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列王記上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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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紀上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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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記載了聖殿的建造,其預備工作早已完成。首先提及建造的時間(【第1節】);接著說明聖殿及其門廊的尺寸(【第2–3節】);並描述了其中的窗戶和周圍的廂房(【第4–10節】);在建造期間,所羅門從耶和華那裡得到關於聖殿的啟示(【第11–14節】);然後繼續描述聖殿的牆壁和地板(【第15–18節】);以及其中的內殿和內殿裡的基路伯(【第19–30節】);還有通往內殿的門及其雕刻(【第31–36節】);本章最後記載了聖殿的開工和竣工時間(【第37–38節】)。

【第1節】

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後四百八十年,
推羅的作者F11將此時間定為五百六十年;但無疑,這裡的記載更為準確。尤尼烏斯(Junius)如此計算:以色列人在曠野四十年,在約書亞手下十七年,在士師手下二百九十九年,在以利、撒母耳和掃羅手下八十年,在大衛手下四十年,再加上所羅門的四年,總共是四百八十年F12。其他人則有略微不同的計算方式F13。

所羅門作以色列王第四年,
此時他已擺脫所有擾亂他政權的人,並已為建造聖殿準備好一切,也積聚了足夠的金銀來支付費用;至於大衛所給的,他都存入耶和華殿的庫房裡(參 1 Kings 7:51)。

西弗月,就是二月,
因此這應是以珥月(Iyar),因為亞筆月(Abib)或尼散月(Nisan)是第一個月,以珥月是第二個月,相當於我們公曆的四月和五月的一部分。稱之為西弗月(Zif),可能是因為此時太陽更高,光輝更盛;或是因為田野的樹木和花朵都處於最盛開的狀態;因此他爾根(Targum)在此稱之為「花朵光輝之月」。

他開工建造耶和華的殿。
這是一個非常合適的季節來開始建造(參 2 Chronicles 3:2)。

【第2節】

所羅門王為耶和華所建的殿,
是為著對神的敬拜、尊榮和榮耀。

長六十肘,
從東到西六十肘,包括聖所和至聖所;聖所長四十肘,至聖所長二十肘。尤波勒姆斯(Eupolemus),一位異教作家F14,給出的聖殿長度與此相同,但在其他尺寸上有所錯誤。

寬二十肘,
從北到南。

高三十肘。
這必須理解為聖所的高度,因為內殿或至聖所只有二十肘高(1 Kings 6:20);儘管聖所連同其上方的廂房(共九十肘,三層高)總高是一百二十肘(2 Chronicles 3:4)。有些人認為這僅指門廊,它像我們的高尖塔一樣立在盡頭。

【第3節】

殿前的廊子,
位於聖殿的東端。

長二十肘,與殿的寬度相等;
這是從北到南的尺寸,與殿的寬度相同,因此它們完全吻合。

殿前寬十肘。
將此尺寸加上殿的長度,使得整個建築物(至聖所、聖所和門廊)總長為七十肘。門廊的高度在此未給出,但在(2 Chronicles 3:4)中記載為一百二十肘高,與殿連同其上方的廂房高度相等;但那裡未給出門廊的寬度,而這裡則有記載。從這些尺寸我們可以觀察到會幕與聖殿之間的差異;聖殿的長度是會幕的兩倍,寬度也是兩倍,高度則是三倍(參 Exodus 26:8 Exodus 26:16)。這座建築是神教會的象徵,有時被稱為聖殿,活神的殿(2 Corinthians 6:16 Ephesians 2:21)。

【第4節】

又為殿做了有窗櫺的窗戶。
或作「開合的」F15,即既可開又可關,有窗板可隨意開合;這些窗戶可以打開,從中向外看,也可以隨意關閉。他爾根(Targum)的解釋是:

「裡面開,外面關。」

【第5節】

靠著殿牆,又建造廂房,四圍環繞。
或如拉比雅基(Jarchi)所解釋的,是靠近殿牆,因為廂房的橫樑並未固定在牆內(1 Kings 6:6);或者更確切地說,是「在」牆上F16;當說這些廂房環繞殿時,必須理解為僅指南北兩側和西端,因為東端是門廊,那裡沒有廂房。

靠著殿牆,四圍環繞,無論是聖殿還是內殿;
也就是說,包括聖所和至聖所。

他又建造廂房,四圍環繞;
再次重複,以強調其環繞性。約瑟夫斯(Josephus)說F17有三十間廂房,其上還有相同尺寸和數量的廂房,再其上也有;因此共有三層,總共九十間;這與(1 Kings 6:6)中的記載相符,也與(Ezekiel 41:6)一致。猶太拉比們說F18,共有三十八間廂房,北面十五間,南面十五間,西面八間;南北兩側的廂房是五間疊五間,再疊五間;西側的廂房是三間疊三間,再疊兩間。上層廂房或房間在異教神廟中很少見F19。這些廂房是供祭司使用的,他們在那裡住宿、存放衣物、吃聖物;它們是聚集教會的象徵,其中真正的成員,即神的祭司,與神相交,並領受神聖的事物。

【第6節】

最下層的廂房寬五肘,
指最下層的一排廂房,位於第一層。

中間的寬六肘,第三層的寬七肘;
因此中間層比最下層寬一肘,最高層又比中間層寬一肘。其原因是:

因為殿牆外有收窄的凸緣,四圍環繞;
或作「退縮的台階」;牆壁隨著高度的增加,每升高五肘就收窄一肘;因此,假設牆壁寬六肘(如 Ezekiel 41:5),當它達到五肘高時,就收窄一肘,留下一個凸緣、退縮或台階,供第一層廂房的橫樑放置,這使得第二層廂房寬了一肘;同樣的處理方式也應用於下一層,使得最高層比中間層寬了一肘。這樣做的目的是:

使橫樑不致插入殿牆之內;
或嵌入牆內,這必須在牆上打洞才能做到;而這些洞不能用鐵器製作,如接下來的經文所示;然而,通過上述方法,廂房的橫樑可以放置在留下的扶壁、台階或凸緣上,而無需使用任何工具。這些廂房隨著高度逐漸擴大,可能預示著神的教會在數量、恩賜和恩典上的擴展,越接近天國的狀態,如同在基督屬靈和個人的統治中。

【第7節】

建殿的石頭,
以及在建造期間:

都是在採石場預備好的;
由所羅門和希蘭的工匠和鑿石匠鑿好或鑿方的(1 Kings 5:18);因此,建造者所要做的只是將它們放置在建築物中適當的位置。約瑟夫斯(Josephus)說F20,聖殿完全是用這些石頭建造到天花板的;這些石頭打磨得極其精美,接合得如此巧妙,以至於在其中看不到斧頭或任何工具的痕跡。

所以,在建殿的時候,錘子、斧子和一切鐵器的響聲都聽不見。
第一個觀察表明,在教會的屬靈建築中,只能放置那些首先被聖靈、恩典和神的話語鑿好、鑿方的人:或者說,那些有神恩典經歷、信仰純正、生活行為得體的人;另一個觀察則表明,在教會中的人,無論是傳道人還是成員,都應該以安靜和平的方式做一切事來造就教會,沒有喧囂、爭吵、鬥毆和騷亂。

【第8節】

中間廂房的門在殿的右邊,
即南側。

人從旋梯上去,到中間的廂房;
這些旋梯在廂房外面,為了節省空間而盤旋而上,通往中間廂房的門,從南側進入。根據武加大拉丁譯本(Vulgate Latin)和提古林譯本(Tigurine versions),他們是像蝸牛殼一樣盤旋而上;正如斯特拉波(Strabo)F21所記載的,亞歷山大城潘神廟的上升方式也是如此。

又從中間到第三層。
第三層廂房,也是通過旋梯上去;北側和西側可能也有類似的旋梯,儘管未明言。猶太人說F23,在第二聖殿中,這些旋梯從東北角通往西北角,由此可以上到廂房的屋頂,再通往南面和西面;將此與(Ezekiel 41:7)比較;這可能代表神子民在現世的曲折和轉折,他們經歷許多苦難和磨難,從一個狀態進入另一個狀態。

【第9節】

所羅門建造殿宇,竣工了。
指殿的主體,即聖所和至聖所的牆壁,兩側的廂房,以及通往它們的門廊。

用香柏木的棟樑和板子蓋上。
用空心板,如他爾根(Targum)所說,形成拱形天花板,使其看起來非常宏偉美麗;然後在其上鋪設香柏木的棟樑和板子,這並非作為平坦的屋頂,而更像是其他建築物的地板;因為如(1 Kings 6:10)所示,其上還建造了廂房。

【第10節】

又靠著殿建造廂房,高五肘。
有些人認為這指的是(1 Kings 6:5 1 Kings 6:6)中提到的相同廂房,在此再次提及是為了說明其高度,之前未曾提及;但那些廂房是靠著或建在殿牆上,而這些廂房是靠著或更確切地說,是建在整個殿本身之上;這些廂房就是(參 1 Kings 6:2)中提到的廂房;它們由三層組成,高九十肘,使整個殿的高度與門廊相等(2 Chronicles 3:4);這正是其意圖F24;這些就是(2 Chronicles 3:9)中的上層廂房;它們靠在殿上,用香柏木的木材;或靠在香柏木的木材上,即殿所覆蓋的香柏木橫樑上(如 1 Kings 6:9);廂房建在這些橫樑上,並靠在它們上面;基督升天後,門徒可能就在其中一間廂房裡(Acts 1:13)。

【第11節】

耶和華的話臨到所羅門,
這是預言的話語,如他爾根(Targum)所說,預言這座建築的命運,將根據他及以色列百姓的順服或悖逆而定;這話語是藉著聖靈的感動臨到他,或是藉著先知之手傳達的,如金奇(Kimchi)所認為的;一些猶太作者F25,特別是他,指名示羅人亞希雅(Ahijah the Shilonite)是奉差遣傳達此信息的先知。

【第12節】

論到你所建造的這殿,
或就此而言,這些話是從主而來的:

你若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典章,遵從我一切的誡命,
即神的一切律法,包括道德律、禮儀律和司法律;這不僅指所羅門個人,也指他的繼承者,甚至全以色列百姓。

我必向你成就我所應許你父親大衛的話;
藉著先知拿單所說的;不僅是他要為神建造一座殿,作為一個穩固的居所,而且他的家和國度也將長久建立,他的後裔將在這殿中享受神的同在,前提是他們要遵守耶和華的訓詞和典章(2 Samuel 7:12-16)。

【第13節】

我必住在以色列人中間,
在這座正在建造的殿中,它位於國土的中央,神將在那裡與他們相會,並悅納他們的祭物,不僅是宰殺的牲畜,還有禱告和讚美。

永不離棄我的百姓以色列。
不將他們置於仇敵的擺佈之下,不讓他們被擄,而是保護和捍衛他們。

【第14節】

於是所羅門建造殿宇,竣工了。
他繼續建造,直到完成,受到神同在的應許所激勵和鼓勵,前提是要適當地遵守神的旨意和道路。亞巴比內爾(Abarbinel)認為,上述信息是在他工作進行到一半時傳達給他的,目的是要堅固他,並提醒他不要依賴建築物的堅固性來確保其持久;因為其永恆性取決於他、他的繼承者和百姓的行為舉止;因此,他意識到自己的正直,並對後代抱有良好期望,他沒有氣餒,而是繼續他的事業,直到將其完成。

【第15節】

他用香柏木板在殿內建造牆壁。
因為他之前只建造了殿的外牆,現在他用香柏木板裝飾內牆。不僅如此,

從殿的地板到天花板的牆壁;
或從「殿的地板到天花板的牆壁」;也就是說,從地板(包括地板)到兩側的牆壁,一直延伸到天花板,

他都用木頭從裡面包起來:
用一種或另一種木材,香柏木或松木,或兩者皆用。特別是,他

用松木板鋪殿的地板:
這是希蘭送給他的(1 Kings 5:8 1 Kings 5:10);對此有不同的解釋;約瑟夫斯(Josephus)認為是柏木;其他人,如提古林譯本(Tigurine version),認為是松木。很可能是香柏木,不僅是地板,天花板也是(2 Chronicles 3:5)。

【第16節】

又在殿的盡頭建造二十肘,
如他爾根(Targum)所說,在殿的末端或盡頭;也就是說,他在聖所的盡頭建造了至聖所,長二十肘,並像聖所一樣用木板裝飾。

從地板到牆壁都用香柏木板;
或從地板(包括地板)到兩側的牆壁,從牆到牆,包括牆壁,都用香柏木包覆。

他甚至為內殿,為至聖所,在裡面建造了這些;
這解釋了所說的建築,以及其內部從底部到頂部都用香柏木覆蓋。

【第17節】

殿,就是前面的聖殿,
指聖所,位於至聖所之前。

長四十肘;
這與至聖所的二十肘(如前一節所述)加起來,使整個殿的長度達到六十肘(如 1 Kings 6:2)。

【第18節】

殿內的香柏木,
指殿內部所襯的香柏木。

刻著圓球;
呈橢圓形;他爾根(Targum)說它們形狀像蛋;本·革順(Ben Gersom)也說它們形狀像蛋。

和盛開的花朵;
不是花蕾的形狀,而是盛開的花朵,如百合花等;他爾根(Targum)也是如此解釋。

全是香柏木;
殿的護牆板,至少是兩側的牆壁,如果不是地板的話,以及其上的雕刻;這樣做是為了在其上鋪金,因為金不能像鋪在木頭上一樣鋪在石頭上。所有這些都被覆蓋,以至於

看不見一塊石頭;
即外牆所用的石頭。所有這些都預示著教會內在的美麗,以及聖靈在祂子民心中的精巧工作,使他們內在全然榮耀,被聖靈的恩典所裝飾,他們石心被遮蔽,甚至被除去。

【第19節】

他在殿內預備了內殿,
在殿的最深處,他預備了內殿,或說話之處,耶和華從那裡說話並給予回答,以容納將要放置在其中的東西。特別是,

為要將耶和華的約櫃安放在那裡;
就是摩西所造的約櫃(Exodus 37:1-5),大衛曾在錫安為它搭設帳幕(1 Chronicles 15:1),現在它就在那裡;因為所羅門沒有造新的約櫃。

【第20節】

內殿的前部,
它位於聖殿的前部,當人進入並前行時,就在人面前;或者說,至聖所的前部,靠近聖所,其尺寸如下,而其後部可能至少更高,與聖所的高度相等,即三十英尺;前部較低,並留有開口,以便聖所的燈台光線和香的煙霧進入。這

長二十肘,寬二十肘,高二十肘;
是一個完美的正方形,作為至聖所,它可能是得勝教會的象徵,預示著其天國狀態的完美;因此新耶路撒冷是四方的(Revelation 21:16)。

他用精金包金;
使其富麗堂皇,宏偉壯麗,可能預示著天國的榮耀(Revelation 21:21);羅馬歷史學家弗洛魯斯(Florus)F26也稱之為「黃金天堂」,龐培進入其中,看到了猶太民族的巨大秘密——約櫃。

又用香柏木包壇;
指香壇,這裡提到它,因為它靠近至聖所(1 Kings 6:22);摩西所造的壇是用皂莢木製成的,但所羅門的壇似乎是用香柏木製成的;除非,如經文所能翻譯的,「他用香柏木包壇」F1;即使是用皂莢木製成的,它也有香柏木的覆蓋;或者如果是石頭製成的,也有這樣的覆蓋,以便更好地接受後來鋪上的金子。

【第21節】

所羅門就用精金包殿內,
用精金包覆至聖所的內部,這些金子總計六百他連得(2 Chronicles 3:8);相當於七百三十三萬二千金幣,或三百零四萬五千英鎊。

又用金鍊隔斷內殿前,
在聖所和至聖所之間,代替了摩西會幕中的幔子;這裡除了用金鍊隔斷內殿外,還有一個幔子;因為隔斷是一肘厚的牆壁,如邁蒙尼德(Maimonides)F2所說;在(2 Chronicles 3:14)中明確提到了藍色的幔子;異教徒也效仿此例,將他們的神像藏在幔子後面F3。

又用金包了。
指隔斷牆。

【第22節】

全殿都用金包了,
包括聖所和至聖所。

直到殿都包完了;
以這種輝煌壯麗的方式。

內殿前的壇,也都用金包了。
指香壇,它就立在內殿或至聖所入口前。

他都用金包了;
他將整個壇都用金包覆;因此它被稱為金壇,是基督卓越而有效的代求和中保的象徵(Revelation 8:3 Revelation 8:4)。與此記載相符,異教作家尤波勒姆斯(Eupolemus)F4證明,整個殿從地板到屋頂都用金子覆蓋,也用香柏木和柏木覆蓋,以使石工不顯露出來;羅馬的卡皮托利烏姆(Capitol)可能效仿此殿,其屋頂和瓦片也鍍金F5;奧勞斯·馬格努斯(Olaus Magnus)記載F6,瑞典烏普薩拉(Upsal)有一座宏偉的殿宇,與此殿相似。

【第23節】

他在內殿裡做了兩個基路伯,是用橄欖木做的,
或如(Isaiah 41:19)所說的油樹,參(Nehemiah 8:15);因為除了橄欖樹之外,還有其他樹木可以榨油,如松樹、柏樹,有些人認為這裡指的是這些樹;儘管他爾根(Targum)將其解釋為橄欖樹。這些基路伯與摩西所造的不同,而且是額外增設的;它們比摩西所造的更大;這些是用橄欖木製成的,摩西所造的是金子;這些立在殿的地板上,摩西所造的則在施恩座的兩端,並從施恩座上製成,與施恩座一同在所羅門聖殿的這聖所中。這兩個基路伯可能是天使在其偉大和榮耀中的象徵,他們常在神的面前,瞻仰祂的面,並等候遵行祂的旨意;或者更確切地說,是兩個見證人的象徵,他們被稱為站在全地之神面前的兩棵橄欖樹(Revelation 11:3 Revelation 11:4);他們有膽量進入至聖所,並看見和認識約櫃和施恩座的奧秘;他們從天上領受使命,並按照神的聖言說話;這些基路伯被稱為是「雕刻的」(2 Chronicles 3:10);也就是說,有各種形狀,如人、獅子、牛和鷹的形狀(Ezekiel 1:10)。萊特富特博士(Dr. Lightfoot)認為F7它們像徵著兩約(舊約和新約),它們的始終觸及世界的兩端,即創造和末日審判,而在中間則甜美地彼此連接。

各高十肘;
是至聖所高度的一半;象徵著高階天使,那些寶座、主權、執政者和權柄,或是指在恩賜和恩典方面非凡的人。

【第24節】

這基路伯的一個翅膀長五肘,
當它向一側伸展時。

那基路伯的另一個翅膀長五肘;
在它另一側。

從這翅膀的尖端到那翅膀的尖端,共十肘;
是殿寬度的一半。

【第25節】

那另一個基路伯也是十肘。
也就是說,它的翅膀伸展開來也量得十肘,就像另一個基路伯的翅膀一樣。

兩個基路伯都是一樣的尺寸,一樣的大小;
高度和身量相同,翅膀的寬度相同,身體的體積也相同;它們是「雕刻的」(2 Chronicles 3:10);很可能呈人形:這種一致性可能預示著天使的完美和諧;或者預示著歷代以來基督忠實見證人的一致,他們在基督的位格、職分和恩典上都意見一致,這些都由施恩座和約櫃所代表,而這些基路伯用翅膀覆蓋著它們。

【第26節】

這基路伯高十肘,那基路伯也是如此。
這句話從(1 Kings 6:23)重複,以強調其非凡的尺寸。

【第27節】

他將基路伯安放在內殿裡,
即至聖所。

基路伯展開翅膀;
雕刻它們的工匠將它們雕刻成那樣的形狀;或者說,基路伯的翅膀是展開的;這是它們的姿勢,它們遮蔽並覆蓋著施恩座和約櫃,甚至覆蓋著施恩座兩端的另外兩個基路伯。

這基路伯的一個翅膀挨著這邊的牆;
南牆。

那基路伯的一個翅膀挨著那邊的牆;
北牆;它們從牆到牆,覆蓋了整個殿的寬度,即二十肘,正如它們展開的翅膀所示(1 Kings 6:24 1 Kings 6:25 2 Chronicles 3:11)。

兩翅在殿中相接;
這是十肘,也是每個基路伯翅膀的展開寬度;因此,一個基路伯右側展開的翅膀,與另一個基路伯左側展開的翅膀在同一位置相接;在(2 Chronicles 3:13)中,它們的臉被說成是「向內」,或「朝向殿」;要麼是朝向聖所,這樣那些進入聖所的人就能看到它們;要麼是朝向至聖所的內部,它們的背對著聖所,或者它們的臉是向內的,斜視著彼此。

【第28節】

又用金包了基路伯。
這可能預示著天使的純潔和卓越;或者預示著聖靈的寶貴恩賜和恩典,基督的見證人以此為裝飾。

【第29節】

又在殿內外牆上都刻著基路伯、棕樹和盛開的花朵。
也就是說,盛開的棕樹花:如果基路伯是天使的象徵,那麼棕樹就恰當地代表了公義正直的人,他們都出現在地上的神教會中,以及天上的天堂;在這兩者中,都可以看到神恩典盛開的花朵,尤其是在後者狀態中。

內外;
在至聖所的牆壁上,無論內外;聖所的牆壁上也有這些雕刻,它們非常具有裝飾性,並且具有象徵意義;參(Ezekiel 41:17-20)。

【第30節】

殿內外地板都用金包了。
包括聖所和至聖所的地板;因此新耶路撒冷的街道被說成是純金的(Revelation 21:21);這表達了它的純潔和宏偉,特別是居住在教會中、在天堂中的人的聖潔生活,這也由此象徵。

【第31節】

為內殿的入口,他做了橄欖木的門。
至聖所的門是兩扇或對開的門,用橄欖木製成;象徵著基督,是進入天上和地下教會的門,是通往天堂和永生的道路,是真正的橄欖樹。

門楣和門框是牆的五分之一;
四肘,因為內殿的寬度是二十肘;或者門楣是四肘,因為它的高度也是二十肘(1 Kings 6:20)。

【第32節】

兩扇門也是橄欖木做的,
如前所述,兩扇門葉,再次提及是為了說明其裝飾,如下所述:

又在上面刻著基路伯、棕樹和盛開的花朵;
如同牆壁上的雕刻(1 Kings 6:29)。

又用金包了;
兩扇門。

又將金鋪在基路伯和棕樹上;
薄薄的金片。

【第33節】

他又為聖殿的門,
即聖所。

做了橄欖木的門框,是牆的四分之一;
這是五肘,因為它的寬度是二十肘(1 Kings 6:20);這扇門比進入至聖所的門寬一肘(1 Kings 6:31),進入聖所的人比進入至聖所的人更多;正如進入地上教會的人比進入天上榮耀的人更多一樣。

【腳註】
F11 Apud Theophil. ad Autolyc. l. 3. p. 131. 提阿非羅《致奧托呂庫斯》第三卷第131頁。
F12 So Gerard. Voss. Chron. Sacr. Isagoge, dissert. 8. c. 7. p. 128. 參傑拉德·沃斯《聖經年代學導論》第八篇第七章第128頁。
F13 Vid. Vitring. Hypotypos. Hist. Sacr. p. 43. 參維特林加《聖史概要》第43頁。
F14 Apud Euseb. Praepar. Evangel. l. 9. c. 34. 參優西比烏《福音預備》第九卷第三十四章。
F15 ( Mypqv Mymja ) "apertas clausas", Vatablus; "perspectui accommodas, clausas",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מְשֻׁקָּפִים אֲטֻמִים**(meshukafim atumim,開合的),瓦塔布魯斯(Vatablus)譯為「開合的」;尤尼烏斯(Junius)和特雷梅利烏斯(Tremellius)、皮斯卡托(Piscator)譯為「適合觀看,可關閉的」。
F16 ( ryq le ) "super parietem", V. L. Montanus. **עַל הַקִּיר**(al hakir,在牆上),武加大譯本(V. L.)和蒙塔努斯(Montanus)譯為「在牆上」。
F17 Antiqu. l. 8. c. 3. sect. 2. 《猶太古史》第八卷第三章第二節。
F18 Misn. Middot, c. 4. sect. 3. 《密示拿》尺寸篇,第四章第三節。
F19 Pausan. Laconic. sive. l. 3. p. 190. 帕烏薩尼亞斯《拉科尼亞志》第三卷第190頁。
F20 Antiqu. l. 8. c. 3. sect. 2. 《猶太古史》第八卷第三章第二節。
F21 Geograph. l. 17. p. 547. 《地理學》第十七卷第547頁。
F23 Misn. Middot, c. 4. sect. 5. See Lightfoot's Prospect of the Temple c. 12. p. 1071. 《密示拿》尺寸篇,第四章第五節。參萊特富特《聖殿展望》第十二章第1071頁。
F24 Vid. Joseph. Antiqu. ut supra. (l. 8. c. 3. sect. 2.) 參約瑟夫斯《猶太古史》同上(第八卷第三章第二節)。
F25 Seder Olam Rabba, c. 20. p. 53. 《世界秩序》第二十章第53頁。
F26 De Gest. Roman. l. 3. c. 5. 《羅馬事蹟》第三卷第五章。
F1 ( zra Puy ) "operuit cedro", Montanus. **צִפָּה אֶרֶז**(tzifah erez,用香柏木包覆),蒙塔努斯(Montanus)譯為「用香柏木包覆」。
F2 Hilchot Beth Habechirah, c. 4. sect. 2. 《聖殿建造律例》第四章第二節。
F3 Apulei Metamorph. l. xi. p. 176. 阿普列烏斯《變形記》第十一卷第176頁。
F4 Apud Euseb. Praepar. Evangel. l. 9. c. 34. p. 450. 參優西比烏《福音預備》第九卷第三十四章第450頁。
F5 Plin. Nat. Hist. l. 33. c. 3. Vid. Rycquium de Capitol. Roman. c. 16. 普林尼《自然史》第三十三卷第三章。參里奇烏斯《羅馬卡皮托利烏姆論》第十六章。
F6 De Ritu Gent. Septent. l. 3. c. 5. 《北方民族習俗論》第三卷第五章。
F7 Prospect of the Temple, c. 15. sect. 4. 《聖殿展望》第十五章第四節。
【第34節】

兩扇門是香柏木的;門框是橄欖木的,但門是香柏木的,而且兩扇都是折疊門,如下文所示:

一扇門的兩扇葉子是折疊的,另一扇門的兩扇葉子也是折疊的;這樣佔用的空間較小,使通道更寬敞,參見(以西結書41:24)。

【第35節】

他在門上雕刻了基路伯、棕樹和盛開的花朵,如同至聖所的門上所雕刻的(列王紀上6:32);參見(以西結書41:25);

並用金子包覆,與雕刻的圖案吻合;金片按照尺寸,精確地貼合在基路伯、棕樹和盛開的花朵上。

【第36節】

他建造了內院,即祭司的院子(歷代志下4:9);之所以這樣稱呼,是為了與百姓聚集的外院區分開來:這院子是

用三層鑿好的石頭和一層香柏木樑建造的;石層層疊,頂部鋪設一層香柏木樑;或者更確切地說,香柏木是石頭的內襯;整個結構據推測約三肘高,如此之低,以便外院的百姓能看見祭司為他們供職,並能與他們交談;根據邁蒙尼德 F8 的說法,在第二聖殿時期,祭司的院子比以色列院高兩肘半,被稱為大院,為此建造了門,並用銅包覆(歷代志下4:9)。

【第37節】

在第四年,耶和華殿的根基立定;這是所羅門作王的第四年:

在西弗月;(參見吉爾對列王紀上6:1的注釋)。

【第38節】

在第十一年,即所羅門作王的第十一年:

在布勒月,這是第八個月;從亞筆月或尼散月算起;這個月相當於我們十月的一部分和十一月的一部分;它有時也被稱為瑪基斯灣月;它之所以得名「布勒」,金奇認為是因為這個月通常會像洪水一樣降雨;挪亞的洪水也從同一詞根 F9 稱為「瑪布勒」(Mabbul),並且此時所有果實都已枯萎,樹葉也已從樹上落下;或者,如拉比雅基(Jarchi)所推測,是因為田野裡的草已耗盡,他們不得不為牲畜混合飼料,這個詞源於另一個詞根 F11 :在這個月

殿宇及其所有部分都已完工;包括門廊、聖所和至聖所,以及所有附屬的廂房和院子:

並按照其所有樣式;這是大衛交給所羅門,讓他照著建造的:

所以他建造了七年;還有六個月,這裡沒有提及,只給了整數,這可以通過與(列王紀上6:1)比較得知。

【腳註】
F8 Hilchot Beth Habechirah, c. 6. sect. 3. 《聖殿建造律例》第六章第三節。
F9 ( lbn ) "concidit", Buxtorf. **לְבַן**(lavan,倒塌),布克斯托夫《希伯來文與迦勒底文詞典》。
F11 ( hlb ) "consumpsit, vel" ( llb ) "miscuit", ib. **הָלַב**(halav,消耗),或 **בָּלַל**(balal,混合),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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