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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志下 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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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記載亞哈斯的統治,詳述他所犯的偶像崇拜罪行(28:1-4),以及因此臨到他和他百姓的災難,他們被交在亞蘭王和以色列王手中,許多人被殺,其餘的被擄(28:5-8)。然而,那些被以色列擄去的人,因著一位先知的勸誡,又被送回(28:9-15)。此外,他又被以東人和非利士人所困擾,他所差遣並贈送禮物的亞述王也未能幫助他(28:16-21)。儘管如此,他卻陷入更深更廣的偶像崇拜之中(28:22-25)。本章以他的死亡和埋葬作結(28:26-27)。
這些經文與列王紀下16:2-4大致相同,只是在歷代志下28:2中提到:
「**他又為巴力鑄造偶像**」;這是指周圍列國的各種巴力或偶像,他不僅事奉耶羅波安的金牛犢;參士師記2:11。歷代志下28:3又說:
「**在欣嫩子谷燒香**」;這是獻給亞捫人的神摩洛,摩洛在那裡受人敬拜。參《吉爾注釋》列王紀下16:2、列王紀下16:3、列王紀下16:4。
【第1節】(參《吉爾注釋》歷代志下28:1)
【第2節】祭司要取聖水,如溫格羅斯和約拿單的《他爾根》,以及雅爾奇和亞本以斯拉所言,是從洗濯盆中取水:
**在瓦器裡**;這瓦器能盛半羅革,僅約四分之一品脫,或三個蛋殼的量;根據《密示拿》F18,對一個受懷疑的婦人,所分配的量不多於此。有人說只有四分之一。使用瓦器,是因為在這件事上,一切卑賤、低微之物都被使用:
**祭司又要從帳幕地上的塵土中取些,放在水裡**;本革森觀察到,是先放水,再放塵土。有一個一肘見方的位置,上面有一塊大理石桌,桌上固定著一個環,當他提起環時,就從下面取塵土,放在水面上F19;使用塵土,約拿單的《他爾根》暗示,可能是因為凡有血氣的,最終都歸於塵土,藉此提醒她自己的本源和結局;同樣,瓦器可能象徵她將像那瓦器一樣被打碎;此外,這也可能引導她的思想轉向那試探者,因著試探的影響,她被引誘犯罪,而塵土是蛇的食物;這塵土取自帳幕的地板,可能增加了它的神聖性,使飲用這水更顯莊嚴可畏。
【第3節】(參《吉爾注釋》歷代志下28:1)
【第4節】(參《吉爾注釋》歷代志下28:1)
【第5節】所以耶和華他的神將他交在亞蘭王手裡。亞蘭王名叫利汛(列王紀下16:5),儘管那次遠征是這次之後才發生的,並在那裡記載。耶和華被稱為亞哈斯的神,因為祂按公義是他的神;祂對他擁有至高主權,他本應敬拜祂;此外,祂也是因著神與亞哈斯所統治的百姓之間的國家聖約而成為他們的神;而且,亞哈斯雖然以虛偽的方式,卻也宣稱耶和華是他的神,但他卻離棄了對祂的真正敬拜:
**亞蘭人擊敗他,擄去了許多人,帶到大馬士革**;然而在列王紀下16:5所記載的後來一次遠征中,他們並未成功:
**他又被交在以色列王手裡**;以色列王名叫比加:
**以色列王大大擊殺他**;如下文所記載。
【第6節】因為利瑪利的兒子比加,當時是以色列王:
**在猶大一天殺了十二萬人**,這些人都是
**勇士**;在一次戰役中造成如此巨大的傷亡,而且都是勇士,這是一場大屠殺,但不及歷代志下13:17所記載的那麼慘烈:
**因為他們離棄了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這並非比加殺戮他們的理由,他自己也是個拜偶像的人,而是耶和華為何容許他們被他殺戮的原因。
【第7節】以法蓮的一個勇士心利,殺了王的兒子瑪西雅。因此,他必定是逃過了在欣嫩子谷被火焚燒,或者只是被要求從火中經過(歷代志下28:3):
**又殺了管理王宮的亞斯利甘**;他是王宮中的管家或庫官,與以賽亞書22:15中的舍伯那職位相同:
**和王的宰相以利加拿**;即首席大臣。
【第8節】以色列人從他們的弟兄中擄去了二十萬婦女、兒女。這是一個非常龐大且不尋常的被擄人數;但由於他們對男人進行了如此大的殺戮,其餘的人因此受到恐嚇,所以更容易做到:
**又從他們那裡奪取了許多財物**;從他們的城市,甚至從耶路撒冷奪取了財富;因為從前一節看來,他們似乎已經到達那裡:
**把擄物帶到撒馬利亞**;或者更確切地說,「往撒馬利亞去」F11,正如一些譯本所言;因為他們尚未到達那裡,也沒有將擄物和被擄者帶到那裡,參歷代志下9:15。
【第9節】那裡有耶和華的一個先知,名叫俄德。他不是亞撒時代的那個先知(歷代志下15:1,15:8):
**他出來迎接往撒馬利亞去的軍隊**;那支正往那裡來的軍隊;他從撒馬利亞出來迎接他們:
**對他們說:「看哪,因為耶和華你們列祖的神向猶大發怒,所以將他們交在你們手裡**;他讓他們知道,他們之所以能戰勝猶大人,並非歸因於他們的智慧和謀略,他們的勇氣和膽量,而是因為耶和華因猶大人的罪惡而向他們發怒,因此將他們交在他們手中:
**你們卻以極大的怒氣殺戮他們,這怒氣上達於天**;也就是說,他們以極大的憤怒和狂暴殺戮,其呼聲也上達於天,令神不悅;他暗示他們已經越過了所有的界限,對落入他們手中的弟兄沒有表現出應有的憐憫,因此這行為受到天上的神的譴責,參撒迦利亞書1:15。
【第10節】現在你們卻打算使猶大和耶路撒冷的兒女作你們的奴僕和婢女。這似乎是他們擄走如此多人的意圖,這與律法(利未記25:39-46)相悖:
**難道你們自己,就是你們自己,沒有得罪耶和華你們的神的罪嗎?** 他們也因自己的罪而應受懲罰,就像他們的弟兄猶大人一樣,而且他們也可能預期會受到懲罰,特別是如果他們以殘忍的方式對待他們,並且違背神的旨意。
【第11節】所以現在你們要聽我的話,不僅要聽,還要順從:
**將你們從你們弟兄中擄來的俘虜送回去**;他們的婦女、兒女,甚至所有的人,全部二十萬人:
**因為耶和華的烈怒臨到你們**;懸在你們頭上,除非你們這樣做,否則將會降臨在你們身上。
【第12節】於是,以法蓮子孫中有幾個族長,就是約哈難的兒子亞撒利雅、米實利末的兒子比利家、沙龍的兒子耶希西家、哈得萊的兒子亞瑪撒,起來抵擋那些從戰場回來的人;他們正將俘虜和擄物帶到撒馬利亞;但這些首領受到先知話語的影響,阻止他們繼續前進。
【第13節】對他們說:「你們不可將這些俘虜帶到這裡來。」也就是說,不可帶入撒馬利亞,他們當時似乎就在撒馬利亞附近:
**因為我們已經得罪了耶和華**;因著他們對猶大弟兄的殘酷行為過度,以及敬拜金牛犢:
**你們又想在我們的罪過上再加添罪惡**;藉著將他們所擄來的人變成奴隸,這違背了神的明確律法:
**因為你們的罪過甚大**;他們已經因拜偶像的行為而犯下了罪過:
**並且有烈怒臨到以色列**;他們從先知的話中察覺到了這一點。
【第14節】於是,那些帶兵器的人將俘虜和擄物留在眾首領和會眾面前。這些人是從撒馬利亞出來迎接他們的;先知和眾首領的話語對他們產生了如此大的影響,以至於他們不僅將俘虜留給他們,連擄物也留給他們,任由他們處置。
【第15節】那些被點名的人就起來,要麼是前面提到的那些人(歷代志下28:12),如雅爾奇所說,以及《武加大拉丁譯本》;要麼是他們所選定、提名和任命的人:
**將俘虜帶去,用擄物將他們中間所有赤身露體的都穿上衣服,又給他們鞋穿**;給那些在被擄或被帶走之前來不及穿上衣服,或衣服被剝去的人穿上衣服和鞋子:
**又給他們吃喝,並用油抹他們**;不僅給他們食物,因為他們又餓又渴,還用油抹他們,以在旅途後恢復精神;《他爾根》是「洗淨他們」,洗去旅途中的污垢:
**又將所有軟弱的,都用驢子馱著**;那些無法徒步走那麼遠的婦女和兒童:
**帶到棕樹城耶利哥,交給他們的弟兄**;耶利哥是猶大和以色列邊界上的一座城市,因其附近的棕樹眾多而聞名,參士師記1:16。在所有這些事上,撒馬利亞的居民都扮演了好撒馬利亞人的角色(路加福音10:33-34):
**然後他們返回撒馬利亞**;先知、眾首領、軍隊和全體會眾。
【第16節】那時,亞哈斯王差遣使者去見亞述諸王,求他們幫助他。去見提革拉毘列色和他的兒子,參列王紀下16:7;《七十士譯本》、《武加大拉丁譯本》、《敘利亞譯本》和《阿拉伯譯本》都用單數,而《他爾根》也是如此。
【第17節】因為以東人又來了,如同約沙法時代一樣(歷代志下20:10):
**擊敗猶大,擄去俘虜**;他們趁亞哈斯虛弱低落之際,這也是他派人去見亞述王的原因。
【第18節】非利士人也侵犯了低地城市,這些城市離他們最近,如沙崙、呂大、約帕等,以報復烏西雅對他們所做的事(歷代志下26:6-7),以及猶大南部的城市;他們從西部一直深入到南部的地區:
**攻取了伯示麥、亞雅崙、基底羅、梭哥和屬梭哥的鄉村,亭拿和屬亭拿的鄉村**;關於這些地方,參約書亞記15:10、15:35、15:41、15:57;19:42:
**還有金所和屬金所的鄉村**;雖然聖經中沒有其他地方提到這個地方,但在猶太著作F12中,我們經常讀到來自甘尼祖的拿鴻,這可能就是這個地方:
**他們就住在那裡**;將這些地方佔為己有,並居住其中。
【第19節】因為耶和華使猶大卑微,是因以色列王亞哈斯的緣故,等等。因為他的不敬虔和偶像崇拜,百姓也效法他;他被稱為以色列王,因為他行以色列諸王的道,又因為他統治以色列的兩個支派,並且按公義他是全以色列的王,如同他的祖先大衛和所羅門一樣;儘管《武加大拉丁譯本》、《七十士譯本》和《敘利亞譯本》都讀作猶大王;《他爾根》也是如此:「因為他使猶大赤身露體」;剝奪了他們的宗教和對神的敬拜,因此也剝奪了神的護理,使他們暴露在敵人面前,參出埃及記32:25。《他爾根》是:
「因為猶大家停止了對耶和華的敬拜;」
「他們對耶和華的道行了詭詐。」
【第20節】亞述王提革拉毘列色來到他那裡,不是到耶路撒冷,而是到大馬士革,他在那裡為亞哈斯轉移了敵人的注意力,攻取了那城,亞哈斯也在那裡與他會面(列王紀下16:9):
**卻困苦他,沒有幫助他**;耗盡了他的財寶,並向他徵收貢物,但沒有幫助他對抗以東人和非利士人,也沒有為他收復他們從他手中奪去的城市;而且,在攻取大馬士革時,他為自己服務多於為亞哈斯服務,並為佔領十個支派鋪平了道路。
【第21節】因為亞哈斯從耶和華殿裡、王宮裡和眾首領家裡取了一部分,從聖殿的寶庫中取了一部分,從他自己的寶庫中取了一部分,又從他的貴族那裡徵收了一部分:
**送給亞述王**;作為禮物送給他,以爭取他站在自己一邊,並幫助他對抗敵人(列王紀下16:10-16):
**但他沒有幫助他**;(參《吉爾注釋》歷代志下28:20)。
【第22節】他在急難的時候,越發得罪耶和華,藉著增加他的偶像崇拜,正如他效法在大馬士革所見所為的那樣,他在那裡與亞述王會面(列王紀下16:10-16):
**這就是亞哈斯王**;那個罪惡的怪物,在所有猶大王中,沒有比他更壞的,也沒有像他那樣壞的。
【第23節】因為他向大馬士革的神獻祭,就是那些擊敗他的神,等等。他愚蠢地想像,這樣他們就不會再傷害他了;就像印度人敬拜魔鬼,是為了讓魔鬼不傷害他們一樣;但猶大王竟然這樣做,真是極其愚蠢;因此,更確切的含義可能是,他敬拜那些擊敗他的人的神,即大馬士革的士兵們的神F13:
**他說:「因為亞蘭諸王的神幫助他們**;這看起來好像是在大馬士革被亞述王攻取之前,當時亞蘭王利汛勝過亞哈斯:
**所以我要向他們獻祭,他們就會幫助我**;對抗以東人和非利士人;因此,歷代志下28:22所指的,更可能是他的偶像崇拜:
**但他們卻成了他和他全以色列的毀滅**;敬拜他們是所有臨到他所統治的以色列部分之災難的原因。
【第24節】亞哈斯又將神殿裡的器皿都收聚起來,將神殿裡的器皿都打碎,並將它們轉為己用,出售它們,或將它們的金銀熔化,製成錢幣,因為他的財寶已經耗盡:
**又封鎖了耶和華殿的門**:這樣百姓就不能來那裡敬拜,而只能在他所建造的邱壇上敬拜:
**又在耶路撒冷的各處為自己建造祭壇**;這樣祭司就可以在那裡獻祭,而不是在聖殿裡。
【第25節】又在猶大各城建造邱壇,向諸神燒香。這些神是大馬士革的神和其他偶像;他這樣做是為了阻止他們來耶路撒冷敬拜。
【第26節】【第26–27節】
亞哈斯其餘的事蹟,關於這兩節經文(參《吉爾注釋》列王紀下16:19),(參《吉爾注釋》列王紀下16:20)。
(參《吉爾注釋》歷代志下2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