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歷代志上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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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志上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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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太人將本書與下一卷書視為一卷,這可從第二卷書末的馬所拉注記,以及俄利根 F1 和耶柔米 F2 的證實中看出;古人 F3 稱它們為「歷代志」,我們也如此稱呼。然而,它們與前幾卷書中屢次提及的「以色列和猶大列王記」不同,因為那裡所指的幾件事,在此處並未找到;儘管無疑地,這裡記載的許多事是在神的護理下從那裡取材的。在希臘文譯本中,以及其後的武加大拉丁文譯本中,它們被稱為「**Paralipomena**」(被遺漏的事),因為它們包含了一些在撒母耳記和列王記中未曾提及的軼事。它們的希伯來文標題是「**Dibre Hayamim**」(日子之事),即日誌或日記,希臘人稱之為「**Ephemerides**」;然而,由於「**yamim**」有時也指「年」,它們也可被稱為「年鑑」;因此阿拉伯文的題詞是:

「年鑑之書」;

又因為它們主要關乎猶大諸王,敘利亞文的題詞是:

「猶大諸王時代所行之事記」;

「家譜之書,自創世以來之日子之事」;

因為前十章由始於亞當的家譜組成。這些書的受默示作者必定生活在猶太人從巴比倫被擄歸回之後,因為他將猶大諸王和諸侯的家譜追溯到那段時期之後(1歷代志 3:17-19,9:1)。猶太人和基督徒普遍認為以斯拉是這些書的作者,這與他所生活的時代相符;而且從這些書的最後一卷以與他名下之書開頭相同的詞語結束來看,似乎也是如此:因此,他勒目學者 F4 說,以斯拉寫了他自己的書,以及歷代志的家譜,直到他自己的,或直到「**Velo**」(他有弟兄),即歷代志下 21:2。拉比雅基(Jarchi)斷言,他是藉著哈該、撒迦利亞和瑪拉基這些受默示的先知之手或方式寫成的;儘管有些猶太作家 F5 認為它們部分由他寫成,部分由尼希米寫成;即歷代志下 21:2 之前的部分由以斯拉寫成,其餘部分由尼希米寫成。金奇(Kimchi)認為以斯拉並非這些書的最初作者,而是歷代志和猶大列王記、以色列列王記的書在他之前已分別寫成;但他只是修訂了它們,並與大會堂的成員增補了家譜,將它們納入聖經正典 F6。斯賓諾莎 F7 臆測它們是在猶大馬加比恢復聖殿之後寫成的,因為歷史學家記載了以斯拉時代居住在耶路撒冷的家族(1歷代志 9:1),並提到了守門人(1歷代志 9:17),其中兩人被提及(尼希米記 11:19),彷彿以斯拉無法描述他當時居住的家族,或說出聖殿的守門人,因為聖殿是在他時代完成並獻上的(以斯拉記 6:15)。然而,這些書的真實性是無庸置疑的,因為它們不僅一直被猶太人承認為正典聖經的一部分,也被早期基督徒所承認,這可從米利托 F8 和俄利根 F9 的目錄中看出;而且新約中也有明顯的引用。福音書作者所記載的基督家譜就是從這些書中形成的;啟示錄 5:12 中的頌讚,正如一些人所觀察到的,與大衛在歷代志上 29:11 中所用的非常接近;使徒行傳 7:48 和 17:24 中的經文包含了歷代志下 2:5-6 和 6:18 中所表達的意義。這些書的用途和目的主要是提供更詳盡的猶大王國記載,特別是在它與十個支派分裂之後,以及其諸王的記載,比前幾卷書中提供的更為詳盡,如在這些書的最後一卷中所示;它們特別確定了基督的家譜,以便清楚明白彌賽亞來自哪個支派和家族,他出自猶大支派,並出自大衛家的諸王,如在這第一卷書中所示。它們都包含了一段從亞當到猶太人從巴比倫被擄中得蒙拯救的歷史。根據霍廷格 F10 的說法,第一卷書記載到創世後2985年,而後者是四百七十二年的歷史。根據烏雪主教 F11 的說法,前者包含了2990年的歷程,後者是四百七十八年。

【歷代志上第一章導論】

本章記載了從亞當到挪亞的列祖家譜(1歷代志 1:1-4),挪亞的兒子們及其後裔直到亞伯拉罕的家譜(1歷代志 1:5-27),亞伯拉罕的兒子們及其後裔的家譜(1歷代志 1:28-34),以及以掃的兒子們的家譜(1歷代志 1:35-42),還有在以東地作王的君王和族長的家譜(1歷代志 1:43-54)。

關於創世記 5:1-32 中記載的洪水前列祖,布克斯托夫 F12 觀察到,亞當這個名字的第一個字母比通常的要大,作為對人類始祖、也是唯一一個人的紀念,作者承諾要寫他的歷史。

【第1節】

(參閱吉爾《歷代志上》1:1注釋)

【第2節】

他們要製作這些衣服:有些為亞倫,有些為他的兒子們,有些是大祭司專用的,有些是他和其他祭司共用的:

一個胸牌,一個以弗得,一件外袍,一件繡花的內袍,一個冠冕,一條腰帶;關於這些以及其他未提及的物件,本章將有更詳細的記載,並將按順序加以說明:

他們要為你哥哥亞倫和他的兒子們製作聖衣:如前所述的那些,以及其他未提及的;有些只為亞倫,有些則由他的兒子們一同穿著:

使他可以祭司的職分事奉我;這些對於執行祭司職分是絕對必要的,也是其基本資格,沒有這些就不能合法地事奉。

【第3節】

(參閱吉爾《歷代志上》1:1注釋)

【第4節】

(參閱吉爾《歷代志上》1:1注釋)

【第5–27節】

雅弗的兒子歌篾:
這裡開始記載挪亞洪水之後的兒子們的家譜;首先是長子雅弗的兒子們,在本節和接下來的兩節中;接著是幼弟含的兒子們(1歷代志 1:8-16);然後是閃的後裔,他們的記載放在最後,因為亞伯拉罕是從他,即希伯的後裔中出來的,他是猶太民族的祖先,彌賽亞將從他而出,為此緣故才給出這家譜(1歷代志 1:17-27)。這整段與創世記 10:1-11:29 的記載相同。

【第6節】

(參閱吉爾《歷代志上》1:5注釋)

【第7節】

(參閱吉爾《歷代志上》1:5注釋)

【第8節】

(參閱吉爾《歷代志上》1:5注釋)

【第9節】

(參閱吉爾《歷代志上》1:5注釋)

【第10節】

(參閱吉爾《歷代志上》1:5注釋)

【第11節】

(參閱吉爾《歷代志上》1:5注釋)

【第12節】

(參閱吉爾《歷代志上》1:5注釋)

【第13節】

(參閱吉爾《歷代志上》1:5注釋)

【第14節】

(參閱吉爾《歷代志上》1:5注釋)

【第15節】

(參閱吉爾《歷代志上》1:5注釋)

【第16節】

(參閱吉爾《歷代志上》1:5注釋)

【第17節】

(參閱吉爾《歷代志上》1:5注釋)

【第18節】

(參閱吉爾《歷代志上》1:5注釋)

【第19節】

(參閱吉爾《歷代志上》1:5注釋)

【第20節】

(參閱吉爾《歷代志上》1:5注釋)

【第21節】

(參閱吉爾《歷代志上》1:5注釋)

【第22節】

(參閱吉爾《歷代志上》1:5注釋)

【第23節】

(參閱吉爾《歷代志上》1:5注釋)

【第24節】

(參閱吉爾《歷代志上》1:5注釋)

【第25節】

(參閱吉爾《歷代志上》1:5注釋)

【第26節】

(參閱吉爾《歷代志上》1:5注釋)

【第27節】

(參閱吉爾《歷代志上》1:5注釋)

【第28–34節】

亞伯拉罕的兒子們:
這位著名的猶太人祖先;關於他的長子以實瑪利及其後裔;他與基土拉所生的兒子們;以及以撒和他的兒子們,從此處到1歷代志 1:34 結尾都有記載,完全與創世記 25:1-34 的記載相符。

【第29節】

(參閱吉爾《歷代志上》1:28注釋)

【第30節】

(參閱吉爾《歷代志上》1:28注釋)

【第31節】

(參閱吉爾《歷代志上》1:28注釋)

【第32節】

(參閱吉爾《歷代志上》1:28注釋)

【第33節】

(參閱吉爾《歷代志上》1:28注釋)

【第34節】

(參閱吉爾《歷代志上》1:28注釋)

【第35節】

「提瑪,是以掃的兒子以利法的妾,給他生了亞瑪力。」

【第36節】

(參閱吉爾《歷代志上》1:35注釋)

【第37節】

(參閱吉爾《歷代志上》1:35注釋)

【第38–42節】

西珥的兒子們:
這個人和他的後裔並非以掃的後代,但他們被提及是因為他們是一個家族,以掃和他的兒子與他們通婚,並佔據了他們的產業。從此處到1歷代志 1:42 結尾的記載與創世記 36:20-28 相同,僅在名字上有些微差異。

【第39節】

(參閱吉爾《歷代志上》1:38注釋)

【第40節】

(參閱吉爾《歷代志上》1:38注釋)

【第41節】

(參閱吉爾《歷代志上》1:38注釋)

【第42節】

(參閱吉爾《歷代志上》1:38注釋)

【第43–54節】

這些是在以東地作王的君王:
以東地得名於以掃,他被稱為以東(創世記 25:30)。從此處到本章結尾,記載了以東的君王和族長,其順序與創世記 30:31-43 相同。

【第44節】

(參閱吉爾《歷代志上》1:43注釋)

【第45節】

(參閱吉爾《歷代志上》1:43注釋)

【第46節】

(參閱吉爾《歷代志上》1:43注釋)

【第47節】

(參閱吉爾《歷代志上》1:43注釋)

【第48節】

(參閱吉爾《歷代志上》1:43注釋)

【第49節】

(參閱吉爾《歷代志上》1:43注釋)

【第50節】

(參閱吉爾《歷代志上》1:43注釋)

【第51節】

(參閱吉爾《歷代志上》1:43注釋)

【第52節】

(參閱吉爾《歷代志上》1:43注釋)

【第53節】

(參閱吉爾《歷代志上》1:43注釋)

【第54節】

(參閱吉爾《歷代志上》1:43注釋)

【腳註】
F1 Apud Eusch. Eccl. Hist. l. 6. c. 25. 載於優西比烏《教會史》第六卷第25章。
F2 Ad Dominionem, tom. 3. fol. 7. C. 致多米尼翁,第三卷,第7頁C欄。
F3 Hieron. Praefat. in lib. Reg. tom. 3. fol. 6. B. 耶柔米《列王記序言》第三卷,第6頁B欄。
F4 T. Bab. Bava Bathra, fol. 15. 1. 《巴比倫他勒目》巴巴巴特拉篇,第15頁第1欄。
F5 Shalssalet Hakabala, Abarbinel in Josuam, fol. 3. 3. 《卡巴拉鏈條》,阿巴爾巴內爾《約書亞記注釋》,第3頁第3欄。
F6 Vid. Buxtorf. de Punct. Antiqu. par. 1. p. 182. 見布克斯托夫《論古點》第一部分,第182頁。
F7 Tract. Theolog. Politic. c. 10. p. 184. 斯賓諾莎《神學政治論》第10章,第184頁。
F8 Apud Euseb. Eccl. Hist. l. 4. c. 26. 載於優西比烏《教會史》第四卷第26章。
F9 Apud ib. l. 6. c. 25. 載於同上,第六卷第25章。
F10 Thesaur. Philolog. l. 2. c. 1. p. 514, 515. 霍廷格《語文學寶庫》第二卷第一章,第514、515頁。
F11 Annal. Vet. Test. p. 56. 烏雪主教《舊約年鑑》第56頁。
F12 Tiberias, c. 14. 《提比哩亞》,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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