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ill注釋|出埃及記

第三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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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記 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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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繼續記載會幕各項物件的製作,特別是燔祭壇(出38:1-7)、銅洗濯盆及其材料(出38:8)、院子及其帷子、柱子、帶卯的座、鉤子和橛子(出38:9-20)。接著記載了用於製作聖所各項物件的金、銀、銅的數量(出38:21-31)。

比撒列製作了它,或者說是在他的指導下製作的,因為他負責監督,所以製作歸功於他(代下1:5)。關於燔祭壇、其角、器皿、環和槓的記載,一直延續到出38:2-7。關於這些,請參閱吉爾對《出埃及記》27:1、27:2、27:3、27:4、27:5、27:6、27:7、27:8的注釋。10593-941108-1338-Ex38.2

【第1節】

(參閱吉爾對《出埃及記》38:1的注釋)。

【第2節】

參閱吉爾對《出埃及記》38:1的注釋。

【第3節】

(參閱吉爾對《出埃及記》38:1的注釋)。

【第4節】

(參閱吉爾對《出埃及記》38:1的注釋)。

【第5節】

(參閱吉爾對《出埃及記》38:1的注釋)。

【第6節】

(參閱吉爾對《出埃及記》38:1的注釋)。

【第7節】

(參閱吉爾對《出埃及記》38:1的注釋)。

【第8節】

他用銅做洗濯盆,用銅做盆座。這不是用奉獻的銅做的,因為奉獻的銅是用來做銅祭壇、其銅網、器皿、院子和院門的帶卯的座,以及會幕的橛子(出38:29-31)。但那裡沒有提到洗濯盆;因為洗濯盆是照這裡所說的,

用那些會幕門口聚集的婦女的銅鏡做的;雖然這些被稱為銅鏡,但不能假設它們像我們的鏡子一樣是用玻璃做的;因為那樣的鏡子在製作銅洗濯盆時有何用處呢?有些人確實選擇將這些詞讀作「**與**銅鏡」F4,並認為其含義是洗濯盆周圍有銅鏡,當祭司來洗濯時,他們可以看到自己的污點,並更好地知道如何潔淨自己:但應當注意的是,祭司來這裡不是洗臉,而是洗手和洗腳(出30:19),因此不需要銅鏡來達到這個目的。阿本·以斯拉(Aben Ezra)觀察到,這裡的介詞**בּ**(b)代替了**מִן**(min),表示洗濯盆的材料,因此這些用來照臉的器具,或這些鏡子,是銅製的,正如他與猶太哲學家斐羅(Philo the Jew)F5所證實的;事實上,除了銅,還能用什麼來製作銅洗濯盆呢?古代的鏡子是用各種拋光的金屬製成的,有些是金的,有些是銀的,有些是銅的,有些是銅錫合金的F6;印度人至今仍有製作精良、能精確反映膚色的銅鏡F7。老普林尼(Pliny)F8說,布林迪西(Brundusium)用銅錫混合製成的鏡子,在古羅馬人眼中被認為是最好的。亞里斯多德(Aristotle)F9談到銅鏡,以及它們如何接收並顯示最輕微的觸碰,因為銅是光滑且拋光的;因此在我們這個時代,也有用拋光鋼,甚至用磨光的銅製成的鏡子:德拉海(De la Hay)F11說,他書房裡有一面別人送給他的大馬士革銅鏡,拋光得如此精細,沒有任何水晶鏡能比它更真實地顯示面容;無論如何,古人確實使用這類鏡子,參見《約伯記》37:18。這些虔誠的以色列婦女,出於極大的熱心,將它們帶來供聖所使用,儘管這些鏡子是她們日常用品,對她們的梳妝打扮特別有用;雖然經文中沒有「婦女」一詞,但補充得當,正如所有三部他爾根(Targums)所做的,因為這個詞是陰性的,並且可以由一個平行的經文(撒上2:22)來證明。瓦雷尼烏斯(Varenius)F12確實提出了另一種譯法,將這些詞譯為:「**從大量聚集的銅鏡中,他們在會幕門口堆積起來的**」;但所用的詞是主動語態而非被動語態,是用來指人聚集,而不是指物體聚集,正如上述經文和其他經文所顯示的;這些婦女聚集在一起,不是為了虔誠和宗教,不是為了禱告,正如安革羅斯(Onkelos)和他拿單(Jonathan)的他爾根所解釋的,也不是為了禱告和聽律法的話語,正如阿本·以斯拉所說的,更不是為了在聖所的事奉中擔任任何角色,因為聖所尚未建成;因為這個會幕不過是摩西的帳篷,或者是在另一個會幕準備期間搭建的一個小帳幕,參見《出埃及記》33:7。婦女們帶著她們的銅鏡蜂擁而至,為聖所服務;因為這個詞意味著像軍隊一樣成群結隊地聚集;她們大量前來,圍住摩西帳篷的門口,以便他能接受她們的奉獻;當然,虔誠的婦女有時確實會聚集在會幕和聖殿,進行宗教和虔誠的行為;但這裡的情況似乎不是這樣,也不是進行這些活動的時間和地點;參見《撒母耳記上》2:22;《路加福音》2:37。

【第9–20節】

他做了院子。
這是會幕的露天院子,百姓在此聚集。關於院子、其柱子、帶卯的座、帷子、鉤子和橛子的記載,見《出埃及記》38:10-20。關於這些,請參閱吉爾對《出埃及記》27:9、27:10、27:11、27:12、27:13、27:14、27:15、27:16、27:17、27:18、27:19的注釋。

【第10節】

(參閱吉爾對《出埃及記》38:9的注釋)。

【第11節】

(參閱吉爾對《出埃及記》38:9的注釋)。

【第12節】

(參閱吉爾對《出埃及記》38:9的注釋)。

【第13節】

(參閱吉爾對《出埃及記》38:9的注釋)。

【第14節】

(參閱吉爾對《出埃及記》38:9的注釋)。

【第15節】

(參閱吉爾對《出埃及記》38:9的注釋)。

【第16節】

(參閱吉爾對《出埃及記》38:9的注釋)。

【第17節】

(參閱吉爾對《出埃及記》38:9的注釋)。

【第18節】

(參閱吉爾對《出埃及記》38:9的注釋)。

【第19節】

(參閱吉爾對《出埃及記》38:9的注釋)。

【第20節】

(參閱吉爾對《出埃及記》38:9的注釋)。

【第21節】

這是會幕的總數。這不是指會幕的各部分和先前列舉的屬於會幕的各項物件,它們已被製作並交由利未人保管,而是指製作這些物件的材料,特別是金、銀和銅;其各項總數和重量在接下來的經文中給出:

就是法櫃的會幕;其中存放著律法,即神旨意的見證,被封存在約櫃中:

是照摩西的吩咐數點的;當百姓將其帶來交給摩西,再由摩西交給比撒列、亞何利亞伯和工匠時:

為利未人的事奉;或者說,藉著他們的職事,他們受僱清點這些:

由祭司亞倫的兒子以他瑪經手;亞倫最小的兒子,負責指導和監督這件事。

【第22節】

猶大支派戶珥的孫子、烏利的兒子比撒列,關於他及其家系,請參閱《出埃及記》31:2。

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一切都做了;他指導並確保會幕和所有屬於會幕的物件都按照耶和華吩咐摩西的,並以精確的方式製作完成。

【第23節】

與他同工的是但支派亞希撒瑪的兒子亞何利亞伯。關於他,請參閱《出埃及記》31:6。

他是雕刻匠;雕刻寶石,如以弗得和胸牌上的寶石:

又是巧匠;善於設計和製作精巧的圖案作品,無論是編織還是刺繡:

又是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線和細麻線繡花的;這些線用於會幕的幔子和帷子,以及祭司的衣服。

【第24節】

為聖所一切工作所用的金子,就是一切奉獻的金子,共計二十九他連得,七百三十舍客勒,都是按聖所的舍客勒計算的。這些金子用於製作施恩座和基路伯,以及燈臺,這些都是純金的;此外還有屬於約櫃和陳設餅桌的其他物件;以及用來包覆或鍍金約櫃和許多其他物件的板子:

就是奉獻的金子;百姓自由帶來奉獻的;如他們的手鐲、耳環和金飾(出35:22):

共計二十九他連得,七百三十舍客勒,都是按聖所的舍客勒計算的。現在,從《出埃及記》38:25-26可以清楚看出,一他連得的價值是3000舍客勒,根據布雷伍德(Brerewood)的計算,相當於我們貨幣的375英鎊;如果他將黃金的價值算作白銀的十二倍,那麼一他連得黃金,按他的計算,是我們貨幣的4500英鎊;因此,二十九他連得七百三十舍客勒,他計算為131,595英鎊F13;但根據坎伯蘭博士(Dr. Cumberland)F14更精確的計算,他將一他連得白銀算作三百五十三英鎊十一先令十便士半,並將黃金的價值算作白銀的十四倍;因此,一他連得黃金,按他的計算,是5067英鎊三先令十便士;所以,根據他的計算,會幕所用的黃金總額達148,719英鎊。而根據瓦瑟魯斯(Waserus)F15的計算,總額為350,920匈牙利金幣,相當於三噸半黃金和九百二十金幣:當人們考慮到以色列人在埃及的困境,他們最近從那裡被拯救出來,以及他們所處的曠野,可能會疑惑他們是如何獲得這些財富的,這裡和後面提到的;但當注意到他們祖先的財富,特別是約瑟在埃及所獲得的,這些財富傳給了他們的後代;以色列人離開時勞動的報酬,以及他們從埃及人那裡借來的,以及他們在紅海邊發現的埃及人屍體上的財物,這些都將在很大程度上得到解釋;此外,根據耶柔米(Jerom)F16的說法,在曠野中,距離何烈山十一英里處,有富饒的金山,稱為卡塔克里西亞(Catachrysea)。

【第25節】

會眾所點的人所出的銀子,這不是奉獻的銀子(出35:24),而是點數百姓時所收集的,凡二十歲以上的人都繳納半舍客勒(出30:12-15)。總數

共計一百他連得,一千七百七十五舍客勒,都是按聖所的舍客勒計算的;根據布雷伍德(Brerewood)F17的計算,這相當於我們貨幣的37,721英鎊17先令6便士;根據瓦瑟魯斯(Waserus)F18的計算,總額達150,887.5美元;因此,根據倫迪烏斯(Lundius)F19的計算,總數是這麼多帝國銀幣,加上45克羅伊澤(Kreuzer)或十字便士。

【第26節】

每人一比加,就是按聖所的舍客勒計算的半舍客勒。半舍客勒之所以稱為「比加」(**בֶּקַע**,bekah),是源於**בָּקַע**(baka),意為「分開」;因為它是一個舍客勒被分成兩部分:

凡點數的,從二十歲以外的,都繳納;為要贖他們的命,為他們的靈魂作贖罪祭,正如《出埃及記》30:12-15所吩咐的:

共有六十萬零三千五百五十人;因此,從他們出埃及至今,約六個月的時間,上述年齡的人數增加了3550人;參見《出埃及記》12:37。

【第27節】

用那一百他連得銀子鑄造了聖所的帶卯的座和幔子的帶卯的座。這些是會幕板子的帶卯的座,板子插入其中;以及幔子的帶卯的座,幔子將聖所和至聖所隔開,柱子立在其中,幔子懸掛其上,這也是整個建築的銀質基礎:

一百他連得鑄了一百個帶卯的座,一個帶卯的座用一他連得。聖所或會幕有九十六個帶卯的座,幔子有四個;每個帶卯的座都用了一他連得銀子;根據坎伯蘭博士(Dr. Cumberland)的計算,這是一百五十三英鎊十一先令零幾便士;每個帶卯的座的成本就是這麼多。

【第28節】

用那剩下的一千七百七十五舍客勒,等等。這是從所收集的總數(出38:25)中,鑄造銀質帶卯的座後所剩餘的:

他為柱子做了鉤子;在會幕院子的兩側,帷子懸掛其上;這些鉤子,正如金奇(Kimchi)所說F20,形狀像字母**ו**(waw),是用來懸掛祭物,以便剝皮的;《密示拿》(Mishnah)F21中也說,牆壁和柱子上固定著鐵鉤,他們將(逾越節的羔羊)掛在上面並剝皮;這是在第二聖殿時期做的,那時的鉤子似乎是鐵的,但會幕的鉤子是銀的:

又用銀子包柱頂,並用銀子鑲邊;也就是說,用銀板包覆柱子的頂部、尖端或圓頭,並用銀子鑲邊、箍住柱子的其他部分。

【第29節】

奉獻的銅有七十他連得,二千四百舍客勒。根據巴黎的重量,這是6177磅10盎司2打蘭64格令F23:這些銅可能來自阿拉伯鄰近的山區,據說F24那裡是銅鐵金屬首次被開採的地方。

【第30節】

他用這銅做了會幕門口的帶卯的座,共有五個;參見《出埃及記》26:37。

和銅祭壇,以及祭壇的銅網,和祭壇的一切器具;這些都是用銅做的;參見《出埃及記》27:2-4。

【第31節】

又做了院子四圍的帶卯的座,和院門的帶卯的座。這些也是銅做的,共計六十個:

和會幕的一切橛子,以及院子四圍的一切橛子;會幕幔子的橛子,和院子帷子的橛子;參見《出埃及記》27:19。

【腳註】
F4 ( tarmb ) "cum speculis", Oleaster. 奧利亞斯特(Oleaster):「**與銅鏡**」。
F5 De Vita Mosis, l. 3. p. 673. 斐羅《摩西生平》第三卷第673頁。
F6 Vid. Doughtei Analecta Sacr. excurs. 44. p. 124. 參見道蒂(Doughtei)《聖經選集》第44章第124頁。
F7 Agreement of Customs between the East Indians and Jews, art. 15. p. 65. 《東印度人與猶太人習俗之契合》第15條第65頁。
F8 Nat. Hist. l. 33. c. 9. & l. 34. c. 17. 老普林尼《自然史》第33卷第9章及第34卷第17章。
F9 De Insomniis, c. 2. 亞里斯多德《論夢》第二章。
F11 Apud Habikhorst. de mulier. Zobheoth in Thesaur. Theolog. Philolog. vol. 1. p. 321. 載於哈比霍斯特(Habikhorst)《論聚集的婦女》於《神學與語文學寶庫》第一卷第321頁。
F12 Apud ib. p. 318. 載於同上書第318頁。
F13 De Ponder. & pretiis. Vet. Num. c. 4, 5. 布雷伍德《論古錢幣的重量與價值》第四、五章。
F14 Of Scripture Weights and Measures, c. 4. p. 120, 121. 坎伯蘭博士《聖經重量與度量》第四章第120、121頁。
F15 De Antiqu. Numis. l. 2. c. 18. 瓦瑟魯斯《論古錢幣》第二卷第18章。
F16 De locis Heb. fol. 90. A. 耶柔米《希伯來地名錄》第90頁A欄。
F17 Ut supra. (De Ponder & pretiis Vet. Num. c. 4, 5.) 同上書(《論古錢幣的重量與價值》第四、五章)。
F18 Ut supra. (De Antiqu. Numis. l. 2. c. 18.) 同上書(《論古錢幣》第二卷第18章)。
F19 Apud Scheuchzer. Physic. Sacr. vol. 2. p. 253. 載於謝赫策爾(Scheuchzer)《聖經物理學》第二卷第253頁。
F20 Sepher Shorash. Rad. ( ww ) . 金奇《詞根書》詞根**וּו**。
F21 Pesachim, c. 5. sect. 9. 《逾越節篇》第五章第九節。
F23 Vid. Scheuchzer, ut supra. (Physic. Sacr. vol. 2. p. 253.) 參見謝赫策爾,同上書(《聖經物理學》第二卷第253頁)。
F24 Aristeas de 72. interpret. p. 42. Vid. Hieron. de loc. Hebr. fol. 90. A. 亞里斯提亞斯《論七十二譯本》第42頁。參見耶柔米《希伯來地名錄》第90頁A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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