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哥林多前書

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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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 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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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章中,使徒責備男人和女人在公開崇拜中不雅的儀容,並勸誡他們應如何行為,以及這樣做的理由;他也糾正了他們在主的晚餐時或之前的一些濫用和不規律行為;這引導他詳細闡述了這項聖禮的性質、用途和目的,並給出了一些關於如何舉行和參與的指示。他以一個與前一章末尾所說相符的勸勉開頭,即效法他,正如他效法基督一樣(1哥林多前書11:1)。他稱讚他們記念他,並遵守所傳給他們的聖禮;也就是說,他們遵守了多少,就稱讚多少(1哥林多前書11:2)。為了鋪陳他要責備和勸誡他們的事情,他指出,正如神是基督的頭,基督是每個男人的頭,男人也是女人的頭(1哥林多前書11:3)。因此,男人在公開崇拜中蒙著頭出現,就是羞辱他的頭(1哥林多前書11:4);另一方面,女人在神聖的禮拜中不蒙頭,就是羞辱她的頭,這與她的頭被剃光無異(1哥林多前書11:5)。因此,結論是,如果女人剃髮或剪髮是羞恥的,那麼她在參與敬拜神時就應該蒙頭(1哥林多前書11:6)。男人在這種時候不蒙頭的原因是,他是神的形像和榮耀;女人應該蒙頭的原因是,她是男人的榮耀,是為他的榮耀而造,並要順服他,而蒙頭就是順服的標誌(1哥林多前書11:7)。她之所以如此,是從創造的次序推論出來的:男人不是從女人而出,而是女人從男人而出(1哥林多前書11:8);也是從創造的目的推論出來的:男人不是為女人而造,而是女人為男人而造(1哥林多前書11:9)。女人在公開崇拜時應該蒙頭的另一個原因是,因為當時有天使在場(1哥林多前書11:10)。但為了避免男人因此輕視女人,使徒指出,他們彼此不能沒有對方;他們以不同的方式從對方而出,並且都從主而出(1哥林多前書11:11-12)。然後他繼續提出其他論點,表明女人不應該在神的殿中不蒙頭出現:一個是從這樣做的不雅觀性,這必須被每個人如此判斷(1哥林多前書11:13);另一個是從自然和習俗,以及男人相反的行為,這是不雅和羞恥的;因為,如果根據自然的指示,男人留長髮是羞恥的,那麼女人留長髮就必須是端莊得體的,並且是她們的榮耀,因為這是她們的遮蓋(1哥林多前書11:14-15)。但如果使徒就此主題所說的一切之後,仍有爭辯的人傾向於為此爭論,他指出,他們不適合繼續留在教會中(1哥林多前書11:16)。然後他繼續指出哥林多教會中許多人在吃主的晚餐時或之前的一些不良行為;部分原因是分裂和派系,他們為此目的分黨結派;他聽說了這些事,有理由相信,並且不能為此稱讚他們;他們以這種方式聚集,是為了更糟,而不是更好(1哥林多前書11:18-19)。他之所以更相信這個報告,是因為他們中間有異端,這些異端導致分裂和分歧,這是必須預期的,以便基督忠實的信徒可以與其他人區分開來(1哥林多前書11:19)。他接著指出他們如何濫用聖餐禮,不僅分黨結派聚集,而且放縱他們的感官食慾,吃喝,這成為他們聚集的主要目的,而不是主的晚餐(1哥林多前書11:20)。因為他們不彼此等候,而是一個人先吃自己的晚餐,結果一個人飽足,另一個人卻飢餓(1哥林多前書11:21)。使徒揭露這種惡行,指出這種行為的不雅,因為他們有自己的家可以宴樂;他們對神的教會的輕蔑,以及他們使窮人和飢餓的人蒙羞,所有這些都遠非值得稱讚(1哥林多前書11:22)。隨後他詳細闡述了主的晚餐,正如他從基督自己那裡領受的,包括設立的時間、方式,各部分的意義,其用途和目的,以及它將持續到基督第二次降臨(1哥林多前書11:23-26)。然後他繼續指出不配領受這項聖禮的惡果,這樣的人有罪,並褻瀆和羞辱基督的身體和血(1哥林多前書11:27)。因此,在領受之前,人應該省察自己對神的悔改和對基督的信心(1哥林多前書11:28),因為不配的領餐者會給自己帶來定罪,因為他們沒有屬靈的判斷力來辨別聖禮中的主身體(1哥林多前書11:29),因此容易遭受疾病甚至死亡,這就是哥林多教會中一些人的情況(1哥林多前書11:30)。然而,如果人們事先省察和判斷自己,他們就不會遭受這樣的審判(1哥林多前書11:31)。儘管神的子民受苦時,不應將他們的苦難視為懲罰,而應視為對他們的管教,其目的是使他們將來不致與不敬虔的世人一同被定罪(1哥林多前書11:32)。因此,使徒的建議是,當他們來到主的餐桌前時,不要分黨結派,一部分人先吃,與其他人分開,而應等候直到他們都聚集在一起,然後像一個身體、一個餅一樣一同參與(1哥林多前書11:33)。如果有人飢餓,他應該在家裡吃,不要在神的殿裡舉行餐前宴,在那裡放縱食慾,以免給自己和與他一同的人帶來定罪(1哥林多前書11:34)。本章最後暗示,除了這些不規律行為之外,這個教會還有其他問題,使徒表示他親自到他們那裡時會加以糾正。

【第1節】

你們要效法我,正如我效法基督一樣。
這些話更適合結束前一章,而非開始新的一章,它們指的是使徒在前一章中提出的規則,他希望哥林多人效法他,正如他效法基督一樣:正如他在私下和公開場合,尤其是在他的事奉中,都尋求做一切事來榮耀神,而不是為了自己的聲望,在這方面他效法了基督,基督不求自己的榮耀,只求差他來者的榮耀;所以他希望他們所做的一切都奉基督的名,並藉著他榮耀神:正如他努力保持對神和對人無虧的良心,在這方面他效法了基督,基督本性聖潔,言行無害無過;所以他渴望他們也能無可指責,無害無過,直到基督的日子:又因為他努力在一切合法和無關緊要的事上取悅人,在這方面他效法了基督,基督以其和藹可親的舉止和謙卑的態度,尋求取悅並滿足所有與他交往的人;所以他希望他們不要心高氣傲,而要俯就卑微的人,並成為所有人的所有,以便像他一樣贏得一些人:再者,正如他不求自己的快樂和益處,而是為了他人的救恩,效法基督,基督不求自己的喜悅,而是欣然承擔並忍受人的羞辱,以便為他們謀求益處;所以使徒暗示,他們不應在每件事上都尋求自己的意願,而應為了造就人而取悅鄰舍。

【第2節】

我稱讚你們,弟兄們。
使徒以稱讚他們的話作為開場白;儘管有些人認為這是一種諷刺的說法,因為本章和本信的其餘部分有許多責備的話;但任何考慮到(1哥林多前書11:17)語氣變化的人都會輕易看出,這裡的話是認真的,旨在引起他們對他即將說的話的注意,並預備他們的心,以良好的態度接受他將要說的責備;當他稱讚他們值得稱讚之處,並責備他們應受責備之處時,他們就不會生氣。他稱讚他們的事項如下:

你們在凡事上記念我;這意味著,他們要麼是記念他,儘管他遠離他們,並且對他懷有敬意,尊重他,尊重他的判斷,以至於寫信給他,詢問他對任何教義或有困難的良心問題的看法;要麼是他們牢記他曾在他們中間傳講的福音教義;參見(1哥林多前書15:2)。阿拉伯譯本讀作:「你們記念我的言語和行為」;即他曾在他們中間傳講的教義,以及他為他們樹立的榜樣:

並且照我所傳給你們的,持守這些規條;這主要是指洗禮和主的晚餐,他從基督那裡領受,並傳給了他們;參見(1哥林多前書11:23)。他們,至少是他們中的許多人,憑著對基督的信心,出於對他的愛,並以榮耀他為目的,持守並遵守了這些規條,並且是按照使徒傳給他們的形式和方式,符合基督的心意;但如果使徒現在還活著,他會或能為大多數自稱基督徒的人稱讚他們嗎?不;這些規條通常都沒有按照所傳的方式持守:至於洗禮,無論是受洗者還是方式,都沒有被遵守,兩者都已改變,與最初的設立不同;而主的晚餐則被褻瀆,讓最卑劣的人參與;而且,更「可怕的怪物」是,它被用作政府民事和軍事職位的考驗和資格。

【第3節】

但我願意你們知道。
儘管他們記念他,並牢記他曾在他們中間宣講的許多事情,並按照所傳給他們的方式持守規條;但在某些事情上,他們要麼是無知,要麼是沒有好好注意,需要被提醒,並得到更好的教導:由於使徒在每一點上都非常樂於分享他的知識,他毫不猶豫地將任何可能教導他們的信心,並指導他們實踐的事情告訴他們:

每個男人的頭是基督;基督是每個獨立人性的頭,因為他是所有人的創造者和維護者,也是所有自然恩賜的賜予者;他是所有人的自然之頭,正如他是他自己子民恩典之頭一樣:他也是地上所有國家的統治者,無論他們願意與否,都服從於他;有一天,萬膝將向他跪拜,萬口將承認他是萬有的主。此外,基督是每個信徒的頭;他通常被稱為教會的頭,因此也是教會中每個人的頭:他是所有蒙揀選者的共同公共元首,一個代表性的元首;他在永恆揀選中是如此,在恩典之約中也是如此;他在時間中是如此,在他的死、埋葬、復活、升天和進入天堂中是如此;他現在作為那裡的代求者也是如此:他是他子民的政治元首,或者說,就像君王是其國家的元首一樣:他也是一個經濟上的元首,或者說,就像丈夫是妻子的頭,父母是家庭的頭,主人是僕人的頭一樣;因為基督承擔所有這些關係:是的,他是一個自然的頭,或者說,他對他的教會而言,就像人的頭對人的身體一樣:他是一個真實而恰當的頭,與他的身體本質相同,與之聯合,將生命傳遞給它,優於它,比它更卓越。他是一個完美的頭,他沒有任何缺乏;他認識他所有的人,並意識到他們的需要,並供應他們;他愛的眼睛始終注視著他們;他的耳朵向他們的呼求敞開;他有舌頭向他們說話,並為他們說話,他使用它;他在他們身上,在他們的恩典和衣袍中聞到甜美的香氣,儘管這些都是他自己的,並由他自己薰香:這個頭沒有惡劣的體液,從那裡流向身體,損害身體,就像從亞當流向他的後裔一樣,亞當是他們的頭;但在基督裡沒有罪,只有恩典、公義和聖潔從他湧出。他沒有畸形或缺陷;所有恩典的豐盛都住在他裡面,以供應他身體的肢體;他是一個,也是唯一的頭,一個永遠活著和永恆的頭。

女人的頭是男人。男人在存在上是第一位的,是首先被造的,女人是從他而出,是為他而造,而不是他為女人而造,因此他必須是頭和首領;他也是因為其優越的恩賜和卓越之處,如身體的力量和心智的稟賦,因此女人被稱為較弱的器皿;同樣,在優越性或治理方面,男人是頭;正如基督是教會的頭,教會順服他,所以丈夫是妻子的頭,她應在一切自然、民事和宗教事務上順服他。此外,男人是女人的頭,要為她提供和照顧,滋養和愛護她,並保護她免受一切侮辱和傷害。

基督的頭是神;也就是說,是父,而不是指他的神性,因為就神性而言,他們是一體的:基督作為神,與他的父平等,並擁有與他相同的神性完美;他的父也不是以這種意義上的頭;而是指他的人性,是父所塑造、預備、膏抹、扶持和榮耀的;在這種人性中,基督對父表現出恩典,他仰望父,他相信並信靠父,愛父,並順服父;他在世上總是做討父喜悅的事;他向父禱告;他順服父,甚至順服至死,並將他的靈魂或精神交託在父手中:所有這些他都作為他的上級而行,這是在他的人性中考慮的,也是在他作為中保的職分中考慮的,作為中保,他是父的僕人;他勤奮忠實地履行了父的職責,並從父那裡得到了義者的稱號;所以神是基督的頭,因為他是人,是中保,並且僅僅如此。

【第4節】

凡男人禱告或講道。
這應理解為在公開場合禱告和講道,而不是在私下;並且不應僅限於在禱告中作為會眾向神開口的人,或奉神的名向人講道的人;而是適用於每個參與公開崇拜的個人,與牧師一同禱告,並聽他講道,這就是「講道」的意思;因為這裡所指的不是預言未來事件,而是解釋神的話語,舊約的預言,或聖經的任何部分,除非唱歌讚美詩更為恰當,因為有時也用「講道」來表達:例如在(撒母耳記上10:5)中,「你必遇見一班先知從高處下來,他們前面有琴、鼓、笛、瑟,他們就說預言。」他爾根將其譯為(**וְהוּא מְשַׁבְּחִין**,v'hu m'shabchin),「他們將歌唱讚美」;金奇(Kimchi)對此評論說,這就像是說,他們的預言將是(**שִׁירִים**,shirim),「歌」和讚美神,由聖靈所說。同樣在(撒母耳記上19:23-24)中,論到掃羅說,他「往前走,也說預言」。他爾根是,他往前走,(**וּמְשַׁבַּח**,u'm'shabach),「並讚美」。又說,「他也脫了衣服,說預言」。他爾根,(**וּמְשַׁבַּח**,u'm'shabach),「並讚美」,或歌唱讚美。再者,在(歷代志上25:1-3)中,論到亞薩等人說,他們「用琴、瑟、鈸說預言」;金奇解釋為亞薩口頭歌唱,他的兒子們演奏樂器。

蒙著頭;這似乎是他們中一些人在參與公開崇拜時的習俗:他們這樣做要麼是效法異教徒 F18,異教徒在崇拜他們的神祇時蒙著頭,除了土星和赫拉克勒斯,他們的慶典是在不蒙頭的情況下舉行的,這與崇拜其他神祇的普遍習俗和慣例相反;或者更可能是效法猶太人,猶太人過去在公開崇拜中蒙頭,是出於奴役的恐懼,他們至今仍是如此;他們有一條規矩 F19,

【第5節】

但凡女人禱告或講道。
這並非指允許女人在會眾中公開禱告,更不是允許她們講道或解釋聖經,因為這些事是不允許她們做的:參見(1哥林多前書14:34-35)(提摩太前書2:12);而是指任何與牧師一同在公開崇拜中禱告,並聽講道,或與會眾一同歌頌神讚美詩的女人,正如我們所見,「講道」一詞所指的。

不蒙著頭。這似乎很奇怪,哥林多婦女會從何處習得這種習俗,因為猶太婦女是不允許不蒙頭進入街道或任何公開場所的 F21。猶太律法規定,她們不得在任何地方不蒙頭外出 F23:是的,這樣做被認為是可恥和不光彩的。因此有言 F24,(**שֶׁגִּלּוּי הָרֹאשׁ גְּנַאי לָהֶן**,shegilluy harosh genai lahen),「不蒙頭是對以色列女兒的羞辱」:關於淫婦,祭司如此說 F25,

羞辱她的頭;不是她的丈夫,丈夫在比喻意義上是她的頭,她不蒙頭會羞辱他;彷彿她不順服他,或者因為她比他更美麗,所以炫耀自己;而是她的自然之頭,正如所給出的理由所示:

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一樣;不戴面紗,或頭上沒有某種遮蓋,按照當地的習俗,就如同她的頭被剃光一樣;每個人都知道女人剃光頭是多麼不光彩和可恥;如果這是一樣的,那麼她在公開崇拜中不蒙頭就是對她的羞辱和可恥。這也表明,前一節經文中的「男人的頭」是指男人的自然之頭,因為這裡的「女人的頭」是指女人的自然之頭。

【第6節】

因為女人若不蒙著頭。
也就是說,如果她的頭沒有按照她所居住地方的習俗,用某種遮蓋物遮蓋,

就該剪了頭髮;讓她的頭髮剪短;讓她像男人一樣留短髮;讓她看看自己會是什麼樣子,她會喜歡這樣嗎,別人會怎麼看她,會喜歡她嗎;每個人都會嘲笑她,她也會為自己感到羞恥:

女人若剪髮或剃髮是羞恥的;正如在所有文明國家中都被認為是如此:異教徒 F1 也將其視為可憎之事,不應有任何一個可怕的例子:那麼她就該蒙著頭;用面紗,或任何常用的遮蓋物。

【第7節】

男人固然不該蒙著頭。
衣索比亞譯本補充說:「當他禱告時」;這是對這些話的恰當解釋,儘管譯法有誤;因為使徒的意思不是說男人在任何時候都不應該蒙頭,而是在他公開崇拜、禱告、講道或唱詩時:理由是,

因為他是神的形像和榮耀。使徒這裡所說的男人是指他最初受造時,在墮落前的無罪狀態;但現在他已經犯罪,玷污了這個形像,失去了這個榮耀;這部分在於他的身體是按照基督身體的範本所造,神在他永恆的心意中對此有一個概念,並按照這個概念塑造了亞當的身體:部分在於他的靈魂,在於它所形成的公義和聖潔、智慧和知識,以及所有其他卓越的恩賜。因此猶太人 F2 說,悟性是(**כְּבוֹד הַשֵּׁם**,k'vod haShem),「神的榮耀」。這主要在於他對所有受造物,甚至對被造的女人所擁有的權柄和統治,至少這裡主要指的是這一點,其中如此輝煌地彰顯了神的榮耀和威嚴、權能和統治;因此男人在敬拜他時應該不蒙頭,因為神的形像和榮耀在那裡最為顯著地彰顯:但這並非說女人不是神的形像和榮耀,她也像男人一樣,在內在品質上,如公義、聖潔、知識,以及對其他受造物的權柄上,是按照神的形像和樣式所造,儘管她順服於男人;但男人最初是直接地成為神的形像和榮耀,女人只是次要地、間接地透過男人。男人更完美、更顯著地是神的形像和榮耀,因為他擁有更廣泛的統治和權柄:

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因為她是從他而出,為他的幫助和協助而造,並成為他的榮譽和榮耀的冠冕。使徒說的是猶太人的意思,並用他們的語言。在(以賽亞書44:13)中的話:「照著男子的樣式,照著男子的美麗」,他爾根譯為:「照著男子的樣式,照著女人的榮耀」;一位著名的 F3 猶太解經家對後一句的注釋是:「這就是女人,(**שֶׁהִיא תִּפְאֶרֶת בַּעֲלָהּ**,shehi tif'eret ba'alah),『她是她丈夫的榮耀』」;但為什麼她要因此蒙頭,而男人卻要不蒙頭呢?需要注意的是,這是在神的面前和敬拜中,一個要不蒙頭,另一個要蒙頭;一個是神的榮耀,因此要在神面前不蒙頭;另一個是男人的榮耀,因此要在神面前蒙頭;特別是,由於她首先犯罪,她這個男人的榮耀卻成了他羞恥和恥辱的原因。猶太人似乎將此作為區別的原因;他們問 F4,

【第8節】

因為男人不是從女人而出。
在目前的狀況下,按照人類世代繁衍的正常過程,男人是從女人而出,儘管不是沒有男人的參與;他在女人體內受孕,由她懷胎,並由她所生;但使徒指的是男人最初的形成,他是直接由神用塵土所造,在女人存在之前,所以不是從她而出:

但女人是從男人而出;她是從男人的肋骨所造,她的名字和本性都來自他;神是她的創造者,男人是她存在的材料;她在神之下,她的起源歸因於他;因此,既然他首先存在,他就必須優於她:這證明了迄今為止所說的一切;例如男人是女人的頭,女人是男人的榮耀,男人可以因她來自他而誇耀;因此,他們在公開崇拜中的儀容應該有所不同。

【第9節】

男人也不是為女人造的。
為她服務;因為他被造時她還不存在;儘管男人應當為女人提供、照顧和保護她,因為她是較弱的器皿,但這些並非他被造的最初目的;他是為神而造,為神的服事和榮耀而造:

但女人是為男人造的;作他的幫手,他已經被造;作他的伴侶和同伴,無論是在宗教崇拜中還是在世俗生活中;以及為了生育和養育子女。

【第10節】

因此,女人應當在頭上有權柄。
大多數解經家將「權柄」理解為女人頭上的面紗或遮蓋物,作為男人對她擁有權柄和她順服於他的標誌;哈蒙德博士(Dr. Hammond)試圖證實這一點,他指出希伯來文單詞(**רְדִיד**,redid),意指女人的面紗或頭巾,源自一個意指權柄和統治的詞根;但他錯了,因為這個詞不是源自(**רָדָה**,radah),意指統治、治理或行使權柄,而是源自(**דָּדָה**,dadah),意指展開、伸展或覆蓋,就像女人的面紗覆蓋她的頭和臉一樣。希臘文(**ἐξουσία**,exousia)更恰當地指她有權隨意戴上或取下她的遮蓋物,視時間、地點和人物而定;這使得它成為必要:

因為天使的緣故;對這些話有各種解釋,有些將其理解為字面意義,有些則理解為比喻意義:有些將其理解為天使的字面意義,這些天使要麼是好的,要麼是壞的。特土良 F5

【腳註】
F18 Macrob Saturnal. l. 3. c. 6. Alex. ab. Alex. Genial. Dier. l. 2. c. 14. & 19. & 22. 馬克羅比烏斯《農神節》第三卷第六章。亞歷山大·亞歷山大《天才日》第二卷第14、19、22章。
F19 Maimon. Hilch. Tephilla, c. 5. sect. 5. 邁蒙尼德《禱告律例》第五章第五節。
F20 T. Bab. Taanith, fol. 20. 1. 《巴比倫他勒目》禁食篇,第20頁第1欄。
F21 Maimon. Hilch. Ishot, c. 24. sect. 12. 邁蒙尼德《婚姻律例》第24章第12節。
F23 T. Bab. Cetubot, fol. 72. 1. 《巴比倫他勒目》婚約篇,第72頁第1欄。
F24 R. Sol. Jarchi in Numb. v. 19. 拉比所羅門·雅爾奇注釋《民數記》第5章第19節。
F25 Bemidbar Rabba, sect. 9. fol. 193. 2. 《民數記拉比》第九篇,第193頁第2欄。
F26 Alex. ab Alex. Genial. Dier. l. 4. c. 17. 亞歷山大·亞歷山大《天才日》第四卷第17章。
F1 Vid. Apul. Metamorph. l. 2. p. 21. 參見阿普列尤斯《變形記》第二卷第21頁。
F2 Maimon. in Misn. Chagiga, c. 2. sect 1. 1. 邁蒙尼德注釋《密示拿》哈吉加篇,第二章第一節第一條。
F3 R. Sol. Jarchi in Isa. xliv. 13. 拉比所羅門·雅爾奇注釋《以賽亞書》第44章第13節。
F4 Bereshit Rabba, sect. 17. fol. 15. 1. 《創世記拉比》第17篇,第15頁第1欄。
F5 De Veland. Virg. c. 7. 特土良《論童女蒙頭》第七章。
F6 Shemot Rabba, sect. 21. fol. 106. 2. Zohar. in Gen. fol. 97. 2. 《出埃及記拉比》第21篇,第106頁第2欄。《光輝之書》創世記篇,第97頁第2欄。
F7 De Oratione, c. 15. 特土良《論禱告》第15章。
F8 T. Bab. Chagiga, fol. 14. 2. 《巴比倫他勒目》哈吉加篇,第14頁第2欄。
F9 Misn. Kiddushin, c. 2. sect. 1. 《密示拿》婚約篇,第二章第一節。
【第11節】

然而,在主裡,男人沒有女人不行,女人沒有男人也不行。
這話說出來,一部分是為了抑制男人的驕傲和傲慢,使他不至於過於自高自大,仗著自己優於女人,就對她抱持任何程度的輕蔑和鄙視,並以冷漠和忽視待她;一部分也是為了安慰女人,使她不至於因自己的處境和環境而沮喪,因為兩者是不可或缺的;他們若非彼此相依,就無法真正地舒適和幸福,正如男人沒有女人不行,女人是為他而造的合適幫手,

女人沒有男人也不行,這是在主裡。
「在主裡」這詞的添加,是為了表明這是神的旨意,是按照祂的護理和永恆預旨,兩者不可或缺;或者,它可能指一男一女合法的結合,是按照主的旨意,這將其與所有其他不潔的混合和結合區分開來。阿拉伯譯本讀作「在主的信仰中」;其含義是,在宗教敬拜和享受宗教特權方面,兩者不可或缺;儘管女人可能不在公共場合禱告和闡釋聖經,但她可以參與禱告,聽道,唱詩讚美神,並享受所有聖禮;因為在基督裡,性別的區分不被看重,男人和女人在祂裡面都是一體的,同樣地重生、稱義、蒙赦免,並將一同得榮耀。

【第12節】

因為女人是從男人而出,
最初如此;夏娃就是從亞當而出,由他的一根肋骨造成:

照樣,男人也是藉著女人而生;
如今男人是由女人所生,由女人懷胎,由女人帶到世上。這是人類繁衍、物種保存、延續和增長的方式;因此,女人不應被輕視,男人也不應自高自大,凌駕於女人之上,因為他們彼此依賴,彼此有益:

但萬有都是出於神。
阿拉伯譯本讀作「萬物都是出於神」;這固然是真理,但並非這些話的真理,這些話應限於論述的主題;即男人和女人都是出於神;他們由祂所造,並按照祂的形象和樣式;男人是神的榮耀,女人是男人的榮耀;男人對女人的權柄,以及女人對男人的順服,都是出於神,並按照祂的永恆預旨和安排;同樣,女人應當從男人而出,並為男人的緣故;男人應當藉著女人而生,兩者不可或缺:這些都不是人為的制度,而是由神智慧的永恆預旨所確立的,因此應當欣然順服,視為最佳的秩序。

【第13節】

你們自己判斷:
使徒在經過各種推理和論證,證明男人優於女人,藉此他要證明男人應當不蒙頭,女人應當蒙頭之後,又回到他的主題,訴諸哥林多人的常識和理解,讓他們自己判斷這件事;他暗示這件事如此清楚,他對自己所提出的觀點如此確信,以至於他將其交給他們,毫不懷疑他們在稍作反思之後,會在這點上與他意見一致:

女人禱告神不蒙頭,合宜嗎?
在你們看來,你們絕不會認為如此,無論這樣的景象對肉體的私慾和眼目的私慾可能多麼令人愉悅和滿足;他沒有提及說預言,只舉了禱告的例子;但這應當理解為兩者皆然;他的意思是,女人在公共崇拜中不蒙頭出現,是不合宜的,無論是在參與公共禱告、唱詩讚美,還是聽道時;儘管使徒沒有提出男人禱告神或奉祂的名說預言時蒙頭的情況,但他對此的看法與對女人的看法是相同的。

【第14節】

連自然本身不也教導你們,
「自然」在此指的可能是自然律和自然之光,即人的理性、常識,或者更確切地說,是習慣,習慣是第二天性;在這種情況下,這必須限於希臘人和猶太人;因為儘管在希臘人中,男人剪短頭髮,不讓頭髮長長,猶太人也是如此,但當時有許多民族F11並不遵守這樣的規矩或習俗;但由於哥林多人主要(如果不是唯一)認識的是猶太人和希臘人,使徒暗示這些民族的習俗可以指導和告知他們這件事:

男人若有長頭髮,便是他的羞辱嗎?
他看起來不像男人,反而像女人,並使自己受到嘲笑和輕蔑。

【第15節】

但女人若有長頭髮,
並且留著,不剪短,像男人那樣:

便是她的榮耀;
這是合宜和美麗的;這符合她的性別,她看起來像她自己;這使她顯得端莊和裝飾她:

因為她的頭髮是給她作蓋頭的。
並非作為她頭部或其他身體部位的遮蓋,以至於她不需要其他遮蓋:我們確實讀到尼哥底母·本·戈里昂的女兒,她被迫以這種方式用頭髮作為遮蓋F12;

【第16節】

若有人想要爭辯,
也就是說,如果有人不滿足於所給出的理由,即男人禱告和說預言時不蒙頭,女人禱告和說預言時蒙頭;反而繼續提出異議,不斷挑剔和吹毛求疵,表明他們爭辯不是為了真理,而是為了勝利,只要能以任何方式獲勝;就我而言,使徒似乎在說,我不會再認為繼續爭論是值得的;所說的已經足夠滿足任何有智慧和良善的人,任何認真、深思熟慮和謙遜的人;我只會補充說,

我們沒有這樣的規矩,神的眾教會也沒有。
這意味著,要麼男人在公共崇拜中蒙頭,女人不蒙頭,這應當對所有尊重教會及其榜樣的人產生一些影響;要麼不應縱容好爭辯和挑剔的精神;一個總是為了爭辯而爭辯,不斷挑剔和吹毛求疵教會中一切言行,總是與某人或某事爭吵,並不斷製造不安的人,不適合成為教會成員;也不應允許他繼續留在教會的交通中,以擾亂教會的平安。這讓我想起《他勒目》中的一段話F14。

【第17節】

我現在吩咐你們這事,
敘利亞譯本讀作「這是我命令的」;有些人將其歸結為他一直在討論的內容,在他的論證和教會的榜樣之外,加上他自己的命令和吩咐,即男人應當公開敬拜神時不蒙頭,女人應當蒙頭;儘管這似乎更關乎接下來的內容,即使徒即將向他們宣告的;關於這點他說,

我不稱讚你們;
正如他在《哥林多前書》第11章第2節所做的,稱讚他們記念他,記住他的教導,並按照他所傳給他們的方式遵守聖禮:由此看來,他們中的大多數人並無可責之處,儘管少數人因在公共崇拜中不合宜和不莊重的表現而受到責備,男人蒙頭,女人不蒙頭;但在他即將說的內容中,他根本無法稱讚他們:

你們聚會,
到神的殿,向祂禱告,唱詩讚美祂,聽祂的道,並參與祂的聖禮,特別是主的晚餐:

不是為著更好,
不是為了造就和教導,不是為了使你們的靈魂活潑和得安慰;使你們在恩典和知識上增長,變得更聖潔、熱心、多結果子和有用:

乃是為著更壞。
為了放縱奢華和不節制,為了鼓勵異端、分裂和紛爭,從而變得更屬肉體、可恥和無用。

【第18節】

首先,我聽說你們在教會中聚會的時候,
教會聚會舉行神聖崇拜的地方,被稱為「一處」(《哥林多前書》第11章第20節),並與他們的「家」(《哥林多前書》第11章第22節)區分開來;他首先注意到在他們的宗教聚會中值得不稱讚和責備的是他們的敵意和派系:

你們中間有分門結黨的事;
分裂和黨派,要麼是關於他們的傳道人,一個支持保羅,一個支持亞波羅,另一個支持磯法;要麼是在舉行主的晚餐時,以及在晚餐之前,他們分成不同的團體,各自單獨領受,各人先吃自己的晚餐,不顧他人,一個吃,另一個不吃。使徒是從革來氏家裡聽說這事的:

我也有幾分相信。
意思是,要麼這是教會一部分人的做法,儘管不是所有人都如此;要麼是他所收到的報告的一部分是真實的;儘管他本著那凡事盼望的愛心,希望事情沒有像所擔憂或所描述的那麼糟糕,因為事情通常會因傳聞而誇大和增加;但由於他從如此可靠的來源得知,他不得不相信其中確有其事。所以敘利亞譯本譯作「**מדם מדם**(m'dam m'dam,有些,有些)我信」。

【第19節】

因為在你們中間也必有異端,
這是一個理由,說明他為何願意相信他所收到的關於他們中間有分門結黨的報告可能有些真實性;因為如果他們中間有異端、錯誤的教義和不良的原則,例如顛覆基督教基本教義的,如否認死人復活,那麼他們中間有分裂和派系就不足為奇了,因為異端通常會導致這些。使徒說這些事「必有」;因為神已預定它們會發生,祂的永恆預旨是不可改變的,祂的旨意是不可更改的;既然在先前的時代總是有假先知,那麼現在教會中也必會出現假教師,引入可咒詛的異端;而且撒但總是忙於撒播錯誤教義的稗子;而人性既軟弱又邪惡,如此容易受其影響,如此容易被欺騙和誤導,因此不能認為事情會是另一種樣子;這些事藉著神的良善和智慧,被轉化為一個非常好的目的:

叫那些蒙稱許的人,
那些真誠相信基督,在信仰上純正,並有穩固的信仰經歷的人;那些自己曾分辨不同事物,並稱許那些卓越的,並曾受他人考驗,被發現是真誠、正直和忠信的人,並蒙神和良善之人稱許的人:

在你們中間顯明出來。
藉著他們在信仰上的堅定不移,他們對信仰的熱心依附,為信仰的熱切爭辯,以及對信仰的熱情和誠實的辯護;並藉著那些反對信仰並站在錯誤和異端一邊的人離開他們;藉此,人們就知道誰是羔羊在教義、紀律和行為上的真誠追隨者,誰不是。

【第20節】

所以你們聚會的時候,
雖然「**ἐπὶ τὸ αὐτό**」(epi to auto,在同一處)並非主要指地點的合一,而是指聚會者的合一和結合;這詞在《七十士譯本》中用於《申命記》第25章第11節、《約書亞記》第11章第5節;然而,它假定教會習慣聚集舉行神聖崇拜的地方;

這不是吃主的晚餐。
他們聚會的目的並非主要為了慶祝主的晚餐,而是為了享用他們自己的晚餐,這要麼是逾越節晚餐,要麼是類似的餐點;他們中的許多「猶太化」者在主的晚餐之前遵守這些,模仿基督,正如他們所聲稱的,基督先吃了逾越節,然後才設立了晚餐。現在,由於這餐前晚餐有許多美食和美酒,他們中的許多人聚會的目的別無其他,只是為了享用那餐,至少這是他們的主要目的,而不是主的晚餐;或者當他們為此聚會時,是以如此不規律和混亂的方式,他們將這些晚餐混淆在一起,在其中行為不端,並如此不配地吃主的晚餐,以至於不能正確地稱之為吃主的晚餐;或者當他們以如此不莊重的方式吃完餐前晚餐後,既不等待彼此,也不保持節制和清醒的界限;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放縱了他們的肉體慾望,並使自己達到如此程度的歡樂和興奮;他們不適合吃主的晚餐,不適合從如此豐盛的餐點轉到主的桌前。這被稱為主的晚餐,因為祂是它的創始者;祂是它的主題;並且為了祂,為了記念祂,它被設立、維持和延續。敘利亞譯本將其理解為主日,並如此翻譯:「所以你們聚會的時候,你們吃喝,不像或不合乎**מרמד המויא**(yoma d'maran,我們主的日子)」。

【第21節】

因為在吃的時候,
不是在主的桌前,而是在神聖崇拜的地方為他們擺設的桌前,每個人都帶著自己的食物,假裝其他人,特別是窮人,會與他一同吃;但事實上,他卻坐下來自己吃,不等到其他人來,一同吃飯;以至於有些人沒有食物,而另一些人卻吃得太多;因此,預期的目的沒有達到,整個過程一片混亂和無序:

各人先吃自己的晚餐;
也就是說,不等所有人都到齊,以便彼此友好地用餐,鼓勵和增進弟兄之愛,一個人會先坐下來吃飽,不等另一個人來;以至於有些人沒有食物,而另一些人卻吃得太多;因此,預期的目的沒有達到,整個過程一片混亂和無序:

一個飢餓,一個酒醉。
遲到的人沒有東西吃,所以飢餓;而先到的人要麼吃喝過度,要麼至少非常豐盛,以至於他非常愉快,更傾向於肉體的歡樂,而不是以嚴肅和莊重的方式領受主的晚餐;而酒醉的人被認為是富人,他帶著自己的食物,吃完後就自己吃;而窮人可能指飢餓的人,他們沒有食物可帶,也沒有富人分給他們,所以他們缺乏食物,正在挨餓;因此,他們身上有許多不當之處,使徒對此予以公正的指責。萊特富特博士認為,「酒醉」的人是指吃逾越節晚餐的猶太人,他吃喝自由;而「飢餓」的人是指外邦人,他飢餓不是因為貧困和需要,而是因為他拒絕並避免吃餐前晚餐,因為它帶有猶太教的色彩;因此他們中間存在分裂和分歧。

【第22節】

什麼?你們沒有家可以吃喝嗎?
這表明各人先吃自己的晚餐,不是在他們自己的家裡,在他們來到神聖崇拜的地方之前,而是在神的殿裡;使徒暗示,如果他們必須有餐前晚餐,並且在領受主的晚餐之前傾向於自由吃喝,那麼在他們自己的家裡吃喝會更得體和有序,也更少損害宗教和基督聖禮的榮譽;在他們自己的家裡,他們不僅更私密和隱蔽,而且他們有這樣的目的;而神的殿不是用於任何此類用途的,他們也不應為此目的在那裡聚會;至少,在那裡舉行如此混亂、不平等和不節制的宴會是非常可恥和應受譴責的:這與猶太教的規矩相悖,該規矩規定F15,

還是你們藐視神的教會?
也就是說,使教會受到輕蔑和嘲笑;這意味著要麼是信徒群體,即在福音教會狀態中聚集的神的子民;要麼是他們聚會舉行公共崇拜的地方,埃塞俄比亞譯本稱之為「神的殿」;這些混亂的行為使教會變得非常可鄙;

叫那些沒有的羞愧呢?
那些沒有房子可吃,沒有晚餐可吃,或沒有任何世俗財物,或沒有錢為自己購買食物的人;當他們滿懷期待地來,卻發現食物在富人來之前就被吃光了,或者無論如何,當他們來的時候不被允許參與,他們必然會感到困惑和羞愧;這種偏待人的行為,使徒對此予以公正的指責。

【第23節】

因為我從主領受的,
使徒向他們指出主的晚餐的規矩、用途和目的;他的目的是糾正他們中間的混亂,並使他們嚴格遵守具有神聖權威的規矩;並向他們指出,在那晚餐中,所有人都平等地吃喝;而且它的目的不是逾越節的紀念,而是記念基督,並宣告祂的受苦和受死。主的晚餐的神聖權威在此表達出來;它不僅由祂作為主所設立,祂在祂的教會中擁有所有權柄和權力,可以設立祂所喜悅的任何聖禮;而且其施行的方式和形式也是使徒從祂那裡領受的。這不是他自己的設計,也不是任何人的發明,他也不是從人那裡,甚至不是從使徒那裡領受的;而是他藉著基督的啟示領受的,要麼是基督在他初次歸主時向他顯現,使他成為福音的執事;要麼是當他被提到第三層天,聽見了不可言說、不可表達的事時:

就是我傳給你們的;
因為他從基督那裡領受的,無論是教義還是聖禮,他都忠實地傳給了教會,他沒有向他們隱瞞任何有益的事,而是向他們宣告了神的全部永恆預旨:現在他將這事交給哥林多人,作為一個確鑿的規矩,他們應當永遠遵守;凡是神聖記錄上所載,從基督領受並由祂的使徒傳達的,都應當成為我們信仰和實踐的規矩,而且只有這些:

主耶穌被出賣的那一夜,
或被交出;祂是藉著父神確定的永恆預旨和預知被交出的,也是祂自己自願將自己交在人的手中,交給公義和死亡,為我們的過犯;所以阿拉伯譯本在此讀作「祂將自己交出的那一夜」;正如祂在園中將自己交給猶大和他的同夥:那是在夜裡,當猶大帶著官兵和一隊士兵來搜尋祂時,當他出賣祂並將祂交在他們手中時;就在那一夜,稍早之前,我們的主與祂的門徒設立並慶祝了晚餐的聖禮。提及時間,一部分是為了逾越節,逾越節是在晚上宰殺並在同一夜吃,以記念神在午夜毀滅埃及所有頭生子時,卻饒恕了以色列的頭生子,因此這是一個要在所有世代中遵守的夜晚;又因為這宴席應當是晚餐,所以最好在晚上或傍晚舉行。提及猶大出賣祂的情形,不僅因為那是在夜裡,是黑暗的作為;而且因為就在祂設立晚餐的同一夜,這表明祂藉著出賣者預知自己的死亡,以及祂對祂的門徒、祂的教會和子民的極大愛心,在祂即將離開他們時,設立這樣一個聖禮來記念祂和祂的死:

祂拿起餅來;
從桌上,從盤中,或從家主手中;這是祂身體的象徵,也是祂取了人性、取了亞伯拉罕後裔的本性、取了父為祂預備的身體的象徵,為要使它被擘開;或者說,祂可以在其中為祂的子民忍受苦難和死亡。

【第24節】

祝謝了,
《路加福音》第22章第19節也是如此,但《馬太福音》第26章第26節和《馬可福音》第14章第22節說「祂祝福了」;不是祝福餅,而是祝福祂的父;因為在猶太人看來,祝福和感謝是一回事;所以我們經常讀到他們為地上的出產、為酒和餅而祝福;關於這些,他們有這些規矩F18,

就擘開,
作為祂身體受傷、受挫、被擘開的象徵,藉著拳打、鞭打、戴上荊棘冠冕、用釘子刺穿祂的手腳、用槍刺穿祂的肋旁;因此,在這次聖禮中擘餅的權利應當按字面和嚴格地遵守:基督親自拿起餅並擘開,表示祂願意為祂的子民捨命、受苦和受死,作為他們的替代者;而擘餅這個動作是為了分發,使每個人都能領受,就像所有以色列人在逾越節所做的那樣,而不是像哥林多人那樣在他們的餐前晚餐中,一個人吃飽,另一個人飢餓;但基督擘餅,是為了讓每個人都能有份,就像每個信徒都可以而且應當那樣,他們可以吃這餅,喝這酒,並藉著信心以被釘十字架的基督為糧,將祂所成就的一切祝福歸於自己:

說:拿著吃;
也就是對祂的門徒說,祂將餅遞給他們,在祂拿起、祝謝並擘開之後,吩咐他們拿著;將其接到手中,作為他們在屬靈意義上藉著信心的手領受祂和祂恩典祝福的象徵;並吃下遞到他們手中的餅,作為他們藉著信心以被釘十字架的基督為糧,以祂為愛他們並為他們捨己的基督為糧的象徵;

這是我的身體;
與「**פסח של גוף**」(guf shel pesach,逾越節的身體)相對立並區分開來,逾越節的羊羔被稱為F19;這不是指祂奧秘的身體——教會,祂是教會的頭,儘管這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哥林多前書》第10章第17節),而是指祂自然的身體,而且不是實質上的,好像餅真的變成了祂的身體;因為在晚餐中,餅在祝謝和感謝之後,仍然保持其原有的性質、屬性、形式和形狀,只是被分別出來用於記念基督被擘開的身體;因此這句話應當以比喻的意義來理解,即它是祂身體的記號和印證;它被擘開成碎片,代表祂的傷口、挫傷、苦難和死亡;就像磐石被稱為基督一樣(《哥林多前書》第10章第4節),並非磐石真的就是基督,而是祂的預表和記號:這身體是

為你們擘開的;
因為祂的骨頭沒有一根被折斷,但由於祂的皮膚和肉體被棍棒和拳頭的擊打、鞭打和鞭笞、荊棘冠冕的刺穿、釘子刺穿祂的手腳、長矛刺穿祂的肋旁而撕裂和擘開;身體和靈魂被撕裂,或藉著死亡彼此分離;而死亡在聖經中以「**שבר**」(shabar,擘開)來表達;參見《耶利米書》第19章第11節;祂的身體可以真實地說是被擘開的,而且是為祂的子民;不僅是為了證實祂的教義,或樹立忍耐的榜樣,或僅僅是為了他們的好處;而是在他們的地位和替換中,作為他們的保人/擔保者和替代者:

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這表明這不是逾越節的紀念,也不是記念以色列人出埃及;因為這是在夜裡完成的,就像逾越節一樣,並且緊隨逾越節之後,哥林多教會中猶太化的基督徒認為這是為了記念逾越節;他們已經接受了猶太人當時和現在仍然持有的觀念,即他們從埃及的解救將在彌賽亞的日子被記念F20;

【第25節】

飯後,祂也照樣拿起杯來,
也就是說,從桌上,或從家主手中,並祝福或感謝,就像祂之前拿起餅時所做的那樣;參見《馬太福音》第26章第27節、《馬可福音》第14章第23節,「飯後」;敘利亞、阿拉伯和埃塞俄比亞譯本讀作「他們飯後」;這給出了一個真實的意義,儘管不是字面翻譯;因為基督和祂的門徒都已經吃過逾越節晚餐,也吃過餅,這是主的晚餐的主要部分,然後祂才拿起杯,感謝,並遞給他們:

【腳註】
F5 De Veland. Virg. c. 7. 德·維蘭德《論童貞女的遮蓋》第七章。
F6 Shemot Rabba, sect. 21. fol. 106. 2. Zohar. in Gen. fol. 97. 2. 《出埃及記拉比米大示》第21章,第106頁第2欄;《創世記光輝之書》第97頁第2欄。
F7 De Oratione, c. 15. 《論禱告》第15章。
F8 T. Bab. Chagiga, fol. 14. 2. 《巴比倫他勒目》哈吉迦篇,第14頁第2欄。
F9 Misn. Kiddushin, c. 2. sect. 1. 《密示拿》基杜辛篇,第二章第一節。
F11 Alex. ab. Alex. Genial. Dier. l. 5. c. 18. Servius in Virgil. Aeneid. l. 10. prope finem. 亞歷山大·亞歷山大《天才之日》第五卷第18章;塞爾維烏斯《維吉爾·埃涅阿斯紀》第十卷末尾。
F12 T. Bab. Cetubot, fol. 66. 2. 《巴比倫他勒目》基圖博篇,第66頁第2欄。
F13 T. Bab. Yoma, fol. 47. 1. 《巴比倫他勒目》約瑪篇,第47頁第1欄。
F14 T. Bab. Nazir, fol. 49. 2. & Kiddushin, fol. 52. 2. 《巴比倫他勒目》拿細耳篇,第49頁第2欄;《基杜辛篇》第52頁第2欄。
F15 T. Hieros. Megilia, fol. 74. 1. & T. Bab. Megilla, fol. 28. 1. 《耶路撒冷他勒目》米吉拉篇,第74頁第1欄;《巴比倫他勒目》米吉拉篇,第28頁第1欄。
F16 Gloss. in T. Bab. Bava Bathra, & Pesachim, fol. 101. 1. & Gloss. in ib. Maimon. Hilch. Sabbat, c. 29. sect. 8. & Maggid Misna in ib. 《巴比倫他勒目》巴巴·巴特拉篇注釋;《逾越節篇》第101頁第1欄注釋;邁蒙尼德《安息日律法》第29章第8節注釋;《密示拿講述者》注釋。
F18 Misn. Beracot, c. 6. sect. 5, 6. 《密示拿》貝拉科特篇,第六章第五、六節。
F19 Misn. Pesachim, c. 10. sect. 3. 《密示拿》逾越節篇,第十章第三節。
F20 Misn. Beracot, c. 1. sect. 5. 《密示拿》貝拉科特篇,第一章第五節。
F11 Alex. ab. Alex. Genial. Dier. l. 5. c. 18. Servius in Virgil. Aeneid. l. 10. prope finem. 亞歷山大·亞歷山大《天才之日》第五卷第18章;塞爾維烏斯《維吉爾·埃涅阿斯紀》第十卷末尾。
F12 T. Bab. Cetubot, fol. 66. 2. 《巴比倫他勒目》基圖博篇,第66頁第2欄。
F13 T. Bab. Yoma, fol. 47. 1. 《巴比倫他勒目》約瑪篇,第47頁第1欄。
F14 T. Bab. Nazir, fol. 49. 2. & Kiddushin, fol. 52. 2. 《巴比倫他勒目》拿細耳篇,第49頁第2欄;《基杜辛篇》第52頁第2欄。
F15 T. Hieros. Megilia, fol. 74. 1. & T. Bab. Megilla, fol. 28. 1. 《耶路撒冷他勒目》米吉拉篇,第74頁第1欄;《巴比倫他勒目》米吉拉篇,第28頁第1欄。
F16 Gloss. in T. Bab. Bava Bathra, & Pesachim, fol. 101. 1. & Gloss. in ib. Maimon. Hilch. Sabbat, c. 29. sect. 8. & Maggid Misna in ib. 《巴比倫他勒目》巴巴·巴特拉篇注釋;《逾越節篇》第101頁第1欄注釋;邁蒙尼德《安息日律法》第29章第8節注釋;《密示拿講述者》注釋。
F18 Misn. Beracot, c. 6. sect. 5, 6. 《密示拿》貝拉科特篇,第六章第五、六節。
F19 Misn. Pesachim, c. 10. sect. 3. 《密示拿》逾越節篇,第十章第三節。
F20 Misn. Beracot, c. 1. sect. 5. 《密示拿》貝拉科特篇,第一章第五節。

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

「在我的血裡」:這句話暗示了舊約,舊約是用公牛的血來批准和確認的,那血被稱為「立約的血」(出埃及記24:8)。但新約是用基督自己的血所立的,杯中的酒就是這血的記號和象徵。因為無論是杯子還是杯中的酒,都不能被認為是約或遺囑本身。這裡所指的乃是恩典之約,即在福音時代所施行的恩典之約。稱之為「新」,並非因為它是新近訂立的,因為它從永恆就已存在;也不是因為它最近才啟示,因為它在人類墮落後立即向我們的始祖顯明,並在隨後的世代中向其他聖徒顯明,儘管在現今的時代,藉著基督的顯現,它被更清楚地展示出來。但它之所以被稱為新約,是為了區別於舊約,即摩西律法下的舊有施行方式;它永遠是新的,不會被其他約取代;它預備並應許新的事物,這些事物是卓越而美好的,勝過所有其他事物。現在,這約被稱為「在基督的血裡」;也就是說,它被批准了,它所有的祝福和應許都藉著祂的血得以確認。因此,祂的血被稱為「永約的血」(希伯來書13:20)。赦免與公義、平安與和好,以及進入至聖所的權利,所有這些都藉著這血而來,並藉著這血得以確保;聖徒的信心在這聖禮中被引導,去觀察、領受並為自己享受這些。

「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記念祂的靈魂傾倒以至於死;記念祂的血為罪得赦免而流;記念祂那偉大的愛,將自己獻上作為挽回祭,以滿足神的公義,並為祂子民的心中奠定堅實的平安與喜樂的基礎。

【第26節】

「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不是任何餅,也不是任何杯;而是按著聖禮的方式,按照基督的設立和吩咐,並以祂所設定的目的來吃喝的。雖然沒有為這聖禮的施行設定固定的時間,但這句話似乎暗示它應該經常舉行。它也清楚地表明,餅和酒在祝謝或感恩之後,仍然是餅和酒,並沒有轉變為基督真實的身體和血;它們只是外在的元素,向信心代表這些。

「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祂來」:或者更確切地說,可以將其譯為命令語氣,作為勸勉、指示或命令:「你們要表明主的死,直等到祂來」;因為並非每個在主餐桌上吃喝的人都表明祂的死,而這正是這聖禮所要達成的偉大目的。因為設立這聖禮的目的是要宣告基督為祂子民的罪而死;將祂描繪為被釘十字架;藉著祂的身體受傷、受創、破碎,以及祂的血流出,來闡明祂受苦和死亡的方式;表達祂的死所帶來的祝福和益處,以及祂子民對這些益處的信心;並表達他們的感恩之情,宣告他們為此而感謝;所有這一切,都「直等到祂來」。這表明了這聖禮的持續性,它將持續到基督第二次降臨,那時舊約時代的肉體聖禮將被動搖和廢除;這也表明了福音事奉者將持續到世界的末了,來施行這聖禮,以及教會將持續存在,以領受這聖禮。這也確保了基督第二次降臨的確定性;正如它引導我們回溯到祂道成肉身、為我們受苦受死,從而為我們成就救贖;它也引導我們向前展望並相信祂將再次降臨,使我們完全擁有祂所成就的救恩;那時,這聖禮和所有其他聖禮都將不再需要,一切都將止息,神將在萬有中作萬有。使徒在這裡提到猶太人在逾越節之夜所使用的一個習俗,向他們的兒女闡明他們實踐和那項設立的原因;那時,F21

【第27節】

「所以」:既然這是主餐的明確設立,是施行它的形式和方式;既然其中的餅和酒是基督身體和血的代表,而整個目的在於記念基督,並表明祂的死;那麼,

「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餅和杯被稱為主的餅和主的杯;因為它們是為記念祂而吃喝的,是祂身體和血的象徵,儘管它們本身並非如此;這些可以「不按理」地吃喝,當它們被不配的人,以不配的方式,並為不配的目的而吃喝時。主餐可以被不按理地領受,當它被不配的人領受時。敘利亞譯本證實了這一點,它譯為 **וְלָא שָׁוֵא לֵהּ**(wela shawa leh,不配),埃塞俄比亞譯本亦然;現在,所有未重生的人都是不配的,因為他們裡面沒有屬靈的生命,因此不能以屬靈的方式吃喝;他們沒有屬靈的光,因此不能辨別主的身體;他們沒有屬靈的味覺和喜好,沒有屬靈的飢渴,也沒有屬靈的胃口,不能領受任何屬靈的滋養,也不能與基督有任何屬靈的交通。同樣,所有那些雖然可能聲稱自己是悔改者,是基督的信徒,並聲稱認識祂、愛祂的人,但他們沒有真正的悔改,也沒有結出與悔改相稱的果子,因此他們既不適合受洗,也不配領受主餐;他們也沒有對基督的信心,至少只有歷史性的信心,因此不能憑信心吃神的兒子的肉,喝祂的血,也不能以蒙神喜悅的方式履行這聖禮;他們對基督也沒有任何屬靈的認識,只有思辨和概念性的認識,因此不能辨別主的身體;他們對祂也沒有真正的愛,因此非常不適合參加愛的筵席;他們也不能深情地記念基督,也不能出於愛祂的原則去做他們所做的事,因此他們必然是不配的領受者。同樣,所有那些生活和行為不符合基督福音的信徒也是如此;這樣的人是重新將基督釘十字架,使祂公開受辱,因此不適合表明祂的釘十字架和死亡;他們給福音和基督的聖禮帶來羞辱,使祂的名、道路和真理受褻瀆,並使基督教會的肢體憂傷,因此不應被允許來到主的餐桌前。確實,沒有人憑自己配得這樣的聖禮,只有那些基督藉著祂恩典的植入和祂公義的歸算而使之配得的人;以及那些祂雖然在自己看來不配,卻邀請並鼓勵他們來到這聖禮,並豐盛地吃喝的人。此外,這聖禮可能以不配的方式參加;例如,當它被無知地領受時,人們不了解它的性質、用途和目的;或者不敬地領受,就像許多哥林多人那樣,恐怕還有許多其他人,他們對基督的威嚴沒有那種敬畏,他們是在祂面前,祂既是這聖禮的創始者,也是這聖禮的主題;或者沒有信心,沒有在基督身上運用信心,祂是生命的糧,生命的活水;或者不知感恩地領受,當對神在賜下祂兒子方面的愛,以及基督為罪獻上自己作為祭物方面的愛,沒有感恩之情時;或者當這筵席是帶著惡毒和邪惡的酵,以及缺乏弟兄之愛,對教會的任何肢體懷有惡意或仇恨時。所有這些都可以補充說,當這餅和杯是為不配的目的而吃喝時,它們就是不按理地領受了;例如,為了獲得任何世俗的職位,並獲得任何世俗的利益;或者為了被人看見,並被認為是虔誠和有宗教信仰的人;或者為了記念基督以外的任何事物;就像「猶太化」的哥林多人記念「逾越節」羔羊那樣;或者為了藉此獲得永生和幸福,幻想參與這聖禮能使人配得並有權利進入榮耀。現在,這樣不配的吃喝者「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並非像猶大、本丟彼拉多和猶太人那樣,他們參與了釘祂身體十字架和流祂血的罪,這罪歸在他們身上,他們必須在另一天為此負責;也不是像背道者那樣,他們在領受真理的知識後,否認真理和救主基督;從而重新將祂釘十字架,使祂公開受辱,將立約的血視為平常或不潔之物,並踐踏神的兒子;至少,並非每個不配領受主餐的人都以這種方式有罪;儘管哥林多人中可能有一些人,這也是這嚴厲表達的原因,他們將基督的身體和血視為平常之物,對它們的重視不超過逾越節羔羊的身體和血;但在較低的意義上,每個不配的領聖餐者,或者說不按理吃喝的人,都可以說干犯了基督的身體和血,因為他得罪並以傷害性的方式對待一個象徵和代表這些事物的聖禮;因為任何對聖禮造成羞辱的,都反映在基督的身體和血上,這在聖禮中被象徵。

【第28節】

「人應當自己省察」:省察自己是否有真正的罪惡感,為罪憂傷悔改;否則他將看不到救主的需要,也不會仰望基督得救,也不會為基督的救贖而感謝祂;所有這些都是正確遵守這聖禮所必需的。也要省察自己是否在信心中,是否分享了真正的信心恩典,這恩典伴隨著善行,並藉著對基督和聖徒的愛來顯明;藉此,人從自己裡面出來,歸向基督,尋求屬靈的食物和力量、平安和安慰、公義、生命和救恩;藉此,他從基督領受一切,並將一切榮耀歸給祂:這對於他正確而舒適地領受主餐是絕對必要的,因為沒有信心,他就不能辨別主的身體,也不能以屬靈的方式吃祂的肉,喝祂的血,也不能以蒙神悅納的方式參加這聖禮。也要讓他省察並試驗自己是否在信仰的教義上健全;或者讓他證明自己是健全的,或者表明自己是蒙信仰所認可的人;對他而言,信心的道已帶著能力臨到,他已在愛中領受了它,並堅定地相信它;因為異端者應被逐出教會的交通,並被禁止領受聖禮:讓他省察自己,基督是否在他裡面,基督是否向他顯明,並在他裡面顯明,作為神救恩的道路和榮耀的盼望;基督是否在他的靈魂中成形,祂的靈是否被安置在那裡,祂的恩典是否被植入在那裡;因為如果基督不在裡面,那麼領受祂身體和血的外在象徵將毫無益處。但是,如果一個人,在聖靈的影響和見證下,經過反思,能夠對這些事情感到滿意,無論他在自己眼中看起來多麼卑微和不配,讓他來到主的餐桌前,並受到歡迎。

「然後吃這餅,喝這杯」:沒有人應該阻止或阻礙他;他也不應該剝奪自己這樣一個他有確鑿權利的特權。這些話似乎暗示了逾越節時家主所說的話F26,

【第29節】

「因為人吃喝,若不按理」:如前所述(哥林多前書11:27),「就是吃喝自己的罪案」;或罪咎,或審判,或定罪;因為這個詞可以用任何一個詞來翻譯;這裡所指的不是永恆的定罪;而是對於主自己的子民,他們可能因不信、恩典的軟弱和敗壞的強大,而在這聖餐中行為不配,這會帶來暫時的管教,這與世界的定罪有所區別,並且是為了防止定罪而施加的(哥林多前書11:32)。對於其他人,它指的是暫時的懲罰,如身體的疾病和病痛,或肉體的死亡,正如哥林多前書11:30所解釋的。他們可以說吃喝了這些,因為他們不配的吃喝是其原因和手段。正如亞當和夏娃可以說吃喝了自己和後代的定罪,因為他們吃禁果是其原因。因此,「不吃定罪」這句話在約翰福音3:18的波斯語譯本中用於「不被定罪」。並且要注意,這樣的人被說成是吃喝這審判或定罪給自己,而不是給別人;他只傷害自己:這可以使那些對與他們一同在主餐桌上的人不太滿意的人感到安心,當他們考慮到他們吃喝是為了傷害自己,而不是傷害他人時。

「不分辨是主的身體」:這是他們不按理吃喝的一個例子,也是他們吃喝自己的罪案,或招致罪咎,或使自己遭受管教或懲罰的原因;因為他們沒有將主餐與普通的飯食區分開來,而是將它們混淆了,就像許多哥林多人那樣,他們也沒有將基督的身體與逾越節羔羊的身體區分開來;或者沒有分辨基督的身體,並將其與餅,即其記號或象徵區分開來;或者沒有分辨基督身體的尊嚴、卓越和功用,祂的身體為我們破碎和獻上,祂在樹上擔當了我們的罪,並為罪作了滿足;這聖禮就是為記念這一切而設立的。

【第30節】

「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因為他們不配地領受主餐,哥林多教會中有許多人患有身體上的疾病;這要麼是作為慈父般的管教和糾正,對於那些真正屬於主的人,儘管他們行為不配;要麼是作為懲罰,對於那些不屬於主且犯了嚴重罪行的人。

「死的也不少」:也就是說,肉體上的死亡,這在聖經中常被稱為睡覺,也常用於聖徒及其死亡,這裡可能也包括他們中的一些人;因為儘管主可能對他們在祂餐桌上的不配行為和舉止感到不悅,以至於藉著死亡將他們從這個世界帶走,但他們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仍可能得救。

【第31節】

「我們若是先判斷自己」:如上文所指示的,在吃喝之前省察、試驗和證明自己;或者藉著認罪、承認和為罪憂傷,並為罪悔改來定罪自己;或者將自己與世俗罪人的團體分開,從他們中間出來,不觸摸他們不潔之物;或者與他們一同參與無益的黑暗之工:

「就不至於受審」:就不會被主審判;祂就不會施加這些疾病、病痛和死亡。

【第32節】

「我們受審的時候」:這是對聖徒的安慰之詞,當主的手在他們身上,祂正在苦待他們時,他們應該將這些事視為祂慈父般的管教,是為了他們的好處,而不是祂報應性的忿怒和公義的結果,不是對他們罪惡的適當懲罰:

「乃是被主懲治」:如同兒女被父親管教一樣,出於愛和仁慈,目的是使他們意識到罪,為罪悔改,承認罪,並在將來表現得更好:

「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指不敬虔的人,世俗的人,屬肉體的人,沒有基督的罪人。有一個世界,有無數的人將被定罪。基督遠非為世界上每一個人的救贖和拯救而死,因為有一個世界的人將在末日被公義地定罪。現在,聖徒所受的苦難和管教臨到他們,並蒙福於他們,是為了他們的屬靈益處,使他們不至於被定罪於第二次的死,永恆的火,無盡的定罪,或與他們一同遭受永恆的毀滅。

【第33節】

「所以我弟兄們」:儘管他曾說過一些非常嚴肅和警醒的話,以使他們清醒過來,糾正他們,並糾正他們中間的混亂;但他總體上對他們抱有良好的希望,並藉著稱他們為「弟兄們」來軟化他所說的嚴厲話語;藉此使他們準備好更友善地聽取並接受他接下來要說的話:

「你們聚會吃的時候」:也就是說,當你們在通常規定的時間來到公共禮拜場所,為了吃主餐時,「要彼此等待」;不要在教會全體成員聚齊之前,或者至少在預期會來的人都聚齊之前,就開始舉行聖禮;因為教會沒有義務等待每一個人;也不能指望每個成員都能參加,因為有各種天意可能會阻礙他們:使徒的目的是在聖禮中促進合一、基督徒的尊重和弟兄之愛;使他們能夠按照基督的規矩,不分人,不分黨派,不分宗派,一同坐下並參與。

【第34節】

「若有人飢餓,可以在家裡先吃」:藉此使徒表明他不贊同他們在公共禮拜場所的餐前聚餐,在那裡他們行為如此不檢點,忽視窮人,過於放縱自己;因此,如果有人飢餓,不能等到主餐結束,就讓他在來禮拜場所之前在家裡先吃,滿足他的食慾,這樣他就能更輕鬆、更得體地參加主的餐桌:

「免得你們聚會,反倒被定罪」:也就是說,你們聚會時要行為得體,以免招致主的審判,無論是懲罰還是管教;也就是說,身體上的疾病或死亡。

「其餘的事,我來的時候再安排」:意思是,不是指信仰的教義,而是指與教會秩序和治理有關的事情,這些事情在他們中間出了問題。

【腳註】
F21 Misn. Pesach. c. 10. sect. 4. Haggadah Shel. Pesach. p. 5. F23 Maimon. Chametz Umetzah, c. 8. sect. 2. F24 Moses Kotsensis Mitzvot Tora prec. aff. 41. F25 P. 5, 6. Ed. Rittangel. & Seder. Tephillot. Ed. Basil. fol. 243. 1. 《密示拿》逾越節篇第10章第4節。《逾越節哈加達》第5頁。F23 邁蒙尼德《酵與無酵餅》第8章第2節。F24 摩西·科岑西斯《妥拉誡命》積極誡命第41條。F25 第5、6頁,里坦格爾版;《禱告書》巴塞爾版,第243頁第1欄。
F26 Haggadah Shel Pesach, p. 4. 《逾越節哈加達》第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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