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民數記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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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 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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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之所以得名,乃因其記載了以色列子民兩次詳細的「人數」統計;希臘文和拉丁文,以及敘利亞文和阿拉伯文譯本皆以此為名。然而,在猶太人中,本書有時因其首字「**וַיְדַבֵּר**」(Vajedabber,耶和華說)而稱為「Vajedabber」;有時又因第一節的第五個字「**בַּמִּדְבָּר**」(Bemidbar,在曠野)而稱為「Bemidbar」;有時則稱為「**סֵפֶר פְּקֻדִים**」(Sepher Pikkudim),或如俄利根所稱的「Ammesphkodim」,意為「點閱或調查之書」。本書由摩西所寫,此點毋庸置疑;主耶穌自己也曾暗示此點,約翰福音5:46與民數記3:14對照即可見。新約聖經中對本書的引用,也充分向我們基督徒證實了其真實性,例如主耶穌的暗示,以及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0:4、希伯來書9:13-14中的引用。本書記載了以色列人三十八年在曠野的旅程與事務;儘管其主要事件發生在他們出埃及後的第二年,以及在曠野的最後一年。本書不僅是歷史性的,更詳細記載了以色列民應當遵守的若干禮儀律和司法律,其中也包含許多在道德和福音性質上極具教導意義的內容。

【民數記第1章導論】

本章記載了摩西奉命統計以色列子民人數,從二十歲及以上者,民數記1:1-3;並列出了協助此工作的各支派首領之名,民數記1:4-16;這一切都照章辦理,民數記1:17-19;各支派的具體人數也記錄在案,民數記1:20-44;並給出了總數,民數記1:45-46;利未人則被豁免,因他們受雇於會幕事務,故不參與軍事服務,民數記1:47-51;他們安營在會幕周圍,而以色列人則各按自己的營和旗號安營,民數記1:52-54。

【第1節】

耶和華在西奈的曠野曉諭摩西。
這與出埃及記16:1所提的汛的曠野不同;西奈曠野得名於西奈山,神在此山頒布了十誡律法,以色列人在此地安營已有十一個月之久(出埃及記19:1-2)。

在會幕中;
會幕此時已設立滿一個月,耶和華在這段時間內,從會幕中向摩西頒布了前一卷書所記載的諸多律法(出埃及記40:17;利未記1:1)。

在第二個月的頭一日;
即以珥月,正如他爾根約拿單所言,此月約相當於我們四月的一部分和五月的一部分,是聖曆年的第二個月,聖曆年始於亞筆月或尼散月。

他們出埃及地以後的第二年;
即以色列子民,他們此時已出埃及一年零一個月。

【第2節】

你們要按以色列全會眾的宗族、父家、人名的數目,計算所有的男丁。
利未人除外;也沒有統計與以色列子民一同出埃及的雜族人,只統計以色列人。這次統計,部分是為了印證神對亞伯拉罕關於其後裔繁衍的應許,部分是為了讓人們注意到,從此時起三十八年後,當他們再次被統計時,這龐大的人數中只剩下三人,他們的屍體因罪孽倒斃在曠野。亞本以斯拉指出,主要目的在於此時統計人數是為了確定他們的旗號,以便他們更有序地行進和安營;因為就在這個月的二十日,他們從此地啟程(民數記10:11-12)。此命令的動詞是複數「你們要計算」,是同時給予摩西和亞倫的,他們二人將負責統計人數,也確實如此行了(民數記1:3)。

按他們的宗族;
即他們支派所劃分的宗族。

按他們父家;
因為如果母親屬於一個支派,父親屬於另一個支派,則宗族是按父親的支派來劃分的,正如拉比雅基所指出的,母親的宗族從不被稱為宗族,亞本以斯拉也如此觀察。

按他們人名的數目;
即每個人的名字都記錄在名單或登記冊上。

按他們的人頭計算所有的男丁;
或「按他們的人頭」F2;因為只統計男丁。耶和華屬靈的以色列子民是蒙數點的百姓,他們的名字寫在生命冊上,被安置在基督手中,並被祂精確地認識,甚至連名字都知曉;是的,所有屬於祂的人都被數點,甚至他們頭上的髮絲也被數點。

【第3節】

凡以色列中,從二十歲以外,能出去打仗的,你和亞倫要按他們的軍隊數點。
所有已滿二十歲,或更確切地說,已足二十歲,以及所有超過此年齡者,沒有任何限制;儘管有些人將其限制在五十歲,另一些人則限制在六十歲,因為到了這個年齡,人們可以合理地免除兵役;因為了解誰適合參戰,似乎是此命令的主要目的,如下所述:

凡以色列中,能出去打仗的;
他們即將啟程,可能會遇到敵人,不得不與之交戰;因此,了解他們的兵力,並在必要時召集他們,是適當的。亞本以斯拉指出,「在以色列中」這句話排除了雜族人;那些人不是以色列人,因此沒有被數點,或許在戰爭中也不可信賴或依靠;他們也沒有按各支派的旗號進行點閱和編隊;從奧秘的意義上說,這些被數點的人可以指以色列的勇士,與約翰一書2:14中的少年人相同;參雅歌3:7-8。

你和亞倫要按他們的軍隊數點;
每個支派都組成一支可觀的軍隊(參出埃及記7:4)。這些百姓此時是神在曠野中爭戰之教會的預表,為此他們得到預備、裝備和武裝。

【第4節】

每支派中必有一人與你們同在,都是各父家的族長。
利未支派除外,摩西和亞倫屬於此支派,他們將協助統計人數,並確保統計的精確和完整。

都是各父家的族長;
並且是他們所屬支派的領袖,這從民數記1:16和7:2可見,那裡記載了在奉獻祭壇時獻祭的同一批支派領袖,他們在此協助統計人數;他爾根約拿單稱他們每個人為領袖,例如以利書。

【第5節】

這些是與你們一同站立之人的名字:
在數點百姓時,與摩西和亞倫同在;他們不僅是事務的旁觀者和帳目的檢查者,更是工作的協助者;每個人都在自己的支派中,因為他們最熟悉自己支派中的宗族和家室;這些人並非由摩西和亞倫選定,也不是由他們各自的支派選出,而是由耶和華親自指定和命名,這給予了他們極大的榮譽。

屬流便支派的:或「為流便」F3,為統計此支派的人數;其餘各支派亦然,參民數記1:44。

示丟珥的兒子以利書;
從民數記1:5-15列出了這些人的名字,這些名字對摩西和亞倫來說非常重要,但對我們而言則無足輕重;艾因斯沃思等人所給出的名字含義也無關緊要;正如派翠克主教所觀察到的,其中大多數名字都顯示了那些給孩子取名的人心中對神的重視,其中幾個名字包含「**אֵל**」(El)或「**אֵלִי**」(Eli),意為「神」或「我的神」,以及「**שַׁדַּי**」(Shaddai),意為「全能者」或「全足者」:此外,其中一些名字似乎也指向彌賽亞,例如以利書(Elizur),意為「我的神是磐石」;示路蔑(Shelumiel)可譯為「神是我的平安」;蘇利沙代(Zurishaddai),意為「我的磐石是全能者」或「全足者」;以及比大蘇(Pedahzur),意為「磐石救贖」。除非是各支派的排列順序,否則沒有什麼值得注意的重要事項;首先是利亞的兒子們,從長子流便開始;其餘的,西緬和猶大,則按出生順序排列;利未被省略,因為此支派此時未被數點,而且摩西和亞倫都屬於利未支派;然後是以薩迦和西布倫;之後是拉結的兒子們,因為她在婢女之上享有榮譽和榮耀,亞本以斯拉如此評論;他進一步觀察到,從以法蓮開始,是效法我們的祖宗雅各,即因雅各的祝福,他將年幼的以法蓮置於年長的瑪拿西之上;這裡以法蓮和瑪拿西被置於便雅憫之前,因為他們取代了約瑟的位置;之後是但,因為他是婢女所生的長子;在他之後是亞設,儘管他是悉帕的次子,卻被置於長子迦得之前,因為,亞本以斯拉說,耶和華知道他將成為但的旗號下安營的首領,因此被置於但之後;在他之後是迦得,他是利亞婢女所生的長子;拿弗他利則排在最後,是辟拉的次子:這個順序似乎是為了配合他們的安營和營地的形式而設計的。

【第6節】

西緬支派的,蘇利沙代的兒子示路蔑。(參民數記1:5)

【第7節】

猶大支派的,亞米拿達的兒子拿順。(參民數記1:5)

【第8節】

以薩迦支派的,蘇押的兒子拿坦業。(參民數記1:5)

【第9節】

西布倫支派的,希倫的兒子以利押。(參民數記1:5)

【第10節】

約瑟的子孫中,以法蓮支派的,亞米忽的兒子以利沙瑪;瑪拿西支派的,比大蘇的兒子迦瑪列。(參民數記1:5)

【第11節】

便雅憫支派的,基多尼的兒子亞比但。(參民數記1:5)

【第12節】

但支派的,亞米沙代的兒子亞希以謝。(參民數記1:5)

【第13節】

亞設支派的,俄蘭的兒子帕結。(參民數記1:5)

【第14節】

迦得支派的,丟珥的兒子以利雅薩。(參民數記1:5)

【第15節】

拿弗他利支派的,以南的兒子亞希拉。(參民數記1:5)

【第16節】

這些是會眾中有名望的,是各父家作首領的,是以色列中千夫長。
這些是會眾中最有名望和傑出的人,無論是因其出身和血統,還是因其智慧、勇氣等卓越品質;或「會眾中蒙召的」F4,是神親自點名並從會眾中選出,擔任上述職務,這給予了他們極大的榮譽:亞本以斯拉說,其意義是,會眾在召喚他們之前什麼也不做;拉比雅基的注釋與此相符。

以色列中千夫長;
以色列會眾在葉忒羅的建議下,被分為千、百、五十、十(出埃及記18:21);這些劃分中的每一個都有一個首領,而千是最高的數字,這些首領便是千夫長,即千人的首領或族長。

【第17節】

於是摩西、亞倫帶著這些按名指定的人。
他們無疑派人召喚這些人,並告知他們是耶和華親自指定擔任此項任務的;他們便帶著這些人前往統計百姓人數的地方。

就是按名指定的人:
在民數記1:16中,這些名字是神親口宣告的。

【第18節】

在第二個月的頭一日,招聚了全會眾。
即以珥月,正如他爾根約拿單所言,約相當於四月和五月的一部分:這是在耶和華向摩西談及此事(民數記1:1)的同一天完成的;摩西和亞倫在遵行神的旨意上是如此迅速。

他們就按著宗族、父家、人名的數目,從二十歲以外,按著人頭,都報了他們的家譜;
要麼是摩西和亞倫,根據亞本以斯拉的說法,他們詢問了他們的出生日期,以便計算二十年;然後他們的出生日期就被記錄下來,正如他所說的;或者更確切地說,百姓們申報了他們的家譜,說明他們屬於哪個支派、宗族和家室,他們的父母是誰,何時出生,因此,他們的年齡自然也就確定了;拉比雅基將其解釋為,他們帶來了家譜冊,並有證人證明每個人的出生,以顯示他們按支派的家譜;每個宗族和家室,或其家主,都保存著其家族中出生者的登記冊,這不僅可以確定他們的年齡,也可以確定他們的家譜,這並非不可能。

按著宗族、父家、人名的數目,從二十歲以外,按著人頭;
也就是說,每個支派都報告了其宗族,每個宗族報告了其家室,每個家室報告了其男丁的數目和年齡;凡二十歲及以上者都被數點。

【第19節】

正如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他在西奈的曠野數點他們。
摩西和亞倫在數點以色列百姓這件事上有所不同;摩西是奉神的明確命令,並順服神的旨意而行;而大衛則是在沒有命令的情況下,違背神的旨意而行(歷代志上21:17)。

他在西奈的曠野數點他們;
當此命令下達時,他們正身處西奈曠野(民數記1:1);他們於本月二十日從那裡啟程(民數記10:11-12);因此,這件事在不到三週的時間內,或許更早,就完成了;此時明確指出數點地點,或許是為了區別於本書中記載的另一次數點,那次是在摩押平原進行的(民數記26:2-3)。

【第20節】

以色列長子流便的子孫,按著他們的家譜,宗族、父家、人名的數目,從二十歲以外,凡能出去打仗的,按著人頭,都被數點。
流便的子孫首先被數點,其次是西緬和迦得的子孫,因為他們是按照安營的順序被數點的;流便的旗下有西緬和迦得,猶大的旗下有以薩迦和西布倫,以法蓮的旗下有瑪拿西和便雅憫,但的旗下有亞設和拿弗他利;各支派都是按照這個順序被數點的。

按著他們的家譜:或「他們的家譜」,指他們的出生、血統和譜系。

按著他們的宗族、父家;
根據他們所屬的宗族和家室;

按著人名的數目,從二十歲以外,凡能出去打仗的,按著人頭;
他們的名字被記錄下來,人數按人頭計算,所有二十歲以上的男丁都被數點。

凡能出去打仗的;
這句話暗示,在此年齡之前,他們通常不被視為適合打仗的壯丁,儘管有些人可能適合;這似乎也排除了所有因年齡或其他原因而體弱多病的人:現在,在統計其餘支派人數的所有其他記載中,都使用了與此處相同的表達方式,只是西緬支派(緊隨其後)省略了「按著人頭,凡男丁」這句話,因為這句話已經重複了兩次,無需再重複,因為這些例子足以說明人數是按人頭計算,且只計算男丁;因此,在民數記1:23-43中,除了各支派的具體人數外,沒有什麼實質性的內容需要觀察,也沒有什麼與本節不同的地方,各支派的人數如下:流便支派46,500人;西緬支派59,300人;迦得支派45,650人;猶大支派74,600人;以薩迦支派54,400人;西布倫支派57,400人;以法蓮支派40,500人;瑪拿西支派32,200人;便雅憫支派35,400人;但支派62,700人;亞設支派41,500人;拿弗他利支派53,400人;從中可以看出各支派人數的增長情況,這與神的預言相符,也符合神至高無上的旨意和無限的智慧:長子流便在人數上並未超越,有六個支派的人數比他多:猶大支派的人數增長最多,遠超所有其他支派,因為主要的統治者,甚至彌賽亞君王,都將從他而出;並且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將成為一個獨立的王國;約瑟的幼子以法蓮比他的長兄瑪拿西更為多產,前者比後者多出八千多人,這一切都與雅各的預言相符(創世記49:4, 8-10, 22;創世記48:19-20);他們在下埃及時兒子最多的人,其後裔人數也並非總是最多;因為西緬當時的兒子比流便多,此時的後裔也較多;然而迦得當時的兒子比西緬多,此時的後裔卻較少;而但當時只有一個兒子,此時的人數卻幾乎是便雅憫的兩倍,便雅憫當時有十個兒子:其他支派的增長與當時列祖兒子的數量不成比例,這也可以觀察到;參創世記46:8-24。

【第21節】

流便支派中被數點的,共有四萬六千五百名。
46,500人。(參民數記1:20)

【第22節】

西緬的子孫,按著他們的家譜。(參民數記1:20)

【第23節】

西緬支派中被數點的,共有五萬九千三百名。
59,300人。(參民數記1:20)

【第24節】

迦得的子孫,按著他們的家譜。(參民數記1:20)

【第25節】

迦得支派中被數點的,共有四萬五千六百五十名。
45,650人。(參民數記1:20)

【第26節】

猶大的子孫,按著他們的家譜。(參民數記1:20)

【第27節】

猶大支派中被數點的,共有七萬四千六百名。
74,600人。(參民數記1:20)

【第28節】

以薩迦的子孫,按著他們的家譜。(參民數記1:20)

【第29節】

以薩迦支派中被數點的,共有五萬四千四百名。
54,400人。(參民數記1:20)

【第30節】

西布倫的子孫,按著他們的家譜。(參民數記1:20)

【第31節】

西布倫支派中被數點的,共有五萬七千四百名。
57,400人。(參民數記1:20)

【第32節】

約瑟的子孫中,以法蓮的子孫,按著他們的家譜。(參民數記1:20)

【第33節】

以法蓮支派中被數點的,共有四萬零五百名。
40,500人。(參民數記1:20)

【第34節】

瑪拿西的子孫,按著他們的家譜。(參民數記1:20)

【第35節】

瑪拿西支派中被數點的,共有三萬二千二百名。
32,200人。(參民數記1:20)

【第36節】

便雅憫的子孫,按著他們的家譜。(參民數記1:20)

【第37節】

便雅憫支派中被數點的,共有三萬五千四百名。
35,400人。(參民數記1:20)

【第38節】

但的子孫,按著他們的家譜。(參民數記1:20)

【第39節】

但支派中被數點的,共有六萬二千七百名。
62,700人。(參民數記1:20)

【第40節】

亞設的子孫,按著他們的家譜。(參民數記1:20)

【第41節】

亞設支派中被數點的,共有四萬一千五百名。
41,500人。(參民數記1:20)

【第42節】

拿弗他利的子孫,按著他們的家譜,等等。(參民數記1:20)

【第43節】

拿弗他利支派中被數點的,共有五萬三千四百名。
53,400人。(參民數記1:20)

【第44節】

這些就是被數點的。
或如他爾根約拿單所言,這些是數目的總和;即前面給出的各支派的數目。

就是摩西、亞倫和以色列的十二個首領所數點的;
因為雖然利未支派沒有被數點,但約瑟得了雙份,他的兩個兒子被算作獨立的支派;因此,每個支派中選出一人,總數為十二人。

各為自己的父家;
為他所屬的支派,可以合理地假設他對此支派最為熟悉,並能更迅速地數點他們。

【第45節】

這樣,凡以色列人中,按著父家,從二十歲以外,能出去打仗的,都被數點。
所有支派的以色列子民,利未支派除外,也就是說,以色列子民所有數目的總和,在下一節中給出了總數:

按著父家,從二十歲以外,凡能出去打仗的;
每個支派、宗族和家室中,所有二十歲以上,身體健康強壯,適合打仗的人。

【第46節】

被數點的,共有六十萬零三千五百五十名。
被數點的人,他們的帳目被記錄下來,名字被寫在冊子上:共有603,550人;這與大約七個月前,他們為支付會幕費用而被徵稅時的人數(出埃及記38:26)完全相同;因此,似乎在那段時間內沒有一個人死亡;因為雖然在那段時間內有三人死於非命,但其中兩人屬於利未支派,此時未被數點;另一人則不是以色列人(按父系計算);參利未記10:1-2;利未記24:11, 23;但在如此龐大的人群中,在那個時期內沒有一個二十歲以上的人死亡,這不太可能:因此,有些人認為,利未支派之前已被數點,只是此時沒有;而其他支派在此期間的人數增長,恰好抵消了利未支派中二十歲以上男丁的人數,這些人被納入神的服事中,因此他們並沒有損失。

【第47節】

惟獨利未人,沒有按著他們父家的支派,和以色列人一同數點。
利未支派被豁免於這次點閱,因為他們從事一種特殊的「爭戰」,因此不應參與另一種爭戰。

沒有按著他們父家的支派,和以色列人一同數點;
其餘支派;原因如下。

【第48節】

因為耶和華曾曉諭摩西說:
當耶和華命令摩西數點其餘支派時,並沒有命令他數點利未人:此處特別指出這一點,是為了避免人們認為這是摩西出於對自己支派的偏愛,為了讓利未支派免於在其他支派參戰時也必須參戰。這並非禁止他們參戰,也不是說他們參戰是不合法的,因為在必要時,如果他們自願參戰,他們是可以的,正如馬加比家族的例子所示,但他們不能被迫參戰;正如約瑟夫斯F5所說,他們被豁免於此;因此,無論是異教徒還是基督徒,所有參與宗教事務的人,歷來都被免除兵役:說;如下。

【第49節】

「你只要不數點利未支派,也不在以色列人中計算他們的總數。
也就是說,不要與其他支派一同數點,因為利未支派可以單獨數點,正如後來所做的(民數記3:43);

也不在以色列人中計算他們的總數;
這證實了前面所觀察到的:現在,這既是神明確的旨意,就清除了摩西對自己支派的所有偏袒,他所做的無非是遵行神的命令。

【第50節】

只要派利未人管理法櫃的帳幕,和帳幕一切的器具,並其中所有的。
之所以稱為「法櫃的帳幕」,是因為其中有約櫃,約櫃裡有神的律法,這是神對祂子民旨意的見證。

和帳幕一切的器具;
亞本以斯拉指出,包括燈臺、桌子和祭壇。

並其中所有的;
同一個作者稱之為「器具的器具」;因為燈臺、陳設餅桌,以及香壇和燔祭壇都有其附屬器具。

他們要抬帳幕和帳幕一切的器具;
在需要時將它們從一個地方搬到另一個地方。

又要服事帳幕;
藉著照管其中的器皿和器具,但不是在其中執行任何祭司的職務,如獻祭、燒香等。

又要安營在帳幕的四圍;
他們本身就是一支軍隊,他們的駐紮地在帳幕周圍,帳幕是萬王之王神的王宮;因此,正如拉比雅基在民數記1:49中觀察到的,他們是王的軍團,應單獨數點,所以他們也是王宮的衛隊,被安置在帳幕和以色列營地之間。

【第51節】

每逢帳幕往前行的時候,利未人就要拆卸;帳幕安營的時候,利未人就要豎起。
或當帳幕準備啟程時;也就是說,會眾準備啟程,並帶著帳幕一同前行,正如他們每次啟程和安營時所做的:

利未人就要拆卸;
將其拆開,把板子和柱子從底座中取出,把橫木從其位置上取下,將整個帳幕拆成碎片,以便裝入預備好的車輛中運載,這在後面的章節中有所提及;

帳幕安營的時候,利未人就要豎起;
無論會眾在哪裡安營並停留一段時間:帳幕的搭建方式與帳篷類似,利未人將各部分組裝起來,放置底座,插入板子和橫木,以及院子和其他地方的柱子,並掛上幔子;然後將燈臺、桌子、祭壇、約櫃和聖所的所有器皿放置在它們應有的位置。

未經許可而靠近的人;
指那些擅自干預或觸摸上述物品,協助拆卸或豎立帳幕,或搬運其中任何器皿的人:所謂「未經許可而靠近的人」,並非指外邦人,也不是指歸化者,無論是「門的歸化者」還是「義的歸化者」;而是,正如亞本以斯拉所解釋的,指那些不屬於利未支派的人,即使是以色列人。

必被處死;
要麼是公會或法庭將判處他死刑,正如同一位作者所觀察到的;要麼他將「死於天手」,正如拉比雅基所說的;也就是說,死於神的直接干預,或死於耶和華面前的烈火,正如他爾根約拿單所說的;正如烏撒因觸摸神的約櫃而受擊殺死亡(撒母耳記下5:6-7)。

【第52節】

以色列人要各按自己的營盤,各按自己的旗號,安營。
共有四個營盤,除非每個支派都是一個營盤,那麼就有十二個營盤,再加上利未人的營盤:他爾根約拿單說:

各按自己的旗號,遍佈他們的軍隊;
共有四個旗號,每個旗號下有三個支派,分別安營在會幕的東、西、南、北四方,這在下一章中有詳細描述。

【第53節】

惟獨利未人要安營在法櫃帳幕的四圍。
在帳幕和以色列營地之間,以守護帳幕並保護其中的物品,並防止不應進入的人進入,以免玷污或掠奪帳幕:他們的安置方式與寶座周圍的四活物類似(啟示錄4:6);那裡的典故似乎就是指利未人的這種位置。

免得有忿怒臨到以色列會眾;
也就是說,免得耶和華降下忿怒,如果他們中有人過於靠近,或干預和觸摸他們不應觸摸的東西,或進入他們不應進入的地方;這種忿怒就像烏撒因其錯誤和過犯而遭受的擊殺一樣。

利未人要看守法櫃帳幕的職責;
帳幕中交託給他們看守的各項物品;參民數記3:8。

【第54節】

以色列人就這樣行,都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行了。
他們各按自己的營盤和旗號安營;沒有靠近帳幕,而是保持適當的距離,也沒有干預與他們無關,且專屬於利未人的事務:

他們就這樣行了;
重複此句是為了表明他們在處理此事上,如何迅速、精確、完美地遵守了神的命令。

【腳註】
F1 Apud Euseb. Hist. Ecclesiast. l. 6. c. 25. 參優西比烏《教會史》第六卷第25章。
F2 ( Mtlglgl ) "per capita sua", Pagninus, &c, (**לְגֻלְגְּלֹתָם**,legulgulotam)「按他們的人頭」,帕吉努斯等。
F3 ( Nbwarl ) "pro Ruben", Samar. vers. "ipsi Reuben", Montanus. (**לְרְאוּבֵן**,leruben)「為流便」,撒瑪利亞譯本;「流便自己」,蒙塔努斯。
F4 ( hdeh yayrq ) "convocati coetus", Montanus, Drusius; "convocati e coetu",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קְרוּאֵי הָעֵדָה**,kru'ei ha'edah)「會眾中蒙召的」,蒙塔努斯、德魯修斯;「從會眾中蒙召的」,尤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皮斯卡托。
F5 Antiqu. l. 3. c. 12. sect. 4. 《猶太古史》第三卷第12章第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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