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啟示錄

第二十二章

【第22章】

本章進一步闡述了上述城市,確認了本書異象的真實性,並作為本書的結尾。這座城市進一步被描述為有一條生命水河從中流過,這河純淨如水晶,源自神和羔羊的寶座;城中還有生命樹,位於河的兩岸,每月結出十二樣果子,樹葉能醫治萬民(啟22:1-2)。城中居民的幸福被描繪為:不再有咒詛;神和羔羊的寶座在其中;聖徒在其中事奉;他們享受喜樂,並被賦予尊榮;那地的光輝,以及聖徒統治的永恆(啟22:3-5)。接下來是關於本書權威和其中事物真實性的見證;首先是與約翰說話的天使的見證,他宣告書中的事是真實可信的;他奉眾先知之神的主差遣,指示聖徒那將速速成就的事;基督自己也必快來;凡遵守並遵行書中話語和預言的人有福了(啟22:6-7)。然後是約翰的見證,他看見並聽見這些事,正要敬拜那向他宣告這些事的天使,卻被天使阻止,並勸他不要這樣做,因為天使指出自己是約翰和他的弟兄們的同僕,唯獨神是應當敬拜的(啟22:8-9)。約翰(似乎是基督吩咐他)被命令不要封住所傳給他的預言,因為應驗的時候近了,那時人仍會照他們原來的樣子,無論是不義和污穢的,還是公義和聖潔的(啟22:10-11)。基督宣告他必快來,照各人所行的報應各人;他又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初也是終,是首先的也是末後的;凡遵守他誡命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將有權利吃生命樹的果子,並從城門進入那先前描述的城,而那些邪惡的人(其品格已被指出)將被排除在外(啟22:12-15)。基督更清楚而完整地聲明自己是這啟示的作者,也是差遣天使向教會作見證的,他既是大衛的根,又是他的後裔,是明亮的晨星,聖靈和新婦,以及每個真正蒙恩的靈魂都渴望他的來臨(啟22:16-17)。為了顯示本書以及整本聖經的完全和權威,並阻止人增添或刪減,他威脅要將書中所寫的災禍加給這樣的人,並將他們的名字從生命冊上、從聖城中、從本書所寫的事物中除去(啟22:18-19)。然後他再次堅定地宣告他必快來,約翰對此加上他衷心的「阿們」,並懇切祈求他快來;本書以書信中常見的祝福語作結,特別是使徒保羅的書信(啟22:20-21)。

【第1節】

他又指示我一道生命水的河,明亮如水晶,從神和羔羊的寶座流出來。這並非指浸禮,浸禮通常在河流和水池中施行,它要求人過潔淨的生活,且施行浸禮的權柄來自神和基督;但在這新耶路撒冷狀態中,將不再需要聖禮,因為(啟示錄22:1-6)屬於前一章,是同一敘述的延續,這並非新的異象,而是前一個異象的一部分,由(啟示錄21:9)中的同一位天使繼續指示約翰。這河也不是指聖靈,聖靈的恩賜和恩典有時因其豐盛、純潔和使人活潑的功效,被比作活水江河;聖靈是純潔聖潔的靈,從父和子發出。這也不是指福音的教義,福音來自蒙福的神,是基督的福音;當純粹忠實地傳講時,它明亮如水晶;它是將屬靈生命傳給人並在人裡面維持生命的工具。這也不是指天堂的終極喜樂,天堂可以被稱為喜樂的河,因其充滿和多樣的喜悅;純淨,明亮如水晶,因那狀態的聖潔和完全的知識;並被說成是從神和羔羊的寶座流出,是神藉基督白白的恩賜;但這裡並非指這種狀態。因此,這河更可能是指神永恆的愛,它可比作一條河,因其廣闊豐盛,其高深長闊;以及在這狀態中對其廣大的彰顯,那時它的水將增長,成為一條可游泳的寬闊河流,無法渡過;以及它在永恆揀選、救贖、有效呼召、稱義、赦免、收養和永生中的溪流,這些使神的城歡樂;以及它所帶來的喜悅,以及它給那些飲用它的人帶來的豐盛。它可被稱為「生命水」的河,因為在現今的狀態中,它使那些死在過犯和罪惡中的人活過來;當聖徒死氣沉沉時,它使他們復甦,支持他們的靈魂,是一種防止昏厥的補品;它保守並確保人不會經歷第二次死亡,是永生的源泉;它本身將永遠持續流淌,是永流的水,是永恆的愛。它可被說成是純淨且**明亮如水晶**,因為它沒有任何虛偽和假冒,在父和基督裡面都是真實、衷心和誠懇的,對此已給予最充分的證明和演示;它沒有任何受造物中的動機和條件影響;它促使人過純潔聖潔的生活和行為;因為帶來其記載的教義,以及作為其果實的內在恩典原則,以及對其的每一次發現,都傾向於此。

**從神和羔羊的寶座流出來**;它並非源於人的順服,也非源於人對神的愛,也非源於人對基督的信心;因為神的愛先於所有這些,是它們的源頭和原因,因此不能被它們感動和影響;但它源於神和基督的至高主權,由兩者的寶座所象徵,他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對於他們為何愛人類的任何兒女,除了他們自己的至高旨意和喜悅之外,無法給出任何理由;這是他們愛的唯一動機、源頭和原因;神和羔羊並列提及,顯示了他們位格的同等尊嚴,同坐一個寶座,以及他們對新耶路撒冷居民的愛的平等。因此,正如河流為城市增添了樂趣、功用、便利和健康,這榮耀的城市也因這樣一條流經或穿過其中的河流而受稱讚:這可能暗指伊甸園中流出的河流,因為這將是一個樂園般的狀態(創2:9);或者更確切地說,暗指(以西結書47:1-5)中的水,這些水從聖殿的門檻下流出;儘管這條河並非從聖殿流出,因為在這狀態中沒有聖殿,而是從神和羔羊的寶座流出,這寶座取代了聖殿。

【第2節】

在城內街道當中,並在河的兩邊,有生命樹;這指的是前一章所描述的城市,表明這個異象屬於前一章,是其延續,而那條街道全是純金的(啟21:21)。

**在河的兩邊,有生命樹**;這並非指它立在城內街道當中,因為街道是金鋪的,樹木很難立在那裡;也不是指它立在河的兩邊,這是不可能的,除非生命樹被用來指許多同類的樹木,如同以西結的異象所暗示的,那裡有些在河的一邊,有些在另一邊;參見(以西結書47:7,以西結書47:12);或者除非認為這樣的解釋足以解決難題,即它的根在一邊,而枝條長到另一邊;儘管這些詞可以更好地翻譯,難題將被移除,意義將清晰:「在城內街道和河之間,在這邊和那邊」;也就是說,街道在一邊,河在另一邊,是生命樹;與此比較(約翰福音19:18)。猶太人也說F5,生命樹在樂園中央,它的樹身覆蓋整個花園;其中有五十萬種不同的味道;沒有任何形狀和氣味能與之相比。生命樹並非指福音、敬虔、永生,也不是任何其他神聖位格,而是指基督,他是生命(自然生命、屬靈生命和永恆生命)的作者;(參見吉爾對啟示錄2:7的注釋)。它位於城內街道(聖徒在此交通往來)和神永恆之河(在這狀態中將顯現其豐滿和榮耀)之間,表明基督將以最令人愉悅和舒適的方式被所有人看見和享受。

**結十二樣果子,每月都結果子**;這並非指一個月結一種果子,下一個月結另一種,以此類推,而是每月都結十二樣果子;這表達了聖徒在現今狀態中從基督那裡享受的恩典果實和屬靈祝福,以及在這榮耀狀態中將擁有的各種幸福和喜樂,以及它們的持續性;它們將永遠新鮮,永遠足夠供應真以色列的十二支派,以及所有接受羔羊十二使徒教義的人;他們在這狀態中的飲品將是神永恆的愛,他們的食物將是生命樹的果實;這兩者他們都將豐盛地享受。

**樹上的葉子乃為醫治萬民**;這並非為了治療疾病或恢復健康;在現今的狀態中,這是藉著應用基督的寶血赦罪(這是醫治疾病),以及藉著神愛的啟示來完成的;透過福音的傳講及其教義,這可能被葉子所象徵;因為在這狀態中,身體或心靈將沒有任何疾病;此外,那些在城光中行走的萬民將被完全徹底地拯救(啟示錄21:4,啟示錄21:24);但這些葉子將用於在這狀態中保持和延續神子民的健康,就像伊甸園中的生命樹是為了保持亞當的健康和生命,如果他繼續處於無罪狀態;這表明基督的一切都將有助於聖徒的安慰、健康和幸福。猶太人將(以西結書47:12)中與此相關的經文解釋為指未來,或來世F6;並談到在樂園中一個洗滌盆周圍生長著各種芬芳且有藥用價值的樹木和草藥F7。

【第3節】

以後再沒有咒詛;正如伊甸園中曾有咒詛,那裡有一條河,也有一棵生命樹;因為在那裡,蛇因其參與人類的過犯而被咒詛,大地也因此被咒詛;但在這新地、這樂園般的狀態中,以及其居民身上,將沒有咒詛;這裡將沒有罪,即咒詛的原因,也沒有痛苦和憂傷,也沒有肉體、屬靈和永恆的死亡,或神的忿怒,這些都是罪的各種後果和咒詛的一部分;律法的咒詛在這裡無法生效;因為,除了新耶路撒冷的所有居民都將披戴的基督的義之外,他們在性情上將是完全純潔聖潔的,在順服和事奉上將是持續和完全的;他們將永遠在地上遵行神的旨意,如同在天上遵行一樣;沒有被咒詛的人,或任何被定為毀滅的人,將會在這裡;沒有古蛇魔鬼,他將被關在無底坑裡;也沒有褻瀆的獸和假先知,他們將在這之前被活活地扔進火湖裡;沒有咒詛或被咒詛的人會住在這裡;沒有那些咒詛自己或聖徒的人,也沒有那些被吩咐離開的被咒詛的人,這些人將在大火中被毀滅;也不會有任何針對任何人的咒詛,因為這裡不會有引入另一種福音的人,也不會有任何不愛主耶穌基督的人;也不會有人被基督咒詛或逐出基督的教會,因為那時教會將沒有配得被逐的成員;只有純潔無瑕的人;參見(撒迦利亞書14:11)。

**但神和羔羊的寶座必在其中**;神自己將在那裡,他的帳幕將在人間;這城的名稱將是「耶和華沙瑪」,即主在那裡;神純潔無瑕的羔羊,蒙福者的兒子,將在這裡,他的同在將使這成為一個幸福的狀態;他們兩者都將有他們的寶座或座位在這裡;他們將同坐一個寶座,因為他們是萬有之上的獨一真神,永遠蒙福;這城將是偉大君王的城,他的王室榮耀和威嚴將在這裡最輝煌地彰顯,這將極大地增添這狀態的幸福,並使其免受咒詛。

**他的僕人都要事奉他**:這可能是指天使,他們是服役的靈,是神和羔羊的僕人;或是指福音的傳道人,至高神的僕人;更可能是指所有基督的真門徒,他們將與他同在,並「事奉他」:即事奉神和羔羊,他們在性情上是一體的,儘管是兩個不同的位格;因此事奉他們兩者並非事奉兩個主;聖徒在這狀態中將從事的事奉,並非傳講聖道,或參與聖道的職事,或順服聖禮,這些屆時都將終止,而是頌讚神的榮耀,崇拜他本性的完全,將一切護理和所有救恩的榮耀歸於他,並頌揚他恩典的豐盛;他們將以最屬靈、最熱切、最完美的方式,並且持續不斷地執行這事奉;參見(啟示錄7:15)。

【第4節】

他們也要見他的面;他們將看見神的面,這是現在無法看見的;他們將看見他本來的樣子;不僅是天使,他們總是瞻仰神的面,而且所有復活和改變的聖徒,心靈純潔,完全聖潔;他們將面對面地看見他,他們將與他有親密而熟悉的交通;他們將享受他的恩惠,並獲得他愛的最自由和最廣泛的啟示;他們也將看見羔羊的面;他們將用悟性的眼睛和肉體的眼睛看見基督和他的榮耀;這是一個非常令人嚮往的景象,將是極其榮耀和愉悅的;它將完全滿足,並使聖徒像他一樣;它將沒有任何黑暗和任何中斷,並將永遠持續。

**他的名字必寫在他們的額上**;他們將被認出是他的僕人,如同他的名字寫在他們的額上並佩戴著一樣;他們是神的兒女和子民,這將是一個清晰的事實;現在他們是,但並不為人所知,至少不像在這狀態中那樣為人所知;他們也將以最完全和最自由的方式承認神是他們的神,羔羊是他們的救贖主;他們將不再懼怕人,也不會受到任何誘惑而羞於承認基督或他的事奉;參見(啟示錄14:1)。有些人認為這暗指大祭司額上冠冕上的銘文「歸耶和華為聖」,聖徒現在將公開、明顯、完全地聖潔。

【第5節】

不再有黑夜;這句話重複自(啟示錄21:25),以表達其確定性,並指出這狀態的幸福將主要在於其光明;這將是一個永恆的白晝,**ἡμέρα αἰώνιος**(hemera aiōnios,永恆之日),或永恆之日,如(彼得後書3:18)所說。

**他們也不用燈光、日光**;既不需要人造光,也不需要自然光;既不需要律法時代禮儀律法那較為昏暗的光,那光如同在猶大點燃的蠟燭;也不需要現今時代福音及其聖禮那更為清晰的光,這些屆時都將終止。

**因為主神要光照他們**;直接從他自己發出光照,無需藉助工具和聖禮;在他的光中,聖徒將清楚地看見一切;他將永遠將光賜給他們,並將成為他們永恆的光;(參見吉爾對啟示錄21:23的注釋)。

**他們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他們現在已被立為君王,在這狀態中他們將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當千年結束時,他們不會停止作王;基督也不會在將國度交給父時停止作王,因為他與他們的國度是永恆的(啟示錄1:6,5:10,20:4,但以理書7:27);至此,對這榮耀狀態的描述結束;接下來是整本書的結尾。

【第6節】

他對我說:這話是真實可信的;這話不是指天使,而是指基督,正如(啟示錄22:12,啟示錄22:16,啟示錄22:20)所表明的。衣索比亞譯本省略了這句話。

**這些話是真實可信的**;不僅是特別關於新耶路撒冷狀態的記載,其中有許多新奇、前所未聞、甚至可能看似奇異和不可思議的事,而且是本書中所有記載的內容(啟示錄22:7,啟示錄22:18,啟示錄22:19);所有這些都是「可信的」;凡讀到的人都應相信,神的信實將在這些事的成就中得到彰顯:這些話是真實的;因為它們來自不能說謊的真理之神,是值得信賴的,並且必將實現:說這些話是為了維護本書的神聖權威,以對抗聖靈預見將在世上興起的反對者;本書的權威在此處以及本章的其餘部分,藉著基督、他的天使和他的僕人約翰的見證得到支持。

**主神,就是眾先知之靈的神,差遣他的使者,將那必要快成的事指示他的僕人**;「主神」就是主耶穌基督,這可藉著比較(啟示錄1:1)來證明;這是基督神性的極其明顯的證據,因為他不僅被稱為主神,而且是眾先知之神的主;舊約先知預言未來之事,並論及彌賽亞的位格、職分、受苦、死亡以及隨後的榮耀;新約先知則有恩賜解釋舊約預言,其中一些也預言了未來事件;這兩類先知都是聖潔的人,被神分別出來擔任此職,他們心中有聖潔的原則,並受聖靈感動;基督啟發他們,並賜予他們適合其工作的恩賜;亞歷山大抄本、康普魯頓合訂本、武加大拉丁譯本和東方譯本都讀作「眾先知之靈的主神」;參見(哥林多前書14:32),他對他們的靈魂有權柄,能觸及他們,並使他們對神聖和未來之事有感悟和認識,這是除了神之外無人能做到的:他差遣他的一位天使,他手下的一位服役的靈,或許就是這裡說話的這位,因為敘利亞譯本讀作「差遣我他的天使」:指示約翰,並藉著他指示所有聖徒,以及所有羔羊的僕人和跟隨者,那些在很短時間內將開始發生,直到全部成就的事;甚至那些距離最遠的事,相對於神而言,都將在很短時間內成就,在神看來千年如一日,與永恆相比,甚至與從世界開始以來所經過的時間相比,都是如此;這些事在印、號、碗和其他異象中都有顯示;參見(啟示錄1:1)。

【第7節】

看哪,我必快來。這些話不是天使說的,而是基督說的,這從(啟示錄22:12,啟示錄22:16,啟示錄22:20)中顯而易見;這話不應理解為基督以他的權能來毀滅耶路撒冷,因為約翰看見這些異象並寫下這本書時,這事已經過去了;而是指基督第二次親自降臨審判,這從(啟示錄22:12)中清楚可見;雖然這不會早於所定的時間,但一旦時間到了,就會立刻發生,而且比人們普遍預期的要早。衣索比亞譯本補充說:「像賊一樣」,如(啟示錄16:15)所說;因為基督的第二次降臨是極其重要的事件,將伴隨著最重大的後果,本書的異象最終都指向這一點,所以前面加上「看哪」,作為一個引起注意和驚嘆的詞。

**凡遵守這書上預言言語的有福了**;這本書是關於未來事件的預言,因此不能指耶路撒冷被毀的時代,有些解經家認為這本書主要與此有關,因為那樣它就成了對過去事件的敘述;書中的話語就是其中包含的內容;遵守這些話語就是帶著觀察去閱讀它們,留意它們的成就,就其已經發生的部分而言,將它們銘記於心,默想它們,並藉著神的恩典,按照這裡給出的指示、引導和警告來引導生活和行為;這樣的人在生活中蒙福,在死亡中也蒙福;他們將在主裡死去,分享第一次復活,並從城門進入那城。

【第8節】

我約翰看見並且聽見了這些事。他既是目擊者,也是耳聞者;有些事他看見了,有些事他聽見了;為了使他的見證更具權威性,他署上了自己的名字;他作為基督的使徒,一個極其真誠正直的人,是值得相信的。當我聽見又看見了這些事,即本書中所記載的事,對它們感到驚訝,並因其中許多事而充滿喜樂,堅信所有這些都來自神:我就俯伏在指示我這些事的天使腳前要拜他。這是約翰第二次這樣做,儘管他已被警告並因此受責備,這表明即使是好人也容易一再犯罪;也表明人類有拜偶像的傾向;很可能這被允許發生,以便可以給予第二次責備,並將重複的指示記錄下來,以防止在基督教早期引入對天使的崇拜。

【第9節】

他對我說:天使對約翰說,約翰俯伏在他腳前要拜他:**不可這樣!**他急切而激動地說這話,以阻止約翰這樣做,他的簡短語氣表明了這一點:**我與你和你的弟兄眾先知,並那些遵守這書上言語的人,同是作僕人的**;我是神和基督的同僕,我並不比你更應受敬拜;我們兩者都是,也應該是敬拜神的人,我們是他的僕人:**和你的弟兄眾先知**;使徒和傳道人;因為預言和傳道是同一回事;這些人在屬靈意義上是約翰的弟兄,也因他們的職分:**並那些遵守這書上言語的人**;參見(啟示錄22:7);說這話是為了鼓勵遵守這些話語,這是普通基督徒的特徵,也顯示了天使極大的謙卑,他不僅將自己與約翰和傳道人置於同等地位,也與普通信徒置於同等地位:**你要敬拜神**;並且只敬拜他,以屬靈的方式,帶著敬畏和虔誠,憑著信心,並按照他所啟示的旨意;(參見吉爾對啟示錄19:10的注釋)。

【第10節】

他又對我說:這不是天使說的,而是基督說的,這從(啟示錄22:12,啟示錄22:13,啟示錄22:16,啟示錄22:20)中顯而易見。衣索比亞譯本省略了這句話。**不可封了這書上的預言**;正如命令所說,當事情不打算公開,而是隱藏起來時,至少目前如此,因為它們成就的時間還很遙遠,但這裡情況並非如此;參見(啟示錄10:4,但以理書8:26,但以理書12:4,但以理書12:9)。基督希望約翰所看見和聽見的事被寫下來,並公開,以一本未封的書的形式寄給眾教會,以便所有人都能看見和閱讀;這樣,神子民在羅馬異教和羅馬教皇統治下的苦難和逼迫就能為人所知,聖徒在這些事發生時就不會感到困惑,而是為它們做好準備,耐心忍受;這樣他們就能預先知道將要興起的錯誤和異端,以及罪惡之人及其追隨者的出現和邪惡,並提防他們;這樣他們就能對敵基督的毀滅,以及教會在基督屬靈和親身統治下的榮耀狀態有所確信,從而在他們的苦難中得到安慰,並在對這些事的信心和盼望中歡喜。我們從中可以學到,聖經總體上不應被鎖起來,隱藏起來不讓普通人看見,而應公開,供所有人閱讀;特別是,這本書並不像人們想像的那麼晦澀難懂:**因為日期近了**;這書中的事將開始應驗;參見(啟示錄1:1,啟示錄1:3)。

【第11節】

不義的,讓他仍舊不義;這些話不應被視為諷刺性的表達,如(傳道書11:9,以賽亞書50:11)中的那樣,更不是允許人行不義和污穢之事;也不是藉著暗示如果他們繼續不義和污穢,就會受到嚴厲懲罰來阻止人做這些事;也不是預先回應可能對本書及其話語的出版提出的異議,即有些人可能會濫用它,被激怒而更多地傷害和迫害聖徒,或沉溺於污穢的行為;而是預言在末世,在基督第二次降臨之時將會發生的事。這裡的命令式動詞是未來式的用法,這在希伯來語中很常見,其中說讓這樣那樣的事發生,而其含義是它們將會發生;參見(以西結書3:27,撒迦利亞書11:9);因此這句話的意思是,現在被發現沒有義,充滿一切不義,並行不義的人,將會繼續如此;他不會有任何改變,沒有重生、更新、悔改或改革;他將保持他一直以來的邪惡;或者說,傷害或損害同胞的人,將會繼續作惡;至少他會有同樣的傾向,儘管沒有機會和能力,但他會嘗試,這在復活的惡人身上會有一個例子;參見(啟示錄20:8)。**污穢的,讓他仍舊污穢**;或者他將繼續污穢:所有人類在原初、本性上和普遍上都是污穢的,或被罪玷污的。有些人藉著基督的寶血得以潔淨,另一些則沒有;這些人將繼續被玷污,地獄的火也無法除去他們內心和本性的污穢:或者這些話可以翻譯為「污穢人的,讓他仍舊污穢人」;儘管他將無法玷污神的殿,或敗壞聖徒美好的交通,但他將繼續玷污自己;同樣的惡念將像以往一樣從他裡面發出,這些惡念玷污人。**為義的,讓他仍舊為義**;一個真正為義的人,不是藉著自己的義,而是藉著歸算給他的基督的義而為義;他是一個憑信心仰望基督得義,並從他那裡領受義的人,因此,他過著節制、公義和敬虔的生活,這樣的人將繼續為義;這並非說他們會變得更義,儘管他們可能對自己的稱義有更清楚的認識,因為稱義的判決將再次向他們宣告;但其含義是,他們將永遠處於稱義的狀態,永不進入定罪,因為他們的義是永恆的。亞歷山大抄本、康普魯頓合訂本、敘利亞語和阿拉伯語譯本讀作「義人,讓他仍舊行義」;他將會這樣做,因為這樣的人將永遠在神的寶座前,日夜在他的殿中事奉他(啟示錄7:15,22:3)。**聖潔的,讓他仍舊聖潔**。那些被神的靈聖化的人是聖潔的,只有這樣的人才被允許進入基督第二次降臨後純潔的狀態;這樣的人那時將是完全聖潔的,沒有罪,並將繼續如此:因此我們可以學到,稱義和成聖是兩件不同的事,而且兩者都是持久的。這些話可以與猶太拉比的一些表達相比較F8,作為(利未記11:43,利未記11:44)的含義。

【腳註】
F5 Yalkut Simeoni, par. 1. fol. 7. 1. 《雅爾庫特·西緬尼》第一部分,第7頁第1欄。
F6 Shirhashirim Rabba, fol. 19. 1. 《雅歌拉比》第19頁第1欄。
F7 Sepher Avodah Hakkodesh, fol. 46. 1. 《聖工之書》第46頁第1欄。
F8 T. Bab. Pesachim, fol. 54. 1. 《巴比倫他勒目》逾越節篇,第54頁第1欄。

「如果一個人稍微玷污自己,他們就會大大玷污他;其釋義是,他們任憑或容許他更受玷污;如果是在下方,他們就會在上方玷污他;如果是在今世,他們就會在來世玷污他;如果一個人稍微聖化自己,他們就會大大聖化他;如果是在下方,他們就會在上方聖化他;如果是在今世,他們就會在來世聖化他。」

【第12節】

「看哪,我必快來。」這句話重複,是為了確認基督第二次降臨的真實性及其迅速性,並指出上述事件發生的時間,以及接下來要補充的內容。「我的賞賜在我那裡。」這些話取自《以賽亞書》第40章第10節和《以賽亞書》第62章第11節;將這些經文比較,便能清楚證明基督是真耶和華,是永恆的神。有一種「債務的賞賜」,或稱「應得的賞賜」,即懲罰的賞賜,這是對惡人因其罪惡所施行的公義報應(來2:2;賽3:11)。還有一種「恩典的賞賜」,也稱為「報償的賞賜」,即「產業的賞賜」,這無非是永生這份禮物,是神憑著祂的白白恩典賜給祂子民的(來11:26;西3:24)。這兩種賞賜都在基督那裡;它們都在祂手中,祂從神那裡獲得權柄,作為中保,對惡人施加報應,並將永生賜給祂的子民;這兩件事祂都將成就,因為這權柄在祂那裡:「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如果一個人的行為是邪惡的,他是不義和污穢的人,他的生活方式是邪惡的,那麼債務的賞賜,即公義的懲罰,將會報應在他身上;但如果他的行為是恩典的果實,他在世上的生活是憑著神的恩典,他是因基督的義而被稱義的義人,是藉著神的靈而被聖化的聖潔良善之人,那麼恩典的賞賜,即公義的冠冕,將會賜給他。

【第13節】

「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參《啟示錄》第1章第8節吉爾注釋)。這些稱號在此處一併列出,之前已在《啟示錄》第1章第8節、第1章第11節和第21章第6節中使用過,在此處提及非常恰當,因為所有關於基督榮耀國度的應許和預言都即將完成,那國度本身也即將顯現,其中唯獨基督將被高舉,神的奧秘將被成全,時間本身將不復存在。衣索比亞譯本補充說:「諸日或時間的開始與結束。」這證明了基督的神性、永恆性、無限性和完全性。

【第14節】

「那些遵守他誡命的人有福了。」這可以是神的誡命(啟12:17;14:12),即道德律的誡命,這是人的全部本分;這些誡命的遵守,要麼是律法性的,為了獲得生命,那麼它們就必須被完全遵守,這是無人能做到的;因此,無人能靠著行為而活,並被稱義,結果不是蒙福,而是受咒詛;要麼是福音性的,當它們是憑著基督的力量,出於對神的愛,在對祂的信心操練中,以祂的榮耀為目標,不依賴它們,承認它們的不完全,並仰望耶穌以獲得義和生命,在祂裡面這樣的人找到了兩者,因此他們是有福之人。或者,這裡指的是耶穌的誡命,祂在上下文(啟22:12, 22:13, 22:16)中說話,並像天使在《啟示錄》第22章第6節那樣,談論祂自己和祂的。基督的誡命是祂愛的「新誡命」,以及浸禮和主的晚餐的聖禮;這些誡命應以與神的誡命相同的福音方式遵守,並應按照它們所傳達的內容精確遵守,不得有任何更改、增添或刪減;它們應立即、毫不遲延地遵行;那些以正確方式遵守它們的人是有福的;他們在遵守這些誡命中獲得極大的樂趣和喜悅;這些誡命並不繁重,特別是當他們有基督的同在,祂愛的啟示,並在祂聖靈的恩典影響之下時。或者,更可能的是,這裡指的是本書中的誡命,因為它可以譯為「那些遵守其誡命的人」;即遵守本書中的話語,如《啟示錄》第22章第7節所說,例如那些關於敬拜神、禁止敬拜獸、警告偶像崇拜、勸告從巴比倫出來、引導跟隨羔羊、以及告誡不要增添或刪減這預言中所寫的任何內容的誡命;而那些遵守其中話語的人被宣告為有福(啟1:3)。亞歷山大抄本讀作「那些洗淨自己衣服的人」;衣索比亞譯本和武加大拉丁譯本也如此,後者補充說「在羔羊的血中」,與《啟示錄》第7章第13節相符;那些身體和衣服在基督的血中洗淨的人確實是有福的;他們因著血被稱義,因著血罪得赦免,他們和他們的服事都因著血而被悅納。他們幸福的例子如下:「他們可以有權利吃生命樹的果子」;或「對生命樹有權柄」;這生命樹就是基督,不是對祂的管轄權,而是享受祂的權利;有吃這樹果子的自由,擁有對它的權益,因此有權利分享它;這種權利或自由並非藉著遵守神、基督或本書的誡命而獲得,因為這是對神應盡的義務,也是對人有約束力的;當人履行義務時,那只是他們的本分,不能賺取任何功德;儘管對神旨意的樂意和福音性的順服,使這樣的人顯明他們有權利享有這樣的特權,正如基督的門徒並非因結果子而成為門徒,而是藉著結果子顯明他們是門徒(約15:8);但擁有基督這生命樹的權益,以及吃其果子的權利、權柄和自由,是白白的恩典禮物(啟2:7);那些享有這種特權的人是有福的!(箴3:18;歌2:3)。「並能從門進城。」衣索比亞譯本讀作「進入這聖城」;這並非指進入基督的某個特定教會,進入教會的途徑是對基督的信心,對信心的宣告,以及順服浸禮的聖禮;也不是指進入天堂,天堂作為福音教會,常被稱為一座城,而只有那些因基督的義而被稱義,並藉著祂的靈而重生的人才能進入,天堂的門是基督和祂的恩典;而是指聖城,新耶路撒冷,這在上一章中已詳細描述,特別是它的城門;那些進入那裡的人確實是有福的;他們進入的權利來自基督,並在於祂的血、義和恩典,在對這些的認識下,他們樂意順服祂的旨意,這使他們的權利顯明出來。在《光輝之書》(Zohar)中,頻繁提及這城的門;拉比以撒說:F9

「當靈魂(**yrevb onkl hkwz**,有資格或有權利)進入上方的耶路撒冷之門時,大君米迦勒會與它同行,為它預備事奉天使的平安,天使們對它感到驚奇,並詢問它說:『這是誰從曠野出來呢?』(歌3:6)」

【第15節】

「城外有犬類。」也就是說,聖城之外有那些因其污穢、無恥和貪婪而可比作犬類的人,例如迫害者、異端和叛教者(太7:6;腓3:2;彼後2:22)。有些人認為是指所多瑪人,如《申命記》第23章第18節。阿巴爾巴內爾和其他人也如此解釋這律法;這些人在羅馬管轄區內大量存在,因此羅馬被稱為所多瑪(啟11:8);實際上,所有惡人,那些將被丟到外面的黑暗中的人,都可能由此指代。猶太人說:F11

「當一個人死去時,如果他配得(或公義),他會以獅子的形象降下,以迎接『他的』靈魂;但如果不是,則以『狗』的形象,大衛對此說道(詩22:20)。」

【第16節】

「我耶穌差遣我的使者。」正如本書的作者約翰,為了使書中所載之事更確信可信,寫下了自己的名字,他是這些事的目擊者和耳聞者(啟22:8);同樣,本書的作者基督,也將祂的名字耶穌寫在上面,以期引起人們更大的注意來聽、讀和遵守其中的話語,並使人清楚明白,那位說祂要來的人(啟22:7, 22:12)是誰。凡是珍視救主耶穌的人,誰會不相信並重視祂的這啟示呢?祂藉著祂的使者,即祂的服役之靈,由祂所造,受祂指揮,因為祂是天使的創造者、主和元首,差遣了這使者:這表達了祂位格的尊貴,也是祂神性的一個不容忽視的證明。這樣做是為了「證明」,為其中所載之事的真實性作見證;為了指示和顯示它們,以象徵和異象的方式呈現它們:「為眾教會將這些事向你們證明。」向主的僕人(啟22:6),向約翰,並藉著他向其他人,向七教會的牧者,他們是(**epi**,在……之上)教會的,以及向教會的成員,向所有在教會中的人;因為亞歷山大抄本、武加大拉丁譯本和阿拉伯譯本讀作(**en**,在……中);敘利亞譯本譯為(**Mdq**,在教會面前)。約翰所看見的,他寫成一本書,並寄給這些教會(啟1:11)。這些話也可以譯為「關於眾教會」;那麼其意義就是,使者被差遣是為了向約翰,並藉著他向其他人,甚至向所有時代的聖徒,顯示與基督教會在不同時期相關的事,這些時期由亞細亞的七教會依次代表。基督進一步說明祂自己,以更堅定祂子民對其中所寫之事必然成就的信心,說:「我是大衛的根,又是他的後裔。」前者已在《啟示錄》第5章第5節的注釋中提及;其意義是,要麼基督作為神,是大衛的主和元首,大衛無論在屬世還是屬靈的意義上都從祂獲得存在,並由祂支持和維繫;要麼基督作為人,從大衛的根源而出,或從他後裔而來;因此這與後者相符,後者可能是對前者的解釋,「大衛的後裔」;也就是說,按肉體說,大衛的兒子,這是彌賽亞的一個常用稱號(參《馬太福音》第1章第1節吉爾注釋)。神應許彌賽亞將出自大衛的後裔,並按照祂的應許,從大衛的後裔中為以色列興起了一位救主耶穌,就是這裡說話的同一位(徒13:23)。祂又補充說:「又是明亮的晨星。」基督被比作「星」,如《民數記》第24章第17節,因為祂是自然之光、恩典之光和新耶路撒冷狀態之光的來源;也因為祂的榮耀,祂的榮耀是父獨生子的榮耀,祂作為中保擁有榮耀,聖徒將永遠瞻仰並喜悅這榮耀;也因為祂的影響力,所有恩典、生命和公義的祝福都來自祂;祂被比作「明亮的」星,因為祂是父榮耀的光輝,如此輝煌、閃耀、傑出,祂本身就是光,在祂裡面毫無黑暗;祂被比作「明亮的晨星」,這表明黑夜即將過去,白晝即將來臨,祂是磷光體,是光的帶來者;正如基督第一次降臨,那時祂是從高天而來的黎明,結束了猶太黑暗的黑夜,開啟了先知們常說的偉大福音之日,並藉著福音將生命和不朽帶到光明中,並藉著祂自己指明了永生之路;同樣,藉著祂的第二次降臨,這稱號所指的,祂將結束敵基督的黑暗之夜,包括異教、教皇和伊斯蘭教的黑暗;因此將不再有黑夜,祂將帶來永恆的白晝,並將如此的光帶入聖城,以至於它不再需要燈光,也不需要太陽或月亮的光。宗教改革時期的曙光是這一切的預兆(啟2:28),在那裡被稱為晨星。基督在此處承擔這些稱號,即「大衛的根和後裔」,或大衛的兒子,當祂即將坐在祂父親大衛的寶座上,以最明顯和榮耀的方式擁有祂的國度時,是極其恰當和貼切的;而「明亮的晨星」,當祂即將引導如此的光進入新耶路撒冷,以至於所有其他光都變得不必要時,也是極其恰當的。在《詩篇》第22篇第1節的標題中,「艾耶列·沙哈」(Aijeleth Shahar),這是一篇屬於彌賽亞的詩篇,被一些猶太作家F12解釋為(**rqwbh bkwk**),「晨星」,即基督在此處的稱號。

【第17節】

「聖靈和新婦都說:來!」聽到基督說祂必快來(啟22:7, 22:12),聖靈和新婦表達了對祂降臨的熱切願望和最深情的渴望:這裡的「聖靈」可能指神在祂子民心中的聖靈,祂不僅使他們確信並認識到基督將來審判,並使他們有理由期待,而且使他們的靈魂充滿對祂顯現的愛,以至於他們仰望、渴望並在靈魂的呼吸中加速盼望祂的降臨:聖靈以同樣的方式被說成在他們裡面渴望和盼望,正如祂被說成在他們裡面呼叫「阿爸,父」(加4:6),並為他們代求(羅8:26, 8:27)。因此,一些解經家將「聖靈」理解為那些擁有聖靈、屬靈的人;要麼是擁有屬靈恩賜的人,如約翰,他在《啟示錄》第22章第20節中表達了基督快來的熱切願望;要麼是普遍的重生之人,他們是從聖靈而生,並帶有祂的名(約3:5, 3:6);因此,藉著一個轉喻,「聖靈和新婦」指的是同一件事;即基督屬靈的新婦,她被神的靈聖化;也就是神所有的選民,基督從永恆中愛他們,他們被許配給祂,如同貞潔的童女;新耶路撒冷,她如同為丈夫妝飾的新婦,是羔羊的妻:這些人等候新郎的降臨,並最熱切地渴望,因為他們有充分的理由這樣做,因為祂的顯現本身將是榮耀的,因為祂將在自己的榮耀、父的榮耀和聖天使的榮耀中顯現;並且那時將是基督與祂教會婚禮的莊嚴舉行之日;那將是聖徒的救贖之日;他們那時將在靈魂和身體上擁有完全的救恩;完全的恩典將賜給他們,榮耀將在他們裡面顯現,他們將永遠與主同在。「聽見的也該說:來!」聽見聖靈和新婦所說的;或這預言的話語;或被賜予屬靈的耳朵,他聽見並理解屬靈的事,基督的國度及其榮耀,讓他加入聖靈和新婦,也說「來」;或以同樣熱切和深情的方式表達他的願望和渴望,願基督加速祂的第二次降臨:「口渴的人也當來。」這些似乎是基督的話語,邀請那些渴慕祂、祂的恩典和公義,渴慕更多認識祂並與祂相交的人,憑著信心來到祂面前,分享這些(約7:37);或者那些渴慕祂第二次降臨,以及新耶路撒冷狀態的榮耀和喜樂的人,進入其中,吃生命樹的果子,喝生命水的河水;因為這個特徵似乎是指那些,用猶太人的語言來說,使用類似短語的人,他們飢餓(**Myyx Mym twtvl Myamuw**,並渴慕喝活水)F13,正如接下來所顯示的:「願意的人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生命的水指的是神白白的恩惠和愛,以及在新耶路撒冷狀態中對它的傳達和彰顯,甚至是那狀態的安慰、更新和榮耀:「取」它就是享受它,分享它,被引導到它那裡,並由寶座中央的羔羊基督賜給他們(啟7:17;21:6);這是「白白」獲得的,不用錢,不用代價,如《以賽亞書》第55章第1節所指,這似乎是所指的;因為這狀態的幸福,以及永生,是神藉著基督白白的恩賜;而受鼓勵分享它的人是「凡願意的人」;也就是說,凡心中有神聖和屬靈事物意願的人,這意願是由神在他裡面作成的,因為沒有人能憑自己有這樣的意願(腓2:13);儘管這並非主要指可以取生命水的人的特徵,而是指他可以自由取用的方式:猶太人習慣這樣表達,當他們想表示可以使用的自由,或可以自由取用任何東西的方式時,特別是當談到律法及其事物時,(**lwjyw aby lwjyl huwrx lk**),「凡有心要取的,讓他來取」,正如《以賽亞書》第55章第1節所說:「哦,凡口渴的」F14,也就是說,他可以自由取用,他受到歡迎;所指的這段經文,他爾根如此解釋:「哦,(**ybud lk**),『凡』願意學習的,讓他來學習。」

【第18節】

「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預言的人作證。」這些話並非抄寫員在抄寫完本書後,為了阻止人們增添或刪減而加上以下的誓言;因為本書尚未完成,基督和約翰在此之後仍有發言;將這樣的段落插入文本將是魯莽大膽的行為;它們甚至也不是約翰這位受默示的作者的話語,而是主耶穌基督,那位忠實的見證人的話語,正如《啟示錄》第22章第16節、第22章第17節、第22章第20節所顯示的;祂以最莊嚴的方式向每一個人,無論高低貴賤,貧富與否,無論何種身份,無論在世俗或教會中如何尊貴,凡聽見這書上預言的話語被宣讀或解釋的,宣告:「若有人在這書上加添什麼。」「加添」本書所載之事,並非指以謙遜的方式,懷著真誠的願望,按照信仰的類比,來傳講或撰寫本書的注釋,以期闡明其義;因為解釋聖經,或根據聖經講道,只要與聖經一致,就不是加添,而是闡明其意義;但當本書被扭曲和誤解,並被加上錯誤的解釋時,就像法利賽人對律法所做的那樣;當不成文的傳統被視為與聖經同等或超越聖經時,就像法利賽人使長老們的傳統超越律法,從而使神的話語失效,並因此違背了《申命記》第4章第2節所賜的誡命,天主教徒也以同樣的方式行事;當人們聲稱有異象和啟示,並將它們作為信仰和實踐的準則,以確認本書或神話語其他部分所沒有的事物時;當人們篡改本書,並將人為虛構的著作與其置於同等權威時;這顯示了本書以及整本聖經的真實性和完全性,其正典以本書結束:這種罪行的懲罰隨之而來:「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這是指對敵基督黨派所預言的災禍(啟2:22, 2:23;13:10;14:9-11),即充滿神忿怒的七個最後的災禍,這些災禍將降在他們身上(啟16:1-21),以及火湖和硫磺,獸、假先知、魔鬼和所有惡人都將被投入其中(啟19:20;20:10;21:8),參《箴言》第30章第5節、第30章第6節。

【第19節】

「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什麼。」正如那些否認本書權威的人所做的,這已被一些人實行,也是聖靈預見的;或者那些從百姓手中奪走或禁止他們閱讀本書的人,就像天主教徒對整本聖經所做的那樣;以及那些故意歪曲其意義,不願承認其中關於敵基督的事屬於他的人。神必從生命冊上除掉他的份;這裡指的是永恆的揀選,這是本書中該短語的意義,凡被寫在生命冊上的,必將得救。敬拜獸的人,即敵基督黨派,他們是這裡主要關注的對象,他們的名字並未寫在生命冊上(啟13:8;17:8),因此,除掉這些人的份,只是除掉他們似乎擁有的東西;參《路加福音》第8章第18節;其意義是,這樣的人將被投入火湖,這就是第二次的死,也是所有未被寫在生命冊上之人的份(啟20:15)。亞歷山大抄本、斯蒂芬斯的一個抄本和康普魯頓合訂本讀作「生命樹」;敘利亞譯本和衣索比亞譯本也如此;意義相同;參《約翰福音》第15章第2節:「並從聖城中」;即前面所描述的新耶路撒冷,在其中有一份權利,可以從城門進入,並擁有其榮耀:這裡所提及的只是一種表面上的權利,惡人可能會以此自欺;其意義是,這樣的人將永遠無法進入並享受其幸福,而將永遠在城外(啟21:27;22:15);「並從這書上所寫的福分中。」即《啟示錄》第2章第7節、第2章第11節、第2章第17節、第2章第26節,以及《啟示錄》第3章第5節、第3章第12節、第3章第21節中應許給得勝者的祝福,那些從本書中刪減的人將無份於這些祝福。亞歷山大抄本,以及其他一些抄本和敘利亞譯本,省略了連詞「和」,讀作「所寫的」,將其與生命冊和聖城連接起來,這些都在本書中被寫下和提及。衣索比亞譯本只將這些詞與聖城連接起來,讀作「所寫的」。猶太人說他們的《他勒目》不可增添,也不可刪減。F15

【第20節】

「證明這些事的說。」這不是指天使(啟22:16),也不是指約翰,他有時會用這種說法(約21:24),而是指基督,正如接下來的內容所顯示的;因為祂說:「是的,我必快來。」祂不僅斷言祂降臨的迅速性,如《啟示錄》第22章第7節、第22章第12節所說,而且表達了其確定性,以至於任何人,特別是祂自己的子民,都不應懷疑;儘管它可能看似被推遲,並因此受到不敬虔之人的嘲笑;基督在如此強烈地重複這句話時,可能也考慮到那些增添或刪減本書的人將受到的懲罰的確定性;因為祂自己必將親自降臨,執行所預言的報應。約翰接著說「阿們」,表示他對此的贊同,宣告他對此的信心,並表達他對此的熱切渴望和願望:他用完整的詞語補充說:「主耶穌啊,我願你來!」快來,迅速地來,正如你所說的,並帶著你所有的榮耀;建立你的國度,讓它降臨,引導你的子民進入其中,並毀滅你的敵人;他這樣說,就像一個愛慕基督顯現的人,渴望它,加速盼望它,並對它的延遲感到不耐煩。

【第21節】

「願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常與你們眾人同在。阿們。」也就是說,願基督的愛,在祂對教會和子民的一切關懷中所顯明的,常存於你們心中,這愛本身始終如一,儘管聖徒對它的感受不盡相同:願你們看見自己在基督救贖恩典中的權益,包括其所有方面,以及祂稱義、赦罪、成聖和保守的恩典;願基督裡豐盛的恩典成為你們信靠的對象;願你們從中獲得供應,使你們能夠戰勝一切試探,操練一切恩典,並履行一切職責。這表明本書是以書信的形式寫成,並寄給亞細亞的七教會(啟1:11),並藉著它們傳給歷代教會。它以對它們的問候開始(啟1:4),並以使徒保羅在他所有書信中常用的一個問候語結束(帖後3:17, 3:18)。阿拉伯譯本將「你們」讀作「我們」;康普魯頓合訂本和敘利亞譯本讀作「與所有聖徒同在」。新約全書完。

【腳註】
F8 T. Bab. Yoma, fol. 39. 1. 《巴比倫他勒目》贖罪日篇,第39頁第1欄。
F9 Medrash Haneelam in Zohar in Gen. fol. 77. 1. 《光輝之書》隱秘米大示,創世記篇,第77頁第1欄。
F11 Raya Mchimna in Zohar in Numb. fol. 95. 2. 《光輝之書》拉亞·米赫姆納,民數記篇,第95頁第2欄。
F12 Apud Kimchi in loc. 參金奇於此處的注釋。
F13 Raziel, fol. 31. 2. 《拉結》第31頁第2欄。
F14 Abot R. Nathan, c. 4l. Tzeror Hammor, fol. 79. 4. & 82. 4. Yalkut Simeoni, par. 2. fol. 54. 3. & 100. 2. 《拉比拿單的父親們》第41章。《哈摩爾之束》第79頁第4欄及第82頁第4欄。《西緬雅爾庫特》第二部分,第54頁第3欄及第100頁第2欄。
F15 Ganz. Tzemach David, par. 1. fol. 34. 1. 《甘茨·大衛之芽》第一部分,第34頁第1欄。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