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以斯拉記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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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斯拉記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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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卷書在《武加大拉丁譯本》和《阿拉伯譯本》中被稱為《以斯拉記上》,而《尼希米記》則被視為《以斯拉記下》;但在猶太人看來,兩者只算作一卷書 {a};在《敘利亞譯本》中,它被稱為《先知以斯拉的著作或書卷》;猶太人 {b} 和基督徒 {c} 都給予他這個稱號;在《阿拉伯譯本》中,它被稱為《祭司以斯拉的第一卷書,精通律法》;他是一位祭司,這一點很清楚,因為他是被尼布甲尼撒殺害的大祭司西萊雅的兒子,也是接替他父親擔任大祭司的約薩達的弟弟,以及接替約薩達的約書亞的叔叔;他也是摩西律法中一位熟練的文士,參見以斯拉記 7:1,6,10-12。猶太人 {d} 和大多數基督徒都相信以斯拉是這卷書的作者;只有胡埃蒂烏斯 {e} 認為前六章是由他人所寫,但他的理由並不令人滿意;這卷書普遍被所有人都接受為正典;它與哈該書和撒迦利亞書的預言相符,並有助於闡明它們;它對於延續神聖歷史、指出關於猶太人從被擄之地歸回和重建聖殿的預言的應驗、以及向我們講述當時教會的狀況、它所遇到的困難和麻煩、以及為保持各支派和家族的區分所做的努力,以便能知道彌賽亞的血統,都很有用;根據烏雪主教 {f} 的計算,這卷書包含了七十年的歷史,從創世記 3468 年到創世記 3538 年。

【以斯拉記第一章導論】

本章記載了波斯王古列頒布詔書,允許猶太人歸回故土,重建聖殿(以斯拉記 1:1-4);隨後,猶太人的首領們為此起身,他們得到周圍人的資助和供應(以斯拉記 1:5-6);特別是古列王,他下令將屬於聖殿的器皿交還給他們(以斯拉記 1:7-11)。

【第1節】

波斯王古列元年。這並非他統治波斯的第一年,因為他已統治波斯多年,如今已將地上所有的國都賜給他(以斯拉記 1:2);而是他統治巴比倫及其附屬領地的第一年,這始於大流士攻佔巴比倫之後;根據西塞羅 F7 引用一位波斯作家的記載,他總共統治了三十年;或根據希羅多德 F8 的記載,二十九年;但這是在哪一年並不確定;非洲人 F9 已從多位歷史學家那裡證明,這是第五十五屆奧林匹亞的第一年,或許約在古列波斯統治的第二十年 F11;(參見但以理書 10:1 的吉爾注釋)。

這就應驗了耶和華藉耶利米口所說的話;這預言了猶太人將在七十年期滿時從被擄之地歸回,這應驗在古列元年,從約雅敬第四年和尼布甲尼撒元年算起,參見耶利米書 25:1, 11, 12;29:10。

耶和華激動波斯王古列的心;祂將所有人的心,甚至地上君王的心,都掌握在自己手中,並能隨己意轉動;祂感動古列,將這事放在他心裡,光照他的心思,向他顯明何為正確,何為他當盡的本分,並催促他去履行;以至於他若不完成就不得安寧,並且他被徹底激發意願,甚至熱切地去行:

他就通告全國,又寫在文書上;他將這通告寫成文書,交給他的傳令官,在全國各地宣讀和宣告。

【第2節】

波斯王古列如此說:關於他以及他的這道諭旨,以賽亞在他出生前兩百年就已預言(以賽亞書 44:28)。

耶和華天上的神已將天下萬國賜給我;在他攻佔巴比倫之前,他已征服了許多國家,隨後整個巴比倫帝國都落入他手中。希羅多德 F12 說,他統治了整個亞洲;色諾芬 F13 列舉了許多受他統治的國家,包括米底亞人、希爾卡尼亞人、敘利亞人、亞述人、阿拉伯人、卡帕多西亞人、弗里吉亞人、卡里亞人、腓尼基人、巴比倫人、巴克特里亞人、印度人、西里西亞人、薩卡人或西徐亞人、帕夫拉戈尼亞人、梅加迪尼亞人,以及許多其他民族,居住在亞洲的希臘人,還有塞浦路斯人和埃及人;他在別處又說 F14,他王國的邊界東至紅海,北至黑海,西至塞浦路斯和埃及,南至衣索比亞。古列將這些王國的擁有歸因於天上的神的護理和安排,而非他自己的軍事勇氣和技能,他似乎對此有所認識:

祂吩咐我在猶大的耶路撒冷為祂建造殿宇;根據約瑟夫 F15 的記載,他曾看過並讀過以賽亞的預言,並相信這是對他的吩咐和命令,要他重建耶路撒冷的聖殿;無論如何,是要他允許重建聖殿,並鼓勵和協助此事;一位阿拉伯作家 F16 說,古列娶了所羅巴伯的妹妹,猶太人之所以獲准歸回,是應她的請求;這純屬虛構。

【第3節】

你們中間凡作祂子民的,可以上去;這指的是神的子民以色列人,包括十個支派和猶大、便雅憫兩個支派;因為這道諭旨頒布於他所有的領地,其中既有前者也有後者:

願他的神與他同在;願神感動他的心去,在旅途中保護他,並使他所做之事成功興旺:

願他上猶大的耶路撒冷,在耶路撒冷建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殿;祂是神;獨一永活的真神:

這殿在耶路撒冷;過去曾在那裡,也應在那裡敬拜;雖然亞本以斯拉說,這應與「耶和華的殿」相連,彷彿意思是建造那在耶路撒冷的殿,或將在那裡建造的殿;我們的譯本也將它們相連,將「祂是神」這幾個字放在括號裡;但這與重音符號相悖。

【第4節】

凡剩下的人,無論寄居何處,若因貧窮而無法上去,沒有足夠的費用支付前往耶路撒冷的旅程:

他本處的人要用金銀、財物、牲畜幫助他;用錢財支付他的旅費,用財物裝備他的房屋,或在他到達猶大後用來貿易,並用牲畜載運他及他的財物,以及在他到達後耕地;被勸勉這樣做的人,要麼是居住在這些貧窮猶太人所在城市的異教徒,要麼是那些暫時選擇不上去,直到看到事情如何發展的富裕猶太人;因此他們被呼籲去幫助那些有心卻無力的弟兄:

此外,還有為耶路撒冷神殿的甘心獻祭;這是他們甘心樂意地獻上,並藉由他們送去,用於重建聖殿。

【第5節】

於是,猶大和便雅憫的族長,以及其他一些支派的首領,雖然主要是這兩個支派的,正如歷代志上 9:3 所顯示的:

和祭司利未人;他們的存在對於指導聖殿的建造、激勵人們去建造、以及將器皿放置在適當的位置都是必要的;特別是協助設立祭壇,並在其上獻祭,這是他們到達耶路撒冷後所做的第一件事(以斯拉記 3:2-3)。

以及所有那些神激動他們的心,使他們願意上去,在耶路撒冷建造耶和華殿的人;神「在人裡面運行,使他們立志行事」,祂藉著祂的靈有力地在他們心中運行,感動他們的心思,使他們願意上去,著手這項工作;而這樣一種神聖、有力、有效的運行對他們來說是必要的,才能使他們投入其中,因為其中的阻礙、困難、挫折和反對意見很多:他們中的一些人已經安頓下來,與許多鄰居建立了愉快的關係,對大多數人來說,那裡確實是他們的故鄉;至於猶大和耶路撒冷,他們除了從父輩那裡聽說的之外,一無所知;前往那裡的路途未知、漫長且危險,至少對他們的妻子兒女來說是疲憊和麻煩的;而猶大和耶路撒冷則荒涼破敗,掌握在敵人手中,他們有理由預料會遇到麻煩。

【第6節】

他們周圍所有的人,即迦勒底人:

都用金銀、財物、牲畜和珍寶堅固他們的手;他們這樣做,要麼是出於自願,要麼是受古列的指示和榜樣所影響(以斯拉記 1:4);或許許多人是為了討好他們的新君主:

此外,還有所有甘心樂意的奉獻;這是由那些富有的猶太人所獻的,他們認為至少目前留在巴比倫是合適的。

【第7節】

古列王將耶和華殿的器皿拿出來;或命令將它們拿出來:

就是尼布甲尼撒從耶路撒冷拿出來的;當他攻佔並焚燒聖殿時,從那裡的聖殿中拿出來的:

放在他神明的殿中;放在巴比倫的彼勒神廟中,參見歷代志下 36:7;但以理書 1:2;但以理書 5:2-3,藉此它們在神的護理下得以保存。

【第8節】

這些器皿,波斯王古列藉著庫官米提利達的手拿出來;或米特拉達,這是波斯人常見的名字,源於他們所崇拜的太陽神米特拉斯:

按數交給猶大的首領設巴薩;按清單將它們交給他;根據猶太拉比的說法,如拉比雅基所言,設巴薩就是但以理,他之所以被稱為設巴薩,是因為他經歷了六次苦難;但但以理似乎並沒有隨被擄之人一同上耶路撒冷,而是留在巴比倫;相反,與亞本以斯拉的觀點一致,最好將他理解為所羅巴伯,他確實上去了,並且是猶大的首領;古列在他之前提到的給敘利亞總督的信 F17 中明確說,他將器皿交給了猶太人的首領所羅巴伯。他有兩個名字,設巴薩,意為「他在苦難中歡喜」,而所羅巴伯,意為「巴比倫的後裔」,因為他出生在那裡,或意為「被分散的」,或如其他人所說,「在那裡是陌生人」。

【第9節】

這些器皿的數目如下:

金盤三十個,銀盤一千個;根據本·米勒的說法,這些是洗手用的器皿;但亞本以斯拉從《耶路撒冷他勒目》F18 中觀察到,它們更像是收集為獻祭宰殺的羊羔和公牛血的器皿:

刀二十九把;這些刀因為刀柄是金或銀製的,所以很貴重,而且可能是很大的刀,是祭司在宰殺和切割祭物時使用的。

【第10節】

金碗三十個;這些是帶蓋的杯子或盤子,這個詞似乎就是這個意思;但根據拉比雅基和亞本以斯拉的說法,它們是接收祭物血的器皿,並從中將血灑在祭壇上:

銀碗四百一十個,是第二類的;或許比其他的要小,但價值不如金碗,因為是銀製的;在次經中:

別的器皿一千件;這些沒有特別提及;朱尼厄斯和特雷梅利烏斯將這些詞譯為「別的器皿數千件」,因為有將近三千件沒有描述。

【第11節】

金銀器皿共五千四百件;所提及的器皿總數不超過2499件,亞本以斯拉認為這些是較大的器皿;但這個總數包含了大小器皿,如歷代志下 36:18 所載;在前面提到的古列王的信中,這些器皿被更詳細地描述,並給出了各自的數量,總計正好是經文中的5400件;次經《以斯拉記》記載為5469件:

這一切都是設巴薩帶著那些從巴比倫被擄到耶路撒冷的人帶上去的;關於他們,在下一章有詳細的記載。

【腳註】
F1 Origen apud Euseb. Hist. Eccl. l. 6. c. 25. Hieron. Opera, tom. 3. Epist. ad Paulin. fol. 6. B. & ad Domnion. & Rogat. fol. 7. G. 俄利根引優西比烏《教會史》第六卷第25章;耶柔米《全集》第三卷,致保利努斯書信,第6頁B欄;致多姆尼翁與羅加特書信,第7頁G欄。
F2 Seder Olam Zuta, p. 108. 《小世界秩序》第108頁。
F3 Lactant. Institut. l. 4. c. 11. 拉克坦提烏斯《神聖制度》第四卷第11章。
F4 T. Bab. Bava Bathra, fol. 15. 1. 《巴比倫他勒目》巴瓦巴特拉篇,第15頁第1欄。
F5 Demonstr. Evangel. prop. 4. p. 208, 209. 胡埃蒂烏斯《福音證明》命題四,第208、209頁。
F6 Annal. Vet. Test. p. 146, 193. 烏雪主教《舊約年鑑》第146、193頁。
F7 De Divinatione, l. 1. 西塞羅《論占卜》第一卷。
F8 Clio, sive, l. 1. c. 214. 希羅多德《歷史》第一卷第214章。
F9 Apud Euseb. Praepar. Evangel. l. 10. c. 10. p. 488. 非洲人引優西比烏《福音預備》第十卷第10章第488頁。
F11 Nic. Abrami Pharus, p. 303. 尼古拉斯·亞伯拉罕《燈塔》第303頁。
F12 Clio, sive, l. 1. c. 130. So Sallust, Bell. Catalin. p. 2. 希羅多德《歷史》第一卷第130章。薩盧斯特《喀提林戰爭》第2頁亦同。
F13 Cyropaedia, l. 1. in principio. 色諾芬《居魯士的教育》第一卷開頭。
F14 L. 8. c. 48. 色諾芬《居魯士的教育》第八卷第48章。
F15 Antiqu. l. 11. c. 1. sect. 1, 2. 約瑟夫《猶太古史》第十一卷第一章第1、2節。
F16 Abulpharag. Hist. Dynast. Dyn. 5. p. 82. 阿布法拉吉《王朝史》第五王朝第82頁。
F17 Apud Joseph. Antiqu. l. 11. c. 1. sect. 3. 約瑟夫《猶太古史》第十一卷第一章第3節所引。
F18 T. Hieros. Yoma, fol. 41. 1. 《耶路撒冷他勒目》約瑪篇,第41頁第1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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