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約翰一書

第四章

【導言】
本章中,使徒約翰警誡信徒提防迷惑人的靈;勸告他們要試驗這些靈,並給出辨別真假教師的規則,以及如何將他們與其他教師區分開來;然後,他回到他最喜愛的主題——弟兄之愛。他勸勉聖徒不要輕信每一個帶著教義而來的人,而要試驗他們,因為世上有許多假教師;他給出一個試驗和判斷的規則,即凡承認耶穌基督是道成肉身而來的教師,就是出於神的,但凡不承認的,就不是出於神,而是敵基督的靈,這靈將要來,並且已經在世上了(約壹4:1-2)。然而,為了安慰他所寫信的對象,他指出他們是出於神的,並且已經藉著神聖之靈在他們裡面的大能,戰勝了這些假教師,因為那在他們裡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約壹4:4)。他區分了迷惑人的靈和忠心的道之僕人;前者是屬世界的,講論屬世的事,屬世的人聽從他們;但後者是出於神的,凡對神有屬靈認識的人都聽從他們;但那些不出於神的就不聽從他們,藉此可以辨別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約壹4:5-6)。然後,使徒回到他先前關於弟兄之愛的勸勉,他用以下理由來加強這一勸勉:因為愛是出於神的,是祂的靈和恩典的果子,並且因為愛是重生於神、並真正認識神的證據;反之,缺乏愛的人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約壹4:7-8)。他既已斷言神就是愛,便藉著差遣祂的兒子作挽回祭,為那些不愛祂的人的罪,使他們可以藉著祂得生,來證明這一點;因此他論證說,如果神對如此不配的人有這樣的愛,那麼聖徒就應當彼此相愛(約壹4:9-11)。接著還有其他勸勉彼此相愛的論證,例如神是不可見的;如果祂要被愛,那麼祂的子民,那些可見的,就更應當被愛;並且那些彼此相愛的人,神就住在他們裡面,祂的愛就在他們裡面得以完全;而祂住在他們裡面,是藉著將祂的靈賜給他們而得知的(約壹4:12-13)。並且,父神如此愛世人,甚至差遣祂的兒子作世人的救主,這一先前所斷言的,也由使徒們所證實,他們是親眼見證者;他們也宣告,凡承認基督神子身份的,神就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神裡面;他們也確信神對他們的愛,因為神就是愛本身;所以凡住在愛裡的,就是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約壹4:14-16)。由此產生巨大的益處,因為藉此聖徒對神的愛得以完全;他們在審判之日可以坦然無懼,因為祂如何,他們在這世上也如何,並且懼怕被愛所驅逐(約壹4:17-18)。但為了避免將過多的歸因於愛,經文指出這愛是源於神對他們的愛,神的愛先於他們的愛,也是他們愛神的理由(約壹4:19)。本章最後指出,聲稱愛神卻恨弟兄是自相矛盾的,因為如果連看得見的弟兄都恨,就無法愛看不見的神;並且也指出誡命,就是愛神的也當愛弟兄(約壹4:20-21)。

【第1節】

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
使徒約翰在上一章的結尾提到了「靈」這個詞,便藉此機會回到他在第二章中曾提出的警告,即當時有許多敵基督者,他在此指出並警誡信徒提防他們。所謂「一切的靈」,他指的是:一、所有聲稱來自神之靈的教義;二、所有自稱蒙神之靈裝備和差遣,並從祂領受亮光、知識和教義的教師。每一位福音的真僕人,或多或少都擁有聖靈和聖靈的恩賜,以裝備他們完成工作;他們蒙聖靈分別和呼召,並從祂領受屬靈的亮光和知識;是聖靈教導他們純正的教義,引導他們進入一切真理,正如在耶穌裡一樣,並使他們想起一切必要的真理;聖靈也使他們的服事成功,造福靈魂。然而,有些人自稱是福音的僕人,他們或許擁有某些天賦和人文學識,以及對事物的概念性知識,但從未從聖靈領受恩典或恩賜;也從未蒙聖靈呼召;他們的服事既不符合聖靈所默示的神聖話語,也沒有聖靈的證明和能力。因此,雖然有些自稱擁有基督之靈的人值得相信,但並非所有人都如此;雖然聖靈不應被熄滅,預言也不應被輕視,但我們應當謹慎所聽和所接受的。有些人頑固不信,無論證據如何,都不相信任何宣告;就像猶太人不相信基督和祂的使徒一樣,儘管他們所說的與摩西和先知們的教導一致,並有神蹟證實。而另一些人則過於輕信;他們立刻接受每一位教師,擁抱每一個新興的教義:他們不應如此行,

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
這並非藉著人的理性,特別是屬肉體和未成聖的理性;因為福音的教義雖然不違背真理性,卻超越理性,不應由理性來判斷,且常被屬肉體的理性所不認同和拒絕;而是藉著神的道,神的道是所有教義的標準;凡與之相符的就當接受,凡不符的就當拒絕。這樣做是值得稱讚的,正如庇哩亞人的例子所示,他們因此被稱為比帖撒羅尼迦人更高貴(徒17:11);以及以弗所教會所受的稱讚(啟2:2)。這也是每一位信徒,每一位普通的基督徒都應當做的;他們有責任閱讀和查考聖經,凡事察驗,並為自己判斷教義的真偽;而要進行這樣的試驗或察驗,屬靈的亮光、知識、判斷力、悟性、經驗和神聖的引導是必要的,這些都應當向神祈求,並求其增長;所有這些勤奮的查考者和謙卑的尋求者,都能夠判斷人和教義是否來自神的靈,因為神的靈從不說與祂的話語相悖的話。之所以要進行這樣的試驗,是因為:

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
這些人自稱能預言未來之事,或預告將來之事;或者更確切地說,他們自稱擁有奉基督之名傳講或教導的恩賜,是「先知」、屬靈人、道的僕人,但他們卻是「假的」;他們要麼預言了並未發生的事,要麼傳講了錯誤的教義,藉著敗壞神的道,並以詭詐的方式處理它,從而欺騙並毀壞了他人的靈魂,也欺騙了自己。而且,這些人不僅僅是一兩個,或少數幾個,而是「許多」,正如我們的主所預言的(太24:11,太24:24);這使得不相信每一個靈,而是試驗他們的原因更加充分;更何況,他們不是神所差遣的,也不是神的教會所呼召的,而是「出於」他們自己;他們憑著自己的意願,沒有任何來自神或人的使命。而且他們「進入了世界」;他們遍佈世界的每一個角落,特別是基督的教會所在之處;他們起初是悄悄地、不知不覺地潛入,但後來成為公開的傳道者,然後脫離教會,在世上公開為自己建立門戶。

【第2節】

從此你們可以認出神的靈來:
這是一個規則,藉此信徒可以知道一個自稱擁有神的靈,並蒙祂呼召和差遣的人,以及他所傳講的教義,是否出於神:

凡靈承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神的;
或者說,凡包含此真理的教義;或者說,凡承認、宣稱並傳揚此關於基督之教義的人,都是站在神和真理一邊的;這其中包含幾個關於基督位格和職分的條款;例如,祂在道成肉身之前就已存在,並非以人性、或人、或天使的身份存在,而是以神的兒子的身份,作為一個神聖的位格,是真實且完全的神;因此,這個承認包含了祂的神子身份和完全的神性,也包含了祂真實且完全的人性;即彌賽亞道成肉身,反對猶太人,並且是神人二性合一的位格;祂是真實的人,而非僅僅是外表,反對當時的異端:它也包括祂的職分,即拿撒勒的耶穌就是基督,就是彌賽亞,這是猶太人所否認的,並且祂是受膏的先知、祭司和君王;因此,這也是對所有藉著祂作為先知而來的福音教義的承認;對祂作為祭司的滿足、獻祭和代求的承認;以及對祂作為君王的所有條例和命令的承認;並且祂是人類唯一的救主和救贖主。現在,凡承認並宣告這一真理體系的人,「就是出於神的」;這並非說凡同意或傳講這一切的人都重生於神;一個人可以相信並承認這一切,就像魔鬼自己一樣,卻仍然缺乏神的恩典;但包含這些事物的靈或教義,確實是出於神的,或來自祂;或者說,凡帶著這些真理而來並傳講它們的人,只要他這樣做,他就是站在神和真理一邊的,就應當受到重視。

【第3節】

凡靈不承認耶穌,
不承認基督完全的神性與神子身份,祂真實且完全的人性,以及祂的彌賽亞身份;或祂的任何職分、教義和條例;或祂的滿足與公義;或藉著祂而來的平安、赦免、稱義、生命與救贖;所有這些都包含在接下來的內容中,

就不是出於神;
這一子句在衣索比亞譯本中被省略,但並不影響其意義,因為可以很容易地從前一節補充;亞歷山大抄本和武加大拉丁譯本只讀作「耶穌」;後者將整句讀作:「凡靈拆散耶穌的」;即將祂神人二性分離,使之成為兩個位格;或否認其中任何一個,無論是祂是真神,還是祂是真人,或否認祂是耶穌,是救主;這樣的人,盡其所能地毀壞祂的位格、職分和工作,並使祂的順服、受苦和死亡歸於無效:

這就是那敵基督者的靈。
這靈是敵對基督的,或與祂對立的;正如那否認祂的神子身份、神性、人性、職分和恩典的人,顯然就是如此;凡是針對這些真理而設計的教義,都是敵基督者的靈和教義:

你們從前聽見他要來,現在已經在世上了。
在假教師中,他們是敵基督者的先驅;(參約壹2:18的吉爾注釋)。

【第4節】

小子們哪,你們是屬神的,
這句話以及接下來的內容,是為了安慰聖徒,使他們擺脫被假先知和敵基督者的迷惑所引誘的恐懼;因為他們屬於神,是祂的選民,因此不可能最終完全被誘惑;他們是神的兒女,藉著收養的恩典,不能成為人的僕人;他們是從神而生的,因此藉著神的大能蒙保守,直到得救,正如所有蒙重生得活潑盼望的人一樣;他們蒙神的靈光照,能辨別真理與謬誤,因此不會被欺騙:

並且勝了他們;
這些假先知,因為他們站在良善的一邊,打美好的仗,擁有優良的武器,特別是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以及從中而來的無可辯駁的論證;他們也得到神的靈的恩典幫助,聖靈賜予他們無人能堵住的口,和無人能抵擋的智慧;以及對福音教義真理和能力的內在體驗:他們內在的見證,將抵擋仇敵的一切衝擊和反對:武加大拉丁譯本讀作「並且勝了他」;指敵基督,他的靈當時已在世上;或指世界本身,或撒但,世界的神;衣索比亞譯本也讀作「並且勝了那惡者」,如(約壹2:13,約壹2:14);這勝利的原因,也增加了聖徒在現今爭戰中的安慰和支持,是:

因為那在你們裡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
「那在世界上的」指的是魔鬼,世界的君王和神,他在世上遊蕩,住在世人的心中,世人受他影響,他也在他們裡面有效地工作;或者指敵基督,他的靈當時已在世上,他的教義由假教師傳播,他開始顯現;但那在聖徒裡面的,無論是住在他們裡面,他們也住在祂裡面的神(約壹4:15);祂比罪人、敵基督和他的使者更有能力,能保守他們免受一切敗壞和一切錯誤的道路;或者指基督,祂藉著信心住在他們心中,比那壯士更有能力,能從他手中拯救和釋放;或者指神的靈;因此阿拉伯譯本讀作「那在你們裡面的靈」;祂在聖徒裡面,作為重生和成聖的靈,作為收養的靈,以及他們產業的憑據;祂有能力在他們裡面繼續恩典的工作,並將其完成,而且祂會這樣做;祂作為真理的靈,比謬誤的靈更有能力;當仇敵如洪水般湧來,或傾瀉錯誤和異端的洪水時,祂會為他們豎起旗幟,使仇敵逃跑,並保護聖徒不被捲走:與此比較七十士譯本的(詩124:1,詩124:2),「若不是耶和華幫助我們」,其譯文是:「若不是耶和華在我們裡面」。

【第5節】

他們是屬世界的,
也就是說,那些進入世界並懷有敵基督之靈的假先知和教師;他們仍處於他們來到世界時的狀態,在罪的玷污、罪咎和轄制之下,處於未重生、屬肉體和黑暗的狀態;他們本來就屬於世界,隨從世界的潮流,受世界之神的影響,被他引入錯誤;他們是屬肉體的,沉溺於屬世的私慾,追求屬世的事物;他們認為敬虔是得利的門徑,並因人的利益而高抬人;他們的本性、性情、原則和行為,以及他們的目標和目的,都是屬世的;他們與基督和祂的使徒截然不同(約17:14,約17:16),

所以他們講論世界的事,
他們講論世界的智慧,或世界認為是智慧的事,並將其奉為真知識和正確原則;他們這樣做是藉著人智慧的誘惑之言,或人智慧所教導的言語;他們說出虛妄的誇大之詞,這些話語迎合虛妄和屬肉體的心思;他們傳講的教義符合他們自己和他人作為屬肉體和屬世之人的口味;例如,人性在最初受孕和出生時是純潔的,沒有任何原罪,與亞當的罪無關,只與自己的實際罪有關;以及人性行善、遵守神的律法、獲得神恩寵的能力;不必要有任何內在的有效恩典工作,認為生活和行為的改革足以使人蒙神悅納,並預備他進入永恆的幸福;藉著行為稱義和得救的教義;所有這些都討屬肉體之人的喜悅:因此,接下來是,

世人也聽從他們。
世上的惡人;屬世和未重生的人聽他們的講道,贊同他們所傳講的,並樂意接受和相信:這既表達了假教師聽眾的品質,他們是世界的一部分,是世界中較差的部分,沉溺於邪惡;也表達了他們的數量,是世界的大部分,正如基督和祂的使徒所預言的,他們將迷惑許多人,許多人將跟隨他們毀滅性的道路,他們將吸引許多門徒跟隨他們;因此,跟隨這些人的人數眾多,這既不應令人驚訝,因為傳道者和聽眾,以及所傳講和所聽的教義,都是一樣的,他們都是屬世界的,所以這也不應成為神子民的絆腳石。

【第6節】

我們是屬神的;
不僅作為神的選民、神的兒女、重生的人和信徒,而且作為福音的僕人;他們蒙神揀選、呼召和差遣去傳福音,並藉著從祂領受的恩賜而具備資格,他們的教義也來自祂,以及他們的使命和差遣:他們不屬世界,因此不講論世界的事,也不講論適合屬世之人的事;但他們既屬神,就講論神的話語,這些話語蒙祂喜悅,為三位一體神聖位格的榮耀,並與神聖的完全一致;這些話語維護神格中位格的尊榮和威嚴;這些話語彰顯神在救贖中的恩典,並貶低受造物:

認識神的就聽從我們;
不僅認識神是自然和護理的神,而且認識祂在基督裡,這不僅是專業性的認識,更是實踐性的認識;即對祂有經驗性的認識,認識祂施行慈愛,嘗過祂的恩典和良善;認識祂以至於信靠祂,愛祂;因為這裡所指的認識神,是與對祂真實的愛慕相結合的;所以,凡愛祂的名、祂的榮耀、祂的真理和祂的條例的人,

就聽從我們:
不僅是外在的,經常參加道的服事,這樣的人確實如此;而且是內在的,理解所聽到的,以愛心接受,衷心擁抱,堅定相信,並照此行事:

不屬神的就不聽從我們。
這樣的人不是從神而生的,而是像他出生到世上時一樣,是屬世界的:他不義,不愛他的弟兄,不承認基督的神性、人性與職分,因此不站在真理一邊,也沒有真理的恩典在他裡面;參(約壹3:10,約壹4:3);這樣的人

不聽從我們;
他只是一個屬血氣的人,一個屬肉體、未重生的人;這樣的人不能參加福音的服事,也不能接受福音的教義,這些在他看來是無意義、愚蠢和荒謬的觀念,甚至是愚蠢本身;他因無知和缺乏屬靈的辨別力而無法認識和理解它們;它們是難以接受的話語,他不能聽,也不能忍受;當這種情況發生時,這是一個明顯的未重生跡象,表明這樣的人不屬神;參(約8:47)。

從此我們可以認出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來。
真理與謬誤之間的區別;能夠區分彼此,並辨別誰是基督的真僕人,誰是假教師;因為不僅神的道、真理的聖經是試驗和標準,是檢驗他們的試金石;而且他們各自所帶來的教義也顯示了他們是誰;甚至他們的聽眾也區分他們。靈,或自稱擁有神的靈的人,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從他們的追隨者身上辨認出來;那些擁有謬妄之靈,屬世界的人,他們被世人、未重生的人追隨、愛戴和稱讚;那些擁有真理之靈,屬神的人,他們被屬靈的人、那些在基督裡認識神並嘗過主恩滋味的人所聽從、認可和擁抱。

【第7節】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應當彼此相愛,
使徒約翰在結束了關於試驗諸靈的論述後,又回到他先前關於弟兄之愛的勸勉,這勸勉帶著新的力量和強度;因為既然屬世的人追隨、聽從、擁抱並依附假教師;那麼那些屬神、站在真理一邊的人,就應當彼此相愛,愛他們忠心的僕人,並在同一心志中堅守福音的真理,以對抗一切謬誤:

因為愛是從神來的。
彼此相愛是神的命令,是祂所啟示的旨意,在祂眼中是可喜悅的;它來自祂,是祂恩典的禮物,是祂聖靈的果子,祂教導重生的人去實踐它:

凡愛神的,正如亞歷山大抄本所讀的,或愛基督和聖徒的,這似乎是特別指的:

就是從神生的;
因為愛弟兄是重生的證據;(參約壹3:14的吉爾注釋);

並且認識神。
他認識在基督裡的神,因此愛那些裡面有神恩典、身上有基督形象的人;他認識神的心意和旨意,因為蒙神教導去愛弟兄;他認識神的愛,並經歷過神的恩典,這恩典影響他去愛聖徒。

【第8節】

不愛弟兄的,就不認識神。
如果一個人不愛神的兒女,那些從祂而生的人,他就不認識神,以至於愛神,他們的父;因為聲稱愛神,他們的生父,卻看不見祂,卻不愛那些從祂而生、可見的受尊敬對象,這是自相矛盾的,無法調和:參(約壹4:20)。這一子句在衣索比亞譯本中被省略,在敘利亞譯本中被調換了位置,該譯本讀作:「因為神就是愛,凡不愛的,就不認識神。」藉著這種讀法,接下來的理由與(約壹4:7)緊密相連。

因為神就是愛。
祂愛自己;三位神聖位格之間存在著完全的愛,他們以最嚴密、最不可思議和無法言喻的方式彼此相愛;他們的愛是自然且本質的:神愛祂所有的受造物,祂也不恨其中任何一個,就其受造物身份而言;祂對祂在基督耶穌裡的選民懷有永恆、不變和始終如一的愛;這在接下來的經文中有所例證,也是聖徒應當彼此相愛的原因;使他們可以像他們的天父,他們是祂所生的,從祂而來,是祂的兒女;因為祂就是愛本身,在祂的胸懷中除了愛別無他物。因此,卡巴拉猶太人稱舍吉拿為**הבה**(ahabah,愛)。

【第9節】

神差祂獨生子到世間來,
這裡所說並舉例說明神的愛,並非祂對所有受造物的普遍之愛,這愛體現在祂創造他們,維持他們的生命,以及祂對他們的護理和恩慈;而是祂對祂選民的特殊之愛,這愛在顯明之前就已存在;它從永恆就秘密地存在於祂心中,並非始於基督被差遣到世上,而是在那時以最耀眼的方式顯明出來:在此之前,已有幾項愛的行動,例如在基督裡揀選他們,指定祂為他們的救主,以及為他們與祂立恩典之約;這些都比較隱秘;但現在神的愛和恩慈顯現出來,迸發而出,光芒四射;這是最顯著和最引人注目的例子,其中愛極其明顯;這是最清楚的證明,一個明確而充分的展示:

使我們藉著祂得生,就此而言,神的愛就向我們顯明了。
我們原是死在亞當裡,死在罪中,死在律法之下,無法自救;也無法藉著自己的行為為自己獲得永生。基督被差遣而來,使他們可以得生命,而且比亞當在無罪狀態下,或人因墮落所失去的生命更豐盛;因此,他們與祂一同活過來;當祂被處死後活過來時,他們在祂裡面在實質上和代表上都活過來並稱義;並且由於祂的死和從死裡復活,他們重生並在靈性上活過來,為義而活;藉著祂為他們成就並歸算給他們的義,他們在法律意義上向神活著,在自己的靈魂中活著並感到安慰,藉著信心活在基督裡,並擁有永生的權利和資格;這也是他們藉著祂所擁有的,這主要是這裡所指的;因為目的不僅是使他們在此地在靈性上和舒適地活著,而且是使他們在永恆中活著。

【第10節】

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
神的愛,白白的愛,無可比擬的愛:在此顯明,如前所述;這是它清晰的證據,無可置疑的證明,使之毫無疑問:

乃是神愛我們,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
神的愛先於祂子民的愛;當他們還沒有愛祂的時候,神的愛就已經存在了;當他們對祂沒有愛,甚至在心意上因惡行與祂為敵,甚至本身就是仇恨的時候,神的愛就已經存在了,因此並非由他們的愛所促成;相反地,他們對祂的愛是由祂對他們的愛所引起的;因此,有充分的理由相信祂的愛將持續下去,永不改變;這顯示了神愛的至高主權和白白恩典,以及它的奇妙和無與倫比:

乃是神愛我們;
也就是說,神;所以敘利亞譯本讀作:「乃是神自己愛我們。」武加大拉丁譯本補充說:「首先」,如(約壹4:19);這愛的例子如下:

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
這是(約壹4:9)中提到的另一個次要目的;因為,為了使罪人能夠擁有永恆的生命和幸福,他們的罪必須得到贖罪,或為他們作出贖罪,這就是基督為他們作挽回祭的意思;神的公義必須得到滿足;平安與公義,或愛與公義,必須和好並彼此親吻;所有因罪而阻礙享受生命的障礙都必須被移除;以及罪所應得的神的憤怒,必須根據我們對它的理解而被轉移或平息;因為否則,神對子民的愛是從永恆而來,是不變的,永不改變,永不從愛轉為憤怒,或從憤怒轉為愛;神的愛也不是藉著基督的滿足和犧牲而獲得的,這些都是愛的結果;但藉此,愛的彰顯和其果效的應用得以開啟,以一種符合神的律法和公義的方式。這句話表達了基督對祂子民的偉大之愛,以及祂代替他們受苦;因此,它在猶太人中被用來表示代替他人,**לרוב אהבתה**(lerov ahavatah,表達愛的偉大);(參羅3:25的吉爾注釋)和(羅9:3的吉爾注釋)。

【第11節】

親愛的弟兄啊,神既是這樣愛我們,
甚至差遣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挽回祭,並藉著祂的受苦和死亡為我們獲得永生:使徒約翰使用了他主和老師所用的相同語言(約3:16);

【腳註】
F20 Shirhashirim Rabba, fol. 15. 1. & Lex. Cabal. p. 43, 44. 《雅歌拉比注釋》第15頁第1欄;《卡巴拉詞典》第43、44頁。
F21 Misn. Negaim, c. 2. sect. 1. Maimon. & Bartenora in ib. Misn. Sanhedrin, c. 2. sect. 1. & Jarchi & Bartenora in ib. vid. T. Bab. Yoma, fol. 23. 1. & Succa, fol. 20. 1. 《密示拿》麻風病篇,第二章第一節。邁蒙尼德與巴特諾拉對此的注釋。《密示拿》公會篇,第二章第一節。雅爾奇與巴特諾拉對此的注釋。參《巴比倫他勒目》贖罪日篇,第23頁第1欄;住棚節篇,第20頁第1欄。

我們也應當彼此相愛;因為那些蒙神所愛的人,也應當成為我們所愛慕的對象;如果神愛我們的基督徒同伴和弟兄姊妹,甚至差遣祂的兒子為他們而死,我們也應當愛他們;如果我們也蒙受同樣的愛,這義務就更大了;如果神在他們不愛祂,反而是祂的仇敵時,就以如此大的愛愛他們,那麼現在他們既已成為神的和我們的朋友,我們當然更應當愛他們;正如神白白地愛他們,在他們不可愛的時候愛他們,也以同樣的方式、在同樣的境況下愛我們,那麼我們就應當愛聖徒,並繼續愛他們,即使他們的性情和行為可能有些不合宜之處:神的愛是我們應當效法的;祂對我們那不配得且無與倫比的愛,應當影響並激勵我們去愛弟兄姊妹,他們對我們的愛有著遠比我們對神的愛更大的要求;而我們對神的愛,實際上根本沒有任何要求,除非是祂樂意賜予我們的。

【第12節】

從來沒有人看見神。福音書作者約翰也說過同樣的話(約翰福音 1:18);但這裡提出是出於不同的目的,基於另一個原因;在那裡,它表示沒有人看見並洞察神的謀劃和旨意,能夠揭示並宣告祂的心意和旨意、祂的愛和恩典,這在那裡歸因於神的兒子(參約翰福音 1:18 的吉爾注釋);但這裡的意思是,既然神在其本性上是不可見的,在其存在和屬性上是不可測度的,以至於無法親近祂、看見祂、以親密的方式與祂交談,因此也無法愛祂本來的樣子,並以應當愛的方式愛祂,就像朋友之間彼此看見、交談、相愛,並因著看見和交談而增進愛意一樣;那麼我們就應當愛聖徒和神的子民,他們是可見的,可以被看見、親近和交談(參約翰一書 4:20);因為這句話是支持弟兄之愛的論證和理由之一:

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裡面。這不是指祂像住在祂兒子裡面那樣,藉著本性的聯合;也不是指祂像住在天上那樣,藉著祂榮耀的彰顯;也不是指祂像住在整個世界那樣,藉著祂的無所不在和能力;而是藉著祂的聖靈,藉著祂愛的交通,藉著祂所賜予聖徒的恩典同在和團契;因為那些彼此相愛的人,他們顯然擁有神的靈,而那恩典就是聖靈的果子,所以他們藉著聖靈被建造,成為神合適的居所,神也藉著這聖靈住在他們裡面;這樣的人可以期待神的同在,因為那些和睦相處的人,愛與和平的神必與他們同在:

祂的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這不是指神愛祂子民的愛;因為那愛沒有程度之分,在祂自己裡面或在祂心中,那愛本身沒有多寡之別;而是永遠不變、始終如一的,在祂自己的胸懷中是豐滿、完全、完美的,正如從永恆以來一樣;它不是循序漸進的,也不是從仁慈之愛逐漸上升到滿足和喜悅之愛,也不是像我們對祂和對彼此的愛那樣增長,因為它不依賴於此:這愛也不是在今生在聖徒裡面得以完全;也就是說,他們對這愛沒有完美的認識和享受;他們也沒有得到這愛的所有果效並應用於他們;從這個意義上說,這愛的完全將在天上:但這裡所指的是我們愛神的愛;它被稱為祂的愛,因為祂既是愛的對象,也是愛的作者;這愛在程度上並非沒有影響;是的,有時它非但沒有增長和增加,反而退步、被遺棄、變得冷淡;它要等到聖徒進入天堂才會完全,那時它將達到完全的榮耀,那時信心和盼望將不復存在:但這裡的意思是,這愛的恩典是真誠、發自內心的,沒有虛偽;它是無偽的愛;它是在行為和真理上,而不僅僅是在言語和口舌上;這藉著對弟兄姊妹、神的兒女所顯出的愛而顯明出來;因此,聖徒對神的愛藉著對弟兄姊妹的愛而得以完全,正如信心藉著行為得以完全一樣(雅各書 2:22),也就是說,顯明其是真實、正確、無偽的。

【第13節】

從此我們知道我們住在祂裡面,祂也住在我們裡面。這表示神與我們之間有交通,祂的愛和恩典傳達給我們,我們也向祂運用恩典;因為神藉著祂的聖靈和恩典住在祂的子民裡面,而他們則藉著對祂運用信心和愛而住在祂裡面:這之所以可知,

是因為祂已將祂的靈賜給我們。這不是指聖靈的本質和性情,那與父和子的性情相同,是不可傳達的;而是指聖靈的恩賜,這些恩賜隨祂的意願分給各人,當這些恩賜賜給人並被他們用於神的教會的益處和好處時,就表明神與他們同在,並真實地住在他們中間;或者是指聖靈的恩典,例如信心、盼望和愛,這些都是神的恩賜;這些恩典的賜予和運用,是神與祂子民相互內住的證據;(參約翰一書 3:24 的吉爾注釋)。

【第14節】

我們也看見了,現在作見證。這似乎是特別指使徒們說的,他們清楚地洞察了神在差遣基督到世上所顯明的愛和恩典;因為雖然沒有人看見祂的本性和位格,但他們看見了祂的愛,以及祂在基督耶穌裡所顯明的極其豐盛的恩典;他們也看見了基督,神在肉身顯現;他們看見了祂的榮耀,如同父獨生子的榮耀;他們用肉眼看見了祂;他們看見了祂的作為和神蹟;他們看見祂受死並從死裡復活,升到天上;他們是祂的見證人,是親眼見證人,並為祂作了忠實的見證,特別是為這真理蓋上印記,

就是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這不是指世上每一個個體,因為有些人將進入永恆的刑罰,甚至有一個世界將被定罪;基督實際上並非人類所有個體的救主,因此祂也不是為此而被差遣的;因為如果祂是,祂使命的目的就沒有完全達成;這也不是單指猶太人,而是也指外邦人,這「世人」主要指外邦人(參約翰一書 2:2 的吉爾注釋);甚至是指神所有的選民,被稱為祂的子民、祂的羊、祂的朋友、祂的教會和神的兒女;這也可以指全世界所有信祂的人,不分國籍、年齡、性別、地位或境況:基督是這些人靈魂和身體的救主,救他們脫離一切原罪和本罪;脫離撒旦的權勢、律法的捆綁和咒詛,以及將來的忿怒,祂是唯一、有能力、樂意且完全的救主,祂以永恆的救恩拯救他們。

【第15節】

凡認耶穌為神兒子的,神就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神裡面。這指認耶穌是父的獨生子;祂不是像猶太人、伊便尼派和克林妥派所說的僅僅是人,而是一個神聖的位格,與父同等;這包含了所有與祂位格的尊嚴和祂作為救主職分的適宜性相關的一切,這在當時是信心的試金石,也是信仰的重大條款:這並非說單單口頭承認就能帶來隨之而來的結果;因為魔鬼也相信並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未重生的人也可能如此,也確實如此,就像基督十字架下的百夫長一樣,他們對與神相交一無所知;但這種承認是伴隨著從心裡相信基督以致於稱義、生命和救恩,以及從愛祂和信祂的原則出發,樂意順服祂的典章和命令,這些在魔鬼和屬肉體的人身上是找不到的;參羅馬書 10:9-10。

神就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神裡面;(參約翰一書 4:13 的吉爾注釋);這應當鼓勵人公開且真心承認基督是神的兒子和罪人的救主,並公開宣認祂的名和對祂的信心,堅定持守,毫不動搖。

【第16節】

我們也知道,也相信。或者說,我們對此有充分的確信和認識,並相信,

神對我們所懷的愛。這愛在許多方面顯明出來,尤其是在差遣祂的兒子作我們罪的挽回祭,作我們的救主,使我們藉著祂得生。

神就是愛;(參約翰一書 4:8 的吉爾注釋):

住在愛裡的;指那些憑信心住在神在基督裡所彰顯的愛中,並持續操練對神和聖徒的愛的人:

就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參約翰一書 4:13 的吉爾注釋);最後一句「神也住在他裡面」在敘利亞譯本中被省略了。

【第17節】

這樣,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或作「我們之間的愛」;有些人將此理解為神對祂子民的愛,這愛傾注在他們裡面:這確實消除了對可怕審判的一切恐懼,使審判變得可愛和可欲;那些蒙受這愛的人,在那日將無所畏懼、坦然無懼地站立;敘利亞譯本讀作「祂的愛與我們同在」,似乎支持此意;尤其是拉丁武加大譯本,將其譯為「神的愛與我們同在」;但最好根據上下文來理解,是指我們對神的愛,這愛在我們心中;這愛得以完全,或顯明為完全、真實、純正,是藉著我們對弟兄姊妹的愛;因為神對我們的愛不容許程度之分,祂的愛或其真實性和真誠性也不依賴於我們對聖徒的愛;(參約翰一書 4:12 的吉爾注釋);

使我們在審判的日子可以坦然無懼。這不是指人的審判,當人為了基督和福音被帶到法官、官長和君王面前,站在他們的審判台前時,那些對神、基督和弟兄姊妹有真愛的聖徒,曾以極大的勇氣和無畏,顯出極大的坦然無懼,並暢所欲言;也不是指今生的審判,這審判有時從神的家開始,儘管聖徒在受苦的日子裡,對神和人常常有極大的坦然無懼、鎮定自若和自由表達;而是指將來的審判,儘管那將是極其莊嚴和肅穆的,基督這位審判者將以極大的威嚴和榮耀顯現,所有人都將站在祂面前,書卷將被打開,審判將以極其嚴格和公義的方式進行,並以魔鬼和惡人的永恆滅亡告終,然而聖徒在那日將有坦然無懼:當惡人和魔鬼現在想到這事就顫抖時,他們卻歡喜快樂;他們愛它,期待它,渴望它,並加速它的到來;他們將無所畏懼,毫無畏懼地站立,而其他人將逃往磐石和地洞;他們將與基督自由交談,正如這裡的詞所指的;他們將唱祂的新歌,將他們救恩的榮耀歸於祂,並表達他們對祂的讚美和愛,直到那時和永恆:聖徒之所以能達到這種坦然無懼,可以說是藉著對弟兄姊妹完全的,或真誠、純正的愛;因為藉此他們知道自己已重生,並已生來承受那不能朽壞的產業,他們既有資格,也有權利承受;藉此他們知道自己已從死亡進入生命,他們理所當然地斷定自己不會進入定罪,因此不懼怕那可怕的審判:藉此他們知道自己的信心是正確的,因此他們顯然是神的兒女;如果是兒女,就是後嗣,因此必得救,並得永生:

因為祂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這可以理解為指神,聖徒與祂相似;因為那些重生的人,就像那些愛弟兄姊妹的人一樣,他們是神聖本性的參與者,並與神相似,即使在現今的境況中也是如此;正如他們應當在一切行為上聖潔,如同祂是聖潔的,並對惡人仁慈,如同祂是仁慈的,所以也應當愛聖徒,如同祂愛他們一樣,並彼此仁慈、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如同祂為基督的緣故饒恕了他們一樣;因為神就是愛,他們也應當全然是愛;或者指基督,參約翰一書 3:3, 3:7;這與神有關;正如祂是神的兒子,他們也是神的兒子;祂是本性上的,他們是恩典和收養上的;正如祂蒙神以永恆不變的愛、以滿足和喜悅的愛所愛,他們也蒙祂以同樣的愛所愛,即使他們還在這世上;正如祂是神的選民,是寶貴的,他們也是在祂裡面被揀選的,並藉著祂得救。敘利亞、阿拉伯和衣索比亞譯本將其譯為「祂如何曾是」:其意思可能是,祂在世上如何,他們也如何;這可能不那麼關乎本性上的相似,儘管在那方面有相似之處,除了罪以外,而是關乎境況和條件的相同;正如祂是憂患之子,飽受苦難,背負羞辱,並遭受人的逼迫,他們也是如此;他們不必奇怪自己是世人憎恨和輕蔑的對象,因為祂也是如此;正如祂曾受撒旦試探,被朋友離棄,被神遺棄,他們有時在這世上也是如此;正如祂經歷各種苦難和死亡本身,進入榮耀,他們也藉著許多患難進入天國:此外,正如祂現在在天上,他們在這世上也是如此;即使祂在天上,他們在這世上也是在祂裡面作代表;正如祂是公義的,因祂所擔負的一切罪的指控已被稱義和宣告無罪,因此祂將第二次顯現,與罪無關,他們在祂裡面也是完全公義的:再者,正如祂是,他們在這世上也應當是;他們應當聖潔,如同祂是聖潔的,並謙卑、溫柔、忍耐,如同祂是,並行事為人,如同祂行事為人;特別是愛聖徒和彼此相愛,如同祂所做的;這似乎是這裡主要的意思,必須理解為不是平等,而是相似。阿拉伯譯本將這些詞讀作條件句,並依賴於前一句:「如果我們在這世上像祂曾是那樣」;那麼其意思就是,聖徒在審判的日子將有坦然無懼,前提是他們在這世上像基督曾是那樣。

【第18節】

愛裡沒有懼怕。在弟兄之愛中;有愛的地方,就沒有懼怕:愛越是盛行和增長,懼怕就越是消退;這不是指對神的孝敬之懼,那新約恩典的懼怕,是智慧的開端,與信心、盼望、愛和屬靈的喜樂相符;而是指對人的懼怕,那會帶來網羅:那些真正愛基督、祂的福音和祂子民的人,他們不懼怕人;能力、愛和健全心智的靈與懼怕的靈是相對的,它們不能並存;弟兄之愛有時有如此大的力量,以至於聖徒不懼怕死亡本身,反而樂意為彼此捨命;參約翰一書 3:16;或者更確切地說,他們不懼怕審判的日子,不懼怕地獄和永刑;凡有恨弟兄之處,就有對這些事的懼怕和恐懼,就像該隱一樣;但那些愛弟兄的人,他們知道自己已從死亡進入生命,不會進入定罪,因此對這些事毫無懼怕:

完全的愛能把懼怕驅除。當對弟兄的愛顯為完全,也就是說,是純正和真誠的,一個人從心底深處知道自己真誠地愛聖徒時,他就可以從中推斷出,他的信心是真實的,因為信心是以這種方式運作的;這使他擺脫了對人、對魔鬼、對將來審判和將來忿怒的懼怕。猶太人有句諺語 F23:

懼怕的人在愛裡沒有被完全。或「藉著愛」;也就是說,被奴役般的刑罰之懼所佔據和控制的人,是藉著對弟兄的愛,沒有向自己顯明是真誠愛神和真正相信基督的人;因為如果他是,他就不會懼怕毀滅和死亡,因為凡真正愛神和相信基督的人,必將得救;儘管這樣的人有時可能不無疑慮和懼怕。

【第19節】

我們愛祂,因為祂先愛我們。使徒指出,神對我們的愛先於我們對祂的愛,以免對神和彼此的愛被認為是出於我們自己,並過多地歸因於我們自己;祂的愛是從永恆到永恆的;因為祂愛祂的子民如同祂愛祂的兒子,祂在創世以前就愛祂的兒子;祂在基督裡揀選他們,並在那時賜給他們各樣屬靈的福氣,從永恆以來與基督所立的恩典之約,在創世以前在基督裡賜給他們的恩典之禮,以及如此早地應許他們永生,都表明了祂愛的古老和優先性:祂在差遣和賜下祂兒子時所顯明的愛,先於我們的愛,那時我們對祂毫無愛意;祂在重生和歸主中的愛,先於我們的愛,並且是我們愛的根源;祂在重生中的恩典帶來信心和愛,並在心中產生它們;祂傾注在心中的愛是其動機,或首先激發其行動和運用;神愛的啟示和應用越廣泛,對祂的愛就越增長和豐盛;沒有什麼比思想祂對我們愛的優先性更能激勵和點燃我們對神的愛了,這表明祂的愛是白白的、至高無上的、有區別的、不配得的。有些人將這些詞讀作勸勉:「讓我們愛祂」;另一些人則讀作虛擬語氣:「我們應當愛祂」,因為有些抄本讀作「我們愛神」,敘利亞、拉丁武加大和衣索比亞譯本以及亞歷山大抄本都讀作「因為神先愛我們」:其他一些抄本也是如此。

【第20節】

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這種宣稱沒有什麼比這更矛盾的了,不像黑與白,或同等程度的熱與冷:

他就是說謊的;他所說的不是真話,這是一個矛盾,也是不可能的事:

因為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他的容貌,這本應激發他對弟兄的感情;或他身上寶貴和值得尊敬之處,這本應贏得他的尊重;或他的需要和困境,這本應激發他的憐憫和同情:

怎能愛他沒有看見的神呢?不能指望他能;這是不合理的假設;他不可能做到;(參約翰一書 4:12 的吉爾注釋)。

【第21節】

愛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祂所受的命令。這「從祂」可以指「從神」,如亞歷山大抄本和拉丁武加大譯本所讀;愛弟兄是神的命令,這從約翰一書 3:23 中清楚可見;或者指從基督而來,因為這也是祂的命令,甚至是祂所賜的新命令,祂的子民已從祂領受了這命令:

愛神的,也當愛弟兄;參約翰福音 13:34,約翰福音 15:12,約翰福音 15:17;這是一個勸說人同時遵守這兩條命令的論證;因為要求其中一條的命令,也要求另一條:凡在其中一條上犯錯的,就像在另一條上犯錯一樣,都是違背命令的人。

【腳註】
F23 Zohar in Exod. fol. 87. 1. 《光輝之書》出埃及記篇,第87頁第1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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