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上 第18章
第18章和第19章與撒母耳記下8:1-10:19、20:1-26相同,只有極少數的變動,這些變動已在相關注釋中指出,讀者可參閱。
【第1節】(參閱《吉爾注釋》歷代志上18:1)
【第2節】**他獻上公綿羊作燔祭**:這是他奉命要取的兩隻公綿羊之一(利未記8:2)。
**亞倫和他兒子們按手在公綿羊的頭上**:正如他們之前按手在公牛的頭上(參閱利未記8:14)。根據約拿單他爾根的說法,他們按的是右手,並且是同時按手。一位著名的文法學家亞本·以斯拉曾提及有人認為是先亞倫按手,然後他兒子們按手;但他本人則說,他們是同時按手。
【第3節】(參閱《吉爾注釋》歷代志上18:1)
【第4節】(參閱《吉爾注釋》歷代志上18:1)
【第5節】(參閱《吉爾注釋》歷代志上18:1)
【第6節】(參閱《吉爾注釋》歷代志上18:1)
【第7節】(參閱《吉爾注釋》歷代志上18:1)
【第8節】(參閱《吉爾注釋》歷代志上18:1)
【第9節】(參閱《吉爾注釋》歷代志上18:1)
【第10節】(參閱《吉爾注釋》歷代志上18:1)
【第11節】(參閱《吉爾注釋》歷代志上18:1)
【第12節】(參閱《吉爾注釋》歷代志上18:1)
【第13節】(參閱《吉爾注釋》歷代志上18:1)
【第14節】(參閱《吉爾注釋》歷代志上18:1)
【第15節】(參閱《吉爾注釋》歷代志上18:1)
【第16節】(參閱《吉爾注釋》歷代志上18:1)
【第17節】(參閱《吉爾注釋》歷代志上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