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上》第27章
本章記載了十二個軍事班次,或說十二個軍團的士兵,以及他們的隊長,他們每月輪流服事大衛王(1節至15節);還有各支派的領袖(16節至24節);以及大衛的家政官員(25節至31節);以及他的謀士和將軍(32節至34節)。
【第1節】以色列人按著他們的數目,這些並非指全體百姓,而是指國家的民兵。在記載了祭司和利未人按班次分組之後,接著記載了國家民兵也按月分班。正如金奇(Kimchi)和雅爾奇(Jarchi)所觀察的,這雖然是在大衛統治初期完成的,但在此處才被記載。這事發生得如此之早,從亞撒黑的例子可以清楚看出,他在大衛作希伯崙王時就被殺了(《歷代志上》27:7)。
就是各族長;這些是各支派中的首領,而非如某位學者F9所暗示的,是每個班次中士兵的親生父親。因為不可能想像如此眾多的人(組成24,000人的班次)是從這些人繁衍出來的。此外,他們與後面提到的隊長和官員是不同的,士兵們是在這些隊長和官員之下。再者,為何要稱他們為「族長」呢?這些無疑是將軍或領袖,在他們之下有隊長和下級官員。
以及千夫長、百夫長;在各支派中。
和他們的官長;在他們之下任職的。
服事王的,管理各班次的事務,這些班次每月輪流進出,一年十二個月都是如此;由此可見,王國的民兵被分為十二個班次,每月輪流服役。當一個班次出去,另一個班次就進來。藉此,王得到了良好的支持和守衛,一旦發生叛亂或戰爭,他就能立即調動軍隊。每個班次每年只服役一個月,這對他們來說並不是很大的負擔,即使他們自給自足,因為他們在其他十一個月裡可以自由地處理自己的事務。特別是,如果像雅爾奇所觀察的,被選來服役的不是窮人而是富人,那就更是如此。
每個班次有二萬四千人;因此,十二個班次總計有二十八萬八千人。
【第2節】撒弗第的兒子雅朔班;他是大衛勇士中的第一位和首領(《歷代志上》11:11)。
在他的班次中有二萬四千人;所有接下來的班次也是如此。這個人是法勒斯(Perez)的後裔,法勒斯是猶大的一個兒子,因此他在那個月的軍隊所有隊長中享有優先權和指揮權。
多代,亞戶亞人;與多多(《歷代志上》11:12)是同一人,他負責第二個月的班次,即西弗月,有時也稱為以珥月或四月;他的副官或繼任者是米基羅。
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一個祭司長;或者說是一個領袖,一個主要官員,他是第三個月(西彎月或五月)的軍隊將軍;他也是三十勇士中的一位,甚至超越他們,因為他是三位勇士之一(《歷代志上》11:22,11:24);他的兒子亞米撒拔繼承他,或者在他被派往其他任務時擔任他的副手。雖然在此處受我們的譯本引導,並遵循猶太學者的說法,我曾稱比拿雅為祭司(參《列王紀上》2:31的吉爾注釋),但我現在更傾向於認為他不是祭司;因為儘管祭司在某些場合可以持械,但他們不太可能擔任常設的軍職,特別是軍隊將軍;此外,這個人來自迦薩勒,一個猶大支派的城市,這在利未人的城市中並未被提及,參(《撒母耳記下》23:20)(《約書亞記》15:21)。約押的兄弟亞撒黑負責第四個月(搭模斯月或六月)的班次,他被押尼珥殺死後,他的兒子西巴第雅繼承了他。沙母戶,與沙瑪(《撒母耳記下》23:11)和沙末(《歷代志上》11:27)是同一人,他是第五個月(亞筆月或七月)的隊長。提哥亞人益吉的兒子以拉,負責第六個月(以祿月或八月)的班次,參(《歷代志上》11:28)。比利人希利斯是第七個月(提斯利月或九月)的隊長,參(《歷代志上》11:27)。第八個月(瑪歌斯灣月,有時稱為布勒月或十月)的隊長是戶沙人西比該,他是撒拉人,是猶大兒子撒拉的後裔,出自戶沙的支系(《歷代志上》4:4)(11:29)。第九個月(基斯流月或十一月)的班次隊長是亞拿突人亞比以謝,屬於便雅憫支派,參(《歷代志上》11:28)。尼陀法人瑪哈萊,屬於猶大支派,是撒拉的後裔,負責第十個月(提別月或十二月)的班次,參(《歷代志上》11:30)。第十一個月(細罷特月或一月)的隊長是比拉頓人比拿雅,屬於以法蓮支派,參(《歷代志上》11:31)。第十二個月(亞達月或二月)的班次隊長是尼陀法人黑玳,與希列(《歷代志上》11:30)是同一人,他是以色列第一位士師俄陀聶的後裔(《士師記》1:13)(3:9)。
【第3節】(參《歷代志上》27:2的吉爾注釋)
【第4節】(參《歷代志上》27:2的吉爾注釋)
【第5節】(參《歷代志上》27:2的吉爾注釋)
【第6節】(參《歷代志上》27:2的吉爾注釋)
【第7節】(參《歷代志上》27:2的吉爾注釋)
【第8節】(參《歷代志上》27:2的吉爾注釋)
【第9節】(參《歷代志上》27:2的吉爾注釋)
【第10節】(參《歷代志上》27:2的吉爾注釋)
【第11節】(參《歷代志上》27:2的吉爾注釋)
【第12節】(參《歷代志上》27:2的吉爾注釋)
【第13節】(參《歷代志上》27:2的吉爾注釋)
【第14節】(參《歷代志上》27:2的吉爾注釋)
【第15節】(參《歷代志上》27:2的吉爾注釋)
【第16節】這些是以色列各支派的領袖;除了迦得和亞設之外,所有支派的領袖都列出了,這兩個支派被省略了。或許流便支派的領袖,或者約旦河東半個瑪拿西支派的領袖,是迦得和亞設的統治者;因為這兩個支派位於西布倫和拿弗他利之間,可能歸屬於其中一個支派的領袖管轄。
【第17節】(參《歷代志上》27:16的吉爾注釋)。
【第18節】(參《歷代志上》27:16的吉爾注釋)。
【第19節】(參《歷代志上》27:16的吉爾注釋)。
【第20節】(參《歷代志上》27:16的吉爾注釋)。
【第21節】(參《歷代志上》27:16的吉爾注釋)。
【第22節】(參《歷代志上》27:16的吉爾注釋)。
【第23節】但大衛沒有數點二十歲以下的人。他只數點了二十歲及以上的人;但根據科尼利厄斯·伯特倫F11的說法,他數點了二十歲以下的人,即使只有十六、十七、十八或十九歲,只要他們身體強壯,身材高大,能夠持械。他認為這是大衛數點百姓的罪,因為這違反了神的律法;然而,儘管他命令數點他們,而且他們也被數點了,但他不願將他們納入他的史記中,如下一節所述,以免他的罪被知曉,參(《撒母耳記下》24:9)。
因為耶和華曾說,他要使以色列人增多,如同天上的星一樣;這些星是不可數的,因此大衛試圖數點百姓是犯了罪。
【第24節】洗魯雅的兒子約押開始數點;這是奉大衛的命令,但完全違背他自己的意願,參(《歷代志上》21:2-4,21:6)。
但他沒有數完;便雅憫和利未這兩個支派沒有被他數點(《歷代志上》21:6)。
因為有忿怒因此降在以色列人身上;在他數點完畢之前,瘟疫就爆發了,這使得數點工作停止了(《歷代志上》21:14)。
這數目也沒有記在大衛的史記上;約押所呈報的數目,儘管不完整,也沒有被記錄在大衛命令編寫的日誌、日記或年鑑中,這些記錄了他在位期間所有值得紀念的事件和交易;這些記錄後來由猶大諸王繼續編寫,在之前的書卷中經常被提及;這樣做並非因為記錄不完整,而是因為大衛不願他的這項罪行傳給後代,儘管他採取了預防措施,這罪行最終還是被傳了下來。
【第26節】(參《歷代志上》27:25的吉爾注釋)。
【第27節】(參《歷代志上》27:25的吉爾注釋)。
【第28節】(參《歷代志上》27:25的吉爾注釋)。
【第29節】(參《歷代志上》27:25的吉爾注釋)。
【第30節】(參《歷代志上》27:25的吉爾注釋)。
【第31節】(參《歷代志上》27:25的吉爾注釋)。
【第32節】(參《歷代志上》27:25的吉爾注釋)。
【第33節】(參《歷代志上》27:25的吉爾注釋)。
【第34節】(參《歷代志上》27:25的吉爾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