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上 第十四章
本章記載了推羅王希蘭向大衛傳達的信息,以及大衛娶了更多妻子,並列出他們所生的兒女的名字;還有他與非利士人打了兩場勝仗。這些事蹟也記錄在撒母耳記下5:11-25中,請參閱該處的注釋。參閱吉爾對《撒母耳記下》5:11的注釋。參閱吉爾對《撒母耳記下》5:12的注釋。參閱吉爾對《撒母耳記下》5:13的注釋。參閱吉爾對《撒母耳記下》5:14的注釋。參閱吉爾對《撒母耳記下》5:15的注釋。參閱吉爾對《撒母耳記下》5:16的注釋。參閱吉爾對《撒母耳記下》5:17的注釋。參閱吉爾對《撒母耳記下》5:18的注釋。參閱吉爾對《撒母耳記下》5:19的注釋。參閱吉爾對《撒母耳記下》5:20的注釋。參閱吉爾對《撒母耳記下》5:21的注釋。參閱吉爾對《撒母耳記下》5:22的注釋。參閱吉爾對《撒母耳記下》5:23的注釋。參閱吉爾對《撒母耳記下》5:24的注釋。參閱吉爾對《撒母耳記下》5:25的注釋。本章最後提到,大衛因其勝利而聲名遠播各國,各國都因耶和華而心生恐懼,對他心存敬畏。
【第1節】(參閱吉爾對《歷代志上》14:1的注釋)
【第2節】他要按手在山羊的頭上:約拿單他爾根譯為「他的右手」。參閱吉爾對《利未記》1:4的注釋。
並宰殺牠:不是指王子,而是指後面提到的祭司,或如同一他爾根所說的屠夫。
在宰殺燔祭牲的地方,在耶和華面前:在祭壇北邊的院子裡,參閱《利未記》1:11,6:25。
這是贖罪祭:為他無知的罪,或「罪」所獻的祭。因此,基督我們的祭物也被稱為「罪」,如《哥林多後書》5:21所說。
【第3節】(參閱吉爾對《歷代志上》14:1的注釋)
【第4節】(參閱吉爾對《歷代志上》14:1的注釋)
【第5節】(參閱吉爾對《歷代志上》14:1的注釋)
【第6節】(參閱吉爾對《歷代志上》14:1的注釋)
【第7節】(參閱吉爾對《歷代志上》14:1的注釋)
【第8節】(參閱吉爾對《歷代志上》14:1的注釋)
【第9節】(參閱吉爾對《歷代志上》14:1的注釋)
【第10節】(參閱吉爾對《歷代志上》14:1的注釋)
【第11節】(參閱吉爾對《歷代志上》14:1的注釋)
【第12節】(參閱吉爾對《歷代志上》14:1的注釋)
【第13節】(參閱吉爾對《歷代志上》14:1的注釋)
【第14節】(參閱吉爾對《歷代志上》14:1的注釋)
【第15節】(參閱吉爾對《歷代志上》14:1的注釋)
【第16節】(參閱吉爾對《歷代志上》14:1的注釋)
【第17節】(參閱吉爾對《歷代志上》14:1的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