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約書亞記

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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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書亞記 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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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記載約書亞再次召集以色列各支派,他們順從並在示劍耶和華面前聚集(約書亞記24:1)。約書亞奉耶和華的名,向他們重述了耶和華自他們祖先亞伯拉罕以來,直到那日為他們所行的許多偉大而美好的事(約書亞記24:2-13)。然後,他勸勉他們要敬畏事奉耶和華,並棄絕偶像(約書亞記24:14)。他讓他們選擇,是要事奉真神,還是迦南人的神;他們選擇了前者,他便勸他們堅守所選(約書亞記24:15-24)。約書亞為此與他們立約,然後遣散他們(約書亞記24:25-28)。本章最後記載了約書亞和以利亞撒的死與埋葬,以及約瑟骸骨的安葬(約書亞記24:29-33)。

【第1節】

約書亞將以色列眾支派聚集在示劍。
這指的是九個半支派,並非所有個人,而是他們的代表,正如後文所解釋的。他第二次召集他們,是希望在他還在他們中間的時候,能善用時間,不僅為他們的民事利益,也為他們的屬靈益處。他要將宗教意識銘刻在他們心中,並加強、擴大和執行他先前勸勉他們事奉耶和華的命令。亞巴比內(Abarbinel)認為他再次召集他們,是因為之前他們沒有給他任何答覆,因此他決定現在向他們提出問題,迫使他們給出答覆,而他們也確實這樣做了,最終與他們立了約。他們聚集的地點是示劍,有些人認為是示羅,因為約書亞記24:25所說的,示羅在示劍的田野中;這不太可能,因為正如耶柔米(Jerome)F21所說,示羅距離尼亞波利斯(Neapolis)或示劍有十英里。選擇這個地方是因為它離約書亞最近,他當時年老體弱,不適合旅行;更重要的是,這是耶和華第一次向亞伯拉罕顯現的地方,當時他將亞伯拉罕帶入迦南地,並應許將這地賜給他的後裔,亞伯拉罕也在那裡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創世記12:6-7)。雅各從巴旦亞蘭回來時,也在那裡搭帳篷,買了一塊田地,並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創世記33:18-20)。約書亞在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後不久,也在那裡向他們重申律法,並與他們重立聖約,因為以巴路山和基利心山靠近示劍(約書亞記8:30-35)。

並召了以色列的長老、族長、審判官和官長來:參閱約書亞記23:2的吉爾注釋。

他們就站在神面前;金奇(Kimchi)和亞巴比內(Abarbinel)認為,約櫃是從示羅的會幕中取來,為此目的運到這裡的,約櫃是神同在的象徵;因此,這個地方因約櫃而變得神聖,被稱為耶和華的聖所。而且,摩西的律法書確實在這裡(約書亞記24:26),它被放在約櫃的旁邊(申命記31:26)。

【第2節】

約書亞對眾民說:
當時在場的,或透過他們的代表對全以色列說: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他奉耶和華的名對他們說話,如同先知一般,他自己就是先知,此時正受神聖感動和預言之靈的引導。根據一位阿拉伯作家F23的說法:神的使者以人的形像顯現,並以洪亮的聲音傳達了以下信息,儘管他以不同的方式表達;或許他指的是耶和華軍隊的元帥(約書亞記5:13-14),這並非不可能:

古時你們的列祖,就是亞伯拉罕的父親他拉,和拿鶴的父親,住在大河那邊;在大河,即幼發拉底河的對岸;他爾根(Targum)也是這樣說的:

就是亞伯拉罕的父親他拉,和拿鶴的父親;以色列人從他拉的亞伯拉罕一系,在父系方面,以及從他拉的拿鶴一系,在母系方面,繁衍而來,利百加、利亞和拉結都是拿鶴家族的:

他們事奉別神;除了真神之外,事奉陌生的神,那些並非真神的神:「偶像」;如他爾根所說,是百姓的偶像;他拉、亞伯拉罕和拿鶴都曾如此行;參閱創世記11:26、創世記11:28、創世記12:1的吉爾注釋。

【第3節】

我將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從大河那邊帶來。
如前所述,是指幼發拉底河。或「你們的祖宗,就是亞伯拉罕」,如諾爾迪烏斯(Noldius)F24所說;他不僅以護理的方式帶領他,將他從幼發拉底河對岸,一個拜偶像的國家和家庭中帶出來,而且他以恩典抓住他,藉此呼召並歸化他,使他對自己、對將從他後裔中誕生的彌賽亞、對恩典之約及其祝福,以及他在此約中的份,有了屬靈的認識;這是一種特殊而獨特的恩惠:

領他走遍迦南全地;從北到南;他領他到示劍,就是以色列人現在聚集的地方,然後到伯特利,再往南去(創世記12:6-9);這樣他就可以看到他的後裔將要繼承的土地,並藉著踏足和走過這地,彷彿佔有了它:

又使他的後裔繁多,將以撒賜給他;他藉著夏甲使他的後裔繁多,夏甲為他生了以實瑪利,以實瑪利生了十二個族長;又藉著基土拉,她的兒子們繁衍出幾個民族;參閱創世記17:20,25:1-4;又藉著撒拉,她在年老時為他生了以撒,他的後裔因以撒而得名;雅各一系繁衍出以色列的十二支派,這後裔可能主要指此;其含義是,在他賜給他以撒之後,他的後裔藉著以撒而繁多;瓦塔布魯斯(Vatablus)也是這樣說的:以實瑪利沒有被提及,因為正如金奇(Kimchi)所觀察到的,他是婢女所生;但亞巴比內(Abarbinel)認為,這裡只提及那些以奇蹟方式出生的人,當時他們的父母不育,如本例和下一個例子。

【第4節】

我將雅各和以掃賜給以撒。
當時利百加不育,因此這些孩子更顯為神的恩賜;不過,以掃被提及或許是為了接下來的內容:

我將西珥山賜給以掃為業;這樣雅各和他的後裔就可以獨自繼承迦南,而以掃和他的後裔就不能對此提出任何要求:

雅各和他的兒女卻下到埃及;他們在那裡住了許多年,其中大部分時間處於被奴役和痛苦之中,這裡沒有提及;這是為了讓他們被帶入迦南地,並使神的能力和良善在其中更加顯明。

【第5節】

我又差遣摩西和亞倫。
去要求埃及王法老釋放以色列人,並成為他們的拯救者:

我照著我在他們中間所行的,降災於埃及;因他們拒絕讓以色列人離開,我降了十災於他們:

後來我將你們領出來;即,用高舉的手和伸出的膀臂將你們從埃及領出來。

【第6節】

我領你們的列祖出埃及。
這更充分地表達了約書亞記24:5最後一句的含義:

你們來到海邊;這指的是當時在場的一些年長者;因為除了迦勒和約書亞之外,當時還有許多人活著,他們在出埃及時曾來到並經過紅海;那些屍體倒在曠野的,是出埃及時年齡超過二十歲,並在曠野中發怨言的人;可以合理地推斷,當時許多未滿二十歲的人現在仍然活著:

埃及人帶著戰車和馬兵追趕你們的列祖,直到紅海;關於他們戰車和馬兵的數量,參閱出埃及記14:7、14:9;他們用這些追趕以色列人,不僅追到紅海,而且追入紅海,跟隨他們進入其中;這種奇怪行動的原因在約書亞記24:7中給出。

【第7節】

他們哀求耶和華的時候。
就是以色列人,處於極度困境之中,前面是海,後面是法老的大軍,兩邊是岩石;參閱出埃及記14:10;

他使黑暗隔在你們和埃及人中間;就是雲柱,其黑暗的一面轉向埃及人,這就是他們追趕以色列人進入海中的原因;因為他們看不清道路,不知道自己身在何處;參閱出埃及記14:20;

又將海水淹沒他們;或「淹沒他,並覆蓋他」F25;淹沒法老,如金奇(Kimchi)所說;或淹沒埃及;即埃及人,或淹沒他們每一個人,如拉比雅基(Jarchi)所說,無人倖免;參閱出埃及記14:26-28;

你們親眼看見我在埃及所行的事;在他們被領出來之前,在那裡行了什麼神蹟奇事,以及他在紅海對埃及人所行的事;當時在場的一些人親眼目睹了這些事:

你們在曠野住了許久;四十年,在那裡他們領受了律法,免受許多邪惡和敵人的侵害,以嗎哪為食,供應生活所需,被引導和教導,最終被帶出曠野。

【第8節】

我領你們進入約旦河東亞摩利人的地。
就是西宏和噩的國度,他們與你們爭戰;這兩位國王和他們的軍隊:

我將他們交在你們手中,使你們得他們的地為業;這地現在由流便支派、迦得支派和瑪拿西半支派佔有:

我將他們從你們面前滅絕;指那些國王、他們的軍隊和他們國家的居民;其歷史參閱民數記21:10-35。

【第9節】

那時,西撥的兒子摩押王巴勒起來。
他因以色列人對亞摩利二王所行的事,以及他們逼近他國境而驚恐:

與以色列爭戰;他完全有此意圖,意圖被視為行動,如金奇(Kimchi)所觀察;他為此作準備,宣戰,並開始了戰爭,儘管他沒有真正交戰,但他使用了詭計和魔法,試圖傷害他們,並派人召巴蘭來咒詛他們,以便他們能一同擊敗以色列人,將他們趕出這地(民數記22:6);因此,他的「爭戰」被下一句解釋了:

又打發人去召比珥的兒子巴蘭來咒詛你們;他希望藉此在戰鬥中獲勝,擊敗他們;但未能成功,因此不敢與他們交戰。

【第10節】

我卻不肯聽從巴蘭。
巴蘭非常懇切地請求耶和華允許他咒詛以色列,他知道沒有耶和華的允許他無法做到;他有此意願,但無法實現:

所以他仍舊祝福你們;他一直祝福以色列直到最後,而巴勒每次都希望他會咒詛他們;巴蘭自己也渴望這樣做;但他不能,因為被耶和華所支配,並受其約束;這顯示了耶和華對邪靈及其代理人的權能:

這樣,我救你們脫離了他的手;既脫離了巴勒的手,他因懼怕而不敢帶兵攻打他們,也脫離了巴蘭的手,他未被允許咒詛他們。

【第11節】

你們過了約旦河。
以奇蹟的方式,河水為以色列大軍分開:

來到耶利哥;這是該地第一座有規模和堅固的城市,距離約旦河約七八英里;參閱民數記22:1的吉爾注釋;

耶利哥人與你們爭戰;他們試圖攔截並殺死以色列的探子;他們將城門關閉,不讓以色列人進入;他們可能從城牆上向以色列人投擲標槍、箭和石頭。金奇(Kimchi)認為,耶利哥的一些顯要人物從城中出來,向迦南諸王發出以色列人逼近的警告,同時城被攻取;這些人後來與諸王一同攻打約書亞和以色列民:

亞摩利人、比利洗人、迦南人、赫人、革迦撒人、希未人、耶布斯人;迦南的七個民族;他們在不同的時間和地點這樣做:

我將他們交在你們手中;這些民族和他們的君王。

【第12節】

我打發黃蜂在你們前面。
關於此,參閱出埃及記23:28的吉爾注釋;

將他們從你們面前趕出,就是亞摩利人的兩個王;他們是西宏和噩,不僅是他們,以及他們手下的亞摩利人,還有其他民族,希未人、赫人。

但不是用你的刀,也不是用你的弓;而是藉著耶和華所差遣的昆蟲,正如金奇(Kimchi)所說,這些昆蟲使他們雙眼失明,無法看見戰鬥,於是以色列人就攻擊他們,殺死了他們;在這件事上,耶和華的手顯而易見,敵人的毀滅應歸因於祂的能力,而非他們自己的能力。

【第13節】

我賜給你們一片地,是你們沒有勞苦的。
或「在其中」F26,藉著施肥、耕種和播種來耕耘它:

又賜給你們沒有建造的城邑,你們就住在其中;既沒有建造其中的房屋,也沒有建造周圍的城牆和防禦工事;現在他們安全舒適地住在其中,這也曾應許給他們,正如接下來的內容;參閱申命記6:10-11:

你們吃的是沒有栽種的葡萄園和橄欖園的果子;至此,所記載的是他們曾經和現在所蒙受的許多恩惠,這些都是耶和華藉約書亞所說的話;接下來是約書亞對這些恩惠的運用和改進。

【第14節】

現在你們要敬畏耶和華。
既然祂行了如此偉大美好的事,就要敬畏耶和華和祂的良善,為祂的良善而敬畏祂;沒有什麼比感受到祂的良善更能影響敬畏,或對神產生敬畏的愛了;這使那些感受到祂良善的人敬畏耶和華,也就是說,在運用各種恩典和履行各種職責中,在內在和外在都敬拜祂:

誠心實意地事奉祂;在他們靈魂的正直中,沒有虛偽和欺騙,並按照祂話語的真理,以及祂在其中所啟示的心意和旨意,不摻雜任何迷信和私意崇拜,或人的命令和發明:

將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和在埃及所事奉的神除掉;也就是說,表達對它們的憎惡,與它們保持距離,並表明你們遠離你們祖先所犯的偶像崇拜,無論是他們住在幼發拉底河對岸的迦勒底時,還是他們寄居在埃及時;因為不能認為以色列人此時犯了如此嚴重的偶像崇拜,至少不是公開的,因為約書亞曾為他們作證,說他們直到那日都緊緊跟隨耶和華(約書亞記23:8);他們對兩個半支派因懷疑偶像崇拜或將要陷入偶像崇拜而表現出的熱心,也證明了這一點:

你們要事奉耶和華;並且只事奉祂。

【第15節】

若是你們以事奉耶和華為不好。
感到厭煩和麻煩,是重擔,是疲憊,而不是喜樂和愉悅:

今日就可以選擇你們所要事奉的;說說看,你們是否找到了更好的主人,其事奉會更令人愉悅和有益:

是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所事奉的神呢;指幼發拉底河;這些神可能以古老著稱,但它們是你們列祖所離棄的,無疑他們有充分的理由;再次崇拜這些神,就是質疑他們的智慧、判斷力和良好見識:

是你們所住這地亞摩利人的神呢;但這些神無法保護他們的崇拜者留在這地,否則以色列人就不會住在其中,因此不能指望它們提供未來的安全。這裡只提及亞摩利人,因為他們是一個主要的民族,其中一些人住在約旦河的這一邊,一些人住在約旦河的那一邊,事實上,這地的各處都有他們:

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無論你們的選擇如何:這是約書亞的決心,就他所知他家人的意願,或他對他們的影響力而言,他能夠也確實為他們發言;他提出這一點是作為一個榜樣,供以色列人效法;他深知偉大人物,如最高和次級統治者的榜樣,對他們手下的人有很大的影響力。

【第16節】

百姓回答約書亞說:
針對約書亞向他們提出的建議,即讓他們選擇事奉耶和華或偶像,這只是為了試驗他們:

我們斷不敢離棄耶和華去事奉別神;他們以極度厭惡的語氣談論偶像崇拜,認為這件事遠離他們的心思意念,是最可憎惡、最可憎恨的;離棄神的話語、敬拜和典章,去事奉外邦人的偶像,陌生的神,無論是更古老的還是更近期的,無論是他們列祖在過去所敬拜的,還是他們現在所居住之地的居民所敬拜的,為此他們被從那地吐出。

【第17節】

因為耶和華我們的神,祂曾將我們和我們的列祖從埃及地領出來。
當時埃及王法老拒絕讓他們離開,但祂在埃及行了奇事,降下災禍,迫使法老和他的百姓釋放他們:

從為奴之家出來;他們在那裡被囚禁在極度的奴役和苦役中,生活變得苦澀和悲慘:

在我們眼前行了那些大神蹟;指在法老和他的百姓面前,以及在以色列人眼前所行的奇事和奇妙之事(詩篇78:11,78:43);儘管亞巴比內(Abarbinel)認為這指的是最近在迦南地在他們眼前所行的事,例如約旦河水分開、耶利哥城牆倒塌、太陽在基遍停留;但這似乎與接下來的內容不太吻合:

又在我們所行的一切路上保護我們;在曠野中保護他們免受蛇、蠍子和野獸的侵害,以及來自各方的所有危險:

在我們經過的一切民族中保護我們;他們經過了以東人、摩押人和亞摩利人的邊界;儘管上述作者似乎將其理解為在迦南地免受敵人危險的保護。

【第18節】

耶和華又把住在那地的亞摩利人,就是一切的居民,從我們面前趕出去。
指迦南地的七個民族:

就是住在那地的亞摩利人;這些民族中最強大、人口最多的(阿摩司書2:9),或特別是亞摩利人,瓦塔布魯斯(Vatablus)如此說;或「與亞摩利人一同」,其他人如此說;指那些住在約旦河對岸,由西宏和噩統治的亞摩利人:

所以我們也必事奉耶和華;正如約書亞和他的家一樣,因為前面所給出的理由,因為祂為他們行了如此偉大美好的事:

因為祂是我們的神;祂創造並保守我們,以祂的恩惠充滿我們,祂是我們立約的神,因此我們必敬畏事奉祂。

【第19節】

約書亞對百姓說:
對當時聚集在一起的領袖和代表說,他們已向他作了先前的答覆:

你們不能事奉耶和華;他這樣說並非要勸阻或嚇退他們事奉耶和華,因為他與他們整個談話的主要目的就是讓他們事奉耶和華,而是要讓他們認識到自己無力、無能獨自完成蒙神悅納的事奉;因此,他們應當懇求耶和華的恩典和力量來幫助他們,並依賴那恩典,而不是倚靠自己的力量;同時也要讓他們認識到,他們不能完美地事奉祂,沒有任何缺陷和失敗,因為沒有人行善而不犯罪;因此,當一個人盡力而為之後,他絕不能依賴自己的行為來稱義,或將其視為自己的稱義之義,這正是那群人一直以來容易犯的錯誤;有些人補充說:

因為祂是聖潔的神;完全聖潔,以至於最好的人,以及他們最熱心的事奉,在祂面前都是不潔不聖的,無法與祂相比,因此絕不能信靠;而且,要透過基督行出任何蒙祂悅納的事奉,都需要極大的恩典和屬靈力量。在希伯來原文中是「因為祂是聖者」:這可以闡明並證實神聖本質合一中三位格的教義,即聖父、聖子、聖靈三位神聖的位格,作為獨一的神,參閱以賽亞書6:3;

祂是忌邪的神;祂忌妒自己的尊榮和榮耀,以及自己的敬拜,在其中祂不容許任何競爭者,不容許任何雕刻的偶像或任何偶像與祂一同或除祂之外被敬拜;祂也不容許人的義的偶像被樹立起來,取代或對抗神的義,甚至不容許人的任何事奉和行為,無論它們多麼好,因為它們在祂面前都不能是完美的:

祂必不赦免你們的過犯和罪惡;甚至那些離棄祂的敬拜和事奉,陷入偶像崇拜,或尋求藉自己的行為稱義之人的過犯和罪惡,這兩者在祂看來都是可憎的;否則,祂是赦免一切尋求祂、事奉祂、承認自己的罪、並棄絕自己義的人的罪孽、過犯和罪惡的神;參閱出埃及記23:21。

【第20節】

你們若離棄耶和華,去事奉別神。
約書亞深知這百姓容易陷入偶像崇拜,因此表達了他對他們的疑慮,擔心他們無法持續事奉神,並且容易被偶像引誘;因此,為了讓他們更加謹慎和警醒,他向他們陳述了他們所處的危險,以及如果他們離棄他們現在承諾事奉的耶和華,轉而追隨別神,那些他們列祖在脫離異教狀態之前所敬拜的,或迦南人、埃及人所敬拜的,而他們又太容易效法這些榜樣,那麼將會發生什麼事:

祂必轉而降禍於你們;並非神真正有任何改變,無論是祂的旨意或聖約,或是對祂百姓的愛和情感,而是祂護理的作為,或對待世人的外在方式;或者說,其含義是,祂將再次降禍於你們,一次又一次地降下災禍和災難,正如你們背離祂一樣,例如刀劍、瘟疫、饑荒和被擄,這些都是這百姓後來在陷入偶像崇拜時所經歷的:

將你們滅絕;藉著這些嚴厲的審判:

在祂善待你們之後;藉著將你們帶入如此美好的土地,並賜予你們許多美好的事物,無論是自然的、民事的還是宗教的;然而,儘管如此,由於他們不順從祂,特別是在所提及的例子中,他們被告知要預期祂的憤怒及其後果。

【第21節】

百姓對約書亞說:不!
我們不會事奉別神:

我們卻要事奉耶和華;按照祂所啟示的旨意,並且只事奉祂。

【第22節】

約書亞對百姓說:
回應他們的答覆和決心:

你們自己作證,你們選擇了耶和華神來事奉祂;也就是說,如果他們在如此公開宣告選擇祂之後,背棄祂的事奉,轉而陷入偶像崇拜,他們的見證將會起來指控他們,他們將會自責:

他們說:我們是證人;如果我們背離耶和華和祂的敬拜,我們甘願讓這見證來指控我們。

【第23節】

現在你們要除掉,他說:
最後這幾個字是正確補充的,因為它們是約書亞的話:

你們中間的外邦神;本·革順(Ben Gersom)認為,這不是指他們中有些人所懷有的支持偶像及其崇拜的私下觀念和秘密情感;而是,正如他爾根(Targum)所表達的:

你們的心要歸向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去愛祂、敬畏祂、事奉祂;也就是說,祈求你們的心能歸向祂,並利用一切可能引導你們的心歸向祂和祂事奉的方法;他爾根也是這樣說的:

【第24節】

百姓對約書亞說:
第三次,正如憑兩三個見證人的口,一切事都得以證實,同樣憑同一群人的三個見證:

耶和華我們的神,我們必事奉祂;正如他們先前所宣告的,他們又補充說:

祂的話我們必聽從;或祂的道,如他爾根所說,不僅是祂的命令,更是祂的本質之道,神的兒子。

【第25節】

於是約書亞那天與百姓立約。
向他們提出最合宜且他們應盡的職責,而他們也同意了,這正式構成了一個聖約,他們自己既是立約方也是見證人:

在示劍為他們立了律例典章;要麼是使這個聖約具有約束他們的律例典章的性質,要麼是重申並更新了摩西在西奈山所頒布的道德律和儀式律,現在在示劍重申之後,可以稱之為那裡的律例典章。

【第26節】

約書亞將這些話寫上。
指他與百姓之間所說的話:

在神的律法書上;由摩西所寫,他吩咐將其放在約櫃旁邊,約櫃當時在場,這書可以輕易取出,這些話便可插入其中(申命記31:26);

又拿一塊大石頭;上面也可能刻有同樣的話:

立在耶和華聖所旁的橡樹下;或「在其中」F1;也就是說,在約櫃所在的田野或地方,這使它成為聖地,因此這個地方被稱為聖所或聖地;因為沒有必要說會幕或聖所本身被帶到這裡,只有約櫃;更不可能認為橡樹會在其中;儘管如果它被帶到那裡,它可能被放置在橡樹下或旁邊,正如我們所翻譯的;猶太人有一個傳統,金奇(Jarchi)和金奇(Kimchi)都提到,這就是雅各在示劍藏匿他家外邦神的那棵橡樹(創世記35:4);梅德先生(Mr. Mede)F2認為約櫃和會幕都不在這裡,而是「聖所」指的是「禱告所」(proseucha),或禱告的地方;正如以彼凡尼烏斯(Epiphanius)F3所記載,後來在示劍附近有一個這樣的禱告所,由撒馬利亞人仿效猶太人建造;但問題是,在約書亞時代是否有這樣的場所,而且也不清楚這樣的場所是否曾被稱為聖所。

【第27節】

約書亞對眾民說:
指當時聚集在一起的領袖,他們代表了全體百姓:

看哪,這石頭可以向我們作證;作為現在所立之約和所達成協議的見證,就像雅各和拉班之間的石堆一樣(創世記31:45-47);

因為它聽見了耶和華對我們所說的一切話;這是用一種修辭手法,稱為「擬人法」(prosopopaeia),在聖經中很常見,藉此將無生命的受造物描繪成能聽、能看、能說,這可能意味著,如果以色列人違背這個聖約,不遵守他們承諾要遵守的耶和華的命令,他們將會像這塊石頭一樣愚蠢無知,甚至更甚,這塊石頭將在審判中起來指控他們。猶太解經家納赫曼尼德(Nachmanides)F4將這塊石頭解釋為彌賽亞,與創世記49:24、詩篇118:22、撒迦利亞書3:8-9中的意義相同;

所以它要向你們作證,免得你們否認你們的神;作為紀念和見證,防止他們陷入無神論,否認真神,或背離祂,陷入偶像崇拜和錯誤的敬拜。他爾根(Targum)對此的解釋是:

【第28節】

於是約書亞打發百姓各歸自己的產業。
遣散他們,並與他們作了最後的告別,他不久之後就去世了;之後他們便回到各支派按抽籤所得的產業,他們是這些支派的首領和王子。

【第29節】

這些事以後,
過了一段時間,很可能就是同年:

耶和華的僕人嫩的兒子約書亞死了,那時他一百一十歲;他比他的前任摩西少活了十年(申命記34:7),與約瑟的壽數相同(創世記50:22),約書亞是約瑟的後裔,屬於以法蓮支派(民數記13:8)。

【第30節】

他們把他葬在他產業的境內。
在他產業所屬的一塊田地裡;因為在那個時代,他們不在城鎮中埋葬。希臘文譯本補充說:

【腳註】
F21 De loc. Heb. fol. 94. I. 耶柔米《希伯來地名錄》第94頁第1欄。
F23 Abulpharag. Hist. Dynast. p. 35. 阿布法拉吉《王朝史》第35頁。
F24 Concord. Ebr. Part. p. 119. 諾爾迪烏斯《希伯來文彙編》第119頁。
F25 ( whokyw-wyle ) "super eum, et operuit eum", Munster, Vatablus, Pagninus, Montanus. **וַיְכַסֵּהוּ עָלָיו**(vayekassehu alav,在他身上,並覆蓋他),蒙斯特、瓦塔布魯斯、帕尼努斯、蒙塔努斯。
F26 ( hb ) "in qua", V. L. Pagninus,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בָּהּ**(bah,在其中),武加大譯本、帕尼努斯、蒙塔努斯、提古里努斯譯本、瓦塔布魯斯、尤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皮斯卡托。
F1 ( vdqmb ) "in sanctuario", V. L. Pagninus, Montanus, Tigurine version, Vatasblus, Junius & Tremellius. **בַּמִּקְדָּשׁ**(bammikdash,在聖所中),武加大譯本、帕尼努斯、蒙塔努斯、提古里努斯譯本、瓦塔布魯斯、尤尼烏斯與特雷梅利烏斯。
F2 Discourse 18. p. 66. 梅德《論述》第18篇第66頁。
F3 Contr. Haeres. l. 3. tom. 2. Haeres. 80. 以彼凡尼烏斯《反異端》第三卷第二冊,異端第80條。
F4 Apud Masium in loc. 馬修斯引納赫曼尼德於此處。

在亭拿西拉,就是在以法蓮山地;這是他的城,也是他居住的地方;關於此處(參看約書亞記19:50的吉爾注釋);他的墳墓就在城附近;他們說F6,他的父親嫩和迦勒也葬在這裡。

在迦實山的北邊;在撒母耳記下23:30中提到了迦實的溪谷;這些溪谷很可能就在這座山的山腳下。

【第31節】

以色列人服事耶和華,在約書亞在世的一切日子,沒有陷入偶像崇拜的行為。

以及那些比約書亞活得更久的長老在世的一切日子;他們比約書亞多活了幾年;其中一些人年輕時就出了埃及,現在已是年邁之人;他們中無疑有一些是七十位長老議會的成員;這些長老不可能比約書亞多活很多年,因為在古珊利薩田的時代,以色列人就陷入了偶像崇拜(士師記2:6-8)。

他們都認識耶和華為以色列所行的一切事;包括在埃及、紅海、曠野,以及他們進入迦南地之後所行的一切事。

【第32節】

約瑟的骸骨,就是以色列人從埃及帶上來的;這是應約瑟的要求和命令(創世記50:25)而行的;以色列人在摩西的指示和命令下嚴格遵守了,因此這事歸於摩西,也歸於他們(出埃及記13:19)。

他們葬在示劍;不是在城裡,而是在城附近的一塊田地裡,如下一節經文所示。猶太人在他們的《希伯來墓碑》中說F7,約瑟葬在一個名叫貝拉塔的村莊,距離示劍有一安息日的路程;但耶柔米說F8,他葬在示劍,他的紀念碑在他那個時代仍可見。這並不是說他們在約書亞下葬的同時也埋葬了約瑟,而是很可能在以法蓮支派平靜地佔領了這個地方之後就立即進行了;儘管歷史學家在此處插入了這段記載,是藉著約書亞的安葬而引出的。

在雅各從示劍的父親哈抹的子孫那裡用一百塊銀子買來的一塊地裡;關於這次購買(參看創世記33:19的吉爾注釋)。

這就成了約瑟子孫的產業;特別是藉著抽籤歸給了以法蓮支派,這與雅各將其賜給約瑟的禮物和處置相符(參看創世記48:22的吉爾注釋)。

【第33節】

亞倫的兒子以利亞撒也死了;很可能在約書亞之後不久;根據《撒馬利亞編年史》F9,他像約書亞一樣,在臨終前召集了以色列人的首領,囑咐他們嚴格遵守神的誡命,然後與他們告別,脫下聖衣,給他的兒子非尼哈穿上;他的年齡沒有記載。

他們把他葬在他兒子非尼哈所得的山上;或稱非尼哈山;這山因他而得名,也可能是他父親在他之前就擁有這山和毗鄰之地而命名的。猶太人在上述著作中說F11,在阿瓦爾塔有一個非尼哈的學校,位於一個外邦人的廟宇中;以利亞撒葬在山上,約書亞葬在村莊下面的橄欖樹林中,這座山據說F12是非尼哈的學校或村莊。

這山是在以法蓮山地賜給他的;要麼是賜給以利亞撒,使他可以靠近當時會幕所在的示羅,就像賜給祭司和利未人的城邑主要位於靠近耶路撒冷的支派中一樣;儘管猶太人說,正如拉比雅基和金奇所記載的,非尼哈可能通過他的妻子獲得了那個地方,或者那地方可能作為奉獻的田地歸給了他;但最有可能的是,由於前面提到的原因,這地是由以法蓮的子孫賜給他父親的。他勒目學者說,約書亞寫了自己的書,這很有可能;然而,最後五節經文(約書亞記24:29-33)必定是由他人所寫,就像申命記最後八節經文(申命記34:5-12)是由他所寫一樣,他們也這樣說;因此,這並不能構成反對他寫這本書的理由,就像他為申命記增添八節經文並不能反對摩西是申命記的作者一樣;同樣的他勒目學者F13也指出,約書亞記24:29-32「耶和華的僕人,嫩的兒子約書亞死了」是由以利亞撒所寫,而約書亞記24:33「亞倫的兒子以利亞撒也死了」則是由非尼哈所寫,這並非不可能。

【腳註】
F5 Patricides, p. 31. apud Hottinger. Smegma, p. 523. 帕特里西德斯《著作》第31頁,引自霍廷格《東方潔淨劑》第523頁。
F6 Cippi Heb. p. 32. 《希伯來墓碑》第32頁。
F7 Ut supra. (Cippi Heb. p. 32.) 同上(《希伯來墓碑》第32頁)。
F8 Quaest. Heb. in Genesim, fol. 73. C. 耶柔米《希伯來問題集:創世記》第73頁C欄。
F9 Apud Hottinger. p. 524. 引自霍廷格《著作》第524頁。
F11 Cippi Hebraici, ut supra. (p. 32.) 《希伯來墓碑》,同上(第32頁)。
F12 See Weemse's Christ. Synagog, l. 1. c. 6. sect. 5. p. 157. 參見威姆斯《基督徒會堂》第一卷第六章第五節,第157頁。
F13 T. Bab. Bava Bathra, fol. 14. 2. & 15. 1. 《巴比倫他勒目》巴瓦巴特拉篇,第14頁第2欄及第15頁第1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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