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列王記上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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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紀上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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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記載所羅門為建造聖殿所做的準備:推羅王希蘭派人送來賀信後,所羅門也回信給他,表明他打算為神建造殿宇,並請求希蘭供應木材和工人(【第1–6節】)。希蘭欣然同意,並送來香柏木和松木;所羅門則回贈食物給希蘭的家眷;兩國之間關係融洽(【第7–12節】)。本章最後記載了所羅門的工人,他們在哪裡、如何以及從事何種工作(【第13–18節】)。

【第1節】

推羅王希蘭差遣臣僕到所羅門那裡。
這些臣僕是他的使者,前來弔唁所羅門的父親大衛之逝世,並祝賀他繼承王位。這位君王在腓尼基歷史學家筆下被稱為F19希隆(Hirom),在歐波勒摩斯(Eupolemus)筆下則稱為F20蘇隆(Suron),正如《歷代志下》2:3中稱他為戶蘭(Huram)。安提阿的提阿非羅(Theophilus of Antioch)F21稱他為亞伯馬勒(Abelmalus)之子希隆(Hierom),聖殿便是在他統治的第十二年建造的。

因為他聽見他們膏立所羅門作王,接續他父親。
即以色列人膏立他為王。

因為希蘭素來愛大衛。
他是大衛的朋友和盟友;我們從未讀到推羅人與大衛交戰,或協助他的任何敵人。

【第2節】

所羅門就差人去見希蘭。
所羅門寫了一封信,金奇(Kimchi)認為是希蘭的使者回程時帶去的,或是所羅門特意派使者送去的。約瑟夫F23援引推羅的檔案,證明希蘭與所羅門之間往來書信的真實性;異教作家歐波勒摩斯F24也記載了所羅門寫給希蘭的信,以及希蘭的回信,這些都與聖經記載相符。

【第3節】

你知道我父親大衛因四圍的爭戰,不能為耶和華他神的名建造殿宇。
正如他所計劃和渴望的;希蘭不僅從一般傳聞中得知此事,也可能從大衛本人那裡得知,因為他們之間有往來,而且涉及大衛從希蘭那裡獲得香柏木用於建造(《歷代志下》2:3)。

因四圍的爭戰;或如他爾根所說,因戰士,即非利士人、摩押人、以東人和亞蘭人。

直到耶和華把他們都放在我腳下。
使他們臣服並向他進貢,正如他最終所做的(參《撒母耳記下》7:1;8:1)。這是「克提」(Cetib,原文寫法)的讀法;但「克里」(Keri,邊註讀法)則是「在我腳下」,即所羅門的腳下,這與下文相符;對兩者而言都為真。

【第4節】

現在耶和華我的神使我四境平安。
免受外敵侵擾;因為所羅門沒有與任何國家交戰。

沒有仇敵;或撒但,他的國中沒有內部的敵人,也沒有外部的敵人,亞多尼雅、約押和其他心懷不軌的人都已被剪除。

也沒有災禍。
沒有任何阻礙或妨礙他執行心中美好工作的事件發生。

【第5節】

看哪,我定意要為耶和華我的神的名建造殿宇。
為他的敬拜,為他的榮耀和尊貴。

正如耶和華對我父親大衛所說的。
藉著先知拿單所說的(《撒母耳記下》7:12-13)。

說:你兒子,我必使他坐你的位,他必為我的名建造殿宇。
這對所羅門著手這項工作是莫大的鼓勵;在這件事上,他是基督的預表,基督是他的聖殿——教會的建造者(參《撒迦利亞書》6:12-13)。

【第6節】

現在求你吩咐你的僕人,在黎巴嫩為我砍伐香柏木。
即命令他的僕人在那裡為他砍伐香柏木。有些人認為黎巴嫩屬於以色列地,因此所羅門並非要求黎巴嫩的香柏木,而是要求希蘭的僕人為他砍伐;但由於黎巴嫩位於以色列邊界,一部分可能屬於以色列,另一部分則屬於希蘭,而最好的香柏木可能生長在那裡,因此希蘭為所羅門提供了樹木和砍伐的工人,正如《列王紀上》5:10所示(參《歷代志下》2:3, 8)。

我的僕人也要與你的僕人一同去。
協助他們,並將木材從一處運到另一處,並學習如何砍伐木材。

你僕人的工價,我必照你所定的給你。
按照希蘭自己認為合適和合理的標準,支付他們的工作和服務費用;沒有提及支付木材費用,似乎支持了樹木屬於所羅門的觀點;但當注意到每年送給希蘭家眷的糧食數量,除了僕人所得之外,這似乎是所羅門所收木材的等價物(參《列王紀上》5:10-11)。

因為你知道,我們中間沒有人像西頓人那樣善於砍伐木材。
這裡沒有說推羅人,或許西頓人在這方面比他們更熟練;荷馬F25稱西頓人為**πολυδαίδαλοι**(poludaidaloi,非常聰明)。他們都受希蘭的管轄和指揮;歐波勒摩斯F26記載所羅門寫給希蘭的信函開頭是:「致推羅、西頓和腓尼基王蘇隆(即希蘭)」。猶太人主要從事農業和畜牧業,對機械工藝,以及砍伐樹木和修整木材的技能非常不熟練;因為這其中需要技巧;維特魯威(Vitruvius)F1指導應注意砍伐樹木的適當時間、砍伐部位以及砍伐後放置的位置等,普林尼(Pliny)F2也觀察到同樣的情況。

【第7節】

希蘭聽見所羅門的話,就甚喜悅。
即讀了他送來的信。

說:今日應當稱頌耶和華。
或耶和華,由此他似乎對真神,以色列的神有所認識,他可能敬拜他,儘管同時也敬拜其他神祇,正如一些異教君王所為。

因他賜給大衛一個有智慧的兒子,治理這大國。
他從所羅門的信中,以及他熱切關心為神的敬拜和榮耀建造殿宇,還有他的使者向他報告在所羅門宮廷所見所聞的各種事情中,都看出了這一點。

【第8節】

希蘭就差人去見所羅門。
給他寫了一封信,內容如下:

說:你為我所求的事,我都考慮了。
他是否能夠,以及是否適合答應所羅門的請求;這是一個明智而審慎的君王所為。

關於香柏木和松木,我必照你一切所求的去行。
或如約瑟夫所引用的這封信的副本中所說的柏木,這種樹木生長在黎巴嫩F3;這些木材芬芳、堅固、耐用,尤其是香柏木,因此被所羅門選作建築材料。

【第9節】

我的僕人必將木材從黎巴嫩運到海邊。
即地中海,推羅就位於其上。

我必將木材紮成筏子,從海路運到你所指定的地方。
這些筏子要麼是推羅人和西頓人用於運送木材的一種載具,因為他們擁有各種可航行的船隻;要麼就是木材本身,將木板綁在一起,在一些划槳船的引導下漂浮,他們有很多這種船隻。

運到你所指定的地方;這地方是約帕,正如《歷代志下》2:16所示;它屬於以色列地,位於同一片海域。

在那裡卸下。
要麼是從船上卸下,要麼是解開並單獨取出。

你就可以接收。
由他派在那裡的僕人接收,並將其運到耶路撒冷,耶路撒冷距離約帕四十英里。

你也要滿足我的願望,供應我全家的食物。
表明他所要求的唯一回報是供應他所需要的穀物或小麥,約瑟夫F4所引用的信中也表達了這一點;我們發現後來這個地方的麵包穀物是由猶大供應的(參《以斯拉記》3:7;《以西結書》27:17;《使徒行傳》12:20)。

【第10節】

於是希蘭照所羅門一切所求的,給他香柏木和松木。
他命令僕人從黎巴嫩砍伐這些木材,並用筏子運送給所羅門,所羅門也接收了。

照他一切所求的;他要多少就有多少,他所需要的都得到了。

【第11節】

所羅門每年給希蘭麥子二萬歌珥,作他家的食物。
這裡的「歌珥」(cor)是希伯來量器,根據坎伯蘭主教(Bishop Cumberland)F5的說法,其容量為17,477立方英寸;它等於十伊法(ephah),每個伊法可容納兩加侖半,而一歌珥可容納七十五加侖五品脫多一點;根據一些人F6的說法,其容量等於六百四十八羅馬磅;因此二萬歌珥含有12,960,000磅小麥。

清油二十歌珥。
從橄欖中榨取,不破壞橄欖;這裡所用的量器與前面相同,數量相當於12,960羅馬磅;另一位作者F7計算一歌珥含有1080羅馬磅;因此希蘭每年得到21,600磅油。在《歷代志下》2:10中,記載的是二萬罷特(bath)油,這裡不提量器不同,罷特只是歌珥的十分之一,指的是不同的東西;這裡的作者記載的是給希蘭自己家眷的,那裡記載的是給工人的,除了這些之外還提到了其他幾樣東西。

所羅門每年這樣給希蘭。
只要聖殿建造持續,工人受僱,就一直如此;但亞巴比內爾(Abarbinel)認為,所羅門出於他的慷慨和寬宏,終其一生都供應希蘭。

【第12節】

耶和華照他所應許的,賜給所羅門智慧。
這智慧在許多方面顯現出來,包括他為建造聖殿所做的準備,以及他與希蘭就木材和工人達成的協議,並藉著維持和鞏固他與希蘭之間的友誼,希蘭對他幫助甚大。

希蘭與所羅門和好,彼此立約。
為了維持和建立他們之間的和平與友誼,所羅門這樣做是合法的,因為推羅人不是七個民族之一,與他們結盟是被禁止的。

【第13節】

所羅門王從以色列全地徵召服役的人。
不是徵召金錢,而是徵召人手,如下文所示。

服役的人有三萬。
他們的目的和工作方式,見《列王紀上》5:14。

【第14節】

他派他們到黎巴嫩,每月一萬人,輪流服役。
輪流;這些是他提議與希蘭的僕人一同在黎巴嫩協助砍伐樹木和修整木材的僕人(《列王紀上》5:6)。

一個月在黎巴嫩,兩個月在家。
這樣他們就不會過度勞累;因為他們每年只在黎巴嫩從事艱苦工作四個月,其餘時間則處理家務;這些人是以色列人。

亞多尼蘭管理這服役的人。
就是管理貢物或稅吏的亞多尼蘭(《列王紀上》4:6);根據他爾根的說法,這些人也是如此。

【第15節】

所羅門有七萬扛抬重物的。
七萬人負責將石頭從耶路撒冷附近的採石場運到城裡;這些人是以色列的寄居者,接下來的也是。

八萬在山上鑿石的。
八萬人負責從採石場鑿出石頭並修整;這些人加上前面的人,共計十五萬(參《歷代志下》2:17)。根據雅各·利昂(Jacob Leon)F7的說法,聖殿的工人在七年期間共有163,600人,有些人認為更多。

【第16節】

此外,所羅門還有三千三百督工的官長。
這些官長負責整個工程,為建造聖殿做準備;儘管這似乎主要指鑿石並將其運到城裡的工作。

他們管理那些做工的人。
監督他們的工作,並確保他們做得好:《歷代志下》2:18記載他們有3600人,比這裡多三百人;這三百人是本節前半部分提到的主要官長,他們負責整個工程,甚至管理那3600名督工,與他們合計為3600人;雅各·利昂F8也指出,有3300名工頭,以及三百名總指揮。

【第17節】

王下令,他們就鑿出大石頭。
不是指品質,而是指數量,巨大的石頭,適合用於奠基;約瑟夫F9說,這些石頭堅固耐用,能抵禦時間的一切侵蝕。

寶貴的石頭;不是通常所說的寶石,如寶石、珍珠,而是有價值的石頭,如大理石、斑岩等。

鑿好的石頭;不是從採石場取出的粗糙石頭,而是經過鑿刻和磨光的。

用來立殿的根基;雖然看不見,但為了建築的宏偉,根基也要用美石來鋪設;同樣,基督的教會,其根基也被說是用藍寶石和其他寶石鋪設的(參《以賽亞書》54:11;《啟示錄》21:19)。

【第18節】

所羅門的匠人和希蘭的匠人,以及基巴勒人,都鑿石頭。
即鑿刻石頭;因為所羅門似乎不僅有砍伐木材的工人,也有希蘭那裡的鑿石工人。

和鑿石匠;或更確切地說,是基巴勒人(Giblites),即迦巴勒(Gebal)的人,他們受推羅管轄,擅長這種工作,正如他們中的一些人擅長其他工作一樣(參《以西結書》27:9)。

他們就預備木材和石頭,為要建造殿宇。
所羅門和希蘭的匠人,以及大量的工人,包括以色列人和寄居者;後者是外邦人參與建造屬靈聖殿——基督教會的預表(《撒迦利亞書》6:15);而且,為建造聖殿工作的寄居者人數遠多於以色列人,這可能預示著在福音教會時代,外邦人的數量將更多。

【腳註】
F19 Apud Joseph. contr. Apion. l. 1. c. 17, 18. 見約瑟夫《駁斥亞比安》第一卷第17、18章。
F20 Apud Euseb. Praepar. Evangel. l. 9. c. 33, 34. 見優西比烏《福音預備》第九卷第33、34章。
F21 Ad Antolyc. l. 3. p. 131, 132. 見提阿非羅《致安提阿古》第三卷第131、132頁。
F23 Antiqu. l. 8. c. 2. sect. 8. 見約瑟夫《猶太古史》第八卷第二章第八節。
F24 Ut Supra. (Apud Euseb. Praepar. Evangel. l. 9. c. 32, 34.) 同上(見優西比烏《福音預備》第九卷第32、34章)。
F25 Iliad. 23. ver. 743. 見荷馬《伊利亞特》第23卷第743行。
F26 Ut supra. (Apud Euseb. Praepar. Evangel. l. 9. c. 32, 34.) 同上(見優西比烏《福音預備》第九卷第32、34章)。
F1 De Architectura, l. 2. c. 9. 見維特魯威《建築十書》第二卷第九章。
F2 Nat. Hist. l. 16. c. 39. 見普林尼《自然史》第16卷第39章。
F3 Diodor. Sic. l. 19. p. 700. 見西西里的狄奧多羅斯《歷史叢書》第19卷第700頁。
F4 Ut supra. (Antiqu. l. 8. c. 2. sect. 8.) 同上(見約瑟夫《猶太古史》第八卷第二章第八節)。
F5 Scripture Weights and Measures, c. 3. p. 86. 見坎伯蘭《聖經度量衡》第三章第86頁。
F6 Vid. Scheuchzer. Physic. Sacr. p. 517. 見謝赫策爾《聖經物理學》第517頁。
F7 Van Till in Cantic. Mosis, p. 54. 見范蒂爾《摩西之歌注釋》第54頁。
F7 Relation of Memorable Things in the Temple, ch. 3. p. 14. 見雅各·利昂《聖殿難忘之事》第三章第14頁。
F8 Relation of Memorable Things in the Temple, ch. 3. p. 14. 見雅各·利昂《聖殿難忘之事》第三章第14頁。
F9 Antiqu. l. 8. c. 3. sect. 2. 見約瑟夫《猶太古史》第八卷第三章第二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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