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上 第9章
本章記載所羅門在基遍第二次蒙神顯現,其中他得到了前一章禱告的回應(列王紀上 9:1-9)。接著是所羅門與推羅王希蘭之間的往來(列王紀上 9:10-14),所羅門建造或修復的城邑(列王紀上 9:15-19),成為他僕役的迦南人,以及他在以色列人中設立的官長(列王紀上 9:20-23)。法老的女兒遷入為她建造的宮殿(列王紀上 9:24)。所羅門對宗教禮儀的重視(列王紀上 9:25),以及他所使用的船隊,為他帶來了巨大的財富(列王紀上 9:26-28)。
【第1節】所羅門建造耶和華殿和王宮,以及他一切所願建造的,都完畢了。
耶和華的殿:這是在七年內完成的(列王紀上 6:38)。
王宮:他自己的宮殿,在十三年內完成(列王紀上 7:1)。
所羅門一切所願建造的:他所有其他的建築,包括為法老女兒建造的宮殿、黎巴嫩林宮,也可能包括他為享樂而建造的葡萄園、花園、果園和水池(傳道書 2:4-6),他在這些事上都成功興盛(歷代志下 7:11)。
耶和華就二次向所羅門顯現,正如先前在基遍向他顯現一樣。
尤尼烏斯和特雷梅利烏斯將本節與接下來的經文(直到第9節末)讀作括號內的內容,並將此句譯為「因為耶和華曾顯現」,而皮斯卡托則譯為「此外,耶和華顯現」,作為與前文不同的敘述開頭。事實上,如果按照我們的譯本將這些詞與前文連接起來,這次顯現必定是在聖殿建成十三年之後,這不太可能。更合理的解釋是,這次顯現是在聖殿奉獻的次日晚上,作為對所羅門在前一章禱告的回應;因為假設它被推遲十二或十三年是不合理的。這次顯現是第二次以這種方式和形式出現:
正如先前在基遍向他顯現一樣:在夢中、異象中,並在夜間(列王紀上 3:5),參見(歷代志下 7:12)。
耶和華對他說:「你向我所禱告祈求的,我都應允了。我已將你所建的這殿分別為聖,使我的名永遠在那裡;我的眼和我的心也必常在那裡。
你向我所禱告祈求的,我都應允了:帶著喜悅和滿足,並且已經悅納了;指的是前一章所記載的禱告。
我已將你所建的這殿分別為聖:藉著榮耀的雲充滿它,並藉著從天降下的火焚燒獻在其上的祭物(歷代志下 7:1)。
使我的名永遠在那裡:只要對祂的純正敬拜持續不斷,祂的同在就會在那裡;所以他爾根補充說:
你若在我面前行事為人,像你父親大衛所行的,存誠實正直的心,遵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謹守我的律例典章,
你若在我面前行事為人,像你父親大衛所行的,存誠實正直的心:大衛雖然在生活中犯了許多罪過和錯誤,但在敬拜神的事上卻是真誠正直的,從未背離或陷入偶像崇拜,這正是此處主要強調的。
遵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謹守我的律例典章:遵守神所有的律法,包括道德律、禮儀律和司法律。
我就必堅固你的國位在以色列中,直到永遠,正如我應許你父親大衛說:『你子孫中必不斷有人坐以色列的國位。』」
我就必堅固你的國位在以色列中,直到永遠:在他的後裔中世代相傳,直到彌賽亞的降臨。
正如我應許你父親大衛說:『你子孫中必不斷有人坐以色列的國位。』:他的後裔中必不斷有人坐在其上;參見(撒母耳記下 7:12, 7:13)(詩篇 132:11, 132:12)。
「倘若你們或你們的子孫轉去不跟從我,不守我所吩咐你們的誡命律例,去事奉敬拜別神,
倘若你們或你們的子孫轉去不跟從我:轉離我的敬拜,如他爾根所說;無論是所羅門或他的繼承者,或是以色列民和他們的後裔;如果他們背棄神和祂的敬拜,這並非指單一事件或輕微程度;而是如原文所說,「如果你們轉離,就徹底轉離」F5,也就是說,完全、徹底地轉離祂和祂的敬拜,去事奉別神,如下文所述:
不守我所吩咐你們的誡命律例,去事奉敬拜別神:忽略神的旨意和敬拜,陷入偶像崇拜,正如所羅門自己所做的。
我就必將以色列人從我賜給他們的地上剪除,並且我為我名所分別為聖的這殿,也必從我眼前丟棄。以色列人必在萬民中成為笑柄和譏諷。
我就必將以色列人從我賜給他們的地上剪除:容許他們被擄到別國,正如十個支派被擄到亞述,兩個支派被擄到巴比倫;這在(歷代志下 7:20)中被稱為將他們連根拔起。
並且我為我名所分別為聖的這殿,也必從我眼前丟棄:正如它被尼布甲尼撒焚燒時所發生的。
以色列人必在萬民中成為笑柄和譏諷:無論是因他們的罪,還是因他們的苦難;參見(申命記 28:37)(耶利米書 24:9):在(歷代志下 7:20)中,這殿或聖殿被說成成為笑柄。
這殿雖然高大,將來經過的人必都驚訝、嗤笑,說:『耶和華為何向這地和這殿如此行呢?』」
這殿雖然高大:至高者的殿,有些人如此翻譯,並且在聲望、名聲和榮耀上都極受尊崇,同時它也建在高山上,本身高達一百二十肘(歷代志下 3:4),他爾根說:
必都驚訝、嗤笑:輕蔑地嗤笑,嘲笑以色列民,為他們的毀滅而歡喜。
說:『耶和華為何向這地和這殿如此行呢?』:或容許它如此荒涼破敗;這地曾被說成是祂所喜悅的,從年頭到年尾都眷顧著,這殿是祂曾居住的地方;他們暗示,這一切的發生,必定有非同尋常的原因。
他們必回答說:「因為他們離棄了領他們列祖出埃及地的耶和華他們的神,去親近別神,事奉敬拜它們,所以耶和華使這一切災禍臨到他們。」
他們必回答說:那些在其他人被擄走後留在這地的人,例如尼布甲尼撒所留下的一些人,他們能夠做出以下回答:
因為他們離棄了耶和華:離棄了他們的神耶和華的敬拜,如他爾根所說:
領他們列祖出埃及地的:這被視為加重他們罪行的因素:
去親近別神:親近外邦人的神,如他爾根所說;那些不認識真神的外邦人:
事奉敬拜它們:甚至金銀木石的偶像;這是他們被遺棄的司法盲目的一個例子,他們曾蒙神啟示:
所以耶和華使這一切災禍臨到他們:他們的偶像崇拜是其原因,沒有什麼比這更能激怒神了。
過了二十年,所羅門建造耶和華殿和王宮這兩座殿宇都完畢了。
從所羅門開始建造算起,過了二十年:耶和華的殿建造了七年,王宮建造了十三年;總共二十年。
(推羅王希蘭曾照所羅門一切所願的,供給他香柏木、松木和金子。)那時,所羅門王將加利利地的二十座城邑給了希蘭。
推羅王希蘭曾照所羅門一切所願的,供給他香柏木、松木:用於建造他的兩座殿宇;參見(列王紀上 5:8, 5:10)。
和金子,照他一切所願的:這之前並未提及,解釋了所羅門的金子從何而來;如果他沒有使用他父親留給他的金子,如有些人所認為的(參見列王紀上 7:51),他用這些金子覆蓋了聖殿的幾個部分,並製作了其中的一些器皿。希蘭曾與俄斐爾貿易,從那裡獲得金子;他在派遣船隊前往那裡之前,就能供應所羅門。
那時,所羅門王將加利利地的二十座城邑給了希蘭:也就是說,在加利利地或附近,因為它們不在迦南地;否則所羅門就不能處置它們,因為它們已被分配並屬於以色列的一個支派,是耶和華產業的一部分;但它們位於邊界上,特別是亞設的邊界,如果(約書亞記 19:27)中的迦步爾可以被認為與這些城邑相同的話;儘管有些人認為所羅門並未將這些城邑的佔有權給予希蘭,而是將其王權和稅收給予他,直到債務償清。但它們似乎更像是一種贈禮,是完全的授予,而且可能是大衛征服並從其古老居民手中奪取的城邑;因此所羅門有權處置它們,因為它們是他父親留給他的;因為很明顯,當時這些城邑尚未被以色列人居住;參見(歷代志下 8:2)。一位猶太作家F6說有二十二座,這是非常錯誤的。
希蘭從推羅出來,要看所羅門給他的城邑,他卻不喜歡。
希蘭從推羅出來,要看所羅門給他的城邑:因為這些城邑在加利利或附近,離推羅不遠。
他卻不喜歡:有些人認為是因為它們年久失修;參見(歷代志下 8:2);或者土地貧瘠,不肥沃;這不太可能,因為它們位於一個非常肥沃的地區,正如它們所毗鄰的支派地區一樣:但它們不合他的心意,不適合他和他的人民的性情,他們不務農,而是經商;而這些城邑周圍的土地需要大量的辛勤耕耘,這不是他們所習慣的。
他說:「我兄啊,你給我的是什麼城邑呢?」他就稱這些城邑為迦步勒地,直到今日。
他說:他寫信給所羅門:
我兄啊,你給我的是什麼城邑呢?他這樣稱呼所羅門,不僅因為他是鄰居,也是盟友,與他友好並立約;他這樣說這些城邑,並非抱怨或輕蔑,認為它們不值得接受;因為像所羅門這樣慷慨的君王,絕不會向一位他如此感激的君王提供任何卑微或可鄙的東西;而是因為它們不適合他,無論它們本身多麼有價值,或對他人多麼有利:
他就稱這些城邑為迦步勒地,直到今日:或者更確切地說,這些詞應該被譯為非人稱的「它們被如此稱呼」;因為希蘭不可能將它們以這個名字稱呼到本書作者的時代;也沒有理由認為他會給它們任何名字,更不用說一個被認為是輕蔑的名字,因為他選擇不接受它們。有些人解釋F7這個詞是「封閉的」,或「不肥沃的」、「沙質的」、「泥濘的」、「黏土質的」;所以在《他勒目》F8中說它是一片沙地,被稱為迦步勒,因為人的腳會陷進去直到腳踝,並被描述為不肥沃。約瑟夫斯F9說,在腓尼基語中,它的意思是「不悅人」,這與希蘭所說的相符(列王紀上 9:12)。希勒魯斯F11將其解釋為「一無所有」,因為它們對希蘭來說一無所有,對他毫無用處,無論對他人如何;因此他將它們歸還給所羅門(歷代志下 8:2),這似乎是這個詞最好的解釋。它們與(馬太福音 4:25)中的低加波利是相同的,因其中有十座城邑而得名F12。
希蘭給了王一百二十他連得金子。
希蘭給了王一百二十他連得金子:不是在城邑給了他之後,而是在之前;可以譯為「曾送去」F13,這是他為聖殿供應的金子總額(列王紀上 9:11),根據布雷伍德F14的說法,這相當於我們貨幣的54萬英鎊;根據另一位作家F15的說法,如果一個他連得按12,220達克特計算,則總計1,466,400金達克特。
所羅門王徵收苦工的原因是為要建造耶和華的殿、自己的宮殿、米羅、耶路撒冷的城牆、夏瑣、米吉多和基色。
所羅門王徵收苦工的原因:包括徵召工人(列王紀上 5:13)和徵收錢財以支付開支。
是為要建造耶和華的殿:聖殿。
自己的宮殿:或王宮。
米羅:他修復了米羅(參見撒母耳記上 5:9)。
耶路撒冷的城牆:亞巴比內爾說,這是一座巨大的建築,有三道城牆,一道在另一道之內。
夏瑣:拿弗他利支派的一座城,曾是迦南人的王城;參見(約書亞記 11:1)(19:36)。
米吉多:在瑪拿西支派中(約書亞記 17:11)。
基色:在以法蓮支派中,曾是迦南人的王城(約書亞記 10:33)(16:3)。
原來埃及王法老上來攻取了基色,用火焚燒,殺了城裡居住的迦南人,將城賜給他女兒,就是所羅門的妻為禮物。
原來埃及王法老上來攻取了基色,用火焚燒:埃及地勢低於迦南,因此法老被說成「上來」攻打它;他為何這樣做尚不確定;無論是他自己受激而來,還是受所羅門(他娶了法老的女兒)的唆使;總之,他這樣做了,攻取了那地,並焚燒了它。
殺了城裡居住的迦南人:因為雖然這城被賜給以法蓮支派,但他們無法將迦南人趕出去,迦南人似乎一直住在城裡直到此時;參見(約書亞記 16:10)(士師記 1:29)。
將城賜給他女兒,就是所羅門的妻為禮物:不是作為嫁妝,而是作為禮物送給她;也許是在婚後一段時間。
所羅門就建造基色,又建造下伯和崙,
所羅門就建造基色:重建了它,因為它曾被法老攻取時焚燒,至少大部分被焚燒。
又建造下伯和崙:以及上伯和崙(歷代志下 8:5),這些城邑屬於以法蓮支派,位於其邊界上,介於以法蓮和便雅憫之間(約書亞記 16:3, 16:5)(約書亞記 18:13, 18:14)。
又建造巴拉,並在境內的曠野建造達莫。
又建造巴拉:但支派的一座城(約書亞記 19:44)。
並在境內的曠野建造達莫:或作「他瑪」(Tamar),如原文(Cetib)所讀;因為我們是根據邊註讀法,所以托勒密F16稱之為他瑪托(Thamato);有些人認為它與(以西結書 47:19)中的他瑪(Tamar)相同,耶羅米在那裡說他瑪就是帕米拉(Palmyra)。他瑪(Tamar)意為棕櫚樹,這座城因此得名帕米拉(Palmyra),其地理位置與此相符;因此我們在托勒密F17和老普林尼F18的著作中都讀到帕米拉沙漠:它的廢墟至今仍可見,關於它的描述如下:它三面被長長的連綿山脈環繞,向東逐漸開闊,約一小時的騎行距離;但向南則是一片廣闊的平原,一望無際;空氣良好,但土壤極其貧瘠;除了花園裡的一些棕櫚樹和城鎮周圍零星的棕櫚樹外,看不到任何綠色植物;我的作者說,我想這座城因此在希伯來語和拉丁語中都得名:從現存的廢墟佔據的空間來看,它似乎曾規模宏大;但沒有任何城牆的遺跡,也無法判斷該地古老的形狀。現在的居民,他們貧窮、悲慘、骯髒,約有三四十戶人家,把自己關在一個宏偉異教神廟圍牆內用泥土建造的小屋裡F19。圖德拉的本雅明F20說,它位於曠野中,遠離任何可居住的地方,距離前面提到的巴拉有四天的路程;他認為巴拉與黎巴嫩谷的巴勒貝克(Baalbek)是同一地點,由所羅門為法老的女兒建造;根據阿拉伯地理學家F21的說法,巴勒貝克位於黎巴嫩山腳下;而達莫似乎位於哈馬瑣巴地(歷代志下 8:3, 8:4)。
又建造所羅門所有的積貨城、戰車城、馬兵城,以及所羅門在耶路撒冷、黎巴嫩和全國境內所願建造的。
又建造所羅門所有的積貨城:其中存放著他的糧食、武器和彈藥;這些城建在哈馬(歷代志下 8:4)。
戰車城:戰車,在和平時期為應急而保留,所羅門有1400輛(列王紀上 10:26)。
馬兵城:他有12,000名馬兵,是一支常備騎兵。
以及所羅門在耶路撒冷所願建造的:除了前面提到的聖殿和他的宮殿;參見(傳道書 2:4)。
和在黎巴嫩:黎巴嫩林宮,尤尼烏斯在(列王紀上 7:2)中認為,所羅門是在攻取黎巴嫩的王城哈馬瑣巴之後建造的;參見(歷代志下 8:3, 8:6);或是在黎巴嫩山上建造的堡壘,那是他王國的北部邊界。
和在全國境內:他可以在那裡修復或加固城邑,或建造新的堡壘以保衛他的王國;所有這些工程的完成,都需要徵召人力和財力,接下來將說明徵召的對象。
至於亞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就是那些不是以色列人的,
至於亞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那些在約書亞時代或之後未被消滅,而是從那時起居住在以色列地幾個城邑中的人;參見(士師記 1:1),就是那些不是以色列人的:不是以色列地的原住民,儘管他們可能是歸信者,至少其中一些是。
他們遺留在境內的子孫,就是以色列人不能滅盡的,所羅門就徵收他們作服苦的奴僕,直到今日。
他們遺留在境內的子孫:那些在約書亞時代未被完全征服的後裔。
就是以色列人不能滅盡的:在後來的時代,儘管現在有些人認為這並非因為缺乏能力,而是因為他們曾與他們立約,就像基遍人一樣,因此他們不能滅盡他們,因為那樣會違反盟約;參見(歷代志下 8:8)。
所羅門就徵收他們作服苦的奴僕,直到今日:不是徵收金錢,因為他們貧窮無法支付,而是徵收勞役,這種勞役一旦徵收就持續下去,甚至直到本書寫作之時。
惟有以色列人,所羅門不使他們作奴僕,乃是作戰士、他的臣僕、他的官長、他的將軍,以及他戰車和馬兵的統領。
惟有以色列人,所羅門不使他們作奴僕:因為這違反了律法;他們可以作雇工,但不能作奴僕(利未記 25:39, 25:40)。
乃是作戰士:他所供養的,一支常備軍,即使在和平時期也維持著,以備不時之需,萬一敵人企圖入侵或突襲。
他的臣僕:在他家中和宮廷中,擔任職務和職位的人。
他的官長:國務大臣、謀士、城邑的總督等。
他的將軍:他軍隊中的軍官。
以及他戰車和馬兵的統領:戰車和騎兵;參見(列王紀上 9:19)。
這些是所羅門工程的總管,共有五百五十人,管理作工的百姓。
這些是所羅門工程的總管:建造上述殿宇和城邑的。
五百五十人,管理作工的百姓:在(歷代志下 8:10)中記載只有二百五十人;現在可以觀察到,正如猶太作家所指出的,這些官長有三種等級;最低等級的有3300人,其次是300人,他們管理著3300人,與他們一起計算則為3600人(歷代志下 2:18),最高等級的有250人,而中等級和最高等級的合在一起,就像這裡一樣,共有550人。亞巴比內爾這樣調和這些經文:那250人只管理在聖殿工作的人;而這裡的550人則管理在王國各處工作的人。
法老的女兒從大衛城上到所羅門為她建造的宮殿。那時,所羅門建造了米羅。
法老的女兒從大衛城上來:所羅門初娶她時將她安置在那裡,直到他完成建築(列王紀上 3:1),建築完成後,他將她從那裡帶到所羅門為她建造的宮殿;這樣做的原因不僅因為那是大衛城,也因為約櫃曾在那裡一段時間,所以那裡是聖潔的;因此他認為他的妻子,一個埃及婦女,有時處於不潔淨的狀態,不宜居住在那裡;參見(歷代志下 8:11)。
那時,所羅門建造了米羅:這句話特別重複了(列王紀上 9:15),並緊隨法老女兒的記載,這使得許多猶太作家推斷她的宮殿建在米羅;事實上,如果不這樣假設,很難理解為何在此處提及;他爾根在(歷代志下 8:11)中稱她的名字為比提雅。
所羅門一年三次在為耶和華所築的壇上獻燔祭和平安祭,又在耶和華面前的壇上燒香。這樣,他將殿宇建造完畢。
所羅門一年三次在為耶和華所築的壇上獻燔祭和平安祭:銅祭壇,燔祭壇,它位於祭司院中,由祭司代他獻祭。這三次是逾越節、五旬節和住棚節,如(歷代志下 8:13)所解釋的;這並非指這些是唯一的祭物,或這些是唯一的獻祭時間;因為他獻了摩西律法中吩咐的所有其他祭物,並在所有其他時間獻祭,如安息日和月朔,如上述經文所表達的:
又在耶和華面前的壇上燒香:香壇,它位於聖所中,就在至聖所旁邊,約櫃就在其中,是神同在的象徵;這並非指所羅門親自燒香,而是由祭司代他燒香,他為祭司提供香;因為沒有任何君王可以獻香,烏西雅的例子就證明了這一點:
這樣,他將殿宇建造完畢:這並非指建築的完成,那之前已經提過,而是指殿宇的禮儀服務;正如他為殿宇的陳設提供了所有器皿和用具,以及所有用於其中的物品;例如為燔祭壇提供祭物,為香壇提供香,為陳設餅桌提供餅,為燈台提供油;所以他任命了祭司、利未人和守門人的班次,讓他們各盡其職,完成了全部工作;參見(歷代志下 8:14)。
所羅門王在以旬迦別建造船隻,這以旬迦別靠近以拉,在紅海邊,以東地。
所羅門王在以旬迦別建造船隻:這是以色列人的一個駐紮地,靠近汛的曠野或巴蘭曠野(民數記 33:35),它意為「人的脊骨」;據說F23這個港口前的岩石脊在漲潮時被海水覆蓋,退潮時則以各種尖點呈一線狀突出。約瑟夫斯F24說在他那個時代它被稱為貝雷尼采(Berenice),梅拉F25將其置於赫羅波利斯灣和斯特羅比勒角或法蘭角之間。有些人認為F26它很可能與阿拉伯人所稱的米納-埃爾-扎哈布(Meenah-el-Dsahab)相同,即(申命記 1:1)中的底撒哈(Dizahab),它位於阿拉伯灣岸邊,距離西奈山約兩三天的路程;儘管另一些人F1認為它與阿拉伯人所稱的卡爾澤姆(Calzem)相同,那裡有大量適合造船的木材。它進一步被描述為:
這以旬迦別靠近以拉,在紅海邊,以東地:當以東被大衛征服時,這個港口落入他手中,因此歸所羅門所有;由於附近地區木材豐富,而且這是紅海的一個港口,所羅門選擇它作為建造船隻的合適地點。以拉,靠近它的地方,伊蘭灣因此得名;或參見(申命記 2:8)。羅馬皇帝圖拉真在紅海組建了一支海軍F2,以便藉此劫掠和破壞印度邊界;所羅門的船隊似乎也去了那裡;參見(列王紀上 9:28)。
希蘭差遣他的僕人,就是熟悉航海的船夫,和所羅門的僕人一同坐船。
希蘭差遣他的僕人,就是熟悉航海的船夫:根據(歷代志下 8:18),也差遣了船隻,但如何能將它們從位於地中海的推羅,送到紅海的上述港口,而不繞一大圈,這不容易理解。或許,正如古塞蒂烏斯F3所推測的,希蘭在紅海有一個港口,用於建造和派遣船隻,以便進行東方航行,並從那裡將它們送到所羅門在同一海域的港口;但如果拉比·雅弗F4所觀察到的屬實,即紅海通過萊諾庫魯拉河與約帕海相連,正如一位學者F5所指出的,他贊同這一觀察,並認為它不應受到萊特富特博士F6的批評。如果這能得到支持,那麼困難就消除了:所以亞巴比內爾F7斷言,尼羅河的一條支流流入紅海:而另一條流經亞歷山大,流入地中
他們從那裡得了金子四百二十他連得,運到所羅門王那裡。
「他們從那裡得了金子四百二十他連得」:這指的是從俄斐(Ophir)之地。關於俄斐的確切位置,學者們意見紛紜。有人認為是美洲的秘魯F11;瓦塔布勒(Vatablus)則認為是哥倫布發現的西印度群島中的伊斯帕尼奧拉島,哥倫布本人也認為他找到了俄斐之地,因為那裡有大量的黃金F12。另一些人則認為是阿拉伯半島的南部。然而,我的作者F13認為最合理的觀點是,俄斐是馬六甲的一個富饒地區,馬六甲是位於真正的紅海(分隔亞洲與非洲的海洋部分)的一個半島,以「黃金半島」之名著稱,這與約瑟夫斯F14的記載相符。在馬六甲十二里格之外,有一座非常高的山,當地人稱之為俄斐山,據說或曾經盛產黃金,儘管目前那裡只開採一些錫礦。基徹(Kircher)F15說,「俄斐」一詞是科普特語或埃及語,古埃及人曾用它來稱呼包含馬拉巴、錫蘭、黃金半島以及其附屬島嶼蘇門答臘、摩鹿加、爪哇和其他鄰近黃金島嶼的印度地區。因此,瓦雷里烏斯(Varrerius)F16認為,包含勃固、馬六甲和蘇門答臘的整個海岸線就是俄斐;這些地方除了黃金,還盛產大象、猿猴和鸚鵡。在蘇門答臘島,現在仍能找到黃金,尤其是在亞齊,儲量豐富;那裡有一座山,靠近礦區,被稱為「黃金山」F17。雷蘭德(Reland)F18認為俄斐是東印度群島中一個名為烏帕拉(Oupara)或蘇法拉(Suphara)的城市周圍的地區,現在的果阿就位於那裡,果阿至今仍是印度最著名的貿易中心,許多所羅門當時從那裡貿易而來的物品,現在仍在果阿交易。儘管如此,或許印度最初並沒有一個名為俄斐的地方;只是從那裡運來的黃金與阿拉伯的俄斐金相似,因此他們將出產黃金的地方也稱為俄斐(參閱約伯記22:24)。
「運到所羅門王那裡」:他們從那裡運來了四百二十他連得黃金。根據布雷伍德(Brerewood)F19的計算,這相當於我們貨幣的1,890,000英鎊;而根據另一位作者F20的說法,則是5,132,400金幣。阿巴爾巴內爾(Abarbinel)說,一他連得黃金等於12,300威尼斯金幣。在《歷代志下》8:18中記載,運到所羅門那裡的黃金是四百五十他連得;或許有三十他連得在航程中耗費了,或者支付給希蘭的僕人作為工資,正如一些猶太作家所指出的;或者在礦石或原礦狀態下是四百五十他連得,但經過提煉後只剩下四百二十他連得,正如格羅修斯(Grotius)所說的;無論哪種解釋都能消除這個難題;儘管有些人認為這裡和那裡指的是不同的航次。聖經中頻繁提及俄斐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