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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 第1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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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詩篇與前兩篇性質相同,主題亦然;很可能出自同一作者之手,寫作時間也相近;作為詩篇全書的結尾,全篇皆為讚美,實屬恰當。有人說【q】這篇詩篇是以色列人將初熟之物裝在籃中,肩負著進入聖所時所唱的。在這短短的詩篇中,「讚美」一詞使用了「十三」次;金吉(Kimchi)認為這並非因為神有十三種屬性或完全,而是如此頻繁地在每個子句中使用,旨在表達詩人對主受讚美的熱切渴望;並表達他對神配得讚美的深刻體會;以及所有讚美神的方式和方法都應被運用,因為所有這些都不足以彰顯祂的尊榮和榮耀。這裡所勸勉的,不僅是利未人(他們在聖殿事奉中負責用樂器讚美主,如利未人拉比猶大所認為的),而是所有的人;不僅是以色列民,如金吉所言;也包括外邦人,甚至所有有氣息的,詩150:6。因為,正如拉比俄巴底亞·加昂(R. Obadiah Gaon)所觀察到的,這篇詩篇屬於彌賽亞時代;屬於福音時代的後期,特別是當猶太人和外邦人都將歸主時;那時所有人都將讚美主,因為他們有充分的理由。
【第1節】你們要讚美耶和華。或作「哈利路亞」;在《他爾根》、《七十士譯本》和《武加大拉丁譯本》中,這是詩篇的標題;它表達了詩篇的主題,即讚美主;
在祂的聖所讚美神;在聖殿,祂的聖所之家,如《他爾根》和拉比猶大所言;或在天上,如拉比摩西所言,祂的聖地,在那裡祂被聖天使和得榮耀的聖徒所讚美;或在地上的教會中,聖所或聖殿是其預表。《七十士譯本》、《武加大拉丁譯本》和東方譯本將其譯為「在祂的聖者中」;在祂的聖徒中,在他們的聚會中,在那裡祂應受敬畏和讚美:它也可以譯為「在祂的聖者中」【F18】;並被科克修(Cocceius)理解為基督;祂在祂的兩種本性中都是聖潔的,並常被稱為神的聖者,以色列的聖者;祂的人性是一個會幕或聖殿,其中住著神性的豐滿;在祂裡面,藉著祂,並為了祂,主應受讚美。有些人將其譯為「為了」或「因為祂的聖潔」【F19】;祂裡面聖潔的完全;在其中祂在讚美中顯為榮耀和可畏,這在祂所有的護理和恩典工作中都顯明出來;
在祂能力的穹蒼讚美祂;我們上方的天空,如此稱呼(創1:6-7);在希伯來語中,它的名字來自於它在地上展開和擴張;在希臘語和拉丁語中,來自於它的堅固和穩定;這是一項大能的工作,因此如此稱呼;它特別指星空;因為太陽、月亮和星星都安置在穹蒼中(創1:14-17);或我們周圍的空氣和大氣,它壓在我們身上,使一切堅固穩定。現在,既然這顯明了神的榮耀和祂手所作的工(詩19:1);不僅其中所有的一切都應當並以他們的方式讚美主;特別是地上的人,他們享受其益處。拉比猶大將此理解為聖殿中的約櫃,稱為耶和華能力的約櫃。
【第2節】要因祂大能的作為讚美祂;創造萬物從無到有;維繫萬有;治理世界;基督救贖人類,以及祂在地上所行的奇妙作為;在祂子民心中所行的恩典工作,以及保守他們在恩典中直到得榮耀;
要因祂極大的威嚴讚美祂;或作「照著祂極大的豐盛」【F20】;這顯明在祂的本性、完全和工作上,包括護理和恩典的工作;並按此比例,照著受造物(天使和人類)的能力,祂應受讚美;這就是將當歸於祂名的榮耀歸給祂;參(詩96:8;106:2)。
【第3節】要用號筒的聲音讚美祂;號筒用於召集會眾敬拜和在其他場合;在吹角節和禧年(民10:1-2;利23:23;利25:9-10);以及祭司在聖殿事奉中(代上16:6, 42);它預表福音,福音發出確切而喜樂的聲音,是讚美神的原因和方式(賽27:13);
要用瑟讚美祂;詩篇是用瑟伴奏的;
和琴;這兩種樂器在舊約時代的敬拜中都曾使用;大衛對它們非常精通和喜愛,並指派專人使用它們來讚美(代上15:20-21)。它們預表神子民在福音之下,用詩篇、頌詞和靈歌讚美祂時,心中所發出的屬靈旋律(弗5:19;啟5:2, 8;啟14:2-3)。
【第4節】要用手鼓和舞蹈讚美祂;或作「笛子」【F21】;(參詩149:3的吉爾注釋);
要用絲弦的樂器讚美祂;或作「各種」【F23】未命名的樂器,如拉比撒迦利亞·加昂(R. Saadiah Gaon)所言;亞本·以斯拉(Aben Ezra)說,這些樂器都發出相同的聲音或音符;它們是什麼,我們不得而知,許多特別提及的樂器也是如此;
和風琴;它們的名字來自於其聲音的悅耳;這些樂器起源和使用都很古老(創4:21;伯21:12;30:31);但與現在使用的風琴不同,現在的風琴是晚近才發明的。
【第5節】要用響亮的鈸讚美祂;或作「可聽的鈸」【x】;那些能令人愉悅地聽到,並能傳得很遠的鈸:《七十士譯本》和《武加大拉丁譯本》將其譯為「音色優美的鈸」,能發出悅耳的聲音;這些鈸是用銅製成的(代上15:19);使徒保羅在(林前13:1)中也提及此;
要用高聲的鈸讚美祂;或作「歡呼的鈸」【y】,用於歡慶或勝利;這些鈸用於歡樂的場合,如勝利、蒙拯救等;也用於聖殿事奉(參代上16:5, 42);根據《他爾根》和《七十士譯本》,這些是三弦樂器;因為他們在(撒上18:6)中如此翻譯這個詞。現在,這些不同的樂器被提及,並非指在福音時代使用;而是表達了過去時代最高的讚美和喜樂,旨在闡明新約聖徒最高層次的讚美和音符;同時也表示他們在這次事奉中的真心、一致和同心合意(羅15:6)。
【第6節】凡有氣息的都要讚美耶和華。甚至包括牲畜,如前文所述;但更特別是指人,神已將生命之氣吹入他裡面,使他不僅成為有生命的,而且是有理性的靈魂;更特別是屬靈的人,歸主的人,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主聖靈已向他們吹氣,使他們活過來;他們在禱告中渴慕神聖的事物;他們也有充分的理由為神所賜予他們的,以及為他們所預備的,來稱頌讚美祂的名;為此他們應當在有生之年讚美祂;參(啟5:13);
你們要讚美耶和華;所有前面提到的人,並按照所指示的方式,在今世和永恆中讚美祂。詩篇全書至此結束。
在《七十士譯本》、《敘利亞譯本》、《阿拉伯譯本》和《衣索比亞譯本》中,以及阿波利納里斯(Apollinarius)的釋義中,還多加了一篇詩篇;但它被承認為一篇額外的詩篇,並非所有抄本都有;據說是大衛與歌利亞爭戰並戰勝他時所寫,內容如下:
1. 我在兄弟中是小的,在我父親家中是年幼的;我牧放我父親的羊。2. 我的手製作(或使用)風琴;我的手指彈奏(或撥弄)瑟或琴:3. 誰曾向我的主宣告?祂是主,祂已聽見。4. 祂差遣祂的使者,把我從我父親的羊群中帶走;並用祂的膏油膏我,5. 我的兄弟們都英俊高大;但主不喜悅他們。6. 我出去迎戰那外邦人(非利士人),他用他的偶像咒罵我:7. 我憑著主的能力,向他額頭投擲三塊石頭,將他擊倒【F26】。8. 我從他身上拔出刀劍;我砍下他的頭,並除去了以色列子民的羞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