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重新審視了便雅憫支派的家譜,並提及其中一些之前未曾記載或提供了更多資料的主要人物和家族,例如便雅憫的兒子和孫子(1節),以笏(5-7節),沙哈連(8-11節),以利帕勒和比利亞(12-18節),申希(19-21節),沙沙(22-25節),耶羅罕(26-27節),基遍的父親耶希業(28-32節),尼珥,特別是掃羅(33節),以及約拿單和他的後裔(34-40節)。
【第1節】現在便雅憫生了比拉,他的長子。參見(歷代志上7:6)。便雅憫支派的家譜之所以被重新審視,是因為它在敬拜神的事上與猶大支派聯合並緊密相隨,一同被擄,又一同歸回;這次審視主要是為了掃羅和他的後裔,他是以色列的第一位君王,屬於這個支派,而這家譜也以他的後裔為終結。
亞實別,次子;被認為與耶疊相同(歷代志上7:6),參見(創世記46:21)。
亞哈拉,三子;與亞希珥相同(歷代志上7:13),也與亞希蘭相同(民數記26:38)。
【第2節】挪哈,四子;拉法,五子。挪哈被一些人認為與比結相同(歷代志上7:6),另一些人則認為與拿幔相同(創世記46:21),而拉法則與羅實相同。
【第3節】比拉的兒子是亞大、基拉和亞比忽。其中第一個被認為與亞珥相同,在便雅憫的兒子中被提及(創世記46:21),但他其實是便雅憫的孫子,參見(民數記26:40),基拉也是如此。
【第4–5節】亞比書、拿幔、亞何亞、基拉、示孚番和戶蘭。這些都是比拉的兒子;在便雅憫的兒子中,有一個名叫拿幔的(創世記46:21),拿幔族就是從這個孫子得名的(民數記26:40);亞何亞被一些人認為與以希相同,在(創世記46:21)中被提及為便雅憫的兒子之一。有些人認為最後三個是以笏的兒子,在下一節中提到;但示孚番和戶蘭似乎與書番和戶番相同(民數記26:39)。
【第5節】(參見吉爾對歷代志上8:4的注釋)。
【第6節】這些是以笏的兒子。他不是以色列的士師(士師記3:15),而可能是最後提到的戶蘭的兒子;因為不是最後三個是他的兒子,如有些人所想,而是下一節中接下來的三個;以下內容應讀作括號內的補充說明:
(這些是基巴居民的宗族首領;)基巴是便雅憫支派的一個城市(約書亞記18:24),即後來提到的以笏的那些兒子,是該支派中的主要人物,也是基巴城居民的首領:
他們將他們遷到瑪拿轄;這是(歷代志上2:52,歷代志上2:54)中提到的一個地方名稱,根據拉比雅基的說法,它在猶大支派中;基巴太小了,所以基巴的居民將他們遷走,或者他們自己遷走,或者他們的父親將他們遷走(歷代志上8:7),或者可以讀作非人稱動詞,他們被遷到那裡是為了更好的居住;他爾根補充說:
「遷到以掃家之地」,即以東;這不太可能。
【第7節】拿幔、亞希亞和基拉。或者說,就是拿幔等等。所以這些詞應與前一節的「這些是以笏的兒子」連接起來:
他將他們遷走;遷到上述地方,也就是說,基拉,或者更確切地說是以笏,他建議、引導並命令他們去那裡,因為那裡對他們來說最方便:
他又生了烏撒和亞希忽;在他遷走他其他的兒子之後。
【第8節】沙哈連。他要麼是亞希忽的兒子,要麼更可能是他的兄弟,以笏的另一個兒子:
在摩押地生了孩子;他可能因為饑荒而去了摩押,就像以利米勒一樣(路得記1:1),在他打發他們走之後;有些人將此理解為那些從基巴遷到瑪拿轄的人(歷代志上8:6),但這裡使用了不同的詞;此外,沙哈連似乎是那些被遷走的人之一。金奇認為「打發他們走」的**שִׁלְּחָם**(shilchootham)是他的第一任妻子的名字,他在摩押地與她生了孩子;但似乎最好將這些詞與接下來的內容聯繫起來來翻譯和解釋:他在摩押地生了孩子,
在他打發他們走之後;就是戶伸和巴拉,他的妻子們;在他因某些原因與她們離婚之後,他與後來提到的另一位妻子生了孩子。
【第9節】約巴、西比亞、米沙、瑪勒甘、耶烏斯、沙基亞和米珥瑪。這些是他的兒子;沙哈連與他的妻子戶疊所生的兒子:
宗族首領;他們父親家族的首領。
【第10節】(參見吉爾對歷代志上8:9的注釋)。
【第11節】他從戶伸生了亞比突和以利帕勒。在他打發她走或與她離婚之前(歷代志上8:8)。
【第12節】以利帕勒的兒子是以別、米沙和沙麥。除了(歷代志上8:14,歷代志上8:17,歷代志上8:18)中提到的那些之外。
他建造了阿挪和羅得,以及屬其的鄉村;不是沙麥,而是他的父親以利帕勒,他爾根也是這樣說的;他勒目學者說F15,這些是從嫩的兒子約書亞時代起就有城牆的城市,在基比亞的妾的時代被毀,以利帕勒來重建了它們;在他們從巴比倫被擄歸回後,便雅憫人居住在這些地方(尼希米記11:35);它們彼此靠近;根據一位猶太編年史家F16的說法,兩地相距三英里;羅得與(使徒行傳9:32,使徒行傳9:35,使徒行傳9:38)中的呂大是同一個地方。
【第13節】比利亞和示瑪。這些是以利帕勒的兒子:
他們是亞雅崙居民的宗族首領;亞雅崙雖然在但支派中(約書亞記19:42),但後來可能歸便雅憫所有;或者這可能是便雅憫境內另一個同名的地方;或者,無論如何,在被擄歸回後,便雅憫人可能居住在那裡,他們是這些人的後裔:
他們趕走了迦特的居民;將他們從城中驅逐出去,以報復他們對以法蓮人所做的事(歷代志上7:21)。
【第14節】亞希約、沙沙和耶利末。這些也是以利帕勒的兒子。
【第15節】亞拉、亞得、米迦勒、以實巴和約哈。
【第16節】(參見吉爾對歷代志上8:15的注釋)。
【第17節】希西基、希伯、以實買、耶斯利亞和約巴是以利帕勒的兒子。
【第18節】(參見吉爾對歷代志上8:17的注釋)。
【第19節】西基利、撒底、以利乃、西勒太、以利、亞大雅、比利亞和申拉是以利帕勒的兒子申希的兒子,申希與比利亞的兄弟示瑪是同一個人(歷代志上8:13)。
【第20節】(參見吉爾對歷代志上8:19的注釋)。
【第21節】(參見吉爾對歷代志上8:19的注釋)。
【第22節】以利、押頓、西基利、哈難、哈拿尼雅、以攔、亞拿突、以弗底亞和毗努伊勒是以利帕勒的另一個兒子沙沙的兒子(歷代志上8:14)。
【第23節】(參見吉爾對歷代志上8:22的注釋)。
【第24節】(參見吉爾對歷代志上8:22的注釋)。
【第25節】(參見吉爾對歷代志上8:22的注釋)。
【第26節】沙哈利亞、亞他利雅、耶利西亞、以利亞和西基利是耶羅罕的兒子,耶羅罕或許與以利帕勒的另一個兒子耶利末是同一個人(歷代志上8:14),他在這家譜中佔有重要地位。金奇指出,有一個傳統F17說這個以利亞就是先知以利亞,他是拉結的後裔。
【第27節】(參見吉爾對歷代志上8:26的注釋)。
【第28節】這些是按著他們的世代作宗族首領的,是主要人物。從(歷代志上8:14)起,所有以利帕勒的兒子和他們的兒子:
這些人住在耶路撒冷;耶路撒冷的一部分一直屬於便雅憫支派,參見(約書亞記15:63,18:28)。
【第29節】在基遍住著基遍的父親。他是這城的建造者,也是居民的首領,這城在便雅憫支派中(約書亞記18:25),他的名字叫耶希業(歷代志上9:35):
(他妻子的名字叫瑪迦;)同名的有很多,參見(歷代志上2:48,3:2,7:16)。
【第30節】蘇珥、基士、巴力、拿答、基多、亞希約和撒迦。在(歷代志上9:37)中稱為撒迦利亞,在巴力與拿答之間,尼珥被列出(歷代志上9:36),在(歷代志上9:37)末尾又加上了另一個兒子,就是接下來提到的米基羅。
【第31節】(參見吉爾對歷代志上8:30的注釋)。
【第32節】米基羅生了示米亞。在(歷代志上9:38)中稱為示米暗:
這些人也與他們的弟兄一同住在耶路撒冷,與他們相對;在城市的另一部分,就在他們旁邊。
【第33節】尼珥生了基士。他也被稱為亞別,他爾根在此補充說;因為尼珥有兩個名字,其他猶太作者也這樣說F18,參見(撒母耳記上9:1):
基士生了掃羅;以色列的第一位君王,本章主要為了他而重新審視並擴充了便雅憫的家譜:
掃羅生了約拿單、麥基舒亞、亞比拿達和伊施巴力。參見(撒母耳記上31:2)。亞比拿達在(撒母耳記上14:49)中稱為伊施韋,伊施巴力與(撒母耳記下2:8,撒母耳記下2:10)中的伊施波設是同一個人,所以巴力與波設被用來指同一個偶像,它們是偶像的名字(何西阿書9:10)。
【第34節】約拿單的兒子是米力巴力。與(撒母耳記下4:4,9:6)中的米非波設是同一個人,所以耶路巴力在(士師記6:32,撒母耳記下11:21)中稱為耶路比設:
米力巴力生了米迦;在大衛時代被稱為他的幼子(撒母耳記下9:12)。
【第35節】米迦的兒子是毗敦、米勒、他利亞和亞哈斯。倒數第二個在(歷代志上9:41)中稱為他利亞,其中亞哈斯被省略了,儘管在我們的譯本中補充了。
【第36節】亞哈斯生了耶和達。在(歷代志上9:42)中稱為雅拉:
耶和達生了亞利篾、亞斯瑪弗和心利;心利生了摩撒;(歷代志上9:42)中給出了相同的記載。
【第37節】摩撒生了比尼亞;拉法是他的兒子。在(歷代志上9:43)中稱為利法雅:
以利亞撒是他的兒子;他的名字在(歷代志上9:43)中是伊利亞撒。
【第38節】亞薛有六個兒子,他們的名字是:亞斯利甘、波金、以實瑪利、示利亞、俄巴底亞和哈難。這些構成了所說的數目:
這些都是亞薛的兒子;他的家族龐大。
【第39節】他兄弟以設的兒子。亞薛的兄弟;他是誰不清楚,除非他與以利亞撒是同一個人,如所推測的:
是烏蘭,他的長子;耶烏施,次子;以利法列,三子。
【第40節】烏蘭的兒子都是大能的勇士。他們是極具剛毅和勇氣的人,儘管他們的名字沒有被明確提及:
弓箭手;精通弓箭的使用,就像便雅憫人以前以甩石聞名一樣:
他們有許多兒子和孫子,共一百五十人;因此,約拿單的後裔,其家譜從(歷代志上8:34)一直追溯到這裡,人數非常龐大;根據武加大拉丁文譯本,在西克斯圖斯五世的版本中,這個數字是150,000,在該譯本的大多數手稿中也是如此F19。
這些都是便雅憫的兒子;他的後裔,他們的名字在本章中給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