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 第8章
本章中,使徒繼續探討吃祭偶像之物的問題。這雖然是一件無關緊要的事,但在哥林多教會中,許多人卻濫用它,以致於絆倒並傷害了軟弱的基督徒。因此,使徒勸阻他們不要這樣做,並駁斥了他們為自己的行為辯護所使用的論點。他們所依據的普遍基礎是他們對基督徒自由的認識,使徒便從此開始回應。他承認他、他們以及所有人都普遍擁有知識;但他區分了知識與愛心,知識使人自高自大,愛心卻能造就人。因此,從知識推論到不使用愛心是錯誤的(【第1節】),因為那種沒有愛心相伴的知識並非真知識(【第2節】),而那與愛神愛鄰舍相連的知識才是正確的(【第3節】)。然後,他將這一觀察應用到祭偶像之物的問題上,並解釋了某些人所擁有並誇耀的知識,即偶像算不得什麼,並且只有一位神(【第4節】)。後者他加以證明和確認,部分是藉由承認天上地下有許多名義上的神和主,但他們只是名義上的,而非本質上的(【第5節】);部分是藉由指出基督徒的共同信仰,即只有一位神和一位主耶穌,他們都藉著名號和屬性被描述(【第6節】)。然而,儘管有些人對偶像算不得什麼以及祭偶像之物無關緊要有所認識,但並非所有人都如此。那些知識淺薄的人,他們的良心軟弱,因著他人的榜樣吃了這些東西而受了玷污(【第7節】)。因此,那些知識較多的人應當禁食這些東西;部分是因著這種吃法對他們在神面前的蒙悅納毫無益處,既不能使他們更好,也不能使他們更壞(【第8節】);部分是因著這對他人有害,成為軟弱者的絆腳石,不應當放在他們面前(【第9節】),並且會鼓勵他們也這樣做,傷害他們軟弱的良心(【第10節】),從而導致他們平安和安慰的喪失與毀壞,這因他們是弟兄,且是基督為他們而死的人,而更顯嚴重(【第11節】)。因此,藉著傷害他們軟弱的良心,那些以自己的榜樣引誘他們這樣做的人,既得罪了他們的弟兄,也得罪了基督自己(【第12節】)。從所有這些,使徒得出結論,寧可永遠不吃肉,也不願絆倒軟弱的弟兄;他以自己的榜樣和決心來強化這一點(【第13節】)。
【第1節】論到祭偶像之物,我們曉得我們都有知識。
這是哥林多人寫信給使徒,希望得到他判斷的另一件事。這是一個之前就已經提出的爭議,即吃祭偶像之物是否合法。耶路撒冷的公會曾討論過此事(徒15:28-29),並為了教會的平安,同意勸告外邦人,除其他事項外,要禁戒這些東西。然而,哥林多教會似乎對此一無所知,因為這個爭議現在在他們中間又被提出。有些信心軟弱的人,至少對福音的自由沒有清晰的概念,認為吃這些東西是非常罪惡的;另一些人則有,或誇耀自己有更多知識,他們不僅在家中私下吃(從異教祭司或普通肉市購買,或在朋友邀請的公共宴席上),甚至會進入偶像的廟宇,坐在那裡吃,這極大地使軟弱的基督徒感到悲傷和受損。他們為自己辯護的理由是他們的知識,使徒在此對此作出回應:
我們曉得我們都有知識;這句話可能是肯定且認真的說法;其含義是,使徒和其他基督徒知道並意識到自己的亮光和知識,並且確信,他們所有或大多數人(除了少數例外,見林前8:7)都擁有與他們相同的基督徒自由的知識;他們知道偶像算不得什麼,吃祭偶像的肉不能玷污他們,也不能對他們造成任何傷害;因為他們非常清楚,沒有什麼是本身不潔淨的,然而他們卻認為不宜利用他們的知識來使他們的弟兄感到悲傷和受傷。或者,這句話是反諷的說法:我們是聰明人;你們特別是知識分子,智慧將與你們同歸於盡;你們知道你們知道;你們在自己的觀念中非常博學,對自己的知識非常肯定。蘇格拉底曾說,他只知道一件事,就是他一無所知;但那些自以為聰明的人卻無所不知:
知識叫人自高自大;並非真知識;並非那來自上頭的、溫柔易於懇求的知識;並非成聖的知識,或那伴隨著神恩典的知識;那種知識使人謙卑,不容許他們彼此自高自大;而僅僅是知識的表象,自以為是的知識,純粹是觀念性和推測性的知識,那缺乏愛心的知識:
唯有愛心能造就人;也就是說,一個擁有知識並伴隨著對神和對弟兄的愛的人,會尋求那能造就他人的事;沒有愛心,他所有的知識都將毫無益處,他自己也算不得什麼。
【第2節】若有人以為自己知道什麼
凡是自以為是,或自負於自己的知識,並幻想自己知道的比實際更多的人;這總是那些因知識而自高自大,輕視他人,不顧及他人平安和造就的人的寫照:
他其實一無所知,正如他應當知道的那樣;如果他真的知道,他就會知道他應當顧及他弟兄的平安、安慰和造就;因此,無論他自以為獲得了什麼知識,或將來可能獲得什麼,目前他都必須被視為一個一無所知的人,因為他既不知道自己對神的責任,也不知道自己對人的責任;如果他知道前者,他就會知道後者。
【第3節】但若有人愛神
正如那些愛弟兄、謹慎不使他們憂傷、並運用自己卓越的知識不是為了毀滅而是為了造就他們的人所表現的那樣:
這人乃是神所認識的;他被神教導,被神使他知道更多;這樣的人在屬靈知識上增長,或者他深受神的認可、尊重和愛戴:神特別留意他,向他顯明祂的愛,並將來會承認他,而那些驕傲、傲慢、專橫和鐵石心腸的自稱信徒將被祂拒絕。
【第4節】論到吃祭偶像之物
使徒在知識這一點上已經詳盡闡述,那些濫用基督徒自由的人以此為自己的行為辯護;他現在回到關於肉類的問題上,即:
祭偶像之物。猶太學派對此事的規定如下,他們認為這些東西在任何形式上都毫無益處:
我們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麼;在神所創造的萬物中,偶像算不得什麼;因為偶像的物質可能來自神,但其形式卻是人造的;它在世界的治理中也沒有任何份額:雖然構成偶像的物質,如金、銀、銅,是真實存在的;但作為神的形像和代表,它算不得什麼,因為不可見的神是無法被代表的;它算不得什麼,也就是說,它沒有神性,它不是神。雖然它可能存在,如太陽、月亮和星星,但沒有神性;從這個意義上說,它算不得什麼。使徒在此說的是猶太拉比的語言,他們說F2:
並且沒有別的神,只有一位。這句話可以被視為前一句的理由,即偶像算不得什麼,不是神,不是上帝,「因為沒有別的神,只有一位」,這可以這樣翻譯;或者,它可以被視為信徒所知道的一部分;因為他們知道偶像算不得什麼,所以他們也從理性與啟示,從舊約和新約的書卷中知道,只有一位神,因此偶像算不得什麼,它們也不能玷污他們,也不能玷污任何獻給它們的東西。
【第5節】雖有稱為神的
這些神只是名義上的,而非本質上的;他們在聖經中被稱為神,如天使和官長,或被人類賦予這些名稱並視為神:
無論在天上;如太陽、月亮和星星:
或在地上;如過去生活在地上的人;或地上各種被視為神明的生物;或人手所雕刻的木頭和石頭:
就如神多有;幾乎數不勝數,如埃及人、希臘人、羅馬人和其他民族的神;甚至在猶太人中,當他們陷入偶像崇拜時,他們的神就如同他們城市的數量一樣多(耶2:28):
主也多有;指巴力(Baalim),或以巴力(Baal)為名的幾個偶像,如巴力毗珥(民25:3)、巴力洗分(出14:2)、巴力西卜(王下1:2)、巴力比利土(士8:33)。
【第6節】但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
在這點上,基督徒和猶太人與外邦人中最優秀、最智慧的哲學家們意見一致,即只有一位神;這從神的完全性,如必然存在、永恆、無限、全能、全足、良善和完全;從萬物的第一因;從世界的治理;以及從舊約和新約的書卷中都可清楚看出:因此,對我們信徒而言,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但這位獨一的神是誰,外邦人不知道,猶太人也對此非常無知;但我們基督徒知道祂是「父」;這裡所指的父,要麼是從本質上考慮的神,即獨一的神,父、子、聖靈,被稱為父,並非指神性中的任何一位,而是指受造物:因此,這位獨一的神,父、子、聖靈,是靈的父,是天使和人類靈魂的創造者,是所有肉體的上帝,是人類所有個體的父或創造者,是人類兒女所享有的一切憐憫和祝福的父或源頭。或者,是從位格上考慮,因此指神性中的第一位格,祂被稱為父,是因著祂的兒子,祂的兒子被稱為父的獨生子:當祂被稱為獨一的神時,必須理解為並非排除了子和聖靈;因為如果子在這句話中被排除為與父同為獨一的神,那麼按照同樣的解釋規則,父在下一句話中也必須被排除為與基督同為獨一的主;但正如主權或統治權屬於父,神性也屬於子,也屬於聖靈。
萬物都本於祂;所有受造之物和事物;天使本於祂,由祂創造,事奉並敬拜祂;魔鬼本於祂,受祂管轄,受祂控制,儘管他們曾反叛祂;所有人類都本於祂,是祂的後裔;整個宇宙,諸天、大地和海洋,以及其中所有的一切,都本於祂;自然、護理、恩典和榮耀中的一切都來自祂:祂是所有憐憫,無論是屬世的還是屬靈的,的源頭。
我們也歸於祂:或「為祂而活」:作為受造物,我們不僅由祂所造,也活在祂裡面,並由祂所支持,為祂的榮耀而受造:儘管這似乎更指信徒作為新造的人;他們在神裡面;他們作為他們的聖約之神,並在祂永恆不變的愛中與祂有份;他們被刻在祂的手掌上,並被安置在祂的心上作為印記;他們「進入祂裡面」,這可以這樣翻譯;他們被帶入與祂的親近和相交中;他們「為祂而活」,被揀選、救贖、重生和呼召,是為了榮耀祂的恩典,並彰顯祂的讚美。
並有一位主耶穌基督;這樣稱呼,並非排除了父和聖靈,而是與前面提到的眾多主相對立,並針對祂的所有子民。基督是萬有獨一的主,正如祂是萬有之上的神,是萬物的創造者和塑造者;祂作為中保也是如此,擁有所有的權柄、統治和治理權:祂以一種特殊的方式,是祂子民獨一的主,這是藉著與他們聯姻的權利;藉著救贖他們的權利;藉著祂作他們的頭和他們的王;以及藉著他們自願將自己降服於祂,拒絕所有其他曾轄制他們的主,如罪、撒旦和世界,他們承認祂是他們獨一無二的主:
萬物都是藉著祂;在自然界中;這個世界或另一個世界的所有受造物,無論是可見的還是不可見的,寶座、主權、執政的、掌權的,都是藉著祂;沒有任何受造物不是藉著祂造的,萬物都是藉著祂造的;恩典中的一切,我們的永恆揀選、救贖、和好、赦罪、稱義,以及永恆的榮耀和幸福,
我們也是藉著祂;我們藉著祂從罪、撒旦、律法、死亡和地獄中被救贖;我們藉著祂成為我們現在的樣子,作為基督徒,作為祂的信徒;我們所有的恩典和恩典的供應都是藉著祂,並從祂而來;我們藉著祂得以親近父,並與祂相交;我們藉著祂被治理、影響、保護和保守,直到祂的國度和榮耀;我們藉著祂,並將藉著祂,得著永恆的救恩。
【第7節】然而,人非都有這等知識
使徒並非在談論外邦人,他們對獨一真神,萬物的創造者,以及獨一主耶穌,唯一的救主和救贖主,一無所知;而是在談論基督徒,他們對這些事有所認識,但並非所有人都如此;他們對偶像算不得什麼的知識;因為雖然他們知道偶像不是神,其中沒有真正的神性,也不是神的真正代表,但他們卻幻想偶像對獻給它的食物有影響,會玷污它,使其不潔淨,因此不應當吃;既然有這樣無知和軟弱的人,那些知識較多的人就應當小心,不要在這樣的人面前放置絆腳石,以致傷害他們的良心:使徒肯定有這樣的人,因為:
有人存著拜偶像的良心,直到如今還以為是祭偶像之物而吃;也就是說,即使在那個時候,有些人雖然從異教歸信基督教已經很久了,但他們對偶像仍有這樣的看法,他們在自己的良心裡真的認為偶像中有些東西(他們說不清是什麼)會玷污獻給它的肉,使其不合法食用;然而,在他人榜樣的影響下,他們被說服去吃這些東西,同時他們對這些食物仍有一種觀念,認為它不是普通的食物,而是從偶像那裡獲得了某種能力;他們吃的時候並非沒有一些遺憾和不安,覺得自己被玷污了。亞歷山大抄本和其他一些抄本讀作(**συνήθεια**,synetheia),「因著偶像的習俗」;埃塞俄比亞譯本似乎也是這樣讀的:其含義是,有些人以前習慣於崇拜偶像,並吃獻給偶像的東西,認為這些東西從偶像那裡獲得了某種能力,因此仍然認為這些肉與其他肉有所不同。
他們的良心既然軟弱,也就污穢了;因為這樣的人是違背自己良心的指示行事;良心雖然軟弱,卻有約束力,一旦違背,就會玷污,正如使徒所給出的原則(羅14:14,羅14:23)。
【第8節】其實食物不能叫我們親近神
這些話是使徒說的,要麼是表達那些有知識的人為自己辯護的論點,即他們所做的是一件無關緊要的事,既不能使他們更好,也不能使他們更壞;他們也不認為這是有功勞的,也不期望因此從神那裡得到任何恩惠,因此他們不應當因以他們的方式運用他們的自由而受到責備:要麼是使徒表達自己的看法:其含義是,吃肉,任何種類的肉,包括祭偶像之物,或禁食,兩者都不能使人親近神的愛和恩惠;(**אקרב אל**,akrab el),「不能親近」,或不能接近神,正如敘利亞譯本所翻譯的;不能使人討神喜悅,或使他們蒙神悅納:
因為我們吃,也不算為好;或「豐盛」,不是指屬世的事物,而是指屬靈的事物,指聖靈的恩典,特別是神對我們的尊重和善意,這種行為對此沒有任何影響:
不吃,也不算為壞;或有所缺乏;不是指屬世的事物,而是像前面一樣,指屬靈的事物;真正的恩典和虔誠絲毫不會減少;這樣的人在神的愛和恩惠中也不會減少,這不是任何此類行為或不行為所能知道和判斷的。
【第9節】只是你們要謹慎,恐怕你們這自由
這要麼是對那些主張吃祭偶像之物的人的回應;要麼是對使徒自己讓步的限制和解釋,即這對人與神的恩惠而言,既不能使人更好,也不能使人更壞:然而,應當小心,恐怕
你們這自由竟成了那軟弱人的絆腳石;他承認他們有自由,或權利,或能力(這個詞可以這樣翻譯),可以隨意吃或不吃;但他們應當謹慎,以免他們成為絆倒或使那些信心軟弱,對基督徒自由沒有清晰認識的人跌倒的原因:這裡並非否認他們運用權力和自由,而是防範濫用它;因為雖然行為本身是無關緊要的,但如果使用不當,就可能成為罪惡,因為它會帶來非常糟糕的後果,如下文所述。
【第10節】若有人見你這有知識的
也就是說,不是任何一個人;不是一個有同等知識,能以良心自由行事的人;而是一個信心軟弱,對基督徒自由的教義沒有清晰認識,心中有所疑慮的人:如果這樣的人看到一個以其卓越能力、學識和知識而聞名的人,
在偶像的廟裡坐席;或在餐桌旁,或在宴席上,看來在獻祭之後,會用剩下的祭物設宴,並邀請朋友來分享;在哥林多教會中確實有這樣的人,他們為了顯示自己的基督徒自由和對此的認識,會公開地去參加這些宴席,認為這些肉與普通食物,或他們在市場上買的,或自己帶來的食物沒有什麼不同:
那軟弱人的良心豈不就壯膽;希臘文是「造就」;也就是說,受這樣的榜樣引導,並因這樣的例子而堅定,大膽無懼地吃那些祭偶像之物,違背自己的亮光、知識和良心;這樣,當他反思自己所做的事時,就會傷害他軟弱的良心,破壞他的平安,使他的靈魂痛苦。使徒將此提出,供這些有知識和自由的人考慮,作為可能發生的情況,他們也無法否認,以此勸阻他們不要在所有地方、所有時間和所有情況下運用他們的自由;所有這些都應當在這件事上認真權衡和注意。
【第11節】因此,你因你的知識
這些話加重了那些藉著自己的榜樣,誘使軟弱心靈跌倒的人所犯的罪,甚至在某種意義上導致他們滅亡:
那軟弱的弟兄,就是基督為他死的,也就因你的知識沉淪了麼?幾乎每個詞都加重了這件事的嚴重性;這不是對那人造成輕微的傷害,而是甚至導致他「沉淪」;這不是指任何一個人,而是指「弟兄」,對他應當表現出最深厚的感情和最嚴格的關懷;而且是一個「軟弱」的弟兄,對他應當給予更大的照顧;因此,傷害這樣的人是一種殘忍的行為,而且不是無知地做,這不能作為藉口,而是「因你的知識」;不是因著知識的正確使用,而是濫用:那些有知識的人應當更清楚,並將知識用於造就,而不是毀滅弟兄基督徒;所有這一切都是在一個無關緊要的事情上做的,這件事本可以不做,沒有必要去做:但最嚴重的是,這影響到一個「基督為他死」的人;基督如此看重他,以至於用自己的寶血買贖了他;然而這些人卻如此輕視他,以至於為了一件微不足道的事,就冒著損害他益處和福祉的風險。有些人會從這裡得出普世救贖的教義,即基督為所有的人死了,甚至為那些滅亡的人死了;但應當注意的是,這些話是以問句的形式提出的,並不能證明任何事實,即使它們可以被理解為永恆的毀滅和滅亡;最多也只是暗示了因著所造成的冒犯而可能發生的危險,如果他們不是藉著基督的能力和恩典被保守,基督為他們死了,因此不會讓他們滅亡;儘管這並非那些在他們路上放置絆腳石,並盡其所能使他們滅亡的人的功勞,從這個意義上說:此外,這個軟弱弟兄的「沉淪」應當理解為他的平安和安慰的喪失,並由「玷污」他的良心來解釋(林前8:7),藉著傷害它(林前8:12),並使他跌倒(林前8:13),這是由於那些知識較多的人不謹慎地運用基督徒自由,以及在偶像廟中參與祭偶像之物,而不是指他在地獄中的永恆沉淪;這絕不可能進入使徒的思想,認為會因此而發生,正如(林前8:8)所顯示的;因此,這並不能證明基督為那些永恆滅亡的人死了:因為基督為之而死的人,祂藉著祂的死為他們獲得了稱義的義、罪得赦免、與神和好、與祂和解,以及永恆的救恩等祝福,這些將永遠確保他們不會以這種方式滅亡。
【第12節】你們這樣得罪弟兄
藉著在偶像廟中坐席,從而違背了愛的誡命;聖徒藉著這誡命有義務彼此相愛,如同弟兄,並小心不做任何可能傷害和損害彼此平安和安慰的事,因為藉著愛彼此服事是他們應盡的責任:
又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如前所述:傷害弟兄是違背愛律法的;傷害一個軟弱的弟兄更是加重了罪行;有什麼比打擊或毆打(這裡使用的詞語就是這個意思)一個生病體弱的人更殘忍的呢?而打擊和傷害他的良心比傷害他身體的任何部分都更嚴重;因為一個受傷的靈魂若沒有神的幫助和影響是無法承受的;而最能加重罪行和罪責的是:
你們就是得罪基督了,祂如此愛這個軟弱的弟兄,甚至為他而死;而且他們之間有如此密切的聯合,如同頭與肢體之間;從中產生了如此的同情,以至於對這樣的人所做或所反對的事,基督都視為對祂自己所做的。敘利亞譯本強調地補充說,(**הוא**,hu),「祂自己」。
【第13節】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
這是使徒對自己所作的總結,並提出供他人效法;既然不謹慎地運用基督徒自由,在吃祭偶像之物這件事上,可能會帶來如此惡劣的後果,例如在軟弱的基督徒面前放置絆腳石,並可能鼓勵他們做違背自己良心的事,從而破壞他們心靈的平安,傷害他們的靈魂,使他們憂傷痛苦,不僅如此,這樣做也是得罪基督自己;為了避免做這些事,或成為這些事的幫兇,他決心,靠著神的恩典,
我永遠不吃肉;或「直到永遠」:他不僅決心不吃祭偶像的肉,而且如果這會絆倒軟弱的弟兄,他也不吃任何其他的肉;他不僅決定禁食幾天、幾個月或幾年,而是只要他活在世上,他就會一直禁食:他寧願吃蔬菜,或任何其他食物,而不是這種食物,
免得我叫我弟兄跌倒:這才是真正的基督徒愛心,是弟兄之愛的證明,它表明了一個人對他人平安和福祉的關懷,當一個人放棄自己的權利,停止運用自己的自由,寧願不使基督裡的弟兄憂傷、傷害和跌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