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上 第6章
本章首先記載利未支派的父系和族長(1節),並列舉以利亞撒後裔中的大祭司,直到巴比倫被擄時期(4-15節)。接著,本章記述了利未子孫的家族(16-30節),以及在大衛和所羅門時代,那些在聖所中擔任歌唱和其他事奉的利未人(31-49節)。隨後,再次重複了亞倫在以利亞撒後裔中的子孫,直到上述時代(50-53節),並列舉了利未人在各支派中的居住地(54-81節)。
【第1節】利未的兒子們:在記載了猶大和西緬支派、流便、迦得以及瑪拿西半支派的首領之後,接著是利未及其後裔的記載。王權歸於猶大,長子名分歸於約瑟,祭司職分則歸於利未。利未的直系兒子是:
革順、哥轄、米拉利:正如《創世記》第46章第11節和《出埃及記》第6章第16節所載,利未人的三個家族由此而生。
【第2節】哥轄的兒子們是暗蘭、以斯哈、希伯倫、烏薛等等:其順序與《出埃及記》第6章第18節相同(參閱吉爾《出埃及記》第6章第18節注釋)。
【第3節】暗蘭的兒女是亞倫、摩西、米利暗:這些都是極其值得紀念的人物。亞倫是大祭司,摩西是先知和律法頒布者,米利暗是女先知(參閱《彌迦書》第6章第4節)。
亞倫的兒子們是拿答、亞比戶、以利亞撒、以他瑪:前兩位因獻上凡火而被天火燒滅(《利未記》第10章第1節、第2節),第三位則繼承其父的大祭司職位。從亞倫經由以利亞撒傳承的大祭司譜系,一直追溯到巴比倫被擄時期,即從本節到第15節結束。約薩達與哈該書第1章第1節中的約書亞是同一人,他年幼時被擄到巴比倫,其子耶書亞在被擄期間出生,並在古列王的詔令下從巴比倫歸回(《以斯拉記》第2章第2節、第3章第2節)。根據約瑟夫F5和其他猶太文獻F6的記載,在烏西亞時代(《歷代志上》第6章第6節),祭司職分轉移到以他瑪的家族,以利是第一位大祭司;此職位一直持續到所羅門時代,才恢復給以利亞撒後裔中的撒督。這裡特別提到亞撒利雅(《歷代志上》第6章第10節),說他是「在所羅門所建的殿中供祭司職任的」;這並非指他是第一位在其中供職的祭司,那應是撒督;這裡的亞撒利雅似乎是指烏西雅王時代的大祭司,他曾阻止烏西雅王在殿中獻香(《歷代志下》第26章第17節、第18節),這或許是他在此被特別提及的原因;儘管有些人認為這應理解為亞撒利雅的父親約哈難,他被認為與耶何耶大是同一人,在亞他利雅時代,他是維護教會和國家穩定的重要人物(《列王紀下》第11章第4-12節)。他所供職的聖殿被描述為所羅門所建,是因為在寫作本書時,已有另一座由所羅巴伯建造或正在建造的聖殿。
【第4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3節注釋)
【第5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3節注釋)
【第6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3節注釋)
【第7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3節注釋)
【第8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3節注釋)
【第9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3節注釋)
【第10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3節注釋)
【第11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3節注釋)
【第12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3節注釋)
【第13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3節注釋)
【第14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3節注釋)
【第15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3節注釋)
【第16節】利未的兒子們是革順、哥轄、米拉利:這重複了《歷代志上》第6章第1節的記載,是為了引出他們後裔的名字,這些名字在接下來的三節中以與《出埃及記》第6章第17-19節相同的方式列出。
【第17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16節注釋)
【第18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16節注釋)
【第19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16節注釋)
【第20–21節】革順的兒子是立尼,他的兒子:
他的家譜如下:雅哈,在《歷代志上》第23章第8節中稱為耶希業。心瑪,在他和雅哈之間有示每(《歷代志上》第6章第42節)。約亞,與《歷代志上》第6章第42節中的以探是同一人。伊多,在《歷代志上》第6章第41節中稱為亞大雅。謝拉,耶亞特賴,他的名字在《歷代志上》第6章第41節中也叫以特尼。立尼的兄弟示每的後裔被省略了。
(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20節注釋)
【第22節】他的第二個兒子亞比雅。
【第23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22節注釋)
【第24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22節注釋)
【第25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22節注釋)
【第26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22節注釋)
【第27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22節注釋)
【第28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22節注釋)
【第29–30節】米拉利的兒子是瑪利:
他兄弟慕示的後裔被省略了;他的家譜如下:立尼、示每、烏撒、示米亞、哈基雅、亞撒雅。
(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29節注釋)
【第31節】這些人就是:接下來要記載的,從《歷代志上》第6章第33節開始。
大衛派他們管理耶和華殿中歌唱的事:大衛任命他們為首席樂師和合唱團指揮,負責管理聖所中神聖事奉的這一部分,即用歌唱和樂器讚美神。
在約櫃安息之後:這是在約櫃從俄別以東家中被運到大衛城,並安置在大衛為它預備的帳幕中之後(《撒母耳記下》第6章第12-17節)。約櫃一直留在那裡,直到聖殿建成,那時是它唯一一次被遷移,而在此之前它曾從一處遷到另一處,所以直到那時它都沒有安息;儘管有些人將此理解為約櫃上方的神諭停止或沉默,所羅門及其繼承者,以及後來的任何大祭司都沒有再諮詢它F7。
【第32節】他們在會幕的居所前用歌唱事奉:用詩篇、讚美詩和屬靈的歌。他們在約櫃前執行這項事奉,約櫃在大衛為它搭設的帳篷或會幕中;他爾根在此稱之為「時間的帳幕」或「臨時的帳幕」。
直到所羅門在耶路撒冷建造了耶和華的殿:即聖殿。
然後他們按著班次供職:按照大衛所規定的方式執行職務(參閱《歷代志上》第25章第1-31節)。
【第33節】哥轄的子孫中,希幔是歌唱的:他是歌唱者中的首領,並創作了詩篇和讚美詩,這些都收錄在《詩篇》中。
約珥的兒子,撒母耳的兒子:或作撒母耳。這位希幔是先知撒母耳的孫子;為了他的緣故,他的家譜在接下來的幾節中追溯到雅各或以色列,其順序如下:撒母耳之後是利未、以色列。
【第34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33節注釋)
【第35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33節注釋)
【第36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33節注釋)
【第37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33節注釋)
【第38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33節注釋)
【第39節】站在他右邊的:他僅次於希幔;希幔站在中間,這是最尊貴的位置F8,亞薩站在他的右邊,稍後提到的以探站在他的左邊;這位亞薩的名字在《詩篇》中經常出現;他的家譜追溯到利未,如下:比利家、示米亞、米迦勒、巴西雅、瑪基雅、以特尼、謝拉、亞大雅、以探、心瑪、示每、雅哈、革順、利未。
【第40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39節注釋)
【第41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39節注釋)
【第42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39節注釋)
【第43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39節注釋)
【第44節】在左邊的:也就是希幔的左邊(參閱《歷代志上》第6章第39節),其中首領是以探,有時也稱為耶杜頓(《歷代志上》第16章第41節;《歷代志上》第25章第1節、第3節、第6節),在《詩篇》中也常出現;他的家譜追溯到利未,如下:基示,在《歷代志上》第15章第17節中稱為古沙雅;亞比、瑪路、哈沙比雅、亞瑪謝、希勒家、暗洗、巴尼、沙麥、瑪利、慕示、米拉利、利未。
【第45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44節注釋)
【第46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44節注釋)
【第47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44節注釋)
【第48節】他們的弟兄利未人:那些不擅長歌唱,也沒有從事歌唱事奉的,即其餘的哥轄人、革順人、米拉利人。
被派管理神殿會幕的一切事奉:有些人是守門的;有些人負責看管器皿;有些人宰殺祭牲,剝皮,切塊,然後將肉塊帶到燔祭壇,供祭司獻祭。
【第49節】他們在燔祭壇上獻祭:獻上每日的祭物,以及百姓帶來的一切供物。
在香壇上:他們早晚燒香。他們被任命
管理至聖所的一切工作:例如以利亞撒後裔中的大祭司,他們的工作是每年一次進入至聖所。
為以色列全體百姓贖罪,照著神僕人摩西所吩咐的一切:在《利未記》第16章第1節中所載,請參閱該處;提到此事後,接下來的四節中列出了從亞倫到所羅門時代,以利亞撒後裔中的大祭司名單,其順序與《歷代志上》第6章第4-8節完全相同。
【第50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49節注釋)
【第51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49節注釋)
【第52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49節注釋)
【第53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49節注釋)
【第55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54節注釋)
【第56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54節注釋)
【第57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54節注釋)
【第58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54節注釋)
【第59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54節注釋)
【第60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54節注釋)
【第61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54節注釋)
【第62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54節注釋)
【第63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54節注釋)
【第64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54節注釋)
【第65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54節注釋)
【第66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54節注釋)
【第67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54節注釋)
【第68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54節注釋)
【第69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54節注釋)
【第70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54節注釋)
【第71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54節注釋)
【第72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54節注釋)
【第73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54節注釋)
【第74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54節注釋)
【第75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54節注釋)
【第76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54節注釋)
【第77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54節注釋)
【第78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54節注釋)
【第79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54節注釋)
【第80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54節注釋)
【第81節】(參閱吉爾《歷代志上》第6章第54節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