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歷代志上

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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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志上 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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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內容與《撒母耳記下》6:1-11相同,僅在開頭四節中,大衛就所處理之事與以色列首領們的商議被提前記載。

【第1節】

大衛與千夫長、百夫長,並一切首領商議。
這是與千夫長、百夫長,以及各支派中那龐大武裝部隊裡的所有官員商議,他們聚集是為了立大衛為王並為他加冕。因為這次商議正是在那時進行的,所以與此事件相關聯;儘管所商議之事尚未完成,正如萊特富特博士F8所觀察到的,而且直到相當長一段時間之後才付諸實行。商議結束後,各級官員便帶領他們的部隊返回各自的地區,以便在特定的時間和地點再次聚集,將所規劃之事付諸實施。正如同一位作者所指出的,在這段時間與那段時間之間,發生了希蘭向大衛登基致賀、攻取耶路撒冷,以及與非利士人的兩場戰役;其中大部分事件在《撒母耳記》中記載於此之前,而在這裡則緊隨其後。

【第2節】

大衛對以色列全會眾說:
這是對上述那些作為會眾代表的人說的:「你們若以為美,這事若出於耶和華我們的神;」如果他們認為這是一件美好且有益的事,並且符合神的旨意,能榮耀祂:「我們就差遣人到我們遍處的弟兄那裡,就是以色列全地所剩下的人那裡;」這些人當時不在場,指的是所有普通百姓;大衛雖為君王,卻承認他們是他的弟兄;他的預表(基督)也不以承認他與祂的百姓之間的這種關係為恥(希伯來書 2:11)。「又與他們同在的祭司利未人,就是住在他們城邑和郊野的;」這些城邑和郊野是分給他們在各支派中居住的,參見《歷代志上》6:54-81。「叫他們都聚集到我們這裡來。」在一個特定的時間和地點聚集。

【第3節】

我們就把神的約櫃運到我們這裡來。
這是神同在的象徵,對大衛而言,沒有什麼比這更值得渴望的了,他選擇以約櫃的歸回作為他統治全以色列的開端:「因為在掃羅年間,我們沒有在約櫃前求問神。」掃羅對宗教漠不關心,對神的同在和從祂而來的指引也毫不在意;百姓也滿足於在基比亞的會幕敬拜,儘管神同在的標誌並不在那裡。

【第4節】

全會眾都說可以如此行;
他們一致同意這個提議:「因為這事在眾民眼中都看為正。」他們看到了這事的合宜性、必要性和益處。

【第5節】

於是大衛將以色列眾人聚集,
這是指其中的首領,即三萬名精選的壯士(《撒母耳記下》6:1),「從埃及的西曷河起」;或如他爾根和其他猶太作者所說的埃及尼羅河,因其水色發黑而稱為西曷河,參見《耶利米書》2:18;儘管有些人認為是指萊諾庫魯拉河,這兩條河都位於以色列地的南部:「直到哈馬口。」他爾根將其解釋為安提阿,位於以色列地的北部;因此,這次百姓的聚集是從南到北,遍及全地的邊界:「要將神的約櫃從基列耶琳運來。」約櫃當時就在那裡,並且已經在那裡很長時間了,參見《撒母耳記上》7:1。從這裡到本章末尾的記載與《撒母耳記下》6:1-11相同,請參閱那裡的注釋;其中微小的差異已在那裡指出。(參見吉爾對《撒母耳記下》6:1的注釋)(參見吉爾對《撒母耳記下》6:2的注釋)(參見吉爾對《撒母耳記下》6:3的注釋)(參見吉爾對《撒母耳記下》6:4的注釋)(參見吉爾對《撒母耳記下》6:5的注釋)(參見吉爾對《撒母耳記下》6:6的注釋)(參見吉爾對《撒母耳記下》6:7的注釋)(參見吉爾對《撒母耳記下》6:8的注釋)(參見吉爾對《撒母耳記下》6:9的注釋)(參見吉爾對《撒母耳記下》6:10的注釋)(參見吉爾對《撒母耳記下》6:11的注釋)

【第6節】

(參見吉爾對《歷代志上》13:5的注釋)。

【第7節】

(參見吉爾對《歷代志上》13:5的注釋)。

【第8節】

(參見吉爾對《歷代志上》13:5的注釋)。

【第9節】

(參見吉爾對《歷代志上》13:5的注釋)。

【第10節】

(參見吉爾對《歷代志上》13:5的注釋)。

【第11節】

(參見吉爾對《歷代志上》13:5的注釋)。

【第12節】

(參見吉爾對《歷代志上》13:5的注釋)。

【第13節】

(參見吉爾對《歷代志上》13:5的注釋)。

【第14節】

(參見吉爾對《歷代志上》13:5的注釋)。

【腳註】
F8 Works, vol. 1. p. 61, 62. 《萊特富特著作集》第一卷,第61、6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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