「你在我這裡有什麼缺乏,」
要麼是缺乏與他的出身和婚姻相稱的排場,要麼是缺乏家庭的供應,要麼是缺乏榮譽和尊重,要麼是缺乏來自他的任何恩惠:
「看哪,你竟想回你本國去?」
好像他在這裡沒有受到善待,或者在那裡會得到更好的照顧:
他回答說:「沒有。」
他什麼都不缺,擁有一切他所希望的:
「然而,無論如何,求你容我回去。」
他極度渴望回去,懇求無論如何都不要拒絕他;他是否向法老說明了這個請求的目的,聖經沒有說,但很可能他這樣做了,而且法老確實允許他回去(參列王紀上 11:25)。
神又使另一個敵人興起攻擊所羅門,
一個來自北方,另一個來自南方:
就是以利亞大的兒子利遜,他曾從他主人瑣巴王哈大底謝那裡逃走;
當大衛與他爭戰時;這個人看到戰局對他的主人不利,他很可能會被打敗,於是就背棄了他並逃走了(參撒母耳記下 8:3)。
他聚集了一些人,
或許是他主人的一些散兵游勇:
當大衛擊殺瑣巴人的時候,他作了一夥人的首領;
一些逃脫的人投靠了這個人,在大衛統治的餘年,以及所羅門統治直到他年老時,都靠掠奪為生,那時他的心因他的妻子們而偏離了神去拜偶像:
他們往大馬士革去,住在那裡,並在大馬士革作王;
利遜和他的手下去了那裡,不是在大衛時代,因為大衛在那裡設立了駐軍(撒母耳記下 8:6),而是在所羅門統治的末期,當哈達在以東建立勢力時,這給了他在大馬士革也這樣做的提示,他成為那裡的王,並建立了那個王國;在他之後,那裡有很長一串的君王。
利遜在所羅門活著的日子,常作以色列的敵人,
不是他一生的所有日子(參列王紀上 5:4),而是從他開始拜偶像到他生命結束的所有日子:
除了哈達所行的禍患之外;
無論那是什麼禍患,都不是在這之前發生的;因為要麼當他得到法老的允許回到他的國家時,他躲藏在那裡,等待機會奪取它;要麼他藉由法老的力量,在所羅門的允許下成為那裡的王,並向所羅門納貢;但當所羅門年老時,他背叛並拒絕納貢,反叛他,給他帶來了許多麻煩:
他憎惡以色列,並統治亞蘭;
不是哈達,而是利遜;他對以色列人懷有厭惡,是他們的一根刺,給他們帶來了許多麻煩,同時也輕視他們,向他們挑戰,因為他不僅掌握了大馬士革,也掌握了整個亞蘭。
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
根據一些猶太學者的說法F18,這是比基利的兒子示巴;但正如金奇所觀察到的,示巴是便雅憫支派的,而耶羅波安是以法蓮支派的;此外,示巴的頭被砍下,扔過牆給約押(撒母耳記下 20:1, 20:22):
是撒利大的一個以法蓮人;
在以法蓮支派的某處,但沒有在其他地方被提及。在基督時代之前,有一位著名的猶太學者,似乎來自這個地方,名叫撒利大約瑟本約以謝F19:
所羅門的臣僕;
不僅是他的臣民,而且是被他提拔到官職,在他手下服務的人(列王紀上 11:28):
他母親名叫洗魯阿,是個寡婦;
她很可能由這個勤奮聰明的兒子供養:
他也舉手攻擊君王;
要麼是攻擊所羅門,指責和責備他所做的一些事;要麼更可能是攻擊他的兒子羅波安,這非常忘恩負義。
他舉手攻擊君王的原因乃是這樣:
其原因是他被提拔到所羅門手下的一些職位,這使他自大,以及他與先知亞希雅之間發生的事,下文將述:
所羅門建造米羅,修補他父親大衛城的破口;
猶太人認為,所羅門在監督這些工程時,僱用了這個人,而這個人卻因他建造米羅的房屋給法老的女兒,並堵塞通往大衛城的通道,以及百姓因此無法隨時進入那裡而責備他。
這人耶羅波安是個大有才能的人;
一個身體強壯,心志堅定的人:
所羅門見這少年人殷勤,
在他上述的建築和修復工程中:
就使他管理約瑟家的一切勞役;
以法蓮和瑪拿西支派,作他們的王子或副總督;或者更確切地說,是向他們徵收國王的稅款,或該地區的收入(參22:29)。
那時,耶羅波安從耶路撒冷出來,
要麼是去就任新職:要麼是與所羅門會面,繳納稅收,並與他結算帳目後,正要返回鄉下履行職責:
示羅人先知亞希雅在路上遇見他;
不是偶然,而是特意在路上等他,與他交談;這位先知來自示羅城,當時他住在示羅(參列王紀上 14:2):
亞希雅身上穿著一件新衣;
不是耶羅波安,而是先知,這是奉耶和華的指示,為了以下目的:
他們二人在田野裡,只有他們二人;
耶羅波安可能帶了一些僕人;但亞希雅要求與他私下交談,他便讓僕人先行,或吩咐他們保持距離;然而,僕人可能能夠觀察到所發生的事,儘管聽不到所說的話;否則所羅門如何得知此事呢?(列王紀上 11:40)。
亞希雅就抓住自己身上穿著的新衣,
這看起來像是耶羅波安的衣服,他穿了一件新衣服去見王;儘管其含義可能是,先知抓住自己身上的衣服:
將它撕成十二片;
象徵以色列的十二個支派。
對耶羅波安說:「你拿十片去吧!」
十二片中的十片,象徵他將得到的十個支派:
「因為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看哪,我必將國從所羅門手中奪回;』」
也就是說,從他的家族手中奪回:
「『將十個支派賜給你。』」
讓你統治。
「只是我因我僕人大衛的緣故,必將一個支派賜給他兒子;」
(參列王紀上 11:13的吉爾注釋)。
「因為他們離棄了我,」
他爾根說,離棄了我的敬拜;所羅門和以色列子民都效法他的榜樣;考慮到他們總是傾向於拜偶像,這不足為奇:
「敬拜西頓人的女神亞斯他錄,摩押人的神基抹,亞捫人的神米勒公;」
關於這些神明,(參列王紀上 11:5的吉爾注釋)(參列王紀上 11:7的吉爾注釋)。
「沒有遵行我的道,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也不遵守我的律例典章,像他父親大衛一樣;」
特別是關於宗教敬拜的各項律法,大衛是嚴格遵守的;因此,所羅門有這樣一個榜樣在前,就更應受責備。
「然而,我卻不從他手中奪回全國,」
不是任何一部分(列王紀上 11:12):
「我必使他終身作君王;」
也就是說,他將在他有生之年繼續統治所有支派:
「為我僕人大衛的緣故,我所揀選的,因他遵守我的誡命和律例;」
參列王紀上 11:12,或者說蒙我喜悅,正如他爾根所說;因為從正確的原則和正確的觀點遵守神的誡命,是蒙祂喜悅的。
「我卻要從他兒子的手中將國奪回,」
除了猶大和便雅憫支派之外的所有:
「將十個支派賜給你。」
由他所得到的被撕裂的衣服的十片所象徵(列王紀上 11:31)。
「但我要將一個支派賜給他的兒子,」
猶大和便雅憫被算作一個支派;(參列王紀上 11:13的吉爾注釋),「使我僕人大衛在我所揀選立我名的耶路撒冷,在我面前常有燈光;」或者說一個王國,正如他爾根所說;或者一位傑出的君王,一位繼承者,在王室的威嚴和榮耀中閃耀,引導、指引、振奮和安慰以色列民;成為大衛家族的榮耀,並成為在耶路撒冷聖殿中延續純粹敬拜神的方式;參《撒母耳記下》21:17,《詩篇》132:17。
「我必揀選你,」
從他卑微的地位,成為君王:
「你可以照你心所願的,作以色列的王。」
他渴望王國,並且心中已經形成了一些奪取王國的計劃:
「作以色列的王。」
指十個支派。
「你若聽從我一切所吩咐你的,」
並順從:
「遵行我的道;」
摩西律法所指示的:
「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遵守我的律例誡命;」
特別是那些關於神聖敬拜的:
「像我僕人大衛所行的;」
他非常勤奮並持續地遵守宗教儀式:
「我必與你同在;」
引導、指引、保護、防衛、使你昌盛、成功:
「為你建立堅固的家,像我為大衛所建立的一樣;」
使王國的繼承權在他的後裔中延續:
「將以色列賜給你;」
讓你統治他們。
「我必因此苦待大衛的後裔,」
因為所羅門所犯的偶像崇拜罪,以及他所縱容的:
「但不至於永遠。」
因為當十個支派被擄時,猶大王國在希西家和約西亞手下興盛;雖然猶大支派被擄,但在七十年被擄之後,它又回來了,並有大衛後裔的統治者;特別是神將他父親大衛的寶座賜給了彌賽亞,祂的國度將永無止境(路加福音 1:32, 1:33);拉比雅爾基對這段經文的注釋是,
所羅門因此尋索耶羅波安,要殺他。
這是他愚蠢的另一個例子,他試圖阻止神的旨意,儘管他自己已被耶和華告知王國將被撕裂,並賜給他的臣僕(列王紀上 11:11);特別是如果他被告知亞希雅和耶羅波安之間發生的事,正如這段經文所顯示的,要麼是亞希雅沒有保守秘密,要麼是耶羅波安無法保守自己的秘密,要麼是僕人報告了他們所看到的事(列王紀上 11:29),所羅門很容易就能理解:
耶羅波安就起來逃往埃及;
在那些日子裡,這是受困者的共同避難所:
到了埃及王示撒那裡;
要麼是所羅門的岳父或內兄,要麼是另一個家族的人,王位傳給了他;他可能對所羅門沒有好感,因此耶羅波安認為在他那裡是安全的:這是聖經中唯一一位以自己名字而非法老稱呼的埃及王;他通常被認為是希羅多德F20所說的塞索斯特里斯,以及查士丁F21所說的維克索里斯或維克索西斯;更可能指他,因為根據希羅多德F23的說法,他是唯一一位統治埃塞俄比亞的埃及王;斯特拉波說F24他是第一個征服埃塞俄比亞和特洛格洛底特人地區的人;狄奧多羅斯·西庫魯斯也證實F25,他與居住在南方的埃塞俄比亞人作戰,並迫使他們納貢;示撒在遠征耶路撒冷時,從這些國家帶來了許多人(歷代志下 12:2, 12:3):
直到所羅門死了,他才從埃及回來。
直到那時他才敢回來,然後他回來了。
所羅門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和他的智慧,都寫在所羅門記上。
要麼是他自己所寫,如金奇所建議的,儘管已不復存在;要麼是由他所僱用的編年史家或歷史學家所寫,記錄他統治期間最值得紀念的事;要麼是由幾位先知所寫,如《歷代志下》9:29所載,本書的受默示作者從中選取了耶和華指示他傳給後世的內容。
所羅門在耶路撒冷作以色列全國的王,共四十年。
異教作家歐波勒摩斯F26也這樣說,他認為所羅門只活了五十二歲;這是猶太人的普遍傳統,他們認為他登基時只有十二歲;這可以從他兒子羅波安的年齡來反駁(參列王紀上 14:21)。約瑟夫斯F1則認為他活得太久,他說他統治了八十年,活到九十四歲。
所羅門與他列祖同睡,死了,
像他們一樣死去:
葬在他父親大衛城裡;
不是在伯利恆,而是在錫安(列王紀上 2:10):
他兒子羅波安接續他作王;
關於他,在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